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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息安全等级标准

国际信息安全等级标准
国际信息安全等级标准

国际信息安全等级标准

2004-4-12 14:21:03

国际标准体系的发展过程

TCSEC标准

在TCSEC中,美国国防部按处理信息的等级和应采用的响应措施,将计算机安全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类八个级别,共27条评估准则。其中:D级为无保护级、C级为自主保护级、B级为强制保护级、A级为验证保护级。随着安全等级的提高,系统的可信度随之增加,风险逐渐减少。

通用准则CC:

CC共包含的11个安全功能类:

安全保证要求部分提出了七个评估保证级别(EALs)分别是:EAL1:功能测试

EAL2:结构测试

EAL3:系统测试和检查

EAL4:系统设计、测试和复查

EAL5:半形式化设计和测试

EAL6:半形式化验证的设计和测试

EAL7:形式化验证的设计和测试

各评估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doc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 ——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一般来说,信息系统需要靠多种安全措施进行综合防范以降低其面临的安全风险。本标准针对信息系统中的单项安全措施和多个安全措施的综合防范,对应地提出单元测评和整体测评的技术要求,用以指导测评人员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角度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单元测评对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各个层面的安全控制点提出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测评要求。整体测评根据安全控制点间、层面间和区域 间相互关联关系以及信息系统整体结构对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影响提出测评要求。本标准给出了等级测评结论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未规定给出测评结论的具体方法和量化指标。 如果没有特殊指定,本标准中的信息系统主要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的测评要求表示该要求出现在当前等级而在低于当前等级信息系统的测评要求中没有出现过。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要求,包括对第一级信息系统、第二级信息系统、第三级信息系统和第四级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单元测评要求和信息系统整体测 评要求。本标准略去对第五级信息系统进行单元测评的具体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机构、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及运营使用单位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安全测试评估。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可以参考使 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 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和GB/T 22239-2008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信息安全管理学习资料

一、信息安全管理 1、什么是信息安全管理,为什么需要信息安全管理? 国际标准化组织对信息安全的定义是:“在技术上和管理上维数据处理系统建立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当今的信息系统日益复杂,其中必然存在系统设计、实现、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弱点。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系统运行环境中的安全威胁,信息资产就可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 2、系统列举常用的信息安全技术? 密码技术、访问控制和鉴权;物理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容灾与数据备份。 3、信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信息安全管理从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出发,结合组织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引入适当的技术控制措施和管理体系,形成了综合的信息安全管理架构。 4、什么是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它包含哪些内容? 5、信息安全法规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意义如何? 它能为信息安全提供制度保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 1.为人们从事在信息安全方面从事各种活动提供规范性指导; 2.能够预防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3.保障信息安全活动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人们追求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和手段。 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1、什么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它由哪些基本步骤组成?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是指依据有关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标准,对信息系统及由其处理、传输和存储的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属性进行评价的过程。风险评估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风险评估准备;第二阶段为风险识别,第三阶段为风险评价,第四阶段为风险处理。 2、信息资产可以分为哪几类?请分别举出一两个例子说明。 可以分为数据、软件、硬件、文档、人员、服务。例如:软件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等。服务有办公服务、网络服务、信息服务等。 3、威胁源有哪些?其常见表现形式分别是什么?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国内外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标准简介

国内外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标准简介信息安全标准是解决有关信息安全的产品和系统在设计、研发、生产、建设、使用、检测认证中的一致性、可靠性、可控性,先进性和符合性的技术规范和技术依据。因此,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一、国外信息安全标准发展现状 l .CC标准的发展过程 CC标准(Common Criteria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Evaluation)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标准,用来评估信息系统和信息产品的安全性。CC标准源于世界多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准则规范,包括欧洲ITSEC、美国TCSEC(桔皮书)、加拿大CTCPEC以及美国的联邦准则(Federal Criteria)等,由6个国家(美国国家安全局和国家技术标准研究所、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共同提 出制定。CC标准的发展过程见附图。 国际上,很多国家根据CC标准实施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评估与认证。1999年CCV2.1被转化为国际标准ISO/IEC15408-1999《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Evaluation criteria for IT security》,目前,最新版本ISO/IEC15408-2008采用了CCV3.1。 用于CC评估的配套文档CEM标准(Common Methodology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Evaluation)提供了通用的评估方法,并且跟随CC标准版本的发展而更新。CEM标准主要描述了保护轮廓(PP-Protection Profile)、安全目标(ST-Security Target)和不同安全保证级产品的评估要求和评估方法。CEM标准于2005年成为国际标准ISO/IEC18045《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Methodology for ITsecurity evaluation》。 2. CC标准内容介绍 CC标准共分为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的一般模型和基本框架,以及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目的是建立一个各国都能接受的通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和系统的安全性评估准则。CC标准为不同国家或实验室的评估结果提供了可比性。 CC标准的第一部分为简介和一般模型,描述了信息安全相关的基本概念和模型,以及PP和ST的要求。PP是为一类产品或系统定义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功要求和保证要求。ST则定义了一个既定评估对象(TOE-TarEet of aluation)的IT

现行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现行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号 Standard No. 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 英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 备注 Remark 1GB/T 33133.1-2016信息安全技术祖冲之序列密码算法第1部分:算法描述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ZUC stream cipher algorithm— Part 1: Algorithm description 2GB/T 33134-2016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域名服务系统安全要求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Security requirement of public DNS service system 3GB/T 33131-2016信息安全技术基于IPSec的IP存储网络安全技术要求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Specification for IP storage network security based on IPSec 4GB/T 25067-201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 5GB/T 33132-201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Guide of implementation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risk treatment 6GB/T 32905-2016信息安全技术 SM3密码杂凑算法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iques—SM3 crytographic hash algorithm 国标委计划[2006]81号 7GB/T 22186-2016信息安全技术具有中央处理器的IC卡芯片安全技术要求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iques—Securi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C card chip with CPU 8GB/T 32907-2016信息安全技术 SM4分组密码算法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SM4 block cipher algorthm 国标委计划[2006]81号 9GB/T 32918.1-2016信息安全技术 SM2椭圆曲线公钥密码算法第1部分:总则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Public key cryptographic algorithm SM2 based on elliptic curves—Part 1: General 国标委计划 [2006]81号

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

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 一、总则 1.1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征信系统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业务运作三个方面。 标准适用于征信机构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也可作为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内部审计的安全依据。接入征信机构信息系统的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也可以参照与本机构有关条款执行,标准还可作为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认证的依据。 1.2相关定义 (一)征信系统:征信机构与信息提供者协议约定,或者通过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对分散在社会各领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而形成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及相关系统。 (二)敏感信息:影响征信系统安全的密码、密钥以及业务敏感数据等信息。 1、密码包括但不限与查询密码、登录密码、证书的PIN等。 2、密钥包括但不限与用于确保通讯安全、报告完整性的密

钥。 3、业务敏感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主体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以及银行账户信息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 (三)客户端程序:征信机构开发的、通过浏览器访问征信系统并为征信系统其他功能(如数据采集)的程序,并提供必需功能的组件,包括但不限于:可执行文件、控件、浏览器插件、静态链接库、动态链接库等(不包括IE等通用浏览器);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以独立开发的软件接入征信系统的客户端程序。 (四)通讯网络:通讯网络指的是由客户端、服务器以及相关网络基础设施组建的网络连接。征信系统通过互联玩或网络专线等方式与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相连,征信系统安全设计应在考虑建设成本、网络便利性等因素的同时,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有效应对网络通讯安全威胁。(五)服务器端:服务器端指用于提供征信系统核心业务处理和应用服务的服务器设备及安装的相关软件程序,征信机构应充分利用有效的物理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主机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技术及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技术等,在外部威胁和受保护的资源间建立多道严密的安全防线。 1.3总体要求 本标准从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业务运作三个方面提出征信

信息安全有关标准标准的发展一.国际标准的发展

第三章信息安全有关标准 第一节标准的发展 一.国际标准的发展 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美国出现有关论文。 可信Ttusted,评测级别,DoD美国防部 1967年10月,美国防科委赞助成立特别工作组。 1970年,Tast Force等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控制》(始于1967年)。 1970年代初,欧、日等国开始。 1970年2月,美发表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控制。 1972年,美发表DoD5200.28条令。 1972年,美DoD《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要求》 1973年,美DoD《ADP安全手册-实施、撤消、测试和评估安全的资源共享ADP系统的技术与过程》 1973年,美发表DoD5200.28-M(.28相应的指南)。 1976年,MITRE公司的Bell、LaPadula推出经典安全模型——贝尔-拉柏丢拉模型(形式化)。 1976年,美DoD《主要防卫系统中计算机资源的管理》 1976年,美联邦信息处理标准出版署FIPS PUB制订《计算机系统安全用词》。 1977年,美国防研究与工程部赞助成立DoD(Computer Security Initiative,1981年01月成立DoD CSC)。 1977年3月,美NBS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安全的审计。 1978年,MITRE公司发表《可信计算机系统的建设技术评估标准》。 1978年10月,美NBS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安全的评估。 1983年,美发布“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价标准TCSEC”桔皮书(1985年正式版DoD85)。 DoD85:四类七级:D、C(C1、C2)、B(B1、B2、B3)、A(后又有超A)。 1985年,美DoD向DBMS,NET环境延伸。 1991年,欧四国(英、荷兰、法等)发布“信息技术安全评价标准IT-SEC”。 1993年,加拿大发布“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价标准CTCPEC”。 国际标准组织IEEE/POSIX的FIPS,X/OPEN。 1993年,美DoD在C4I(命令、控制、通信、计算机、集成系统)上提出多级安全MIS技术。 1994年4月,美国家计算机安全中心NCSC颁布TDI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标准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解释。 1994年,美、加、欧的信息技术安全评测公共标准CC V0.9,1996年为1.0版本。 与上述标准不同,目前信息安全尚无统一标准。 影响较大的: 美TCSEC 桔皮书及红皮书(桔皮书在网络环境下和解释); 美信息系统安全协会ISSA的GSSP(一般接受的系统原则)(与C2不同,更强调个人管理而不是系统管理); 日本《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 英国制订自己的安全控制和安全目标的评估标准(1989年);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文版

ISO标准——IEC 27001:2005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与使用指南 Reference number ISO/IEC 27001:2005(E)

0简介 0.1总则 本国际标准的目的是提供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的模型。采用ISMS应是一个组织的战略决定。组织ISMS的设计和实施受业务需求和目标、安全需求、应用的过程及组织的规模、结构的影响。上述因素和他们的支持系统预计会随事件而变化。希望根据组织的需要去扩充ISMS的实施,如,简单的环境是用简单的ISMS解决方案。 本国际标准可以用于内部、外部评估其符合性。 0.2过程方法 本国际标准鼓励采用过程的方法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一个组织的ISMS的有效性。 一个组织必须识别和管理许多活动使其有效地运行。通过利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换为输出的活动,可以被认为是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了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过程体系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管理,可以称之这“过程的方法”。 在本国际标准中,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方法鼓励用户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了解组织信息安全需求和建立信息安 全策略和目标的需求; b)在组织的整体业务风险框架下,通过 实施及运作控制措施管理组织的信息 安全风险; c)监控和评审ISMS的执行和有效性; d)基于客观测量的持续改进。 本国际标准采用了“计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模型去构架全部ISMS流程。图1显示ISMS如何输入相关方的信息安全需求和期望,经过必要的处理,产生满足需求和期望的产品信息安全输出,图1阐明与条款4、5、6、7、8相关。 采用PDCA模型将影响OECD《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治理》(2002)中陈述的原则,0 Introduction 0.1 General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has been prepared to provide a model for establishing, implementing, operating, monitoring, reviewing, maintaining and improving an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ISMS). The adoption of an ISMS should be a strategic decision for an organization. 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n organization’s ISMS is influenced by their needs and objectives, security requirements, the processes employed and the size and structure of the organization. These and their supporting systems are expected to change over time. It is expected that an ISMS implementation will be sca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eeds of the organization, e.g. a simple situation requires a simple ISMS solution.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an be used in order to assess conformance by interested internal and external parties. 0.2 Process approach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adopts a process approach for establishing, implementing, operating, monitoring, reviewing, maintaining and improving an organization's ISMS. An organization needs to identify and manage many activities in order to function effectively. Any activity using resources and managed in order to enable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puts into outputs can be considered to be a process. Often the output from one process directly forms the input to the next process. The application of a system of processes within an organization, together with the identification and interactions of these processes, and their management, can be referred to as a “process approach”. The process approach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presented in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encourages its users to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a) understanding an organization’s information security requirements and the need to establish policy and objectives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b) implementing and operating controls to manage an organization's information security risks in the context of the organization’s overall business risks; c) monitoring and reviewing the performance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ISMS; and d) continual improvement based on objective measurement.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adopts the "Plan-Do-Check-Act" (PDCA) model, which is applied to structure all ISMS processes. Figure 1 illustrates how an ISMS takes as input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requirements and expectations of the interested parties and through the necessary actions and processes produces information security outcomes that meets those requirements and expectations. Figure 1 also illustrates the links in the processes presented in Clauses 4, 5, 6, 7 and 8. The adoption of the PDCA model will also reflect the principles as set out in the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级对比表

目录 1概述 (2) 1.1 背景介绍 (2) 1.2 主要作用及特点 (2) 1.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3) 1.4 框架结构 (3) 2描述模型 (4) 2.1 总体描述 (4) 2.2 保护对象 (5) 2.3 安全保护能力 (5) 2.4 安全要求 (7) 3逐级增强的特点 (8) 3.1 增强原则 (8) 3.2 总体描述 (9) 3.3 控制点增加 (10) 3.4 要求项增加 (10) 3.5 控制强度增强 (11) 4各级安全要求 (12) 4.1 技术要求 (12) 4.1.1 物理安全 (12) 4.1.2 网络安全 (18) 4.1.3 主机安全 (23) 4.1.4 应用安全 (28) 4.1.5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34) 4.2 管理要求 (37) 4.2.1 安全管理制度 (37) 4.2.2 安全管理机构 (39) 4.2.3 人员安全管理 (42) 4.2.4 系统建设管理 (46) 4.2.5 系统运维管理 (51)

本教材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文件,围绕信息安全等级工作,介绍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标准之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描述《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分级思路、逐级增强特点以及具体各级安全要求。通过培训,使得用户能够了解《基本要求》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的作用、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以便正确选择合适的安全要求进行信息系统保护。 1概述 1.1背景介绍 2004年,66号文件中指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必须分步骤、分阶段、有计划的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分三个阶段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准备阶段中重要工作之一是“加快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依据此要求,《基本要求》列入了首批需完成的6个标准之一。 1.2主要作用及特点 1.主要作用 《基本要求》对等级保护工作中的安全控制选择、调整、实施等提出规范性要求,根据使用对象不同,其主要作用分为三种: a)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和运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在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基本要求》为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营、使用单位如何对特定等级的信息系统进行保护提供技术指导。 b)为测评机构提供评估依据 《基本要求》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专门的等级测评机构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检测评估提供依据。 c)为职能监管部门提供监督检查依据 《基本要求》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用于判断一个特定等级的信息系统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了基本的保护。 2.主要特点 《基本要求》是针对每个等级的信息系统提出相应安全保护要求,“基本”意味着这些要求是针对该等级的信息系统达到基本保护能力而提出的,也就是说,这些要求的实现能够保证系统达到相应等级的基本保护能力,但反过来说,系统达到相应等级的保护能力并不仅仅完全依靠这些安全保护要求。同时,《基本要求》强调的是“要求”,而不是具体实施方案

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公司

版本信息 当前版本: 最新更新日期: 最新更新作者: 作者: 创建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修订历史 版本号更新日期修订作者主要修订摘要

Table of Contents(目录) 1. 公司信息安全要求 (5) 1.1信息安全方针 (5) 1.2信息安全工作准则 (5) 1.3职责 (6) 1.4信息资产的分类规定 (6) 1.5信息资产的分级(保密级别)规定 (7) 1.6现行保密级别与原有保密级别对照表 (7) 1.7信息标识与处置中的角色与职责 (8) 1.8信息资产标注管理规定 (9) 1.9允许的信息交换方式 (9) 1.10信息资产处理和保护要求对应表 (9) 1.11口令使用策略 (11) 1.12桌面、屏幕清空策略 (11) 1.13远程工作安全策略 (12) 1.14移动办公策略 (12) 1.15介质的申请、使用、挂失、报废要求 (13) 1.16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14) 1.17电子邮件安全使用规范 (16) 1.18设备报废信息安全要求 (17) 1.19用户注册与权限管理策略 (17) 1.20用户口令管理 (18) 1.21终端网络接入准则 (18) 1.22终端使用安全准则 (18) 1.23出口防火墙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4局域网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5集线器、交换机、无线AP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6网络专线的日常管理规定 (20) 1.27信息安全惩戒 (20) 2. 信息安全知识 (21) 2.1什么是信息? (21) 2.2什么是信息安全? (21)

国内外信息安全标准

国内外信息安全标准 姓名杨直霖 信息安全标准是解决有关信息安全的产品和系统在设计、研发、生产、建设、使用、检测认证中的一致性、可靠性、可控性,先进性和符合性的技术规范和技术依据。因此,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国外信息安全标准发展现状:CC标准(Common Criteria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Evaluation)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标准,用来评估信息系统和信息产品的安全性。CC标准源于世界多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准则规范,包括欧洲ITSEC、美国TCSEC(桔皮书)、加拿大CTCPEC 以及美国的联邦准则(Federal Criteria)等,由6个国家(美国国家安全局和国家技术标准研究所、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共同提出制定。 国际上,很多国家根据CC标准实施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评估与认证。1999年被转化为国际标准ISO/IEC15408-1999《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Evaluation criteria for IT security》,目前,最新版本ISO/IEC15408-2008采用了。 用于CC评估的配套文档CEM标准(Common Methodology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Evaluation)提供了通用的评估方法,并且跟随CC标准版本的发展而更新。CEM标准主要描述了保护轮廓(PP-Protection Profile)、安全目标(ST-Security Target)和不同安全保证级产品的评估要求和评估方法。CEM标准于2005年成为国际标准ISO/IEC18045《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Methodology for ITsecurity evaluation》。 国内信息安全标准:为了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信安标委会”编号为TC260)。在信安标委会的协调与管理下,我国已经制修订了几十个信息安全标准,为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认证提供了技术基础。 2001年,我国将ISO/IEC15408-1999转化为国家推荐性标准GB/T18336-2001 (CC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目前,国内最新版本GB/T18336-2008采用了 IS0/IEC15408-2005.即CC 。 我国信息安全标准借鉴了GB/T 18336结构框架和技术要求,包括安全功能要求、安全保证要求和安全保证级的定义方法,以及标准的框架结构等。例如,GB/T20276-2006《信息安全技术智能卡嵌入式软件安全技术要求(EAL4增强级)》借用了PP的结构和内容要求,包括安全环境、安全目的和安全要求(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等内容,以及CC标准预先定义的安全保证级别(EAL4)。同时,结合国内信息安全产品产业的实际情况,我国信息安全标准还规定了产品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以及产品的测试方法。有些标准描述产品分级要求时,还考虑了产品功能要求与性能要求方面的影响因素。 国外信息安全现状 信息化发展比较好的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非常重视国家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美、俄、日等国家都已经或正在制订自己的信息安全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确保信息安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美国信息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美国国土安全局,分担信息安全管理和执行的机构有美国国家安全局、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国防部等,主要是根据相应的方针和政策结合自己部门的情况实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2000年初,美国出台了电脑空间安全计划,旨在加强关键基础设施、计算机系统网络免受威胁的防御能力。2000年7月,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本部及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规范等级测评行为,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测评工作,是指等级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非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等级测评机构,是指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等信息安全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等级测评机构推荐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的方针,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有序开展。 第四条等级测评机构应以提供等级测评服务为主,可根据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保障需求,提供信息安全咨询、应急保障、安全运维、安全监理等服务。 第五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等保办”)负责受理隶属国家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并对其推荐 1的等级测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等保办”)负责受理本省(区、直辖市)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并对其推荐的等级测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申请成为等级测评机构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三)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相关工作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四)测评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五)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六)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设备、设施,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应满足测评工作需求; (七)具有完备的安全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规章制度; (八)自觉接受等保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九)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开发、销售或信息系统安全 2集成等业务; (十)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时,申请单位应向等保办提交以下材料:(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申请表》; (二)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相关工作情况; (三)检测评估工作所需软硬件及其他服务保障设施配备情况; (四)有关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五)申请单位及其测评人员基本情况; (六)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等保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初审,并出具初审结果告知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作者: 来源: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字体:大中小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时间:2007-06-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增强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对促进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律和文件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999年9月13日国家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明确指出,“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分工和组织协调 (一)工作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部署,由省公安厅主管网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小组,组织本系统和行业

信息安全技术SM3密码杂凑算法编制说明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doc

《信息安全技术SM3 密码杂凑算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XX 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SM3 密码杂凑算法》由国家商密办负责主办。标准计划号为XXXXX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XXXX 年信息安全专项)。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实用、美观的技术标准:全面分析所制定规范的安全性,对算法的可抗攻击性进行完善分析,重点考虑实用性和其以后的推广;保证算法能够有效抵抗比特追踪法以及其他已知的分析方法。算法的设计过程中,算法的符号表述尽量标准、美观。 2.创新性:在算法标准的设计方面分别有不同的创新。 3.自主性:设计自主、符合我国需求的哈希算法。 4.高效性:设计的杂凑算法便于软、硬件平台高效的实现。在保障安全性的前提下,综合性能指标优于SHA-256。 5.合法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已经制定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主要工作过程 (一)密码行业标准起草工作过程 1.设计评审阶段 2002年1月21日,国密办下达了“杂凑算法”研制任务的通知,算法于2002 年5月设计完成。2002年8月22日,技术处对数据所研制的SCH1杂凑算法进行了算法审查,并于8月29日至31日对其余六个分别由数据所、济南得安、中科院DCS 中心、成都卫士通、江南所和山东大学研制的SCH2-SCH7 进行了集中审查。确定并评审出SCH4 杂凑算法。 2.优化检测阶段 2003年7月,国密办向SCH4研制单位中科院数据与通信保护研究

教育中心下达了“关于对SCH4杂凑算法进行修改完善的通知”,9月26日“LSW杂凑算法课题组”完成SCH4杂凑算法修改完善工作完成并形成相关技术文档。2003年10 月27 日志12 月26 日,商用密码杂凑算法综合检测组在SSR02密码算法综合检测平台、IC卡汇编语言仿真检测平台、FPGA/ASIC 仿真检测平台上对优化后的 SCH4 杂凑算法进行了综合检测并形成综合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 3.初稿编写及IP 核实施阶段 2004年6月国密办下达杂凑算法标准编写任务。7月~10月底,中科院数据通信与保护研究教育中心根据杂凑算法标准编写任务的要求完成商用密码杂凑算法标准,形成初稿。 同年11月,根据国密办《关于下达杂凑算法IP 核设计任务的通知》,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商用密码研究中心承担了SCH4 杂凑算法0.35um、0.25um、0.18um三种工艺IP核实现的设计任务,形成SCH4算法IP核实施方案。 4.算法修改及初稿重新修订阶段 2005年3月,针对王小云教授自主研发的比特追踪法破解MD5 等算法的情况,国家密码管理局请专家组对SCH4 算法进行了针对性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该算法不能有效抵御比特追踪法分析;随后国家密码管理局紧急组织成立了SCH 杂凑算法研制攻关组,在保持SCH4 基本结构的基础上,运用最先进的杂凑算法分析和设计理论对其修改,研制了SCH 算法并对初稿进行重新修订。新算法采用了新颖的消息扩展算法、双字介入的并行压缩结构以及混合使用不同群运算,有利于消息的扩散和混乱,便于软、硬件实现。针对算法本身特点,综合运用差分抗碰撞分析、线性分析和均差分析等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安全性分析,特别是针对国际上最先进的比特追踪法进行了安全设计和分析。结果表明,该算法安全强度高,灵活性好,技术先进,设计上有创新,适合软硬件实现,适合IC 卡等终端用户产品实现。 5.征求意见稿编写阶段 2005 年5 月,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补充,结合各成员单位多年技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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