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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煤矿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煤矿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

与报告制度

云脚煤矿技术科

二零一五年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三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六条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矿领导,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调度室必须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领导、部门汇报情况,并迅速协调相关部

门及新疆三新煤业救护中队组织抢险救灾,待事故原因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下,再及时作出补充,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第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事故信息处置

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科,由调度室和安全科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第九条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

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第十条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科按标准进行落实。

第十三条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科负责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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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11年修订稿)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臵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银监会系统正常运转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银监会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 (一)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金融挤兑事件。 2.150人以上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4.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3.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4.银监会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事件。 (三)严重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 1.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3.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运钞车或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对待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事发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处臵,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构及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开展处臵工作的同时,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事发6小时内向银监会应急办报告。如有必要应指定专人跟踪核实,于事发24小时内报告事件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应逐级上报,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

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进行上报卫生局(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 二、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务科安排,通知医院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医务科、感染管理科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相关工作的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事件: 报告医务科,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五、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保卫科、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医务科及带班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

保卫科及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考核制度

范文:________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考核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考核制度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置我镇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五夫镇应急处理绩效考核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突发公共事件范围 本《制度》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发生在我镇辖区内涉及卫生防疫、交通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巨额财产损失、重大自然灾害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群体事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秩序等紧急事件。 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考核被考核对象。 2、民主公开的原则。适时公开考核结果,以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3、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落实效能考核以提高效能建设为最终目标,通过考核,调动镇村干部职工办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做好我镇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全镇干部职工、村主干。 (二)考核内容:当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全镇干部职工、村主干的在岗率、出勤率和应急处理效率。 考核办法 第 2 页共 5 页

以《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推行在职村主干职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五夫镇领导干部职工请销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为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由党政办公室对干部职工在岗与出勤情况进行专项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及村主干职业化工资的主要依据。 对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领导、干部职工及事发地的村主干)予以告诫。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手机关机或无人接听,导致无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的。 2、当事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的。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不在岗,事前也未请假或告知去向的。 4、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当事人在10分钟内未赶到指定点或30分钟内(澄溪村除外)未赶到现场的。 5、当事人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不力或擅自离开事发现场的。 奖惩措施 1、被告诫1次的,由当事人以书面材料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 2、被告诫2次的,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 3、被告诫3次的,由镇党委对当事人予以效能告诫并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被告诫4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 第 3 页共 5 页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建设和生产强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产

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15 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附件: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掌握、及时应对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重大突发情况,降低重大突发事件对本行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影响或可能影响本行持续稳定经营、正常营业、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全面和真实的原则。 第三条总行办公室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快捷、有效的报告流程,把重大突发事件的接受、分析和上报工作安排到人,落实到位。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总行办公室报告。 (一)符合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件。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的事件。 (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治安案件。 2.发生的挤提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存款大幅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而使头寸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不能满足提款要求,发生客户聚众示威、堵塞交通、围攻营业网点等事件。 3.受到当地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或导致某些营业网点被迫停止营业。 4.业务核心系统出现异常并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或清算。 5.因发生火灾,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1小时(含)以上的。 6.因发生火灾,导致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 7.因发生火灾,导致重要数据损毁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并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 8.因发生火灾,导致损毁现金10万元以上的。

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紧急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紧急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紧急事件”是指日常生产或生活中,不确定、不经常发生的,可能会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产生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紧急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紧急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影响程度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生产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2、公司或个人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生产业务受到严重影; 3、公司关键设备突发故障,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生产和运营;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公司对紧急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公司成立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副总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紧急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负责决定并办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敏感度,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应急小组各成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试件突发后(10-15分钟内)当事人应首先向应急小组领导汇报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30分钟内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突发时间信息,同时对后续工作进行交接及安排。 第十三条报告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五条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公司应当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修改稿)

苏州中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公司特制定《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行项目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突发事件的定义范围 项目管理服务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项目管理服务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如:火灾、电梯困人、停电事故、灾害性天气引起的漏水事故或设备故障引起的地下空间水浸事故等均属报告制度范围)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 1项目运作类: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电梯困人、停电事故等情况。 一级: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大于2万元(含2万元); 二级:未造成人身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小于2万元,且大于1万元; 三级:未造成人身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含1万元)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级:未造成人身伤亡及经济损失的; 2自然灾害类:包含但不限于海啸、台风、洪水、地震等环境灾害。 一级: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大于2万元(含2万元); 二级:未造成人身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小于2万元,且大于1万元; 三级:未造成人身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含1万元)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级:未造成人身伤亡及经济损失的; 3案件类:包含但不限于民事纠纷、偷盗、聚众闹事等民事刑事案件。 一级: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大于2万元(含2万元); 二级:未造成人身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小于2万元,且大于1万元; 三级:未造成人身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含1万元)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级:未造成人身伤亡及经济损失的; 三、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以“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和逐级及时报告”为原则,并按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逐级向当班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物业部经理、物业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报告(集团领导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上报)。 1一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及时限 1.1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当班负责人(公司管理人员或外判管理人员),立 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公司抗御灾害及危机管理的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与公司相关的、突然发生的,可能影响或者危及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上访事件以及公司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到位。各支公司要遵循这一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处理。 第四条办公室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各支公司建立相应制度,并协调、检查、督促市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支公司做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支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支公司要根据情况,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六条市分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是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市分公司办公室是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专门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进行全过程地了解和监控,主动实施报告制度。 第七条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重大突发事件,各支公司要及时向市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一)台风、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害; (二)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可能造成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的; (三)突发性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的; (四)特大火灾爆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事故或意外交通事故等,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发生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我公司承保的飞机失事、轮船航行事故等特殊风险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六)20名(含)以上被保险人或员工、相关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集体上访、静坐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或者虽然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时值秋季,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易发生的时节。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防止肠道传染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县相关会议要求,结 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预案。 二、严格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学校要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教育局草拟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样本,望各校参照样 本,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本单位的各项制度,要于一周内公 布上墙,制度样本见附件2。 三、责任要落实,严把各个关口。 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责任落实,严格把好以下四个关口: 1、严把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做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

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严把餐具消毒关。各学校要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工作,加强餐具消毒管理,没有配备消毒柜的学校必须配备消毒柜,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2)不得为学生提供豆角、海鲜、蘑菇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菜品,没有冷配间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3)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 小时。若超过 2 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 5 度或低于1 0 度的条件下存 放。 (4)食堂不得为学生提供剩饭、剩菜。 (5)每餐所有饭菜均要保留150 克,48 小时,冷藏,以备查验。 4、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先体检,合格后 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3)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食堂管理员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的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幼儿园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幼儿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组长: (园长) 副组长: (副园长)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布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主要成员: 通讯人员: 职责:负责处理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保卫科长)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幼儿园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教导主任)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

职责:负责保障幼儿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园长; (二)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1120上海市外资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上海市外资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臵上海市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辖内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1〕8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对象为上海市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和代表处(以下简称外资银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危及外资银行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辖内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为本制度第四条至第十条所列的内容。 第四条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有下列情形的: (一)金融挤兑事件; (二)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关注及产生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因资产负债管理出现困难,影响经营稳定的事件; (四)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资料,可能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第五条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有下列情形的: (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外资银

行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城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个城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第六条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有下列情形的: (一)发生案件; (二)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三)抢劫银行、运钞车或盗窃银行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造成银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自然灾害。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 (二)造成银行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第八条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有下列情形的: (一)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 (二)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发生重大案件; (三)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所在国金融监管当局对其实施的重大监管措施。

煤矿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煤矿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煤矿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一)为规范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调度和地面设施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反应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调度室在接到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煤矿值班领导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由调度室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四)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现场情况和原因初判等。 (五)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效果图,有条件的应拍照、录像。 (六)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和谎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七)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493号)执行。 第 2 页共 4 页

煤矿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是操作井下固定的或移动的单链或双链的刮板运输机,必须了解刮板运输机设备性能、电气开关、电缆等要求,做到安全操作。 2、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做到电气设备、开关、启动按钮不失爆,把电缆悬挂好,保持设备运转良好。 3、井下刮板运输机主要是运送煤炭,刮板运输机不准运送其他材料,不许人员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 4、刮板运输机运送煤炭要做到均匀,不造成大量煤炭压住机头、机尾,造成过负荷烧毁电机。若干台刮板运输机联合运输时,在机尾联接处要掏好机尾槽,及时清理机尾回头堆积煤。 5、刮板运输机司机要经常清理槽帮洒落的浮煤,要经常检查链条螺丝是否松动,减少断链事故。 6、刮板运输机司机对采面刮板运输机要做到:整体移槽对上山掘进刮板运输机槽和铺接溜链条要平直,并有必要的链条备件,对运输顺槽平巷刮板运输机拆槽移动机尾时,要尽量按链条长度,可节省工时,对拆下来的槽、链要回收到指定的地点保存好。 7、刮板运输机司机要注意人员跨刮板运输机行走防止将脚误踩入机尾,造成工伤事故。 8、采面刮板运输机司机要经常检查采面下出口机头处巷道支架和顶板岩石,发现顶板来压,要及时加固支架,以免造成顶板冒顶,压坏机头、机尾和槽子。 第 3 页共 4 页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规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流程,明确突发事件处置过 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将突发事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可能、将要或已经为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和损害,需要紧急处置的偶发事件。 第三条:公司对于突发事件的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行的原则,区域内各公司必须做好日常预防工作。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及级别第四条:突发事件的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涝、狂风、冰雹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等。 (三)公共卫生事故: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的卫生事故、员工或其他人员饮食安全、传染病等事故。 (四)媒体事件:主要包括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可能、将要、或已经对公司的不实产生不利影响的采访或者报道。 (五)其他事件:主要包括员工或者其他个人、单位为实现合法或非法目的,采用非法手段扰乱公司经营等。 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进行如下分类: (一)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 5万元的事故;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一: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 者腊中学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及处理制度 为应对学校的突发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突发事故”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 1、传染性、季节性或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等。 2、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3、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4、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6、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7、校内的火灾事故。 8、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9、教职工、学生家长中可能激化的矛盾。 10、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 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1、组长:廖忠保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0月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1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 度的通知》(平政[2009]53号)和《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龙政[2007]10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 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公司总办公室主任为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五、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区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 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应与区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制,每天16:00前向区应急办报告。 八、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10 月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二章分 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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