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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生产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生产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生产经营统计管理,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资料及时、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公司生产运营情况,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简称统计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统计是中国铝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公司综合管理和部门专业管理需要,收集、整理汇总和反馈公司生产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为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章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中国铝业生产统计的对象是中国铝业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中国铝业生产统计内容包括:公司所属单位的地质储量,矿山作业量,主要产品产量和生产能力,主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原燃、材料消耗,主要产品进出口和市场营销,科技创新

和技术装备情况以及国家、行业和公司管理及经营决策需要的其他统计内容。

第五条中国铝业生产统计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为补充。目前暂以月报、季报、年报为主,视公司信息网络化建设进程,逐步建立起全公司生产统计的快速报表系统,加快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统计信息传递速度。

第六条中国铝业内部统计信息共享,鼓励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对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优化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条公司生产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格式和统计内容每年由生产部根据管理和决策需要修订一次。所属单位应于次月按公司要求时间向中国铝业生产部报送本单位上月有关数据和分析材料;次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综合统计年报。

第三章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中国铝业生产统计管理工作机构设在生产部。其职责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统计业务的归口管理,组织各种生产统计调查和统计结果的汇总分析,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统一的生产统计网络管理系统,修订统计计算方法。

第九条中国铝业所属单位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设置统计机构,其职责是:根据生产组织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按照国家和中国铝业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并开展分析,及时发现和分析生产运营统

计数据的异常波动情况,对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本单位生产统计工作负责人,并为统计机构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

分公司、子公司统计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统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生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和公司统计工作制度,及时认真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统计人员的职责是:对统计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和中国铝业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原始台帐、记录的完整性;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汇总和报出统计资料。

第四章保密和披露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铝业生产管理和境外上市工作的要求,确定生产运行统计资料当前的保密项目是:高新技术产品(如金属镓)的生产工艺参数、产能产量等相关数据;各产品的制造成本;供矿方式及价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原燃、材料购入价格;产品库存与销售量等。

第十二条根据前款规定,并按照统计资料对中国铝业经营发展的重要程度,确定中国铝业有关统计资料的密级为:秘密:《生产日报》、《生产情况通报》。

机密:《中国铝业生产运营情况》月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年报

第十三条中国铝业对分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统计资料的信息披露实行统一管理。除按照《统计法》规定,必须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统计部门上报规定的数据外,未经中国铝业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属于分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统计保密范围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按照《统计法》规定,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统计人员和集体,公司可以给予奖励:

一、及时准确完成统计任务,按期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绩的;

三、在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四、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反统计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但未构成犯罪的应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公布属于保密范畴统计资料的;

第十六条违反《统计法》和本管理办法,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中国铝业生产部负责解释。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详细版)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 一 篇 : 工 作 计 划
各 中 心 、 职 能 部 门 月 工 作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努力达到“职责明晰、目 标明确、管理到位、不留空白”之目的,充分体现“工作有作为,过失有承担” 的 效 果 ,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 一、总经办为各中心、各职能部门月计划的收集和跟踪部门; 二、任何部门都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不漏项填写内容,并按照规定 时 间 和 上 报 程 序 及 时 上 报 ; 三、 上报程序: 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表 (签字) →上报公司常务副总 (签字) → 交 总 经 办 备 案 跟 踪 ; 四 、 上 报 时 间 : 每 月 28 日 上 报 下 月 计 划 ; 五、各中心、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并积极配合总经办工 作 , 如 实 向 总 经 办 反 映 工 作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 六、 总经办在跟踪计划上报时间过程中, 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七 、 以 上 未 做 到 的 , 每 项 每 次 对 部 门 责 任 人 处 罚 200 元 ; 八、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业务、工作”一栏中,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时(特殊情况未完成时,应及时向总经办说明原因),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500 元 ; “ 日 常 工 作 ” 一 栏 中 , 未 完 成 时 , 对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罚 300 元 。 九 、 本 办 法 自 2019 年 月 日 起 执 行 。 附 : 《 月 份 工 作 计 划 表 》
第二篇: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 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 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 (一)、编制 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直接上级进行审定。 (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 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计划、统计管理工作,发挥计划、统计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则》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大西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西铁路建设计划、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建设计划、统计纪律和要求。及时提报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建议计划,及时下达年(季、月)度计划及调整计划,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及调查分析报告,实行计划、统计监督及考核。 第三条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由计财部归口负责,工程部、物资部、拆迁办配合。各参建单位根据计划、统计工作的规定配备计划统计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统计工作。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应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提供各种统计信息资料、临时报表及统计分析;根据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年(季、月)度统计分析报告。施工单位上报和提供计划、统计资料,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计划统计资料。 第五条计划统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第六条为使报表统一化、规范化,计划、统计报表除封面和编制说明采用A4纸纵向排列外,其余各表一律采用A3纸横排,并用计算机打印。要求手续完备、数据吻合、装订整齐。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编制依据 1. 铁道部有关计划管理的规定; 2.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3. 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 4. 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其他合同; 5. 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关于工期、质量、投资、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 6. 施工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条件; 7. 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第八条编制的内容 1.编制说明:对上一阶段计划和施工组织的落实情况作简要分析;计划编制的依据;建设部署、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形象进度、目标和进度要求;项目资金、物资设备、施工力量等资源配备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完成本期计划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计划编制说明应周密、详尽,以便评估其可行性。 2.计划内容:按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用表格的形式填报本期计划完成工程数量及投资。主要包括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计量单位、合同数量及价值、本期计划数量及价值、分月计划数量及价值、开累计划完成数量及价值、累计完成百分比等组成。 控制(或重点)工程应另单独填报,并有形象进度描述。 第九条年度计划编制 1. 各施工单位每年7月1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建议计划(含月计划)编制,交监理单位复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公司计财部;计财部发工程部、物资部和拆迁办审核提出建议,由计财部汇总形成年度建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公司董事事会同意后上报。 2. 计财部依据铁道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全线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上年度验工计价、工程进展的落实情况,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各施工单位分解计划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下达给各施工单位。年度施工计划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季度计划编制 各施工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编制下季度施工建议计划,季度建议计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76136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和董事会生产经营总体目标,规范工作计划管理工作程序,使工作任务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和严肃性,提高公司管理工作的效率,做好工作计划的编制、评审、检查、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 2 职责 2.1 筹建处领导 (1) 负责主持月度、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 (2) 在月度、年度工作计划评审后,负责工作计划的批准; (3) 负责审批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变更和调整申报。 2.2 相关部门 (1) 负责编制本部门周、月度、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并及时报送计划经营部; (2) 参加月度、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 (3) 在工作计划下达后,负责执行本部门和与部门工作有关的计划任务; (4) 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5) 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变更、调整,办理调整审批手续。 2.3 计划经营部 (1) 负责组织并参加月度、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 (2) 在工作计划下达后,负责对全公司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平衡、控制和监督; (3) 负责组织计划的检查和分析计划执行的情况; (4) 负责审查计划的变更和调整; (5) 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 编制 3.1 编制依据 3.1.1 筹建处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和经济指标计划; 3.1.2 筹建处董事会决议; 3.1.3 筹建处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3.2 编制原则 3.2.1 各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门年度工作总体安排,统筹安排月度、周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配部门资源,讲求工作效率,使部门

计划规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

计划、统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期,切实做好计划统计工作,保证计划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严肃性及实施的可行性,建立起一个高效率的工作网络,订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结合铁路建设工程的实际持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计划统计工作的职责范围 1、计划管理工作是对目标进行分解并监督其完成的管理行为。统计管理是为生产经营服务,强调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统计反馈、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达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的目的。 2、施工计划、统计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涉及到每一个环节。其基本任务是:组织、协调和控制施工,下达施工计划,并监督施工计划的执行,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保证施工的连续与均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项目部计划统计部门是综合归口计划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计划统计归口管理,负责施工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及调整,负责统计快报、季、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计划、统计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计划统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术

职称,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配备微机等必需工具。各项目部应按项目部的统一表式、统一时限,及时准确无误地报送年、季度建议计划及月统计快报,季、年度统计报表。 5、项目部根据计划、统计、验工报表建立健全工程台帐,台账内容包括:承包工程的设计规模、承包价表和主要工程数量、历年完成投资计划、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当年当事完成情况及变更设计的式程量及投资增减。 6、计划统计人员就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年度要根据统计报表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核对投资、形象进度,努力提高分析的准确性,给领导当好参谋,发现计划与实际执行有差异,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投资计划及形象进度的实现。 7、项目部计划统计部门要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条施工计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1、编制程序 (1)年度施工计划: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项目的工程进度、合同规定的内容、工程任务情况等资料,布置各项目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报项目部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集公司指挥部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并上报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 (2)季度施工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安排,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进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精编优选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项目小组文件 特商字[2002]007号签发人:曾克 耀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商用空调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员工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用空调公司各部门(以下称各部门)。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与商用空调公司管理协调会议中下发的工作执行单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对其按时反馈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管理部职责 商用空调公司管理部是项目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小组及商用空调公司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管理部设工作计划主管,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项目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目小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作任务单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并 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

息。 3.负责在管理部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商用空调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计划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组主管)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计划。 2.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工作计划主管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网络,并对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5.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第三章工作计划编制 第六条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每年12 月由管理部根据商用空调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据以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公司管理部备案。 2.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含半年度总结)的具体要求由公司管理部另行通知要求。 第七条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统计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统计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及所属单位(含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及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分支机构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实行综合统计机构归口管理,按专业部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第四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研究,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工作的开展以服务公司发展战略为宗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统计信息处理和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部综合统计机构设立在计划发展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综合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 集团公司各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配备专业统计人

员,按时提供有关专业统计信息,由计划发展部综合汇总后统一形成集团公司综合统计信息。 第六条所属单位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在计划规划部门或其他部门设立综合统计机构,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统计人员,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的综合统计工作,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统计任务。 第七条综合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集团公司总部: 负责集团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统计工作规章、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协调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集团公司重大统计调查;统一对外公布集团公司综合统计资料;负责集团公司的综合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投资状况等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二)所属单位: 组织本单位的统计人员完成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达的统计调查和统计上报任务;协调各专业统计工作;统一对外提供综合统计资料;负责本单位综合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和统计制度的建立,进行内部统计工作的管理;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和投资状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实施内部统计监督和统计咨询服务。 第八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

考核指标统计管理办法doc

××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指标统计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开展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全面性、与报送的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集团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 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下属企业实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投资管理 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集团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4.下属企业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应指定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统计人员调(变)工作时,

事前必须征求投资管理部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 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由集团投资管理部制订“企业资产经营统计报表目录”,各企业按报表目录,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 2.集团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投资管理部 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式样备案。 3.各企业向集团公司财务金融中心和投资管理部报送报表,报表内容一致时,一式两份,同时报送,报表内容差异时,分别报送。 4.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下属各企业部门领导和总经理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方可向集团公司正式报送。未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的报表,集团可视为无效报表。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集团公司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企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

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由统计人员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集团公司不定期对下属企业统计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各企业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投资管理部会签后,方可销 毁。 四、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出错误,必须立即订正。集团公司发现数字错误时,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或拖延。 2.企业内部月报表发生数字错误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组织执行力,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的所有综合管理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五个部门),以及属于综合管理部门的全体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 三、分类 工作计划分为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和员工工作计划3个层级。按编制周期又可分为以下3类: 1、公司工作计划: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2、部门工作计划: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3、员工工作计划: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四、职责权限 1、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各级各类工作计划编制的组织、监督、考评等负管理责任。 2、部门经理是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等负管理责任;此外,部门经理对部门员工工作计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员工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执行进行指

导和监督。 3、主管总经理对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所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跟进计划的执行进度,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公司年度发展总目标以及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对所有管理部门的季度工作计划负有审批和考评权限。 五、计划的编制 1、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底由总经理制定,提出公司全年总发展目标和各管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 2、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1)总经理办公室于每个季度第一周组织各管理部门制定季度工作计划。 (2)部门季度工作计划的编制过程应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门经理应在充分听取总经理和主管总经理对部门季度工作目标的意见后,围绕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3)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应突出部门对公司管理效能的改善贡献,不可将部门例行性事务作为计划的内容;且计划编制中要求对工作目标和成果进行进度和责任人分解,明确出各项工作的具体完成节点和实施负责人,以便总经办对计划执行进行过程监督。 (4)部门经理将部门季度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需先呈报主管总经理审核,并将经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的计划稿送交总经理办公

生产统计指标计算

生产统计指标计算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煤炭生产统计有关指标计算办法摘编 现将《煤炭工业计划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1989年版)有关生产统计指标的相关规定和计算办法摘编,供生产统计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重点是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回采工作面利用、掘进工作面利用、采掘机械化程度、回采率等指标。 一、原煤产量 原煤指毛煤经过简单加工,拣除大块矸(大于50毫米)之后的煤炭。一切统计指标,都以原煤为对象。选前煤炭一般称毛煤。 原煤产量必须加工拣选,实行选后计量,即拣出50毫米以上的矸石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计算原煤产量。 (一)原煤产量的计量 1、原煤计量形式 原煤产量必须由矿井验收计量,不得按选后产品的数量倒算原煤产量。原煤计量方法由于提升运输方式不同而有不同手段。 (1)矿井采用矿车运煤、提煤时,矿车计量以实际装载量计算。计算时扣除车底积煤; (2)箕斗和罐提煤的,以容积计算,定期(季)测定罐率和容积比重。全水分超过规定在容积比重中予以扣除 (3)皮带提升的矿井安装电子(核子)称计量,定期测定比重和含矸率。 (4)回采和掘进工作面煤炭计量采用盘方计量,即按照体积和原煤容重计算。 回采产量=工作面采长×推进度×采高×原煤容重×工作面采出率

掘进产量=煤巷(半煤岩)掘进毛断面×进尺×容重×掘进出煤系数 原煤容重是本煤层实际测定的原煤比重(毛煤扣除含矸率后),与计算储量用的纯煤比重(视密度)不同。 2、月末核定产量的方法 由于煤炭生产具有生产数量大且是连续性生产的特点,目前原煤计量手段都不同程度存在计算误差,必须在月末进行产量核定工作,保证原煤产量的准确性。一般采用“选前验收计量,月末核定产量”的方法。 核定的方法:月末对原煤的实际库存量进行一次盘点,与通过本月逐日累计产销平衡关系结出原煤的账面库存进行对比。如实际库存量大于账面库存说明实际产量比逐日验收的产量大,叫“盘盈”(或称涨吨),反之叫“盘亏”(或称亏吨)。 本月核定产量=本月(逐日累计)原煤产量+(-)涨(亏)吨数量 2、涨亏吨煤的处理 (1)本月发生涨(亏)吨数量,应当在当月实际产量内进行调整,不得随意瞒报或虚报产量。如果涨亏数量不大,一般只调整原煤总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如果数量较大,也应适当调整采掘产量。 (2)因存放日久或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自燃、风化以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亏吨,不得从产量中扣除,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按批准数量注销账面库存量(国有煤矿)。 (二)原煤产量构成 原煤产量按构成(开采方式)分为矿井(露天)产量和其它产量。矿井产量又可分为回采、掘进和矿井其它产量。

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作计划目标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掌握工作状态,落实目标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计划执行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划目的 使分项工作和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点位明确,管理规范,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二、计划种类 (一)按性质分为公司计划、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 (二)按时间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和项目节点计划。 三、计划要素 计划要素包括计划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间和考核标准。 (一)计划内容:是指工作具体内容,要求描述要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不得含糊其辞; (二)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 (三)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成时间,完成时间必须与公司总体工作节点一致; (四)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不得模棱两可。 四、计划节点 (一)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在每年末12月20日(节假日提前)前将第二年度年度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公布。年度计划考核时间为上年末月26日至本年末月25日止,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间。 (二)月计划

月计划应在每月24日(节假日提前)前将下月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上报公司办公室,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月计划考核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止。每月22日下午4:00以会议形式制定月计划(节假日提前)。 (三)节点计划 项目工程于公司确定之日起5日内、临近节点工程于节点前3个月制定倒计时计划,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办公室通过会议的形式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计划编制 (一)公司实行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行财类管理人员主管级以上人员、工程技术类管理人员现场代表及以上人员需要制定个人计划,部门负责人计划代替部门计划;工作计划内容为本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各种会议决议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见附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认可后上传公司办公室; (二)副总经理应根据分管工作总体经目标,结合公司总经理临时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门计划进行整合,列出需要跟踪和检查的重要事件。 (三)办公室负责于每月26日前将各部门月工作计划上报董事长、总经理。 (四)工作计划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 1、主要工作内容:部门(岗位)职责规定、在计划时间段内应实施或完成的工作事项,会议决议、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实现;工作事项描述简约、明确、具体。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日期,跨计划时间段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计划时段内应完成程度。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4、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必须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并在阶段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工作计划必须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项目节点计划分解行成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激励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月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目标,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月度工作的考核。 3工作流程 3.1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见图1) 每月25日 图1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3.2 月工作计划的编制 3.2.1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确定月度工作目标,并 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322月度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工作计划表”及填表说明逐项明确编制。 323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每月的具体指标;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持续改进的项目,本月未完成需移交至下月的工作内容,其他部门需配合的事项。 3.2.4各计划执行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制定好下月的工作计划。 3.3月工作计划拟定的审批 3.3.1直接上级对下属提交上来的月工作计划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根据“月工作计划表”的各项内容逐项审 核,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糊;“权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 配合部门是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如对下属拟定的月工作计工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共同确定,直至明确。 3.3.2审批合格的“月工作计划表”要由审批人签字,同时由计划编制人将审批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0日 之前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3.3.4总裁办每月20日监督各部门是否及时上交下月的“月工作计划表”,以及是否按要求审批。对没有按 要求审批的工作计划,根据情况对审批人开具“过失单”,并确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4工作计划的执行 3.4.1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月工作计划表”执行、实施本月工作。 3.4.2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的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下同)。 3.4.3工作计划的修改必须理由充分,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需修改的工作计划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直接 上级批准,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并签字认可。 3.4.4上级接到直接下级需修改工作计划的请示时,认真审核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或增加工作计划的原因,理 由充分,事实清楚可签字认可,并同时与下属共同调整已变动的工作计划内容的权重,直至双方同意。调整的工作计划同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5总裁办在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计划,又没有直接上级签字认可的,按没有 完成工作计划处理,扣减相应分值。对于直接上级包庇下级的,对直接上级根据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5工作计划的检查(考核) 3.5.1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由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并于每月25日之前检查考核完毕。 3.5.2工作计划考核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执行人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分。 3.5.3工作计划评分标准,具体见表1。 3.5.4考核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并由总裁办统一计入“月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3.5.5总裁办根据各部门对月工作计划的审定结果进行抽查,对审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地直接上级,将根 据实际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生产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生产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保证统计质量,提高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根据《统计法》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统计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利用先进的数据统计工具和科学的分析、研究方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等综合信息的统计和反馈。其目的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为评价企业运营业绩,促进企业发展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为公司科学管理服务。 第二条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统计法》,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下发的统计调查报表;经常、准确、及时地收集和整理公司管理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企业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章统计工作制度 第三条生产统计实行分工负责制度。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以公司名义上报的生产统计报表,由公司企管部组织统计汇总填报;下达给公司的专项统计报表,由有关责任部门、矿山企业进行统计后报企管部汇总填报。 第四条生产统计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领导负责,企管部负责具体生产统计工作。

第五条企管部负责生产统计工作和报送上级规定的有关统计报表,认真做好企业统计及其基础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矿山企业的生产统计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好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质量。 第七条生产统计员的职责 (一)企管部生产统计员负责全公司生产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建立与贯彻公司生产统计工作制度; 2、正确编报产成品的盈亏分析、企业统计月报表、年报表,生产经营综合指标月报表、对标挖潜指标报表,所有数据的台帐填写,及时为公司领导和所需数据的人员提供数据. 3.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矿山企业的生产统计员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政府、公司及业务管理部门下达的生产统计报表,并确保质量; 4.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种一次性综合调查表的填报任务; 5.负责和相关部门进行统计数字交流; (二)各部门、矿山企业专职、兼职生产统计员在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公司企管部生产统计员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生产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统计工作制度,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协助公司企管部生产统计员及时完成每年必须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 2.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统计单位和公司内外的统计报表及一次性调查表的填报任务; 3.收集、整理、管理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相应的统计台帐。 第三章统计数据管理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2013年10月10日文件编号 编 制孙建荣 修改次数0审 核 总 页 数9审 批 版 本 号 A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1.0 目 的: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重点工作能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工作方向、思路、策略与手段清晰,工作完成的责任人、时间、质量要求及奖罚措施明确,强化执行力。 2.0 适用范围: 各部门、各站点负责人。3.0 职 责: 行政部负责各部门、各站点的周、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收集、统筹管理与考核; 其他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

等; 各站点负责对所属站点工作计划的收集、统筹与考核。 4.0 内容: 4.1 公司日常统筹管理的计划体系主要分为两部分:周重点工作计 划、月重点工作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4.1.1月度重点工作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分类报送时间报送范围责任人 公司层面公司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及 总结 每月1日前公司宋舒萍 部门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及 总结 每月29日前行政部统筹部门负责人各站点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总结每月29日前行政部统筹各站点负责人4.1.2 周重点工作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分类报送时间报送范围责任人 部门部门周重点工作计划及总 结 周一12:00前行政部统筹部门负责人 各站点周重点工作计划及总结周六12:00前行政部统筹各站点负责人营销营销人员工作周志周六12:00前营销中心统筹营销人员 4.2 计划整体要求:格式规范、提交及时、内容概要、重点突出、责任 到人、时间具体、标准可量。 4.2.1 计划编制要求。 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时,各部门要求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 况,结合公司办公会议、专项会议、经营与策略分析会议等各 种会议决议及公司重点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等来编制。 周工作计划编制时,要重点结合月度计划进度及上周工作进展 情况及上述各种会议决议等。 4.2.2 工作计划中要重点明确: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日期、主要责任人、 完成标准(达到的结果),紧急程度等,并注明需其它部门协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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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森岛集团公司 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及下属各单位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使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定位明确、责任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顺利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半年度工作计划、公司项目工作计划(重大项目)、部门周工作计划(员工个人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必须按照集团下达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分解,并结合市场条件及变化做出周密细致的预测。工作计划必须依据集团总体经营、管理要求和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是全集团工作计划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向集团高层相关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集团企业管理部是全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及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工作计划的汇总、协调、管理、监督和评价。 集团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收集、汇总集团所属各职能部门经理、各下属单位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计划,上报集团高层领导审批。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工作计划及集团高层领导临时安排的重点任务等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将信息反馈集团高层领导。 3、负责建立、维护集团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制定工作计划编制、上报的统一标准。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职责 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

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要素计划控制,促使各项工程按计划实施特制定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一、计划是工作的先导。因此,必须重视计划管理工作。做到事前计划,事中落实,事后总结,以促进施工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计划工作应坚持科学性、严肃性、可行性、指导性和时效性。项目部应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做到计划工作专人负责,逐项落实,定期检查,及时调整。 工程进度计划管理 三、统计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提前或有意拖后上报已完工作量。 四、为了维护计划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项目部应严格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分公司、现场监理上报工程量统计报表。 五、年度项目施工总体计划 每年12月15日前,各项目部应编制下一年度的项目施工计划并上报分公司。 年度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应包括: 1、项目建设规模(面积、建安、造价、层次结构)、投资概 况(包括计划投资额及资金筹措计划); 2、前期工作计划(包括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单体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征交地、招标等项工作的计划完成时间); 3、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结构封顶时间及本年度拟完成的工作量计划)。 分公司根据项目部上报的项目工程施工计划,经协调落实后于次月十日前审批回复。年度项目工程施工计划是全年度项目工程施工的指导性计划,也是年终检查年度工作的依据。 六、季度计划 季度计划是对年度项目工程施工计划的分解。属于二级计划。 季度计划(初稿)由项目部负责编制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 日前上报到分公司。季度计划协调会在该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召

开,召集项目经理、项目部的分管领导、计划员、个劳务承包人参加。 七、月度进度计划(三级计划) 月度进度计划是对季度计划的细分。 月度进度计划由各项目部项目副经理主持编制,并于每月的30日前上报分公司。 月度进度计划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开工后的施工计划(尚未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可不列入月度计划)。 每月第一周的周一召开月度进度计划协调会。月度进度计划协调会由分公司主管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和计划员参加。 八、项目部应在月度进度计划协调会后召开月度作业计划会议。 月度作业计划会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召集。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各区段工长、劳务施工承包人、现场劳务带班人员、计划统计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九、周进度计划 对于工期紧,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在一定的时间内建立周进度计划,实施动态管理。 周进度计划由各区段的现场代表填报,项目部汇总后在每周一上午10点前报送分公司及现场监理。 周进度计划内容:上周(周一至周日)计划执行情况及需要协调的问题,进度滞后的有原因。下周计划等,附文字说明。 十、周作业例会每周一下午在施工现场召开,由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召集。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计划统计员、现场代表。 十一、协调会召集人应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会后的备查。 十二、统计工作是计划执行情况的具体反映。各项目部应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十三、月度完成统计报表(建安工程)由项目部指定人员编制,并于每月30日前上报至分公司。 月度完成统计报表的报告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十四、月度完成统计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 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的管理,保证各级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统计全面、及时、准确,发挥生产指标统计分析工作在集团公司各风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结合风电场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拥有风电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风电专业公司。 第三条生产指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风电生产指标体系,规范各分子公司、风电专业公司风电生产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树立标杆,对标管理,实现一流风电生产管理指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风电专业公司要认真做好指标统计分析工作,建立生产统计台帐,认真开展指标分析,通过分析,查找设备管理、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生产实践。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集团公司

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的统计、检查、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组织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体系建设;负责集团公司风电生产指标综合统计、分析及其信息的发布。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风电专业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风电生产指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组织实施本企业生产指标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汇总、编制、审核本单位生产指标,并逐级上报。 第七条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专业公司,负责集团公司系统风电生产指标技术分析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风电专业公司的生产指标统计工作要认真开展,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生产指标,提供统计资料。 第三章上报管理 第九条风场的统计以核准的每期风场为统计单元,以集团公司批准的风电公司为上报单位,由各分子公司、风电专业公司分别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条上报指标主要包括风能资源、电量、能耗、设备运行水平和运行维护费五个方面的指标。 (一)风能资源指标包括:平均风速、有效风时数、平均空气密度; (二)电量指标包括:发电量、上网电量、购网电量、利用小时;

月度工作计划推行管理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推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1、通过进行月度工作计划管理,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度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逐步完善岗位标准体系,加强岗位责任,推进岗位管理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 3、科学客观评价公司工作绩效,激发全体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团队建设。 4、优化业务流程,丰富管理方法,推动管理创新,建立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跟进,事后有评估,有汇报的管理系统,提升公司基础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理、各总监及部门负责人。 三、计划分类 1、工作计划按岗位分为公司级、总监级、部门级月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按性质分为业务类计划和管理类计划。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级月度工作计划,审批总监级、部门级月度工作计划,并对整体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组织督导。 2、总监负责制定总监级月度工作计划,审核所分管部门级月度

工作计划,并对自身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组织督导。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部门级月度工作计划,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各级月度工作计划的收集汇总、整理反馈。 五、月度工作计划管理 1、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原则 (1)具体性。计划制定要切中特定的具体工作目标,不能笼统要适度细化,并应是持续改进的目标。 (2)可度量性。计划目标能够数量化、行为化或具体化,同时各部门应当提供验证计划目标完成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3)时限性。计划目标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该计划的期限,应注重完成计划的效率。 (4)双向沟通。计划制定要进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沟通,确保计划的可行性。 2、月度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1)工作计划周期:本月5日至次月5日 (2)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计划达成要求及责任人,上报之工作计划必须具体量化,严禁泛泛而谈。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将本月能完成的部分具体量化。 (3)在编制本月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工作推进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

统计管理制度范文

统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使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对生产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FB 各种生产统计报表。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统计汇总及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六条统计报表的填写要求 (一)统计报表中的各种指标应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对外提供的报表,必须由填报人盖章,本部门领导审查并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人员要根据报表时间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报表要认真填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出。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留有存根以便备查。 第七条各车间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月生产计划》有生产计划部负责每月月末下达,用OA 发到

各车间和相关部门。 (二)ERP《月产品工时报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各车间记录员负责在本月25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三)《在产品月当产量表》由各车间核算员负责在本月25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四)《月产品工时报表》、《在产品月当产量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汇总,并于本月27 日前上报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五)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销售部负责于27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六)《国有公司会计决算报表》有财务管理部负责与5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第八条对外月份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月末30 日前上报机械局。 (二)《工业公司主要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0 日前上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中型公司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大中型公司产、销、存月报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6 日前上报省机械厅。 第九条对外年报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机械工业公司基本情况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每年12 月30 日前上报机械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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