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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江苏省职业院校后勤管理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院资产管理和使用实行院长(校长)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学校与各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后勤处代表学校对全院除图书以外的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各系、部对资产实物进行具体管理,图书由图书馆负责管理。

第二章校产的范围

第四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教室(含实训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3.办公室

4.食堂(含餐厅)、浴室

5.男女学生宿舍

6.运动场(含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塑胶跑道等)

7.体育馆(含乒乓球室、器材室)

8.物品(器具)储藏室、仓库

9.监控室、网络中心

10.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微机房、语音室、中心机房、自行车库、校门、围墙、配电房、超市、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

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卉基地、花坛及广场、宣传报栏等。

第三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五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院长(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分管领导主管,后勤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各系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系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由系主任任命);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体育馆、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处系指定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运动场(含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塑胶跑道等)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超市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六条、财务室、资产办协助后勤处建立学校财产账,分类建立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所有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实验实习设备、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系(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实习设备、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后勤处核对无误后,后勤处代表学校与各处系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七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系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经院长(校长)同意,必要时经院长(校长)办公

会议确定,由物品采购小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八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较多物品添置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经院长(校长)同意,交院长(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基建维修和较大型(较多)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九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十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装备、图书等有关资产,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处、系的用品、常规教具由后勤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系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单》,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五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处、系财产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后勤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后勤处与各系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后勤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四条、后勤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对各

处系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五条、院长(校长)室定期对后勤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账账、账物相符。

第十六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后勤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后勤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后勤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十七条、班级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及责职落实

多媒体教室设备包括:液晶投影仪、视频展台、多功能讲台、电脑等(各多媒体教室都有具体配置清单)。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教务处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写“学校多媒体教室设备配置清单”,完成交接工作。部门主任、班主任即为多媒体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六章赔偿制度

第十八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后勤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各系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系负责人

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后勤处确定赔偿金额,经分管院长(校长)同意,向系处索赔或者从系部管理经费中扣除。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各处、各系主任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人员、保安及有关分块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

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

值周人员、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并照价赔偿。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各系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照价赔偿”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二十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二十一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三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学校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四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后勤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后勤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经分管院长(校长)同意,由后勤处出具赔偿通知单(一式三份,后勤处留存一份、交系或处室一份、交财务室一份)。

第三款系及处室发生损坏和财产丢失的,其赔偿经费由财务室从系部管理经费扣除,或由责任人直接到财务室缴纳,并向后勤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后勤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室。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后勤处核定赔偿金额,相

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后勤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办公桌椅、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办公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院长(校长)室,院长(校长)室据此开具“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明”,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七章报废制度

第二十五条、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零星校产应由后勤处鉴定,院长(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账。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院长(校长)批准或院长(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请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章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第二十六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而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改固定资产;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处理不及时;

4、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

第二十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使用年久,接近使用期满或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自然损坏或合理的自然损耗;

2、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过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损失的;

3、因财产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损坏;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损坏。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种低值易耗品、材料及其他校产,也要建立登记簿,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凡违反本办法,参照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doc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1 隆阳建设系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及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隆阳建设系统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 第四条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员工培训、入职培训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隆阳建设系统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第六条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 作气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培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工作主要内容: 1.1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安排; 1.2审核培训计划及方案; 1.3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

小学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

小学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XX年度,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校长和行政一班人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统筹管理 为了确保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学校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接收、清理、电子台帐等工作;总务主任xx负责设备设施的分发使用和a、b两帐的登记管理;xx、xx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指导;xx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房屋权属办理基础工作 根据xx县房屋权属办理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小学及幼儿园全部建筑房进行了核对,并积极主动与xx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认真收集整理了学校建设的有关数据,为我校将来的房屋权属办理做好了基础工作。

三、维护校舍安全使用,及时完成房屋修缮,积极争取修购专项经费 1、XX年度,学校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以确保灾后重建成果大提升。主要维修项目有: (1)维修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门窗、桌凳。 (2)维修改造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部分水管、电路、灯具等。W (3)维修更换了校园内的部分阴沟盖板。 2、XX年度,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的维修项目和泥石流损毁校园专项修缮项目,获取了部分专项修缮资金,为学校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规范验收入库环节,明晰属性完整登记,保证了设备设施信息准确 1、制定物资设备验收办法,规范和完善了验收程序、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开箱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责任,加强了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缩短了验收周期。强调新增资产的完整入库,保证了物资采购配备的质量和项目执行效果。 2、按照教育局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了XX年度xx小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和XX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完成了政府采购设备的接收、存放和入账工作,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程序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规定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程序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理报废: (一)经长期使用,主要部件已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技术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维修费过高的; (三)机型已被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长期积压,无使用对象,除报废外无法处理的; (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拆除的房屋建筑。 固定资产报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及残值回收工作,并及时办理财务注销手续。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市财政厅、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各处室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确已丧失效能,可做报废处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使用期限巳超过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在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者; 2.经技术鉴定确认质量太差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理不经济者; 3.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现时使用又不易改制他用的,失去使用价值者;4.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危及安全生产且无法修复的设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

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财务会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

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检查学员的课堂笔记,督促学员完成作业。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讨论前学员应按照讨论题认真思考,写好发言提纲。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中应畅所欲言,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 5、学员成绩考核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进行。 6、出勤管理 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一般不准请假,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因病经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疗者。 (2)个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1–3天由主管校长审批。学员请假必须填写《学员请假报告单》,教务部门要建立请销假制度,并负责在学员《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上记载。 四、生活管理 1、以饱满的热情、进取的精神、认真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校。 3、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认真作好课堂笔记,及时复习所学知识。上课时,不讲话,不抽烟,不使用手机,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4、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玷污、损坏墙壁和宣传标语。每天轮流打扫教室、寝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5、节约水电,及时关电关水,做到人离灯熄水停。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有关国有资产、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单位(临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使用的国有资产是保证学院(医院)教学、科研、医疗正常运转的物质条件。所有资产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含赠送、调拨等),也不论使用何种经费购置(含上级拨款、学院(医院)自筹、部门单位自筹、科研经费、社会赞助等)均应统一入账、统一管理。 第三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设备购置及房屋改造、维修,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既保证教学、科研、临床工作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和浪费,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决纠正“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错误倾向。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国有资产包括各类仪器设备、家具、药品、材料、图书资料(软件)、大宗购置的易耗品,包括学院(医院)教学、科研、医疗、行政等方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采购、验收、登记、调拨、报废审定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部门分工 第五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医院)国有资产的归口管

理部门,在主管院长(行政副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国有资产。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学院(医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办理国有资产调配使用,院内外资产调拨、转让等工作。 3、负责办理国有资产报废报批手续及报废资产残值处理及销账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招标、采购、验收、登记、调拨、报废审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公有房产分配、调整,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6、负责国有资产的建账、出入库管理。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购置 第六条国有资产购置中要坚持勤俭办事,充分考虑学院(医院)发展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及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性,“精打细算、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逐步解决”进行。 第七条所有教学、科研、行政用国有资产的采购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第八条教学、科研、行政用国有资产的采购由所在科室(研究所)负责人提出申请,对所提议购买的国有资产必须提供询价依据,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并填写《本单位(临床医院)仪器设备采购表》(附件1)。 第九条凡医院用国有资产的采购,由所在科室负责人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火车中心完小2016年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最新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一、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四、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五、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六、学校对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八、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九、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 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完整版)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高等学校国最新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高等学校占有、使用的,依

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高校的资产,高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高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家具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品目由高校确定。

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无形资产是指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其他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资产的其他各种资产。 第四条高校资产管理的原则。高校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规定的资

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发放镇王家墩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办学的物质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 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铺架,图书等), 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 固定资产分类 中小学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可能分为: 1 、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

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 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4、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5、图书:指图书馆 ( 室 ) 、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 : 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6 、其他固定资产 : 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 三 ) 固定资产的计价 1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县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选自教委2005年10月下发的《顺义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手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11.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将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供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是指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 处置的范围包括: (1)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 (3)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1)教学管理制度---------------------------------------------------1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6 (3)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7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7- (5)学员管理制度---------------------------------------------------8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1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12 (8)后勤管理制度---------------------------------------------------14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16 (1)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教学工作特订立《教学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共同执行。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暨发字〔1999〕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级部门履行职责和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各单位占用、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拨给的,各单位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用学校资产形成的,协作单位投资的以及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学校国有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境外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及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统计报告和监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学校统一所有、统一管理监督,院、系、所(含中心室、重点实验室、产业部门、医院、机关部处、境外办事处以及外向型单位等,下同)单位监管,占用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小协镇中心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

小协镇中心小学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

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 办法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发放镇王家墩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办学的物质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 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铺架,图书等), 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 固定资产分类 中小学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可能分为: 1 、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

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 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4、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5、图书:指图书馆 ( 室 ) 、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 : 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6 、其他固定资产 : 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 三 ) 固定资产的计价 1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大全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2)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 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校产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兼职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财产的保管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组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组内的资产。 学校各相关人员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l、除局拨外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总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总务部门综合平衡报校长审核。 2、行政设备、设施,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初步计划,再由总务部门综合平衡报报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总务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库存。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

重庆市九龙坡区梦工场教育培训学校 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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