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四川人社厅、商务厅相关领导莅临四川万企共赢考察调研

四川人社厅、商务厅相关领导莅临四川万企共赢考察调研

四川人社厅、商务厅相关领导莅临四川万企共赢考察调研
四川人社厅、商务厅相关领导莅临四川万企共赢考察调研

四川人社厅、商务厅相关领导莅临

四川万企共赢企业考察调研

(四川人社厅、商务厅领导莅临四川万企共赢调研)

2015年4月2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厅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王建军,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光伟,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谭刚,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过衍,省就业局副局长李健在商务厅副厅长刘祥超,商务厅人事处处长孙跃华,商务厅电商处处长苏代林,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徐晔的陪同下,一行9人莅临四川万企共赢环球电商基地进行调研考察。

四川万企共赢董事长杨涛首先对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厅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王建军等一行领导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在总裁刘安伦等企业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带领参观了品牌部、运营部、商学院、全网营销等部门,并向其介绍了企业发展总体情况、远景规划和商务模式。

(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厅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王建军一行参观万企共赢)

四川万企共赢作为西南地区首家全面、系统的一站式电商服务基地,从2014年11月成立之初到至今,已成功打造四川本土电商品牌“邓伯伯柚子”,并通过3天时间取得柚子类目销量第一的佳绩。此外,在“四川省第六届乡村旅游文化节”上凭借《四川眉山邓伯伯不知火“蜜柚”》获得2015四川旅游名优土特产包装创意设计大赛“银奖”殊荣。

((图左)王建军厅长与刘安伦总裁(图右)交谈)

在交流过程中,刘安伦总裁介绍:“目前西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滞后,西南地区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依靠专业人才,但西南地区这一领域专业人才相对缺失。为解决西部电商人才缺失问题,公司建立了四川万企共赢商学院,开创以“理论+实操+互动”的人才孵化培育模式,为企业输送人才。”2014年底,与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达成校企合作,通过实操、实战体验,让更多在校大学生深入了解电子商务。

在听取刘安伦总裁的介绍后,王建军厅长一行对四川万企共赢商学院“理论+实操”相结合的人才孵化式培育模式表示推崇与赞赏,并就目前商学院能向社会提供优秀、高技能、高素质的电商人才提出建议。王建军一行表示,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人社厅将会积极协调资源,帮助企业发展,为西部乃至全国输送出更多的优质电商人才。

共青团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青 年文明号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川商机团[2012]0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2.01.09 【实施日期】2012.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共青团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川商机团[2012]0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商务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发挥青年文明号在强化职业青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载体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全省商务系统广大职业青年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评选表彰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全省商务系统推荐评选青年文明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体、范围及表彰名额

四川省青年文明号评选主体为:往届省(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市级优秀青年文明号集体;其他符合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条件的优秀青年集体。 评选范围包括:商务系统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的优秀青年集体。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一个。 二、评选条件 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符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达到各行业系统的创建标准,创建过程规范,在实行报备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多种创建活动,及时上报创建信息,创建台账详细完整,创号过程促进单位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社会效益的显著提高,体现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群众评价良好。 “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6.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某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8〕52号

索引号:008282882/2018-00283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06-05文号:川办函〔2018〕52号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18〕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8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

2018年6月5日 2018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实施《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全省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现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实施创新成果供给行动 (一)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入推进生物技术与医药、信息安全及其集成电路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启动航空与燃机、云计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突破一批重大核心技术。突出重大项目“沿途下蛋”机制,争取形成50项重大科技成果。(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等,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研发。加大力度支持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投入,引导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研究方向,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一批可转化的成果。在干细胞及转化、蛋白质调控、脑信息、新能源、纳米材料、轨道交通等领域组―2―

织实施一批重大基础(前沿技术)研究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 (三)筛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成果。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项成果库,争取100项成果入库。筛选确定拟重点对接和转化的成果,促进10—15个成果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等区域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等) (四)培育创新产品。实施新一轮技术创新工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培育100个成长潜力大、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产品。(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五)加速知识产权创造。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专利化、品牌化工作力度。加大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开发、申请、转让和许可实施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鼓励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再创新技术及时形成专利权。争取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4.8万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发明专利申请1.26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等) 二、实施示范引领行动 —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商建[2007]15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7.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川商建〔2007〕152号) 各市(州)商务局,各扩权试点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速推进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地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制定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109号)要求,现决定在全省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为目标,以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新消费服务方式、改善服务功能为出

发点,优化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促进城乡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乡规划相结合。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商业网点规划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观、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市场需求、现有商业网点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不搞形象工程,避免贪大求多和重复建设,并要为将来发展留有余地。 (三)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相结合。要体现大力发展各类新型零售业态,调整、提升和规范传统零售业态的要求。商业竞争不够充分的地区要增加商业网点,竞争过于激烈的地区要控制新增商业网点。要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合理规划批发、零售、物流布局

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川办函〔2017〕4号)(以下简称《规划》),加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保证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及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主要任务: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集资源、突出重点、集中时效,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开发一批重大战略性创新产品,完成一批高水平重大工程,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原则: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重大专项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预期目标。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整合资源,协同创新。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部门、市(州)、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动态管理,注重绩效。对重大专项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专项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进行跟踪和经验推广。 培养人才,营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落实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相关政策。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四条重大专项资金坚持多元化筹措,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并引导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五条重大专项按照“聚集资源、突出重点、集中时效”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优先支持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带动面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及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六条重大专项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集成创新链上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基地或示范工程建设、人才团队、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要素。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公司关于减资的申请书---网站首页---四川省商务厅

××公司关于减资的申请书 四川省商务厅: ××公司是于××年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为×××与×××等,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经营范围为×××。现由于XX,经投资方决定,将公司投资总额减至×××,注册资本减至×××。现报请贵厅审查批准。 特此申请。 ××公司(印章) ××年××月××日

XXXX公司关于XXXX(减资)的董事会决议 一、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二、地点:XXXXX 三、参会董事:XXX、XXX、XXX、XXX。 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X名,实到董事X名,超过全体董事的1/2(或2/3),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XXXX事宜。 五、决议内容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二)……; (三)……。 参会董事签名:

减资公告 经A公司分别于200X年XX月XX日董事会决议,A公司拟将投资总额由XX减至XX,注册资本由XX减至XX。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资后的债权债务由A公司承继,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联系人: 地址: A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商务厅: 1、本公司已在45日前在《XX报刊》上刊登了XX公告。 2、公司截止董事会作出XX决议之日共有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万元。 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万元债务;已落实担保万元债务;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万元债务。 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进行XX变更提出异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进行XX变更是可行的。如因本公司本次XX而导致债权人经济上的损失,由本公司及公司的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5、…… ××公司(章)××公司董事会确认意见: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注: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2006年度实施“万村千乡市场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2006年度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6.07.24 【实施日期】2006.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2006年度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方案》 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现将《四川省商务厅2006年度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方案》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2006年度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方案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

四川省商务厅2006年度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方案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造福亿万农民的一项民心工程。在认真总结去年试点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为全面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特制定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方案。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开拓农村市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指导方针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工作目标是:2006年度全省扩大试点比例,新增试点县(市、区)60个以上,全省改造和建设配送中心30个以上,建设和改造农家店5000个以上。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工作思路是:2006年度全省重点发展三个网络。一是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解决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二是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服务网络。以基层供销社和农机站等农资销售企业为依托,加快农资连锁经营发展步伐,构筑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农资销售与技术、租赁等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资销售服务体系;三是农村商品流通综合服务网络。鼓励试点企业积极探索建立集日用消费品与农资销售、农产品收购、烟草零售、药品销售、邮政及科教文化用品下乡等为一体的综

四川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 的通知 川科财〔2013〕3号 各市(州)科技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建设要求,我厅拟定了《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 附件

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方案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三年二月 目录 一、建设意义 (4) 二、建设思路 (5) 三、基本原则 (6) (一)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6)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6) (三)协同创新、多方共赢 (7) (四)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7) 四、建设目标 (7) 五、主要任务 (8) (一)主要支持方向 (8) (二)主要功能建设 (10) 六、体制机制 (13) (一)组织管理模式 (14) (二)市场化运行机制 (14) (三)多元化投入机制 (15)

(四)协同创新机制 (15) 七、保障措施 (15) (一)加强组织领导 (15) (二)完善政策措施 (16) (三)创新投入方式 (16) (四)营造创新环境 (17) 一、建设意义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未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缺乏有效形式和途径,迫切需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纵观国外,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先后设立了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近年来,我国各地也涌现出一批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江苏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办事指南

附件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依据《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和《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国家科委1994年12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完成单位,应是在川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是列入四川省科技厅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部份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科技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以下简称计划外,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等)。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具备: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经实践证明能应用;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计划内项目必备);

(三)研究工作总结; (四)研究技术报告; (五)国家和省认定的测试单位出具的分析报告及重要的 试验、测试记录; (六)具有科技查新资格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 报告; (七)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八)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证明) (九)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一套。 四、办理程序 (一)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完成形成成果,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政府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转省科技厅。 (二)计划外的重大项目,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要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经相关市、州科技局或省级行业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政府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转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对申请鉴定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批后,对符合鉴定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四)经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委员会评审并通过鉴定的成果,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五章专家咨询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在四川省科技计划中安排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的四川省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项目立项一般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第六条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在启动项目申请工作前,应根据科技发

展规划制定和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领域,并依据计划的性质、宗旨和功能定位,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 第七条项目指南或优先领域已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并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应当依据国家《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项目的申请者(包括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的要求; (二)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三)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四)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第九条申请项目应符合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符合四川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第十条项目申请,必须严格按四川省各类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间执行。申请项目应按要求填报申请表(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统一印制)。申请渠道可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汇总、审核,或由申请者经有关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申报,最终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项目受理办公室受理。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委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等关于第四批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 批复 【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字号】川科发高[2014]38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12.15 【实施日期】2014.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四批省级特色高 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批复 (川科发高〔2014〕38号) 各有关单位: 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是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创新要素,构建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聚、产业链延伸的重要载体。也将作为我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

有力抓手。 2010年以来,省科技厅与省级相关部门启动了我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到2013年底,已认定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38家(原认定邛崃海相沉积卤水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予以撤销)。基地建设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关于发展我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意见》(川科高﹝2010﹞30号)精神,有关市州积极申报,经评审和综合研究,批复成都邛崃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4家基地为我省第四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应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科技厅等8部门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 川府函(2008)33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科技厅等8部门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川府函(2008)336 号 2009年08月09日来源:本网讯阅读:631 次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的核心,是推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尤其是资本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不同特征,现就探索建立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机制,完善科技投融资服务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制,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投入 (一)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按照政府引导、有限参与和重点扶持的原则,建立创业投资补助资金,引导引国际金融机构、国内外风险资本、上市公司、国有及个人等社会各类资金及专业创业投资企业,形成一定规模的元化风险资本,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补助资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补助资金的阶段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25%,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跟进投资可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比例,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风险补助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投资保障对“风险投资辅导企业”投资前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后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二)落实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 (三)建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企业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引导和支持重点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尽快充实注册资本,达到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引导基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商秩[2010]6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0.10.15 【实施日期】2010.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川商秩〔2010〕6号) 各市(州)商务局: 为了加强“酒类许可证”的管理,根据《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从事国产酒批发、进口酒批发、进口酒零售业务和国家名白酒零售业务企业的“酒类许可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留存联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审范围

从事进口酒批发、零售业务的《酒类产销许可证》; 从事国家名白酒零售业务的《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 取得国产酒批发业务《酒类产销许可证》企业开据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留存联。 三、办理年审手续应提交的材料 1.酒类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 2.酒类经营企业销售统计表; 3.酒类经营企业进货、销货《酒类流通随附单》; 4.“酒类许可证”正、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年审工作。“酒类许可证”年审既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颁证酒类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同时也是对酒类经营企业的守法教育,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认真做好年审工作。 2.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查验酒类销售统计数量是否与开据的《酒类流通随附单》数量相符,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对未进行年审而从事酒类经营活动以及无证经营酒类商品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规范许可证的填写。经营企业从事不同酒类商品经营的《酒类产销许可证》,经营范围一栏的填写统一规定为:从事国产酒批发业务的填写“酒类批发业务(不含食用酒精)”;从事国产酒批发及进口酒零售业务的填写“酒类批发(不含食用酒精)、进口酒零售业务”;从事国家名白酒、进口酒零售业务的填写“国家名白酒、进口酒零售业务”;从事国家名白酒零售业务的填写“国家名白酒零售业务”;从事进口酒零售业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按照四川省“十五”科技发展规划要求,对“十五”期间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要在“创新、产业化”方针指引下,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培养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建设一流的工程化实验条件,形成我省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基地。 “十五”期间,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一)突出政府目标,坚持市场导向。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为行业服务,坚持市场导向,坚持一流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一流的工程实验条件、一流的管理运行水平的建设标准。 (二)选择重点领域,搞好集成发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要配合和支撑相关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重点领域优先发展,通过优化重组、系统集成、军民结合,促进产、学、研多种方式结合。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人才队伍。要创造条件,优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勇于参与市场竞争,善于经营管理,勤于开拓创新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形成一支具有创新意识和科技攻关能力的优秀科技人才队伍。 (四)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实现“三个良性循环”。要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经营水平,实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才、技术和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行业发展共性技术的集散地、工程技术承包公司的基本定位,为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在重要行业、重点领域优化建设40家左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中择优向国家科技部推荐一批中心,使之上升成长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继续抓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强化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工程化与产业化,提高对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市场需求,继续在相关优先发展领域建设一批技术优势明显、工程化、产业化效益显著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领域布局入手,调整和完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继续加强有技术优势、市场前景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以及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其发挥骨干带动和示范效应;鼓励专业相近或技术互补的中心实现联合,并共同承担国家重点项目任务,发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综合、配套优势。

2018年四川信息安全及其集成电路重大科技专项-四川科技厅

附件1 2018年度四川省信息安全及其集成电 路 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总体要求:聚焦国家网络信息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建设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业高地,巩固和提升我省在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重要地位。依托在川信息安全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集合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力量,推进信息安全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成果转化,保持对全国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的引领作用,提升我省乃至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和全球行业竞争。 实施周期:2018年6月—2021年6月 支持项目:信息安全芯片、空间信息网络安全、车载安全 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项目一、移动终端和物联网终端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总体任务及目标:通过超低功耗设计技术、高安全芯片软硬件防护、高性能引擎设计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制定专有安全技术、形成相关的行业标准,完成相关的安全产品研制,形成移动终端和物联网终端安全相关关键产品的产业化工作。聚焦智能移动终端和物联网信息安全领域应用需求,建设移动物联网信息安全产业高地,巩固和提升我省在

智能移动终端和物联网终端信息安全领域的重要地位。预计在“十三五”期间累计销售收入5亿元,并在省内带动给下游配套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实现间接经济效益60亿元。 有关说明:本项目下设4个课题,支持总经费不高于2000万元,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本项目以课题形式申报,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应是行业的领军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或上年度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课题1 智能终端安全芯片产业化 研究任务:研制针对安全手机、安全平板等智能终端设备应用的高性能、低功耗安全芯片,支持我国商密系列算法,性能满足移动互联网各项安全业务应用的需要智能终端安全芯片;芯片具有大容量、低成本、低功耗特性,基于标准安全中间件(PKCS11、CSP、TEE)+独立手机安全芯片(内嵌JavaCOS支持多应用)的安全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智能终端安全芯片需要面向国内商用手机市场,符合国内主流的手机安全芯片功能及性能要求,支持个人信息安全、语音加密(VoLTE和VOIP加密语音通信)、移动支付等应用。 (1)在安全SoC通用设计技术平台的基础上,研究低功耗设计、安全引擎设计、高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形成基于移动终端安全芯片技术方案报告及验证报告。 (2)研究安全SoC架构、安全SoC架构设计、低功耗设计、商用安全防护技术等关键技术,确保能够通过商密二

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成果转化专项: 完成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归口部门: 起止年限: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O年月

验收报告填写和打印说明 1.填写验收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 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验收报告的各个部分都需填写,原则上不能有空白;确实无法 填写的内容,请一律用“/”表示。 3.验收报告须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络在线填写(其中第七、八、 九项验收完成后补填),在线上报。 4.验收报告需项目承担单位报省科技厅审查合格后,用A4纸打印 一式3份,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必须确保网上的电子文档与最终打印稿一致),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项目分管处室1份,同时送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1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1份。

一、项目验收信息表 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未达到预期目标主持验收部门 实际参加项目人员数总计:人 博士人硕士人合作方人 应用情况成果转让合同数:项成果转让合同额:万元已商品化成果数:项实际应用成果数:项 产学研联合情况主要合作 单位名称 合作单位性质 合作形式 1.技术开发 2.技术转让 3.技术入股 4.合办企业 5.咨询服务 6.其他 累计经费筹集情况(万元)总投入 其中 科技厅拨付资金金融贷款单位自筹其他资金 项目累计实现的直接经济效益(万元) 总产值总利税新增产值新增利税销售收入 出口创汇 (万美元) 预计带动实现产值 (万元) 新增就业 (人) 项目立项时 (年度) 企业总产值企业总利税 项目验收时 (年度) 企业总产值企业总利税社会效益

协同创新机制-四川科技厅

附件 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方案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三年二月 目录 一、建设意义 (3) 二、建设思路 (5) 三、基本原则 (5) (一)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5)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5) (三)协同创新、多方共赢 (5) (四)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6) 四、建设目标 (6) 五、主要任务 (7) (一)主要支持方向 (7) (二)主要功能建设 (9) 六、体制机制 (11) (一)组织管理模式 (12) (二)市场化运行机制 (12) (三)多元化投入机制 (13) (四)协同创新机制 (13) 七、保障措施 (14) (一)加强组织领导 (14) (二)完善政策措施 (14)

(三)创新投入方式 (14) (四)营造创新环境 (15) 一、建设意义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未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缺乏有效形式和途径,迫切需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纵观国外,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先后设立了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近年来,我国各地也涌现出一批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江苏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其发展势头迅猛、所有制形式多元化、运行机制独特、创新成就突出。这类新型科研机构遵循市场与创新规律,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释放出很强的创新活力,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 现阶段,我省提出建设创新型四川的宏伟目标,创新驱动战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参加法律顾问比选的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参加法律顾问比选的公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5.09.22 【实施日期】2015.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参加法律顾问比选的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将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3〕185号)规定,本项目由我厅依法自行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加强内部监管,我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报价应含下述第三条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另行计费)。 二、服务时间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实行聘期制,期限一般为2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三、服务内容

(一)参与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三)参与代为起草的政府规章的研究论证和立法评估; (四)参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查; (五)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纠纷调解; (六)协助参与在世贸规则下对外法律纠纷的诉讼与答辩; (七)协助商务厅处理信访及其他涉法事务; (八)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九)商务厅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对承办事项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 四、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单位须按照本比选公告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为我厅选派熟悉政府法制、商务改革发展业务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一般情况,法律顾问每周半天时间来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会议工作制和委托服务制。法律顾问通过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和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或者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建 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科政[2006]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共四川省委 【发布日期】2006.08.22 【实施日期】2006.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 (川科政[2006]4号2006年8月22日)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我省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现有基础,结合产业化科技推进行动、科技富民行动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统一部署,经各市州推荐,各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在部分企业中

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示范、试点、培育工作。其中,列入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的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示范企业,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等34家骨干企业列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117家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列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要切实加强自主创新,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提供良好示范。 二、试点、培育企业要围绕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完善创新机制等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

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年月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