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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第一节相关概念介绍

一、死亡原因

WHO1967年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为了统计,如制报表,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选择该原因进行统计制表;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需要按后面将介绍的规则及注释进行综合选择,进行统计制表(即选择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统计制表)。

二、根本死因的定义

ICD第六次十年国际修订会议,同意将主要用于统计列表的死亡原因指定为“根本死亡原因”。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与“死亡原因”概念相比,可以看出,“根本死因”在“死亡原因”基础上,更侧重于寻找死亡原因源头,用它作为统计制表,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死亡的发生。

(1)根据根本死亡原因定义,根本死亡原因分为:

(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疾病或损伤

例如:所有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如XXX疾病。

(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意外死亡

例如:疾病死亡以外的所有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被杀等

(2)根本死亡原因编码统计与医院病案统计的区别:

两者侧重点不同!

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根本(源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或尽量突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采取相应措施中断死亡或疾病发生的链条,以预防死亡和疾病的发生,或在某个环节治愈病人,因这是最有效的方式。-----这体现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医院病案统计的目的与意义是统计病人就诊(或入院)的主要疾病(原因),为分配或规划卫生资源起引导作用。一个人一生可能多次入院就诊,但每次入院都可认为有一个主要疾病或原因为主。如某人某次可能因糖尿病就诊或入院,某次又可能因为外伤入院。

例如: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门静脉高压引起上消化道出血死亡。对根本死因来说,选

择病毒性肝炎作为根本死因;但作为医院病案统计,则可能就只选择上消化道出血作为病案统计。

可见,两者的侧重点明显不同,因此,在死亡统计工作中,要时常强调医生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以利于寻找并确定造成死亡的根本死亡原因。

三、死因链/死亡顺序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可以认为两者同等意义。如:

慢支(c)→肺气肿(b)→肺心病(a)→死亡

意外被撞(c)→颅骨骨折(b)→颅内损伤(a)→死亡

又如:

例1:Ⅰ(a)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b)门静脉高压

(c)肝硬变

(d)乙型肝炎

如果在证明书的一行上存在一个以上的死亡原因,则可能有超过一个的报告顺序。在下面的例子中报告了四个顺序:

例2:Ⅰ(a)昏迷

(b)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

(c)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

其顺序是:

·动脉粥样硬化(导致) 心肌梗死(导致) 昏迷;

·动脉粥样硬化(导致) 脑血管意外(导致) 昏迷;

·高血压(导致) 心肌梗死(导致) 昏迷;

·高血压(导致) 脑血管意外(导致) 昏迷;

四、起始前因

※ICD-10中“起始前因”和“根本(死亡)原因”的区别与联系:

根本死亡原因可以理解为统计制表用的那个死亡原因,也就是运用根本死亡原因选择规则(或注释)最终选择的那个死亡原因,-------那么,在“根本死因”尚未最终选定之前,初步选择的“死因”(暂且叫做“根本死因”)可以叫做“起始前因”。

例:I (a)死亡

(b)冠心病

(c)高血压

II 糖尿病

由于死因链(顺序)可以接受,运用总原则,选择“高血压”(起始前因)作为根本死因,再根据第二卷书中特别的注释要求,最终决定选择“冠心病”作为制表用的根本死因。可见,起始前因与根本死因还是有些不同。大多数情况下,起始前因就等同于根本死亡原因,如

如1:(a)胆管癌

如2:(a)肺心病

(b)肺气肿

(c)慢支炎

※为死亡统计制表选择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ICD-10第二卷,P22)

1.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作为根本死亡原因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动用各种规则去寻找根本死亡死因。

最新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国际疾病分类下的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所以死因分类是以根本死亡原因为主要内容的。正确合理地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是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报告的复杂性,为了规范根本死因的选择,保证不同国家和地区和不同时间内报告的资料可比性,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各种情况的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规则和方法,指导全球范围内的死因统计。 一、选择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 选择或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是一系列规则和方法的应用过程。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择根本原因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在证明书第Ⅰ部分中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特有的称之为起始前因的情况。 3、在某些情况下,为表达列表中的根本原因,ICD容许起始前因被不止一个适合的情况所代替。例如,有些类目是用于一些情况的组合,或者可能有压倒一切的流行病学理由,需要比证明书上的其他情况优先考虑。 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不仅包括起始前因),然后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所确定根本原因的编码是统计制表用的最后编码号。 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再编码处理。 当起始前因是一个可分类于第十九章的损伤或外因的其他效应时,引起该情况的事件应被选为统计制表的根本原因并编码于V01-Y89。损伤或效应的编码可以用作附加编码。 综上所述,在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使用1条总原则、3条选择规则、6条修饰规则以及某些有关注释。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及举例(总原则及三条规则) 总原则 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直译) 总原则:选择顺序的“根”(最后一行)----意译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国际疾病分类下的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所以死因分类是以根本死亡原因为主要内容的。正确合理地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是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报告的复杂性,为了规范根本死因的选择,保证不同国家和地区和不同时间内报告的资料可比性,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各种情况的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规则和方法,指导全球范围内的死因统计。 一、选择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 选择或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是一系列规则和方法的应用过程。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择根本原因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在证明书第Ⅰ部分中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特有的称之为起始前因的情况。 3、在某些情况下,为表达列表中的根本原因,ICD容许起始前因被不止一个适合的情况所代替。例如,有些类目是用于一些情况的组合,或者可能有压倒一切的流行病学理由,需要比证明书上的其他情况优先考虑。 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

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不仅包括起始前因),然后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所确定根本原因的编码是统计制表用的最后编码号。 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再编码处理。 当起始前因是一个可分类于第十九章的损伤或外因的其他效应时,引起该情况的事件应被选为统计制表的根本原因并编码于V01-Y89。损伤或效应的编码可以用作附加编码。 综上所述,在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使用1条总原则、3条选择规则、6条修饰规则以及某些有关注释。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及举例(总原则及三条规则) 总原则 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直译) 总原则:选择顺序的“根”(最后一行)----意译 总原则应用特点: 1、只对Ⅰ部分 2、多于1个死因 3、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情况,是引起上面一系列疾病顺序的根

儿童常见疾病死因诊断和分类

儿童常见疾病死因诊断和分类 死亡是反映儿童生存问题的指标,由于死亡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因此,死亡率的调查是比较易于获得的。然而死亡原因的确定(死因诊断)则要求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认真求实的态度,特别是对那些死前未去就诊或未明确诊断的患儿,更要耐心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的进行分析判断,以作出最接近真实的诊断。现将有关问题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儿童死因诊断和分类原则 1. 本次儿童死因诊断和分类,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疾病诊断名称参考《诸福棠实用儿科学》中全国统一的诊断名称。 2. 考虑到城乡0~4岁儿童的主要死因和基层卫生人员掌握儿童疾病诊断分类的实际能力提出34钟儿童死因。 3. 不能以一个临床症状或临死症状代替死因诊断,如高热、惊厥、尿毒症、心力衰竭、休克、呼吸衰竭等,而必须写出导致上述症状的原发疾病。 4. 如果死亡只涉及一种疾病,则填写此死亡诊断。如果死亡涉及两个或更多的疾病,则应选择“根本死因”。根本死因的定义是“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5.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原则,基层人员进行死因分类时,应注意下列几种情况:

(1)原发病与并发病,以原发病为主,如麻疹合并肺炎,死因是麻疹;白喉合并心肌炎,死因是白喉。 (2)重病与轻病,以重病为主。如恶性肿瘤与结肠炎,按恶性肿瘤填写。 (3)意外死亡与其他病,以意外死亡为主。如溺水与肺结核,按溺水填写;交通事故与恶性肿瘤,按交通事故填写。 (4)传染病与非传染病,一般以传染病为主。 (5)先天畸形与其他病,一般以先天畸形为主。如先天性心脏病合并肺炎,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但是,如传染病或先天性畸形不重,其他疾病在儿童死亡中起主要致死作用,且死亡与传染病、先天性畸形无明确关系时,应归类于其他主要致死原因。 二、儿童死亡诊断和分类注意事项 1. 死亡诊断要填写确切的疾病名称,然后在俺35钟分类编号,例如不要笼统地填写心脏病,而要确切地填写“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性心脏病”等,然后再按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性心脏病的分类编号填写死因分类。 对意外死亡,不要笼统地填写“意外”而要确切地填写“溺水”、“意外窒息”、“DDT中毒”等具体的致死原因,先天性畸形要尽量填写出哪种畸形,不要笼统的只写“先天性畸形”。也不要笼统写“其他传染病”,“其他肿瘤”等,而要具体填写如“传染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脑肿瘤”、“淋巴肉瘤”等。 2. 对于易混淆的死因,要尽量注意鉴别诊断,如新生儿肺炎与新生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第一节相关概念介绍 一、死亡原因 WHO1967年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为了统计,如制报表,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选择该原因进行统计制表;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需要按后面将介绍的规则及注释进行综合选择,进行统计制表(即选择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统计制表)。 二、根本死因的定义 ICD第六次十年国际修订会议,同意将主要用于统计列表的死亡原因指定为“根本死亡原因”。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与“死亡原因”概念相比,可以看出,“根本死因”在“死亡原因”基础上,更侧重于寻找死亡原因源头,用它作为统计制表,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死亡的发生。 (1)根据根本死亡原因定义,根本死亡原因分为: (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疾病或损伤 例如:所有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如XXX疾病。 (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意外死亡 例如:疾病死亡以外的所有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被杀等 (2)根本死亡原因编码统计与医院病案统计的区别: 两者侧重点不同! 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根本(源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或尽量突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采取相应措施中断死亡或疾病发生的链条,以预防死亡和疾病的发生,或在某个环节治愈病人,因这是最有效的方式。-----这体现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医院病案统计的目的与意义是统计病人就诊(或入院)的主要疾病(原因),为分配或规划卫生资源起引导作用。一个人一生可能多次入院就诊,但每次入院都可认为有一个主要疾病或原因为主。如某人某次可能因糖尿病就诊或入院,某次又可能因为外伤入院。 例如: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门静脉高压引起上消化道出血死亡。对根本死因来说,选

孕产妇死因分类

孕产妇死亡监测 孕产妇死因分类 1.孕产妇死因诊断和分类原则 (1)孕产妇死亡诊断和分类,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原则,疾病诊断名称参考王淑珍主编的《实用妇产科学》。 (2)不能以临床症状或临死情况代替死因诊断,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失血性休克等,而必须写出导致上述症状的原发疾病。 (3)如果死亡只涉及一种疾病,则填写此死亡诊断。如果死亡涉及两个或更多的疾病,则应选择“根本死因”。根本死因指导致死亡的原发病。 (4)根据国际疾病分类原则,做死因分类时,应注意下列几种情况:1)原发病与并发病,以原发病为主,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胎盘早剥,远方死因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2)重病与轻病,以重病为主。 3)传染病与非传染病,一般以传染病为主。 4)先天畸形与其他疾病,如果其他疾病在孕产妇死亡中起主要致死作用,并与先天性畸形无明显关系时,应归类于其他那个致死疾病。 二、孕产妇死亡诊断和分类注意事项 1. 死亡诊断要填写具体的疾病名称,如不要笼统地填写“心脏病”,而要确切地填写“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性心脏病”等。

2. 对于易混淆的死因,要尽量注意鉴别诊断, 3.孕产妇死前经过医疗机构诊治的,除非有明显诊断错误,原则上直接引用原医疗机构的死亡诊断。 4.死前未经医疗机构诊治者,要将死亡调查写清楚,作为死亡推断的依据,也作为上级单位核查时的重要参考资料。 3.孕产妇常见疾病死因分类 根据孕产妇死亡原因的特点,从直接产科原因与间接产科原因两大方面进行分类: 直接产科死因: (1)流产:妊娠于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者,称为流产。包括发生在12周以前的各类早期注骈及发生在12~28周的晚期流产。 (2)异位妊娠:(宫外孕) (3)妊娠剧吐 (4)死胎:因死胎所引发的母亲宫内感染及凝血机能障碍最后导致的死亡均包括在此项中。 (5)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包括子痫及先兆子痫 (6)前置胎盘 (7)胎盘早剥:因妊高征、慢性高血压等疾病引起的胎盘早剥死亡应归类在它的原发病项目中。 (8)产后宫缩乏力 (9)胎盘滞留

常见死因链及根本死因确定(乡镇培训)

常见死因链及根本死因确定(乡镇培训) 一、传染病 1. Ⅰ. (a)、上消化道出血(K92.2 ) 1日 (b)、肝硬化(K74.1) 1年 (c)、慢乙肝(B18.1) 10年 Ⅱ.糖尿病10年(E11.9) 根本死因:慢性乙肝(B18.1) 确定规则:总原则 2. Ⅰ. (a)、感染性休克(A41.9 ) 2日 (b)、艾滋病(B24)3月 根本死因:艾滋病(B24) 确定规则:总原则 注:常见艾滋病造成传染病、恶性肿瘤、感染等,艾滋病作为根本死因。 二、肿瘤系统 3 Ⅰ. (a)、肝性脑病1个月(K72.9) (b)、.原发性肝癌1个月(C22.9) Ⅱ.肝硬化(K74.1) 根本死因:原发性肝癌 总原则+注释2 4. Ⅰ. (a)、转移性肺癌(C78.0 ) 6月 (b)、食道癌(C15.9 )2年 根本死因:食道癌(C15.9 ) 确定规则:总原则 5.Ⅰ. (a)、癌症全身广泛转移(骨、肾)(C79.8)3月 (b)、肺癌(C25.9) 1年 Ⅱ. 冠心病、结核 根本死因:肝癌(C25.9) 确定规则:总原则 6. Ⅰ. (a)、上消化道出血(K92.2)2天 (b)、肝癌(C22.9) 5月 Ⅱ. 糖尿病 根本死因:肝癌(C22.9) 确定规则:总原则 7. Ⅰ. (a)、肺内感染(J98.4)5日 (b)、急性白血病(C95.0) 4月 根本死因:急性白血病(C95.0) 确定规则:总原则 8. Ⅰ. (a)、恶液质(R64) (b)、肺转移癌(C78.0) (c)、胃癌晚期(C16.9) 根本死因:胃癌(C16.9) 总原则 三、内分泌疾病 9. Ⅰ. (a)、2型糖尿病酮症(E11.1)4天 (b)、2型糖尿病(E11.9) 20年 Ⅱ. 高血压 根本死因:2型糖尿病酮症(E11.1) 确定规则:总原则+规则D 10. Ⅰ. (a)、尿毒症(18.9) 2月 (b)、糖尿病肾病(N08.3)1年 (c)、二型糖尿病(E11.9) 18年 Ⅱ. 甲亢 根本死因:二型糖尿病伴肾病(E11.2) 确定规则:总原则+规则D 11. Ⅰ. (a)、急性心梗(I21.9) 1天 (b)、二型糖尿病(E11.9) 20年 根本死因:二型糖尿病伴循环系统并发症(E11.5) 确定规则:总原则+注释2 四、精神和神经障碍 12. Ⅰ. (a)、坠积性肺炎(J18.2)7日 (b)、多发褥疮(L89) 1年 (c)、老年痴呆(F03)3年 Ⅱ. 高血压 根本死因:老年痴呆(F03) 确定规则:总原则 注:另阿尔茨海默病(比较常见的老年痴呆)(G30.9) 五、神经系统疾病 13. Ⅰ. (a)、重症肺炎(J18.9)3天 (b)、帕金森病(G20) 20年 Ⅱ. 糖尿病、高血压 根本死因:帕金森病(G20) 确定规则:总原则 14. Ⅰ. (a)、窒息(R09.0)0.5小时 (b)、癫痫(G41.9 ) 6年 根本死因:癫痫(G41.9 ) 确定规则:总原则 五、循环系统 15. Ⅰ. (a)、心力衰竭(I50.9 ) 4小时 (b)、风湿性心脏病(I09.9)15年 根本死因:风湿性心脏病(I09.9) 确定规则:总原则

死亡原因的分类

死亡原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疾病分类》中的建议,并已为许多国家所承认的概念为:“所有直接导致或间接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情和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按照在死亡发生中的作用和死亡发生的不同情况,对死因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照在死亡发生中的作用不同分类: 1.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损伤。它常是疾病、损伤、中毒、窒息所引起的直接致命的并发症或继发症。它们可以是一种疾病(如支气管肺炎、破伤风、冠状动脉血栓形成或脑动脉栓塞),也可以是一种病理状态(如休克、脑水肿和脑疝形成、败血症、脓毒血症)。总之,直接由它们引起了死亡的过程,直接死因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 2.根本死因,指导致上述直接死因的损伤或疾病,即直接死因的启动原因。它不是并发症或继发症,包括继发的生理功能的紊乱,因而不同于上述直接死因。它与直接死因间的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如腹部刺创后继发化脓性腹膜炎死亡,腹部刺创是根本死因,继发的化脓性腹膜炎是直接死因。 有时在根本死因与直接死因之间还可能有中间介入性原因。如头部被钝器打击致闭合性颅骨骨折,骨折片损伤其下的硬脑膜窦而致硬脑膜外血肿。开颅手术清除血肿后继发感染形成化脓性脑膜脑炎,而长期卧床又继发支气管肺炎而死亡。根本死因头部钝器损伤与直接死因支气管肺炎间有医疗失误导致的术后化脓性脑膜脑炎介入。它们之间形成了一个因果链的关系。 根本死因本身也可导致死亡而没有直接死因和中介原因。这最常见于重要生命器官的严重损伤或疾病,如重度脑挫裂伤、脑干损伤、严重的颅内血肿、心脏或大血管的破裂、化脓性脑膜脑炎、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肺炎并发肺脓肿,以及重度中毒、心或脑的电击等。 3.死亡诱因,指使身体原存在的潜在或处于代偿状态下的有致死危险的疾病急性发作或突然恶化而导致死亡的因素。常见的诱因如过度劳累或用力轻度外伤或感染、饮酒、吸烟、高热、寒冷、饥饿。甚至过分的情绪激动和精神紧张都可以成为死亡的诱因。在诱因作用下发生的死亡都在诱因作用后很短的时间内发生,这是其重要的特征。 4.辅助死因,也叫促进死亡的因素。指促进根本死因或直接死因导致死亡的因素。此时导致死亡的死因多是那些条件性死因。这些辅助死因如年龄幼小或过老、营养不良、慢性疾病(如结核病、糖尿病)、免疫机能异常等。它们与根本死因和直接死因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在死亡上间接起了促进作用。 (二)按在联合死因中的地位分类 有时有一个以上互不联系的损伤或疾病在死亡的发生上都起了作用,正如上述直接死因有时也可能不止一个,即有联合死因时,各个死因在死亡发生中的作用一般有主次之分。可分为:1.主要死因,指在死亡发生中起了主要作用的损伤或疾病;2.次要死因,这是相对主要死因而说的。指在有联合死因中起次要作用的损伤或疾病。 (三)依损伤或疾病后死亡发生的机会分类 1.绝对死因,指在任何情况下对所有人都必然致命的损伤或疾病。如习惯上称为绝对致命伤的断头、断颈、头部爆炸伤或多发性贯通创、肢体离断、心脏完全性破裂、大血管横断;长时间的缢颈、勒颈、扼颈或溺水;通过心脏或脑部的强电流电击;全身被烧或投入熔化的钢水中;注射大剂量的氰化物、有机磷农药等剧毒物质;吸入高浓度的CO、C02、沙林等有毒气体;晚期已广泛转移或扩散的恶性肿瘤、急性大块透壁性心肌梗死、肺动脉栓塞、严重感染晚期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等。 2. 相对死因,又称条件性死因。指只有在某些条件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致死的损伤或疾病。根据所需的条件不同又分为:①个体性死因:由于个体内在的因素,使对一般人来说不足以致死的损伤或疾病导致了死亡。这些损伤或疾病就叫做个体性死因。所谓个体内在的因素就是上面所说的辅助死因。②偶然性死因:指由于某些偶然的外在条件,使一般不足以致命的

病伤死亡原因类目死因分类ICD-10

病伤死亡原因类目(1) 疾病名称ICD-10编码范围包括不包括 (1)总计A00-Y98等于十七项小计的和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 (S00-T98) (2) 1.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小计A00-B99等于(3).(19)之和B95-B97,不作根本死因 (3) 其中: 传染病计A00-B99中的传染病 (4) 内: 伤寒和副伤寒A01 (5) 痢疾A03 细菌性痢疾[志贺菌病] 阿米巴痢疾 (6) 肠道其他细菌性传染病A00-A09中剩余部分 (7) 呼吸道结核A15-A16 肺结核先天性结核 (8) 其他结核A17-A19 (9) 钩端螺旋体病A27 (10) 破伤风A33-A35 新生儿破伤风,产科破伤风 (11) 百日咳A37 (12) 脑膜炎球菌感染A39 (13) 败血症A40-A41 (14) 流行性乙型脑炎A83.0 (15) 流行性出血热A98.5 (16) 麻疹B05 (17)病毒性肝炎B15-B19 (18)艾滋病B20-B24 (19) 寄生虫病计A00-B99中的寄生虫病 (20)内: 疟疾B50-B54 先天性疟疾 (21)血吸虫病B65

病伤死亡原因类目(2) 疾病名称ICD-10编码范围包括不包括 (22) 2.肿瘤小计C00-D48 等于(23).(34).(35)之和 (23) 其中:恶性肿瘤计C00-C97 原位癌继发性恶性肿瘤 (24)内: 鼻咽癌C11 (25)食管癌C15 (26)胃癌C18-C21 (27)结肠, 直肠和肛门癌C18-C21 (28)肝癌C22 (29)肺癌C33-C34 (30)乳腺癌** C50 (31)宫颈癌C53 (32)膀胱癌C67 (33)白血病C91-C95 (34)良性肿瘤计D10-D36 (35)其他肿瘤计D00-D09, D37-D48 (36) 3. 血液, 造血器官及免疫疾病小计# D50-D89 (37) 其中: 贫血D50-D64 (38) 血液, 造血器官及免疫的其他疾病 D65-D89 (39) 4. 内分泌, 营养和代谢疾病小计# E00-E88E89不作根本死因 (40) 其中: 糖尿病E10-E14 (41) 内分泌, 营养和代谢的其他疾病E00-E07, E15-E88 (42) 5. 精神障碍小计F01-F99F01-F09**, F70-F79** (43) 6. 神经系统疾病小计G00-G98G97不作根本死因 (44) 其中: 脑膜炎G00, G03 (45) 神经系统的其他疾病G00-G98中剩余部分G81-G83 ** , E89:操作后内分泌和代谢紊乱,不可归类他处者。 **:如果根本原因已知,这些编码不用于根本死亡原因.编码. #:该编码内容已经改变分类轴心.

常见死因链及根本死因确定(乡镇培训)

常见死因链及根本死因确定(乡镇培训)一、传染病 1、 Ⅰ、(a)、上消化道出血(K92、2 ) 1日 (b)、肝硬化(K74、1)1年 (c)、慢乙肝(B18、1)10年 Ⅱ、糖尿病10年(E11、9) 根本死因:慢性乙肝(B18、1) 确定规则:总原则 2、 Ⅰ、(a)、感染性休克(A41、9 ) 2日 (b)、艾滋病(B24)3月 根本死因:艾滋病(B24) 确定规则:总原则 注:常见艾滋病造成传染病、恶性肿瘤、感染等,艾滋病作为根本死因。 二、肿瘤系统 3 Ⅰ、(a)、肝性脑病1个月(K72、9)(b)、、原发性肝癌1个月(C22、9) Ⅱ、肝硬化(K74、1) 根本死因:原发性肝癌 总原则+注释2 4、 Ⅰ、(a)、转移性肺癌(C78、0 )6月 (b)、食道癌(C15、9 ) 2年 根本死因:食道癌(C15、9) 确定规则:总原则 5、Ⅰ、(a)、癌症全身广泛转移(骨、肾)(C79、8) 3月(b)、肺癌(C25、9)1年 Ⅱ、冠心病、结核 根本死因:肝癌(C25、9) 确定规则:总原则 6、 Ⅰ、(a)、上消化道出血(K92、2) 2天 (b)、肝癌(C22、9) 5月 Ⅱ、糖尿病 根本死因:肝癌(C22、9) 确定规则:总原则 7、 Ⅰ、(a)、肺内感染(J98、4)5日 (b)、急性白血病(C95、0) 4月 根本死因:急性白血病(C95、0) 确定规则:总原则 8、 Ⅰ、(a)、恶液质(R64) (b)、肺转移癌(C78、0) (c)、胃癌晚期(C16、9) 根本死因:胃癌(C16、9) 总原则 三、内分泌疾病 9、 Ⅰ、(a)、2型糖尿病酮症(E11、1)4天 (b)、2型糖尿病(E11、9) 20年 Ⅱ、高血压 根本死因: 2型糖尿病酮症(E11、1) 确定规则:总原则+规则D 10、 Ⅰ、(a)、尿毒症(18、9)2月 (b)、糖尿病肾病(N08、3) 1年 (c)、二型糖尿病(E11、9) 18年 Ⅱ、甲亢 根本死因:二型糖尿病伴肾病(E11、2) 确定规则:总原则+规则D 11、 Ⅰ、(a)、急性心梗(I21、9) 1天 (b)、二型糖尿病(E11、9) 20年 根本死因:二型糖尿病伴循环系统并发症(E11、5) 确定规则:总原则+注释2 四、精神与神经障碍 12、 Ⅰ、(a)、坠积性肺炎(J18、2) 7日 (b)、多发褥疮(L89)1年 (c)、老年痴呆(F03)3年 Ⅱ、高血压 根本死因:老年痴呆(F03) 确定规则:总原则 注:另阿尔茨海默病(比较常见得老年痴呆)(G30、9) 五、神经系统疾病 13、 Ⅰ、(a)、重症肺炎(J18、9)3天 (b)、帕金森病(G20) 20年 Ⅱ、糖尿病、高血压 根本死因:帕金森病(G20) 确定规则:总原则 14、 Ⅰ、(a)、窒息(R09、0)0、5小时 (b)、癫痫(G41、9)6年 根本死因:癫痫(G41、9 ) 确定规则:总原则 五、循环系统 15、 Ⅰ、(a)、心力衰竭(I50、9) 4小时 (b)、风湿性心脏病(I09、9)15年

儿童死亡原因的诊断、填写和分类

儿童死亡原因的诊断、填写和分类 死亡率是反映儿童生存问题的指标,由于死亡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因此,死亡率的调查是比较易于获得的。然而死亡原因的确定(死因诊断)则要求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认真求实的态度,特别是对那些死前未去就诊或未能明确诊断的患儿,更要耐心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地进行分析判断,以做出最接近真实的诊断。现将有关问题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儿童死亡原因和根本死因 1. 死亡原因和根本死因的定义 死亡原因是指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不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和临死情况,如高热、惊厥、尿毒症、低蛋白血症、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死亡原因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将其作为死因诊断。当有多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应以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基础给予记录。 从疾病控制的角度来看,确定根本死因并进行群体统计,找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群体儿童的死因规律(一般列出前五位或者前十位主要死因),对于制订儿童疾病预防规划非常重要。根本死因是“指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要确定根本死因,首先要确定死因链。死因链就是根据多个死因的发生发展过程,确定其先后顺序,比如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就是一个典型的死因链。其中颅内损伤是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它是临床死因,是因为颅骨骨折引起,而颅骨骨折是因为意外被撞所致,意外被撞就是根本死因。在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时,死亡诊断中的(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就是颅内损伤,(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就是颅骨骨折,(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就是意外被撞,根本死因就是意外被撞。死因链必须是有病理联系或者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成立。 2. 根本死因的确定 (1)疾病导致死亡 其死因链模式为疾病1→疾病2→疾病3…→死亡,那么疾病1就是根本死因,比如麻疹→肺炎→死亡,则最早的“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就是“麻疹”,即为根本死因。 (2)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 其死因链模式为外部原因→临床表现→死亡,其中外部原因就是根本死因。比如儿童因在道路上行走时意外被卡车撞倒引起颅骨骨折、颅内损伤并最终导致死亡。那么其死因链确定为: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最早“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损伤”就是“颅骨骨折”,而造成“颅骨骨折”的外部原因是“在道路上行走时意外被卡车

26 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及总原则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是 A: 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B: 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总原则的含义是 A: 只要顺序存在,就选择第Ⅰ部分的“根” B: 不管顺序是否存在,都选择第Ⅰ部分的“根” 一共6道题,每页6道题 单选类型试题: 1) 如果证明书中第Ⅰ部分为:(a)肺心病,(b)肺气肿,(c)慢支,其死因链应为: A. 肺气肿→慢支→肺心病→死亡 B. 慢支→肺心病→肺气肿→死亡 C. 肺气肿→肺心病→慢支→死亡 D.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2) 在证明书第Ⅰ部分各行填写的内容应该存在一个合理的顺序,以下不正确的是: A. (d)行引起(c)行 B. (b)行引起(c)行 C. (b)行引起(a)行 D. (c) 行引起(b)行 3) 在确定根本死因时将根据( )来决定应使用的规则: A. “存在合理的顺序”及“存在顺序但不尽合理”两种情况 B. “存在合理的顺序”、及“不存在顺序”两种情况 C. “存在合理的顺序”、“存在顺序但不尽合理”以及“不存在顺序”三种情况 D. “存在顺序但不尽合理”及“不存在顺序”两种情况 4)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是: A. 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B. 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C. 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主要的疾病 D. 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主要的损伤

5) 在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国际格式中,第Ⅰ部分用于填写: A. 与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事件有关的疾病 B. 与致死疾病无关但对死亡有影响的情况 C. 与致死疾病有关的其他疾病 D. 与致死疾病无关的其他并发症 6) 第Ⅰ部分:(a)肝功能衰竭,(b)胆管梗阻,(c)胰头癌,这时根本死亡原因应选择: A. 胰头癌 B. 胆管梗阻 C. 肝功能衰竭 D. 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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