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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和简答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和简答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和简答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和简答

名词解释;

1.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

容三者之一具有涉外因素的。

2.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

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于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3. 域内效力:又称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

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具有拘束力

4. 域外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

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5.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

式。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6. 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

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7. 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

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经过长期的反复实践形成通例,并有确定的内容;第二个条件是国家允许在经济交往中适用国际惯例,当

事人在经济交往中选择适用国际惯例。

8. 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

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核心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古老的规范。

9.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在国

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10. 法则区别说:14世纪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家巴托鲁

斯认为所有法律无非有两大类即人的法则或人法和物的法则或物法。意大利另一位著名学者巴尔多继承并发展了他的学说,他不再将人法和物法的区分视为只对法院地“特定法”的属人和属地限制,而从另一角度强调这种区分同样也决定外国法能否在法院地获得适用,法则区别说的产生标志着作为独立法律体系的国际私法从此诞生。杜摩兰认为,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既然可以自由订立契约,也当然有权选择契约适用的法律即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达尔让特莱认为法院都只能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法则区别说的创立不仅在理论上为国际私法学奠定的基础,而且在各国立法上也产生了持续、长久的影响。

11.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

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

12. 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94年在其撰

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关系就是应适用的法律。

13. 既得权说:是英国牛津大学法学教授戴西1896年在其

撰写的《法律冲突论》中提出了著名的既得权说。其核心内容是: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为了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也应该坚决加以维护。

14. 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教授库克于1942年在一本名为

《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的书中所提出,他认为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在某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适用外国法,但此时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15. 结果选择说:是凯弗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名誉教授,

1933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一篇题为《法律选择问题评论》的文章中,对传统理论提出批评,指也在处理冲突案件

中,法院的义务不是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法院的职责永远是实现结果的公正。

16. 政府利益说:是美国国际私法革命中产生的影响更为

广泛的理论,其创始人是美国著名的法学家柯里。1963年柯里将自己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发表的论文集、整理,出版了,《冲突法论文选集》。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利益政府说。

17. 最密切联系说:里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主编《冲

突法重述(第二次)》此书对国际私法的杰出贡献是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是法律选择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主张冲突案件应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州的法律。

18. 连接点:又称连接因素,是把特定有民事关系与某国

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19. 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

20. 系属:指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21. 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

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22. 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

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志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

23. 选择性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规定了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连接点,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

24. 重叠性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必须同时适用或

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

25.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

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26.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

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7. 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主要

问题的解决是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

28. 识别:是指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或事实构成

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的过程。

29. 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

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30. 转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

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法院根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了内国的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转致。

31. 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

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32. 法律规避:又称欺诈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

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33. 外国法的查明:又称外国法的证明,是指一国法院在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34.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

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5.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待遇。

36.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依据条约或国内立法,在贸易、

投资、在航海、关税或侨民的民事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37. 国籍:自然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

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38. 住所: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

39. 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

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涉外代理。

40. 国有化: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的所有权法律制度,

按照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原属私人(包括内外国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的某类财产或某项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措施。41. 国际贸易术语: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它是通

过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而形成的惯例

42. :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指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

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将货物装上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的一种交易条件。

43. :成本加保险及运费条件。它是由商业习惯发展起来

的、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特点是卖方

是以向买方提供适当的装运交易所来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不是以向买方支付货物的实物来完成其交货义务。

44. :成本加运费条件。它的特点是由买方自行投保并自

负保险费,因而在货物价构成中不包括保险费。

45.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

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的书面凭证。

46. 提单:在承运人收到货物或把货物装上船之后由港口

代班人或船长向托运人签发提单,以证明双方存在着运输合同关系。

47.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因不法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并致

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所构成的债。

48. 婚姻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实体上婚姻当事

人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

49. 婚姻形式要件:即结婚方式,也就是指一件有效的婚

姻必须依法律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

50. 领事婚姻:依照本国立法在外交或领事代表前举行婚

姻,不论具备什么形式,都被认为有效。

51. 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又称“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

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

52.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

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53. 诉讼费用担保:是指当外国人作为原告在内国法院起

诉时,为了防止其滥用诉讼权利,以及在败诉时逃避其缴纳诉讼费用的义务,应被告的请求或依内国法院的决定,内国法院责令原告提供一定的财务作为担保。

54. 诉讼代理:是指诉讼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法院指定、

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55. 领事代理:是指一个国家的领事可以依据国际条约和

驻在国法律规定,在其职务管辖范围内代表本国国民参加诉讼,以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利益。

56.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该

国明确同意不得在另一国家的法院被诉,其财产不得被另一国家法院扣押或用于强制执行。

57. 绝对豁免:主张不论一国的行为和财产性质如何,也

不论该国家的财产为于何地,为谁控制,该国国家本身及其财产都享有豁免权。

58. 限制豁免:又称为相对豁免,主张把国家行为区分为

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两种,国家因其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则不享有豁免权。

59. 属人管辖:是指以当事人国籍为标志确定管辖权。根

据这一标准,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也不管居住何处,当事人国籍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60. 属地管辖:又称地域管辖或领土管辖,是指一国法院

依据本国与某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联系而行使管辖权。

61. 专属管辖:又称为排他管辖或独占管辖,是指一国法

院对某些涉外民事案件享有独占或排他的管辖权。

62.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

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案件交由某一国法院管辖和审理的制度。

63. 平行管辖:也称选择管辖、竞争管辖、重叠管辖或公

共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可基于原告的合法选择而享有管辖权,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情况。

64. 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

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如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等。

65. 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

加的国际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66. 域外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

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

本国判决一样,对外国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67.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

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68.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

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

简答题:

1. 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涉外性。

涉外性指民事关系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其具体表现为:主体涉外。民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客体涉外。民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内容涉外。

民事关系的权利义务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2)广泛性。广泛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不仅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相联系的人身关系,还包括平等主体间的商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关系。(3)国际性。国际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这种民事关系虽然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但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反映着国家的对外政策。

2. 法律关系本座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

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

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 法则区别说:一、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著

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314—1357)创立的。他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他认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位于国内或国外,本国法对他都有效。物法具有域内效力,凡位于本国境内的物,不论属于内国人或外国人所有,本国法都发生效力。二、法国的法则区别说:法国法学家杜摩林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把法分成人法和物法,他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在契约关系中,他主张应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法国法学家达让特莱也主张将法律分成人法和物法,他强调法的属物性,认为法律和习惯大都属物法范畴,只有少数例外情况下才具有人法性质。

4. 既得权说:即得权说是英国法学家戴西于19世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 1涉外民事关系: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2法域:是指法律效力所及的空间范围。有单一法域和复数法域之分。单一制国家一般为一个法域,如日本、法国等国。联邦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国家同时并存复数法域 3法律冲突: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外国法的规定与处理该关系的法院地法对同一问题规定歧异的情况。 4间接调整方法(冲突法的方法):①通过国内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的方法②通过国际统一的冲突规范进行调整方法 5直接调整方法(实体法的方法):①国际统一实体法方法②国内直接适用的法的方法 6法则区别说:巴托鲁斯。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 人的法则" 和"混合法则"。 7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指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 8国际私法的范围:①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②冲突规范③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9国际私法: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10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11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 12主权原则:必须承认和尊重每个国家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法律适用的权利,以及行使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独立自主的权利 13平等互利原则: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建立平等互利的关系 14法律协调与合作原则: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各国既要考虑各自的国情和民商事基本制度同时也要顾及国际上的普遍实践和习惯做法。 15保护弱方当事人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重点保护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原则 16条约信守原则:要求各国对于其所缔结或参加的国籍条约应善意、忠实地履行和遵守,而不得任意背弃或违反 17政府利益分析说:主张要根据通常的法律解释方法,研究不同的实体法政策和使这种法律政策得以适用的状况。 18冲突规范:冲突规范又称“适用规范”、“选择规范”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19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由范围、准据法或系属,两部分组成 20系属: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种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 21连结点: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种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 22连接点的软化处理:连接点软化,又称“连接点弹性化”。是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灵活的连接点而使冲突规范的适用具有弹性。其主要表现是对一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设定多种连接点,或者将已软化的连接点,运用于多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将上述两者结合起

系解名词解释)

系统解剖学名词解释(重点解释) 1.胸骨角sternal angle:胸骨柄与体连接处微向前突称胸骨角,其两侧 平对第2肋,向后平对第4胸椎体下缘,是计数肋的重要标志。 2.骨髓bone marrow:为骨的构造之一,存在于骨髓腔和松质间隙内, 分红骨髓和黄骨髓。红骨髓有造血功能,存在于松质和幼儿的骨髓腔内;5岁以后长骨骨髓腔的红骨髓被脂肪组织所代替,称黄骨髓,无造血功能。 3.板障diploe:颅骨的内外板之间的松质称板障,有板障静脉通过。 4.肋弓costal arch:第(7)8-10肋软骨依次与上位肋软骨连结形成肋 弓。肋弓是触摸肝、脾的重要标志。 5.椎间盘intervertebral disc:是连结相邻两椎体之间的纤维软骨盘,其 构造可分为中央的髓核和周围的纤维环。具有弹性垫样缓冲震荡的作用。 6.颅囟(xin)cranial fontanelles:新生儿颅顶各骨尚未完全发育,骨 与骨之间的间隙由结缔组织膜封闭,在多骨相交部位结缔组织膜较大称颅囟。 7.腱膜aponeurosis:阔肌的腱性部分呈薄片状,称腱膜。 8.Pterion(翼点)pterion:在颅的侧面,额、顶、颞、蝶四骨会合处, 最为薄弱(该处骨板较薄),常形成“H”形的缝,称翼点。其内面有脑膜中动脉前支通过,骨折时柯道子颅内出血。 9.蝶筛隐窝sphenoethmoidal recess:蝶筛隐窝为上鼻甲后上方与蝶骨 之间的间隙,是蝶窦开口的部位。 10.咽峡isthmus of fauces:由腭垂、腭帆游离缘、左右腭舌弓及舌根共同 围成的狭窄处称咽峡,为口腔通咽的孔裂,是口腔和咽的分界处。 11.肝门porta hepatis:在肝的脏面中部有近似“H”形的沟,其中的横沟 称肝门,是肝固有动脉左、右支,肝门静脉左、右支,肝左、右管,神经和淋巴管出入肝的部位 12.肝蒂hepatic pedicle:出入肝门的结构,即肝固有动脉左、右支、肝 门静脉左、右支、肝左、右管、神经和淋巴管等被结缔组织包绕,称肝蒂。又称肝十二指肠韧带。

古典文献学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和问答)

古典文献学复习参考题 (仅为名词、问答两种,不含填空、断句标点、文献翻译等) 第一章文献与文献学 文献:原指典籍与贤者,后专指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资料。今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即用文字、图像、符号、声频、视频等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各种载体。 第二章古典文献的载体 甲骨文:甲,龟甲;骨,兽骨。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古典文献与系统文字。因其最初出土于殷墟,又称“殷墟书契”或“殷墟卜辞”。其内容为殷商时代王室占卜的相关记事。由金石收藏家王懿荣偶然发现,后刘鹗选择其收集甲骨中字迹完好者印成《铁云藏龟》,成为第一部著录甲骨文的专书。 甲骨四堂:罗振玉、王国维、董作宾、郭沫若四位研究甲骨文学者的合称。罗号雪堂,王号观堂,董字彦堂,郭笔名鼎堂,王子展教授评价早期甲骨学家时提出“甲骨四堂,郭董罗王”,后为学界广泛接受。 金石:金,指青铜器。铸于青铜器上的文字即金文,与石刻文字合称金石文字。金文,又称铭文、铭辞、钟鼎文。石刻文字极为丰富,主要分为三种:碣、碑、摩崖。金石研究至宋代形成专门之学“金石学”。有吕大临《考古图》,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等。 熹平石经:著名石刻文字。汉灵帝熹平四年(175)蔡邕受命用隶书把《周易》、《尚书》等七部经书写在石版上,立于首都太学门外,作为经书的标准本颁行天下。史称熹平石经、一字石经。 正始石经:曹魏正始年间用古文、篆书、隶书三种字体,刻了《尚书》、《春秋》两部书,称为正始石经,又称三体石经。 简牍:竹简木牍合称简牍,古代的一种文献载体。将竹剖开单支竹片为“简”,连缀后为“策(册)”,多以帛或丝连缀。简牍出现于殷商,主要使用于战国至汉、晋时期。东晋以后,基本为纸张取代。 汗青:制作竹简的工艺。竹简剖开成片后,为防蛀和便于书写,需用火烤干其水分,谓之“杀青”,亦称“汗青” 孔壁书:西汉景帝末年拆毁孔子旧宅发现的一批逃避秦火的古文经典竹简书。包括《尚书》、《礼记》、《论语》和《孝经》等,史称“孔壁书”。 汲冢书:西晋太康年间,河南汲郡人不准盗掘战国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凡书75篇,10万余言。史称“汲冢书”。后整理得《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 第三章古典文献的积聚与散佚 汲古阁:明末常熟人毛晋私家藏书阁,藏书达48000册,多宋元善本。毛氏既藏书又刻书,汲古阁刻书为古今私家刻书之冠,刻有《十七史》、《十三经》、《六十种曲》等。

管理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第一章 名词解释 管理管理就是界定组织的使命,并激励和组织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去实现这个使命的过程 管理职能管理职能是管理过程中各项行为的概括,是人们对管理工作应有的一般过程和基本内容所作的理论概括 技术技能指使用某一专业领域内有关的工作程序,技术和知识完成组织任务的能力 人际技能指与处理人事关系有关的技术,即理解,激励他人并与他人共事的能力 概念技能指综观全局,认清为什么要做某事的能力,也就是洞察企业与环境相互影响之间复杂性的能力 简答题 简述管理的本质 管理的本质是一种追求组织使命的实践活动 管理人员是如何分类的 (1)根据管理者在组织中所处的不同层次可以将管理者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管理者 (2)根据管理者所负责的领域差异,可以将管理者划分为综合管理者和专业管理者 高层管理者同基层管理者在执行管理职能上有何区别? 高层管理者是对整个组织管理负有全面责任的人,他们的主要职能是制定组织的总目标,总战略,掌握组织的大政方针并评价整个组织的绩效 基层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给下属作业人员分配具体任务,直接指挥和监督现场作业活动,保证各项任务的有效完成 管理人员应具备什么样的管理技能 技术技能人际技能概念技能 第二章 名词解释 企业环境企业环境是指影响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各种内外因素的结合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内部环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学习组织学习型组织不存在单一的模型,它是关于组织的概念和雇员作用的一种态度或理念,是用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对组织的思考 柔性组织柔性组织是指与动态竞争条件相适应的具有不断适应环境和自我调整能力的组织

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时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负的责任 简答题 简述企业环境的构成 企业环境由宏观环境,中观环境及微观环境构成 简述企业文化的结构 核心的精神层中间的行为层外在的形象层 简述企业文化的功能 积极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规范功能创新功能辐射功能 消极功能:组织变革的障碍文化多样化的障碍兼并和收购的障碍 试述企业环境的新变化 全球一体化信息技术化的发展知识经济及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兴起 试述企业如何管理环境 (1)树立正确的环境管理观念 (2)选择合适的环境管理分析方法 (3)遵循科学的环境管理程序 (4)对不同的环境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 试述企业管理环境的一般方法 广告舆论联合或联盟制定战略 第三章 名词解释 程序化决策指那些例行的,按照一定的频率或间隔重复进行的决策 非程序化决策指那些非例行的,很少重复出现的决策 德尔菲法这是一种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的方法,通过综合专家们各自的意见来对方案作出评估和选择 简答题 什么是决策?决策的特征有哪些? 决策是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从若干个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相对满意方案的分析判断过程 特征(1)决策要有明确目标,没有目标就不存在决策 (2)决策方案要考虑可行性 (3) 决策的关键和实质是比较和选择

操作系统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1)多道批处理系统:在该系统中,用户所提交的作业都先存放在外存上并排成一个队列,称为“后备队列”;然后,由作业调度程序按一定的算法从后备队列中选择若干个作业调入内存,使它们共享C P U和系统中的各种资源。 (2)分时系统:分时系统用于满足用户需求,使用户能与自己的作业进行交互,还有共享主机与便于用户上机。 (3)实时系统:指系统能及时(或即时)响应外部事件的请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该事件的处理,并控制所有实时任务协调一致地运行。 (4)实时调度:为了满足实时系统对实时进程或任务的调度。(5)设备独立性:应用程序独立于具体使用的物理设备。(6)系统调用:P261 (7)共享存储器系统:相互通信的进程共享某些数据结构和共享存储区,进程之间能够通过这些空间进行通信。 (8)进程:进程是程序在一个数据集合上运行的过程,它是系统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的一个独立单位。 (9)线程:将进程的两个属性分开,由操作系统分开处理。 (10)调度算法:根据系统的资源分配策略所规定的资源分配算法。 (11)局部性原理:程序在执行时将呈现出局部性规律,即在一较短时间内,程序的执行仅局限与某个部分;相应地,他所访问的存储空间也局限于某个区域。(12)SPOOLING技术:在主机的直接控制下,实现脱机输入、输出功能。此时的外围操作与CPU对数据的处理同时进行,我们把这种在联机情况下实现的同时外围操作称为SPOOLing。 (13)图形用户界面:P273 (14)程序并发执行:程序彼此互不依赖,则程序间可以并发执行。

(15)进程同步:是对多个相关进程在执行次序上进行协调,以使并发执行的诸进程之间能有效的共享资源和相互合作,从而使程序的执行具有可再现性。 (16)信号量机制:是一种卓有成效的进程同步机制。 (17)死锁:是指多个进程在运行过程中因为争夺资源而造成的一种僵局,当进程处于这种僵持状态时,若无外力作用,他们都将无法再向前推进。 (18)可重入代码:又称为纯代码,是一种允许多个进程同时访问的代码。(19)虚拟存储器:是指具有请求调入功能和置换功能,能从逻辑上对内存容量加以扩充的一种存储器系统。其逻辑容量由内存容量和外存容量之和所决定,其运行速度接近于内存速度,而每位的成本却又接近于外存。 (20)Shell重定向命令:Shell向用户提供了这种用于改变输入、输出设备的手段,此即标准输入与标准输出的重新定向。 (21)内中断:P179 (22)管道通信系统:P66 发送进程和接收进程是利用“管道”进行通信的系统,称为管道通信系统。 所谓“管道”是指用于连接一个读进程和一个写进程,以实现它们之间通信的一个共享文件。 (23)哈希算法:利用哈希快速查找的优点,以及空闲分区在可利用空间表中的分布规律,建立哈希函数,以实现最佳分配策略。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1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1

四名词解释: 1.原语:它是由若干条机器指令所构成,用以完成特定功能的一段程序,为保证其操作的正确性,它应当是原子操作,即原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 2.设备独立性:指用户设备独立于所使用的具体物理设备。即在用户程序中要执行I/O操作时,只需用逻辑设备名提出I/O请求,而不必局限于某特定的物理设备。 3.文件的逻辑结构:又称为文件逻辑组织,是指从用户观点看到的文件组织形式。它可分为两类:记录式文件结构,由若干相关的记录构成;流式文件结构,由字符流构成。 4.树形结构目录:利用树形结构的形式,描述各目录之间的关系。上级目录与相邻下级目录的关系是1对n。树形结构目录能够较好地满足用户和系统的要求。 5.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是控制和管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资源,合理地组织计算机的工作流程,以及方便用户的程序的集合。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处理机管理、内存管理、I/O设备管理、文件管理和用户接口。 6.位示图:它是利用一个向量来描述自由块使用情况的一张表。表中的每个元素表示一个盘块的使用情况,0表示该块为空闲块,1表示已分配。 7.置换策略:虚拟式存储管理中的一种策略。用于确定应选择内存中的哪一页(段) 换出到磁盘对换区,以便腾出内存。通常采用的置换算法都是基于把那些在最近的将来,最少可能被访问的页(段)从内存换出到盘上。 8.用户接口:操作系统提供给用户和编程人员的界面和接口。包括程序接口、命令行方式和图形用户界面。 9.死锁:指多个进程因竞争资源二造成的一种僵局,若无外力的作用,这些进程将永远不能再向前推进。 10.文件系统:OS中负责管理和存取文件信息的软件机构。负责文件的建立,撤消,存入,续写,修 改和复制,还负责完成对文件的按名存取和进行存取控制。 11.进程:进程是程序在一个数据集合上的运行过程,是系统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的一个独立的基本 单位。 12.wait(s)原语 wait(s) :Begin Lock out interrupts; s = s – 1; If s < 0 then Begin Status(q) = blocked; Insert(WL, q); Unlock interrupts; Scheduler;

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1.管理幅度:管理幅度是指一名领导者所能够直接领导的下属人员是由一定限度 的,超过一定限度,领导者就不能做到具体、有效的领导。一个领导者所能有效地领导的下属人员数,称为有效管理幅度。 2.权变理论:在管理中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随机应变,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管理理论和方法。 3.领导:见纸上。 4.控制:是组织在动态变化的环境中,为了确保实现既定的组织目标而进行的检查、监督、纠正偏差等管理活动的统称。 5.组织文化:见纸上。 6.正强化:正强化是指对某种行为予以鼓励、肯定、奖赏,使之更加频繁地发生并不断强化。 7.德尔斐法:又称专家调查法。是一种就调查问题组织专家小组, 通过背对背地向小组成员书面征询意见,并多次归纳与反馈,最后形成 集中且具有权威性意见的定性预测方法。 8.前馈控制:是指通过观察情况、收集整理信息、掌握规律、预测趋势,正确预计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偏差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为避免在未来不同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事先采取的措施。 9.强化理论:强化理论是指如果这种刺激对他有利,则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若对他不利,则这种行为就会减弱直至消失。因此管理者要采取各种强化方式,以使人们的行为符合组织的目标。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两大类型。 10.期望理论:期望理论又称作“效价-手段-期望理论”,公式表示为:激动力量=期望值×效价,期望理论是以三个因素反映需要与目标之间的关系的,要激励员工,就必须让员工明确: (1)工作能提供给他们真正需要的东西。 (2)他们欲求的东西是和绩效联系在一起的。 (3)只要努力工作就能提高他们的绩效。 [2] 11.双因素理论:双因素理论由赫兹伯格首先提出。他认为,使职工感到不满意的因素(保健因素)往往由外界环境引起,如,公司政策、行为管理和监督方式、工作条件、人际关系、地位、安全等,使职工感到满意的因素通常是由工作本身产生的(激励因素),如,工作富有成就感、工作成绩能得到认可、工作本身具有挑战性、负有较大的责任等。 简答题: 1.所有的计划工作方法:见 2.沟通过程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 1、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民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者之一具有涉外因素的即为涉外民事关系。 2、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3、法律域内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4、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5、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6、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 7、冲突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使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8、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9、连接点: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10、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 11、系属:是指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12、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13、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识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14、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用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15、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16、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是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这另一个问题就是先决问题。 17、识别:是指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或事实构成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过程。 18、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 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19、转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转致。 20、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的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21、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

重点!!《系统解剖学》问答题、名词解释及参考答案

《系统解剖学》问答题、名词解释及参考答案 问答题 1、列表说明鼻旁窦的名称、位置及开口部位。 2、列表说明口腔的三对大唾液腺的名称、位置和开口部位。 3、胃由哪些动脉供血?这些动脉来源于何处? 4、肝细胞分泌的胆汁依次经哪些途径最后排入十二指肠腔? 5、试述各心腔的出入口名称、心内瓣膜的名称及附着部位。 6、在哪些部位可摸到动脉的博动?摸到的分别是哪些动脉? 7、试说明胸导管的起止、主要走行、收纳的淋巴干和收纳淋巴液的范围。 8、房水由何处产生?依次经哪些途径回流至静脉? 9、试述躯干、上、下肢的意识性本体感觉和精细触觉传导路(三级神经元的胞体位置、三级纤维的名称和大致的走行、交叉的名称和位置、投射的部位) 10、试述脑脊液的产生及循环途径。 11、试述胸神经前支的皮支在胸、腹部的分布规律。 12、膈位于何处?其上有哪些孔裂?它们分别平对何处?有何结构通过? 13、试说明腹股沟管的位置、构成、通过的结构及临床意义? 参考答案: 1、2、3略 4、肝细胞分泌的胆汁依次经哪些途径最后排入十二指肠腔? 肝细胞分泌的胆汁入毛细胆管经肝内的各级胆管流入肝左、右管,出肝门后流入肝总管,未进食时则经胆囊管流入胆囊储存浓缩,当进食时,Oddi…s括约肌舒张,胆囊平滑肌收缩,胆汁从胆囊经胆囊管流入胆总管,经肝胰壶腹、十二指肠大乳头流入十二指肠腔。 5、试述各心腔的出入口名称、心内瓣膜的名称及附着部位。 右心房的入口为上、下腔静脉口和冠状窦口;出口为右房室口。

右心室的入口为右房室口;出口为肺动脉口。 左心房的入口为左肺上、下静脉口,右肺上、下静脉口;出口为左房室口。 左心室的入口为左房室口;出口为主动脉口。 三尖瓣附于右房室口;二尖瓣附于左房室口;肺动脉瓣附于肺动脉口;主动脉瓣附于主动脉口。(下腔静脉瓣附于下腔静脉口;冠状窦瓣附于冠状窦口) 6、在哪些部位可摸到动脉的博动?摸到的分别是哪些动脉? 外耳门前方可摸到颞浅动脉;下颌底、咬肌前缘可摸到面动脉;环状软骨弓后外侧、胸锁乳突肌前缘或摸到颈总动脉;锁骨上大窝可摸到锁骨下动脉;股二头肌内侧沟或摸到肱动脉;肘窝内、股二头肌腱内侧可摸到肱动脉;肱桡肌腱与桡侧腕屈肌腱之间可摸到桡动脉;腹股沟韧带中点稍下方可摸到股动脉;内、外踝经足背连线的中点处可摸到足背动脉。 7、试说明胸导管的起止、主要走行、收纳的淋巴干和收纳淋巴液的范围。 通常起于第一腰椎前主的乳糜池经主动脉裂孔入胸腔,在食管后方沿脊柱右前方上行,至第5胸椎附近向左侧偏斜,向上出胸廓上口达颈根部注入左静脉角,它收纳左右腰干、肠干、左支气管纵隔干、左颈干、左锁骨下干,它收纳下半身和上半身左侧部的淋巴。 8、房水由何处产生?依次经哪些途径回流至静脉? 由睫状体产生,从后房经瞳孔至前房,由虹膜角膜角入巩膜静脉窦,经睫前静脉回流至眼静脉。 9、试述躯干、上、下肢的意识性本体感觉和精细触觉传导路(三级神经元的胞体位置、三级纤维的名称和大致的走行、交叉的名称和位置、投射的部位) 第1级神经元胞体在脊神经节内,第1级纤维经脊神经后根入脊髓后索内上行称薄、楔束;第2级神经元胞体在薄、楔束核内,第2级纤维在延髓的中央管腹侧左右交叉,称内侧丘系交叉,交叉后的纤维在中线两侧上行称内侧丘系;第三级神经元胞体位于背侧丘脑腹后外侧核,第3级纤维参与组成丘脑中央辐射,经内囊后肢上行投射至3、1、2区(中央后回)的上2/3和中央旁小叶后部。 10、试述脑脊液的产生及循环途径。 脑脊液主要侧脑室脉络丛产生,经室间孔至第三脑室,和第三脑室脉络丛产生的脑脊液一起经中脑水管至第四脑室,和第四脑室脉络丛产生的脑脊液一起经第四脑室正中孔和两外侧孔流入小脑延髓池,由池流入脑和脊髓的蛛网膜下隙,沿该隙流向大脑背面,经蛛网膜颗粒渗入上矢状窦,以后再经窦汇、直窦、乙状窦回流至颈内静脉。 11、试述胸神经前支的皮支在胸、腹部的分布规律。

药理学一些名解跟问答题

1.药物作用的选择性:在治疗剂量时,药物吸收入血衙,通常只对某一、两种器官或组织的靶位产生明显的药理作用,而对其他器官组织的的靶位作用很小甚至无作用,药物的这种特称为选择性。 2.药物的效能:随着剂量量或浓度的增加,效应逐渐加强,当效应增强至最大程度时,再增加剂量或浓度,效应不再增强,此时的效应为最大效应即效能。 3.治疗指数:即半数致死量(LD50)/半数有效量(ED50r)的比值。 4.毒性反应:指用药剂量过大、疗程消除器官功能低下时药物蓄积过多引起的危害性反应。 5.依赖性:指长期用药后,患者对药物产生主观或客观上的要求连续用药的现象,分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 6.极量:能起到最大效应,而不引起中毒的剂量。 7.耐受性:又称抗药性,是在长期应用化疗药物后,病原体(微生物或原虫)对药物产生的耐受性。 8.受体激动药:指与受体既有较强的亲和力,也有较强的内在在活性的 药物。 9.受体阻断药:指与受体只有较强的亲和力,而无内在活性的药物。 10.首关消除:口服药物后,经体循环被肠黏膜及肝脏酶代谢灭活或结合 贮存,使进入体循环的药量明显减少,这种现象称首关消除或称首关效应、第一关卡效应。 11.药酶抑制剂:有些药物能抑制或减弱酶活性,减慢某些药物的代谢, 称为药酶抑制剂。 12.半衰期:通常用血药浓度下一半所需的时间表示,是反映药物消除速 度的一种参数13.一级消除动力学:又称线性动力学,单位时间内消除药物的百分率不变,恒比消除。临床上应用治疗剂量药物主要按一级消除动力学规律消除。 14安慰剂:指不具有药理化活性制成的与治疗药物、形式相同的空白制剂。 15.配伍禁忌:药物在体外配伍时,发生化学物理反应使疗效降低毒性增加。 16.停药反应:又称撤药反应,指长期应用某些药物,突然停药出现的症状。 17.生物利用度:指药物吸收进入血液循环的速度和程度,生物利用度高,说明药物吸收良好; 18.二重感染:指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后,使敏感菌受到抑制,不敏感菌则大量繁殖生长,造成新的感染,称为二重感染。 19常用量:大于最大有效值而又不于极量被称为常用量。 20.化疗指数:动物半数致死量(LD50)与治疗感染动物的半数有效量(ED50)的比值。 21抗生素:抗生素是某些微生物产生的具有抵制或杀灭其他病原微生物的或肿瘤细胞的代谢产物。 22肾上腺素升压作用翻转:若事先给予a受体阴断药如酚妥拉明,由于a 受体被阴断,β2受体激动占优势,导致外周血管舒张,血压不仅不升反而下降。 23抗菌谱:抗菌药的抗菌范围。 24耐药性:指抗菌株与抗菌药反复接触后,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下降或消失。 25表观分布容积:是体内药物按血浆药物浓度分布时应该占有的体液容积。

周三多第二版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1.doc

周三多第二版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1 一、名词解释。 管理是指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管理对象是相关资源,即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可以调用的资源通常包括原材料、人员、资金、土地、设备、顾客和信息等。 道德通常是指那些用来明辨是非的规则或原则。 有两类信息不值得管理者去获得1:信息的收益较高,而其获得成本也更高2:信息的获取成本较低,但其收益更低。信息评估的关键:在于信息的收益和获取成本进行预先估计,即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及调整过程。 量本利分析法也叫保本分析或盈亏平衡分析法,是通过考察产量、成本和利润的关系以及盈亏变化的规律来为决策提供依据的方法。 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管理幅度也称组织幅度,是指组织中上级主管能够直接有效地指挥和领导下属的数量。

组织层级---由于组织任务存在递减性,从最高层的直接主管到最低的基层具体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层次,这种层次便成为组织层级。 组织变革就是组织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组织中的要素及其关系进行调整,以适应组织未来发展的要求。 所谓权变的组织设计是指以系统动态的观点来思考和设计组织,它要求把组织看成一个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的开放式组织系统。 分权是指决策指挥权在组织层级系统中较低管理层次上的分散。 孔茨认为,目标管理是一个全面的管理系统,它用系统的方法,使许多关键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并且有意识地瞄准,有效地和高效地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 从组织范围角度出发,把人的需要具体化为员工切实关心的问题——双因素理论 需要层次理论---从社会文化的系统出发,对人的需要进行分类,通过提供一种为满足的需要的框架,寻求管理对象的激励效率,称之为需要层次理论。 授权就是组织为了共享内部权力,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而把某些权利或职权授予下级。 绩效评估是指组织定期对个人或群体小组的工作行为及业绩进行考察、评估和测度的一种正式制度。组织文化是组织在长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2

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或曰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国际私法上外国人的地位,是指外国人在内国法律上享有的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状况。 2.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3.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把它已经给予或者将给予第三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优惠,同样给 予缔约他方(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 4.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指一国把不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限制性规定专门适用于特定国家的自然人和法 人,或者把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优惠或权利,不给予特定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 5.无差别待遇、不歧视待遇,是指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 利地位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 6.优惠待遇:指一国为了某种目的给予外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的优惠的一种待遇 7.普遍优惠待遇: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 8.国籍:指一个人作为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这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9.国家主权原则(sovereignty doctrine):国家主权是国家具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权力。在 国内是最高的,在国际上是独立和平等的。国家主权在本国领土内享有最高权力这一特性派生出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 权,而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平等和独立性则派生出国家豁免权。 10.国家豁免: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与执行措施 的权利。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民事主体 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二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第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四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第十五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六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二十条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

系解复习--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食管:分为颈部,胸部和腹部。含有3个狭窄 第一狭窄:食管的起始处,相当于第6颈椎体下缘水平,距中切15cm; 第二狭窄:食管在左主支气管的后方与其交叉处,相当于第4、5胸椎体之间水平,距中切牙约25cm; 第三狭窄:食管通过膈的食管裂孔处,相当于第10胸椎水平,距中切牙约40cm。三个狭窄部均为食管异物易滞留和食管癌的好发部位。 名解麦式点(McBurney点)。有时也以Lanz点表示,即左、右髂前上棘连线的右、中1/3交点处。由于阑尾的位置变化有常,所以诊断阑尾炎时,确切的体表投影位置并非十分重要,而是在右下腹部有一个局限性压痛点更有诊断意义。 其中横行的沟位于肝脏面的正中,有肝左右管、肝固有动脉左右支,肝门静脉左右支和肝的神经、淋巴管等由此出入,故称肝门。 胆囊三角:胆囊管、胆总管和肝的脏面围成的三角区域 名解4、咽隐窝:是位于咽鼓管哭后方的一个凹陷,是鼻咽癌好发部位之一 5、梨状隐窝:是喉口两侧与咽侧壁之间的深窝 呼吸系统填空 上呼吸道:鼻、咽、喉 呼吸道 下呼吸道:气管、各级支气管 1、组成 实质组织:支气管树 肺 间质组织:结缔组织、血管、淋巴管、淋巴结、神经 2、功能:交换气体、发音、嗅觉、内分泌协助静脉血回流入心 气管

一、分部:腹部abdominal part、盆部pelvic part、壁内部intramural part 二、狭窄: 上狭窄:肾盂输尿管移行处 中狭窄:小骨盆上口,输尿管跨过髂血管处 下狭窄:输尿管壁内部 第二节、尿道 一、大题男性尿道:细长,弯曲,有排尿、排精功能 分为三部分:前列腺部prostatic part、膜部membranous part、 海绵体部cavernous part 有三个狭窄:尿道内口interal urenthral orifice、尿道膜部、 尿道外口external urenthral orifice 有三个膨大:尿道前列腺部、尿道球部、舟状窝navicular fossa 有两个弯曲:耻骨下弯subpubic curvature:凸向下后方、 恒定、包括尿道前列腺部、膜部和海绵体部 的起始端 耻骨前弯prepubic curvature:凹向下、可变直 而消失 名解膀胱三角:在膀胱底内面,有一由两个输尿管口和尿道内口形成的三角区,此处膀胱黏膜与肌层紧密相连,缺少黏膜下层组织,无论膀胱扩张或收缩,始终保持平滑,称膀胱三角。是肿瘤、结核和炎症的好发部位,膀胱镜检查时应特别注意。

教育学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名词解释: 1、教育--广义的教育是泛指影响人们知识、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指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促使其身心得到发展的活动。 2、教育学--就是一门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探讨教育方法的科学。 3、教育民主化--是指全体社会成员享有越来越多的教育机会,受到越来越充分的民主教育。 4、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和规格的总要求,是所培养的人应达到的最终标准。 5、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总方向。 6、全面发展--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发展,又指人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 7、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色的教育。 8、教育规律--指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 9、教育机智--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定向能力,是指教师对学生活动的敏感性,能根据学生新的特别是意外的情况,迅速而正确地作出判断,随机应变地及时采取恰当而有效的教育措施解决问题的能力。 10、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教育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准则。 11、教育预见能力--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开始前对教育对象的身心状况,教育内容的适应性,各种可能的教育干扰因素和教育效果的估计能力。 12、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逐步缩小与社会期望的差距,成为合格的教育专业人员的过程。 13、教师专业精神--指教师作为教育专业人员所具备的教育理念,乐业敬业及努力奉献的风范和精神。 14、年龄特征--就是指人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年龄阶段,在生理和心理发展上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共同的、本质的和典型的特征。 15、课程--指课业及进程,是学校给学生传授的知识和,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的总和。 16、课程模式--是指基于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学科发展状况,按照一定的课程理论和思想,对课程目标,内容,结构,实施,评价等简要概括总结。 17、课程开发--是指地方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结合本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的特点,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对学校实施的课程予以调节,安排和整合,以满足教学需要的活动。 18、课程评价--是在系统调查与描述的基础上对学校课程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

管理学-周三多(第五版)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

管理学-周三多(第五版)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

一、名词解释。 管理对象是相关资源,即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可以调用的资源通常包括原材料、人员、资金、土地、设备、顾客和信息等。 有两类信息不值得管理者去获得1:信息的收益较高,而其获得成本也更高 2:信息的获取成本较低,但其收益更低。信息评估的关键:在于信息的收益和获取成本进行预先估计,即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及调整过程。 量本利分析法也叫保本分析或盈亏平衡分析法,是通过考察产量、成本和利润的关系以及盈亏变化的规律来为决策提供依据的方法。 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管理幅度也称组织幅度,是指组织中上级主管能够直接有效地指挥和领导下属的数量。 组织层级---由于组织任务存在递减性,从最高层的直接主管到最低的基层具体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层次,这种层次便成为组织层级。

组织变革就是组织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组织中的要素及其关系进行调整,以适应组织未来发展的要求。 所谓权变的组织设计是指以系统动态的观点来思考和设计组织,它要求把组织看成一个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的开放式组织系统。 分权是指决策指挥权在组织层级系统中较低管理层次上的分散。 目标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决策确定的目标,从上至下,再从下至上,上下结合反复协商,确定一定时期各个部门或组织成员的分目标,并为各分目标的实施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和控制的一种计划制定与实施方法。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管理,也是一种授权管理 从组织范围角度出发,把人的需要具体化为员工切实关心的问题——双因素理论 需要层次理论---从社会文化的系统出发,对人的需要进行分类,通过提供一种为满足的需要的框架,寻求管理对象的激励效率,称之为需要层次理论。 授权就是组织为了共享内部权力,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而把某些权利或职权授予下级。 绩效评估是指组织定期对个人或群体小组的工作行为及业绩进行考察、评估和测度的一种正式制度。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综合版作者

综合了梁与袁两位老师所提名解,大部分为书本上所得,一部分参考了人人上各位同学的资料,格式比较清楚,祝大家一起取得优异成绩啦。下面是其他同学整理的国私资料,附上传送门。 去年彭林同学整理的袁梦霞同学的国际私 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706447.html,/blog/248508611/731866686 龚平同学梁敏版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706447.html,/blog/335634451/890377077 吴頔敏同学名解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706447.html,/blog/264937823/797558245 宋宇虹同学学说解释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706447.html,/blog/248354872/795366976 李卓韫同学袁发强版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706447.html,/blog/285581451/890824486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 1、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指内容相互歧义的不同国家的法律竞相要求对同一国际/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实施管辖而形成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冲突状态。 第三章国际私法立法与学说的历史发展 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间以统一各国冲突法为主要宗旨的政府间组织。 其目的在于统一冲突规范,是一个常设性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我国于1987年7月3日正式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13世纪~18世纪的国际私法学说史} 2、法则区别说:主张以法则作为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将法则区分为不同的种类而分别决定其适用的范围。 一共有三个法则区别说:意大利、法国、荷兰。 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代表人物——巴托鲁斯(国私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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