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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加强“四项建设”的意义与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而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2]。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家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专门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法治工作队伍,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罚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责,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加强公安机关的“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四项建设,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履行好公安职责的重要举措。

一、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加强“四项建设”的重大意义

公安机关的“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四项建设,是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和民警综合素质、执法水平

2015年6月第27卷第3期四川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 Jun .熏2015Vol.27No.3公安机关加强“四项建设”的意义与路径

刘德伦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内容摘要:公安机关的“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是我国各

级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改革,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各方面战斗力的

重大举措和有效方式。要充分认识加强“四项建设”的重大意义,并采取有效措施和正确路径推进“四项

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公安机关“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D03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12(2015)03-0069-05

收稿日期:2015-02-28

作者简介:刘德伦,(1957-),女,重庆市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安学、治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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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伦公安机关加强“四项建设”的意义与路径

和各方面战斗力的重大举措和有效方式。

(一)加强“四项建设”是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需要。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系统设计和具体部署,其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重要内容之一。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决定》作了明确规定:“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3]其中,关键是“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4]公安机关作为法治专门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建设,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是公安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发挥其自身作用的前提条件,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就是要加强“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四项建设,通过这“四项建设”,能极大地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因为公安队伍的建设,重点需要抓好基层公安机关、实战部门的基层民警的队伍建设。“四项建设”从其内容看,建设的重点和着力点,主要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实战部门和广大民警个人,通过“四项建设”提高了基层公安机关、实战部门和广大民警个人的执法水平、实战能力,那么整个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升。

(二)加强“四项建设”是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部署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5]的改革任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公安部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框架意见》对公安改革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提出了改革总体目标、七项主要任务和100多项改革措施。其中,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6]。这一总体目标,充分体现了公安改革的系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改革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不竭动力,改革是手段,发展和建设是目的。发展和建设需要改革来推动和创造条件,通过改革消除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障碍,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为发展和建设提供基础和保障。在改革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难题,最终也只能靠发展和建设才能破解,公安发展与公安改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二者的辩证关系决定了在进行公安改革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公安建设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改革成果,完成改革的艰巨任务。而加强公安“四项建设”,是加强公安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抓好这项工作,能起到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作用和效果。只有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才能为包括森林公安改革在内的整个公安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公安机关加强“四项建设”是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提升素质和水平的需要。

公安机关加强“四项建设”的本质是发展。通过“四项建设”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这一点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显得犹为重要,其意义更加重大。

如前所述,加强“四项建设”是全面提升整个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能够从根本上推动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变。这一点作为公安机关而言,显得犹为重要。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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