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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二)(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特点,体育场地面层可采用合成材料、木地板等材料。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三)(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8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4000-8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

体育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四)室内游泳池

基本配置包括一个标准室内游泳和一个儿童戏水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儿童戏水池为10m×10m。

应当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平方米。

(五)(五)体育公园(健身广场)

体育公园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健身广场要有一定数量的体育场地和健身器材。

三、三、街道体育设施

基本配置为一个室内体育场地为主的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其中体育设施不少于5项,包括乒乓球室、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500-1000平方米。

体育场地建设应考虑到当地群众喜好的体育活动,并与文化、卫生等设施相结合。

四、四、乡镇体育设施

基本配置为一个户外体育健身广场、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一套健身器材,以及其他场地设施。

体育场地建设应考虑到当地群众喜好的体育活动,并与文化、卫生等设施相结合。

五、五、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

(一)(一)社区

基本配置为一个建有室外健身设施的多功能健身点,其中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10件;也可是一个配备健身器材设施的体育活动室。

(二)(二)行政村

基本配置为一个室外篮球场、两个室外乒乓球台(或乒乓球活动室)。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体育场地与设施--教学大纲

《体育场地与设施》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体育市场开发方向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游泳等项目的场地和设施,具备场地和设施的布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课程的具体任务; (一)了解体育场地与设施的基本规格。 (二)掌握体育场地与设施的布局与器材分布要求。 (三)具备体育场地和器材的管理能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 该课程总计36学时,其中理论课占28学时,实践占8学时。要求理论联系实践,将体育场地与设施的基本概念与实践结合,提高认知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课程内容 第一章体育场地与设施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学校体育场地的设计和布局 【重、难点分析】学校场地的设计和布局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体育场地与设施建设在学校体育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节学校体育场地的设计 第三节学校体育场地的布局 第四节体育场地的分类 第五节我国体育场地与设施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教学建议】采用多媒体教学,丰富教学内容 【作业】简述学校体育场的设计和布局。 第二章田径类运动的场地与设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田径类场地的设施。 【重、难点分析】田径场地布局和田赛场地的丈量。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标准半圆式400米田径场的径赛场地

第二节半径为36米半圆式径赛场地的计算与丈量 第三节田径场地的布局和田赛场地的丈量 第四节非标准半圆式田径场地的计算与丈量 第五节户外运动的场地与设施 第六节定向运动的场地与设施 第七节野外生存的场地与设施 【教学建议】采用多媒体教学。 【作业】在A4纸上画出一幅标准的田径场地。 第三章球类运动场地与设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基本球类的场地。 【重、难点分析】本章重点:蓝、排、足、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的场地。【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篮球 第二节排球 第三节足球 第四节棒球 第五节垒球 第六节网球 第七节乒乓球 第八节羽毛球 第九节门球 第十节橄榄球 第十一节曲棍球 第十二节高尔夫球 【教学建议】采用多媒体,现场教学。 【作业】在纸上画出不同球类的场地,标出场地距离。 第四章体操运动场地与设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体操场地的规格以及布置的要求。 【重、难点分析】体操场地的规格,以及器材布置要求。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比赛场地的规格 第二节比赛器材规格 第三节比赛场地、器材布置与要求 【教学建议】多媒体教学,丰富教学内容。 【作业】在纸上画出标准体育场地以及各个器材的布置。 第五章武术运动场地与设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武术场地的规格与布置要求 【重、难点分析】本章重点:场地的规格,器材的规格,以及布置的要求。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doc 8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doc 8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已经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03年6月26日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具体设计规范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整理)08J933-1:体育场地与设施(一)(局部)

08J933-1:体育场地与设施(一) 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用于比赛、训练、休闲健身的体育场地。供建设单位、设计人员、施工单位与教学单位等参考与选用。 本图集包括球类、田径、场地设施构造三部分内容,以常用体育场地与设施为主。球类主要包括: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保龄球、高尔夫球练习场、地掷球、台球、门球、壁球共17种球类的场地与设施的尺寸及相关技术要求。田径主要包括室外田径场、室内田径馆场地与设施的尺寸及相关技术要求。场地设施构造主要包括:球类及田径场地地面构造一般做法,排水沟一般构造做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曲棍球、棒球、垒球的围网详图。 本图集中各类场地与设施按不同使用目的与要求进行分类,分为比赛场地、训练场地、休闲健身场地三个类别,按照不同类别提出相应的场地尺寸、技术要求与构造做法。图集采用图纸、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综合阐述,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详实,便于使用者选用参考。本图集将对国内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体育运动的开展起到积极地指导和推动作用。 目录 目录 1 A 总说明 总说明A1 B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B1 球类 C 足球 足球场地技术要求C1 足球场地分类C2 11人制足球比赛场地平面图C3 5人制足球比赛场地平面图C4 7、4、3人制足球场地平面图C5 室外装卸式足球门节点详图C6 室外足球场地喷洒及排水示意图C7 室外足球场地成品排水沟布置图C8 D 篮球 篮球场地技术要求D1 篮球场地分类D2 篮球比赛及休闲健身场地平面图D3 篮架详图及排水示意图D4 E 排球 排球场地技术要求E1 排球场地分类E2 排球场地平面及球网立面图E3 排球网柱插穴节点详图E4 F 沙滩排球 沙滩排球场地技术要求F1 沙滩排球场地平面及球网立面图F2 G 乒乓球 乒乓球场地技术要求G1 乒乓球场地分类G2 乒乓球场地布置及室内净高要求G3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规2017

附件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2017年12月8日发布 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1. 基本规定 (1) 2. 城市公共体育场用地控制指标 (3) 3. 城市公共体育馆用地控制指标 (4) 4. 城市公共游泳馆用地控制指标 (5) 附加说明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名单 (7) 附件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 (8)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公共体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本指标。 1基本规定 1.1本指标适用于城市中独立占地的新建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2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节约优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现状布局,科学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1.3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宜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与已有的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等统筹布局,并可作为城市应急避险场所使用。 1.4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照体现本指标所确定的用地规模进行规模核定,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规模核定情况专篇进行情况说明。 1.5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土地供应阶段,在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中,应依据本指标明确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控制要求。 1.6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用地指标规模。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本指标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 1.7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一)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 (二)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形体。 (三)多个公共体育场馆集中建设时,应综合利用配套场地及设施用地、绿化用地与交通用地等,提供绿色共享空间。 (四)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应在满足服务功能、公共安全和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五)分期建设多个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地基本要求及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地基本要求及体育器材配备标准一、田径 (一)田径场地基本要求 1.400米跑道标准田径场占地面积为172.60×91.52=15796㎡ 2.300米跑道标准田径场占地面积为136.02×67.92=9240㎡ (二)田径器材配备标准

二、篮球 (一)篮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28×15=420㎡ 2.场地占地面积为32×19=608㎡ 3.场地以上至少7米不得有障碍物 4.灯光照明至少为1500勒克斯,照明设备的安置不得妨碍队员和裁判员视觉(二)篮球器材配备标准

三、足球 (一)足球场地基本要求 1.足球场地必须是长方形,长度必须大于宽度 2.足球场地的尺寸范围:长度120米——90米,宽度90米——45米 3.国际比赛场地长度为110米——100米,宽度最短64米,比赛地面为草地 4.球场外距边线5——6米处应设有裁判台区域,其他障碍物应在距边线和球门线6米以外(二)足球器材配备标准

四、排球(软式排球) (一)排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18×9=162㎡ 2.场地占地面积为26×14=364㎡3.场地上空至少12.5米不得有障碍物4.灯光照明为1000——1500勒克斯(二)排球器材配备标准 五、沙滩排球 (一)沙滩排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18×9=162㎡ 2.场地占地面积为23×14=322㎡

3.场地上空至少12.5米高无障碍物(二)沙滩排球器材配备标准 六、乒乓球 (一)乒乓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2.74×1.525=4.1785㎡2.场地占地面积为14×7=98㎡ 3.场地上空至少4米无障碍物 4.场地灯光不低于1000勒克斯 (二)乒乓球器材配备标准

体育场馆设施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及维护措施

体育场馆设施、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及维护措施 一、操场上的所有体育设施要布局合理,运动场、跑道不存在任何不利于学生人 身安全的障碍物。操场因下雨积水泥泞、因天冷结冰停止一切体育活动。 二、对学校的体育设施要定期检查,完善管理制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 上报学校维修,确保体育设施完好无损,安全使用。 三、器材整齐要常排列。器材室内保持清洁干燥。 四、加强对体育器材的管理,由体育教师专人负责。各班体育委员为器材管理员,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一律由体育委员,找负责器材的教师借取,器材用完后,体育教师负责将器材放回原处排列整齐,不准乱扔乱放。 五、学生要爱护体育设施,正确使用体育器材,对故意损坏者,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六、对已损坏的器材要报明情况,做到及时修补。对消耗快的器材(如球类),要及时与学校领导商量研究增补添置。 七、器材外借要有记录,要使借者按时归还。 八、体育设施要保养良好,体育活动不要发生安全事故。 九、教师在组织教学、训练、竞赛、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的过程中责任到人,包干到底,谁出问题谁负责。 十、对违反制度的的任何人,不论老师、学生,都按制度追究其责任。 田径场、足球场入场须知 为爱护场地,入场活动者要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一、禁止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辆驶入跑道和球场。 二、禁止在跑道、足球场上吸烟、吐痰、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等。不得将含有糖份的 饮料泼在跑道和足球场上。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暴和腐蚀性物品进入跑道和球场。 四、禁止在跑道上穿刺、切割。重、尖、硬等物器禁止带入场地,以免损坏跑道。

五、进入场地者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高跟鞋进入场地。 六、进入田径场、足球场请从规定入口处进入,不得翻越围栏。 篮球、排球场入场须知 为爱护场地,入场活动者要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一、禁止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辆驶入球场。 二、禁止在场地上丢弃砖头、石块,不得将含有糖份的饮料泼在球场上,不得乱丢生活 垃圾。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暴和腐蚀性物品进入球场。 四、禁止攀爬球架,不用砖头、石块砸篮板。 五、禁止在篮球场踢足球、溜冰。 六、进入篮球场请从规定入口处进入,不得攀越栏杆。 体操房、乒乓房入场须知 为爱护场地,入馆活动者要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一、请爱护馆内的所有设施,如发生损坏视其程度按价20%~80%进行赔偿。 二、禁止穿皮鞋进入馆内,保持地面、墙壁馆内环境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吐痰、乱 丢纸屑、口香糖等。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暴和腐蚀性物品进入馆内。 四、文明健身,禁止在馆内赤裸上身。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100222-体育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征求意见稿)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施行日期:2009年月日 编制说明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体育馆)》是根据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全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地址:北京XXXXX号,邮政编码:000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XXX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7 第三章建设用地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公共体育馆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指标。 本条说明了本指标的目的和依据。 首先,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公共体育馆的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外,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发展体育事业,公共体育馆用地和建设应当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本指标规定了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合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合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关于体育场馆设施以及服务需求的调研报告

关于体育场馆设施以及服务需求的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 学校下发“关于体育场所面向师生开放的通知”,关于其中收费而引起一些问题成为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温州大学学生会权益服务中心于2013年11月22日至23日进行调研,来获得使用体育场馆者对体育场馆设施以及服务需求的建议,以便更好促进学校与使用者的沟通,更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规定。二.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目的 此次“关于体育场馆设施以及服务需求的调研”主要研究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了解大家对体育场馆设施需求的状况 ●问题一:请问您对体育馆收费这一现象有什么想法? ●问题二:请问您希望体育馆提供怎样的服务? ●问题三:请问您对我校现有的体育设施与场馆服务有什么意 见? 2.了解大家对体育场馆服务需求的意向 ●问题一:如果体育馆收取少量费用,但完善相关服务,请问 您是否愿意去体育馆? ●问题二:请问您觉得因为收费是否有义务提供相关服务? ●问题三:除以上服务外,请问您对体育场馆建设(设施与服 务)还有那些意见或建议?

(二)调研情况 本次调查历时两天(2013/11/22-2013/11/23) 此次调查的范围是南北校的体育场馆以及部分寝室楼,被访者定义为温州大学校内所有人。 调查时间为11月22日到11月23日,调查方法为体育馆门口拦截式访问,下寝室访问。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按照使用体育馆设施频繁程度以及学生专业分散的地域分布,选取了南校新体育馆、南校旧体育馆、北校体育馆、C区寝室楼。此次调研发放问卷403份,调研实施自始至终都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最后,由权益服务中心干事洪梦月、连娜对问卷进行检查和统计。 (三)被访者基本状况 在403个样本中,南校161个,北校242个,比例为3:5 。三.调查结果 第一小组(共103份) (南校) 11月22日周五晚,我们调研六人小组分成两个小队,就体育馆收费问题,分别对南北校的同学们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在体育馆里锻炼的同学以及老师们。南校体育馆由魏然,傅敏理和孙媛负责,我们先去了较小的旧体育馆,主要向在旁边休息的人群进行交流,因为考虑到他们比起在运动的同学们更愿意配合我们。首先,我们向接受调查的同学们做了简短的介绍,

游泳馆建设标准(a4)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09 2009 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 建标――2009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09 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9]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游泳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提出了游泳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游泳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

体育场地及设施

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现状与思考 (姓名:袁猛班级:体教1102 学号:80) [摘要]目前,城市社区的体育设施存在着种类少、规模小,配置不合理等主要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专项规划,提高新老小区的体育设施水平,促进社区的群众体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 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现状;思考 城市社区建设从提出到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到逐渐成为城市转型合的基础性工程,不到十年时间。在这很短的时间里,全国各地先后对城市社区建式、管理体制和模式等等方面都做出了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社区的现状要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 社区建设和管理主体的素质问题 当前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区建设和管理格局是以政府为主导,社区单位、组织和群众支持、参与为总体格局的。政府、街道及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是社区建设的主导主体,他们承担着大量实际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支队伍整体素质问题突出,主主要表现在: 1.1 主导主体思想观念陈旧.尽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迅猛发展,城市功能大大增加,社区建设基层组织中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却还停留在过去那种纯粹“行政执行式”领导的惯性思维中,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部门领导于部,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下传统的管理方式,许多事情习惯于老套套,因而这种“计划、统一、权威”的思想观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发展。 1.2 当前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缺少年富力强、文化层次高、懂得现代社区管理、熟悉市场经

济条件下基层政权运作与广大居民之间互动规律的干部。 1.3 对社区建设理解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社区建设理论的相对滞后,也由于人们对相关社区及其建设理论认识不够、准备不足,还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不重视社区调查研究,不少基层干部对社区建设的理解、认识及活动开展等力面存在误解。 2 社区参与问题 社区参与是社区成员自觉自愿参加社区各种活动或事物的过程,是社区建设至关重要的内在动力,关系到社区力量的整合,关系到社区处没的成败。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情况是社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还相当低,社区单位和居民参与意识缺乏,不少地方居民从不参与社区活动。分析其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社会流动的加剧和私人领域的隔离化趋势,都给社区建设带来严峻挑战。二是现代性意识所倡导的人的个性释放和社区中强势群体所具有的强烈的外向性特点,与城市社区建设强调的社区的内在发展相冲突。这些都使以居住地为划分原则的街区社区与传统社区大相径庭,客观上也不利于社区意识、观念的确立,社区归属感、认同感更是难以形成。 3 社区类型单一,社区组织力量薄弱 社区类型单一,指在当前社区建设中,政府等行政组织占核心部分,社区内除了居委会这种政治性强的社区组织外,几乎没有形成其他成熟的社会组织。尽管法律规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但事实上还存在着许多“非自治”特征和问题:一是任务过

体育设施建设规划

体育设施建设规划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土山完全小学 、10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土山小学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组成:本项目由2个篮球场,1个5人制足球场,1个田径场地,3个羽毛球场,6个乒乓球场,2个排球场,1个健身场地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成。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组织实施概况 (1)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2)项目法定代表人:白识军 (3)地址:阜城县大白乡土山完全小学 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1号) (2)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27号) (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4)《体育法》 (5)《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全民健身条例》( 10月1日起实施)(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7)《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谋划健康与养老服务项目的通知》 1.2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土山小学活动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下表。 体育设施建设规模 3、项目投入总资金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65万元,计划争取上级补助建设200万元,区财政补助建设资金400万元,民间投资5万元。 4、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1065万元,计划分两年等额完成即完成投资532.5万元,完成投资532.5万元。

5、建设期 本建设项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将总建设期定为1.5年。 第二章建设必要性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广大师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从当前来看,体育卫生仍是我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体育卫生工作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体育卫生场地设施器材配备整体上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过开展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落实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二、加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体育器材场地设施是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正常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规范、检查,督导、评估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现代化是学校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配备工作已列入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运动场所,按照器材配备目录标准足量配齐器材设施。学校要经过多种途径分期分批逐步配置体育设施及器材,提倡因地制宜,开辟场地,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自制坚固实用、成本较低、安全可靠的体育器材设施。 第三章、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 1,指导思想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制度为提高全民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体育场馆应对外开放。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训练、比赛的环境,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体育场地、场馆设施等)的功能,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开放场地:田径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风雨操场。 2.开放形式:免费 3.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8:00—19:30 双休日寒暑假:17:00—19:30 三、运动队训练及场地保养时间,不对外开放。特殊情况下不对外开放,学校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项目,有专人负责,学校安排值班老师和保安并做好进出校登记手续。凡进校锻炼人员务必尊重学校管理

人员,服从管理,否则将取消该同志进校锻炼资格。 五、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吸烟,不说脏话,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不得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体育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校进行体育锻炼及活动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做危险动作。如发生意外,学校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帮助,但具体责任应由本人负全责,学校概不负责。 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 2015年12月

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附件: 《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 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全日制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本《标准》从体育教师、卫生人员、运动场地、体育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是政府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之一,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各地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时,应当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少数因特殊地理环境和特殊困难部分内容达不到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学校,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办法,确保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的需要。 各地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并配备高于本《标准》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标准。 一、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 (一)任职资格 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每学年接受体育教育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应不少于48个学时。 (二)配备比例

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员总编制数内,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足体育教师。高中学校(省一级学校、珠江三角洲地区市一级学校)、省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4~5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4~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6~8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达不到以上条件的学校按不低于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二、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 (一)运动场地 1.小学

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

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功能,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6号)及《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包括由政府投资兴建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兴建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各级公立学校所属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共体育场馆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低收费,是指经营者本着公益性原则在提供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时收取不高于市场价格的补偿费用,并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价格优惠。 第四条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应当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在全民健身日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五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兴建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应当向学生开放,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向社会开放。 政府投资兴建交由学校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原则上参照前述第四条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各级财政应设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支持和鼓励本地区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标准参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有关规定执行。盟市、旗县(市、区)根据体育场馆规模可自行适当调整补助范围和标准。中央和自治区对免费、低收费开放后体育场馆公共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大幅提升的场馆予以奖励。 盟市、旗县(市、区)不得因中央和自治区予以补助,而减少其自身投入,或不承担应承担的补助比例。 第八条补助资金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所需支出,包括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运营环境改善等。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第九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所属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 (一)体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公布当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名录和开放时间;制定《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和《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对开放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巡查;配合财政部门审核汇总补助申报材料,对申请单位进行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运营综合评价,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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