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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好分配制度在学院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对学院2005 年出台的《滨州职业学院院内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教职工的分配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做到有利于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稳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实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分配原则(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二)坚持强化岗位、淡化身份的原则,把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作为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三)坚持向教学一线岗位和重点管理岗位倾斜的原则,体现一线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在学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四)坚持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抓宏观、放微观,扩大教学单位的分配自主权。三、分配范围我院在职的正式教职工(含有事业编制的合同制工人)。已实行承包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教职工、停薪留职人员,不列入绩效工资的分配范围。四、绩效工资的组成根据上级精神,我院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基础津贴为个人完成基本工作量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绩效津贴为个人超工作量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在职在岗人员的绩效津贴为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励和超工作量发放的工作性津贴两部分。二线和内退人员的绩效津贴为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励。五、基础津贴的发放(一)基础津贴的发放标准基础津贴的发放标准见附件一(表一),按个人现执行的工资序列标准发放。(二)基础津贴的分配方式1.在职在岗人员基础津贴的分配方式:按现行的个人工资系列对应的职务或职称标准,每学期按5 个月、每学年按10 个月,随工资发放;寒暑假各1 个月基础津贴的发放,由各系、各部门,根据部门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发放;未完成部门安排工作的人员,部门有权扣发其基础津贴。2.二线和内退人员基础津贴的分配方式:按现行的个人工资系列对应的职务或职称标准,每年按12 个月,随工资发放。六、绩效津贴的发放(一)在职在岗人员绩效津贴的发放1.绩效津贴的发放方式绩效津贴每月发放一次,每学期按五个月发放,每年按十个月发放。每学期的前4 个月,采取预支发放,最后一个月根据学期考核结果找平补齐。2.绩效津贴总额的确定绩效津贴的发放总额随学院办学效益浮动,为年终一次性奖励与超工作量发放的工作性津贴之和,再减去管理津贴部分。3.绩效津贴的分配实施“两个倾斜”,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人员和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按专职教师与非专职教师1:0.8 的比例进行第一次分配,以体现向专职教师倾斜;二是按各教学单位行政人员与行政处室人员1:0.9 的比例进行第二次分配,以体现向各教学单位倾斜力度。分配办法如下:(1)第一次分配X×M +0.8×X×m=K M——为专职教师总数m——为非专职教师总数X——专职教师年平均发放测算值K——为当年度绩效津贴发放总额(2)第二次分配Y×N+0.9×Y×n=K-X×M N——为各教学单位行政人员总数n——为行政处室人员总数Y——为各教学单位行政人员年平均发放测算值(3)绩效津贴总额的分配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绩效津贴年发放总额=X×M 教学单位行政人员绩效津贴年发放总额=Y×N 行政处室人员绩效津贴年发放总额=0.9×Y×n 各教学单位行政人员和各行政部门人员绩效津贴年发放总额,根据学期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若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绩效津贴年发放总额达不到学院当年度绩效津贴发放总额的55%,则按当年度学院绩效津贴发放总额的55%确定专职教师的发放总额。然后,再按教学单位行政人员与行政处室人员1:0.9 的比例进行分配。(4)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绩效津贴总额的分配A、“两部”(基础部和社科部)和计算机公共课绩效津贴的分配:以两部和计算机公共课学期实际安排的教学计划数占学院全部教学计划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B、其他教学单位(有学生的)绩效津贴的分配:为鼓励教学机构搞好专业调整,发挥好

教学机构在招生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其他教学单位(有学生的)的绩效津贴分配,在分配完“两部”和计算机公共课的绩效津贴后,再按学生数(不包括实习学生数)进行分配。4.绩效津贴的标准(1)行政工勤人员的绩效津贴标准行政工勤人员各岗位的绩效津贴按各岗位系数发放,系数标准见附件一(表二),档次的确定以本考核期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确定,30%为A 档,50%为B 档,10%为C 档,10%为D 档。(2)专职教师的绩效津贴标准专职教师的绩效津贴按课时数计发课时津贴,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课时系数见附件一(表三),课时标准由各教学机构自行确定,档次的确定以本考核期教师的考核结果确定,30%为A 档,50%为B 档,10%为C 档,10%为D 档。(初级不设D 档)(二)二线干部和内退人员绩效津贴的发放年终根据考核情况随工资一次性发放。七、有关政策规定(一)创收分配学院鼓励各教学单位在保证学院正常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或利用学院资源,举办短期培训班或其他学历教育,其创收部分按学院与该教学单位3:7 的比例分成,各教学单位创收的自留部分,由各教学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按学院规定的分配比例研究分配。自留收入,可用于办公费、广告费、招待费、酬金、加班费、耗材、差旅费、纳税等创收过程中的创收成本性支付及本单位发展性费用支出和补充本单位经费不足等,总额控制在单位留成收入的60%。对职工奖励总额控制在单位留成收入的40%。(二)管理津贴的分配1.管理津贴是学院用于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的专项款,用于班主任的工作补贴、值班人员的工作补贴、考务费等其他管理费用。2.班主任的工作补贴由学院按在校中专生和五年一贯制前三年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0 元标准和所有实习生每生每学期2.5 元的标准拨款到各教学机构。此费用从学院专项费用开支。3.值班人员的工作补贴、考务费等其他管理津贴由学院按在校学生每生每学期10 元的标准拨款到各教学机构。此费用从学院专项费用开支。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发给500 元的工作补贴。此费用从学院专项费用开支。5.各教学单位按在校高职学生200:1 的比例配备辅导员,达不到配备比例的,按每少一人每月600 元或每年6000 元标准补贴。此费用从学院专项费用开支。(三)副科级辅导员的绩效津贴系数按行政正科级标准执行,其他辅导员的绩效津贴系数按副科级标准执行。(四)校内兼职教师课时津贴的发放,由相应的教学单位按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标准课时费发放;返聘教师和校外聘任教师课时津贴的发放,由相应教学单位按校内兼职教师的课时费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学院补贴。补贴部分从学院专项费用开支。(五)因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由学院安排外出学习人员(包括组织上安排外出学习人员和出国访学、国内访学人员),绩效津贴照发。因个人提高业务知识或学历者,脱产学习期间,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六)职务或职称变动者,从组织任命或聘任发文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绩效津贴标准。(七)下列情况扣发或部分扣发绩效津贴:1.受学院行政处分者,扣发该学期的绩效津贴。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扣发当学年的绩效津贴。 3.休产假者,只享受绩效津贴中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励部分,不享受超工作量发放的工作性津贴部分。4.因工作不称职被各系、各部门退回学院的人员,扣发绩效工资。(八)专职教师的基本工作量为每周8 课时或每学年270 课时。每周8 课时及以内的课时,按标准课时费的二分之一标准发放,每周8 课时以上部分的课时按标准课时费乘以相应系数发放。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基本工作量的(每周8 课时或每学年270 课时),则按比例扣发其基础津贴(工资中45%部分)。专职教师工作量不足的,可用其他辅助工作量来弥补教学工作量(具体办法见附件二、三),但不作为课时津贴发放的依据,仅限于弥补教学工作量。(九)行政工勤人员兼课者,原则上每周不超过4 课时,超过4 课时者,超出的课时不计发课时津贴。(十)教职工每月累计请事假7 个工作日者,扣发半月的基础津贴(工资中45%部分);累计事假15 个工作日者,扣发全月的基础津贴;累计旷工2 个工作日者,扣发半月的基础津贴;累计旷工3 个工作日者,扣发全月的基础津贴;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学院汽车驾驶员的绩效津贴与公里补贴合并发放,具体办法由党委(院

长)办公室另行制定发放办法。(十二)专职教师一学年及以上无课者,须退回学院,由学院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七、附则:1.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2.本办法自二00 八年三月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3.本办法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附件:(点击进入)(点击快速进入) 一:表一:基础津贴标准表二:行政工勤人员绩效津贴各岗位发放系数表三:专职教师各技术岗位课时津贴发放系数二:教学辅助工作量折合课时标准(专任教师)三:科研工作量折算课时办法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xx]47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1)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办法为:年绩效工资总量=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总额 +∑(本单位各岗位人数×相应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 ×12)。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2009

******************************************************山东考评中小学教师实行绩 效工资 关键词:山东教师字体:[大] [中] [小] 为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山东省教育厅着 手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 意见》,日前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根据《意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将实行绩 效工资,今后,山东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将根据考评结果拉开等次,考评不称职将不发放绩效工 资。 《意见》规定,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 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 个方面,每项权重不得高于40%。 考评等次分为称职和不称职。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 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教师均被确定为不称职。学校也 可根据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考评称职的教师,经评选进一步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三个或更多等次。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2009-06-09 20:56 指导思想: 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三位副校级领导 组员:中层干部、年级组长 二、发放原则 1、立足本职,圆满出色完成岗位工作要求,效果明显。 2、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以工作业绩和对学校的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距离。 3、根据岗位编制设置。 4、根据已聘职称为起点分档。 5、根据教师、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 三、制定依据: 文件依据: 朝教发[2006]31号 《局直教育系统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方案》 朝人事发【2008】39号文件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九年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标准: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根据《局直教育系统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方案》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凡是有编制的在 岗的教职员工均可获得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根据《教师法》和《九年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按教师德能勤绩四部分考核成果发放。如果在职教职员工在四项考核中达标通过,均可获得

XX学校绩效分配办法

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A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市属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委人[2013]2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坚持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筹,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职工收入结构 (一)总额结构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绩效工资实施后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才奖励金三部分组成,分别占绩效工资的56%、24%和20%。 (二)分配结构 为便于考核发放,将工资总额按激励作用的不同分为基础薪金和绩效奖金和专项奖金三部分。基础薪金包括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奖金包括奖励性绩效和50%的人才奖励金。专项奖金总额为50%的人才奖励金。 三、发放依据及标准 (一)基础薪金 基础薪金是教职工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的基本薪酬,按照职务、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人社局备案的岗位设置等级兑现发放。 1.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人[2007]32号)执行。 2. 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包括:保留物价补贴、回民补贴、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住房补贴、加班费。 2.基础性绩效工资 同比例放大《市属高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指导性标准》后制定我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与员级按照1.8:1的垂直

压缩率确定;管理人员三级职员与十级职员按照1.9:1的垂直压缩率确定;工勤人员技师与初级工、普通工按照1.25:1的垂直压缩率确定。 表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二)绩效奖金 1.按承担责任不同,将校内机构划分为一线部门和二线部门,分别实施不同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和标准。一线部门指主要办学和教学部门,包括教学部、直属学院、滨海学院、国际学院、教材中心等。其他校内机构均为二线部门。 2.一线部门根据教学业务和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奖金额度,部门内自行确定分配办法,学校对部门总额限高。总额限高计算办法为: 一线部门绩效奖金总额=绩效奖金总额/(一线部门人数+二线部门人数×0.8)×一线部门人数 3. 二线部门绩效奖金的平均额度依据一线部门的80%核算,具体执行标准按照校内实际聘岗等级确定(见表2),不再与人社局岗位设置级别直接对应。发放时按照死分活值的计算办法,每学期参照一线人员绩效奖金数额进行折算。 表2:绩效奖金标准表(约算值,具体测算需等待部门编制和岗位设置)

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docx

欢迎共阅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9 年第 34 号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二 0九年四月八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2009年4月8日

欢迎共阅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名称 制度 2009 编号 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归口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082009.4宋志芳李克忠翟金梁20092009.4.82010.4宋志芳崔庆翟金梁是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解释部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分公司规章制度2009年第 7号《中电投河南分公司月度综合计划与工资挂钩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分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管理指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 2、将《公司 200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系统。 3、进一步规范了月度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管理工作程序。 4、增加职能部门监察审计部。 人事劳动部 人事劳动部薪酬及奖励专责岗位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1目的 在明确绩效工资计提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公司月度综合 计划考核结果与部门、员工收入挂钩机制,并加强日常管理 考核工作,增强薪酬激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员工利益 和企业利益的统一,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适应范围 公司属各部门在职在岗员工。 3职责 3.1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3.1.1 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 主任由其他公司领导成员担任,总经理工作部、人事劳动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生产管理部、市场营销 部、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的负责人为成员。绩效考核领 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和综合计划指标开展情 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考核和反馈。 3.1.2 各职能部门设立由部门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的绩效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 实施。 3.2 经营管理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月度综合计划编制、下达 公司月度综合计划。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doc

红旗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 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落实我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职工长效激励机制,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岫岩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岫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和要求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对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等方面的情况;“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师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四、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方案 ●应体现的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提倡奉献精神和落实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原则。 3、核编定员,因岗设人,依岗定量的原则。 4、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贡献 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5、实施绩效考核,改善管理的原则。 6、确保稳定,强化激励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项目 1、工作量奖励 2、出勤奖励 3、教育教学业绩奖励 4、荣誉、科研奖励奖 5、师德奖励 6、其它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容 关于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发放和奖励规定

表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的周课时数(1个标准量) 二、行管人员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1、一般行管人员(指校不担任中层及中层以上党政职务的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原则上,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0.7;个别因工作量过大的行管人员,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0.8---1.0)。 2、行政干部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行政干部是指担任中层或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校长、书记除外),中层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1进行核算,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2进行核算,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3进行核算;若兼任两项及两项以上行管职务,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3,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4进行核算;若兼课则课时减半计入课时工作量;带班主任按450元每月的标准计入总量。 三、教师及行管人员兼职,其工作量核定方法: 身兼两项或两项以上职务,最多只取两项兼职计算工作量。其办法为,取最高的一项全量计入,其余兼职取半。安排工作时应尽量避免兼职过多。(兼职是指:行管人员兼课;教师兼职是指:兼任行管工作) 四、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 1.05倍;支教援教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精)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地实施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不断促进学校的主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对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本《办法》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绩效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公开公平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四、考核项目、要求、标准 考核项目设立: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考勤奖等三项。 考核要求: ①体现以德为先,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抵制有偿家教,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作为考核重点,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②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经查实后,按局文件执行。 ③长病假、请假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④癌症、精神病患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半。 考核标准:见各考核部分的细则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峰 副组长:赛福丁 成员::阿哈提郑玲阿力达波拉提汗张海川别克扎提杨茂崔建疆牛峰阿依恒 六、考核标准 (一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主任考核量化结果,每一学期拿出各班主任1个月津贴进行奖励,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3%,每一等次相差182元,进行发放班主任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3% 364元 二等奖33% 182元 (二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 根据教职工工作质量一年的考核量化结果,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0%,每一等次相差500元,进行发放教职工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0% (500元+原绩效均数 二等奖30% (保持原绩效均数 三等奖40% (保持原绩效工资均数减去500元 (三学校考勤奖:

2019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19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范文1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

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XX有限公司 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薪酬是指一个年度内公司实际发放给员工税费前的薪酬总额。 第三条本方法中的员工是指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外的员工。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照XX司(办)字[2016]39号《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者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绩效是指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履行岗位责任的业绩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员工年度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四个部分。 第六条基础工资,是指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价格水平确定的基础性工资。基础工资标准需定期根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薪酬指导线进行调整。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而获得的相应薪酬。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完成考核任务和指标,经绩效考核所获得的相应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九条专项奖金,公司员工专项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在年度内做出特殊贡献,受公司表彰获得的专项奖金;二是公司在企业当年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的专项奖金。 第十条员工基础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称为基本工资,员工基本工资占员工

年度薪酬标准的70%,绩效工资占员工年度薪酬标准的30%。 第三章薪级的确定与调整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薪酬定级。在入职公司时由招聘部门主管、财务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共同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匹配对应薪酬等级。 第十二条在职员工薪级调整。每年对员工进行薪酬等级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薪酬等级调整。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员工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员工岗位履职的情况,包括:(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三)遵纪守法合规情况。 (一)员工重点工作任务:员工重点工作任务要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预算等,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提出。重点工作任务是指关系公司长远发展和对实现本年度工作目标有重大影响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指标、岗位指标等。考核要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完成时间进度、需达到的目标要求等。员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首先由员工提出,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批。员工重点工作任务不得低于三项。 (二)日常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常规性工作;2.与团队团结协作; 3.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等方面。 (三)遵纪守法合规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监管要求等情况;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3.执行公司规划和预算等情况。 第十四条员工考核采用百分制,重点任务考核权重为90分;日常工作完成考核权重为10分;遵纪守法合规性考核实行扣分制。 第五章考核组织 第十五条员工考核实行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并逐级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对部门主管进行考评,部门主管对部门内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月度考核 (一)部门主管及员工每月就工作完成情况,填报:《广州XX有限公司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二)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应的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例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打破效益工资分配中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建立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努力完成2003年生产经营任务和经济责任制制定的各项目标,在职工基本工资不变的前提下,重新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条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公司每月奖金及年终奖兑现的分配。 第二条原则 1、改变以往全公司奖金与施工队经营状况挂钩的方法。机关奖金兑现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业绩挂钩,项目部奖金兑现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按产值提奖,按责任目标考核。工程处的月奖金由产值结合效益确定,年终由效益确定。 2、突出激励的原则,向责任重大的关键岗位、贡献突出的企业员工倾斜。 3、与经济责任目标挂钩的原则。 4、与安全质量责任挂钩的原则。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否决奖金。 5、技术职称与岗位系数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分配体系 按公司人员工作性质不同,将公司员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定为五类,分配方案如下: 1、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实行月奖金与每月产值挂钩,年终奖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分配方案。 2、项目部的绩效工资实行月奖按机关平均水平预支,管理费用控制;兑现按产值提奖,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分配方案。 3、施工处的绩效工资实行月奖与完成产值挂钩、年终奖与经营情况挂钩的分配方案。 4、检测部门、物资经营部门,实行独立核算,月奖预支,确保上交,节余全留,自主分配的分配方案。 5、其它各经营实体,实行责任或集体承包,自负盈亏。 其中,铝塑门窗厂、预制厂、木器厂、装潢队实行个人承包,确保上交,节余全留,自主分配的方案。 租赁部实行月奖按机关平均水平预支,年终兑现与可变费用控制情况挂钩的分配方案。 6、检修分公司 (1)大修项目部实行月奖予支,确保上交,兑现按创收提成的分配办法。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到底什么是绩效工资?字号: 小中大 | 打印发布: 2012-1-31 13:55 作者: 网络转载来源: 慧聪网查看: 201次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Appraisalrelatedpay),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可以提高工作绩效,若使它能更好发挥作用,雇主必须确信能有效地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传统的绩效工资制通常是个人绩效,对员工绩效增加认可的形式通常是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提高基本薪资。绩效工资的优点 1.将个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会鼓励员工创造更多的效益,同时又不增加企业的固定成本。 2.严格的、长期的绩效工资体系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让公司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绩效。 3.这种方法使绩效好的员工得到了奖励,同时也能获取、保留绩效好的员工。 4.当不景气的时候,虽然没有奖金了,但是由于工资成本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让员工有安全感,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当经济复苏时,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储备。绩效工资的缺点 1.绩效工资鼓励员工之间的竞争,破坏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团队精神。员工之间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可能会争夺客户。对那些一定需要团队合作才能有好的产出的企业,这种方法就不适用。 2.绩效工资鼓励员工追求高绩效。如果员工的绩效同组织(部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发生个人绩效提高,组织的绩效反而降低的情况,这时候这种方法就失去了价值。例如,销售员为了达成交易,可能会对客户做出很多免费服务承诺,公司为了兑现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2017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县委政府的指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师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要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教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教师间既要体现优教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部分教师的绝大部分利益。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编制在岗教师,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德、能、勤、绩、廉五项 德(15分)(办公室考核) 一、理论业务(例会、各处室、教研组会议等)学习,积极参与。(5分) 1、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德(总结)每项扣1分。 2、开会缺席1次扣2分,请假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3、开会期间改作业、试卷、写教案、打瞌睡一次扣1分。

4、开会讲与会议无关的话或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一次扣1分。 5、手机响或在会场接打手机一次扣1分。 6、中途私自离开会场扣1分,如离开时间超过10分钟,扣5分。 二、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5分) 1、不服从或无故推卸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 2、将学生赶出课堂扣2分(1人次)。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殴打、谩骂等)扣1分(次)。 三、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 1、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引起较大的积极影响,加2分。 2、行为违反规范,打架、谩骂、污辱他人人格带来较大社会反响,经查实扣5分(次)。 3、酗酒闹事,受到处罚或相关组织告知学校扣5分(次)。 4、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查实1次扣1分。 5、受到党政纪处理,治安处罚者1次扣5分,取消评选优模资格。 6、不注意自身形象教育学生,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进课堂,在学生面前抽烟,在校园内吸游烟,因饮酒、抽烟等影响上课。违者1次扣2分。 7、上课时瞌睡、吸烟、坐桌椅查实1次扣5分。 8、上班期间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用电脑玩游戏、淘宝、看股票等,查实一次扣5分。 9、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且造成一定影响。查实一次扣10分。 能(40分)(教务处考核) 一、服从学校任课安排,按课表认真上课。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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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站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水平的30%和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具体数额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外 的部分。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划分办法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础工作量奖和超额工作量奖。 (一)基础工作量奖 根据****人均水平测算,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一部分作为基础工作量奖,职工在完成规定的本质任务后领取与个人岗位相对应的基础工作量奖。基础工作量奖基数定为**元,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系数。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2018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8年绩效奖励实施方案(暂行)为提升企业和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绩效奖励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实现竞争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绩效奖励分配xx: 绩效奖励是根据公司利润额、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本着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对企业贡献大的员工的奖励政策。 三、考核时间范围:2018年08月01日-2019年1月31日。 四、考核的通用规定: 1、为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公司将加班列入绩效奖励分配的重要考核因素。加班将核实实际打卡与《加班申请单》审批件,确定加班时间,出差加班按发定位和现场小影像的时间计算(具体分值详见考核表)。 2、为了严格公司考勤制度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故员工有下列情况者,当月直接减分或不参与打分: 2.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5次及以上。每增加一次减3分。 2.2病假、事假、旷工、婚假、丧假累计为4天(含4天)以上、7天以下,当月的分值减半; 2.3病假、事假、旷工、婚假、丧假累计超过7天(含7天),当月不参与打分。 3、试用期员工参与打分,但试用期间主要以学习熟悉为主,故试用期分值由领导根据其上手程度进行调整。 五、考核标准及相关政策

(一)公司业绩指标与绩效奖励基数 1、绩效奖励是给对企业贡献大的员工的额外奖励,公司领导层在年底将根据每个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工作态度等决定绩效奖励发放人员名单。 2、根据年初下发的《提成制度》,将每个人的提成作为绩效奖励的基数,平均分配至每个月。 3、在考核期内,根据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绩效打分,计算出当月应拿绩效奖励的比例。 3.1当月分数在110分及以上,全额绩效奖励;低于110分,将在分数的基础上减十作为该员工绩效应拿比例,例如某员工当月分数90分,他绩效应拿比例为80%;低于70分(含70分),当月无绩效奖励。 3.2绩效奖励未分配部分将根据绩效打分,奖励给月平均分在120分以上的员工。分配依据分数所占比例进行。 3.3公司若超额完成1000万的任务量,将额外给员工发放贡献奖励。发放依据当年员工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具体发放人数和金额由总经理确定。 4、公司全年的任务量为540万,外加工300万,合计840万。完成400万以上将按相应比例发放绩效奖励。全年任务达不到400万,所有人无绩效奖励。 5、考核期以外的月份,由总经理、设计总监会同部门负责人对各员工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决定绩效奖励的应拿比例。 6、员工当年未入职月份无绩效奖励,将按平均至每月的数额进行核减。 7、全年出现的质量问题,将在年底进行追责,损失额超2万,相关责任人无绩效奖励;损失额在1万至2万,相关责任人绩效奖励减半发放;损失额在5000元至1万元,相关责任人绩效奖励发放80%;损失大于100元小于5000元的在绩效考核表中的“成本意识”扣分体现。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初级中学校 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教代会代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考核程序 (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提交述职报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2、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和等次,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二)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和其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并征求学科组或年级组意见,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校内公示。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在教职工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考核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发放方式 每学年以实际教学时间9个月进行考核,按期发放;其余3个月由学校统筹作为基础性奖励工资。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之比为7:3,中层干部为6:4。个人学科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与科任教师考核办法相同。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总数的20%以内。评定为基本称职、称职、优秀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按学校科任教师人均数70%(60%)的0.8倍、1.3倍、1.4倍计算;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有下列行为的实行扣罚: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领导表率作用较差,据实酌情扣减20-100元。 3、管理能力差,工作失职,给学校工作带来严重损失,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100元。 4、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差,示范作用发挥不好,据实酌情扣减20-100元。 5、未达到教育局规定的工作量标准,差一节扣20元。 6、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课)一节扣20元,旷工(课)一天扣60元(未写请假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病事假的一律视为旷工);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期间,事假一天扣20元。 7、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的病假,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下的、未住院的病假视为短期门诊病假,每天扣10元;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上未住院病假视为长期门诊病假,每天扣5元;住院病假每天扣2元。 8、未按时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目标任务的,扣50-200元。 9、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0-100元。 10、在全体教师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的,不扣减奖金;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7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 (二)科任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90%-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所得管理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考核所扣金额(班主任考核除外) 将其设置为基础性奖励、工作量奖、教学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等五个奖项。其中基础性奖励占总额的60%,其余四项占总额的40%。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个人教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30%(40%) 1、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者,全额领取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凡消极怠工、违法乱纪(如体罚学生、违规使用教辅)、从事第二职业、失职渎职、不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如值周工作、值周班工作、清洁卫生等)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所列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工作量奖。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4%。 工作量奖=(个人周工作量÷校平均周工作量)×工作量奖基数

5%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大岗李乡农村教师5%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 为切实稳定我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完善保障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工资福利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根据《河南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市关于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涉及的几个工作意见的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我乡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包括全乡各中小学校。按2012年市发放的有关规定执行。从2012年1月1日起纳入实施范围。 二、发放标准 根据省关于在越边远、越艰苦的农村学校工作和服务年限越长的教师应给予越高档次和按照绩效工资的5%计发。 三、其他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人员增减、职务(岗位)变动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 工作人员发生职务(岗位)变动的,岗位津贴随职务(岗位)变动而变动,增加或减少津贴的,从职务(岗位)变动的下月起执行;首次报送省确认后,每年于暑假教师招考、调配等完成后作变动调整,并及时上报中心校补助经费核拨依据。 (二)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岗位津贴的发放 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标准的60%发给;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

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标准的50%发给;事假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停发当月津贴补贴。 (三)农村完全中学从事非义务教育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 为确保农村完全中学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持内部收入分配关系的合理性,不引发新的矛盾,对农村完全中学从事非义务教育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核发。 四、审核权限及发放办法 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各学校(中心校)填写并公示后送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由县财政核拨到教育财政工资统发专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发放我乡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督导检查推进落实工作。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行为,认真查对核实,确保发放对象真实准确,真正把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到每一位教师手中。要防止和杜绝上报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出现,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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