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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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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试乘试驾车、服务救援车和办公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同时为加强车辆费用的严格管控,降低物料消耗,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和店面所有试乘试驾车、服务救援车和办公车辆的管理。

三、职责:

3.1 区域人力行政部:

负责对区域平台办公车辆和店面所有试乘试驾车、服务救援车和办公车辆运行情况的管控。

3.2 各店面

3.2.1 负责对本店面所有试乘试驾车、服务救援车和办公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

3.2.2 负责本店面的车辆保养管理;

3.2.3 负责对本店面车辆的相关费用管理;

3.2.4 负责店面司机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及安全教育。

四、管控说明:

4.1 安全管理

4.1.1 各店面需加强对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4.1.2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同时具有相当的安全行驶驾龄;

4.1.3 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同时对车厢内进行细致检查,检查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及时消除;

4.1.4 车辆必须及时缴纳相关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运行;

4.1.5 车辆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4.1.6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驾驶人保管,不得遗失。

4.2 调度、使用管理:

4.2.1 区域平台公务车辆由区域人力行政部调度管理;

4.2.2 店面车辆由店面行政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管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4.2.3 店面须对所管理的车辆进行合理调度,确保车辆使用效率的最大化。相近时间、相近地点的出车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4.2.4 店面试乘试驾车管理:

4.2.4.1 店面试乘试驾车原则上仅由试乘试驾员在工作时间供客户试乘试驾使用,工作时间特殊用途须经店面总经理同意,并由店面总经理指定专人驾驶;

4.2.4.2 店面试乘试驾车非工作时间不得用做他用,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特殊情况如需他用,须经店总批准,并履行出车手续《试乘试驾车执行任务出车通知单》(附件1),门卫见单方可放行。店面行政人员须每月5日前将上月

店面《试乘试驾车非工作时间使用记录表》(附件2)经店总签字扫描上报区域人力行政部。

4.2.4.3 店面试乘试驾车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如需他用,须经店面总经理上报分管管店总批准。

4.2.4.4 试乘试驾车使用情况每月3日前按照《试乘试驾车月度表》(附件3)模板上报区域人力行政部备案;

4.2.4.5 按照总部规定,到期试乘试驾车必须按规定流程处理,待处理试乘试驾车需填写《试乘试驾车出售审批表》(附件4),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核后区域人力行政部备案。

4.2.5 店面救援车管理:

店面救援车非工作时间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救援司机在非工作时间接到救援任务后,须持店面总经理或服务站长签发的《救援车执行任务出车通知单》(附件5)交门卫(保安员)方可放行;如无店面总经理或服务站长签发的《救援车执行任务出车通知单》,由店面总经理或服务站长电话通知门卫(保安员)方可放行,救援司机次日须补签完整《救援车执行任务出车通知单》交门卫(保安员)备案。

4.2.6 日常因公务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结束后,由车辆驾驶员在《出车统计表》上填写本次行驶里程记录等内容,以便月度汇总、统计、审核。

4.2.7 各店面严格执行车辆归位要求,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回家。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和直接领导请示。不按规定归位车辆,出现一切意外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4.2.8 注意事项:

4.2.8.1 车辆管理部门在调配车辆时,务必根据时间、路线、任务重要紧急性合理安排用车,确保公务车辆的利用率;

4.2.8.2 乘车人员对车辆运行情况以及驾驶员的行为规范负有监督职责,有权随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4.2.8.3 车辆管理部门结合派车情况,做好驾驶员的考勤管理。

4.2.8.4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行车里程、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做好相关运行费用管理。

4.3 车辆运行费用管理

4.3.1 油料管理:

4.3.1.1 坚持车辆行驶公里数与油料消耗相符的原则,各店面需根据车型和车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油耗标准,每月依据当月的实际行驶里程和加油量进行油耗核算。凡是发现私自改动车辆里程表、虚报行驶里程、未经批准给非指定车辆加油等违规行为,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4.3.1.2 油耗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店面车辆发生增减变化的重新核定油耗后上报区域人力行政部备案。

4.3.1.3 区域、店面所有车辆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区域公务车、店面商品车、业务用车、试乘试驾车全部按照每月日常发生量在月底前申请下月油卡充值。区域平台每辆公务车一张加油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窜卡使用(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并记录);店面商品车、业务用车、试乘试驾车各使用一张加油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窜卡使用(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并记录)。

4.3.1.4 区域平台使用公务车的保险费、保养维修费、汽油费等一律由车辆所属公司承担,年底计算各公司利润时由区域财务统一调整。

4.3.1.5 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现金加油。长途行车前应提前将油箱加满,减少中途加油。

4.3.1.6 各店面每月5日前将上月油耗情况经店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扫描件报区域人力行政部。区域人力行政部统一汇总后上报区域总经理、财务总监、管店总。

4.3.2 各店面需建立健全使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对使用车辆的年检、保险、安全检查、养路费、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月度汇总统计,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生情况报区域人力行政部。公务车辆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对相关车辆费用进行报帐审核,区域财务审计部负责定期/不定期审计。

4.4 车辆维修管理

4.4.1 车辆管理部门需对每台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4.4.2 车辆管理部门要对每台车辆发生的修理费月度进行分析和通报,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并避免不合理的车辆费用。

4.5 车辆管控

店面每月3日前向区域人力行政部报送经店总审核的《车辆月报表》(附件6)。

4.6 驾驶员管理

4.6.1 驾驶员必须及时清扫车体内外卫生,确保车辆内外部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车内严禁吸烟。

4.6.2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不得疲劳驾车、超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4.6.3 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4.6.4 严禁酒后驾车,如有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4.6.5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通讯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补贴。

4.6.6 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

4.7 突发交通事故处理

4.7.1 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应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不得私自处理。

4.7.2 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司机应当保护好现场。

4.7.3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受伤较轻的,等待交警处理;受伤较重的,应立即拨打120组织施救,不得耽搁。

五、罚则:

5.1 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解除劳动关系。

5.2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解除劳动关系。

5.3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车辆管理责任人承担。

5.4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未带齐相关证件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5.5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解除劳动关系。

5.6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公司相关损失。

5.7 如因工作需要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部门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全部责任,赔偿公司实际损失额的50%;主

要责任赔偿公司实际损失额的30%;同等责任赔偿公司实际损失额的20%;次要责任赔偿公司实际损失额的5%;无责任不承担赔偿。

六、本制度由区域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降低消耗、节省开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相关文件 无 第四条名词解释 无 第二章车牌、车证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车牌、车证要按车辆定位,不得随意转让和借给外单位使用,如需公司内部调整,必须经企管科同意并备案。 第六条车辆的行驶执照,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如丢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补办一切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第七条有关车辆的重要资料由企管科统一存档管理。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 第八条驾驶员要自觉遵守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工作准则。 第九条熟悉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规范操作,及时排除常见故障。 第十条对车辆要勤清洁,勤保养,勤维护,保持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出车时要按规定持有驾驶证,行车执照等手续。 第十二条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第十三条服从厂部、部门领导安排,不准跑私车,车上配套工具要登记保管,如有丢失由驾驶员赔偿。 第十四条油料使用和公里数要与车辆运行单相符,出车后由企管科负责核实行车公里数和油料消耗,并登记入册进行考核。 第四章用车管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科室人员用车需详细填写出车地点、时间等内容,由 第1 页共3 页

所属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提前一天报企管科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调度安排车辆。 第十六条各部门、科室人员应尽量减少用车,交通方便的不予派车。如果几个部门同时用车,要本着先急后缓、就近路线合并出车的原则。各部门、科室人员随车去市内办事的,必须经企管科批准后方可乘车,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第十七条因生产或其他原因加班用车的,制造科需提前2小时与企管科申报,未经许可出现超载而造成违章,由驾驶员负责一切后果,并给与200元罚款处理。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驾驶员每天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检查车辆运行记录、油耗记录、维修记录,详细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第十九条驾驶员负责车辆月、季年检和证件年检等工作。 第二十条驾驶员负责在月初提出车辆检修计划、车辆用油计划、车辆备件计划等,每月10日前将每辆车的用油量、运行公里数、维修情况和修理费用等报至企管科。 第六章车辆的保养与维修 第二十一条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驾驶员要经常做好车辆的清洗,检查、润滑和调整等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十二条车辆维修实行自修和外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更换总成和零部件为主的修理方法。 第二十三条车辆出现故障时,首先由驾驶员自己修理,不能修理,提出修车计划,并详细写明故障原因、配件损坏程度及所需配件明细、价格等报至企管科审核,再报厂长同意后,方可到修理厂进行修理。 第二十四条修理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到场,以查看配件的孙华程度,所发生的洗理费必须由企管科审核签字,修理费超过500元以上必须经厂长签字同意。 第二十五条损坏的配件必须拿回厂里存放,每季度由企管科统一处理。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和车辆管理台账工作,企管科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没有及时填写,每次考核50元。 第2 页共3 页

车辆管理制度

依维柯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 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二章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日常管理 1、8:30准时到售楼处签到; 2、8:50准时外出,前往市内或指定区域进行宣传; 3、所有上街宣传车辆,必须保持统一行程。(附:易兴直通车行 车路线图) 4、宣传过程中,必须走人流较多的地方,禁止为了争取时间走小 路,影响市区宣传效果。 5、所有车辆如遇客户要去园区的,及时送到园区。 6、外出车辆11:40从市区返回售楼处,并将钥匙交到车队队长 那里,不准将车开回家;下午2:30准时上班,从售楼处前往

指定地点等候,下班后也将钥匙交到车队队长那里,将车停到 指定地点;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100元。 7、各个车辆除完成每天的指定安排外,随时听从调遣。 8、所有车辆定点停车,外观必须保持干净、无污垢,保持车内卫 生,注意车辆形象,禁止车内打扑克。每个月公司定点洗车一 次,其余时间各车辆司机自行擦洗。 9、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禁止其他人驾驶。专任司机应每周实 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10、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办公室保管,并负责日 常维护和统一年检。 11、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运营管理部经理核准 后方可调用。 12、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将钥匙交 给车队队长。 13、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岗位职责,及公司其他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用车审批程序 1、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用车审批表",经核准统 一调派。无"用车审批表"者,禁止出车。 2、各部门派车公务用车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092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factory vehic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公厂)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厂车使用时合理及安全,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况;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内容 3.1司机行车及工作管理规定: 3.1.1公司使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3.1.2司机人员上班时一律穿着厂服. 3.1.3司机每日上下班需打卡两次. 3.1.4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待(图书室),车辆应停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厂区待命时

必须服从总务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3.1.5司机人员接送来宾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来宾送至目的地,不得将车辆未驶入目的地即让客人步行. 3.1.6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以及停车待命不得开空调. 3.1.7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插话. 3.1.8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1.9严禁在本厂或客户厂内乱按喇叭. 3.1.10司机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必须佩带手机,要及时应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联络,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及时应答时,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3.1.11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自理. 3.1.12司机需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若需委外维修,保养,必须提前3天向上级报告,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3.1.13车辆各司机应对于年检期内提前一周向主管人

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用车,科学、有效的管理、调度好公司车辆,确保公司车辆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 公司车辆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高效低能、优质服务的原则。 3.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司机管理规定、车辆违章与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的维护与维修、处罚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4.职责与权限 公司车辆使用的最终审批权限归口董事长,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情况统一调度、管理。 行政人事部对司机及用车人员违反本制度中所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管理。 在公司没聘请专职责司机之前,用车部门或人员自行驾车或指定驾车人员的,必须遵守本规定,驾车员的管理即等同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司机的管理。 5.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5.1公司车辆的调度归行政人事部的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5.2车辆实行司机负责制,司机负责其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车辆卫生,车辆的年检、年审及维修工作(没有专职司机时由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员负责),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5.3工作车用车权限 5.3.1财务出纳办理银行、税务、证照等业务的用车; 5.3.2物资供应部零星物资采购用车; 5.3.3售后服务中心零星配件的发送用车; 5.3.4行政人事部外协事务的处理、办公物资的采购用车; 5.3.5食堂后勤物资的供给用车; 5.3.6休息日住长沙市的员工回长沙用车。 5.3.7客户、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客人的接待。 5.3.8其它经董事长临时批准的用车。 5.4禁止用车情况 以下情况未经董事长特批严禁占用工作车: 5.4.1各部门非紧急性的一般事务; 5.4.2出车目的地距离在500米内,在公司附近公交车站有公车直达目的地耗时在半小时内的; 5.4.3个人的私人性事务。 5.5出车规定 5.5.1在规定范围内的用车部门或人员

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良好的交通、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工厂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劳务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行业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办、安全保卫科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 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三条厂办负责厂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四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厂区的交通安 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五条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七条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报告,并由安保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第八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15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执行

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出门,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十条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15 米;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厂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一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 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二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 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安保部门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 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安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十五条进入厂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合理利用资源,控制费用,规范和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试用于福州美云食品有限公司。 三、车辆管理规定 (一)货运用车管理 1、用车流程: 1)货运车辆由当地部门主管统一安排,若车辆无指定司机驾驶,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人、用车时间、目的地、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出车,用车申 请单月底交公司管理部存档; 2)部门主管审核用车申请,根据用车当天的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 3)用车人根据《用车申请单》上的信息,准点出车,用车结束后,应立即填写《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并签字。司机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此表交部门主管,最后由部门主 管统一汇总给储运部主管,作为司机费用报销和绩效考核的依据;收车后将车停放在 公司指定地点。 2、用车原则: 1)司机用车所有和车辆相关费用,由当地部门主管统一申请,用相关票据到公司财务报销,财务主管负责票据的审核; 2)司机用车须兼顾业务需求,在满足业务外出需要外,当地主管可根据业务需要,按照用车流程,统一安排岗位车辆的使用; 3)货车使用者在出差、休假不用车期间,需将车辆停放归位,钥匙交回当地部门主管; 四、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车辆停放管理 1、车辆停放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严禁私自用车; 2、司机外出执行送货驾驶任务如遇特殊情况较长时间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通知部门主管, 并说明原因。一般情况下,6点过后司机应该把车按规定停车归位,要是司机因为特殊情 况收车超过晚上10点或第二天早上7:30之前需要安排出车的,司机必须事先经过部门主 管同意后方可把车辆开回家,并在第二天在部门主管处审批登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将车

车辆管理制度

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规范用车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车辆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车辆日常管理 第三条集团车辆日常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案”的方式,即每辆车建有一份档案。车辆档案主要包括两个部分:车辆基本档案及日常管理档案。 (一)车辆的基本档案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完税证明、保险单、维修保养记录单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均保存完整)。除行驶证、养路费、保险卡原件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二)车辆日常管理档案包括《车辆保管责任书》、《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车辆月度例行检查情况表》、《车辆月度油耗统计表》、《车辆保养维修登记表》、《车辆交接备查登记表》、《车辆使用情况汇总表》等,用于记载车辆基本情况、维修保养、行驶里程以及油耗等信息。 第四条集团每辆车应指定专门的驾驶员担任车辆管理责任人并签订《车辆保管责任书》。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年检规定期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年检,避免出现逾期年检缴纳罚款的情况。集团行政部负责监督年检情况。 第六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保险到期前两个月申请办理保险,避免出现车辆保险逾期未办,车辆脱保的情形。集团行政部负责监督车辆续保情况。 第七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每月中旬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并填写《车辆月度例行检查情况表》,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停放车辆。车辆在本市时,应停放于指定地点,车辆出外省、市时,应停放于有专人看守的停放场所,并保证锁闭车 窗、车门,确保车辆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车辆油耗管理 (一)集团行政部每月进行车辆油耗统计,根据《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制作《车辆月度油耗统计表》,对车辆油耗进行监督。 (二)车辆油卡管理 1. 行政部根据车辆数量及需要办理油卡及备用油卡,指定专人定期及时办理油卡 充值和开票事宜。油卡实行专车专用,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油卡一经备案,未经允许不得变更;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或遇到油卡损坏等特殊情况时,驾驶员可向行政部申请领取备用油卡加油。 2.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存每次加油小票及时交行政部登记留存;使用备 用油卡加油时,也须保存加油小票,并在其背面注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交由行政部登记留存。 3.驾驶员应随时掌握车辆油卡的余额变化,当油卡余额低于500元时上报行政部, 由行政部及时办理完成油卡充值手续。 第十条车辆有关费用报销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和报销管理制度执行,由行政部负责。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并由集团行政部统一调度。车辆使用遵循申请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一)用车申请 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须按要求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1.集团本部日常用车,申请人须提前1天通过OA系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 门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安排用车。 2.集团本部如遇紧急情况用车,申请人须征得部门经理批准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 事后申请人须填写纸质《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完成审批确认手续。 3.集团下属公司用车,申请人应填写纸质《车辆使用申请单》,经下属公司分管副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45473

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管理外来车辆,确保公司厂区内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工厂正常秩序,建立长效外来车辆安全管理检查机制,成立外来车辆安全管理联合检查组,由制造部,物流部,保安队共同组成,打击外来车辆违章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冲焊工厂所有外来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摩托车,面包车,皮卡,微型货车,轻卡,重卡,展翼货车,半挂货车)2.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2.1外来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2.2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喇叭等必须保持完好,须安装倒车语音报警器。 2.3展翼货车的展翼开启装置应与车辆点火启动开关联动互锁(当展翼开启时,发动机无法点火启动。)展翼打开后,车辆须有报警装置(蜂鸣器或警示灯)。 2.4 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应悬挂警示标牌,安装有接地链,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3.管理要求及考核办法 3.1外来非机动车进入厂区,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严禁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在厂区内行驶,发现一次将扣留车辆,罚款100元-200元。 3.2 外来办事机动车(面包车,皮卡)进入厂区,应联系来访接待单位人员确认登记并从安保人员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严禁小型乘用车在厂区内行驶,发现一次将扣留车辆,罚款100元-500元。 3.3外来物流机动车(微型货车,轻卡,重卡,展翼货车,半挂货车)进入厂区,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5公里,在通道、弯道、行人稠密地区和载运危险品的不得超过10公里,出大门或倒车不得超过3公里,发现超速,一次罚款100元-500元。厂区内严禁鸣气喇叭,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00元。 3.4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路标行驶(见车辆行驶路线图),严禁逆行,避免车辆相撞。工厂2号马路从2号门至冲一车间中门为双向行驶道路,其余厂区道路均为单向行驶道路(半挂货车除外),物流车辆在厂区内一律按照路标靠右方路边停放,半挂货车应按照厂区路标指定路线行驶停放。如不按照路标行驶的,任意拐弯的,任意停车占道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 1.1车辆调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1.2办公室按车建立档案,审核车辆使用费用,驾驶员每月25日之前进行整理汇总,(包括行驶里程记录、用车申请单、加油票、路桥票、维修费等),办公室审核,财务部复核报销。 2.用车规定: 2.1驾驶员填写用车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门卫,一份当事人留存,作为报销凭证。 2.2车辆由办公室主任协调调度,主任外出时,由董事长助理审批。 2.3用车部门应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注意交通安全。 3.车辆使用: 3.1驾驶员须严守交通规则。 3.2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三检: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四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紧固、勤润滑)。 3.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 3.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或合法位置。 3.5员工因特殊原因用车,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6私车用于公司业务时,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3.8收车后,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行驶里程记录。 3.9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时,应向办公室申请。 3.1应急车辆使用后保持在1/4油位。 4.车辆保养 4.1经常清洗车辆,保持车内外的清洁美观。

4.2随时检查油耗情况,加油及时。。 4.3车辆保养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费用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董事长助理审核。 5.违规与事故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罚款或处分。 5.1无照驾驶所引起的后果。 5.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5.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 5.4超速、超员驾驶。 5.5行车前未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未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发生违规罚款。 6.实施日期:自2014年月日执行 编制:企管部审核:审批: 2014年4月9日

车辆管理制度(全)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 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 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 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 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 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 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 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 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 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 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 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规定》指出,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军车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军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教育,实施军车运行检查,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和军队声誉,确保行车安全。《规定》明确了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在军车运行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军车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级军务和军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军车运行检查监督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军车运行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军车运行秩序;警备部门、军车监理机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外出军车实施检查纠察和监理检查。 《规定》强调,军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军车管理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十个不准”。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抄告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ww w. 5 Y k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938262.html,文 章来源莲山课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 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 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 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 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 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 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 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 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 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 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 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富士康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富士康厂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加强富士康厂的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使用,更好的保证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厂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厂使用的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厂内专职驾驶员及因公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综合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资格验证、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 2.车辆使用原则按先生产,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综合部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原则安排。个人外出私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3.***厂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安排厂内有驶执照的员工使用,但需经过综合部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4.任何员工使用车辆都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申请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综合部审批。(见附件《派车流程》) 5.厂内车辆仅限于外出办公使用,严禁管理人员或者办事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 6.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安排的非因公出车工作安排,并可直接向厂长反映。

7.综合部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事故照片以及各种证件复印件。 8.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费证明等)被盗或者遗失,由综合部向公司行政部提交书面说明,并由遗失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综合部报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或者使用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10.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使车辆均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11.厂内车辆钥匙由综合部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用车申请单》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员。 12.驾驶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到公司指定的地方,将车辆钥匙交给综合部保管,如遇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告知综合部并得到批准。 13.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向综合部汇报,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实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厂维修。 14.厂内车辆油料和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由综合部、厂领导签字,回公司以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工厂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管控,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指派前台文员调派,车管司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前台文员申请调派,详细填写《出车申请单》公司领导审批,除公司领导用车外须凭“出车申请单”出车,无审批“出车申请单” 出车一律不得派车。前台文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4.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 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驾驶员到前台登记,注明出车地、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出车事由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由人事行政部呈报上级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公司车辆使用实行司机责任制。 2.使用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公司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驾驶人员不得擅将公司车辆幵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次日清晨有特殊出车需求的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负责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车辆实行公车申请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第三条车辆维修保养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车辆需进行维修、美容等,应向行政人事部讲明原因并填写“车辆请修报告单注明行驶里程,行政人事部应认真审核呈上级领导并签字同意,核准后方可送修。 3.各车辆的修理和清洗应在公司指定的4S店修理厂和洗车场进行,4S店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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