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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版中国药典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2005年版中国药典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2005年版中国药典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凝胶法鲎试剂使用说明书

【名称】通用名:鲎试剂英文名:Tachypleus Amebocyte Lysate (简称TAL)汉语拼音:hou shi ji

本品主要成份为B因子、C因子、凝固酶原、凝固蛋白原。

【用途】专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或粉末,在水和生理盐水中易溶。

【原理】本品为鲎科动物东方鲎的血液变形细胞溶解物的无菌冷冻干燥品,在适宜的条件下(温度,pH值及无干扰物质),细菌内毒素激活鲎试剂中的凝固酶原,使鲎试剂产生凝集反应形成凝胶。

【用法】

1.材料和设备

1.1选择所需的规格及灵敏度的鲎试剂、细菌内毒素工作品及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1.2准备若干支10ⅹ75mm玻璃反应试管(若使用0.1ml规格的鲎试剂无需准备此试管)、各种规格吸管或移液器或注射器、稀释内毒素用玻璃管、反应试管架、计时器、旋涡混合仪、恒温水浴箱(37±1℃)。

2.实验操作

2.1 稀释细菌内毒素工作品:取内毒素工作品(冻干品)1支,按细菌内毒素工作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2 TAL试剂的溶解:按标示量加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于TAL试剂中,轻轻振摇至少30S至试剂完全溶解。注意不要引起气泡,溶解后的试剂应在短时间内使用(即配即用)。

2.3 检查操作

2.3.1 取分装有0.1ml 鲎试剂溶液的10×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 /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8支,其中2支作供试品管,2支作阴性对照管,2支作阳性对照管,2支作供试品阳性对照管。

2.3.2 每支供试品管加入0.1ml供试品;阴性对照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阳性对照管加入0.1ml浓度为2λ的内毒素溶液,供试品阳性对照管加入0.1ml含2λ内毒素的供试品。

2.3.3 封闭管口,轻轻摇匀,垂直放入37±1℃的恒温器中孵育60±2分钟,然后取出观察结果。试管在孵育期间应避免任何的振动。

2.4 结果判断

2.4.1 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慢倒转180°时,管内的内容物呈坚实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记录为(+);不呈凝胶或虽生成凝胶但不能保持完整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记录为(-)。

2.4.2 阴性对照管均为阴性,阳性对照管、供试品阳性对照管均为阳性,试验有效,否则无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仅用于体外细菌内毒素检测,禁止用于注射、口服等。

2.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在250℃干烤至少60min,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

3.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版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4.有些物质可能引起假阳性或假阴性,所以第一次使用本品,供试品必须进行干扰实验,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版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干扰试验”。

5.若阴性对照管为阳性,表明鲎试剂或检查用水或实验器具受到污染;若阳性对照管为阴性,表明鲎试剂或标准内毒素已失效,或鲎试剂的灵敏度及标准内毒素的效价标示不准确,或标准内毒素的稀释有误;供试品阳性对照管为阴性,表明反应体系内有抑制反应的干扰因素存在。

【贮藏条件】避光,阴凉处保存。

【批准文号】[88]卫药准字SJ-02号

【规格】0.1ml、0.5ml、1ml、2ml

【包装】安瓿10支装、抗生素瓶10瓶装

【产品批号】见外盒【生产日期】见外盒【有效期至】见外盒

【生产企业】公司名称:厦门鲎试剂实验厂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新嘉路131号(361022)

销售电话:(0592)2085561、2095294销售传真:(0592)2095294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518699687.html,

2005年版中国药典《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杆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设置的各种阳性对照。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的灭菌注射用水。定量测定用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在250℃干烤至少30分钟,也可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对于过酸、过碱或本身有缓冲能力的供试品,需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鲎试剂生产厂家推荐的适宜的缓冲剂调节PH值。酸或碱溶液须用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进行配制。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建立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以下公式确定:

L=K/M

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

K为人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注射剂K=5E 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 EU/(kg·h),鞘内用注射剂K=0.2 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剂量,以ml(kg·h)、mg (kg·h)或U/ (kg·h)表示,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若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按人用剂量计算限值时,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和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做必要调整,但需说明理由。

确定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最大有效稀释倍数是指供试品溶液被允许稀释的最大倍数,在不超过此稀释倍数下可进行内毒素限值的检测。用以下公式来确定MVD:

MVD=CL/λ

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

C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当L以EU/ml表示时,则C等于1.0ml/ml,当L以EU/mg或EU/U表示时,C的单位需为mg/ml 或U /ml。如供试品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原料药,则MVD取1,计算供试品的最小有效浓度C=λ/L。

λ为在凝胶法中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EU/ml),或是在光度测定法中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上最低的内毒素浓度。

方法1 凝胶法

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制成2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取含有分装了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支,其中16管分别加入0.1ml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及每一个浓度平行做4管;另外2管加入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2分钟。

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缓倒转180°时,若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形成的凝胶不坚实、变形或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保温和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若最大浓度2λ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为阴性,试验方为有效。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

λc=1g-1(∑X/4)

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反应终点浓度是指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浓度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标示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干扰试验按表1制备溶液A、B、C和D,使用的供试品溶液应为未检验出内毒素且不超过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的溶液,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只有当溶液A和阴性对照溶液D的所有平行管都为阴性,并且系列溶液C的结果在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范围内时,试验方为有效。按下式计算C和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Et)。

Es= 1g-1(∑Xs/4)

Et= 1g-1(∑Xt/4)

式中Xs、Xt分别为系列溶液C和溶液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

当Es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及Et在0.5Es-2Es (包括0.5 Es和2 Es)时,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无干扰作用。若供试品溶液在小于MVD的稀释倍数下对试验有干扰,应将供试品溶液进行不超过MVD的进一步稀释,再重复干扰试验。

表1 凝胶法干扰试验溶液的制备

注:A 供试品溶液;B干扰试验系列;C鲎试剂标示灵敏度的对照系列;D阴性对照。

可通过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的稀释或通过其他适宜的方法(如过滤、中和、透析或加热处理等)排除干扰。为确保所选择的处理方法能有效的排除干扰且不会使内毒素失去活性,要使用预先添加了标准内毒素再经过处理的供试品溶液进行干扰试验。

当进行新药的内毒素检查试验前,或无内毒素检查项的品种建立内毒素检查法时,须进行干扰试验。

当鲎试剂、供试品的配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干扰试验。

检查法

1)凝胶限量试验

按表2制备溶液A、B、C、D。使用稀释倍数为MVD并且已经排除干扰的供试品溶液来制备溶液A和B。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表2 凝胶限量试验溶液的制备

注:A供试品溶液;B供试品阳性对照;C阳性对照;D阴性对照。

结果判断保温60分钟±2分钟后观察结果。若阴性对照溶液D的平行管均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B的平行管均为阳性,阳性对照溶液C的平行管均为阳性,试验有效。

若溶液A的两个平行管都为阴性,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溶液A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阳性,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若溶液A 的两个平行管中的一管为阳性另一管为阴性,需进行复试。复试时,溶液A需做4支平行管,若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判供试

品符合规定;否则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2)凝胶半定量试验

本方法系通过确定反应终点浓度来量化供试品中内毒素的含量。依表3制备溶液A、B、C和D。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结果判断若阴性对照溶液D的平行管均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B的平行管均为阳性,系列溶液C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在0.5λ-2λ之间,试验有效。

系列溶液A中每一系列平行管的终点稀释倍数乘以λ,为每个系列的反应终点浓度,所有平行管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供试品溶液的内毒素浓度(按公式C E=1g-1(∑X/2))。如果试验时采用的是供试品的稀释液,则计算原始溶液内毒素浓度时要将结果乘上稀释倍数。

如试验中供试品溶液的结果都为阴性,应记为内毒素浓度小于λ(如果检验的是稀释过的供试品,则记录为小于λ乘以该供试品的最低稀释倍数)。如果结果都为阳性,应记为内毒素的浓度大于或等于最大的稀释倍数乘以λ。

若内毒素浓度小于规定的限值,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内毒素浓度大于或等于规定的限值,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表3 凝胶半定量试验溶液的制备

注:A:没有超过MVD并且通过干扰试验的供试品溶液。用检查用水进行2倍系列稀释,从通过干扰试验的稀释倍数开始再稀释至1倍、2倍、4倍和8倍,但随后的稀释也不得超过MVD;

B:含2λ浓度标准内毒素的溶液A(供试品阳性对照);

C:含2λ、1λ、0.5λ和0.25λ浓度标准内毒素的检查用水系列;

D:阴性对照。

方法2 光度测定法

光度测定法分为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浊度法系利用检测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过程中的浊度变化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可分为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终点浊度法是依据反映混合物中的内毒素浓度和其在孵育终止时的浊度(吸光度和透光率)之间存在着量化关系来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动态浊度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浊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或是检测浊度增加速度的方法。

显色基质法系利用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凝固酶使特定底物显色释放出的呈色团的多少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分为终点显色法和动态显色法。终点显色法是依据反应混合物中内毒素浓度和其在孵育终止时释放出的有色团的量之间存在着量化关系来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动态显色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色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或是检测色度增长速度的方法。

光度测定试验应在特定的仪器中进行,温度一般为37℃±1℃。

供试品和鲎试剂的加样量、供试品和鲎试剂的比例以及保温时间等,参照所用仪器和试剂的有关说明进行。

为保证浊度和显色试验的有效性,应预先进行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以及供试品溶液的干扰试验。

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会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需进行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

用标准内毒素配成溶液,并制成至少3个浓度的稀释液(相邻浓度间稀释倍数不得大于10),最低浓度不得低于所用鲎试剂的标示检测限。每一稀释步骤的混匀时间同凝胶法,每一浓度至少做3支平行管。同时要求做2支阴性对照。当阴性对照在设定的时间内不发生反应,将全部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根据线性回归分析,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该大于或等于0.980,试验方为有效。否则须重新试验。

干扰试验选择标准曲线中点或一个靠近中点的内毒素浓度。按表4制备溶液A、B、C和D。每种溶液至少做2个平行管。

表4 光度测定法干扰试验的制备

注A:稀释倍数未超过MVD的供试品溶液。

B:加入标准曲线中点或靠近中点的一个已知内毒素浓度的,且与溶液A有相同稀释倍数的供试品溶液。

C:如“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项下描述的,用于制备标准曲线的标准内毒素溶液。

D:阴性对照。

按所得线性回归方程分别计算供试品溶液和含标准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的内毒素含量Ct和Cs,再按下式计算该试验条件下的回收率(R)。

R=(C S-C t)/λm×100%

当内毒素的回收率在50%~200%之间,则认为在此该试验条件下供试品溶液不存在干扰作用。

当内毒素的回收率不在指定的范围时,须按“凝胶法干扰试验”中的方法去除干扰因素。并要重复干扰试验来验证处理的有效性。

当鲎试剂、供试品的来源、配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干扰试验。

检查法

按“光度法的干扰试验”中的操作步骤进行检测。

使用溶液C生成的标准曲线来计算溶液A的每一平行管的内毒素浓度。

试验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为有效:

(1)系列溶液C的结果要符合“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中的要求。

(2)用溶液B中的内毒素浓度减去溶液A中的内毒素浓度后,计算出的内毒素的回收率要在50%-200%的范围内。

(3)溶液D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发生反应。

若供试品溶液所在平行管的平均内毒素浓度乘以稀释倍数和浓度后,小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大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注:本检查法中,“管”的意思包括其他任何反应容器,如微孔板中的孔。)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Ⅺ E 厦门鲎试剂厂整理

中国药典和美国药典中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法的不同点比较

细菌内毒素化学结构(LPS):

革兰氏阴性菌细胞壁结

(1) O-特异性多糖链(亲水端) (2) 核心多糖 (3) 类脂A (生理活性中心)(疏水端)

细菌内毒素在水溶液中的状态:

细菌内毒素很容易吸附在容器壁上或聚集在一起,2005版中国药典明确注明:细菌内毒素溶液要混旋15min 和30s ,以充分混匀。

1.4 细菌内毒素的耐热特性

由于细菌内毒素要在高温250℃ 30分钟才能完全灭活,所以在制药工业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及血袋等生产工艺中都是让人头疼的问题,检测使用的各种玻璃器材均应严格清除内毒素后才能使用,我们提供的成品试验器材要经过7道严格工序才达到要求。

2 鲎试剂(TAL )

海洋节肢动物——鲎 鲎血提取得生物制剂——鲎试剂细菌内毒素和鲎试剂生化反应原理:

鲎试剂有两条反应通路,可检测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和真菌产生的 1,3-(β,D)-葡聚糖,即可以间接检测革兰氏阴性菌和真菌的存在,目前试剂厂家可以提供分别针对于这两种物质的特异性鲎试剂

2005年版中国药典附录

2005年版中国药典附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含量小于0.015EU/ml灭菌注射用水。光度测定法用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在250℃干烤至少60分钟,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对于过酸、过碱或本身有缓冲能力的供试品,需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鲎试剂生产厂家推荐的适宜的缓冲液调节PH值。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进行配制。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确定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以下公式确定: L=K/M 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 K为人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2h)表示,注射剂K=5E U/(kg2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 EU/(kg2h),鞘内用注射剂K=0.2 EU/(kg2h);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

2010版中国药典凡例(二部)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二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附录对药典以外的其他中药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附录中采用的“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药典)of The People’s Republic(共和国)of China, 英文简称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正文 八、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正文项下根据品种和剂型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品名(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药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与分子量;(4)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5)含量或效价规定;(6)处方;(7)制法;(8)性状;(9)鉴别;(10)检查;(11)含量或效价测定;(12)类别;(13)规格;(14)贮藏;(15)制剂等。 附录 十、附录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与编排 十一、正文品种收载的中文药品名称系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推荐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中文药品名称均为法定名称;药品英文名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 有机药物化学名称系根据中国化学会编撰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命名,母体的选定与国际纯粹与应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值得商榷问题探讨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值得商榷问题探讨 黄勤挽1,陈文文1,郝柳妮2 1 成都中医药大学(611731) 2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611130) E-mail :hqwan2163@https://www.wendangku.net/doc/6518699687.html, 摘 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某些值得商榷的问题进行探讨,结合自身学习心得并参考网络论坛中某些观点和勘误表,认为槐花性状、对照品称量等问题需要完善或修订。通过探讨,可为2006年版《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订本)进言。 关键词:《中国药典》2005年版,槐花性状,对照品称量,问题探讨 1.引言 《中国药典》2005年版已于2005年7月1日正式使用,部分值得商榷的问题已见报道[1]。国家药典委员会于2005年9月2日在网上颁布了一、二、三部勘误表,修订了部分出错问题。笔者发现一部仍存在部分未勘误的问题,对其进行归纳探讨。 2.值得商榷的问题 2.1 性状方面 药典收载的有不同入药部位的品种其性状多为分别描述,而蒲黄项下却未对草蒲黄(带有雄花的花粉)规格的性状进行描述。槐花项下性状为“雄蕊10,其中9个基部连合,花丝细长”。而《中国中药材真伪鉴别图典》槐花性状为“雄蕊10枚,基部稍联合,花丝细长”,伪品刺槐花性状为“雄蕊10枚,两体,分别为9个联合成鞘状,另一个上部离生或部分离生”;《中华本草》中槐花性状为“雄蕊10,分离,不等长”。故疑药典中槐花的性状有误。 [2][3][4]2.2 制法方面 刺五加浸膏为制备刺五加片的原料,来源为“刺五加加工制成的浸膏。用水提者为水浸膏,用醇提者为醇浸膏”。其制法为“取刺五加药材1000g ,粉碎成粗粉,用水煎煮两次,每次3小时,……;或加75%乙醇,回流提取12小时,……”。笔者提出三个疑问:药材粗粉水煎,大生产滤过有无困难?刺五加水浸膏和醇浸膏的物质基础及药效是否等同?企业从生产成本考虑是否会采取成本较高的醇提?刺五加浸膏始见于77版药典,直到2000版药典其制法均只有醇提。05版药典网上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的“刺五加提取物”,实为水浸膏工艺。在药典定稿后将两者合二为一,可能会给刺五加浸膏及刺五加片的生产、检验带来波动。 [5]2.3 含量测定方面 2.3.1 对照品称量 药典凡例规定“精密称定是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称取重量的千分之一”。目前制药企业、药检所、科研院校大多仅有十万分之一的电子天平,少有百万分之一的电子天平,按精密称定要求,需称取10mg 以上方能称准。但马钱子、半枝莲、血竭、蒲公英、蓼大青叶、七厘散、午时茶颗粒等项下对照品的称量在10mg 以下。 [6]2.3.2 供试品制备粉末等级

中国药典2005总结

《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总结 《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 一、《中国药典》增加了第三部《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内容逐步与ICH协调一致,剂型种类增加,有些检验项目(如口服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检查”)不作为必检项目,只做一般性要求,但抽检还是要检的。并与国际其它药典(如USP,BP,EP,日本药方局等)接轨,如无菌项目检查周期为14天。 二、《中国药典》二部增修订情况 2.1片剂: 1)删除“速释片”,增加“可溶片”,增加缓释片,控释片定义。 2)结肠定位肠溶片改为在pH7.5(原为7.8)-8.0的磷酸盐缓冲液释放。 3)片剂脆碎度不作为必检项目,只做一般性要求。 4)微生物限度(除口腔贴片等)不作为必检项目,只做一般性要求。 2.2 注射剂: 1)重新分类并定义:注射液,静脉输液,注射用无菌粉末。(原为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 2)增:除另有规定外,一次注射量超过15ml的注射液,不得加抑菌剂。 3)增:容器的密封性,需用适宜的方法确证。 4)增:“可见异物”检查(原为:澄明度) 5)增:注射用无菌粉末增加“不溶性微粒”检查。 2.3 栓剂: 1)分类详细:直肠栓,阴道栓,尿道栓,中空栓,缓释栓. 2)增:缓释栓进行释放度检查(但现无方法) 3)增:微生物限度检查. 2.4 胶囊剂: 1)分类更加清楚. 2)肠溶胶囊增加:也可用经肠溶材料包衣的颗粒或小丸 填充胶囊. 3)硬胶囊内容物增加:小片,肠溶小丸.肠溶胶囊不作为 分类,而用肠溶小丸装胶囊。溶液、混悬液、乳液也可用特制灌装机填充于空心胶囊中。 4)储存条件增:湿度应适宜。 5)原则性要求:硬胶囊应进行水分检查。 2.5软膏剂、乳膏剂、糊剂: 1)增:乳膏剂,糊剂 2.6 眼用制剂; 1)分类详细:液体、半固体、固体制剂(原为滴眼剂) 2)增:滴眼剂、眼内注射溶液“可见异物”检查。

中国药典一部标准凡例(2005年版)

凡例(2005年版一部) 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 定技术标准。《中国药典》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实施,同品种 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 典》均指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凡例"是解释和使用《中国药典》正确进行质量检定的基本指导原则, 并把与正文、附录及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加以规定,避免在全书中重 复说明。"凡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凡例和附录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修饰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 有关规定未能概括的情况时,在正文各论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药典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并符合规定的品种。 附录中收载的指导原则,是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 品标准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及编排 一、本部正文分三部分排列: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 和单味制剂。 二、正文品种中文名称按笔画数顺序排列,同笔画数的字按起笔笔形─ 丨ノ丶フ顺序排列;单列的饮片排在相应药材的后面,制剂中同一品种凡因规 格不同而臻主标准内容不可须单列者,在其名称后加括号注明规格;附录包括 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按分类编码;索引分别按中文索引、汉 语拼音索引、拉丁名索引和拉丁学名索引顺序排列。 三、每一品种项下根据品种和剂型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 ⑴中文名称(必要时用括号加注副名),汉语拼音名与拉丁名;⑵来源; ⑶处方;⑷制法;⑸性状;⑹鉴别;⑺检查;⑻浸出物;⑼含量测定;⑽性 味与归经;⑾功能与主治;⑿用法与用量;⒀注意;⒁规格;⒂贮藏;⒃制 剂等。 项目与要求 四、药材的质量标准,一般按干品规定,特殊需用鲜品者,同时规定鲜 品的标准,并规定鲜品用法与用量。 五、药材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学名、药用部位(矿物 药注明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均 属各该药材的来源范畴。 药用部位一般系指已除去非药用部分的商品药材。采收(采挖等)和产 地加工即对药用部位而言。 六、药材产地加工及炮制规定的干燥方法如下:(1) 烘干、晒干、阴干均

20070717从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变更谈化学药品注册标准的规范书写

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从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变更谈化学药品注册标准的规范书写-20070717 郑国钢 审评四部郑国钢 药品质量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的可控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地书写质量标准对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提高技术审评的质量和效率更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下面谈谈中国药典2005年版与旧版药典比较某些名词和检验过程描述的变更,希望引起注册申请人的注意。 1、附录更名:①制剂通则中IF软膏剂、IS洗剂、IT搽剂更名为IF软膏剂/乳膏剂/糊剂、IS 洗剂/冲洗剂/灌肠剂、IT搽剂/涂剂/涂膜剂,据此部分制剂需按新制剂通则命名,如丁酸氢化可的松软膏需更名为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②IXC 注射液中不溶性微粒检查法更名为IXC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其中微粒检查用净化水改为微粒检查用水;③IXE 粒度测定法更名为IXE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④VH 多糖的分子量与分子量分布测定法更名为VH 分子排阻色谱法;⑤IVA 紫外分光光度法更名为IVA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并将比色法并入,将测定结果“吸收度”规范为“吸光度”。 2、性状:①着色片不再描述具体颜色, 薄膜衣片删去颜色的描述。如复方甲苯咪唑片现描述为着色片(原为粉红色片),但对某些不同着色可能干扰含量测定(如影响滴定中指示剂颜色变色观察)的片剂,则必须明确颜色;②过度色包含在颜色的描述中,避免用“或”引起过渡颜色缺失而导致结果误判。如硫酸锌颗粒现规范为白色、类白色至略带微黄色的颗粒(原为白色、类白色或略带微黄色的颗粒);③胶囊剂性状统一仅描述内容物,如盐酸乙胺丁醇胶囊性状原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现描述为“内容物为…”。软胶囊不再称为胶丸,如2005年版新增软胶囊(十一酸睾酮软胶囊、辅酶Q10软胶囊)均不再称为胶丸;④栓剂不描述形状;⑤颗粒剂在性状中增加可溶与混悬型等描述, 以此判断是否需进行溶化性检查。头孢拉定颗粒原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现描述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⑥起草注册标准时,原料药性状中注意区分“结晶性粉末”和“粉末”之间的区别;胶囊中内容描述注意区分“颗粒或粉末”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一部附录

中国药典2010 年版一部附录 附录Ⅰ A 丸剂丸剂系指饮片细粉或提取物加适宜的黏合 剂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制剂,分为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和浓缩丸等类型。蜜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蜜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其中每丸重量在0.5g(含0.5g)以上的称大蜜丸,每丸重量在0.5g 以下的称小蜜丸。水蜜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蜜和水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水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水(或根据制法用黄酒、醋、稀药汁、糖液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糊丸系指饮片细粉以米粉、米糊或面糊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蜡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蜡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浓缩丸系指饮片或部分饮片提取浓缩后,与适宜的辅料或其余饮片细粉,以水、蜂蜜或蜂蜜和水为勤合剂制成的丸剂。根据所用黏合剂的不同,分为浓缩水丸、浓缩蜜丸和浓缩水蜜丸。丸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一、除另有规定外,供制丸剂用的药粉应为细粉或最细粉。二、蜜丸所用蜂蜜须经炼制后使用,按炼蜜程度分为嫩蜜、中蜜和老蜜,制备蜜丸时可根据品种、气像等具体情况选用。除另有规定外,用塑制法制备蜜丸时,炼蜜应雄热加入药粉中,混合均匀;处方中有树脂类、胶类及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味时,炼蜜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制法制备水蜜丸时,炼蜜应用沸水稀释后使用。三、浓缩丸所用提取物应按制法规定,采用一定的方法提取浓缩

制成。四、除另有规定外,水蜜丸、水丸、浓缩水蜜丸和浓缩水丸均应在80℃以下干燥;含挥发性成分或淀粉较多的丸剂(包括糊丸)应在60℃以下干燥;不宜加热干燥的应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干燥。五、制备蜡丸所用的蜂蜡应符合本版药典该饮片项下的规定。制备时,将蜂蜡加热熔化,待冷却至60℃左右按比例加入药粉,棍合均匀,趁热按塑制法制丸,并注意保温。六、凡需包衣和打光的丸剂,应使用各品种制法项下规定的包衣材料进行包衣和打光。七、丸剂外观应圆整均匀、色泽一致。蜜丸应细腻滋润,软硬适中。蜡丸表面应光滑无裂纹,丸内不得有蜡点和颗粒。八、除另有规定外,丸剂应密封贮存。蜡丸应密封并置阴凉干燥处贮存。除另有规定外,丸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水分】照水分测定法(附录ⅨH测定。除另有规定外,蜜丸和浓缩蜜丸中所含水分不得过15.0%,水蜜丸和浓缩水蜜丸不得过12.0;水丸、糊丸和浓缩水丸不得过9.0%。蜡丸不检查水分。【重量差异】除另有规定外,丸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检查法以10 丸为1 份(丸重1. 5g 及1. 5g 以上的以1 丸为 1 份),取供试品10 份,分别称定重量,再与每份标示重量(每丸标示量×称取丸数)相比较(无标示重量的丸剂,与平均重量比较),按表 1 的规定,超出重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 2 份,并不得有1 份超出限度 1 倍。表1 标示重量(或平均重重量差异限度

9E_重金属检查法_201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附录

附录Ⅸ E 重金属检查法 本法所指的重金属系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 标准铅溶液的制备称取硝酸铅0.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 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ng的Pb)。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配制与贮存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铅。 第一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加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品溶液25ml,丙管中加入与乙管相同量的供试品,加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溶剂适量使溶解,再加与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用溶剂稀释成25ml;若供试品溶液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乙管、丙管一致,再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当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查。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应取样按第二法检查。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入相同量的维生素C 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第二法 除另有规定外,当须改用第二法检查时,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

中国药典版部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word版电子书 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二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附录对药典以外的其他中药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附录中采用的“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正文 八、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正文项下根据品种和剂型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品名(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药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与分子量;(4)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5)含量或效价规定;(6)处方;(7)制法;(8)性状;(9)鉴别;(10)检查;(11)含量或效价测定;(12)类别;(13)规格;(14)贮藏;(15)制剂等。 附录 十、附录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与编排 十一、正文品种收载的中文药品名称系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推荐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中文药品名称均为法定名称;药品英文名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

200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试药(一)

200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试药(一) 本试药系指在200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供各项试验用的试剂,不包括各种色谱用的吸附剂、载体与填充剂。除生化试剂与指示剂外,一般常用化学试剂分为基准试剂、优级纯、分析纯与化学纯4个等级,选用时可参考下列原则: (1) 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 (2) 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但不经标定直接按称重计算浓度者,则应采用基准试剂; (3) 制备杂质限度检查用的标准溶液,采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 (4) 制备试液与缓冲液等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一水合碳酸钠 Sodium Carbonate Monohydrate [Na2CO3·H2O=124.00] 本品为白色斜方晶体;有引湿性,加热至100℃失水。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不溶。 一氧化铅 Lead Monoxide [PbO=223.20] 本品为黄色至橙黄色粉末或结晶;加热至300~500℃时变为四氧化三铅,温度再升高时又变为一氧化铅。在热的氢氧化钠溶液、醋酸或稀硝酸中溶解。 一氯化碘 Iodine Monochloride [ICl=162.36] 本品为棕红色油状液体或暗红色结晶;具强烈刺激性,有氯和碘的臭气;有腐蚀性和氧化性。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 Disodium Edetate [C10H14N2Na2O8·2H2O=372.24]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在水中溶解,在乙醇中极微溶解。 乙氧基黄叱精 Ethoxychrysoidine Hydrochloride [C14H16N4O·HCl=292.77] 本品为深红棕色或黑褐色粉末。在水或乙醇中溶解。 乙腈 Acetonitrile [CH3CN=41.05]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微有醚样臭气;易燃。与水或乙醇能任意混合。

中国药典2005版灭菌方法

一、湿热灭菌法 本法系指将物品置于灭菌柜内利用高压饱和蒸汽、过热水喷淋等手段使微 生物菌体中的蛋白质、核酸发生变性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该法灭菌能力强, 为热力灭菌中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灭菌方法。药品、容器、培养基、无菌 衣、胶塞以及其他遇高温和潮湿不发生变化或损坏的物品,均可采用本法灭 菌。流通蒸汽不能完全杀灭细菌孢子,一般可作为不耐热无菌产品的辅助灭 菌手段。 湿热灭菌条件通常采用121℃*15min、121℃*30min、或116℃*40min的程序,也可采用其他温度和时间参数,但必须保证物品灭菌后的SAL《10-6。对热稳定的物 品,可采用过度杀灭法,其SAL应《10-12。热稳定性较差产品的标准灭菌时间 F0[指灭菌温度为121℃,生物指示菌的耐热参数D值为1分,灭菌温度系数Z值 为10.0℃时的标准灭菌时间(121℃下计算的微生物等效灭活率)]一般不低于 8min。如产品的热稳定性很差时,可允许湿热灭菌的F0低于8,此情况下,应在 生产全过程中,对产品中污染的微生物严加监控,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微生物 污染水平,确保被灭菌产品达到无菌保证要求。 采用湿热灭菌时,被灭菌物品有适当的装载方式,不能排列过密,以保证灭 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湿热灭菌法应确认灭菌柜在不同装载时可能存在的冷点。当用生物指示剂进 一步确认灭菌效果时,应将其置于冷点处。本法生物指示剂为嗜热脂肪芽孢杆 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 二、干热灭菌法 本法系指将物品置于干热灭菌柜、隧道灭菌器等设备中,利用干热空气 达到杀灭微生物或消除热原物质的方法。适用于耐高温但不宜用湿热灭菌法 灭菌的物品灭菌,如玻璃器具、金属材质容器、纤维制品、固体试药、液状 石蜡等均可采用本法灭菌。 干热灭菌条件一般为160~170℃*120min以上、170~180℃*60min以上或250℃*45min 以上,也可采用其他温度和时间参数。应保证物品灭菌后的SAL《10-6。干热 过度杀灭后物品的SAL应《10-12,此时物品一般无需进行灭菌前污染微生物的 测定。250℃*45min的干热灭菌也可除去无菌产品包装容器及有关生产灌装用具 中的热原物质。 采用干热灭菌时,被灭菌物品应有适当的装载方式,不能排列过密,以保证 灭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干热灭菌法应确认灭菌柜中的温度分布符合设定的标准及确定最冷点位置等。 常用的生物指示剂为枯草芽孢杆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ubtilis )。细菌内毒素 灭活验证试验是证明除热原过程有效性的试验。一般将小于1000单位的细菌内 毒素加入待去热原的物品中,证明该去热原工艺能使内毒素至少下降3个对数 单位。细菌内毒素灭活验证试验所用的细菌内毒素一般为大肠埃希菌内毒素(Escherichia coli endoxin )。 三、辐射灭菌法 本法系指灭菌物品置于适宜放射源辐射的γ射线或适宜的电子加速器发生 的电子束中进行电离辐射而达到杀灭微生物的方法。本法最常用的60Co-γ射线 辐射灭菌。医疗器械、容器、生产辅助用品、不受辐射破坏的原料药及成品 等均可用本法灭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丛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ISBN】:9787506744379 作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月1日 包装:大16开精装3卷 总定价:1498.00 优惠价:1100元 内容简介: 2010年版药典的鲜明特色: 更新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大幅增加。

药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增加、标准提高,因而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有更高、更多、更大提升。二部中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含量测定或用于有关物质检查的品种有近千个,系统适用性要求也更为合理,个别品种采用了分离效能更高的离子色谱法,检测器使用种类也更加多样。 中药标准有突破和创新,尤其在过去比较薄弱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准的新增和修订方面,如本

版《中国药典》一部中动物药蛇类、植物药川贝母等,都采用了PCR检测方法。 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进步。在广泛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实验方法的基础上,附录内容与目前国际对药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力求 一致,进一步发挥《中国药典》的国际影响力。 新版药典在坚持科学、实用、规范、药品安全性、质量可控性和标准先进性的原则下,力求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 目录品种。 顶尖专家扛鼎之作。本版《中国药典》是在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的精心组织下,聘请全国医药行业323位一流专家、投入巨额资金、历时两年编制而成,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药品标准工作的最新发展成果。 《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为三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

2005版中国药典收载的氨基酸原料药

2005版中国药典收载的氨基酸原料药 L-胱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发酵、合成;主要用途有:促进毛发生长,防治肝炎,增加巨细胞。 L-谷氨酸的的生产方法有:合成、发酵;主要用途有:改善高血氨症状,治疗肝昏迷。 L-门冬氨酸的生产方法有:酶工程;主要用途有:离子载体、促进尿素生成,降血氨。 L-甘氨酸的生产方法有:合成;主要用途有:治疗肌肉疾病,胃酸过多症,促进脂肪代谢。L-色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合成;主要用途有:改善脑神经功能,促进红细胞再生,乳汁合成。 L-络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发酵;主要用途有:治疗震颤性麻痹症,改善肌肉运动。 L-苏氨酸的生产方法有:发酵、合成、酶工程;主要用途有:促进生长发育,抗脂肪肝,治疗贫血。 L-亮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发酵、合成;主要用途有:改善营养状态,维持脂肪正常代谢。 L-异亮氨酸的生产方法有:发酵、酶工程;主要用途有:促进蛋白质、激素合成、促进生长发育。 乙酰半胱氨酸的主要生产方法有:合成;主要用途有:溶解粘液,祛痰。 牛磺酸的生产方法有:合成;主要用途有:抗心肌缺铁损伤,抗癫痫。 L-丙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酶工程;主要用途有:组成复合氨基酸注射液积口服液等的原料。 L-谷氨酸的生产方法有:发酵;主要用途有:促进氨代谢i,促进红细胞生成,抗癫痫。 甲硫氨酸的生产方法有:合成;主要用途有:参与体内生物合成与代谢,调节中枢神经系统。L-精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主要用途有:促进尿素循环,治疗按昏迷。 L-门冬酰胺的生产方法有:酶工程;主要用途有:辅助治疗乳腺小叶增生。 L-结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主要用途有:作为营养补剂,促进蛋白质合成。 L-组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发酵;主要用途有:镇静副交感神经,治疗消化性溃疡。 L-丝氨酸的生产方法有:提取、合成;主要用途有:作为营养补剂,解除疲劳,恢复体力 L-脯氨酸的生产方法有:发酵、合成;主要用途有:参与能量代谢及解毒作用

2010版中国药典第二部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 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二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附录对药典以外的其他中药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附录中采用的“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正文 八、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正文项下根据品种和剂型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品名(包括中

2005年版药典三部部分附录

2005年版药典三部部分附录 录入时间:2006-6-26 9:14:29 来源:其它 2005年版药典三部部分附录 1.无菌检查法(修订) 2.支原体检查法(增修) 3.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修订) 4.热原质检查法(修订) 5.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修订) 6.崩解时限检查法(新增) 7.融变时限检查法(新增) 8.最低装量检查法(新增) 9.装量(片重)差异检查法(新增) 10.粒度检查法(新增) 11.抗毒素F(ab)2测定法(修订) 12.絮状单位测定法(新增) 13.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增修) 14.伤寒Vi多糖分子量大小测定法(新增) 15.乙醇残留量测定法(康卫氏扩散皿法)(新增) 16.蛋白质含量测定(双缩脲法)(新增) 无菌检查法 无菌检查法系指用微生物培养法检查生物制品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无菌检查应在洁净度为10000级环境中的局部洁净度100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无菌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无菌隔离系统必须进行洁净度验证。 各种生物制品的无菌检查,均应按照本附录的规定进行,有专门规定者除外。 1 仪器 1.1 取样用灭菌注射器,5、10ml(供直接接种法用)。 1.2 全封闭式集菌培养器,滤膜孔径不大于0.45μm,膜直径约50mm (供薄膜过滤法用)。 1.3 普通显微镜(细菌镜检用)。 2 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 培养基应适合需氧菌、厌氧菌或真菌的生长,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干粉培养基。 2.1 需氧菌、厌氧菌培养基1(流体硫乙醇酸盐1,用于培养需氧菌、厌氧菌) 胰酪蛋白胨(或酪素胰酶消化液,以总氮计2000mg) 15g 酵母浸出粉(或酵母透析液200ml) 5g 葡萄糖 5g 氯化钠 2.5g L-胱氨酸(或半胱氨酸盐酸盐) 0.5g

2010版中国药典一部word版电子书

2010版中国药典一部word版电子书中国药典沿革 1953年版(第一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抽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531种,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版增补本。 1963年版(第二版) 1955年卫生部组建第二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49人,通讯委员68人,此届委员会因故未能开展工作。1957年卫生部组建第三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80人,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这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设通讯委员),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

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一部中药.套

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一部中药. 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编委会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0年1月出版 16开精装 全一册 光盘:0 定价:648元 优惠:596元 .. 详细:.......................................... ............

.......................................... ............ 《中国药典》是我国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是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的法定依据。本版《中国药典》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九版药典将分为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三部出版。新版药典收载药品品种达到4615个,形成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各类齐全的药品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需要。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为三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各部内容主要包括凡例、标准正文和附录三部分,其中附录由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指导原则及索引等内容构成。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和检验方法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改进和发展,特别是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

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尤为重视。新版药典在继承前版药典的基础上,做了大量发展和创新性的工作。本版药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新增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二是药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增加,标准提高;三是中药标准有突破和创新;四是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进步;五是力求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品种;六是顶尖专家扛鼎之作。本版药典聘请全国医药行业323位一流专家学者、投入巨额资金、历时两年编制而成,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药品标准工作的最新发展成果。 2010年版《中国药典》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做了大幅度的增修订和新增品种的工作。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4598种,新增1462种。其中:一部收载品种2136种,其中新增990种、修订612种;二部收载品种2220种,其中新增341种、修订1549种;三部收载品种131种,其中新增27种、修订104种。药用辅料、标准新增130多种。附录其中药典一部新增14个、修订54个;药典二部新增15个、修订70个;药典三部新增18个、修订38个。 主要特色 新版药典的主要特色是品种收载范围进一步扩大,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更加注重药品安全性控制,充分体现了我国医药科技发展的成果,新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及菌种使用说明书

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及菌种使用说明书 1.标准菌的来源 标准菌株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hina Medical culture collection , CMCC)提供的冷冻干燥菌种(0代)或由上级药检部门已接种好的菌种斜面(3代)。黑曲霉的0代菌种为保存于含15%甘油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中的孢子悬液冷存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种的标签CMCC(B)代表细菌(bacteria),CMCC(F)代表真菌(fungi)每种菌具有固定的代号。 2.标准菌的验收 从菌种保藏中心购买的原始菌种管是玻璃安瓿装的冻干菌,接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有随菌种附有的相关资料。接收菌种时应检查安瓿的数量和名称,和每一支安瓿的完整性。在相应的菌种接收记录上记上所有的关于菌种的信息,如名称、数量和接收日期等。在菌种安瓿及菌种管上粘贴标签,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代号、代次、接收日期、接收人、贮存条件、有效期至。新购入的0代原始菌种储存于-20℃,有效期为三年。从上级药检部门购买的已接种好的菌种斜面(3代)应检查菌种管是否完好。储存于2~8 ℃,有效期为3个月。 3. 标准菌的复苏、复壮及标准储备菌株的制备 3.1物品及试剂:接种针、酒精灯、移液管、75%酒精及75%酒精棉球 3.2培养基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用于黑曲霉复苏、复壮. 液体硫乙醇酸盐培养基:用于生孢梭菌复苏、复壮. 营养肉汤培养基: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大肠埃希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短小芽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复苏、复壮。 改良马丁培养基:用于白色念珠菌复苏、复壮. 3.3操作步骤: a.打开洁净工作台。 b.在安瓿的外表面用75%的酒精擦拭并让其自然风干。 c.用一小砂轮在安瓿的上部划一条线,用手轻轻将安瓿掰开(开启安瓿时必须小心,因为安瓿遇热时可能会破裂)。 d.以无菌方法用一无菌吸管从已准备好的上述液体培养基中移取0.5~0.8 ml到安瓿中。 e.轻轻地旋转安瓿以使冻干菌种和液体培养基充分混合并完全溶解。 f.用无菌吸管将安瓿内菌液全部转接到相应的液体培养基。 g.根据安瓿上所标明的不同菌种类型而将其培养于相应的温度(细菌培养温度30~35℃,培养18~24小时;真菌培养温度23~28℃,培养3~5天。观察是否浑浊,浑浊说明菌种复苏生长;若不浑浊,细菌应延长培养时间至7天,真菌应延长培养时间至14天,若仍未浑浊,灭菌处理。 h.黑曲霉的菌悬液先室温待菌悬液融化后用无菌吸管吸取管内液体1~2滴滴在改良马丁琼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编制大纲 (草案)

国家药典委员会2010年12月

目录 一、总纲 (3)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发展目标 主要任务 二、各部纲要 (10) 《中国药典》一部(中药上下卷) 《中国药典》二部(化学药) 《中国药典》三部(生物制品) 《中国药典》四部(附录与辅料) 三、支撑工作 (26) 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建立药典信息资源平台,构建药品标准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药典工作管理

总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十 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编写,系统阐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部纲要,是《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及今后五年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结合当前我国医 药产业的发展水平、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医改的重大需求,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和改革药品标准形成和淘汰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药典标准中的应用,支持并保护先进生产工艺,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优化、完善和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建立健全最严 格的、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大幅提高我国药 品质量控制水平和《中国药典》的国际地位,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支撑药品科学监管、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上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建立严格的药品标准、维护公众健康的原则 必须坚持把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标准工作的宗旨,在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标准进程中应恪守科学、先进、实用、规范,充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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