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论
总的要求:
教育学
1.理解和掌握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把握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2、识记教育学涉及的基本概念,对教育学体系中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如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的发展状况;教育的本质、职能和规律;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师和学生;教学理论和实践;德育理论和实践;班主任工作;课外校外教育等有较全面准确的认识和理解。
3、能运用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教育的现实问题,具有分析和解决教育和教学实践问题的初步能力。
心理学部
1、理解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科学地认识各种心理现象,并掌握心理活动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规律。
2、理解心理学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理解并掌握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感觉和知觉、注意、记忆、思维和想象、情绪与意志、需要与动机、技能、能力、人格、社会态度与行为、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等心理活动及心理特征的分类和基本规律。
3、运用心理学的概念、原理、理论与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及日常生活中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辨别、解释和说明。
4、能够综合运用心理学理论与知识,分析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及社会生活中的心理学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心理学依据与策略,具备分析与处理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
复习考试内容:
教育学部分
一、绪论
【要求】
1、掌握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2、理解教育学发展的几个主要阶段以及各阶段的概况。识记各阶段的主要教育家及其代表作、主要教育观点。
3、理解当代教育学的发展趋势、出现的新的教育理论和思想,思考学习教育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义。
(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1、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教育现象包括教育社会现象和教育认识现象;教育现象被认识和研究,便成为教育问题;教育规律是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外部诸因素之间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2、教育学的研究任务
阐明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揭示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给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以理论和方法的指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合格的人才服务。
3、教育学与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实践经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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