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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一、求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即:实际施工量*综合单价,15%以内的为原综合单价,以外的为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应予计量的实际施工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二、求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 。

确定的方法:

(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

1.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

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即打几折)×(1-15%)时,

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即打几折)×(1-15%)

2.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

P1按照P2×(1+15%)调整。

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

式中: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L——第9.3.1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例1:

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87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综合单价是否调整?

解:287÷350=82%,偏差为18%;

按:P2×(1-L)×(1-15%),也就是[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即打几折)×(1-15%)]计算:

350×(1-6%)×(1-15%)=279.65(元)

由于287元大于279.65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不予调整。

例2:

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406元,工程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解:406÷350=1.16(116%),偏差为16%;

按:P2×(1+15%),也就是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计算:

350×(1+15%)=402.5(元)

由于406元大于402.5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402.5元。

3.当P0>P2×(1-L)×(1-15%)或P0<P2×(1+15%)时,可不调整。

例3:

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1824 m3,增加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为406元,应如何调整综合单价?

解:

(1)见例2,综合单价P1应调整为402.5元;

(2)用公式:S=1.15Q0×P0+(Q1-1.15Q0)×P1,即: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1.15×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1.15×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S=1.15×1520×406+(1824-1.15×1520)×402.5

=709608+76×402.5

=740198(元)

例4:

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1216 m3,减少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为287元,应如何调整综合单价?

解:

(1)见例2,综合单价P1可不调整;

(2)用公式:S=Q1×P1,即: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应予计量的实际施工工程量)×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S=1216×287=348992(元)

保温工程量计算公式

(一)工程量计算公式 1、除锈、刷油工程。 (1) 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 S =nX D XL 式中n——圆周率; D ------------- 设备或管道直径; L -------------- 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2) 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法兰、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 2、防腐蚀工程。 (1) 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同(1) (2) 阀门表面积计算式:(图一) S =nX D X 2.5D X K XN 图一 式中D直径; K ——1.05 ;

N ――阀门个数。 (3) 弯头表面积计算式:(图二) 图二 S=nX D X 1.5D X K X 2n B N/ 式中D——直径; K ——1.05 ; N ――弯头个数; B 值取定为:90 °弯头B= 4; 45°弯头B= 8 (4) 法兰表面积计算式:(图三) S =nX D X 1.5D X K XN 图三

式中D直径; K ——1.05 ; N ――法兰个数。 S =nX (D + A) X A 式中D直径; A 法兰翻边宽。 (6)带封头的设备防腐(或刷油)工程量计算式:(图五) 4 图五 (5) 设备和管道法兰翻边防腐蚀工程量计算式: (图四) 图4

S = L XnX D+(D[]22) XnX 1.5 XN 式中N——封头个数; 1.5 ――系数值。 3、绝热工程量。 (1) 设备筒体或管道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 =nX (D+ 1.033 5 ) X 1.033 5 S =nX (D + 2.1 5 + 0.0082) X 图五 式中D——直径 1.033 、 2.1 ——调整系数; 5――绝热层厚度; L ----------- 设备筒体或管道长; 0.0082 ――捆扎线直径或钢带厚。 (2) 伴热管道绝热工程量计算式: ①单管伴热或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小于90°时 D = D1+ D2 + (10 ?20mm) 式中D ――伴热管道综合值; D1 ——主管道直径; D2 ――伴热管道直径; (10 ?20mm主管道与伴热管道之间的间隙。 ②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大于90°时。 D = D1+ 1.5D2 + (10 ?20mm)

土建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土建全套工程量计箅 砌筑砂浆采用你说M强度等级,抹灰砂浆设计都是直接注明采用**:**:**,比如1:1:6在混合砂浆。就不拿你说在M20说事了,这么高在强度等级在砌筑砂浆人还没有用过,比如就水泥砂浆1:3,1斤水泥三斤砂,一方约2.25吨,面积乘以厚度就得到了,根据比例一算就可以了。 计算砂浆的体积,比如你这里是2CM厚,4038.34平方,那么体积就是: 4038.34*2/100=80.8立方米。 那么需要砂的数量就是80.8立方米。 如果按重量算,就是80.8*1.4=113吨。 水泥是用来填充砂子的空隙的,不必计算体积。20M砂浆中,水泥:砂=1:5 可以算的。 1M3砌体砂浆的净用量(标准砖)=1-0.24x0.115x0.053x标准砖的净用量 1M3标准砖的净用量=1/[砌体厚X(标准砖长+灰缝厚)X(标准砖厚+灰缝厚)]x2x 砌体厚度的砖数。 砌体厚半砖取0.11M 一砖取0.24M 一砖半取0.365M。 砌体厚度的砖数半砖取0.5 一砖取1 一砖半取1.5。 灰缝厚度一般取0.01M。 砂浆有水灰比,可以根据这个比例算出沙子和水泥的用量,再根据工程量计算出要使用多少砂浆即可。 基础部分工程量计算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plus mn;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工程量偏差

三、项目特征不符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规定: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 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施工图纸本来就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很显然,这时应该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为C25与C30的混凝土,其价格是不一样的。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质水文、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往往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给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发包人不公平;而突然减少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承包人不公平。并且,有经验的承包人可能乘机进行不平衡报价。因此,为维护合同的公平,应当对工程量偏差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做出规定。

工程量计算公式规则汇总模板

直线内插法 也就是已知A1、A2、B1、B2、C1求C2,在C2单元格里输入: =(B2-A2)/(B1-A1)*(C1-A1)+A2 即可,使用时可直接将上一行复制到C2格内。 圆的周长=2πr 弧是圆的一部分, 因此 弧长=圆的周长*( 弧所正确圆心角度数/360°) =2πr*圆心角/360° 因为2π=360° 因此 扇形圆心角=弧长/半径 所得单位是弧度数,要换为角度数 圆面积=r2π半径*半径*π圆周长2乘以πR 圆形公式是: S=πR2(π是圆周率约等于3.14、R2是半径的平方) 扇形是圆的一部分, 因此扇形面积=半径×半径×圆周率×圆心角度数÷360 公式是: S=n/360πR2 ( 2) S=1/2LR

( L是弧长, R是半径n是圆心角) L=2π r n/360°=π r n/180°(r=半径*n=圆弧的角度的绝对值)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 2) 定额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 1)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 2)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 1) 、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 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

面积”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 弧线部分不好处理, 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 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 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 2) 、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 2) 、定额规则: 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 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 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 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公式 圆柱体:体积=底面积×高 长方体:体积=长×宽×高 正方体:体积=棱长×棱长×棱长. 锥体: 底面面积×高÷3 台体: V=[ S上+√(S上S下)+S下]h÷3 球缺体积公式=πh²(3R-h)÷3 球体积公式:V=4πR³/3 棱柱体积公式:V=S底面×h=S直截面×l (l为侧棱长,h为高) 棱台体积:V=〔S1+S2+开根号(S1*S2)〕/3*h 注:V:体积;S1:上表面积;S2:下表面积;h:高。 ------ 几何体的表面积计算公式 圆柱体: 表面积:2πRr+2πRh 体积:πRRh (R为圆柱体上下底圆半径,h为圆柱体高) 圆锥体: 表面积:πRR+πR[(hh+RR)的平方根] 体积: πRRh/3 (r为圆锥体低圆半径,h为其高, 平面图形 名称符号周长C和面积S 正方形a—边长C=4a S=a2 长方形a和b-边长C=2(a+b) S=ab 三角形a,b,c-三边长h-a边上的高s-周长的一半A,B,C-内角其中 s=(a+b+c)/2 S=ah/2=ab/2?sinC =[s(s-a)(s-b)(s-c)]1/2=a2sinBsinC/(2sinA) 四边形d,D -对角线长α-对角线夹角S=dD/2?sinα平行四边形a,b-边长h-a边的高α-两边夹角S=ah=absinα菱形a-边长α-夹角D-长对角线长d-短对角线长S=Dd/2=a2sin α梯形a和b-上、下底长h-高m-中位线长S=(a+b)h/2=mh 圆r-半径d-直径C =πd=2πr S=πr2=πd2/4 扇形r—扇形半径a—圆心角度数C=2r+2πr×(a/360) S =πr2×(a/360) 弓形l-弧长S=r2/2?(πα/180-sinα) b-弦长=r2arccos[(r-h)/r] - (r-h)(2rh-h2)1/2 h-矢高=παr2/360 - b/2?[r2-(b/2)2]1/2 r-半径=r(l-b)/2 + bh/2 α-圆心角的度数≈2bh/3 圆环R-外圆半径S=π(R2-r2) r-内圆半径=π(D2-d2)/4 D-外圆直径 d-内圆直径椭圆D-长轴S=πDd/4 d-短轴 土建工程师应掌握的数据2010-03-27 11:05 12墙一个平方需要64块标准砖 18墙一个平方需要96块标准砖 24墙一个平方需要128块标准砖 37墙一个平方需为192块标准砖 49墙一个平方需为256块标准砖 计算公式:

模板工程量计算公式[1]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 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行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m3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和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砼体积以m3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砼体积以m3计算。 4.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四、混凝土模板项目工程量计算举例 1、如图所示,求100块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模板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公式

一、工程量计算公式 一、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米乘以横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送桩长度+ 送桩长度——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doc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一、求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即: 实际施工量 * 综合单价, 15%以内的为原综合单价,以外的为重新调整后 的综合单价)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 15% 时,调整原则为: a、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1、当 Q1> 1.15Q0 时, S= 1.15Q0 × P0+(Q1- 1.15Q0)× P1 2、当 Q1< 0.85Q0 时, S=Q1× P1 式中: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应予计量的实际施工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二、求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 确定的方法: (一)是: 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二)是: 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 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 15%时,工程 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 1.当 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 按照 P2×(1-L)×(1-15%)调整。 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 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 ] (即打几折)×(1-15%)时,该类 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 ] (即打几折)×(1-15%) 2.当 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 P1 按照P2×(1+15%)调整。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调 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 式中: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L——第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公式

、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 )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 (A+4 ) X ( B+4 ) =S 底+2L 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 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 、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 、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X挖土深度。 (2) --------------------------------------------------------------------------------------------- 、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 (A+2C+X H) HXL。式中:V --------------------------------------------------------- 基槽土方量;A -----------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 扣除。 基坑体积;A—基坑开挖:V=1/6H[A X B+a X b+(A+a) x(B+b)+a xb]。式中:V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2013清单中就规定,在结算时实际工程量和合同工程量有差异是是这样规定的

2013清单中就规定,在结算时实际工程量和合同工程量有差异是是这样规定的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 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9.6.2 条的规定调整。 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 条规定的工程变更 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 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 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9.3.3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 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 规定调整: 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L——第9.3.1 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幅度,和计算办法,就要按合同执行,一般是有约定的服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服从法定

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混凝土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条形基础砼垫层计算公式 外墙条基砼垫层体积=外墙条形基础砼垫层的中心线长度×砼垫层的截面积 内墙条基砼垫层体积=内墙条形基础砼垫层的净长线长度×砼垫层的截面积 2、整板基础、独立基础垫层的体积 垫层体积=垫层面积×垫层厚度 混凝土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条形基础工程量计算及公式 外墙条形基础的工程量=外墙条形基础中心线的长度×条形基础的截面积 内墙条形基础的工程梁=内墙条形基础净长线的长度×条形基础的截面积 注意:净长线的计算应砼条形基础按垂直面和斜面分层净长线计算 2、满堂基础工程量计算及公式 满堂基础工程量=满堂基础底面积×满堂基础底板垂直部分厚度+上部棱台体积 3、独立基础(砼独立基础与柱在基础上表面分界) (1)矩形基础:V=长×宽×高 (2)阶梯形基础:V=∑各阶(长×宽×高) (3)截头方锥形基础:V=V1+V2=1/6 h1 ×[A×B+(A+a)(B+b)+a×b]+A×B×h2 其中V1——基础上部棱台体积,V2——基础下部长方体体积,h1——棱台高度,A、B——棱台底边长宽,ab——棱台顶边长宽,h2——基础下部长方体高度 混凝土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⑴、构造柱工程量计算 ①构造柱体积=构造柱体积+马牙差体积=H×(A×B+0.03×b×n) 式中:H——构造柱高度A、B——构造柱截面长宽b——构造柱与砖墙咬差1/2宽度n——马牙差边数⑶、框架柱 ①现浇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框架柱体积=框架柱截面积*框架柱柱高 其中柱高: a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b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c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d预制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依附于柱的牛腿,并入相应柱身体积计算。 钢筋混凝土梁工程量规则 1、梁的一般计算公式=梁的截面面积*梁的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2、梁长的取法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如图5 3、地圈梁工程量 外墙地圈梁的工程量=外墙地圈梁中心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 内墙地圈梁的工程梁=内墙地圈梁净长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 3、基础梁的体积 计算方法:基础梁的体积=梁的净长×梁的净高 钢筋混凝土板的工程量计算 1、一般现浇板计算方法: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一、求S——调整后得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即:实际施工量*综合单 价,15%以内得为原综合单价,以外得为重新调整后得综合单价)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得工程量得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得工程量得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得调整公式: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 Q1——最终完成得工程量(应予计量得实际施工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得工程量; S——调整后得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得综合单价;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得综合单价。 二、求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得综合单价 采用上述两式得关键就是确定新得综合单价,即P1 。 确定得方法: (一)就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二)就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得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得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得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 1.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得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 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得综合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得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即打几折)×(1-15%) 时, 该类项目得综合单价调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得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即打几折)×(1-15%) 2.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得综合单价: P1按照P2×(1+15%)调整。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一、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二、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 3、挖土方计算的难点 (1)计算挖土方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线,中心线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平整场地)。 (2)中截面面积不好计算。 (3)重叠地方不好处理(同平整场地)。 (4)如果出现某些边放坡系数不一致,难以处理。 4、大开挖与基槽开挖、基坑开挖的关系 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长度是宽度三倍以外者或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为地槽,其余为挖土方。 三、满堂基础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 如图所示,(1)素土垫层的体积;(2)灰土垫层的体积;(3)砼垫层的体积;(3)垫层模板。 2、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方法 (1)素土垫层体积的计算: 利用棱台的计算公式:素土垫层体积=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

工程量计算公式

1、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m3)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宽度; C———工作面宽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3、基坑开挖计算公式(m3) 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

B———基坑上宽度; a———基坑底面长度; b———基坑底面宽度。 4、回填土工程量计算公式(㎡) 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 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5、运土方计算公式(㎡)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 6、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m3)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7、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m3) V=桩截面积×(送桩长度+0.5m) 8、接桩 硫磺胶泥按桩——计量单位:㎡;按桩截面积 电焊接桩——计量单位:t;按包角钢或包钢板的重量 9、打、压预应力钢筋砼管桩(m3)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关于工程量变化后综合单价调整的探讨

关于工程量变化后综合单价调整的探讨摘要:对建设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综合单价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应用成本会计的理论,同时结合工程量清单规范的规定,进行初步的分析、探讨。试图对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工程量变化综合单价调整 项目招标后,在施工中出现某一子目的工程量变化是常见情况。对于工程量变化后,子目的综合单价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在实际工作中也时有争议。例如,某工程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导致有的工程子目工程量变大很多。这时,基于此子目报价的高或低,甲方、乙方往往会有不同的反映:原单价高了,甲方会要求增加部分的单价适当降低;而如果原单价低了,乙方会提出此子目投标时已亏本了,增加的量应重新定价。同时,基于日常生活的经验,大家的普遍认识里,还存在量大价低、量小价高的印象。那么,对于工程这一特殊的商品,它的“数量”变化后,单价是否应调整、如何调整呢?本文试图从成本会计的角度予以简要的分析,并对照国家规范的规定,进行初步的探讨。 工程量变化与单价调整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关系呢?先从成本会计的角度来看。日常生活中,我们有个印象,买的商品数量越大,就可以提出价格降低,而买得少,商家也会说量少,价格不好便宜。实际上就是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概念。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每件商品的价格里都包含了利润。量大时,保持同样的利润总额不变,可以降低

单价、减少利润率。从成本会计学的角度,商品的成本按其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分为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是指其总额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影响而保持不变的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管理人员工作等。变动成本是指其总额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正比例变动的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包装材料等。总成本=固定成本总额+变动成本总额(单位变动成本×业务量)。而利润=销售额-成本总额=(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业务量-固定成本总额。因此,当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0时(即边际贡献>0),业务量增大,如果适当的调低单位售价,仍然可以获得与较低业务量时相同的利润总额。而业务量减少时,如果要保持相同的利润总额,则需适当的提高单位售价。这就是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原因。但是,如果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0时(即边际贡献<0),也就是每件产品都处于亏损状态。这时,业务量增大,则亏损越大,业务量减少,亏损也减少。情况与前面正好相反,因此此时就不再适用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原则了。 以上道理,对于建设工程同样适用。某一工程发生工程量变化的子目,只有其边际贡献>0时,才具备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条件。这时,其子目的报价相当于单位售价,而变动成本大略说,可以包括(以下各费用的含义参照《建标[2013]44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随着工程量变动而正比例变动的项目。可以看出,某子目的投标单价最起码必须超过其施工所需的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时,才具备“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基本条件。而是否一定能依据“量增价减、量减价

建筑工程预算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汇总

建筑工程预算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 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 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 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宽度; C———工作面宽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 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 B———基坑上口宽度; a———基坑底面长度; b———基坑底面宽度。 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 S底———底层建筑面积; 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平整场地: S=S底+2*L外+16 二、挖沟槽: 1. 垫层底部放坡: V=L*(a+2c+kH)*H 2. 垫层表面放坡 V=L*{(a+2c+KH1)H1+(a+2c)H2} 三、挖基坑(放坡) 方形: V=( a+2c+KH)* ( b+2c+KH)*H+1/3*K2H3 圆形: V=∏/3*h*(R2+Rr+r2) 放坡系数 类别放坡起点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别 1: 1: 1: 三类土 1: 1: 1: 四类土 1: 1: 1: 一、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 (一)基坑土方量计算 基坑土方量的计算,可近似地按拟柱体体积公式计算(图1—8)。 图1—8基坑土方量计算图1—9基坑土方量计算 V=H*(A'+4A+A'')/6 H ——基坑深度(m)。

A1、A2——基坑上下两底面积(m2)。 A0 ——基坑中截面面积(m2)。 二、计算平整场地土方工程量 ①四棱柱法 A、方格四个角点全部为挖或填方时(图1—16),其挖方或填方体积为: 式中:h1、h2、h3、h4、——方格四个角点挖或填的施工高度,以绝对值带入(m); a ——方格边长(m)。 图1—16 角点全填或全挖;图1—17角点二填或二挖;图1—18角点一填三挖 B、方格四个角点中,部分是挖方,部分是填方时(图1—17),其挖方或填方体积分别为: C、方格三个角点为挖方,另一个角点为填方时(图1—18), 其填方体积为: 其挖方体积为: ②三棱柱法 计算时先把方格网顺地形等高线将各个方格划分成三角形(图1—19) 图1—19 按地形方格划分成三角形 每个三角形的三个角点的填挖施工高度,用h1、h2、h3表示。 A、当三角形三个角 点全部为挖或填时(图1—20a), 其挖填方体积为: 式中:a——方格边长(m); h1、h2、h3——三角形各角点的施工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 3、挖土方计算的难点 ⑴、计算挖土方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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