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病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院病历管理制度

金台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

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

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

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

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

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3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

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

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编码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

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4、各病区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后,应在24小时内归入病历中。

5、对已归档病历而滞留在病区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病区

应及时交给病案室,由病案室人员负责将检验及检查报告单粘贴和

归入该患者的病历中,并做登记记录。

四、病历查阅管理

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

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3、公、检、法、医保及卫生行政单位,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

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经医务科核准,可以摘录病史,其它任何单位均不能借阅或复印病历。

4、本院医师因医、教、研工作需要查阅病历者在病案室办理相

关手续后,方可借阅相关病历。对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

的病历,需经医务科批准后借阅;本院医师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

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5、病区和病案室不准擅自接待无相关证明手续的机构和个人查

询患者的病历资料。

6、医院职能部门因管理工作需要查阅病历,不受份数限制。病

案室应在及时提供所需病历。如无特殊情况,查阅部门应在三周内

归还。

8、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国等离院时,必须

办妥病历归还手续,有关部门应根据病案室认可印章后,再办理相

关离院手续。

五、病历复制管理医院病案室负责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的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

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和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

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

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

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7、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8、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

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印,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印。

10、医院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医教科通知病案室,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教科确认无误后,加盖医院公章证明印记。

11、医院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六、病历的封存与启封

1、发生医疗纠纷争议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教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

2、医院申请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院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3、医教科负责封存病历的保管。

4、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5 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七、病历质量管理

1、按照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规定》执行。

2、病历质量必须符合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运行病历

质量评分表》中有关的质量要求。

3、各科主任对病历质量负全面责任。转科病历由出院科室对病历质量全面负责。

八、法律责任出现下列情况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住院资料,造成侵犯患者隐私权者;

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者;

3、抢夺病历者;

4、遗失病历者。

九、本制度按下发文件日期执行。

2014年2月20日

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1.目的 确保病历及其他原始统计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保证病案资料的完整性;同时保证各项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及时。 2.依据 《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2007)《医院病案管理手册》(上海市医院统计工作手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 3.适用范围 病案统计室 4.职责 及时完成病历的收集、整理、信息录入、归档、保管、借阅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5.内容 5.1 病案室的人员配置 5.1.1 专业岗位要求和人员配备符合《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2007)的要求;核定床位数与专职人员比例符合配置标准。 5.1.2 学历要求和岗前培训;病案和统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在职升专;全员取得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电脑初级以上证书。 5.2 病案管理工作

5.2.1 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原始资料,经过整理和分类,完成病案信息录人工作;及时完成病案归档工作。 5.2.2 准确提供各种病种及手术信息资料。 5.2.3 做好病案归档管理、病案借阅工作,确保病案完整、安全归档。 5.2.4 为医院医、教、研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资料。 5.2.5 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所布置的各类病案检查工作。 5.3 病史统计工作 5.3.1 原始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计算、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5.3.2 准确进行各类统计编码工作,疾病和手术名称编码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 102》。 5.3.3 各级各类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并校验数据正确。 5.3.4 统计资料和信息的反馈。 5.3.5 定期编制统计分析报告。 5.4 报表上报工作 5.4.1 卫生局月度快报,及时、准确。 5.4.2 院内基本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5.4.3 提供申康月度数据,及时、准确。 5.4.4 市干保局月表、提供医保数据,及时、准确。 5.4.5 季度妇婴卫生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医院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文档序号:XXYY-AQMB-001 版本编号:AQMB-20XX-001 XXX医院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

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查房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促进病案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出院病历及时、完整地归档,保证各项医疗数据及时统计,更好地发挥病案的服务和利用功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我院暂实行病历三日归档制度。出院病人的完整电子病历纸质病案必须在病人出院后三日之内归入病案室。死亡病案为七天(应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填写有关死亡资料)。 二、病历归档的时限性评价方式是根据医教科每月的《病历归档情况月报表》进行综合评价。 三、归档日计算方式: 1、工作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时间:病案首页的出院日期后三日内归档含护理部审核汇总病历时间(如出院日期为5月5日,归档日期则应在5月8日前完成)。 2、节假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时间:按节假日顺延。 四、病案归档采取收、送结合的方式。 1、病人出院后一日内,住院医师应将病历上交到科室质控组,质控人员审核、签字后三日内送至医教科病案室,医教科审核检查病历后转交给本院医保科一周内进行归档登记或寄出。 2、各科室负责人按病历质量评分评级审核要求审阅签字后,按时交病案室归档。 3、病案室人员在接收归档病案时若发现有缺页、缺项、填写不全、严重玷污和破损等问题病历,有权拒收,由科室完善后当日送交病案室,归档时间不得延迟。 4、病历已到归档时间,但有检查、化验没有出报告单的,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所缺报告单的名称。待报告单出来后(医技科室当日送达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当日送到病案室。 5、病历归档前,因医疗纠纷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先完善病历内容,再进行封存,封存件交病案室保存。病历启封后,科室应整理病历再进行归档。 6、要求病案三日归档率达到100% 7、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者,请科主任及时与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病案室延长收交时限。 8、病历归档过程中,质控人员、病案室、医保科均应有交接签收记录。 五、病历未按时归档者,按照以下措施处罚: 1.病案室人员必须及时完成整理、编码等工作,对不能按时

已修改住院电子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已修改住院电子病历书 写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庆中发〔2017〕42号 通知 各科室: 经12月21日院务会研究决定,我院制定出关于《医院住院电子病历书写规范》的管理考核制度,文件下发后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病历书写、打印、存档、上传、保管,若病历上传超时,超时一份病历处罚一百元。病历上传监管由病案室负责,每天按时统计,现将文件下发与各科室。(制度见附件)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务科 2017年12月25日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2017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住院电子病历书写 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务人员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并在规定权限内完成书写、审核、修改、保存、打印、归档等操作,医务人员完成操作后应及时退出系统,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全

责。 二、病历文本书写要求 住院电子病历格式、内容、完成时限等按照原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甘肃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执行,使用全院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全院统一使用A4纸张,页眉及页脚格式、页边距(上2cm,下左右各)、行间距(倍)、标题(小二号)及正文字号(小四号)字体(宋体)由医院统一制定。病程记录之间不得留有空行,每页标注页码。病历排版格式符合中文常用书写格式,日期左对齐,医师签字右对齐。 三、病历书写、打印要求 电子病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上级医师审阅、修改病历)并及时打印成纸质病历后放入病历夹中;非我院执业医师录入的病历内容须由我院执业医师审阅并签名(住院电子病历提供续打和整页打印功能)。打印病历应字迹清楚易认,符合病历永久保存和复印的要求。 四、病历复制功能要求 严格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一次复制粘贴<90字,符合率<90%),复制内容必须立即校对,不同患者间信息不得相互复制。 五、病历质量控制及归档要求 一般患者出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完成出院记录、病历首页等,由质控人员对全部病历内容进行终末质量控制,包括病历的内涵质量、规范性、完整性等,将纸质病历按照出院病历排序要

住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漯河万安医院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病案质量管理,密切配合医保报销工作,依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暂实行病历归档阶段管理 1、结合我院现状和医保要求,以保证病历质量为前提,暂实行病历归档阶段管理。即1-25日出院病历7日内归档;26-31日出院病历3日内归档。 2、出院日期以病案首页填写为准(如出院日期为2月3日,归档日期则应在2月10日前)。提倡提前归档。 3、死亡病历七日内归档(必须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填写有关资料)。 4、评价指标包括:我院暂实行3日归档率、7日归档率评价考核。7天归档率需达到100%,与绩效挂钩。 5、正常出院病历,科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及时对病历进行签审。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可委托相应水平的医护人员代为签审。 二、病历归档前的注意事项 1、病人出院结算完成后,住院医师应尽快完善病历,包括护理、上级医师、科主任审签,经仔细审查确认无误后,交科主任初审评定。 2、科主任初审评定完后,交科护士长或指定的护士进行归档病历排序整理。完成后由专人送病案室移交归档。或每科以科主任(亦可委托一名医生)为主,统一负责交送。移交时做好登记和双签字。 3、病历归档前的质量管理由科室(病区主任)负责,重点控制以下几个环节: ①完整性及排列顺序。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排列。

②检查医患沟通及各类告知同意书、协议书、记录表的完整和是否签字。 ③保证各种检查报告单收集的完整。医师应对各类检查化验报告单与医嘱逐一核对,无遗漏。 ④保证护理记录文书的完整。 4、病历收送实行签收制度,要逐份核对登记,当面签收。在归档病历登记本上逐个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收到日期、每份病历总张数、接收人、上缴人。 5、病案室人员在接收归档病案时若发现有缺页、缺项、填写不全、严重污损等问题有权拒收,由科室完善后当日送交病案室,归档时间按规定执行。病案归档采取收、送结合的方式。 6、每周二和周五为病案室人员固定下收日,时间为下午3-5点。 三、病案室登记、归档和日常管理 1、病案管理员及时对归档病历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病历登记本上登记签收。并在电脑中登记录入详细,便于管理和查找。 2、上架时认真细致,在病历登记本上写明上架日期。坚持留尾核对制,防止病历错位归档(病历号印迹较淡,发生辨认错误;视觉倒码、顺码、变码引起视觉误差;病历较薄,出现夹带)。 4、归档病历一周内,要按规定排序后及时装订入袋。归档病历上架时应保持整洁美观,按顺序排放整齐。病历排放过紧、过松,应及时移动、调整,保持松紧适度。 5、病历已到归档时间,但有检查、化验没有出报告单的,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所缺报告单的名称,待报告单出来后(医技科室送达临床科室当日),临床科室送到病案室,并履行移交手续。科室延迟归档的检

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门诊部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中医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门诊部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院长担任),监督医保工作的实施。 2、贯彻落实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5、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拒绝其医保卡的使用。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 2、公布本门诊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按照相关要求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3、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工作人员应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3、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在诊治、记账时必须核对病历和医保卡,不得将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记入医保人员。 4、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6、保证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病案室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制定本制度。 1、医院建立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实行统一编号。 3、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医院设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保管,病区一律使用带锁病历柜;住院病历只允许相关医师、护士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不得随意带离所属病区,本院员工或家属住院,病历不得私自保存。 5、病区应在收到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6、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当日由经治医师总结、整理,住院病历返回病案室前应填写齐全首页项目,病区主治医师、主任审核签字,将出院记录交主班护士后,由病案室专人负责收回并按时归档。科主任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审核签字,应在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到病案室补签。 7、病案室人员对归档病历进行整理、登记、疾病编码。病历质控管理人员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将每份归档病历的书写质量进行评分管理。 8、发现丢失病历,应立刻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报告科主任、病案室和医务部。医院对责任人及科室进行处罚。 9、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10、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临床医师及医疗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按照病历借阅制度经医务部同意后查阅。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11、患者需复印、复制住院病历时,科室须指定专人携带病历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复印、复制(见复印病历管理规定)。 12、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患者或其代理人要求封存病历,由医务部工作人员或总值班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需将病历复印后封存(为工作需要),封存的病历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保护患者隐私,维护病历安全,防止病历丢失、被涂改、被篡改或被未经许可的人使用。 2.范围:全院。 3.定义 3.1病历: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3.2病案: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 3.3病历查阅:在病案室查看、阅读病历。 3.4病历借阅:将病历借出病案室进行查看、阅读。 3.5病历复印:用复印机、照相机等设备复制质病历资料。 4.权责 4.1病区:保管住院运行病历及归档前出院病历。 4.2病案室:负责出院病历的保管,提供病历查阅、借阅、复印服务。 4.3医务人员:查阅、借阅本治疗组及相关病历。 4.4患者及代理人:复印患者住院病历中允许复印的部分。 4.5全院工作人员:保护患者隐私,避免患者病历及相关信息外泄。 5.制度内容 5.1病历保管

5.1.1门急诊病历保管 5.1.1.1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 5.1.1.2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院保管,知情同意书、签字单等表单,经诊区扫描后归于门急诊电子病历,保存电子档。 5.1.2住院病历保管 5.1.2.1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病区统一保管。 5.1.2.2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5.1.2.3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未授权人员不得翻阅查看病历。 5.1.2.4住院病历暂时不使用时需及时放回病历车,病历无人看管时,病历车需及时上锁。 5.1.2.5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及时整理存放,存放地址需上锁或采取其他措施,避免病历遗失。经科室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交病案室归档存放。 5.1.3归档病历保管 5.1.3.1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30年。 5.1.3.1.1住院病历电子化存储后,原件可下架保存。 5.1.3.1.2所有的住院病历都按统一原则保存。 5.1.3.2归档后病历原则上一律不得修改。如病历归档后出现以下情况,经审批后方可完善修改。 5.1.3.2.1科室自查发现有漏记、错记的,由科室提出申请,报质管办备案。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案质量是指病案在形成过程中的各项内容、形式符合标;佳规范和要求,并与医疗过程和医疗质晕相一致的程度。 二、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依照相关的法律、规章、规范开展对全院病案质量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为了提高病案的终末质晕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实行“病案质量三级管理制度”。 (1)一级管理:病房(专科)主治医师(质控医师)应认真检查每份出院病案,对病案的书写格式、内容、病程记录中的分析、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执行情况、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断名称、诊疗计划、各项重要的辅助检查、医嘱单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主任检查并审签出院病案,对疑难危重病例、重大手术病例、死亡病例以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加以重点检查,每份经主任审签的病案都应为甲级病案病房(科)护士长应认真检查每份病案中与护理有关的各种记录。 (2)二级管理:病案室质控人员每天检查已出院病案,及时将缺漏项目、错误事项等不足之处反馈给临床医师,在允许的时间内限时予以完善、纠正、修补。

(3)三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定期组织病案质量检查组,至少每季度抽查一次一定数量的在院病案、出院病案和门诊病案:对在院病案和门诊病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出院病案进行评价:及时归纳、总结本院病案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三级管理的形式,使本院的病案质量达到或超过部颁要求。 四、建立相应的病案质量评查、奖惩制度。对病案质量检查组的检查在全院公示并进行奖惩,定期进行考评、总结。医护人员的病案质量作为评定奖金等级、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临床医护人员和病案管理、质控人员的培训制度。对新来的的医护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严恪的岗前病案书写培训,上级医师及带教老师必须严格审以上人员书写的病案。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完整word版)门诊病历检查管理规定

门诊病历检查管理规定 为加强门诊病历质量管理及质量持续改进,强化门诊病历书写、监管责任,规范门诊病历检查工作,病人住院提供资料依据,结合医院目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科、门诊部检查全院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对门诊病历检查、评价、报告等工作全面负责。每月对门诊病历书写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各具体科室、责任科室科主任。 二、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本科门诊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门诊病历检查、评价、问题整改等工作全面负责。 三、门诊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检查以《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为标准。 四、门诊病历检查形式 门诊病历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 (一)门诊病历定期检查 1、每周检查门诊病历1-2次,每次检查各科室门诊病历5-10份,登记缺陷、不合格、未写门诊病历、初选优秀的门诊病历、责任科室科主任与责任医师姓名等。 2、对门诊病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科室在后续工作中整改。 (二)随机抽查门诊病历 1、根据有关要求,医务科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组随机抽查门诊病历书写质量。 五、门诊病历检查结果分类 (一)合格门诊病历、初选优秀门诊病历 (二)缺陷、不合格、未写门门诊病历 六、门诊病历检查结果处罚 1、门诊部与医务科对门诊病历检查情况及上级部门检查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在院周会、医院内网或医院大厅公布。不合格门诊病历的前十位进行排序公布,对初选优秀门诊病历等的前十位进行排序公布、表扬。 2、尤其未为住院患者书写门诊病历的予以重罚。 附则 1、各科主任及时完成对本科室门诊病历定期的检查、登记。 2、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修订,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医务科研究解决。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篇一: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病案管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六、病案质控标准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九、相关表格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XX?05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3)监督病案管理

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主持:主任委员召集:医务科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2)护士的责

医院医院电子病历制度规定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的应用不仅可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使医护人员从繁重的书写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且可为科研、教学提供方便,同时,规范的电子病历将大大提高病历质量。为了保证电子住院病历正确、规范的使用,现规定如下: 一、电子住院病历的建立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 电子住院病历采取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病人病历必须在电子病历中书写,医生需补齐相关病人信息。 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建议定期更改密码,不允许泄露给他人使用。医生个人对电子病历系统中以本人姓名生成的病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个病人只能建一份病历,所有的医疗文件在同一份病历下书写。 电子病历为了方便医护人员工作,没有对病历的复制、粘贴功能加以锁定,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时可能会大段的复制、粘贴,希望医护人员对复制粘贴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避免错误。 所有的病历必须按病历书写规范及时完成并打印后存放于病历夹。

为了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在每次使用完电子病历后,都必须及时退出程序。 二、权限管理设置 电子病历系统统一由信息科管理维护。 医生及其相关人员权限的申请,需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交由信息科处理,信息科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医务部。 科室发现医师权限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科室领导签名后报信息科进行权限的调整。 调离本院、取消或暂停权限的人员由医务科出具书面通知报信息科,信息科及时取消权限或调整相应权限。 三、归档及管理 医务科具体负责电子病历的召回和电子病历的监控。 病案室专人负责病历归档审核,归档后医生将无法修改此病历。 住院电子病历的存储采取系统服务器备份和纸质病历储存两种形式,医务人员在书写或修改电子住院病历时,该病历信息应即时由系统服务器备份;纸质运行病历由所在科室保管、纸质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保管。 信息科须对电子住院病历进行灾难备份。 住院电子病历档案的存留时间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纸质病历的存留年限。 信息科与病案室要妥善保护患者的电子病历,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电子病历严格管理,避免数据被篡改、伪造、隐匿、窃

门诊病历管理规定

门诊病历管理规定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 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 时会增加新的矛盾。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 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门诊病历一般 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 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 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曰期,病情急重者还要 填写时间。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二)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三)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四)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医疗机构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复印、不得带走、不 得泄漏患者隐私。 (五)建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但必需按病历查阅、复印、复 制的程序审批)。

(八)住院病历在病区期间,如因科室管理不当,而诱发的医疗纠纷,其造成的损失由科室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归档。 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查阅。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药品管理制度 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按规定每 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被服管理制度 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查。 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会客时交家属带回。 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设主任、副主任和护士长各一名,具体领导和组织门诊各项工作。门诊药房、收费室、挂号室、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功能科)等应接受门诊部的协调管理,门诊部应经常与各科室协调、沟通,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问题。 各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制度.doc

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制度1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配套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电子病历必须由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取得相应资格的护士填写,由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的开具,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电子病历采取由信息科设定好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电子病历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和保质完成,各科质控小组要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科室反馈,必要时要向质控科及医务科汇报。 四、各种知情同意书打印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名,但必须要有医生手写签名。 五、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 六、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特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七、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和

纠纷,各科质控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审核后才归档,质控科负责督促各科质控小组工作和抽查归档病历。 八、电子病历打印归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借出,如需借出的由科主任签名,并于三天内归还。 九、各医护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过程中,若发现有存在缺陷或认为需改进的,要及时向信息科反馈,使电子病历逐步完善。 十、电子病历的保管由信息科与病案室共同负责,前者负责数据形式的电子病历保管,后者负责纸质电子病历的保管。 十一、归档后的电子病历禁止进行修改、伪造、隐匿、和删除。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由我院专职人员将打印的电子病历在电子病历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

病历室档案室工作制度

病历室、档案室岗位职责 一、病历室 1.在医教科和信息科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种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码、利用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二、档案室 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管理水平。 2.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 3.科学管理室藏档案资料,负责室内档案资料的分类排列、编号、整理、装盒和立卷归档统计工作,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检索工具。 4.确保档案室资料安全,保证不霉烂,不被虫、鼠咬,不潮湿,认真做好防火、防光、防盗工作。 5.接收移交档案必须认真核对、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6.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好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 7.凡是借出的案卷,要严格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并负责催办归还。 8.对归还的档案当面查清,如有损坏、任意涂改、丢失、应及时追查责任,认真处理。

9.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局各股室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病历室工作制度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 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 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 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 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 历。 五、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 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 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因病案不仅是医教科研的宝贵资料,又是医疗纠纷、伤残理赔、 保险、复诊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益,所以病案借阅是病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须高度重视。为保障病案及时、完整、高质量地提供给每一位所需人员,为此现将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总结体会如下: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病案借阅实行登记本及机化管理制度, 院内人员借阅病案需把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科室、借阅人姓名及日期、 借阅份数、用途、归还人姓名及日期填写在登记本上,最后管理人员输入微 机,进行双重管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 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签字同意或委托书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 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管理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 (六)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门诊医师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救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十二)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三)导诊台负责领取保管分发预检分诊的医疗器械、材料及便民的设施设备、用品。 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科、专家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坐诊。 (二)专科、专家门诊由本人申请,交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或由医院根据业务建设需要决定开设。审批后,送门诊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由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三)各专科、专家门诊时间应列表公示,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挂号室停止挂号。 (四)专科、专家门诊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以确保工作质量。 (五)专科、专家门诊医生接诊时,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 ... (六)专科、专家门诊医生必须准时到岗,病员诊治完后才能离开诊断室。专家门诊的宣传、配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科、(七)再请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合工作。如遇疑难病员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已在专科、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增加负担;患者到专家门诊就诊。不得让病员重复挂号,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

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首页填写正确率在98%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