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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思考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可以上溯至近百年前后的晏阳初、梁漱溟等先驱人士。今天再度举起这面大旗,有其完全崭新的现代意义。过去的提法,缺乏社会变革的大前提,难免带有空想成分;而今天,这不仅是主观的良好愿望,更是必不可少的历史使命。

发展战略的大开拓

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重视“三农”问题,如前后多次颁发一号文件,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现在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非是关注“三农”传统的继续,只是内涵有所充实,对策有所加码。这种评估,不能算错,然而显然落后于现实形势。

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战略的一个大开拓,也可以说是一个大转变,就是要扭转长期来的重工轻农和重城轻乡,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带动农村,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到逐步解决二元经济结构的高度。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线之一,贯串到全面协调的各个环节;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底线。否则,如大家已经肯定,没有“三农”的小康和现代化,不可能有全国和全民的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进而体会,没有“三农”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化,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因此,这不仅是有关“三农”部门和农村的事,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一切部门的共同任务。同时,又不仅是既定方针、政策的持续、延伸和加码,而是要有新的视角和视野,反思以往,展望未来,重新进行战略部署,用一句习惯语,叫做“开创新局面”。只有这

样,“三农”问题才能有新的突破,最终获得根本好转、根本解决!工作方法和作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地方工作的热门话题之一,这是好事。但是与其他各项工作一样,热起来后,容易过热,又会导致某些倾向,如为赶进度、不顾质量,争先恐后、弄虚作假,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等。这几年来,相对而言,农村工作是偏冷的。某些地方热衷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有的公开扬言要淡化“农”字,或者把农业定位为观光和旅游,甚至还有怀疑强调新农村会不会影响城市、工业的发展势头。所以,热一下,有必要。但是,怎样热法、热到怎样,大有讲究。针对当前动态,感到在工作方法和作风上,应有提倡和防止,主要是三条:

一是宜因地而异,忌千村一律。全国有上百万个自然村,各省有十几万、几十万个村,各县(含县级市)有上千个村,即使合并建制,仍是成百上千(要不要合并和怎样合并,另当别论)。各村从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到经济基础、文化传统,都有其独特个性。但从前个时期和最近的县以下规划(姑不论全省区和全市规划)看,往往强调共性较多,注意个性较少。特别在进度上偏于整齐,即使分批,最终归一。有的稍加归纳,分为几类,也较单一。其实,新农村的20个字,从生产到生活、从乡风到村容以及民主管理,各地都要因地制宜,区别很大,既不仅是几个模式,又不能互相模仿,片面推广所谓典型经验。这在各省区之间固然差别很大,在一个省区甚至一县之内,同样要走百花齐放之路,实现新农村的多样化和丰富多彩。

二是宜稳步渐进,忌急于求成。长期来的习惯做法是一哄而起,你追我

赶,相互攀比,争先恐后;其结果往往是赶进度、损质量甚至是只图形式、不讲成本。建设新农村,从5个方面看,要求很高,遍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侧面,与当前对照,即使在发达地区,都能找到不少差距,有的要从零起步,任重而道远。这是一项庞大、复杂、综合的系统工程,要化很大力气,面对众多难点,决不能掉以轻心,简单从事。有的地方研究新农村的达标数据,可见其艰巨性,必须有所规划,具体部署,分清轻重缓急,有序推进,不能眉毛胡须一把抓。这种工作方法,原来有好传统,近年来有失忆,必须重新提醒,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基本功之一。

三是宜及时反思,忌一往无前。这也是工作方法和作用的起码规程,过去是制胜防败的法宝,近年来逐步荒废了。工作到一定时机,必须回头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利再战。而近年来,虽然也有年度或季度小结,却往往是肯定成绩过头,正视问题不足,以致有些错误得以延续,有些困难无法解决。“三农”列为重中之重,始终还是难中之难。建设新农村,要害在新,不能仅凭陈旧经验,应当有不断创新,带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形势,就贵在及时反思,并不忘忧患意识,才能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前进。其中一些新课题,如乡风、村容和民主管理,要求培育新农民,实现人的现代化,当前并非胸有成竹,更有赖于在实践中掌握新情况、明白新事理。

值得探索的几条新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博得全党、全民重视,并已付诸行动,如说开局,势头很好,信心也强。从各方筹议看,集思广益,谋略深广,有的成为决

策,初见成效。同时,有一些对策在研讨中,具有探索性,是值得实验的,仅列三条:

一条是改革和创新农村土地制度。这有多种看法、想法和说法,从私有制、国有制到两权结合、两权分开等。目前基本上是农村土地属于集体,而使用权归农民,通过承包,自主经营,暂定几十年不变。这有相对的稳定性,使农民安心、集体放心。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一些新情况,如城市扩容、公共建设和招商引资要征用土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要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副业生产也要实行规模经营等,都触及土地所有权的流动和变化,产生若干问题和矛盾。处理不好,往往侵犯农民的根本权益,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和节约地使用和保护。解决途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能否适当放开,在不同地区,进行不同方案的试验,让实践来验证是非得失。

一条是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这在总的精神上似乎明确,而在具体实施中还是小手小脚,以致奏效不大。有些不合理是明摆的,如农村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支出在全国所占比重太低;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还窄,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低于一般发展中国家;以及乡镇级财政困难,负债累累等,都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拦路虎”。也有两种评估:一种认为,供求差距大,近期无法解决;一种认为,政府浪费多,只要在公费吃喝、用车、旅游上稍加节制,拆东墙就能补西墙。能否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在三五年内,每年财政增收部分,原则上全部用于新农村,就能明显纠正过去的城市偏宠,实现近期的“三农”优先,为建设新农村闯出新路。另在金融支农上,也要从回避转向倾斜。

一条是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这在各地已有自发和试验,但是重视不够,只是点缀,未成气候。其实,不仅在世界,一些国家有成功范例;就是在国内,某些地区也不乏好的苗头。实践表明,无论是土地合作、科技合作和产销合作(包括股份合作),对发展农业生产力和调整其产业结构、对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到财产收入和经营收入,都有积极效应,非其他办法所能替代。因此,建议在这项工作上扩大试点,积极推广,并制定相关政策,给以弘扬、提倡、引导和鼓励,促进其加快发展步,先行地区更要做大、做优、做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方方面面,与所有部门都有内在关系,应当通力合作,共襄斯举。联系过去曾有过“几十条”,统一部署,成效显著。建设新农村应有立法或制定条例和规划,就能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行动,避免各敲锣鼓、事倍功半,拖缓此一重大事功的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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