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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暂行规定(湖建发2006第296号)

湖州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暂行规定(湖建发2006第296号)
湖州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暂行规定(湖建发2006第296号)

《湖州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暂行规定》

湖建发〔2006〕296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统一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材料检测和施工验收,我局制定了《湖州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湖州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浙江省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验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实施后(2006年1月1日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工程(以下简称

民用建筑工程),其节能工程必须进行节能专项验收,并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符合要求方能进行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节能工程相关资料应与该工程的有关资料一起归档。

第四条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由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检查(查施工图及其设计变更联系单是否已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节能工程产品与材料质量检查、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节能工程资料核查以及建筑物围护结构现场实测组成,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见附表3.0.2。

第五条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以联系单形式变更建筑节能设计的,不得降低节能标准且必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2.节能材料的主要性能应按本规定及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复试结果报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

3.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由墙体、屋面和门窗的检验批及其隐蔽工程验收组成,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按《导则》、《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等相应规范、标准执行,无国家、省和行业规范或标准的按

节能材料相应企业标准执行。

4.应提供《节能工程资料核查表》(见附表3.0.8)所列的资料。

5.建筑物围护结构现场实测包括保温层的厚度δ检查和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拉拔试验),现场粘结强度试验须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

第六条合格评定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检查符合要求。

2.节能工程材料质量检查合格。

3.施工质量检查(墙体、屋面、门窗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符合要求。

4.资料检查符合要求。

5.建筑物围护结构现场实测符合要求。

第七条当节能工程专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工或技术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节能标准的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第八条进入现场的节能材料、构配件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节能技术与产品的认定材料或推广证、产品合格证及湖州市建筑节能材料登记表(见附表5.0.1)。

第九条进入现场的节能材料应提供保温隔热系统及其组成材料两年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由厂家提供),同时其品种、规格、性能指标必须与厂家检测报告中的送检样品一致,并符合JGJ144-2004、JG158-2004、JG149-2003等相关标准及《导则》附表5.0.2、5.0.3、

5.0.4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进入现场的节能材料应进行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建设或监理单位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进入现场的节能材料应对下列材料性能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其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

1.现场见证取样复试数量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板材应对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或压缩性能、密度、尺寸稳定性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取样数量为每300m3抽一个样(不足300m3按300m3抽样),数量不少于3平方米;

②浆体材料应对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性能、压剪粘结强度、线性收缩率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取样数量为每50t抽一个样(不足50t按50t抽样),数量不少于25kg,应从10袋中抽取;

③块材应对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取样数量为每10000块抽一个样(不足10000块按10000块抽样),数量不少于35块;

④对于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应进行拉伸粘结强度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复试频率为每一产品类型每个单位工程各不少于一次;

⑤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每一产品类型每个单位工程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各不少于一次。

2.技术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板材保温制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导则》附表5.0.4-1规定的要求;

②浆体保温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导则》附表5.0.4-2规定的要求;

③自保温墙体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导则》附表5.0.4-3规定的要求;

④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及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应符合《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J149-2003)和《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的规定。

3.节能工程的外门、窗、玻璃幕墙应进行气密性等级和传热系数检测。见证取样数量为同一品种、类型、规格和厂家的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一检验批各不少于1次。建筑物1-6层的外门、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及其检测方法》(GB/T7107-2002)规定的3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门、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4级。玻璃幕墙见证取样数量为同一品种、类型、规格和厂家的产品不少于1次。外门、窗、玻璃幕墙的传热系数、气密性应符合节能设计和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节能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建设或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节能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导则》第六章规

定的检验批划分及其具体技术要求进行(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资料核查应提交下列有关管理文件及资料: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篇);

2.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含节能专项设计方案);

3.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证或推广证;

4.湖州市建筑节能材料登记表(附表

5.0.1)。

第十四条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资料核查应提交下列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1.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节能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变更记录、图纸会审纪要;

2.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合格报告;

3.产品合格证、保温隔热系统的性能检验报告(材料商);

4.保温隔热系统主要组成材料性能检验报告(材料商);

5.节能材料进场复试检测报告(施工单位);

6.外门、外窗、玻璃幕墙的气密性检测报告及保温隔热性能检测报告(施工单位);

7.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拉拔试验)现场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建筑物围护结构现场实测包括保温层的厚度δ检查和

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拉拔试验):

①保温层的厚度δ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执行;

②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拉拔试验)满足设计、规范(JGJ144-2004)和标准的要求(不合格必须整改),检测频率为每个单体每类型墙面每面检测一次。

第十六条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前,建设单位须将签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初步验收意见的《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附表3.0.2)书面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自检不合格的不得上报。

第十七条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必须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

节能工程资料核查表

湖州市建筑节能材料登记表

附表3.0.2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

节能工程资料核查表附表3.0.8

湖州市建筑节能材料登记表

有效期两年

注:1、该表由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编制。

2、系统性能:

耐候性,抗风荷载性能,抗冲击性,吸水量,耐冻融性,热阻,抹面层不透水性、保护层水蒸气渗透性;门窗三性、保温性等(具体按相关规范、标准)。

3、主要材料性能:

保温板--密度、导热系数、水蒸气渗透系数、压缩性能、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燃烧性能级等(具体按相关规范、标准)。

颗料保温砂浆--干密度、导热系数、水蒸气渗透系数、压缩性、抗压强度、线性收缩率、软化系数、燃烧性能级等(具体按相关规范、标准)。

自保温材料--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线性收缩率等(具体按相关规范、标准)。

4、建筑节能材料使用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应严格审查本表资料,发现上报材料不真实或材料性能不合格或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不到位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责令材料商整改并上报质量监督站和登记主管部门。

附表5.0.2 保温隔热系统性能要求

附表5.0.3 保温隔热系统主要组成材料性能要求

附表5.0.4-1 板材保温制品的技术性能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 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 筑 节 能 验 收 方 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 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 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 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一、验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四、验收项目名称、时间、地点 五、验收容 六、验收资料准备 七、验收程序

一、验收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3、《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252-200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7-201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10) 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11/T584-2013)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组长:王瑞发 建设单位: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正文、新安、世喜、旭峰、晓钦、周辉、涛施工单位: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请联系施工单位补充齐全) 监理单位: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瑞发、厚峰、周胜利、航旭设计单位: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徐凯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祥瑞中心花园1# 楼 建筑面积 (m2) 结构类型剪力墙工程造价(万元) 建设单位郑州市世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开、竣工日期20 年 月日 至 年 月日 实际开、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至 年 月日 验收时间 年 月日 工程遗留 情况 无 验收组人 员名单 详见《验收组人员组成情况表》

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全面评价 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我单位委托,对祥瑞中心花园6#楼工程进行了施工图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设计单位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以及施工图节能设计的审查,并到节能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较好的完成了设计与服务任务。 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在节能分部施工中能按照要求对节能材料进场后进行复试、实行了见证取样制度,节能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并做施工示范样板、有节能专项验收等。能按规范、规程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各项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组建了以总监为核心的监理班子,编制了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对节能材料进场及时进行验收签认,以及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三检”程序和工作报验制度,能认真的对建筑节能工程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并对形象进度报表进行审核。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坚持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较好地保证了工程监理任务。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报告 序号分项工 程 主要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 1 墙体节 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板厚度、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及燃烧性 能、聚合物粘结强度及各构造层粘结强度、聚合物抹面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耐碱网格布断裂应变及 单位面积质量、锚固件的单个抗拉承载力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证明文件齐全,复验合格。保 温砂浆按照施工方案规定分层施工,且各层之间粘接牢固,不脱层、无空鼓和开裂现象。后置锚固 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符合设计要求。拉拔试验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工程 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2 幕墙节/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依据 《建筑产品优选集》(2001YJ114)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JG 158-200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YJGF41-200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汇报材料

芳庭潘园01#、49—52#楼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 质 量 验 收 自 评 报 告 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

一、工程概况: 1、设计概况 1、建设单位: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经济适用房住房发展中心 2、设计单位:广州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 3、勘察单位:化学工业岩土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6、本工程为芳庭潘园01#、49#—52#楼工程,位于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总建筑面积为13646.82平方米。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该二级。 01#、49#—52#楼节能概况 1、建筑节能工程: 1、外墙保温:为外墙保温,砌体采用页岩砖+砂浆找平+30mm膨胀玻化 微珠保温砂浆+抗裂砂浆,抗裂玻纤网格布; 2、上人屋面:采用100厚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3、外窗均为塑钢窗中空5+9+5玻璃,

2、施工情况 节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采取先检查后报验,建设、监理现场人员全面质量跟踪,对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本工程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的大力协助下,于2013年10月31日顺利完成节能工程。 二、施工执行标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建设部令第143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8484-2008 设计图纸及变更单 三、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1、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班组掌握该其施工内容的技术要求,并监督检查其施工过程,履行签字手续,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工程所用提供的节能材料,使用前对供应厂家进行了资格审查,用于节能工程部位的材料均有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进场检测报告。 3、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工序和质量控制。着重于对进场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验及各分项工程的验收,保证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时同步做好质控资料、隐蔽验收记录、技术交底、各检验批、分项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最新版】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内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

的情况; (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内容。 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对参加现场检查认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三)监理单位: 1、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 2、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编号工程名称隐检项目外墙保温 隐蔽验收部位外墙玻化微珠保温隐检时间 隐检依据施工图纸,验收规范 隐检内容: 1、墙体基层与保温层涂界面胶浆,胶浆涂刷均匀 2、玻化微珠必须与墙体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现象 3、玻化微珠厚度20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网格布应铺压严实,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阳角处必须设加强网格布,不得有褶皱、翘曲现象 5、抹面胶浆必须与玻化微珠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现象,面层无爆灰等缺陷。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与结论: 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与结论: 同意隐蔽 监理(建设)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业工长年月日

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编号工程名称隐检项目楼梯间保温工程 隐蔽验收部位楼梯间隐检时间 隐检依据施工图纸,验收规范 隐检内容: 1、墙体基层与保温层涂界面胶浆,胶浆涂刷均匀 2、玻化微珠必须与墙体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现象 3、玻化微珠厚度20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网格布应铺压严实,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阳角处必须设加强网格布,不得有褶皱、翘曲现象 5、抹面胶浆必须与玻化微珠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现象,面层无爆灰等缺陷。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与结论: 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与结论: 同意隐蔽 监理(建设)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业工长年月日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汇报材料

01#、49—52#楼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 质 量 验 收 自 评 报 告

一、工程概况: 1、设计概况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勘察单位: 4、监理单位: 5、施工单位: 6、本工程为01#、49#—52#楼工程,位于,总建筑面积为13646.82平方米。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该二级。 01#、49#—52#楼节能概况 1、建筑节能工程: 1、外墙保温:为外墙保温,砌体采用页岩砖+砂浆找平+30mm膨胀玻 化微珠保温砂浆+抗裂砂浆,抗裂玻纤网格布; 2、上人屋面:采用100厚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3、外窗均为塑钢窗中空5+9+5玻璃,

2、施工情况 节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采取先检查后报验,建设、监理现场人员全面质量跟踪,对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本工程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的大力协助下,于2013年10月31日顺利完成节能工程。 二、施工执行标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建设部令第143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8484-2008 设计图纸及变更单 三、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1、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班组掌握该其施工内容的技术要求,并监督检查其施工过程,履行签字手续,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工程所用提供的节能材料,使用前对供应厂家进行了资格审查,用于节能工程部位的材料均有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进场检测报告。 3、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工序和质量控制。着重于对进场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验及各分项工程的验收,保证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时同步做好质控资料、隐蔽验收记录、技术交底、各检验批、分项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学习资料

精简过后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 一、申请资料(按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下列申请资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盖章和侧面加盖骑缝印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凡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凡坪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可不需核对原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需附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同一单体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的,应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填报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详见附件1《补充说明和有关重要事项要求》),应提供具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报告。 4.绿色建筑项目,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节能工程保修期不应低于五年)。 7.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

8.施工现场、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张(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 9. 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10.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1.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2.建筑(含总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 1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侧面盖骑缝章)及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 14.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 15.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且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 16.如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当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17.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文件。 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20.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2.0.9进场验收

(完整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备案表 单位工程 建设单位(章)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备案编号:填报时间:年月日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三、围护结构节能技术

四、主要用能设备 五、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 六、绿色建筑技术实施情况 七、信息公示

八、分项计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填写) 九、专项检查情况 十、验收单位意见 十一、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机构意见

十二、填表及报备要求 (一)、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1~10项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如实填写; (二)、备案资料报送要求 1、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3、建设单位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4、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7、建筑节能施工现场信息公示照片。 以上部分为提交的必要资料,符合下列情形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8、对外销售的,提供销售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已签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一份); 9、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需提供处罚执行情况或整改合格的相关资料; 10、按照住建部《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的要求需安装能耗分项计量采集系统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11、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需采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提供相关的实施情况资料; 12、被国家、省、市授予“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提供相关的实施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已通过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项目无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作联系函》的,暂不予受理。申请备案时,还应提交建筑节能质量控制资料备查。(三)、各相关单位应对所有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机构在受理建设单位提交备案资料起7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核。 (五)、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机构、档案馆各一份。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1章总则 ?涉及建筑节能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很多,却一直没有一本统一的验收规范。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令人担忧。(图片:宋波10~16页)(图片:1施工缺陷)?现行节能标准与新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如何处理? 建办标函【2007】302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范》实施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已批准发布的有关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或废止,并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报我部重新进行备案。对与《规范》规定不一致且没有重新备案的地方标准,自行废止,不得作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或质量验收的依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聚苯板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增强薄抹灰系统)DBJ14-035-2005正在组织修订,下半年将正式重新发布。 例如:7.0.7条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聚苯板: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与本验收规范不符,应执行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从条文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工程不仅仅是保温工程,它涉及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等10项内容。本规范又不是涉及这10项工程中所有的验收内容,而仅仅是与节能有关的一些项目;其他项目执行相对应的验收规范。 第2章术语 ?《规范》在术语部分,对“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验”、“型式检验”等给出了定义。 2.0.10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记录表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记录表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本站组织编制了有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供有关单位试用。为方便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本记录表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规定的单独组卷要求,仅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容的相关验收提供记录表,非节能部分的验收记录,仍按相关部分的验收要求进行。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8年1月9日 目录 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2) 附件表 (3) 外墙保温(浆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 外墙保温(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外墙保温(板材)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 外墙保温(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 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 墙体节能工程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墙体节能工程隔汽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非透明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l 玻璃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外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屋面保温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地面保温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采暖节能工程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8) 通风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0)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2)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2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正文)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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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0.3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术语 2.0.1建筑节能工程 为节约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2.0.2围护结构 建筑物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和门窗等。 2.0.3导热系数 稳态条件下,1m厚物体,两侧表面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4传热系数 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5热桥 围护结构两侧在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的传热部位。 2.0.6保温浆料 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7凸窗 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8 倾斜窗 窗平面与水平面不垂直的窗。 2.0.9外门窗 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10玻璃遮阳系数 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11透明幕墙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2非透明幕墙 不能将可见光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3 制冷性能系数(COP) 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W)与相应输入功率(W)之比。 2.0.14 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HB)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的循环水量的测量值(kg/s)与设计值(kg/s)之比。 2.0.15 热水采暖系统耗电输热比(EHR) 在采暖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跟建筑物的供热负荷(kW)与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效率乘积的比值。 2.0.16 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ηm,t)

建筑节能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doc

工程名称 被隐蔽物所属分项工程名称 隐蔽部位 隐蔽内容 及要求 隐蔽原因 照片编号建筑节能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节能隐- 07 ××××× 填充墙砌体工程 覆盖物所属分 一般抹灰工程 项工程名称 外墙施工时间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1、全楼外墙墙体被隐蔽; 2、全楼外墙所用的原材陶粒砌块、水泥、砂等均已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试验全部合格。 3、全楼外墙墙体与混凝土交接部位已铺贴铁丝网,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全楼外墙施工符合要求。 填充墙砌体工程被一般抹灰工程所覆盖。 分包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分包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总包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合格,同意隐蔽。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地代表) 年月日

节能隐- 07 工程名称××××× 被隐蔽物所属 耐碱玻纤网格布覆盖物所属分 抗裂防水砂浆 分项工程名称项工程名称 隐蔽部位一层至三层外墙内侧施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隐蔽内容 及要求 隐蔽原因 照片编号 分包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总包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隐蔽一层至三层外墙耐碱玻纤网格布,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耐碱玻纤网格布被抗裂防水砂浆覆盖。 分包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合格,同意隐蔽。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地代表) 年月日

节能隐- 07 工程名称××××× 被隐蔽物所属EVB 保温隔热防水于粉砂覆盖物所属分 耐碱玻纤网格布分项工程名称浆项工程名称 隐蔽部位一层至三层外墙内侧施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隐蔽内容及要求隐蔽一层至三层外墙 EVB 保温隔热防水于粉砂浆,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EVB 保温隔热防水于粉砂浆被耐碱玻纤网格布覆盖。 隐蔽原因 照片编号 分包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分包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总包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合格,同意隐蔽。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地代表) 年月日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建筑节能登记表)、建筑热工计算书(审图机构、设计单位)原件(留存复印件); 2、竣工图(建筑、水、暖、电)及设计变更、变更后的热工计算书和节能审查意见; 3、施工记录、质量自检记录;监理日志;质量、材料等监理验收签证; 4、墙体材料(砌体)、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确认登记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陕西省建筑节能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质量检测单位); 5、外门窗质检合格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六层以上气密性达到四级。 6、墙体、屋面节能检查单(工程主体完成时通知节能办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单); 7、工程所涉及的水、暖、电等使用功能性材料的生产单位资质证件、产品供应合同、产品质检合格报告、现场抽检合格报告等资料。 注:产品确认登记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应由颁发证件、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红章。 (现节能验收分为中间检查、分部验收、组织专家评审三部分,验收通过后,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节能验收押金返还程序标准返还节能押金,填写的表格附后) 页脚内容1

建筑工程墙体、屋面节能检查单 检查时间: 页脚内容2

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请书 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华远海蓝城二期小学综合楼项目工程节能分部工程现已完工,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各责任主体履行节能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节能分项验收,确认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节能质量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节能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批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各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齐全有效,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报各项文件及资料齐全。节能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已审查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各项节能项目使用功能满足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节能验收规范,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基本条件已具备。 页脚内容3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程序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程序 1、开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节能科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建筑节能工程验收; 3、验收内容: (1)监督验收程序,核准参加验收的必备人员; (2)对验收资料进行核查; (3)对工程实体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判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4)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合格。 秦皇岛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资料范本

二O一O年月 ×××××××××楼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开发公司 设计单位:×××××设计公司 审图单位:×××××审图公司 施工单位:×××××建安公司 监理单位:×××××监理公司 二〇一〇年月 目录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专项验收申请书 编号: 秦皇岛市节能办: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建筑节能分项项目(屋面、外墙、外窗、不采暖楼梯间隔墙、不采暖地下室顶板等)已全部完工,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申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请予以监督。

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章)签收人: 年月日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节能设计备案表 提示: 1、提供的设计文件为盖有审查章的施工图建筑设计总说明部分及采暖设计图总说明部分,提供蓝图、复印件均可。 2、图纸审查报告重点审查报告中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的节能章节,如审查中提出节能设计需

要补充修改的,必须附有该问题的图纸审查答复。 3、节能设计备案表设计内容要与图纸设计一致,不一致要有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报告书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审查机构: 送审时间: 审查完成时间:

广州市建筑节能验收资料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 通知穗建质[2008]753号 发布日期:2008-09-03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现将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以及2007年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未开始施工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监督。凡是2007年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且节能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已开始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设计文件有明确建筑节能要求,具备该分部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条件的,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监督。 二、对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必须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制定专项的节能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可参考附件1,具体要求由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同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对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含照明)安装两部分分别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在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登记手续。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1、工程概况 1.1 概况表 1.2 本工程为办公楼、宿舍楼各一幢的6层框架结构建筑,办公楼建筑面积 为7950㎡,建筑高度为25.5米;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215㎡,建筑高度为24.8米。位于天河区元岗广州水暖厂南侧。 1.3 设计、施工及验收依据 1.3.1 本工程建筑节能施工图 1.3.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 1.3.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3.4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 1.3.5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1.3.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3.7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09) 2、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1 已按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详见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2.2 施工单位已编写了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批,详见《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2.3 已按照经节能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及节能设计变更通知施工; 2.4 本工程已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 的节能监督和分项工程验收,详见节能分项工程验收表。 3、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监理在建筑节能实施方面的评价 3.1 设计单位已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并已通过设计审查备案, 详见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审查备案。 3.2 施工单位已按经审查满足规范要求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国家节能规 范及地区节能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详建筑节 能验收表。施工单位:节能施工前对节能分部工程编制了施工方案,并 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项目部认真执行公司“样板引路,方案先行,操作方法挂牌,质量误差上墙”的质量控制方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者建设单位的确认。 本规定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第二: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第三,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1.4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包括建设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施工前,施工企业还应专门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在节能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技术交底和培训均应留有记录。 3.2.2 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为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现场配制的材料首先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给出的配合比进行现场配制。当无上述要求时,可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执行中应该注意上述配制要求,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并应写入施工方案中。不得按照经验或口头通知配制。 3.2.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量应该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3.3.1 建设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3.3.2 建筑节能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和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样板间方法主要适用于重复采用同样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制作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和现场制作,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中应注意,样板间和样板件的技术资料(材料、工艺、验收资料)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3.3 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筑物分期或局部进行节能改造时,不易划分分部、分项工程,此时容许采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一致的划分方式进行节能工程的验收。但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有关节能的项目应单独填写检查验收表格,作出节能项目验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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