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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工作报告

司法救助工作报告
司法救助工作报告

司法救助工作报告

篇一:司法救助申请书

司法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理由:请予准许为盼。

此致

申请人:

20 年月日

需附:镇(街道)低保或经济困难证明。

篇二: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审批表

申报单位:序号:

填表说明:1.序号由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统一编写;

2.本表一式三联,经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定后,一联送政府财政

部门作为拨付依据,一联退申报单位作为财务入账依据,一联留党委政法委备查。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记录表

发放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留申报单位作为财务入

账依据,两联分别送党委

政委法和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篇三:广州司法救助情况调研

XX年10月,根据省高院的统一要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对我市两级法院XX年至XX年9月开展司法救助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在各基层法院及本院相关部门提供素材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司法救助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法院司法救助内容主要包括对诉讼费的缓、减免;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对刑事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对民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人特困群体的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

(一)诉讼费的缓、减免情况

诉讼费缓、减免通常做法是,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提出诉讼费用缓、减免的请求,立案庭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缓、减免预交。案件经实体审理,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当事人不交纳的,移送强制执行

1、在把握缓减免交的条件上,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经济确有困难"的标准,在我市两级法院一般掌握是经济条件处于贫困线或以下。3、在对方当事人败诉应当承担诉讼费用的案件,对方当事人没有依照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的,业务庭将案件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司法救助的,执行案件经办人查实后裁定中止执行。现尚未有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申请司法救助,法院予以免除义务的先例。

4、实施诉讼费用缓减免的案件主要是传统民事纠纷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民事案件主要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征用拆迁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征用拆迁纠纷如烂尾地的,根据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一般同意减免缓;商品房预售合同交楼违约金纠纷,多是房产公司为拖延时间申请缓交,无任何依据,一般不同意缓交;民间借贷的个人确有困难的,根据规定批准缓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主要因侵犯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而提起的附带民事案件。

5、在救助对象方面,除自然人和社会福利机构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延长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减半交纳诉讼费用期限的通知》的规定,法院对东方、华融、长城、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时,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另根据省法

院《关于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农村信用社为债权人的案件,配合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资产工作的通知》,对农村信用社为原告或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和申请保全费均减半收取,并全部实行缓交。

6、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提交的材料根据不同的人群有不同要求。城镇居民要提交领取低保社会救济的证明,残疾人要提交残疾证明。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居民不能提供农村特困救济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证明,因此,一般只要求农业人员要提交村委会、乡政府的证明。对于残疾人的伤残等级要求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在实践中,我院一般从宽处理,当事人提出要求的,一般在立案时均予以暂缓预交诉讼费用。

7、实施诉讼费用缓减免交的尺度一般按照司法救助的规定处理,原则上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从宽处理。

8、在把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5-46条规定的兜底条款方面,兜底条款中的"其他情形"主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为依据。

9、法院准予诉讼费用缓减免交之后,裁决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在宣判时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如仍未交纳,则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10、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下称《办法》)在

司法救助方面的规定没有较大变化,

因此,对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没有明显的影响。

11、法院经费保障与诉讼费用缓减免之间没有冲突,不存在以收定支情况。

12、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

(1)缓交诉讼费的时间根据省院的规定是一个月,时间太短,不能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建议予以延长。

(2)很多当事人申请减免缓纯粹为拖延时间,不提供任何依据,这种情况一审法院仍然报送案卷由二审决定是否减免缓,浪费时间。

(3)对于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减免缓的条件没有具体规定,不好操作。

(4)司法救助是采取从宽还是从严原则?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考虑,应当采取从宽原则,但诉讼放开后,容易产生许多无利益、无价值之诉;如采用从严原则,则无法实现司法救助的真正目的。

(二)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情况

从各基层法院及本院部门报送的情况来看,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情况相对较少,在此期间,我院救助刑事被害人40多人,救助金额54万元;白云法院救助1人,救助金额4万元;番禺法院救助2人,救助金额4万元。案件主要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由多数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

等。呈现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因侵犯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而提起的附带民事案件占了绝大部分比例;二是判决生效后真正能得以执行的案件非常少。

(三)对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对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司法救助的一种形式,主要方式是为家属不愿请辩护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请辩护人的以及未成年被告人等指定辩护律师。XX年至XX年9月,市中院与基层法院共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331人。其中,市中院为被告人指定刑事辩护人888名,花都法院指定辩护人752人,南沙法院指定辩护人43人,增城法院指定辩护人297人,越秀法院指定辩护人417人,白云法院指定辩护人416人,萝岗法院指定辩护人66人,番禺法院指定辩护人416人,荔湾法院指定辩护人36人。

指定辩护的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辩护人,以及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绑架、毒品犯罪等恶性犯罪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也有的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尚可,但亲属不愿为其聘请辩护人。

(四)为申请执行人特困群体提供司法救助的情况

XX年至XX年9月,我市两级法院为特殊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的案件共618件,救助金额为元。其中,市中院救助执行案件31件,救助金额540000元,全部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花都法院2件,救助金额45000元;南沙

法院1件,救助金额10000元;天河法院2件,救助金额80000元;从化法院6件,救助金额26000元;增城法院1件,救助金额10000元;越秀法院336件,救助金额470400元;白云法院7件,救助金额380000元;萝岗法院173件,救助金额16XX0元;番禺法院41件,救助金额595840元;荔湾法院6件,救助金额元;黄埔法院5件,救助金额89000元;海珠法院7件,救助金额31000元。

救助情况呈现的特点:1、救助对象多为劳动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及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原告,无法执行,生活困难。2、救助对象基本上都是涉诉涉诉闹访后才被救助。3、救助对象多为自然人,对企业、机构救助的情况很少。4、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多为涉法涉诉信访救助专项资金。5、救助后基本无追偿回救助金的情况。6、大多法院都与当地政法委、信访部门保持一致,制定了救助金管理办法,我市12个基层法院就有7个法院制定了此类规定。

二、我市法院司法救助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立法滞后,救助范围过窄,救助方式单一。现行对司法救助作出规定的法律、司法解释

有民诉法、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

法》等,这些规定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根据上述规定,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为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救助方式为缓减免诉讼费。救助对象范围太窄,救助方式单一。司法实践中已经将司法救助的对象拓宽至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告人、申请执行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救助方式也拓宽至法律援助、提供经济帮助等。而上述规定却没有将拓宽的救助对象、救助方式纳入进去。导致执行中缺乏法律支撑。

2、审查标准不统一,不细化,难以把握,随意性较大。对"确有困难"如何把握,应当要求提供哪些资料等,缺乏统一规定,各地标准不一,救助金额差异较大,甚至出现当事人骗取司法救助金的情况。

3、救助金来源渠道单一,申请程序复杂,周期长,不能实现及时救助,救助效果一般。目前,各地的救助金基本上都来源于财政拨款的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救助资金,审查环节多,审批周期长,救助金额小,不能及时救助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外地特困当事人,为了办理数量较少的救助资金,往往要来回好几趟,最终花费的路费、住宿费、餐饮费基本要与获得的救助金持平了。

4、救助资金没有追偿,导致有限的救助资金雪上加霜。

5、诉讼费缓交多,减免少。不能给经济困难当事人带来真正实惠,保障诉权公平的愿望没有实现。

6、经济救助的大多是涉法涉诉闹访者,谁闹的凶,闹

的大就能获得更多经济帮助。客观上助长了涉法涉诉闹访者的闹访行为。

三、对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建议

1、制定一部司法救助法律法规。对司法救助的定义、内涵与外延、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程序、审查标准、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等都作出详细的规定。救助的对象可以包括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原告、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告人、生活困难无法执行的执行申请人。救助方式可以包括缓减免诉讼费、指定刑事辩护人、指定代理人、法官释明制度、经济帮助等。

2、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对救助资金的来源、管理、申请程序、申请资料、追偿、监督管理、运行保值增值等作出全面规定。拓宽司法救助基金来源,将财政拨款,刑事案件中追缴的违法所得、赃款赃物、罚金、没收财产的一部分,社会捐赠捐献,罪犯服刑期间劳动所得的一部分,社保基金一部分等都纳入司法救助基金的来源。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审批、追偿基金,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基金的运行进行监督。

司法局工作报告

司法局工作报告 一、加强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依法行政 20xx年以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上级高度保持一致,依法依规履行好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职责。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及县委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突出抓好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落实,在局机关、乡镇司法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于20xx4年11月1日至3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杨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三是按照县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买卖地下黑彩和非法高息借贷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四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五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理念,确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

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一)进一步抓好“六五”普法工作,为实现全民普法和守法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创新普法方式,开办《法治景东》、《与法同行》法治节目、专栏和频道;今年4月,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六五”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4%,合格率100%;二是制定了《**县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实施意见》。统一安排部署各普法责任主体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所涉及执行的基本法律知识,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工作社会责任;三是制定下发《**县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对“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6个检查验收小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97个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检查验收。经过检查考评,合格率达100%。市委依法治市办于今年7月9日至11日,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我县取得了99分的好成绩,在全市10县(区)中位列第一。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是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93个,人民调解员(含纠纷信息员)3300人,实现人民调解员全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总结范本]2018法院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8法院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 强化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XX法院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 XX法院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研究室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共产党员,我始终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写作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作为法院研究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有扎实的写作基础至关重要,而司法统计分析等专业文章的写作又离不开业务知识。因此,在过去的一年,我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强化写作能力。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信息来揣摩写作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一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强化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工作 第1 页共7 页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己份定稿版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在研究室,我的工作涉及写信息、司法统计、公告等多方面的工作,我一直坚持不怕辛苦、无怨无悔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终认为要干好一项工作,就要像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四、强化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今年,我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室、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个人得失,尽心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并且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较好地处理与领导、同事的关系。 今年,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疲于应付,不如别人游刃有余。而且在写作上,缺乏全局性把握,与领导要求有相当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一定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锻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XX法院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国家司法救助总结

国家司法救助总结 篇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跨考独家整理最全资料库,您可以在这里查阅历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和知识点等内容,加入我们的法硕考研交流群还可以获得法硕学长免费答疑服务,帮你度过最艰难的考研年。 以下内容为跨考网整理,如您还需更多考研资料,可选择法硕考研一对一咨询进行解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 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 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义和基本原则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随着越来越多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

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有的由此引发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甚至酿成极端事件,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多种形式的救助工作,对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司法救助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平衡,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对象不明确、标准不统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国家司法救助,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辅助性救助。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

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三篇

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三篇 篇一: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XX县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XX县XX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 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倡导"公正、高效、务实、创新"的八字院训,通过几年 的努力,营造了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 开展。同时还连续四年"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 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文化建设 我院在文化建设工作中注重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求得新发展。并成立文 化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XX县法院文化建设规划》,每年年初 制定文化建设工作安排,持之以恒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形 势政策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二、加强法官行为文化建设,有力促进审判工作发展我院针对案多人少的实际,在法官队伍中倡导和弘扬拼 搏奉献的精神,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以一种干事创业、公正高效的行为 文化引导和激发法官自觉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官办案数量、效率、 质量均在全市前列。业务工作相对突出表现在:①从没有一起违法超审限案件; ②当庭宣判率高达64%;③审限短民商事案件做到在一个月内审结的占72%,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占22%;④年均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93.7%,基本实现了将

办案周期比法定审限缩短三分之一的目标;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20XX年调解撤诉率高达81.7%;⑥服判息诉率高。20XX年,我院案件服判率为91.2%,不服一审裁决提出上诉仅12件,二审维持8件,改 判2件,发回重审1件,一审案件正确率为98.4%;⑦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综合 排序名列前茅。我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中总体排名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 三、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法院文化内化于心 我院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加强对法律人才、管理人才、年轻 后备干部三支队伍的培养。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 (一)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院党组始终强调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引导全体干警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审判知识讲座、法律文书评比、案 件质量评比,组织干警到先进法院学习交流等,不断提高全体法官驾驭庭审、 判断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调判结合、制作文书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二)在领导带头上下功夫。院党组成员始终坚持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和 自身的积极参与,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使全体干警的学习与工作、生 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出台支持书记员参加司法考试的优惠政策,承诺凡本院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真正做到工作人员学有压力,学有动力,学有能力,学有效力;每年安排外出学习的法官或 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给全体干警作专题讲座,并组织讨论,交流心得,达到共同

司法救助申请书5篇

司法救助申请书5篇 申请人: 请求事项:免交诉讼费用 理由: 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但是由于申请人目前属城市低保人员且生活非常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特申请贵院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予以免交诉讼费用。 请予准许为盼。 此致 某某区 __ 申请人:某某某 *年7月15日 市(县)政府:

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4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年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之中。针对弱势群体、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自**年以来,由于救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助机制运行不畅,我院只能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发放,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消化大量的信访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垫付资金20余万元。为确保今后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按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计划,拨付我院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 特此申请,恳请予以审批。 年三十二月五八日 申请人:**,男,196*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 __号码:略,住洞口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组。 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洞口县 __ 于2018年5月22日作出(2018)湘0525民初56*号《民事 __》,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 __予以强制执行,但是被告刘某某从未露面,至今未执行到一分钱。 申请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前就是残疾人,一只眼睛失明,因经济困难被评为贫困户。申请人由于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现迫切需要进行颅骨修补手术,该费用需要4万元左右,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请求 __依法予以司法救助。 此致 **县 __ 申请人:

XX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XX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材料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汇报材料 按照市委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就我县XX 年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和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负责处理县委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依法行政专项组、公正司法专项组、普法工作专项组、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组、党内规范性文件建设5个专项组。今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1次,各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及联络员会议4次,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县委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专项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县委推进依法治县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XX年工作要点》,5个专项组也分别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任务清单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横向分工合作、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一致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为切实保障依法治县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县财政拨付依法治县办工作经费*万元,专项用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为充实工作力量,依法治县办抽调了3名工作人员,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必需的办公设备,做到了人员、经费、场所、设施、职责、任务、制度七个到位。四是推动统筹协调。县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各专项组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了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验收,建立了各专项组工作监控档案和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全面做好资料、信息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今年以来,编发工作动态11期,督促检查工作2次。五是组织专项活动。为了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开通了以“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建设成果、服务百姓法律生活”为宗旨的“法治**”微信平台。联合普法工作专项组录

县委政法委关于司法救助问题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县委政法委关于司法救助问题的调研报告 县委政法委关于司法救助问题的调研报告 建立司法救助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饶县委政法委关于司法救助问题的调研报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近年来,我县明确提出了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全面构建和谐上饶县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全面构建和谐上饶县就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县实行了县委书记大接访制度,信访维稳化解责任制度,在镇(乡、街道)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民情服务中心,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开展了“十户联防”试点等工作。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使大部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但仍有大量涉法涉诉问题还得不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是涉法受害群体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合理解决,造成部分受害群体不但对政法机关和基层党委政府失去诚信力,而且还会因为无助而迁怒于政法机关和基层党委政府,从而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遇事不通过法律要找“青天”,不相信基层干部而越过下级找上级,试图通过越级访、重复访甚至无理缠访、群体闹事等形式达到诉求目的。要让受害群体得到合理补偿,提高政法机关和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有效化解涉法受害

群体的矛盾纠纷,就要建立司法救助机制,让受害群体在生活上得到帮助,在思想上的安慰,从而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全县和谐稳定。 一、涉法涉诉案件需要司法救助的情况县公安局从201X年开展集中处理的32起涉法案件中就有9起需通过救助资金渠道进行彻底解决;县法院从201X年开始办结的44件涉诉信访案件,有近一半的需要实施救助工作才能得以息访。这些需要救助的案件在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后,当事人就以非正常越级上访行为来达到得诉求。如傅明阳、吕茶花、周茂林、徐圣平、黄庆华、罗全、程子道、章加财、余禾花等,这些人员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不但给我县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而且在稳控、接访上访人当中也使当地政府花去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如我县四十八镇一老非正常进京上访户叶玉仙,其丈夫程先标因在201X年8月30日晚上在茶亭镇下裴村被当地群众疑为小偷而抓获,后将其捆绑在村后毛竹山上进行群体殴打,致程当场重伤身亡。公安刑侦立案侦查,抓获殴打程的其中七名涉嫌人,刑拘后经反复细查,最终侦查结果无法认定致使死者身亡的致命凶手,导致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仅对涉嫌人不予批捕,就连对死者补偿也难以确认,只能将涉嫌人取保候审。为此,死者家属对侦查结果及不理解,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要确认谁是殴打其丈夫身亡的致命凶手,拒绝火化遗体,加之本人多病、孩子小,生活极度困难,其多次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列入了中央联席会交督办案件。06年6月,刚调任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肖万松高度重视该涉法上访件,亲自调阅案卷,反复、耐心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协调县民政局将上访人及子女列入城镇居民低保,调度资金

法院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法院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作为法院的一员,为本职工作做一个总结,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法院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院个人年度工作总结1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研究室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共产党员,我始终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写作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作为法院研究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有扎实的写作基础至关重要,而司法统计分析等专业文章的写作又离不开业务知识。因此,在过去的一年,我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

另一方面强化写作能力。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信息来揣摩写作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一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强化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己份定稿版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在研究室,我的工作涉及写信息、司法统计、公告等多方面的工作,我一直坚持不怕辛苦、无怨无悔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终认为要干好一项工作,就要像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四、强化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今年,我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室、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个人得失,尽心

法院法庭普法、防邪、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法院法庭普法、防邪、维稳、综合治理、平 安创建工作总结 XX县人民 XX年初,县委明确提出了“再创省级平安县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工作目标,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号召,精心准备,并按照县“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积极推进和深化法院改革,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执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扎实推进平安创建进程。现将我院平安创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于后: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平安创建有序开展 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将平安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调整机构成员,推进创建工作。年初,院党组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魏贵益任组长,副院长刘永福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赵勇、文晓兵、张竞、夏柏林、王锐、张坤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文晓兵任主任,负责平安创建日常工作。 二是统一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平安创建工作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县全委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全县范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成果,人人安居乐业。 三是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我院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县人民法院XX年平安建设实施方案》、《XX县人民法院关于应急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XX县人民法院关于办公区、宿舍区法警值班巡查的安排意见》等16个有关平安创建工作的文件。签订了《XX 县人民法院普法、防邪、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管理责任,将责任内容分解到全院各部门。同时,在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中,将平安建设纳入,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了平安建设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开展创建竞赛,实时检查督导。进行每月一次的平安创建竞赛评比,并将竞赛评比结果公布上墙。院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对机关和派出法庭普法、防邪、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研

司法救助法规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c314011.html, 司法救助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4次会议通过,2005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7次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条为了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第三条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 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第四条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工作心得: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工作心得: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关系到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面建成。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取得长足进展,但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返贫致困情况仍然存在,甚至出现生活无着、学业难继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此,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取得明显成效,收到良好效果。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全面履行办案机关的司法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反

映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二、牢固树立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 未成年人身心未臻成熟,个体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法侵害且往往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对特定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应当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既立足于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当前生活困境,也应着力改善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立足于帮助未成年人恢复正常生活学习,也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既立足于发挥检察机关自身职能作用,也应充分连通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三、明确救助对象,实现救助范围全覆盖 对下列未成年人,案件管辖地检察机关应当给予救助: (一)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身体出现伤残或者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受到犯罪侵害急需救治,其家庭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抚养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总结范本:_________法院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以党的十六大为指导,为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 第 2 页共 7 页

法院百日攻坚战工作总结

法院百日攻坚战工作总结 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开展以来,XX区法院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动真碰硬,有力攻克了一批骨头案、系列案和沉积案,取得了显著实效,现将百日攻坚活动取得的成果,汇报如下: 一、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进展总体情况 XX区法院自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大力推进七 个一批工作,截止12月10日,共执结各类案件106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0288139元。 二、七个一批推进情况 (一)集中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对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条件 的516名自然人、112家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行信用惩戒,公开曝光。XX 区法院定期刊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刊,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 等媒介渠道,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范围及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二)集中限制消费一批:对规避执行,有能力而不主动履行债务的158案172名 自然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拘束其活动空间,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三)集中网络司法拍卖一批:通过百日攻坚专项活动,XX区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 法拍卖工作,对31件案件,49件标的物进行了网拍,起拍价总额862万元,成交4起,共计15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集中司法拘留一批:对规避执行、阻挠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68案 76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期间有38人迫其履行法律义务,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五)集中追究拒执罪一批: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劳动监察、街道社区等部门 的协作职能,集中开展查找、限制被执行人人身、财产等专项行动,对涉嫌拒执犯罪 的10案18人移送石嘴山市公安局XX区分局依法追责,目前XX区法院正在与石嘴山 市公安局XX区分局积极协调,使惩戒拒执犯罪常态化。 (六)集中司法救助一批:XX区法院经过严格筛查,对9案11名符合救助条件的 特困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救助,共救助金额22.5万元,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生活压力,避免了信访、上访案件的发生。

完善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一)

完善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一) 内容提要:司法救助制度是司法机关保障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项制度,它是司法机关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诉讼制度上的保障。针对司法救助的性质和内容,本文中所说的司法机关主要是人民法院。目前,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此规定中司法救助的内容仅限于民事、行政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实践证明,现有的法律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中司法的需要。因此,在我国逐渐建立起完善的司法救助制度实属急需。本文试就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和进一步完善予以初步探讨。 一、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 (一)现有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是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按照此规定第二条的定义: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⑴。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⑵当事人追索养老金、

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⑶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⑷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⑸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⑹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⑺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⑻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⑼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⑽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⑾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法院在受理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笔者认为事实上我国其他一些法律文件中也有关于司法救助性质的规定: ⒈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指定委托辩护人的规定。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指定辩护人的三种情况:⑴被告人是盲、聋、哑;⑵被告人是未成年人;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

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汇报材料111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彰显新时期法院精神 --------上栗县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上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倡导"公正、高效、务实、创新"的八字院训,通过几年的努力,营造了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连续四年"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文化建设 我院在文化建设工作中注重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求得新发展。并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上栗县法院文化建设规划》,每年年初制定文化建设工作安排,持之以恒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二、加强法官行为文化建设,有力促进审判工作发展 我院针对案多人少的实际,在法官队伍中倡导和弘扬拼搏奉献的精神,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以一种干事创业、公正高效的行为文化引导和激发法官自觉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官办案数量、效率、质量均在全市前列。业务工作相对突出表现在:①从没有一起违法超审限案件;②当庭宣判率高达64%;③审限短民商事案件做到在一个月内

审结的占72%,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占22%;④年均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93.7%,基本实现了将办案周期比法定审限缩短三分之一的目标;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2009年调解撤诉率高达81.7%;⑥服判息诉率高。2009年,我院案件服判率为91.2%,不服一审裁决提出上诉仅12件,二审维持8件,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一审案件正确率为98.4%;⑦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综合排序名列前茅。我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中总体排名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 三、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法院文化内化于心 我院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加强对法律人才、管理人才、年轻后备干部三支队伍的培养。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 (一)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院党组始终强调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全体干警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审判知识讲座、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比,组织干警到先进法院学习交流等,不断提高全体法官驾驭庭审、判断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调判结合、制作文书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在领导带头上下功夫。院党组成员始终坚持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和自身的积极参与,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使全体干警的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2020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2020 2020法院个人工作总结一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研究室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共产党员,我始终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写作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作为法院研究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有扎实的写作基础至关重要,而司法统计分析等专业文章的写作又离不开业务知识。因此,在过去的一年,我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强化写作能力。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信息来揣摩写作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一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强化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在研究室,我的工作涉及写信息、司法统计、公告等

法院平安建设工作总结三篇

法院平安建设工作总结三篇篇一 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审判职能 作用,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 实了年初制定的平安建设六项任务指标。现将今年以来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平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安排部署,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制定了《淇县人民法院2010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层层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得到落实。为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 长袁希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 政治部、监察室等综合部门人员及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负责处理平安建设日常工作,从而从组织上 保证了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六项任务指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注重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淇县人民法院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张贴布告、开展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 办案社会效果。与村委、学校联合成立了“青少年教育帮扶基地”,与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构建了 全方位的青少年教育帮扶机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积极肯定。为配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我院 从机关抽调8名干警充实到一线基层法庭,极大地缓解了法庭工作繁重、人员紧张的矛盾。我院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法制副职下基层活动”,共有36名干警担任52个乡镇企业单位的法制副职,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应对全省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工作,今年6月份至9月份,我院抽调39名干警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打防并举、服务三夏”集中活动和秋季严打集中整治活动,我院制作10000余字的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20条,所有参战干警都脱离原工作岗位,白天深入到村,

法律援助工作报告范文.doc

法律援助工作报告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厅党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副巡视员田萍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一行4人,先后深入到商洛、铜川、汉中、西安4个市、8个县(区)的12个法律援助中心 ,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3个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机构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107个,占应设机构的100%。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设立工作站2118个,在村组、社区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全省118家法律援助机构中,有112家是经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余6家是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挂牌。 在112家机构中,有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占行政编的地市有1家、县(区)有36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省级机构1家、地市机构9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8家)、县(区)机构有65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25家)。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编制467人,实有510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134人,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律师73人,管理人员376人,占73.3%。 在510人中,法律专业学历的325人,占64.7%。 XX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83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受援人员105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105922人次,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0余次,接受宣传的群众约XXXX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司法行政的重要位置上,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与支持,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于XXXX年批转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XXXX年5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推动了法律援助的发展。 XXXX年,在各方的努力下,省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新条例凸显了政府法律援助责任,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出了经费保障等具体要求,为加快法律援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商洛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律援助工作,XXXX年在市政府召开的有常务县(区)长参加的全市司法行政会议上,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书。 汉中市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为民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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