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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员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及2011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防范粉尘危害,减少职业危害事故,树立公司新形象,经2011年3月27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单位)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开展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落实各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督促各子公司切实解决目前突出的粉尘危害问题,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建立矿山企业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员工健康权益,防范和减少粉尘危害事故,实现(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1、至2011年12月底,下列矿山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

达到2mg/m3:

(1)…矿业

(2)…矿业

(3)…铜业

(4)…矿业

2、至2012年6月底,下列矿山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

达到2mg/m3:

(1)…矿业

(2)…矿业

(3)…矿业

二、专项治理内容

1、重点对地下矿石开采点、粉碎点、筛分点和转载点,通过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标准要求。

2、采用自动化、设置人员封闭室、远距离操作等工艺和设备,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粉尘。

3、在工艺条件允许下,用水或湿润剂湿润粉尘发生源,如采用湿式作业、喷雾、洒水等方法,抑制产生粉尘。

4、与生产设备配套的除尘设备,应设有电气联锁控制装置,与生产主体设备按序启动和停止,并同时检修、同时维护和同时考核,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

5、建立粉尘检测制度,按GB5817-2009《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规定,配备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定期开展粉尘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具体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不断改善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

6、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各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发放周期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对新招员工在入厂前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为接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30日)

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例会,将是(单位)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一次动员大会,标志着(单位)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单位)将从此走向一个崭新的低尘或无尘化的现代矿山新阶段。各子公司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法规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

(二)自查阶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各子公司要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并组织论证,并按技改项目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于2011年5月底前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三)综合治理阶段(首批达标矿山: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第二批达标矿山: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各子公司按照《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要求,落实粉尘治理措施,建立起运行可靠系统。

(四)检查验收阶段:(首批达标矿山: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第二批达标矿山: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30日)

各子公司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结果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接受安全环保部和工程管理部的联合督查验收。

(五)总结阶段:(首批达标矿山: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第二批达标矿山: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子公司要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员工认真进行总结并表彰,对经检查验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

五、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和领导,矿业公司成立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是分管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粉尘综合治理专业管理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支撑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子公司应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粉尘治理的组织与领导工作。粉尘治理与职业危害防治事关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的大局。各子公司一把手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粉尘治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粉尘治理领导组织,全面落实粉尘治理责任和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粉尘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各子公司要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粉尘危害情况进行排查,把治理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粉尘治理与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子公司安环处与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粉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子公司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定治理措施;通过加快技术改造,推进工艺调整和除尘器的优化配置,淘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的要坚决整改。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治理粉尘危害,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矿自觉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粉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加大对粉尘危害与职业危害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全公司通报。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粉尘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粉尘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一、粉尘的危害 粉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它可以对人体,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环境,自然风景,生态平衡产生影响,其严重程度取决于粉尘的物化性质,粉尘量及尘源周围的情况。 (1)对人体的危害:如果作业场所中有大量粉尘,在此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呼吸时会吸入大量粉尘,当达到一定数量时,会引起呼吸道疾病,肺组织发生纤维性病变,发生尘肺。 (2)对生产的危害:空气的粉尘可使高级,精密仪器精确度下降;使油漆,胶片,微型仪器,电容器等的产品质量下降;使机器,设备的磨损增快,工作寿命减少;使人的操作视线受影响,造成工作效率降低。 (3)对大气的危害:大量粉尘悬浮于空气中可使其它有害物质附着于其上,人呼吸时吸入可引起各种相应疾病;有关文物,古迹会被腐蚀,污染;降低大气的可见度,促使烟雾的形成,使太阳辐射和传递受到不同影响。 二、预防措施 (1)个人防护 依据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方式和伤害途径,进行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粉尘(或毒物)对人体伤害途径有三种:一是吸入,通过呼吸道进人体内:二是通过人体表面皮汗腺、皮脂腺、毛囊进入体内;三是食入,通过消化道进入体内。 那么针对伤害途径,个人防护对策:一是切断粉尘进入呼吸系统的途径。依据不同性质的粉尘,配载不同类型的防尘口罩、呼吸器、(对某些有毒粉尘还应配戴防毒面具);二是阻隔粉尘对皮肤的接触。正确穿戴工作服(有的还需要穿连裤、连帽的工作服)、头盔(人体头部是汗腺、皮脂肪和毛囊较集中的部位)眼镜等:三是禁止在粉尘作业现场进食、抽烟、饮水等。 (2)加强个人卫生 一是要注意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中的卫生,如使用防毒口罩,在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用法和如何判断失效等知识,经常更换滤料,以免误用或使用无效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专人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二是要注意个人卫生,不要在车间抽烟、进食和饮水及存放食品、水杯,更不能在生产炉热饭、烤食品,以免毒物污染食品进入消化道。要勤洗手,凡是脱离操作后,做其他事前要洗手,如抽烟、吃饭、喝水、去卫生间等。尘毒作业工人下班后要洗澡,换干净衣服回家,工作服勤换洗,不得穿回家等。 (3)科学加强营养 应在保证平衡膳食的基础上,根据接触毒物的性质和作用特点,适当选择某些特殊需要的营养成份加以补充,以增强全身抵抗力,并发挥某些成份的解毒作用。 高蛋白:蛋白质及其组成的氨基酸,如半胱氨酸、甲硫氨酸和甘氨酸,除参与集体的蛋白质合成外,还对某些毒物具有解毒的功能。 高维生素:维生素是许多重要酶的组成部分,参与机体一系列物质代谢过程。尤其是接触损害神经系统的毒物,应增加维生素B1、B6、C等;接触损害造血器官的毒物,应增加维生素B族的叶酸,B6、B12,维生素C等促进骨髓的造血机能。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52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 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 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 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 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 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 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 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 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 尘量占45%-80%;掘进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

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三、制定防尘作业规划及措施,防尘措施检查验收制度及实施记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及管理制度、矿井定期冲刷粉尘向度、粉尘测定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且应做到现场落实。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编号:SM-ZD-52687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 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粉尘作业过程的控制,以及作业防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由公司总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3.2 工程部是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工程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作业工程项目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应落实的防护措施;负责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粉尘治理的工作经验。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工作。 3.4 物资部负责组织防尘用品合格供方及定点单位的评定;负责防护用品、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储存、保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96-74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在各种不同生产声所,可以接触到不同性质的粉尘。如在采矿、开山采石、建筑施工、铸造、耐火材料及陶瓷等行业,主要接触的粉尘是石英的混合粉尘;石棉开采、加工制造石棉制品时接触的是石棉或含石棉的混合粉尘;焊接、金属加工、冶炼时接触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农业、粮食加工、制糖工业、动物管理及纺织工业等,接触植物或动物性有机粉尘为主。 根据不同特性,粉尘可对机体引起各种损害。如可溶性有毒粉尘进入呼吸道后,能很快被吸收入血流,引起中毒;放射性粉尘,则可造成放射性损伤;某些硬质粉尘可损伤角膜及结膜,引起角膜混浊和结膜炎等;粉尘堵塞皮脂腺和机械性刺激皮肤时,可引起粉刺、毛囊炎、脓皮病及皮肤皲裂等;粉尘进入外耳道混在皮脂中,可形成耳垢等。粉尘对机体影响最大的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正式版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

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word)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粉尘作业过程的控制, 以及作业防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 由公

司总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3.2 工程部是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工程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作业工程项目进行危害识别, 确定应落实的防护措施;负责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粉尘治理的工作经验。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 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工作。 3.4 物资部负责组织防尘用品合格供方及定点单位的评定;负责防护用品、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维修和送检等管理工作。 3.5 综合办公室负责粉尘治理作业中职业卫生的管理。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健康评定和健康档案的建立和接触粉尘人员的统计管理工作。 3.6 工会负责监督职业卫生工作的执行情况。参与并监督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防尘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负责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工作。 3.7 项目部负责执行公司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组织作业过程的粉尘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粉尘危害控制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防尘技术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粉尘类职业病对人体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粉尘类职业病对人体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粉尘类职业病对人体的危害和防治措施由于长期接触粉尘,对人体本身的危害,根据其物理和化学兴致的不同,还有进入人体量的多少,可引起的病变多种多样.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作用等。 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有如下4种表现: 1.粉尘沉着症 有些金属(铁、钡、锡等)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逐渐消退。 2.尘肺 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3.呼吸系统肿瘤 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导致萎缩性病变;此外,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炎等;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金属和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导致角膜感觉迟钝和角膜浑浊;沥青烟尘在日光照射下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粉尘的中毒作用是指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而引起的中毒现象。 4.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 不同的有机粉尘有不同的生物作用,如引起支气管哮喘、棉尘症、职业过敏性肺炎、混合性尘肺等。 对于粉尘的危害,在生产过程中可采用如下技术措施防尘: 1.技术革新 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采用新技术是一项彻底消除粉尘污染、搞好防尘工作的技术措施。在工艺改革中首先应当使生产过程不产生粉尘危害的治本措施,其次才是产生粉尘以后通过治理消除或减少其危害的措施。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矿井粉尘防治管理 (一)矿井粉尘防治 第一条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指岩尘、煤尘和水泥粉尘)是矿井主要职业危害。为防治矿井井下粉尘,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制度,完善综合防尘设施,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为减少作业过程煤(岩)尘危害,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场所施工应采取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应按规定采取割煤机带水作业防尘措施,以减少生产过程的煤尘产生量。 2.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前冲洗巷壁、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3.综合防尘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 第四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为便于冲洗、洒水降尘,防止粉尘危害,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 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回风流中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应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并保证水压、水量和雾化效果。爆破、出煤矸等作业产尘较大时,必须使用水幕净化风流,无净化水幕或未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煤和爆破作业。

第六条地面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筛分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除尘器除尘。 第七条必须认真落实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冲洗巷道,杜绝井下煤尘堆积,避免粉尘飞扬。 第八条必须加强防尘供水管路和阀门、喷雾装置、风流净化水幕、喷雾装置等防尘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将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正常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粉尘危害。 第九条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尘能侵入的地点的,必须采取风流净化措施。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井下巷道湿润,防止人员行走时产生粉尘。 第十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如果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按《矿井安全规程》第112条和第114条的规定采用串联通风,但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如净化水幕等)保证被串工作面的风流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矿井安全规程》第101条的规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风速超限造成粉尘飞扬。 第十二条凡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矿井粉尘监测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39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73号令 第六章 粉尘危害防治

第六章粉尘危害防治 第三十四条煤矿应当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粉尘浓度应当符合表2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表2 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求 第三十五条煤矿进行粉尘监测时,其监测点的选择和布置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第三十六条粉尘监测采用定点或者个体方法进行,推广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粉尘监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粉尘浓度,煤矿井下每月测定2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地面 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1次; (四)粉尘中游离Si○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 当测定1次。 第三十七条煤矿应当使用粉尘采样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等仪器设备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井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当 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三十八条井工煤矿必须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 永久性防尘水池的50%。 防尘管路应当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没有防尘供水管 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静压供水管路管径应当满足矿井防尘用水量的要求,强度应当满足静压水压力的要求。 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 pH值应当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硬度不超过3mmol/L。使用降尘剂时, 降尘剂应当无毒、无腐蚀、不污染环境。 第三十九条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井壁巷帮,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 或者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四十条井工煤矿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者软煤层中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以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 取除尘器捕尘、除尘,除尘器的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0%。 第四十一条井工煤矿炮采工作面应当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 后应当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当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压 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

年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良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矿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3、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区队配备兼职职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形成矿、区队两级管理网络。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含工种的变动)、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 4、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实行日常检测与定期检测相结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接到检测、评价报告后,及时归档和上报,并按规定向员工公布。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调离”的职业健康监护原则,积极做好职业病人康复工作,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定期组织复查和进行治疗疗养。 7、坚持“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职业健康教育方针,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初训不少于6学时,复训不少于3学时。 8、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将职业危害控制在初始阶段。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9、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0、按规定按时为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公司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党委书记邢茂俭、经理陈建文任组长,经营副经理沈祖霖、总工程师刘光木、安监处长李宗峰任副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卫生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通防、人力资源部、工会、宣传等部门要加强

粉尘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粉尘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一、粉尘的危害 全身作用: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疾病(尘肺);如吸入铅、铜、锌锰等毒性粉尘,可在支气管壁上溶解而被吸收,由血液带到全身各部位,引起全身性中毒。铅中毒是慢性的,但中毒者如果发烧,或者吃了某些药物和喝了过量的酒,也会引起中毒的急性发作;过量吸入铜的烟尘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锌在燃烧时产生氧化锌烟尘,人吸入后产生一种类似疟疾的“金属烟雾热”疾病;长期吸入锰及其氧化物粉尘或烟雾,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及消化系统发生不良作用。 二、粉尘爆炸的条件: 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点火源)。和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所要求的最小引燃能较大,10毫焦耳以上,为气体爆炸的近百倍。 因此,一个足够强度的热能源也是形成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粉尘爆炸危害 1.具有极强的破坏性。

2.容易产生二次爆炸。 四、粉尘的预防 1.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2.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3.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4.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5.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27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明确各巷道洒水灭尘周期并形成制度,提高巷道冲刷质量,确定粉尘检测制度,改善井下工作环境。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2.1.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体系。 2.2. 公司总经理是粉尘防治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粉尘防治的技术负责人。 2.3. 为切实加强粉尘防治,公司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总副经理、总工程师、掘进总副经理、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通防部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3.巷道冲刷管理制度 3.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包括石门、绕道)每3天至少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每天至少冲刷灭尘一次。 3.2.采区轨道上、下山每3天冲刷一次,有岗位的地点2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3.3.变电所与其相连接的各进、回风通道必须每班冲刷一次。 3.4.综放工作面进风巷由安装工区每天洒水一次,工作面中间巷及上、下平巷超前支架、破碎机转载点50米范围以内由综放工区每班洒水一次,以外的皮带机道由皮带工区负责每天冲刷一次。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明确各巷道洒水灭尘周期并形成制度,提高巷道冲刷质量,确定粉尘检测制度,改善井下工作环境。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2.1.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体系。 2.2. 公司总经理是粉尘防治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粉尘防治的技术负责人。 2.3. 为切实加强粉尘防治,公司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总副经理、总工程师、掘进总副经理、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通防部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3.巷道冲刷管理制度 3.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包括石门、绕道)每3天至少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每天至少冲刷灭尘一次。

3.2.采区轨道上、下山每3天冲刷一次,有岗位的地点2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3.3.变电所与其相连接的各进、回风通道必须每班冲刷一次。 3.4.综放工作面进风巷由安装工区每天洒水一次,工作面中间巷及上、下平巷超前支架、破碎机转载点50米范围以内由综放工区每班洒水一次,以外的皮带机道由皮带工区负责每天冲刷一次。 3.5.爆破地点30m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并填写洒水记录。记录要明确洒水人员姓名、洒水地点长度、爆破前后等情况,并签字备查。 3.6.正常施工的掘进巷道每天冲刷一次,停掘的供风巷道每3天冲刷一次,并在现场设置巷道区域管理牌板,悬挂洒水记录,巷道未交接的由原单位负责洒水。 3.7.易积尘地点,如运输机道、转载点等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由岗位工负责每班冲刷一次。 3.8. 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地点。

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方法

此外,粉尘在肺组织中溶解度大小,粉尘的比重、形态、硬度等对人体的危害都有一定的关系。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是不是都会发生危害呢?关键在于防护的好坏,经常注意防护,可以把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甚至可以完全控制和消除粉尘的危害。防尘应采取综合性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预防尘肺对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发展经济是十分有利的,我国在防尘方面有很多创造性的经验,如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人防护、设备维护检修、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等一整套综合性防尘措施。生产环境内的浓度,常与清扫制度有关,故注意环境的清洁工作,推行实施清扫能有效地降低粉尘浓度。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尘规章制度,设有专、兼职人员,从组织上给与保证。对就业人员应作严格的健康检查,凡有活动性肺内外结核、各种呼吸道疾患(鼻炎、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都不宜担任接触粉尘的工作。从事与粉尘接触的工人,每年定期作体检,如发现尘肺,立即调动工作,积极治疗。 2、逐步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湿式作业方式,减少粉尘的飞扬。 3、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密封机械防止粉尘外逸,采用通风排气装置和空气净化除尘设备,使车间粉尘降低到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 4、加强个人卫生防护,从事粉尘作业者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要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吸入,造成危害。如:

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如实申报并接受监督,从多方面做好针对噪声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2.控制和消除噪声源 降低和消除声源是最根本、最彻底的降噪措施。生产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和气流噪声2大类。 (1)降低机械噪声 改进设备结构,如将化纤厂拉捻机的齿轮改成有弹性轴套的钢齿轮、聚脲铸造齿轮。旋转机械设备应尽量选用噪声小的传动方式,如将正齿轮传动装置改成斜齿轮或螺旋齿轮传动装置,或改用皮带传动。 改进工艺与操作方法,如将铆接改成焊接,将锻打改成摩擦挤压或液压加工,建筑施工中用压力打桩机代替柴油打桩机等。 机器运行中,由于机件撞击、摩擦或由于动平衡不好而产生的噪声,可以通过改进机加工精度和机器装配质量的方法有效降低。 (2)控制、减弱气流噪声 气流噪声指各种风机、空压机排气口、高压高速管道、风动工具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鼓风机、电动机等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声源可隔离或移出室外;一般风机应改进结构形式,选择最佳叶型、转速,提高装配精度和质量以降低噪声;高压高速管道发生的噪声应采取降低压差流速、减少速度峰值的措施减轻,进气口通道尽量保持最大面积和最短长度,清除管道中的障碍物,减少弯头和面积突变,改变高压高速气流喷嘴的形状等。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岗位操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粉尘作业防护的管理。 3、规范性参照文件 本制度所有内容均符合以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 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

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4.2 生产技术科是公司粉尘治理工作的直接负责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治理项目的确定落实;负责对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向总经理汇报粉尘治理工作的进程。 4.3 设备保全科负责对工厂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通风、除尘系统进行日常安全监察,防止出现老化、发热、磨损、撞击火花、强烈振动、接触不良、接地不良、漏电、除尘效率下降等现象; 4.4 管理部负责粉尘治理作业中职业卫生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是否配备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更换;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防尘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负责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工作;检查、监督、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粉尘作业行为; 4.5管理部人资专员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工消防安全、粉尘防爆教育等培训工作。。 5、粉尘作业安全管理 5.1 公司常见的粉尘作业 常见的粉尘作业一般分为: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矿井粉尘防治管理规定 矿井粉尘防治 第一条?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指岩尘、煤尘和水泥粉尘)是矿井(含选煤厂、建井单位,以下同)主要职业危害。为防治矿井井下粉尘,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制度,完善综合防尘设施,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为减少作业过程煤(岩)尘危害,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场所施工应采取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应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以减少生产过程的煤尘产生量。 2、炮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掘进峒室及钻场,必须采取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前冲洗巷壁、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综合防尘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

3、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第四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为便于冲洗、洒水降尘,防止粉尘危害,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 第五条?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第六条? 综掘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风机。内喷雾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 外喷雾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保证外喷雾装置和除尘风机的正常使用,否则必须停机。

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改善我矿井上下作业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6号文件和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8号文件要求,我矿开展了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专项行动,现将治理行动总结如下: 一、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标准落实情况及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和作用发挥情况 (一)、成立职业危害(粉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子珍 副组长:伍志强(8月11日后由陈石清担任) 成员:任才年、刘洪友、韦清远、余剑、崔建华、吕存书、刘昌隆、宋开德、陈玉忠 (二)、建立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对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详细分工,责任明确,贯彻执行力度较大,效果较好。 二、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建立了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有完善的粉尘检测和防尘工岗位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能严格遵照执行和落实。 三、煤矿企业开展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培训活动中进行多次专题讲座和培训,累计接受培训300余人次。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出专题黑板报2期。书写标语20余条。 第 2 页共 6 页

四、煤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接触粉尘危害人员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包括投资人、矿长、生产、机电安全副矿长及总工程师等均参加了新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行的职业危害讲座学习。 2、粉尘检测工刘昌隆参加了特殊工种培训并持证上岗。 3、对接触粉尘危害的人员由煤矿在日程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讲座中进行灌输有关职业卫生知识。 五、按照《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AQ1051-2008,《简称配备标准》)规定,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通常情况下,每人每月发放防尘口罩一个,要求必须正确佩戴,否则按“三违”行为进行处理。 六、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粉尘危害及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示情况 在日常安全培训中向作业人员多次灌输有关粉尘危害及危害后果的常识,强调搞好综合防尘的重要性(有培训记录,有工人签字),在部分地方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示。七、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凡是正式录用的员工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八、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粉尘危害情况 已与2010年6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如实的进行了粉尘危害情况申报。 九、粉尘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和保障情况 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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