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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_1966_1982_若干史实辨证_张志明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

若干史实辨证

张 志 明

由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和麦克法夸尔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西方学者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但是,书中有不少观点也是我们所不能苟同的。特别是该书在史料运用方面存在不少失实之处,一些不准确的或错误的史料直接导致了错误的不准确的判断。因此,对这部著作中的若干史实进行辨证是必要的,也是有价值的。本文仅就此书1966-1982年卷中有关部分史实方面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就教于该书作者,也供海内外学者参考(文中所注页码均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该书英文版本为准)。

(一)关于罗瑞卿被打倒问题

“就人民解放军而言,中国对日益升级的越南冲突应作何反应的争论,为清洗总参谋长罗瑞卿提供了机会,而罗是能够向林彪对军队的控制力提出挑战的潜在对手。”(见第123页)

打倒罗瑞卿是“文化大革命”前夕引起强烈震动的重要事件之一,也是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重要理由之一,曾引起各种议论和猜测,上引《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者的看法,也曾是其中猜测之一。但经过30年的历史沉淀和研究,特别是在林彪事件之后,有关林彪集团的诸多研究,已使历史真相得以澄清。导致罗瑞卿被打倒的原因,并不是军队领导人对越南冲突战略的争论,而是林彪、叶群的阴谋陷害和毛泽东对诬告的轻信。邓小平在1978年8月12日罗瑞卿追悼大会上致悼词时,明确肯定:“罗瑞卿同志是大家熟知的同林彪反党集团坚决斗争的英勇战士,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当时强加在罗瑞卿身上的罪状主要是两条:一是“极端仇视毛泽东思想”,反对“突出政治”;二是有野心,要夺林彪的权。这两条都是站不住脚的诬陷。有关这方面的情况,中共中央于1980年5月20日为罗瑞卿平反的决定中,也已予以澄清。

罗瑞卿当时确实是主管军队的实权人物,一人身兼多项要职,包括中共中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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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秘书长、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等。他本是老红军,人民解放军的高级将领,建国后转到公安战线,长期任公安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司令员兼政委。1959年庐山会议后,林彪接替彭德怀任国防部长后亲自提名让罗瑞卿从公安部调回军队任总参谋长,说明林彪对这位长期共事的老部下是十分信任的。那么,后来林彪为什么又煞费心机要打倒罗瑞卿呢?理由并不像林彪在著名的“五一八讲话”中冠冕堂皇讲的,是什么“罗瑞卿是掌军权的”,“能搞反革命政变”,“要篡夺政权”,因此,打倒他是“制止反革命颠覆的措施”。实际上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不肯为林彪所用,抵制了林彪的某些非组织活动,以至于被林彪视为实现其完全控制军队野心的巨大障碍。使林彪特别不能容忍罗瑞卿的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是林彪身体一直不好,经常离京到外地养病,所以,有些紧急事情罗瑞卿就没有通过林彪而直接向毛泽东请示汇报,林彪对此耿耿于怀。二是因为工作关系,罗瑞卿同军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贺龙元帅接触较多,而在林彪看来,贺龙是人民解放军中另一山头的代表,不利于自己对军队的控制,因而引起林彪猜忌,认为是罗瑞卿对他“不忠”、“不敬”。三是罗瑞卿对林彪的夫人,也是林的办公室主任叶群非常反感,认为这个女人“浑身都是假”,对她的飞扬跋扈、无理取闹从不认账,招致叶群的憎恨。于是,林彪和叶群就编造了种种理由,搜罗了一些伪证,骗取了毛泽东的支持,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打倒了罗瑞卿。而这些,同对越南战争采取何种反应的问题是没有关系的。

(二)关于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

“最后在1966年的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一次人数不全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中央委员刚过半数。”(见第124页)

如果这里是指1968年10月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无疑是正确的。但从时间上看,这是指的1966年8月1—12日由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这次会议尽管是在“文化大革命”已全面发动,不少领导干部受冲击的极端紧张的不正常的气氛中召开的,但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的人数却不是刚过半数,而是141人,占“八大”中央委员总数的76.3%。其中,中央委员74人,比“八大”选出的97人少23人;而候补中央委员67人,比“八大”选出的73人只少6人。占“八大”选出的总人数180人的78.3%,远远超过半数。如果考虑到自“八大”以来已有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去世,还有几位因病因故不能出席,那么应该说是到会人数相当多的一次。这次中央全会的特点不是人数少,而是比正常的中央全会多了一些人,这就是非中委的中央文革成员江青、张春桥、关锋、王力、姚文元等,还有些所谓首都高等院校师生的代表,如聂元梓等。这些列席代表多达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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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问题

“在处理吴晗及其《海瑞罢官》一剧的问题上,毛使用了一把双刃剑。一开始他把批判吴晗剧本的任务交给了彭真领导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该组织成立于1964年。这一举动将彭真置于极为困难的境地”。(见第127页)

根据到目前为止我们所了解的史实,这段叙述中有三点是不够准确的。

首先,毛泽东并没有把批判吴晗的任务交给彭真领导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因此,说不上是毛泽东对彭真的考验,即所谓“双刃剑”。

其次,也很难说这一任务是毛泽东交给江青的,说它是由江青、张春桥等蓄意策划的阴谋,可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本来历史学家、北京市副市长吴晗撰写《海瑞罢官》一剧,是想贯彻毛泽东在1959年上海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所以,1962年当江青第一次向毛泽东提出此剧有问题时,毛泽东并未理睬。1964年康生再次向毛泽东说,此剧与1959年庐山会议有关,与彭德怀问题有关时,毛泽东仍未接受,只是后来才被这些人“说服了”。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在1967年2月同阿尔巴尼亚外宾卡博和巴卢库谈话时提到说:“开头写我也不知道,是江青他们搞的。文章写好后交给我看。”江青则说:“因为主席允许,我才敢于去组织这篇文章,对外保密,保密了七、八个月。”江青开始在北京组织人写批判文章,无人愿写。她便到上海,在当时的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的支持下,在张春桥、姚文元的协助下,秘密地开始了批判《海瑞罢官》文章的写作。多次易稿,后经毛泽东审定,于1965年11月10日在上海《文汇报》上发表,题目是《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署名姚文元。

第三,彭真自始至终对这篇文章的背景一无所知。文章发表后,他并没有立即作出反应,而且还让中宣部的人去了解文章的背景。新华社没有立即播发姚文元文章,北京的各大报纸当时也未予转载,以致毛泽东下令上海出姚文元文章的小册子,而北京一本也不订购。此事成为认定彭真在北京搞“独立王国”的罪证之一。这些也从另一角度证明,毛泽东没有交给彭真批判吴晗的任务。

不过,“这一举动将彭真置于极为困难的境地”倒是真的。就在姚文元文章发表前后,毛泽东曾几次当面问彭真,吴晗是不是可以批判?彭真虽然尽力辩解,说明没有发现吴晗同彭德怀有什么组织联系,但不仅未能保护吴晗,反而加深了毛泽东对北京市委的误断。以致在后来毛泽东亲自审改同意的林彪向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写下了这样的话:“毛主席发动了对《海瑞罢官》等大毒草的批判,锋芒所向,直指修正主义的巢穴——刘少奇控制下的那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即旧北京市委”。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批判《海瑞罢官》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总战略的一个举措,是一柄多刃剑。

(四)关于五月政治局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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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两个主要的目标——罗瑞卿和彭真——的最后命运在5月4—18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被最后决定了。这次会议最重要的部分是林彪的即席发言,其主要材料据后来指控是由张春桥提供的”。(见第131页)

这里也有几点是不够准确的。首先是会议时间。党的五月政治局扩大会议是1966年5月4—26日在北京召开的,而不是5月4日至5月18日。

其次,会议上被批判的是彭真、罗瑞卿、陆定一和杨尚昆四个人,会议对罗瑞卿和彭真的所谓“最后命运”的“最后决定”也就是决定对四人进行专案审查,是于5月23日才作出的。如果5月18日会议就结束了,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决定了。

再次,给这次会议定下基调的确实是林彪5月18日的讲话,即后来大家所称的“政变经”。不过这篇讲话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并非“即席发言”。说这篇“政变经”的主要材料是由张春桥提供的,似不符合事实。张春桥当时在上海一直忙着帮助江青搞大批判,组织批《海瑞罢官》的文章和起草《五一六通知》。不可能由张春桥来给林彪提供这些历史上的政变材料。在后来审判“四人帮”的资料中也没有发现对张春桥这方面的指控。事实上,林彪这篇连毛泽东后来都对他关于政变的一些提法感到不安的“政变经”,是他个人的一个别有用心的“创造”,他所引用的古今中外的政变材料,都是以学习历史的名义指使一些人为他搜集的。而搜集这些材料的人中据了解并没有张春桥。

(五)关于清华大学工作组和王光美

“更为针锋相对之处在于派往清华工作组的领导人不是别人,正是刘少奇的妻子王光美。”(见第137页)

在毛泽东点燃“文化大革命”的烈焰之后,在全国各地首先是北京的许多大、中学校掀起了“造反”浪潮,致使学校的领导工作陷于瘫痪。因为当时毛泽东不在北京,中共中央在刘少奇和邓小平主持下,决定采取传统的做法,由上而下按管理系统向大、中学校派出工作组。其中派往清华大学工作组的负责人不是王光美,而是曾做过周恩来秘书,当时担任国家计委副主任的叶林。王光美开始并没有参加清华大学工作组。6月19日,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三年级学生蒯大富提出要赶走以叶林为组长的工作组。也正是这一天刘少奇委托王光美去清华大学看大字报。6月21日,王光美被派参加工作组,成为引人注目的成员。在她的授意下,清华大学工作组领导开展了“反干扰”运动,批判了蒯大富等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光美是工作组的领导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并不准确。因为在事实上王光美并没有过工作组“领导人”的任命和头衔。

(六)关于红卫兵和“红五类”

“起初,中央的政策只准许出身于`红五类’——工人、农民、士兵、干部和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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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烈士——家庭的学生加入红卫兵组织,并且禁止`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参加红卫兵运动”。(见第149页)

“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组织自始至终都是以大、中学生为主的一种自发性的群众组织,无论地方或是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系统。它一开始就完全脱离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是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的产物。但它实际上又一直被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打着“中央文革”的旗号所操纵和利用。中共中央当时并没有对有关如何组织红卫兵和对参加红卫兵组织的成员出身等问题作过政策性的规定。但是,由于长期的阶级教育和“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极“左”氛围,在以阶级性纯洁为荣的历史条件下,红卫兵组织自己从诞生伊始都规定,只有“红五类”才能加入,才有资格当毛主席的“红色卫兵”。而一些所谓“出身不好”、“社会关系复杂”、“历史不清”的人是不能当红卫兵的。这在当时是一种通行的不成文法。但并没有禁止“红五类”以外的学生参加“文化大革命”和某些红卫兵组织的活动的规定。因为参加“文化大革命”是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跟随红卫兵活动也是革命的象征。于是,这些没有资格加入红卫兵的青年学生也积极地和红卫兵一起去扫“四旧”、贴大字报……,这些人在当时被称作“红外围”。

(七)关于陶铸问题

“快到年底时,陶铸因为企图保护省委、中宣部及文化界的干部免遭批判,以及据说要剥夺中央文革小组对这场运动的控制权而被撤销宣传部部长职务”。(见第152页)

首先,陶铸被打倒的时间不是快到1966年年底的时候,而是1967年的年初,即1967年1月4日。这一天在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的煽动下,公开张贴出“打倒全国最大保皇派陶铸”等大标语,此后,陶铸即丧失了工作权力和人身自由。

其次,陶铸这天突然被打倒的原因比较复杂。当时他虽然是第四号人物,但不可能也不会是企图去“剥夺中央文革小组对这场运动的控制权”。因为中央文革是在毛泽东的直接掌握和指挥下,是贯彻毛泽东战略部署的重要机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剥夺”中央文革的控制权实际上就是向毛泽东夺权。这是当时的任何领导人都不敢想也不会去做的事。实际情况是,陶铸虽然是中央文革小组的顾问,但在很多重大问题上同康生、陈伯达、江青等人有分歧,发生过多次争吵,甚至和江青当面顶撞。陈云在1978年12月24日陶铸追悼会上致悼词时讲得很清楚:陶铸是因为抵制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积极保护老干部和革命群众,贯彻执行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成为林彪、“四人帮”篡党窃国的障碍”,才被“四人帮”采取突然袭击的卑鄙手段,捏造罪名,把陶铸打倒的。关于这方面的情况陶铸的夫人曾志在《往事如烟难忘却》一文中有比较真实而详细的说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另外,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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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当时实际上被撤销的主要职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当时的中宣部早已停止工作,属于毛泽东决定要撤销的单位,因此,中宣部部长并不是他的主要职务。另外,本书第601页说陶铸于1966年“被捕死于狱中”也与史实有出入。据徐子芳《陶铸生命的最后四十三天》记述,陶铸不是1966年被捕死于狱中的,他死于1969年11月30日,是在合肥的解放军某部医院。

(八)关于上海1月6日的大会

“1967年1月6日的上海群众集会正式肯定了所发生的事实,撤销了曹荻秋及上海市其他官员的职务。同日,中央文革小组代表张春桥由北京回到上海,以建立一个新的市政府,取代已被推翻的市委。”(见第159页)

1967年1月6日在上海召开过一次名为“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并且发出通令,宣布不再承认曹荻秋为上海市市长,并且要求中共中央彻底改组中共上海市委。不过这还只是群众大会上发出的一种要求,还不能成为权威性的命令。事实上也没有中央发出或批准的撤销曹荻秋市长和改组中共上海市委的正式文件。根据已经发表的有关材料,这次大会并不是群众的自发行动,而是由张春桥、姚文元及其在上海的党羽王洪文、徐景贤等一手策划的。在大会正式开始的前两天,即1967年1月4日张春桥和姚文元就乘飞机从北京赶回上海,并非大会的“同日”,他们的目的就是利用其一手策划组织的康平路事件所造成的大动乱局面,进行乱中夺权,回上海摘“熟了的桃子”。1月6日大会是他们夺取整个上海市党政财务大权的一个重要步骤。会后,8日建立了“上海市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张春桥称它为“经济苏维埃”,实际上取代了市政府。随后又建立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委员会”,代替了公安局和法院。市委、市人委的所有机构被迫停止办公,全市的实际权力逐步落到了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一伙手里。但是,全市的正式新政权机构并没有能够很快建立起来。2月5日,即上述夺权大会召开的一个月之后,上海人民公社才正式宣告成立,它是新政权建立的标志。2月24日,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上海人民公社改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九)关于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变化

“8月下旬,中央文革小组被改组。其中最激进的4名成员——王力、穆欣、林杰和关锋——被免除职务。”(见第183页)

中央文革小组是于1966年5月28日宣布成立的一个直接隶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文化大革命”领导机构,其成员共有18人。按照当时中共中央文件的通知,他们是:组长——陈伯达;顾问——康生;副组长——江青、王任重、刘志坚、张春桥;组员——谢镗忠、尹达、王力、关锋、戚本禹、穆欣、姚文元。华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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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西北、西南四大区参加成员确定后另行通知。这4名成员后确定为郭影秋、郑季翘、杨植霖、刘文珍。以上合计为17人。后又任命陶铸为顾问合为18人。其中从来没有过林杰。据了解,林杰是红旗杂志社的编辑,“文革”开始后曾是中央文革小组中较有知名度的一位工作人员。这个人员组成很快就发生很大变动。副组长王任重、刘志坚、组员谢镗忠、尹达、郑季翘、郭影秋、杨植霖、刘文珍和顾问陶铸陆续被排除,到成立一周年时,就只剩下陈伯达、康生、江青等9人。为要说清书中谈到的中央文革小组中的所谓“改组”问题,这是需要先弄清楚的。书中谈到的在1967年8月中央文革小组经历过一次人员变动确实是发生过,不过谈不上是改组。而且讲的情节和涉及成员也不够准确。首先,关于中央文革小组在1967年8月下旬所发生的重大人事变动问题,在中国通称为“王关戚”事件。关于这一事件已经发表过不少文章和著述。特别是亲自参与其事的杨成武将军的回忆,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书中列名的穆欣,在自己的回忆录《办〈光明日报〉十年自述(1957—1967)》一书中也有详细的记述。这一事件的大体经过是:1967年7月和8月,“文化大革命”已经发展到了连毛泽东都无法驾驭的“天下大乱,全局失控”的危险局面。正当毛泽东和周恩来想方设法力图稳住局势的时候,林彪、江青一伙则唯恐天下不乱地挑起了新的“内战”。他们指使红卫兵批判所谓“带枪的刘邓路线”,“坚决打倒党内、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8月1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公然鼓吹“揪军内一小撮。”8月7日,王力发表煽动夺外交部大权的讲话,在外交方面接连制造事端,以致发生火烧英国驻北京代办处,这样建国后从未有过的恶性外交事故,破坏中国的国际形象。这一切使全国局势更加混乱。毛泽东在上海看到《红旗》煽动“揪军内一小撮”的社论,曾批示它是“大毒草”。负责外交工作的周恩来总理把王力8月7日的讲话记录稿和整个局势的极端严重性报告了毛泽东,敦促他下决心采取断然措施,结束这种严重的动乱局面。毛泽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对王力、关锋、戚本禹隔离审查(稍后又决定对戚本禹暂缓处理)并责成周恩来严肃处理。8月30日晚,王力、关锋被隔离审查。这次变动确实是自发动“文革”以来对日益不可一世的中央文革小组的重大打击。1968年1月戚本禹也被隔离审查,中央文革小组已从原来的18人剩下陈伯达、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5个人了。

最后,把王力、关锋、穆欣、林杰四人统称为中央文革小组中最激进的4名成员也是不准确的。激进一词是西方学者的通常用法,按我们习惯的定性则应称为极“左”派。林杰的情况前已述及,他不是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文革小组最激进的成员之说了。王力和关锋确实是中央文革小组中最激进的成员,是江青、康生、陈伯达推行极“左”路线的得力干将。至于穆欣则根本不是中央文革小组中最激进的成员。穆欣在“文革”前长期担任《光明日报》社党组书记,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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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革”开始后,他被指定为中央文革小组成员。1966年6月初旬,任《光明日报》总编辑和《红旗》杂志副总编辑。在“文革”伊始,按穆欣在《十年自述》中的话说,他是“在迷惘与惶惑中跟着走”。但后来逐渐看透了江青、陈伯达、康生等人的阴谋伎俩,“对《红旗》杂志的事,始终采取不沾边的态度”。在中央文革小组,除掉在工作上奉令而做的那些事情以外,在私人关系上一般采取不接触的态度。在内心深处也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打比喻说当时的心情:面对全国混战,两军对垒,自己爬伏在交战双方之间的一片开阔地里,任凭双方互射的炮火在头上横飞,只能静静地伏在那里,走也走不开,动也不能动,不知道拖延到何时才能解脱?1967年7月间,穆欣为他的弟弟杜保同向中央转送过七机部四院一派群众组织“新红联”外调组关于蒋匪军委第六部青年战地服务训练班情况调查材料,其中涉及林彪的夫人叶群(当时名叶宜敬)。原在这个训练班担任教官的欧阳敏纳给林彪写信,说有人调查叶群在“青训班”的历史。林彪对此极为不满,派人追查。结果发现杜保同是经过穆欣转送这份材料的,于是认定穆欣是“黑手”。1967年9月7日,江青与谢富治下令将穆欣关押到北京卫戍区,穆欣从此失去行动自由。1968年1月13日,穆欣被押送到秦城监狱,监禁长达八年之久,直到1979年12月15日,才予以彻底平反。穆欣从中央文革小组中被清除,时间上早于王力、关锋,涉及的事情和性质也完全不同,不应混为一谈。

(十)关于“五一六事件”牺牲品问题

“五一六事件的全部五个牺牲品显然都是陈直接控制下的《红旗》杂志的副总编。”(见第185页)

这里有三点是需要与作者商榷澄清的。首先,这里所说的“五个牺牲品”作者是指1967年8月至1968年1月中央文革小组发生重大变动中“被撤销职务”的王力、关锋、戚本禹、穆欣和林杰,把这五个人笼统地放在同一罪名下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首先,对“文化大革命”史的研究已经判明,当时在全国开展的清查“五一六运动”是错误的、无的放矢的。其次,王力、关锋、戚本禹被隔离审查以及穆欣被监禁的原因我们在上边已经谈过,都不是因为他们是“五一六”反革命集团的后台操纵者。林杰更无从谈起。所以,不应当把他们五人说成是“五一六”事件的牺牲品。本书作者在这里这样说,可能是因为在清查“五一六”运动的过程中,确实有文件把这时已被审查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关锋、戚本禹列入了“五一六”黑后台的名单之中,而穆欣在秦城监狱也被定为《光明日报》社“五一六”分子的黑后台。而这些是不足为凭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后,身为清查“五一六”专案组组长的陈伯达,竟也被定为“五一六”阴谋集团的操纵者。“九一三”事件后,连林彪也被称为“五一六”集团的总后台。这只能说是中国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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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极“左”的狂热支配下人为地随意制造阶级斗争的一种特殊现象,而绝不能成为历史的真实。我们总不能因此说陈伯达、林彪也是“五一六”事件的牺牲品吧。第三,说王力、关锋、戚本禹、穆欣、林杰都是《红旗》杂志的副总编也不确,据了解,林杰和戚本禹没有担任过这一职务。林杰只是《红旗》的一名编辑,而不是副总编。戚本禹在“文革”前是《红旗》杂志的历史组组长,后调到中央办公厅任秘书局副局长,也没有任过《红旗》副总编。

(十一)关于毛泽东给江青的信

“他于1966年写给江青的、表达对林彪的行为忧虑的信件,很快在党内公布”。(见第335-336页)书中对这段话作了如下注释,“在林彪死后,毛公布这封信如此方便,以至于文革结束后,中共党史学家似乎对它的真实性提出了怀疑。为了回答这种怀疑,一位老历史学家回顾了以下一段情节:当林彪知道毛1966年的那封信后,他极为焦虚,以至于毛决定不将它公布,并且确实命令销毁它。但正要销毁时,“左”派宣传家戚本禹向周恩来抗议说,毛的话太珍贵了,不能用这种方式销毁;总理反复向他保证说,已命令那时的宣传部长陶铸复制一份。林彪摔死后,公布的是这个复印件的复制品,因此容易引起对有关真实性的怀疑。请参考谭宗级《教学参考》(下)中的描写,第41页”。(见第335-336页)

这段注释所引谭宗级教授《教学参考》(下)中关于1966年毛泽东致江青信的描述与史实有些出入。根据目前我们所调查和了解到的情况,这封信的经过是这样的:1966年7月8日,毛泽东在武汉给远在上海的江青写了一封内容深奥、文字隐晦的信,在这封信中,毛泽东更直接而集中的表述了他对“文化大革命”的决心和意图。其中谈到了对林彪“五一八讲话”中有关政变提法的“不安”,认为林彪对他的颂扬之词是“吹”,“吹得神乎其神”,“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的神通”;表达了“盛名之下”仍要严于解剖自己的愿望。毛泽东写信后,他的机要秘书徐业夫誊清了一份,毛泽东看后改了几个字,交徐业夫存档,而把原信寄给了江青。当时,周恩来正好陪外宾来武汉见毛泽东,期间,毛泽东让周恩来和当时的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看了这封信。周恩来看到毛泽东对林彪“五一八讲话”的不安后,表示自己愿意主动找林彪谈谈这件事。周恩来找林彪谈了这封信及毛泽东的不安后,林彪确实感到焦虑和紧张,并表示以后不再那样讲了。江青后来让林彪看了毛泽东寄给她的那封信,为解除林彪的疑虑,江青当着林彪的面烧毁了该信。原件虽然已不存在,但徐业夫誊清并经毛泽东改过的信还在。因此,林彪摔死以后,在1972年的批林整风汇报会上,中央政治局作为会议的重要文件印发这封信,当然就很方便了。这里不存在文件的历史真实性的问题。

(十二)关于迟群和谢静宜的职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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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组由前中央警卫团、人民解放军8341部队政委迟群领导。迟群当时是清华大学革委会主任,……他的助手谢静宜,也来自8341部队,曾做过江青的秘书,后来调到清华大学担任革委会副主任。”(见第345页)

根据我们所掌握和调查了解的情况,这里有二点是需要澄清的。这里所讲的小组是指1968年7月中央派往清华大学的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不过该小组负责人迟群不是8341部队的政委,他仅是8341部队政治部宣传科的副科长。江青曾经许愿让迟群当8341部队的副政委,但没有成为事实。其次,谢静宜在“文革”前是中央办公厅及8341部队的机要员,曾做过毛泽东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可能同时也替江青管过文件之类,但没有做过江青的秘书。

(十三)关于粉碎“四人帮”的酝酿过程

“叶剑英又回到了他的故乡广东,在这里他与邓小平会了面,发现邓也做好了战斗准备;我们要么任人宰割,让党和国家蜕化变质,眼看让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先烈用热血换来的江山被这四个人毁,甘心历史倒退一百年,要么我们就与他们斗争到底,只要一息尚存。如果我们赢了,一切都迎刃而解;如果我们输了,只要活着,我们就上山打游击,或者我们也可以到国外找一块庇护地,以待时机。目前,我们可以用来与他们作斗争的力量至少有广州军区、福州军区、南京军区。如果再拖下去,连这一点本钱我们也会输掉。”(见第366页)

该书作者在这里所述的是1976年8月毛泽东病逝前夕,“四人帮”夺权活动日益猖獗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这里有二点是不符合史实的。叶剑英传记组组长、著名专家范硕将军对叶剑英元帅行踪的把握应该是有权威性的。据他所著《叶剑英在1976》一书所记载:第一,在1976年8月前后,叶剑英和邓小平都在北京,而没有到广州。叶剑英在1976年“四五”运动后不久,从城里搬到了西山15号楼,在粉碎“四人帮”之前他一直住在这里,并没有在8月份离京回到他的故乡广东。邓小平在1976年4月7日被再次打倒以后,一直被软禁在北京,也从未到过广州;第二,叶剑英在1976年8月前后没有也不可能与邓小平会面并商量解决“四人帮”的问题。邓小平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后,叶剑英起初悄悄地去看望他,以后不能再亲自去了,就时常让子女去探望。因为当时邓小平已被软禁,而叶剑英早在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被宣布因“生病”而不再主持中央军委工作,自身处境也很艰难。他们二人在毛泽东病逝前夕并没有会过面,邓小平更没有向叶剑英讲过如何同“四人帮”斗争到底的话。但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在这里所引用的加赛德《活跃起来!》一书中邓小平说的与“四人帮”斗争的话,同在周恩来治丧期间,叶剑英与邓小平会面时的谈话有些类似。据《叶剑英在1976年》一书中的记载,在1976年1月,叶剑英同邓小平曾有如下一次对话:叶剑英说:这伙人欺人太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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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史研究 1998年第4期

步进逼,他们趁总理去世,主席有病,越闹越厉害,下一步还不知搞出什么鬼名堂,我们要赶快采取对策!邓小平说:没有什么好怕的!我早就作了思想准备,无非是第二次被打倒,最坏是罗迈下场!我这个人的脾气你是知道的,决不会在原则问题上让步!……但我相信,我们的事业会后继有人。我们的党是有希望的。我不在位了,不要紧,只要你老帅在,还有其他老同志在,就不怕那几个跳梁小丑闹事!叶剑英说:看形势的发展吧,我也可能保不住了。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就要斗下去!邓小平说:不过,要讲究斗争方法,这是总理临终前嘱咐。作者是否把这次叶邓的谈话,时间弄错移后了?

(十四)革命委员会是否经过民主选举问题

“很多权力落到群众组织手中,因为革命委员会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见第552页)

这里有二点是需要与该书作者商榷的。首先,说革命委员会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这或者是传闻的失误,或者是出于西方某些思维逻辑推演而产生的误解,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其实,革命委员会不过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形势由局部夺权发展到“全面夺权”,直至全局失控的严峻情势下,历尽磨难后才在中央的直接控制与指导下,靠军队支“左”与多种力量的平衡而建立起来的临时权力机构。毛泽东原设想通过大批判促进“大联合”,然后实现“三结合”来建立革命委员会,但实践与设想并不一致。在“文化大革命”进入全面夺权阶段之后,结果是越批越对立,越促越混乱,群众组织之间派别林立、武斗泛滥,闹得不共戴天,根本就不可能按行业和系统形成统一的组织或“代表大会”,根本无法实现什么“大联合”,更别说“民主选举”了。按公认的一些准则,民主选举需要有公正的无歧视的选民登记;公开的平等的竞选和自由无压力的投票等,以保障每个公民的自由选择权力。而这一切,在“文化大革命”中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与其说革命委员会是“民主选举”的产物,勿宁说它是所谓“大民主”的产物。这种“大民主”的具体形式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大串联”,它从“文革”一开始就是对民主和法制的践踏,是对公民权利的任意破坏,是一场无法无天的社会大浩劫,它不仅不能实现任何意义上的民主,而且连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和生存权力都无法保障,只能走向民主的反动;不仅不能实现所谓“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而只能使中国社会走向大分裂、大动乱。“大民主”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更是造成了沉重的灾难。

其次,革命委员会建立后,并没有使“很多权力落到群众组织手中”,毛泽东开始也希望“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能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成为具有崭新的革命作风和有利于人民的制度,所谓“既当官,又当老百姓”。而体现这一切的依据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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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若干史实辨证

“三结合”中有所谓“革命群众”的代表,也就是有各个“造反派”的负责人参加,认为这些人直接参加国家的管理,对各级政权机关可以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这就保证了各级领导永远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群众代表”根本不可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即便他们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一部分群众的利益,但在高度集权的革命委员会决策机制中,也主要是“三结合”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军队干部说了算。据统计,担任县以上各级革命委员会委员的军队干部,全国共有48000人。其中担任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革委会主任的共20名,占69%,担任县以上各级革委会主任的一般在80%以上。例如北京市占78%,广东省占81%,辽宁省占84%,云南省占97%,湖北省占98%等。所以“群众代表”实际上起不到很大作用。后来,随着省以下各级党委的重建工作的完成,这些“革命群众”的代表在新一届革委会中的比例已大大下降,并且在常委中的比例更小,基本上都没有担任什么重要职务,他们不可能有多少权力。

(十五)关于邓拓之死

“邓拓1966年5月在被捕后不久即被杀害(也有人说是自杀)。”(见第600页)这种说法不符合实际。事实真相是1966年5月17日夜晚,北京市委书记邓拓在自己家中自杀身亡。邓拓死前并未被捕入狱过。所谓“被捕后不久即被杀害(或自杀)”的说法是不确的。他是在经过1966年5月上旬对“三家村”和《北京日报》的批判,自己被莫须有地诬陷为“叛徒”,北京市委已陷于风雨飘摇境地的一系列无情打击之后,怀着悲壮的复杂心情,毅然决定以死抗争的。死前,邓拓在家里给北京市委领导写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给家人也写了一封信,要求子女永远跟共产党走。有关邓拓自杀的情况,他的夫人丁一岚所写《忆邓拓》,他的儿子邓云所写《回忆我的爸爸邓拓》等文章中都有记述。两文均载《忆邓拓》一书。海外的某些谣传是不可信的。

(十六)关于四清运动

“因而,在社教运动的第一阶段,中共发起了一场`四清运动’,以清理农村干部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错误。然而,要清除的主要问题仍是经济方面的”。(见第565-566页)

这里似有二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澄清。第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两个阶段的内容是不同的。第一个阶段是从1963年2月的中央会议上,毛泽东决定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在城市开展以“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到1964年底;第二个阶段是从1965年初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主持制定《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开始到1966年春,这个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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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史研究 1998年第4期

段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称为“四清”运动。在社教运动的第一阶段,“四清”仅限于农村,内容是根据河北省保定地区的经验总结的,即“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后来这被称为“小四清”。而第二阶段,社教运动就叫“四清”运动,而这时的“四清”内容是“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作者可能将两个不同阶段的“四清”运动及其内容混淆了。

第二,说社教运动的第一阶段在农村进行的“四清”运动所要清除的主要问题仍是经济方面的,也有待商榷。毛泽东发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一次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关于“阶级斗争天天讲”理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从一开始就有着在中国反对和防止“修正主义”的明确目的。虽然一开始在农村进行“四清”的内容是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从字面上看似乎所清除的主要是经济方面的问题,虽然“四清”对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许多缺点,也确实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毛泽东提出在农村搞“四清”,其根本出发点和着重点并不在这里。在毛泽东看来,清理经济问题只是运动的着手处和突破口,他最关心的一点是抓两条道路的阶级斗争,正是由此出发才会逐步发展到以“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作为运动的重点。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在发起农村“四清”运动的前后的多次谈话中都讲得很明确。1963年2月,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总结湖南、河北等地的经验时,提出农村“四清”运动应当学习这些地方整风整社的经验,那就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26日他对大区书记讲:贫下中农组织一定要搞好,在农村要有一套制度防止修正主义。会后他又说:如果我们不整风,那些县都要出修正主义。如果我们再不搞,再过10年,中国也会出修正主义。在1963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10条》)这一指导社教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中,以及同年9月27日通过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10条》)中,都明确指出“阶级斗争是最基本”的任务,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由此来看,说农村“四清”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防止和清除“修正主义”,是要清除党内的所谓“走资派”可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

史实是论断的基础,也是判断观点是否正确的标准和依据。在这方面我们希望同《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作者们共勉。

〔作者张志明,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北京,1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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