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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探析

新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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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探析

[关键词] 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递延税款

[摘要] 会计国际趋同,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新所得税准则摒弃了原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要求采用全新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本文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与原利润表债务法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探讨了在会计实务应用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运用。

2006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所得税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所得税采用全新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以往的所得税会计中,企业对所得税核算方法选择余地很大,既可以选用应付税款法,也可以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既可以采用递延法,也可以采用利润表债务法。但这些方法已不能适应会计环境变化的需要,由于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致力于国有企业的改造,必将对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而以前的核算方法无法反映和处理这些方面的暂时性差异。因此,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更高层次的要求,新准则明确提出所得税会计核算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按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再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在税率变动时,应当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并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计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账面价值的纳税影响。

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时,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直接确认,对利润表项目则间接确认。企业的收益应根据“资产/负债观”来定义,因而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也应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上出发来加以倒挤推算,具体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每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2)依据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定暂时性差异。

(3)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得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

(4)本期发生和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影响金额)应是其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可抵减性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已转回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士调整金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已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调整金额。(5)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所得税税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应纳所得税税额+期初递延所得税净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净资产。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差异分析

作为债务法的具体分析方法,原利润表债务法和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以业主权益理论为基础,将所得税支出视为经营费用而非利润分配,均符合持续经营假设和配比原则,递延所得税都代表未来应付或应收的所得税。但他们之间也有很大差别。

(一)核算对象不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利润表债务法作为债务法下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在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时的对象是暂时性差异,而后者则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一个期间产生而在以后的一个期间或多个期间转回的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额,侧重从收入和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期间内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暂时性差异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它侧重从资产和负债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的差异,更强调差异的内容和原因。从暂时性差异的内涵来看,它比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广泛,它不仅包括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还包括不是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例如:某类资产评估前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评估后年末按规定将其账面价值调增至350万元,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另一方直接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利润表的税前利润。以利润表债务法的观点,此项业务既不涉及利润表收益,事实上也无需纳税,因此对该资产评估增值就无需进行所得税处理;但站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立场,该资产账面价值350万元,税基为300万元,且不论该增值是否影响了利润表税前收益,它已经形成了5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会随着以后每一纳税年度资产进行折旧、摊销等处理使资产账面价值与税基的差异逐渐缩小而转回。

(二)对“递延税款”含义的理解不同

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对全部暂时性差异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大大拓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与利润表债务法使用的“递延税款”相比,前者更具有现实意义。利润表债务法首先将时间性差异分为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再分别将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得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时间性差异反映的是收入和费用在本期发生的差额,揭示的是某个期间内的差异,所以此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应是本期的影响额;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尽管也将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并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但由于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资产或负债账面金额与其税基之间产生的差异,是从本质出发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的差异。因此暂时性差异是累计影响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反映的是账面价值,是累计的差额。

(三)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利润表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利润表债务法与这一收益观相对应,计算会计收益中所有收入和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并以所得税费用列示在利润表上,递延所得税则是会计所得税费用与税法应交所得税相对比的结果;资产负债表用“资产/负债表观”定义收益,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概念。这就要求收益确认与计量都要服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等会计概念的要求。资产负债表法适应这一收益观,资产或负债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乘以税率直接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而所得税费用依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期初相比加以确定。比较而言,利润表债务法计算程序复杂,且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标准不易把握。这一变化充分反映出当前会计界认识水平的提高,对包括所得税会计处理在内的企业财务会计视角已经由利润观转变到了资产负债观。

(四)对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以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为着眼点,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种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为着眼点,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计算出累计的暂时性差异,再用累计暂时性

差异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而所得税费用则依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期初余额相比加以确定。因此,只能将期末暂时性差异与期初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影响额之间的差额视为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三、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需注意的问题

(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谨慎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如果发生了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就会出现“递延税款”借方数额,被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表示预提的所得税费用,待以后期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一项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以后转回时是通过抵减应交所得税的金额来实现的,从而能够减少以后时期的应纳税金额。但以后转回时需要具备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在实际工作中,对由于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依靠职业判断来衡量,这种职业判断须有合理的证据说明预期未来的所得税利益将会实现,如果在暂时性差异的转销期间内,企业没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供抵扣,则意味着不能转销这项所得税资产,那么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虚增资产,少记了费用。所以企业应当以可能获得的应税所得为限,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确认。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为了体现稳健性原则,企业可以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用来核算企业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而不能实现的税收收益。企业应定期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即预计未来的所得税利益不能实现的,应将预计不能实现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当前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情况,同时确认本期所得税费用。如果以后已确认损失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先已确认损失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转回。这样,能够大大降低由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过于乐观而使所得税会计信息给报表使用者带来的负面影响。

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

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一) 马永义/ 2019-01-29 121 0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时至今日,所得税准则仍然是42个具体会计准则中理解起来难度较大的准则之一,本文原载《财会通讯》2012年3期上,现分次在本公众号中推出,期望能够对更多的实务工作者有所帮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后,伴随应付税款法的禁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18号准则》)下纳税影响会计法操作规则的大幅改动,促使人们不得不正面应对《18号准则》所规定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无论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还是承担鉴证之托的注册会计师,乃至履行征税职责的税收征管人员和稽查人员均面临着难度不小的挑战。为了帮助实务界的同志从方法论的角度把握《18号准则》的操作要领,笔者在此予以具体解析。 (一)把握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的宏观切入点 众所周知,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以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含会计准则,下同)与税收法规之间逐步发生了背离、“会税分离”的态势已基本确立。实务中,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通常需要借助纳税调整来加以解决。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与实施继续维持着“会税分离”的基本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实施仍未使该态势发生逆转。 笔者的个人观点是,“会税分离”是准确理解和把握《18号准则》的宏观切入点。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该税额的核定与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而形成的利润总额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企业只需按照《18号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即可。与此相对应,企业财务人员应将注意力集中在暂时性差异的界定及计算上,以便准确确定企业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数额。 简言之,当期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死数”,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是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所得税-会计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教案资料

一、单选题 1、下列事项中,在确认递延所得税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是( C )。 A、因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B、因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折旧年限的不一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C、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D、因企业合并时购买方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A B C D 2、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C )。 A、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B、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非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C、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D、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非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A B C D 3、下列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做纳税调增的是( C )。 A、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加计摊销 B、坏账准备的转回 C、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D、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上升 A B C D 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是( C )。 A、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B、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C、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确认的商誉 D、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确认的预计负债

A B C D 5、下列事项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是( A )。 A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资本化金额按照150%加计摊销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初始入账成本 C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大于初始入账成本 D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A B C D 6、下列各项负债中,计税基础为零的是( C )。 A 、因欠税产生的应交税款滞纳金 B 、因购入存货形成的应付账款 C 、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 D 、为职工计提的应付养老保险金 A B C D 7、下列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得税影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D )。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做纳税调整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取得价款与初始成本的差额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 、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得税费用 A B C D 8、下列业务中涉及的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是( C )。 A 、企业持有一项固定资产,会计规定按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按8年采用直线法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对所得税新准则的探析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对所得税新准则的探析

税基础确定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最后通过倒轧的方法来推算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旧准则中企业既可以选用应付税款法,也可以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应付税款法不要求所得税进行跨会计期间核算,也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而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必递延到以后各期,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也要求所得税进行跨会计期间核算。但在核算时,首先按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应交所得税款,最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倒轧出本期的递延税款。 (三)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差额的含义不同 新准则将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因为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来源于资产负债表,所以据以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必然更加符合负债和资产的定义。 旧准则中使用应付税款法时不确认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的差异。使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时,虽然也将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的差额确认为递延税款,但该递延税款项目来源于损益表,只是一种纯粹的递延项目,既非资产,也非负债。 (四)所得税项目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内容不同

其一是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和负债单独列示的,新准则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旧准则是“递延税款”,并在“递延税项”下设“递延税款借项”或“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余额。其二是企业在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新准则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旧准则仅包括企业本期所得税费用。其三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所得税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计入权益项目相关的当期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额等项目单独披露,内容方面的列报和披露,新准则更详尽、完整、规范。 三、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一)真正确立了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适当分离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遵循的原则、体现的要求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会计制度服从于税法;二是两者在尽可能协调的基础上适当分离。 我国早期实行会计制度服从于税法的原则,1994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会计核算与税法开始适度分离,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分离原则继续发展。新准则颁发前,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这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都不影响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即对国家所得税收入没有影响,差别在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不同。 同时,很多企业在实务中采用应付税款法,即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同时,以相同的数额确认所得税费用。这实际上是会计服从于税法原则的体现,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二、不同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别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项费用,并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间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采用递延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应用指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按照本准则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沿用上述举例,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

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认识

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认识 【摘要】本文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先进性出发,对所得税会计改革的关键点进行分析,并举例说明其应用,最后阐述了此项改革产生的影响及应对办法。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所得税;资产负债法 新的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法替代了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是我国所得税会计的重大改革,也对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所得税准则的先进性 (一)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 在旧会计准则中,多以“时间性差异”替代“暂时性差异”;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新准则摒弃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引进了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所得或可抵扣金额。这一变化充分反映出当前会计界认识水平的提高,对包括所得税会计处理在内的企业财务会计视角已经由利润表观转变到了资产负债表观。 (二)明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明确了资产和负

债的计税基础,这是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基本理论上的差别。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简历大全/html/jianli/ (三)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旧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里的债务法为损益表债务法;而新准则明确废止了以前的会计核算方法,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损益表债务法是对时间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差,因而损益表债务法是从损益表出发的,据以核算的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要依据税法和税率的变更进行调整,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由于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税基之差,因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的,所以核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必然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四)体现谨慎性原则 新准则设定了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上限:“企业应当以可能获得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避免了在债务法下如果预计未来会计利润不能大于应税所得,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虚增资产的情况。而且,新准则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为了与其他资产项目的

所得税核算最新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准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算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如果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如果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目前,由于新所得税法与新所得税准则之间产生差异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理念的引入,因此,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新准则下所得税不仅仅是费用,甚至可能是所得税收益,这对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新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就显得相当重要。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从而确定递延所得税的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重点在于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业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给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将这一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一个“计税基础”的概念,需要指出的是“计税基础”不同于“纳税基础”。由于计税基础这个概念缺乏逻辑基础,因此“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较好理解,而负债的计税基础通常就不那么好理解了。我认为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资产和负债,反映的是税法对资产和负债有关项目的处理规定;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金额,是会计核算的结果,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遵循的是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核算时通常遵循以下五个步骤:(1)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2)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分析、计算暂时性差异;(4)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5)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6)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最新范文

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摘要】会计经历了其重心从资产负债观到收入费用观、再到资产负债观的转换过程。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则是关键所在。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暂时性差异也分为两种形式: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按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应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 会计经历了其重心从资产负债观到收入费用观,再到资产负债观的转换过程。200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对美国财务报告采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体系的研究》的报告。该研究报告通过比较后指出:“在制定准则,特别是在确立目标导向的体系时,采用收入费用观是不恰当的。历史的经验表明:资产负债观为经济实质提供了最有力的概念描述,从而成为准则制定过程中最合适的基础”。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也经历了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到目前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样一个核算过程由简单到复杂、计量准确性由低到高的过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早在1987年发

布的96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就建议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当年和以前年度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得税纳税影响。1996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也由原来要求企业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改为禁止采用递延法,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由此可见,无论从制定准则所依据的基础观念还是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都顺应了所得税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一、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是关键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成为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该准则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原来企业适用的《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有较大差别。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分别根据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同要求进行计价,简称会计计价基础和税法计价基础。会计计价基础即账面价值,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账面上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税法计价基础即计税基础,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为计算应交所得税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也是申报所得税时该资产或负债的计税金额。 二、所得税准则的比较分析 1、所得税差异的分类方法不同 在原准则中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目的不同,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本文要试谈使用應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如何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标签: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处理 0 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首次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力争在不久的时间内涵盖我国大中型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时确了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与绝大部分企业和上市公司目前采用的应付税款法有很大的差异;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本文要试谈使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如何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 资产负债债务法理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企业取得资产和负债时的金额确定其计税基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进行比较,所产生的差异称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原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

对所得税新准则的探析

对所得税新准则的探析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内容包括总则、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确认、计量、列报等六章二十五条,完全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实现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重大突破。由于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致力于国有企业的改造,必将对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而以前的核算方法无法反映和处理这些方面的暂时性差异。因此,为了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更新层次的要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中探讨所得税新准则的变化。 一、《所得税准则》的取向及其背景 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发达国家会计准则规范,力图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是本次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因此,《所得税准则》完全摒弃了原先的处理方法,一步到位,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全球化、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趋势,会计作为经济交流的“商用语言” 也自然应该顺应潮流,朝一体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据《全球会计准则接 轨――2002年全球调查》报告显示,95%勺被调查国家或地区已经采用或愿意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欧盟国家、澳大利亚等国已经采用了该准则,美国也大力推动与IASB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合作。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影响力越来越大,既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又有许多国内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国际交流需要我们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以减少交易的成本。 二、新旧准则的比较 新准则主要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旧准则相比,会计重心由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心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从而使新准则中计税差异、会计处理方法等发生了变化。 (一)计税差异的不同 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部分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不一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即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一、所得税会计中的相关定义 各国在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分类时有所不同: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将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而我国则将差异区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它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2.时间性差异。它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我国《会计制度》使用了时间性差异这一概念。 3.暂时性差异。与我国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09号公告(FAS 109)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公告(IAS 12)中,都采用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它是指在资产负债表内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4.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并非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收入或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差异。暂时性差异则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它是指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扣税金额。 二、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会计的比较 1.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①应付税款法。该方法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一方法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其所得税费用与收入不配比,资产负债表也未能很好地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情况。②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③损益表债务法。该方法与递延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在所得税税率变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它以损益表为基础,侧重于时间性差异,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

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及其对企业的影响(doc 16页)

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及其对企业的影响(doc 16页)

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及对企业的影响 摘要:为与国际惯例趋同,我国对会计准则体系进行了修仃,本文通过对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与旧准则进行对比分析,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结合实例分析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差异,同时分析新旧所得税差异对企业的影响,提出了新准则应用的意义,以帮助会计人员更好地来理解和运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 关键词: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资产负债表法对企业的影响 Old income tax code comparative and influence on the enterprise

Abstract:Convergenc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practice,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were revised Ding, paper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in 2006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18 - Income taxes" were compared with the old criteria,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income and disclosure of related inform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specification and analysis with examples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income tax calculation, and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old and new income tax on enterprises, and put forward a meaningful application of new guidelines to help the accounting staff to better understand and use new income tax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words:old income tax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parative balance sheet method influence on the enterprise 目录

国际会计准则之所得税会计准则(doc 6页)

国际会计准则之所得税会计准则(doc 6页)

7.当将利得或损失直接贷记或借记股东权益帐户时,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也可能会产生。 时间性差异的产生和转回可能涉及一个以上的会计期间。 关于这些时间性差异的性质和金额的信息常被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有用的。但是,反映时间性差异的影响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有时将这种信息包括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有时则将这些差异的影响通过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来加以反映。9.对财务报表中个别资产的重新估价或现值会计的一般应用,可能会导致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此种情况在第31-33段中阐述。 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 10.本期税款费用应在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的基础上,使用递延法或负债法来确定。所用的方法应予以揭示。 11.根据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取收益时发生的一种费用,并应随同与它们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间内。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纳税影响应包括在损益表的税款费用以及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余额中。很多国家在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常用的方法称为递延法和负债法。 递延法 12.在递延法下,当期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应予以递延并分配给时间性差额转回的未来各个期间。由于资产负债表上递延税款的余额,并不被认为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所以它们并不需要调整以反映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 13.在递延法下,某一期间的税款费用包括: (1)应付税款准备; (2)递延至以后的期间或自以前的期间递延转来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14.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应用现行税率确定。发生在前期而在本期转回的个别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一般用原先采用的税率确定。为了便于应用这个方法,相似的时间性差异可以进行归类。 负债法 15.在负债法下,本期时间性差异的预计纳税影响,或者作为将来应付税款的负债来确定和报告,或者作为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来确定和报告。递延税款的余额应随着税率的变动或课征新税而加以调整。该余额也可能随着税率在未来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16.在负债法下,某一期间的税款费用包括: (1)应付税款准备; (2)根据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预计应付的或认为需要预付的税款金额; (3)为了反映税率变动或课征新税的需要而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余额进行的调整数。 17.在负债法下,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及对递延税款余额的调整,均应使用现行税率加以确定,除非有其他信息表明采用另一种税率更为适当,例如,当税率的变动已经宣布并将在以后年度使用时。

中国与美国所得税会计比较

中国与美国所得税会计比较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所得税会计诞生于西方的会计学领域,并经长期研究和实践已发展得较为成熟。美国随着《FASB说明书第96号》的发表,所得税会计已比较规范和完善,而我国所得税会计则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本文通过对中美所得税会计的比较,以期对理解和规范我国所得税会计有所帮助。一、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的对比 (一)对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原因的对比 会计收益是指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应税收益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显然,会计收益的计算过程严格地受财务报告须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的限制;而应税收益的计算则受国家税法的约束。对于它们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国际会计准则12——所得税会计》分为水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两种,我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分法,也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美国Nikolail和Bazley合著的《中级会计》把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原因分为5种:即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营业亏损抵回与抵后、税收减免及期间所得税分配。但美国协会下设的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67年公布的第11号意见书——“所得税会计”,把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同而造成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发生的、在以后能转回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于1987

年公布的替代第11号意见书的《FASB说明书第96号——所得税会计》,则把“时间性差异”这个词扩展为“暂时性差异”。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两国对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原因的分析实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论述的详略程度和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都认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是造成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差异的两大基本原因。 (二)两国关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内容的对比 尽管我国在1993年7月1日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使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开始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但目前还不规范,且我国是采纳国际会计惯例的,而美国属于英美法系,美国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惯例也有一定的差别,因此,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下面分别予以论述: 1.永久性差异的对比 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企业一定时期的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因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能在以后各会计期间转回。美国把永久性差异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有些收入在财务报告上确认为收入,但不要求纳税。如市政债券利息、公司因投保职工死亡而取得的人寿保险所得。(2)有些费用在财务报告上确认为费用,但税法则不允许扣除。如商誉的摊销、高级职员的人寿保险费。(3)有些项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新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探析

新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探析 [关键词] 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递延税款 [摘要] 会计国际趋同,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新所得税准则摒弃了原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要求采用全新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本文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与原利润表债务法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探讨了在会计实务应用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运用。 2006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所得税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所得税采用全新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以往的所得税会计中,企业对所得税核算方法选择余地很大,既可以选用应付税款法,也可以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既可以采用递延法,也可以采用利润表债务法。但这些方法已不能适应会计环境变化的需要,由于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致力于国有企业的改造,必将对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而以前的核算方法无法反映和处理这些方面的暂时性差异。因此,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更高层次的要求,新准则明确提出所得税会计核算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按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再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在税率变动时,应当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并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计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账面价值的纳税影响。 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时,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直接确认,对利润表项目则间接确认。企业的收益应根据“资产/负债观”来定义,因而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也应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上出发来加以倒挤推算,具体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每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2)依据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定暂时性差异。 (3)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得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 (4)本期发生和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影响金额)应是其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可抵减性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已转回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士调整金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已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调整金额。(5)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所得税税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应纳所得税税额+期初递延所得税净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净资产。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差异分析 作为债务法的具体分析方法,原利润表债务法和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以业主权益理论为基础,将所得税支出视为经营费用而非利润分配,均符合持续经营假设和配比原则,递延所得税都代表未来应付或应收的所得税。但他们之间也有很大差别。

建筑企业如何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准则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案例总结

建筑企业如何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准则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案例总结 江洲 / 导读:案例解析建筑业营业收入的财税处理 案例: 案例1: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 案例2: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待建筑物结构封顶后支付总造价的80%款项,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结构封顶预计在2017年4月。 案例3: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由于建议方原因未实际施工,但施工方临建设施已部分搭建、人员已部分进场。经双方协定支付预付款1000万元。 案例4: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但由于建设方企业的原因,预计不能收回成本。 案例5: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但对方要求开票金额为6000万。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收入。 以上在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上如何处理,在账面上又如何反映? 如何处理: 一、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 1、营改增36号文件中在关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个人认为,其实以上并不是36号文件新产生的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条件,而是在未实施营改增之前,针对大型设备和应税服务增值税确认条件“转化”或是“平移”。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剖析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剖析 2009-11-06 来源: 作者: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会计论坛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 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所得税相关准则有了原则性的变化,成为新准则中备受关注的准则之一。本文将介绍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发展过程,比较新旧准则,并分析新准则下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会计观念的转变———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观 所得税会计的形成和发展是所得税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相互分离的必然结果,两者分离的程度和差异的种类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和负债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用。这一规定与我国传统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在确认计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会计理念的变化。 现代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有两种观念,即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

传统的所得税会计核算遵循收入费用观。收入费用观下,首先确认收入和费用,然后再根据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按其经济性质上的一致性联系起来,并据以确定收益,这样可以得到各种性质的收益明细数据,这些数据比一个收益总额无疑更为有用,这是收入费用观最大的优点。但是,收入费用观强调收入和费用必须配比,那些不符合配比原则要求但又会对企业的收入或费用产生影响的项目,将作为跨期项目暂计到资产负债表中去,等到下一个会计期间再将其逐步转入利润表,这使得资产负债表成为前后两期利润表的过渡或中介,大大降低了资产负债表的有用性。 在收入费用观下,无论是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都是通过会计利润,确认所得税费用,从而计算出净利润。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把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在递延法下,资产负债表上递延税款的余额并不被认为代表企业真实的收款权利或付款义务。 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期末净资产比期初净资产的净增长额,而净资产又是由资产减去负债计算得到的,所以,收益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对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包括确定资产和负债以及与这些交易或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动。在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中秉持资产负债观,旨在规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而未涉及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问题。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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