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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喀什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是考生了解目标院校招生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目前各高校正陆续发布2018考研招生简章,文都考研官网会在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发布全国各院校2018考研招生简章讯息,考生们敬请关注。下面是喀什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有意报考喀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以参考阅读。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中巴经济走廊廊桥”——新疆喀什。学校建于1962年,始称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8月,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建校50多年来,在国家和对口省市的支持援助下,共培养了7万余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扎实专业技能的中等学校教师和各类专门人才,在新疆特别是南疆教师教育、民族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学校设有14个学院,52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现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产学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示范基地2个。目前,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

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维吾尔)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专业。现有教育硕士1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下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生物工程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硕士生导师130余名,校外兼职导师50余名,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满足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60人左右。各类型详细员额分配见专业目录。(其中:全日制学术硕士132人,全日制专业硕士70人;非全日制学术硕士28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30人。)最终招生总规模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培养方式

为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高研究生成才效率与就业质量。我校设有在校培养和联合培养两种方式供考生选择。

报考我校2018年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各学科专业考生,通过考核选拔,全程在我校接受培养。

根据我校与江苏南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等内地高校合作培养协议,符合下列情形的,可选择接受联合培养。

(一)报考我校与南通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内的,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硕士相关领域的考生,符合南通大学相关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南通大学复试选拔的,在招生计划限度内,可全程在南通大学完成学业,接受全程联合培养。考生报名时须备注说明。(详情见附件三或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和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经学校组织的考核选拔,符合条件的,第二和第三学年前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完成学业,接受分阶段联合培养。(详情请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三)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完成初始阶段学业后,学校每年择优推荐2-4名优秀研究生到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访学,接受学期制联合培养。(详情请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四)报考我校生物工程领域专业硕士,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协议和培养需要,选择部分或全程在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完成学业,接受联合培养。

四、招生类型

根据上级招委授权,2018年我校按统考(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免(限“双语”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两种类型编制计划,分学术和专业两个培养方向,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方式主要为:日常夜间集中授课、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集中授课三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及授课修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喀什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的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 在校研究生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跨专业报考者,录取后在读研期间需补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3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复试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 以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3. 符合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免费师范生的报考政策要求及其类型请务必事先向所在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咨询。按照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经过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204425.html,,教育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204425.html,,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的时间为准。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204425.html,)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下载打印本人学籍学历验证(认证)报告。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在职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本人工作单位,未就业考生以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定向就业地区。(通过考试的,在录检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18年我校预计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名。(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报考,复试录取根据考生报名上线情况灵活安排。)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应以相关证件载明的信息为准。民族考生姓名的汉字拼写、中间点类型等必须与身份证、户口簿严格一致。

10.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保证在2018年9月前真实有效,若有变化须及时与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及报考学院联系备案。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依照规定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和照相。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2.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204425.html,/或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204425.html,上公布时间为准。

3.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要求及流程办理审查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通过网报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应在公告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报考条件者,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七、考试

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 初试地点:以考生所在省市的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为准。

3. 初试科目: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理论(101)、外国语(201或204)、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详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初试命题:国家统考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101)、外国语(201/204)、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33)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专业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 所有报考我校,并拟录取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报考我校与南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的考生,复试要求按南通大学规定执行。

2.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20%。

3. 各学科门类(专业类别)考生(含联合培养的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条件,以2018年国家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B类考生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报考我校普通计划,凡初试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达到报考相应学科门类(专业类别)2018年B类考生的基本要求的,均可参加我校和联合培养高校组织的复试。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就业的考生,均按2018年国家规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决定复试资格。

4. 复试一般包括资格审查、专业及英语考试、专业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查、体检等环节。英语一般以“笔试+口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5. 考生在复试前须认真阅读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逾期不能提供的,不予录取。

6. 复试科目。复试科目设置因报考专业而不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除完成正常复试科目外,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7. 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条件下,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调剂和破格复试。

8. 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全部复试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

9.复试具体内容、程序,调剂、破格政策及考核录取的原则、要求等另行发布。考试须以届时学校官网、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公告或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三)考试答题要求

考生应根据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各科目考试,使用指定的语言文字规范答题。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中国少数民族(维吾尔)语言文学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维吾尔文学史、现代维语)可以使用维吾尔语答题外,其他所有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八、推免生

我校仅招收“双语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推免生,具体生源安排和计划分配以2018年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推免生实行等额推荐。推荐工作,在考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学院)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择优进行。

(二)经所在学校(学院)审查、推荐,符合我校接受条件的,即具有推免生资格。

(三)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须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四)凡接受推免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向我校提供相关报名信息,接受我校组织的推免资格复查、体检及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复试)。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五)推免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

1. 未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的;

2. 未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十、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学校面向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了国家、自治区、学校三个层次,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共七种奖助渠道。

(一)助学金标准(非全日研究生除外;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没有寄到者学校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研究生12000元/每年/每生;

2.第一批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11000元/每年/每生;

3.第二批及以后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9000元/每年/每生;

4.联合培养的研究生9000元/每年/每生;

5.“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的推免研究生7000元/每年/每生;

6.破格录取的研究生6000元/每年/每生;

(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每生/每年;

2.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每生/每年;

3.喀什大学奖学金6000元/每生/每年;

4.新生奖学金3000元(报考我校的本校一志愿上线考生);

5.学业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1500元;

(三)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优秀三好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考博奖学金及其他单项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贷款的方式进行。

(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我处)

十一、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如对本简章有关条款有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学校严禁学院及其导师以咨询为名义,直接或变相向考生划定考试范围。学校严禁各学院及其导师自办或与他人合办研考培训班,严禁向考生推销或变相推销考试辅导教材,推荐考前培训机构。

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院校信息及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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