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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决定>把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到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层面,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早在党的十六大即明确了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的目标,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紧密地联系起来。中发(2006)11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指出.。逐步建立法官、检察官及其辅助人员分类管理的模式。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的职务序列,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亦明确:争取到2008年底。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多年来。在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检察机关也先后探索实施了多项体制机制改革.如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然而由于未能科学解决检察队伍行政化管理模式这一制约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根本问题.致使这些试行的改革举措并未全面铺开、深入推进。检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是没有实质性进展。

现行检察机关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1)案件多人把关。层层审批.集体负责。办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办案。不利于强化检察人员责任心.保证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2)内设机构照搬权利集中、责权分离的行政化运行模式,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完全按公务员职级职务序列由地方党委、人大任命、晋升。不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弱化了激励竞争;(3)进口不严.出口不畅.事业人员挤占专项编制,混岗混编严重,。检察官不办案。办案的不是检察官”.与检察队伍专业化要求极不适应;(4)办公办案经费依赖地财政,工资福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成

利待遇及晋升机制和公务员等同,与检察官职

业特点娶求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障独立公正执

法。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吸引力、凝聚力和竞

争力。行政化模式的检察管理体制机制已不适

应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

要求.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群众日渐高涨

的司法需求差距加大。而总结试点经验.借鉴

国际惯例。改革检察机关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关

键,只有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当前,深

化司法管理体制.加快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机

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

度日趋迫切、势在必行。

所谓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指根据检察机

关内部各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

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的不同,将职位划分为不同

的类别和层次,对不同职位所承担的工作任

务、职责权限、岗位规范、员额比例、职务序列

以及任职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并依此进行

人员准入、选拔、考核、培训、升降、奖惩、确定

工资待遇等管理活动.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

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实现人力资源有效整合、内部活力充分激发、

检察工作优质高效。

分类管理的初步设想:一是科学划分职

位类别:以是否行使检察权为标准.可将检察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

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检察官是指依法

行使国家检察权的职位。包括检察长.副检察

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其基本职责是

依法进行法律监督、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

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

行侦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行政人

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基本职

责是负责各级人民检察院政工党务、行政文

秘、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

任免权限任免。根据检察机关各个类别、职位

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将检察官、检察

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的职位(职务)各自

划分为若干级别层次.分别按照检察官等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人

民警察警衔警级确定各类职务设置与规格配

备。二是改革业务工作机制:实行检察官负责

制。检察官履行检察权只对主管检察长负责。

除了执行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和检察长的指令

之外,检察官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有自主决

定权并负全责。检察官之问只是业务上的协

作关系。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领导下辅助履

行检察职能并对检察官负责。业务部门负责

人只承担案件流程及行政管理,不再对案件

把关负责。为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必须同时

加强和完善对检察官履行检察权的有效监督

约束机制,设立熟悉检察业务并只对检察长

或党组负责的专门职位.负责案件督察、错案

追究和违法违纪查处工作,以强化内部监督。

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三是调整内设机构设置:

按照检察权的运行规律.基层检察院可设置

为。两局一部两室。,即诉讼监督局、职务犯罪

侦查局、政治部、监察室、检察长办公室。诉讼

监督局负责批捕、起诉和诉讼(含民事行政诉

讼监督业务)、执行监督。可根据业务量下设

若干检察官办公室.办案机制实行检察官负

责制;职务犯罪侦查局将反贪和反渎部门合

并。可下设侦查、综合、预防科。实行部门负责

人与检察官合一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政

治部负责政工党务、人事宣传、案件统一管理

和考评考核工作;监察室主要负责举报控告、

申诉复查、案件督察、错案追究和违法违纪查

处工作,其部门负责人是检察官,直接对检察

长负责;检察长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后勤管

理服务等工作。政治部、检察长办公室均实行

行政化管理领导体制。司法警察根据业务需

要分派至业务部门,人事由政工科管理。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复杂

的系统工程,必须结合队伍实际。加强调查研

究,注意把握关键。一是要坚持顶层设计、通盘

考虑、整体推进、稳懊操作。任何改革实质上是

对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中必须突出以人

为本,注重改革的公正性.从而达到稳定队伍、

调动积极性,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的目标。二是亟

需对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及

相关法规进行修改.以使此次改革真正深化到

位。三是方案形成后.要及时配套衔接各类人员

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不同类另Ⅱ人员的管

理机制。避免各行其是.贻误改革进程。■

(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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