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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其接转程序是:

(1)组织委员审核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无问题后,由园区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将园区开出的介绍信交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党总支通知所到支部(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2)如审核发现存在较大问题,则党员资格不予认定,其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保存。

2、离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办法: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离职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离职党员,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由公司党支部开具介绍信统一到园区办理转移手续。

其转移程序是:所在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到园区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六、过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交接收的党组织。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七、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关系在公司或需转入公司的党员。

八、本规定由维达党支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区外转接区内转接 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 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 二、转接操作步骤 三、转接要求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转移办法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

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臵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臵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臵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

最新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程序: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

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枣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组织关系接转具体程序: 各地之间组织关系接转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以本市组织关系接转为例,除一般程序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可分为三个主要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或有效党籍材料)、接转组织关系依据。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组织关系介绍信重点要素为抬头、党员大致信息、去向、党费缴纳时限、介绍信有效期、迁出关系时间,相对容易出现错误的为抬头和去向。在此以抬头和去向为例具体阐述:1、县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抬头需开至县处级党委组织部(案例:学生党员毕业组织关系欲迁回户籍地,学校抬头直接开至镇乡街道党委,在此阐明,高等学院党委基本为县处级单位党委,但不可以跨区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非隶属关系基层党委,简单直白的讲,就是你对该党委不存在行政隶属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2012-03-19 08:42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 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 注意事项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经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党员必须重视和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正式和临时组织关系需持不同凭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 ]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 个月及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 个月及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

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能够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党员持党支部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开介绍信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转接手续。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村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然后,需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组织去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不能随意委托她人代为办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经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她人代为办理。党员自己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 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围,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

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围,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围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围,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围,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

党组织关系网上转移

党组织关系网上转移 如果你那里实现了网上转组织关系,你可到转出党支部找管你们当地党建平台的工作人员,让其帮您转移即可。 一般是通过信息库系统,转出单位党组织直接向转入单位党组织发送电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自动生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转入单位党组织接收电子介绍信后,可直接导入党员信息,并通知你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持转出地党委打印的书面介绍信直接到接收地党委报到,不需要再到组织部门层层办理接转手续。 国家近几年规范和加强了党内的管理,党员关系的规范也在其中,很多年前几句话就能办了的事,现在都需要按照严格的流程制度来执行,党员关系的转移就是其中之一,以我亲身的经历来说,想把党员关系转移完成每个两三天是不可能的。 从原党员关系单位或所在地提出党员关系转移申请;申请通过后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本人持介绍信到上一级党组织处办理相关事务。一般来说,跨区的话手续比较复杂,要先从区-县-市-省逐级开具并更换介绍信,然后到迁入地从省-市-县-区逐级开具并更换介绍信,直至最后到你现所在的党支部。 需要注意的是,在迁入地的党支部,一般是要做党组织审核跟会议决策的主

要是看你迁入的动机是否不良,是否符合迁入条件,资料是否齐全。 尤其是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因为实行村民自制,党员在村里的话语权比较凸显,群众地位比较高,而且近些年来农村的各项政策都已放开,曾经无人问津的农村土地现在已是众商追逐的利益点,从一钱不值到几十万一亩,这背后的利益高的惊人。老旧派的党员和基层管理人员为了便于集体管理和对利益的控制,对迁入的党员关系进行严格的控制甚至有排斥思想,所以想要转移党员关系必须要做好迁入地的关系。 这里重点说一下资料这一块,一般来说,基层党组织对入党人员的筛选和选用是非常严格的,一般会通过日常的工作状态、对户籍所在地的家属及本人的调查、所在地区的派出所记录等作为审查的依据。入党之前还需要接受必要的培训与学习,做相应的总结与思想汇报,最终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批准成为积极分子。党组织还要进行相应的信息公示与通知,这些资料都是党员档案里必备的资料,在转移党组织关系之前一定要确认资料的完整性避免多次审核与资料整理,缩短办理流程的时间。 还有就是党费了。现在国家明确规定了党费的缴纳标准和时限,所以在转移关系时一定要做好党费的缴纳工作,最好是让原关系所在地出具明确的缴费时限,好让转入地做好党费的结算工作。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其接转程序是: (1)组织委员审核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无问题后,由园区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将园区开出的介绍信交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党总支通知所到支部(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2)如审核发现存在较大问题,则党员资格不予认定,其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保存。 2、离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办法: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离职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离职党员,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由公司党支部开具介绍信统一到园区办理转移手续。 其转移程序是:所在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到园区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六、过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交接收的党组织。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七、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关系在公司或需转入公司的党员。 八、本规定由维达党支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转出 一、转出到市内其他党组织 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 3、学院党委进入系统审批; 4、党员到新的党组织报到。 二、转出到市外党组织 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 3、学院党委审批; 4、党员本人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5、对方党组织接受后,寄回回执; 6、学院党委录入回执信息。 转入 一、市内转入 1、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从北京市党建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至: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XXX党支部; 2、党员到学院党委报到;学院党委进入“党员E先锋”审批;

3、党员持学院党委介绍信到党支部书记处报到;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入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确认报到”; 4、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基础数据库)——>更新和补充新转入党员基本信息和党统信息。 二、市外转入 1、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到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到,录入信息; 2、党员持学院党委的介绍信到党支部书记处报到; 3、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入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确认报到”; 4、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基础数据库)——>更新和补充新转入党员基本信息和党统信息。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10月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上级要求,今年在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同时,还需在“12371”平台网上转移组织关系。 二、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 即使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注意些什么? (一)凡毕业生党员(①就业②就读研究生③离校时暂未就业④出国),不论其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原则上都要在离校前,应当及时办理正 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第①、②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该如何填 写。攻读本校或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校内通过“12371” 平台直接对转。 (三)第③、④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 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此种

情况下,无论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的,请提前要先 与目的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时间),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工 作单位系外资、合资或新建企业无党组织、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工 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就近向当地地方党组织请示,或及时与组织部、学院党委联系。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原介绍信及时到学 校原二级党组织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千万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 绍信放在身上,这是组织关系不强的表现,也容易造成预备党员无法 按期转正或自行脱党。 (五)党员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预备期内的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 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毕业之际妥善处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如果你还有疑惑或困难,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

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一)“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如下: (二)详细流程说明 注:若选中的团员当前有未结束的接转流程或者未缴清转接前应缴团费,则不能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 1.团员先自行联系需转入的团支部,说明转入事项,征得转入团支部同意后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2.打开智慧团建系统(),填写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选择页面左下角“关系转接”,模糊搜索转入团支部简称,准确填写转出原因、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选择相关信息并填 写,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 3.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即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手

动审核,再依次流转到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4.团员在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消息”,转接页面中点击“团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可以查看转接审核状态,团员可以联系相关团组织,提醒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审核。 5.若组织转接申请任何一步审核不通过即流程终止,需重新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三)各种身份的毕业生转去哪? 1.工作 团员先询问公司团支部是否同意转入,若同意转入即转入工作单位团支部;如果所在单位未建立团支部,其团组织关系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上面两个团支部都不能转,再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具体操作: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2.升学 若继续升学,即转升学的学校对应的团支部。 具体操作: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

最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

贵州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 一、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教育与服务 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方法、步骤和规定,要求党员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防止遗失,进入新的单位,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对来校学习、工作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录取(用)时告知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具体办法和要求。 二、基本要求 党员变动工作或学习单位后,要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往新单位党组织。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对经教育仍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应按党章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由党员本人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省内、外党员来校学习、工作时,应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持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转接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到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组织部将重新开具抬头为“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的介绍信,来校党员持该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报到。

党组织关系转接检查流程

党组织关系转接检查流程 一、入党材料 1.入党综合政审材料(需所在班级团支书签字) 2.入党申请书 3.本人近期学习成绩登记表 4.共青团组织培养考察登记表(团支部书记是否签字) 5.共青团组织推荐表(查看院团委和校团委是否盖章) 6.本人近期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共4份) 7.入党培训材料(党课考试试卷80分以上和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8.政审材料(必须是党委的章以及盖章) 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委会意见是否填写) 10.入党志愿书 首先查看是否填写完整: 预备党员材料需填写到第一处的“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此处必须填写) (其中,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处不用填写); 正式党员材料需填写到第二处“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此处必须填写) (其中,两处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处不用填写) 10.1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10.2首页:学历项填“高中”,学位或职称项填“无”; 10.3入党志愿部分需本人手写; 10.4入党介绍人意见,必须是相应入党介绍人本人填写,必须入党介绍人 本人签章; 10.5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格式可参考“发展党员工 作手册”,且必须由支部书记填写。 10.6组织谈话和转正部分内容,学生不得自行填写。 11.预备党员登记表(支部书记必须书写意见和签字) 12.预备期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自发展时间起,每季度一份;正式党员4份) 13.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材料需要,预备党员不需要) 14.预备党员民主测评统计表(正式党员材料需要,预备党员不需要)

同志入党材料目录 1.入党综合材料——————————份页2.入党申请书———————————份页3.本人近期学习成绩登记表份页4.共青团组织培养考察登记表————份页5.共青团组织推荐表份页 6.本人近期思想汇报————————份页7.入党培训材料份页8.政审材料份页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份页10.入党志愿书———————————份页11.预备党员登记表—————————份页12.预备期思想汇报—————————份页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如果所里党员属于机关单位退休返聘的情况,党员组织关系可暂时不转到市行业党委,但年轻党员或中层干部党员须及时转到市行业党委。 一、从成都市(20个区市县)以外的市区、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成都市高校(公章是“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和成都市(20个区市县)以外高校转进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员。 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开介绍信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成都市委组织部,“内容”写:由XX<具体单位名称>去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二、从成都市(20个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社区党委、街道办党工委和成都市高校(公章是“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转进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员。 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开介绍信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内容”写:由XX<具体单位名称>去

XX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三、注意事项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须完整填写:如“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称呼须完整填写;身份证号码须准确填写;预备或正式党员须明确标示。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普通党员办理,非党员不得办理此事宜。 四、重要部门联系方式 (一)成都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接转室 1.联系地址: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1号楼22楼12206号办公室(成都地铁1号线“孵化园”站附近) 2.联系人员:谢老师 3.联系电话:61886069 (二)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5号(原成都市财政局)708办公室 2.联系人员:袁将,王蔚,孙畅 3.联系电话:86636007

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中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委员会,简称“大成党委”,下设五个党支部。党费,执业律师每人每月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元。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秦加楠()。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接转党组织关系,需携带: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①组织关系存放在外地、中央在京单位、部队先开出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持信到朝阳区委组织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号朝阳区委区政府大院内,蓝岛大厦西侧向南)更换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的介绍信。 ②其他情形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号商业楼二层房红领巾公园东侧公园商务楼;地铁十里堡(东北口)口出,过马路向西,至公园商务楼,向北。)、大成党委所属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以大成党委名义出具接收函,加盖党委公章); 、填写齐全的“北京市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二、附件三,不得涂改,并附两张一寸彩照); 、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 、兼职或退休人员可以不接转党组织关系,但需由人事关系所在

单位出具证明信,证明该同志为中共(正式、预备)党员,系本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向接收方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确定是否需要到朝阳区委组织部换介绍信; 、所在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党费交至当月; 、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三、党组织关系区内调动 组织关系在朝阳区律协党委的党员,变更执业单位时需办理组织关系区内调动手续。 本人办理时需持原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新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总支、独立支部加盖总支、支部章,无独立支部以律所名义出具接收函,盖律所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四、朝阳律协党委。 、联系电话:直拨分机或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党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党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一、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2、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中央直辖市和各省会、自治区首府的区委组织部。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4、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6、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7、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8、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10、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的说明 凡属本省的省管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郑州铁路局党委、黄委会政治部、部队政治部可以和我省县委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可互相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向省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需用加盖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印章。 可直接由我校党委开出的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如下: 1、转往省管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 例: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往河南省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例: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河南省体育局………………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3、转往市属高校介绍信一般开至:某某市委组织部。 例: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4、转往本市介绍信开至:某某区县级党委组织部。 例:郑州市二中…………………郑州市教委党组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发布日期:2013- 06-05 访问次数: 1 字号:[ 大中 小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3、为什么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党员的学习、工作单位或生活区域是经常发生变动的,如果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就会形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教

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状况。只有通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才能保证党员不论到哪里,党组织都会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党员本人居住地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6、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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