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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016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2016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1】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师党员管理考评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精细分类,全程积分,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教师党员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管理对象划分

试点学校全体在册党员,根据职务、工作岗位的不同,将教师党员划分为A、B、C三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行政管理岗位党员为A类;教学一线教师党员为B类;在册不在岗党员为C类。其中,确因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者可不列入评议积分范围,但要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三、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分值包括党员自评、党小组评议、民主评议、支委会评定四部分,分别按2:2:3:3的比例加权确定。

1.党员自评积分。每学期末,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本人对照《管理考评细则》(另行下发),自行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形成自评分。

2.党小组评议积分。每学期末,以党小组为单位,对照《管理考评细则》,由党小组长对小组内党员逐一评分,并报支委会研究审核。

3.民主评议积分。每学期末,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投票确定得分。评议大会党员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群众代表人数一般为到会党员人数的50%。评议积分由评议合格票得票率×100×30%得出。

4.支委会评定积分。根据党员及群众代表评议的情况,对照《管理考核细则》,并结合党员的平时表现,由支委会集体研究,结合党员日常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设党总支的需报总支委员会研究审核。

(二)积分登记

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日常活动情况(含参加组织生活、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记录。一学期为一个积分周期,全年共计2个周期,党员年底最终积分为两个积分周期的平均分。每年年底对党员积分进行归零,下一年度重新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党员年度积分由各学校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并要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之后,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三)积分应用

1. 将积分在60分以下者认定为不合格党员,60—69分认定为基本合格党员,70分以上认定为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根据党员存在问题的程度,由基层党组织给予“谈话告诫、限期改正、劝退出党和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并逐级报学校党组织、教育局党委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建立完善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2.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上年度积分必须至少达到90分;被推荐为局级优秀的共产党员,该党员上年度积分必须至少达到85分;党员个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本年度积分必须至少达到85分。C 类党员原则上不推荐为优秀党员。加分项目为额外加分,在100分以外额外加分,不计入总分,要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党员实行分类量化式的“积分制”管理,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教育局党委和各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大胆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各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做好组织管理和考勤登记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同时,要充分调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积极创设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树立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督查。教育局党委要通过定期督查的形式,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对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

【2016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2】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民主评议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定》,以开展“三创三比三提升”活动为主渠道,围绕“以积分制为抓手加强党员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的主题,结合“未来教育家成长工程”的实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宗旨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中心原则。坚持围绕教育教学中心,服务大局,积分考评项目注意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

2.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制定积分工作方案,考评量化客观、公正,做到看得见、考得实、易操作,保证每个党员了解积分考评标准,积极参与考评活动,明确个人积分情况。

3.激励先进原则。坚持尊重党员的个体需求,改革评议评价方式,由过去的“评”先进转变为用积分“量”先进。对于积分较高、作用发挥较好的,给予适当精神、物质奖励。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表率和模范。

2.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单位的骨干力量。

3.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把服务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

4.促进社会和谐。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5.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促使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三、适用范围

教育系统全体在职党员。

四、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党员教育、模范带头、志愿服务、民主评议、加减分项目五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其中党员教育、模范带头、志愿服务、民主评议方面分别占30%、45%、15%、10%。(具体积分细则见附件)

五、考评办法

党员积分考评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以年度为单位,结合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和区“未来教育家成长”工程,每年与年度考核一并组织实施。采取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学生评议、支部评定的方式进行。

1、群众评议。各单位召开会议,组织党员、群众对照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评议。

2、学生评议。组织党员所教学生对照党员现实表现进行测评。

3、支部评定。在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认真核对党员提供的事实材料,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考评积分,并进行反馈和公示。

六、结果运用

要将党员的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年度单项积分结果,进行“学习之星”、“业务之星”、“奉献之星”的推荐与评选;根据总积分结果,各单位名列前茅的,作为“优秀党员”的推荐与评选的重要依据,每年“七一”进行表彰奖励。

对考评积分过低、不引起重视的党员,要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整改提高;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七、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局党委成立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党政办、政工人事股、监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唐倩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根据教育局党委实施方案,成立党员积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要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结合党员实际,科学量化积分标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制定好“党员积分管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好比学习、比业务、比奉献等系列活动,年底做好对每个党员的考核评价,评选出“星级”党员,评比结果将纳入党员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和评优评先。

2、健全规范基层党建基础。各单位要把提高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作为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要规范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我是党员我来帮”等活动,积极为党员接受教育、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3、加强工作宣传。各单位要开辟校园网专栏、利用荷塘教育信息网,积极宣传“党建提升年”工作意义和工作部署,宣传好“三创三

比三提升”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好“比学习、比业务、比奉献”活动取得的成效,及时挖掘、推介一批“星级党员”典型,形成正能量,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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