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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XX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XX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XX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XX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成绩考核的目的和范围

(一)考核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的程度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应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成要求的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学生应当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模块)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业成绩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二条课程(模块)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

(一)课程(模块)考核方式采用学校制定的“N+2”形式进行,“N”是针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过程的考核次数。针对每门课程(模块),3≤N≤5,“2”中的“1”是课终考试,另一个“1”是课程(模块)学习笔记。具体课程(模块)考核方法由各院(系、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模块)考核方法分为考试、考查、考试和考查结合三种。考试可根据课程(模块)性质、特点及班级大小确定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笔试口试结合的方式。考查主要是指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习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

调查报告和平时测验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必要时也可采取笔试、口试或操作考核方式进行。

(三)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放假前两周进行,考试科目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一般以不超过四门为宜。在学期中间结束的考试课程(模块),可在课程(模块)结束后向教务处申请安排考试。考查一般在学期期末考试前结束。

(四)课程(模块)考核日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或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各院(系、部、中心)自行安排。课程(模块)考核日程应于考核前两周向学生公布。

(五)考核日程一经公布,未经教务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

(六)考核前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漏试卷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考核的组织安排

(一)考核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院(系、部、中心)共同负责组织与实施。

(二)依据当年校历安排,原则上课程(模块)结束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协调,课中考核各各院(系、部、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期末考试在学期的最后1—2周进行. 考试课程(模块)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进行其它方式考核的课程(模块)由各院(系、部、中心)自行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期间,由院领导、院教学督导、教务处等行政部门和各各院(系、部、中心)主要负责人等组成院巡考组,负责对全院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导;由各院(系、部、中心)领导、系部督导组成员等组成各各院(系、部、中心)巡考组,主要巡视本单位各考场情况,加强考试督导与检查。

(四)考生在6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60-100人的考场安排3名监考。各各院(系、部、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日程及考场安排上报教务处。

第四条考核命题

(一)命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理解和掌握本课程(模块)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试题的可靠性)、效度(准确性)和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试题份量要适中,难易搭配要合理,要能鉴别出学生的真实水平和差别程度。

(三)考试课程(模块)命题一般由任课教师(也可安排非任课教师)按照《合肥学院考试试卷管理暂行办法》拟出份量和难度相当的两套试卷、参考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查后报各院(系、部、中心)教学负责人审定,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用的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备用试卷。参考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各院(系、部、中心)教学办公室封存。

(四)同一要求、同一进度、同样教材的课程(模块),应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实现教考分离。

(五)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各门课程(模块)试题库或试卷库,实现命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条考核资格

(一)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课程(模块)教学学时数1/3或缺交课程作业、实验报告达1/3的,该课程(模块)的主讲教师可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模块)的考核资格,学生应予重修;主讲教师另须将有关情况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于含有实验的课程(模块),且实验部分不独立作为一门课程(模块)计算的,实验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模块)的理论部分的考核。

(三)自主学习过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课终考试。

(四)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允许学生在结业后以免听方式修读不合格课程(模块),结业学生重考不单独命题、考试,考试随在校生的期末考试(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同时进行,并应在该门课程(模块)开课时报名登记。

(五)在校生未经选课而参加考核者、结业生未在课程(模块)开课时报名登记者,其成绩不予认可。

(六)每门仅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课程(模块)重修。

第六条缓考、免修、旷考、作弊

(一)缓考: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如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或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各院(系、部、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各院(系、部、中心)行政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并由学生所在各院(系、部、中心)通知任课教师,方准予缓考。

(二)免修:对个别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个人应填写课程(模块)免修申请表,经所在各院(系、部、中心)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免修。

(三)旷考:学生擅自不参加按教学计划进行的每学期正常考核,即为旷考。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模块)考核成绩记为“0”分。

(四)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模块)考核成绩记为无效。无效成绩以“0”分记载,并由学校视其违

纪或者作弊情节,根据合肥学院学生考试(考核)违纪处分相关规章制度给予违纪警示、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补考

(一)学生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到各院(系、部、中心)或网上查阅考核成绩。

(二)学生必修课程(模块)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

(三)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与不及格补考学生一同进行考试,缓考不合格,不予补考。

(四)学生所修课程(模块)经考核不及格后的补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2周内进行。补考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考试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学生补考应同正常考核一样要求,教师不得降低标准,更不得随意送分。

(六)旷考或考试作弊者,不准补考,必须重修。

第八条成绩评定

(一)评卷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有条件的或统一命题的可采取集体阅卷,实行流水作业的办法。评分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做到公正合理,不迁就送分,更不得随意改分。

(二)成绩(含补考)评定依据课程考核方案,按照“N+2”的原则确定。在总成绩中,自主学习过程考核N的权重为

0.4-0.5,课终考试为0.5-0.4,学习笔记为0.1。平时成绩须在课程(模块)结束后、考试前向学生公布且不得随意更改。

(三)考核成绩可以按百分制评定(以整数为宜),也可以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四)含有实验的课程(模块),实验部分的成绩应包含自主学习成绩,实验考核成绩,实验报告成绩等。课程(模块)总成绩按照大纲及教学周历设置的考核方案合成。

(五)学生参加教学系部认可的网络课程成绩,其总成绩按照网络课程修读成绩与期末终考成绩1:1合成。

(六)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为:

1.百分制计算方法(考试课程(模块)及格成绩绩点):

一门课程(模块)的及格成绩绩点=该课程(模块)百分制成绩÷10-5,即G =10课程百分制成绩

- 5

一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2.百分制与五级记分制换算方法(考查或实践性环节课程(模块)及格成绩绩点):

3.五级记分制换算方法(考查或实践性环节课程(模块)及

(五)一门课程(模块)分别在几个学期讲授,每个学期的考核都应按一门课程(模块)评定成绩。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均按一门主要课程评定成绩。

(六)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模块)成绩不及格者,除补考外,也可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不再补考,按补考及格对待。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模块)成绩替代应凭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到所在系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办理成绩认定手续。

(七)参加体育运动项目集训和比赛的院代表队队员,考试、考查的课程(模块)原则上不得免考。如集训和比赛确与考核时间冲突,考查课程(模块)可依据平时成绩进行评分;考试课程(模块)可作缓考处理,并在下学期开学时与补考一同进行。

(八)学生认为试卷评分与自己应得成绩有较大出入时,可书面向所在各院(系、部、中心)提出申请,由各院(系、部、中心)教学办公室给予查核,学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或要求教师更改分数。

第九条成绩管理

(一)学期成绩考核表是课程(模块)考核结束后授课教师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要求各各院(系、部、中心)在成绩管理时,做到及时登录,准确无误。学期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授课教师和教研室负责人签章后,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院(系、部、中心)存档。

(二)学业成绩表是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模块)及考核成绩的记载,系永久性保存的档案材料之一,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真实记录。学生学业期满后,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学生的学业成绩表一式二份,经院(系)审核并签章,报教务处审核;一份由学校档案室存档,一份在学生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三)课程(模块)考核(含补考)结束后三天内教师应及时将学生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学生成绩考核表,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经授课教师及专业负责人签名后,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送交院(系、部、中心)教学办公室入档;所有记载成绩的表册,不应有涂改的痕迹,需要更正,必须由登分者或校核者在更正处签名。

(四)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的学生考核成绩应在该门课程(模块)考核结束后三天内由承担课程(模块)考核的院(系、部、中心)的授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后加盖公章送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入档。担任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院(系、部、中心)要建立自己的教学档案,以便于安排补考和进行成绩核查。

(五)补考成绩一律以“补及”或“补不及”登记(学籍表标注并按60分记载,绩点记为1.0)。学生无故旷考或作弊的课程(模块)应分别加盖“旷考”或“作弊”的字样。

(六)缓考成绩以正常考核结果登记。

(七)学生学籍变动时(如留、休、复、转等)均要在成绩表上注明,做好必要的学籍变动手续。

(八)每学期各系应对学生考核成绩认真检查,对达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应出《学业警示通知书》。

第十条合肥学院学生体育成绩考核按照《合肥学院学生体

育成绩考核评定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院行政[2015]163号《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XX学院

2017年8月2日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 为不断推进我校的教学改革进程,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在总结多年来我校学生评价实施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制定并实施《西渠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1、以等级评价代替分数评价。 以往我校采用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主要是采用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评价,并把各科考试成绩简单累加后得出最后的学业成绩评定。这样的评价办法常常受到试卷难易程度的影响,并产生诸多问题,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产生消极影响。等级评价能够比较准确地衡量学生在同一年段学生群体中的学习水平,帮助教师和学生确定下一阶段教和学的策略、目标;有利于模糊分数的些微差距,消除分数评价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有助于师生保持正常的心态,专注于教学改革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等级分为学科等级和学业成绩综合等级两项。 2、从本校学生实际出发,设定学科等级比例。 从学生群体来看,学生学业的差距客观存在,并且呈橄榄形分布。合理的比例是能够相当准确地衡量一个学生在一个群体中的大致学习水平的。 3、把等级转化为学分,按照比例评价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 从学生个体来看,客观存在多数学生科目学习成绩不均衡的状况,单纯的学科等级评价不能准确地衡量学生的总体学习水平,把学科等级量化为学分再进行第二次等级综合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操作办法 1、等级设置。

欢迎阅读 学科等级和学业成绩综合等级(简称“综合等级”,下同)均为四个等级,即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或A、B、C、D。缺考和零分不计等级。 2、学科等级评定。 (1)学科等级四个等级的比例分别为:优良20%、良好35%、合格35%、不合格10%。学科等级人数为该年段学生总数乘以等级比例。 (2)评定办法。 以下两种办法结合使用,评定时只需满足A或者B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一般以A办法为主评定。 A、学科等级评定时,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比例数评定等级。优良、良好两个等级出现分数并列,以致超过该等级比例人数时,均按优良或者良好高等级评价,其下一个等级比例人数仍旧保持不变,即最后减少不合格等级人数。 B、考试卷面成绩达到90%以上(含90%),记为优良等级;考试卷面成绩达到80%以上(含80%)、90%以下,记为良好等级;考试卷面成绩达60%以上(含60%)、80%以下,记为合格等级;考试成绩低于60%的,记为不合格等级。 三、其它规定 1、采用等级评价后,学生的考试成绩按照等级记载。 2、年段或者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题难度要适中,卷面分大体要达到80%的及格率;既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又要测试学生的学科学习能力;题型要多样化,要有一定比例的开放性试题,可以设计分值不同的选做题,供不同基础的学生选做。考试结束,各备课组要进行试题命题分析,改进命题方法,提高命题质量。 3、本暂行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30’]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20’]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10’]

大学学生会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会考核办法 目的: 为确保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不断优 化学生会队伍促进 学生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 办法以精简人员。 原则: 公正公平,全面考虑。 人数:校区 85人;每部门最高上限 9人 校区 36 人;每部门最高上限 4 人 考核内容: 考勤、活动参与和二级评议 具体细则: 一、 考勤 考勤分例会、大课间点到和值班三部分组成。 由秘书处根据值 班记 录、会议记录进行考核,并填写加减分登记表(附件 1) 学生会全体例会:旷会扣 3分、迟到扣 2 分、请假扣 1分; 部门大课间点到:未按时签到扣 3 分、请假扣 1 分; 值 班:旷班扣 3 分、迟到扣 2分、请假扣 1分; 0分以上优秀; -5~-1 分合格; -10 以下不合格 二、 活动参与 部门活动或集体活动由各部门提交《活动参加情况表》 (附件 2),每次活动加 1 分; 2、0分为不合格; 1~9分合格; 10以上优秀 三、二级评议 二级评议分为成员互评或上下级评议,参照《评议标准》 (附件 3),以校区为单位进行测评。全部为无记名形式,评议需填写《山 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 (附件 4),汇总需 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评定表》 (附件 5)。 (一) 干事评议 1.干事互评:由各部门常务副部组织施行填写并汇总。 2.副部长评议:各部副部长对本校区部门干事进行评议,汇总二级 评议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 二 ) 副部长评议 1.干事评议:干事对本校区副部进行评议,由干事自己组织施行填 写并汇总上交部长。 2.部长评议:对本部门所有副部进行评议。 3.部长汇总二级评议意见,确定副部考核结果。 (三) 部长评议 1. 主席团评议:由常务主席组织实施并汇总评议结果。 2. 副部评议:副部对部长进行评议,秘书处负责汇总评议结果。 3. 主席团汇总二级评议意见,综合部门考核考虑,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 (四) 主席团评议 1. 主席团内部评议:由秘书处部长组织实施,秘书处负责汇总评议 结果。 2. 部长评议:由秘书处部长组织实施,评议结果由秘书处负责汇总。 3. 秘书处汇总两级评议意见,综合部门考核考虑,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记入《山东 财经大学学生干部考核评定表》。 1、 2、 3、 4、 1、

信阳学院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

信阳学院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提高学生干部威信,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接受广大同学监督,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体现学生干部的先进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每学年将进行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及时掌握各部工作情况,提高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及干部评定的公正化,特制定此考核细则,各学生会成员有基础分为100分,依照本考核细则进行加分、扣分。 第三条:每周日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公布各部门成员这一周的考核情况。(注:对于新进成员的一个月试用期内,表现不佳,经常缺勤,积分较低者,认定为试用期不通过,予以辞退) 第四条:每周末积分低于70分者予以警告,每学期期末积分低于60分着,予以辞退 二、考核细则 办公室签到 1:各部门成员根据所在部门具体签到时间进行签到 (1)每周一进行所有部门签到工作,其余时间依照办公室具体安排进行签到 (2)签到缺席一次扣3分,替签者扣5分。 (3)活动签到由组织部进行核准,迟到或缺席者依照规定扣分 2:办公室值班 (1)值班缺席一次扣5分,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请假(如有事需提前向本部门部长报告并寻找其他成员自行调度值班时间)。 (2)在值班时玩手机,谈笑者,未经老师和上级学生干部允许动用电脑者,扣3分。 (3)值班时未能认真打扫办公室卫生,经查扣当值者3分 3:部门例会 (1)每月各部应当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交予办公室审核并

存档,组织部应当定时抽查部门会议记录 (2)每月未能定时召开部门会议者扣该部门所有部长5分,每个部门开完会后必须上交固定格式的会议记录 4:部长例会 (1)每周一定时召开部长例会,与会人员应当准时到场,请假者扣1分,迟到者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会议召开时未能递交请假条按缺席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例会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组织部须定时抽查部长例会会议记录 5:会议签到 (1)学生会召开全体会议时组织部进行组织签到,与会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场进行签到,会议前10分钟不予签到,请假者扣1分,迟到者扣2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会议召开15分钟后未到场者视为缺席) (2)会议召开期间表现积极者并经主席团同意加2分,由组织部进行记录考核 (3)会议召开期间睡觉者扣2分,大声喧哗者扣3分,玩手机者扣2分,由组织部进行记录考核 6:活动签到 (1)活动当天所有无课人员集合做活动准备工作时,请假扣1分,无故缺席扣4分,迟到(通知集合时间10分钟内)扣2分,10分钟后不予签到。部长、副部长无故迟到、缺勤扣双倍分。 (2)活动结束,工作人员需清理场地,清点物资,收拾设备,所有工作结束后,集体签退,无签退者,视为早退扣3分,部长、副部长无故早退者扣双倍分。 (3)活动现场必须佩带工作证,穿工作服,凭证签到,不带工作证者扣1分,不可代签,实行一人一证的签到原则。发现代签者追究双方责任。 (4)每次活动部门被扣分人数达半数以上扣该部门部长5分。 (5)加分、扣分均依无课人员表为基础(如临时变课,即老师换课,无课人员表出错或其他情况需提前向部长提前请假,由部长统一向办公室和组织部报备) 7:部门通知 (1)各部部长收到活动/会议通知后,未能及时通知本部门干事参与活动致使活动延误者扣5分

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免修大学外语课程和认定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成绩管理办法 师教文[2017]135号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师校发[2014]24号),我校大学外语课程继续实行分级分类教学和目标管理。学生须完成大学外语必修课程学习,并通过自主选课方式必选一门选修课程。毕业前或毕业后两年内,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水平,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大学英语”课程免修条件 ㈠通过大学英语分级考试,获得“大学英语”课程优秀免修资格 学校对新生进行大学英语分级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编排教学班级。同时,对测试成绩优秀者实行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的制度(以下简称优免)。 大学英语分级测试笔试成绩优秀者另须参加口语和写作考试,总成绩在90分(含)以上者,可申请获得优免资格。获得优免资格者应在规定时间提出是否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逾期将被视为放弃优免资格。放弃优免资格者应完成“大学英语”课程的学习。优免者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记载为90分,并可获相应课程的学分。 大学英语分级测试及优免资格的认定由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负责。公共外语教研部将确认“大学英语”课程的优免学生名单及其免修课程名称、成绩和学分,送达学生所在部(院、系),并由后者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选择优免“大学英语”课程的学生应通过自主学习或修读“大学英语”选修课程进一步提高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外语学位考试(英语类)”要求。 ㈡通过社会化外语考试,获得“大学英语”课程免修资格 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托福、雅思、GRE等社会化外语考试,以提高学生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达到以下要求者,可以申请免修尚未取得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给予认定,并记载为90分。认定仅限于尚未取得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对已经修读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大学英语”课程,此后再参加社会化外语考试则不再追加认定成绩。 1. 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2. 托福(IBT)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 GRE 成绩语文150分、作文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但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听力和口语资格认定考试; 4. PETS5级70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5. GMAT语文27分、作文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但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听力和口语资格认定考试; 6. 新托业考试听力和阅读均在275分,口语和写作均在160分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7.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570分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试行)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敢于承担责任,关心他人。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认真,要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考核制度由五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主席团成员考核 (一)例会考核(20分) 1、对主席团实行轮班制度,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团委老师请假,不可以代假。请假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学生会干事考核办法

人文管理系学生会干事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事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事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我系学生会实际情况,制定干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对象我系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2、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3、我们干部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4、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并做统计工作。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主席团、团总支互相监督;各部部长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主席监督,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部长执行; 5、考核时间为各部门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 4、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5、值日人员迟到者扣分。 6、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本人本学期不具评奖评优资。 7、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 (注:值班考核由办公室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8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1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3—5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方案

计算机科学系学生分会干部量化考核方案 秘书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计算机科学系学生分会干部量化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分会的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分会成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促进学生分会进一步发展成为一个作风优良、工作塌实、深受学生信任的组织,同时也为了给学生分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与保障。为此,学生分会秘书部将在本学年制定出一份学生干部量化考核表,严格考核我系的学生分会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计算机科学系学生分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办法: 1、采用“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形式,分为五个星级,最后结果作为年终优秀部门、先进个人评优依据。 2、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70 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3、具体考核方法:按考核对象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由主席团监督,秘书部对此次考核负责检查、记录、统计。 三、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部门考核 我系学生分会共设部门十一个,秘书部将在每月末对各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学生分会例会上予以公布,评定标准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扣分原则: 1、每学期初学生分会部长根据院、系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各部学期工作计划,重点内容突出,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1)未写标准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 5 分。 (2)计划或总结不够认真的扣 2 — 4 分。 (3)计划或总结迟交的扣2 — 4 分。 2、对院团委下发的各项活动通知,不积极组织开展或组织不完善,不得当的部门扣其相应部门5分。 3、必要时部与部之间不配合工作者,以至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部门,视具体情况对其相应部门扣1-3分。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十.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根据新余司法警官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列入学生成绩考核管理之中,学生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和定级。 1.考试:每个专业每学期考试科目,可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并在教学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2.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由教务处协同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教研室负责,于考试前1周完成。命题的基本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 3.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度,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有适当的量。既要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要有一定难度的题目,以考核学生掌握重点、难点的程度。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现死记硬背的题目。试题应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以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学科,考试题由教务处统一抽定。尚无的学科,由任课教师拟定两套以上试题,由教务处选用。试题拟定后,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拟定的试题要经过试做。由教务处审查、选定.毕业考试由教务副校长审定。命题工作开始后,任课教师即可停止辅导,只进行答疑,不允许划复习范围、重点和出复习题。 4.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应在考试前1周对考试做出安排,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

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有两位教师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无法克服困难不能参加考试时,按规定请假。经队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5.考场规则 ①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准备,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除应试必须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存入。 ②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 ③有试题不清时,可以要求监考教师回答,不得提出其它问题。答卷应使用钢笔、圆珠笔。答卷应力求整洁、字迹清楚。学生应独立完成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传递、夹带、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除该门成绩按0分计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结合以校纪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弊者,不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处理。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正面朝下放于课桌上离开考场。 6.教考教师职责 ①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安排座次,清点学生人数,宣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时分发试卷。 ②监考教师可以更正试卷上的差错,可以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字迹不清的问题,不回答有关试题答案内容的问题。

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6143 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念 学生会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和合理的评价手段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来评定、衡量成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与部门责任及绩效标准的差距,以达成持续改进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目的与意义 1,客观评价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改进提供合理依据。

2,促进学生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维持,促进学生会管理组织目标的达成。 3,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学生会人力资本优化,提高部门及整个学生会协调健康发展。 4,提升成员的潜能,在竞争制度下实现自我价值,并增强凝聚力。 5,最终目的是提高全学生会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夹江二中的老师与同学。 第三条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公正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量化考 核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 1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整体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2 、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有权通过选拔提议任免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部长有权提议任免本部干事。 3 、主席团、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见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职责范围)。 4 、学生会各部按时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准时参加学生会干部例会。 5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各部(含协会),学期整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整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完毕后,交学生会主席,报院团委。 6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强化时间观念,会议涉及到的与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场(包括院团委组织的会议,学生会各部主持的班级干部会等)。 7 、逢校院大型活动,学生会主要干部按要求到场。 8、学生会各部应加强内部沟通与相互配合,定期部门例会,对本部门干事培养教育。 9、凡因重大失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交坏影响者,违反校规院纪者,责令辞职;。 10、学生会管理实行量化,每月进行量化排名,学期末总量化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及其他奖励并在学生会调整中优先考虑再量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负责人;对量化管理中,考核评分差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劝退处理。

二、工作流程及相应管理 1、活动(以月为考核时间单位) (3)资金的应用合理,。 (4)处理好突发性事件,结尾工作。 (5)应该做到活动进程与状况及时向上级反应。 (6)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在校内外应该努力加大力度宣传,并产生良好影响。 (7)每个活动项目必须要有宣传部记者团干事进行跟踪报道。 2、交流、协作 (1)与各部门交流广泛、协作密切。 (2)部长与部员关系融洽且部内团结得。 附: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与依据 1 、每次部长例会,办公室主任通报各部例会出勤情况、总结、计划递交情况,办公室值日并将通报情况备录在案。 2 、各部部长利用部长例会及时将本部工作(尤其是特色工作)汇报主席团。 3 、部与部之间的配合情况。 4 、大型活动及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 5 、正确的工作态度及学干形象。

学生成绩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

定报送。 、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对于毕业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使学生干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一)、班级干部职责: 1、班长: ⑴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安排部署整体工作; ⑵负责班级课堂考勤,课前5分钟考勤工作,协助学习委员做好晚自习考勤工作; ⑶协助班主任搞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⑷负责班委会成员间的协调工作; ⑸完成我系分会、自律中队交付的工作 (6)教室电视机的管理工作; (7)完成班主任或系上安排的其它工件工作。 2、学习委员: ⑴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 ⑵完成教师安排的教学工作(如安排实验名单、收发作业、教学分组等任务); ⑶协调勾通任课教师与同学的关系,及时反映与学习相关的问题; ⑷每学期期中考试前后召开一次教学意见征求会,以书面形式向系上进行反馈或进行调研问卷; ⑸负责向同学通知和组织有关教学方面的活动(学术报告、考试、竟赛等);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3、体育委员: ⑴负责早操的组织及考勤工作; ⑵负责体育课的联络工作; ⑶负责组织体育活动的参与工作; ⑷负责开展本班的体育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4、劳动委员: ⑴安排教室、清洁区的值日生及执行的监督工作; ⑵教室的安全、公共设施设的安全防卫工作; ⑶教室制度的制定及教室及美化设计工作; ⑷参与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5、生活委员: ⑴填报本班生活费的发放工作; ⑵班费收支的管理工作;

⑶宿舍卫生的清扫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 ⑷参与生活部宿舍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监督学生的日常养成素质的提高; ⑹向系上反映学生生活情况; ⑺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 ⑻信箱的管理;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6、团支部书记: ⑴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支部会议,安排部署整体工作,协助班长开展班务工作; ⑵负责团日活动的组织; ⑶协助班长搞好班务工作及考勤工作; ⑷负责本支部马列学习及党课学习的组织工作; ⑸负责支部青年志愿者工作; ⑹负责团员的纳新管理及教育工作; ⑺负责推优工作; ⑻协助班主任搞好综合测评工作;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7、组织委员: ⑴负责团日活动的策划、记录整理等工作; ⑵团员登记、纳新考察、收交团费等工作; ⑶负责干部的量化考核工作; ⑷协助书记搞好推优工作; ⑸配合系组织委员作好团日活动检查等工作;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8、宣传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 ⑵负责安排墙报、黑板报的完成组织工作; ⑶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 ⑷参与宣传部的宣传检查工作; ⑸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9、文艺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 ⑵组织有关文艺节目的编排工作; ⑶向院系推荐各类文艺人才; ⑷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二)团总支、系分会各部的工作职责 <一>、团总支: 1、副书记: ⑴协助团总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总支委员会议,起草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负责协调各部的关系,总体安排工作思路;

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试行)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的工作,实现对各分会、系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提高各分会、系会成员的素质和学生会工作效率,促进各分会、系会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各分会、系会必须遵守执行。 第一条各分会、系会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各项考核总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第二条每月考核一次,秘书处每月月底将本月考核结果在例会上公布,每学年末进行总结,考核结果由秘书处制表,主席团审 核。该考核将作为学年末“优秀学生会”等评选的重要参考。第三条对该月考核结果有歧义的分会或系会可以在考核成绩公布一周之内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并由主席团调查后给予最后的 决定。 第四条每周主席团例会,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旷会每人每次扣4分,请假应当以假条为准,否则按旷会处分,迟到15分钟 亦按旷会处分。 第五条各系干部例会,主席迟到扣2分,其他干部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3分,请假应当以请假条为准,否则 按旷会处分,迟到15分钟亦按旷会处分。 第六条总会、分会系会临时会议,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2分。 第七条三次旷会直接开除。

第八条各分会、系会主席无故找人代开会议者每人每次扣2分,代开会议人必须是分会或系会主席团成员,若由他人代开扣5 分。 第九条分派到各系、各分会的任务,若有不到者或到场情况不好的,按情况扣1—5分,提前到者加1分,积极完成任务者按情 况加1—3分。 第十条各系举办活动,全院型活动每次加4分,系内活动每次加2分。 第十一条各分会、系会承办总会的活动,举办成功加5分,按活动情况而追加3-5分。 第十二条各系举办活动未按时交资料,以秘书处制定时限为准,每次扣1分,未经分会,直接交与总会者扣2分。 第十三条各分会、系会未按时交秘书处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每次扣2分,所交资料不达标者扣0.5分。 第十四条各系派人到总会、分会办公室帮忙工作者,每人每次加 0.5分,上限依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总会、分会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表现积极者,按情况加1—5分。 第十六条不积极配合其他系活动者,每次扣4分。 第十七条在活动、节目、纪念日时,未出版面的每次扣2分,版面最优者每次加0.5分(版面以内容创新、健康、整体效果 整洁干净为评定标准)。

北京大学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成绩管理模式 第一条北京大学学生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二条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成绩的录入、报送、装订、存档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管理,负责学生成绩发布、成绩修改、成绩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成绩记载、录入与发布 第四条学生成绩包括成绩获取方式和成绩数值两部分内容。成绩获取方式指正常考试、补考、重修等;成绩数值指具体分数值,原则上采用百分制。 第五条学生成绩实行网络化管理。任课教师通过北京大学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同时通过网络发布,学生、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等按相应的权限可以通过校园网查询、分析成绩,教务处负责系统维护和应用功能的开发。 第六条在教务处安排的所有考试结束后三天以内,由任课教师负责登录北京大学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录入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成绩应与成绩原始凭证(如学生试卷、成绩册等)保持一致,成绩原始凭证由开课学院存档。 第七条任课教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成绩录入工作,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成绩延期录入报告,说明原因及计划完成录入时间,经所在学院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者按照《北京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各项成绩录入后,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将根据教师设定的比例自动生成该门课程的最终考核成绩自动计算绩点。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之间的关系如下: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第九条学生成绩以正式打印的、加盖开课单位公章的存档成绩册为准。 第三章成绩修改流程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已提交北京大学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的成绩。 第十一条由于任课教师在统分、登录成绩时操作失误等原因,需要更改已提交的成绩和有关数据时,任课教师应填写“北京大学学生成绩更改申请单”(见附件),说明更改理由,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批准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同时提供被更改学生考试试卷、教学班平时成绩详单等给分依据材料。 第十二条期末成绩更改申请时间为下学期开学第2周内,补考、重修成绩更改申请时间为每学期成绩录入完成后两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未选课学生不予录入成绩。 第十四条任课教师应认真对待学生成绩,客观、真实、综合评定。若出现随意给分或随意更改等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北京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最新学生会优秀部门评比方案

安阳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会评比 策 划 书 策划部门:团学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一、评选目的 为更好地进行团委、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调动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检验各部门的工作成果,鼓励各部门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以分数的高低体现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优秀程度,评选“优秀部门”,以促进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二、评选对象: 凡隶属于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且能够认真遵守学生会章程,自觉履行学生会各项义务,以服务广大同学为本,均可参加评选。 三、测评小组 主席团,协助小组。(协助小组由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组成) 四、评选时间: 每年的十二月份评选一次 五、评审委员会构成: 系团委及学院团委相关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 六、评选主要内容: 1、学生会思想建设 2、学生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情况 3、各项常规活动及品牌、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4、学生会各项工作在思路、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5、与其他学生组织合作交流情况 6、参与系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的考核,与系学生会的配合情况 七、考评程序 1、学生会各部门依据《评选细则》自评,并向系学生会评选工作组呈报《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并上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组织建设部分:会议记录、考勤记录、财务记录,学生干部培训证明材料,各主要学生干部(部长级以上,包括部长)学分情况汇总表、奖学金证书、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2)活动开展部分:本年度组织活动项目和获奖情况统计,所获各项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常规、特色活动的策划、总结、报道、活动图片。

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为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实现学生会评优制度透明化,现制定学生会考核制度如下: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年的基础分为80 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或扣分; 3、具体考核办法:学生会成员统分表由学生会由办公室保管并记录,量化考核的相应加分或扣分由主席团负责执行;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班级成员(含班委)由各班班长进行考核;干事、部长由纪检委进行考核;主席团由团总支老师考核,并抽调各部门干事进行民主监督。 4、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聘用、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年考核成绩在100 分以上的给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75 分以上的为合格,65 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和活动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4 分。(2)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加1 —2 分。 (3)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主动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 的每次加2 分,活动如期开展按实际情况另加2—4 分。 (4)主动对于学生会及本部门发展及改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成功实施

的视情况加2 —4 分。 (5)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或系赢得荣誉的每次加3—8 分。在校级比赛中为系赢得荣誉的加3 —7 分(获校三等奖加3 分、二等奖5 分、一等奖7 分;由部门组织推荐获奖的,该部门参与组织的成员均可加分);在省市级或以上比赛中获奖的加8 分(由部门组织推荐获奖的,该部门参与组织的成员均可加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 分。 (6)获得奖学金的视其等级加1-3 分。获得荣誉称号的视其等级加1-3 分。 获专业奖学金一等加3 分、二等2 分、三等1 分,获荣誉称号院级1 分、校级2 分、省市级或以上3 分。(7)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积极的加3—5 分。 (8)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弱助残、义务献血等视其影响,经查实,加1—2 分。 2、有以下情况的者给予扣分: A、会议:按时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 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到场需提前向部长或分管主席请假。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1)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3 分; (2)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3 分; (3)无故缺席一次扣5 分,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除名。 B、活动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等)都要进行学期考试或考查,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试或考核。 第三条凡本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依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考核的形式 第五条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平时考核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主要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践环节、平时测

验等综合评定成绩。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终结考核。 阶段测验不得事先通知学生,一般每次不应超过1学时。 第六条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闭卷)、口试、机试或另加操作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需采用开卷考试、口试的课程应充分作好准备,经院(部)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由院(部)组织实施。 凡在同一学期内采用同一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课程实行统一考核,统考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笔试。 考试课程一般不安排期中考试。 第七条考查课程应在课程结束后,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验、小测验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等级(分数)。也可采用笔试方式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考查通常安排在最后一次课中进行。 第三章课程考试的过程管理 第八条为提高考试的有效性,确保考试质量,检测教学效果,发挥考试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必须对考试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试题(卷)库建设、命题、印制试卷、考场安排、监考、评分等过程提出严格要求。 第九条所有考试课程都应建立试卷库(每门课程10套以上试卷及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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