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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治理方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打算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

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治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治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和谐进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治理体制,依照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

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治理及决策程序,理顺治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

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进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要紧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举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

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治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

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和谐和绩效考核。开展投资银行业

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和谐,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

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治理部

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治理部的要紧职责是:

1、负责业务的统一和谐;

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

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操纵、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

核;

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

6、负责与有关部门和谐及公司内部和谐;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治理、内部各项治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职员审核、考核、晋级;

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操纵项目风险;

10、负责业务创新;

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总部应依照精减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编制5—10人。

第十条总部原则上不得从事具体业务,其承揽的项目交由业务部承做。

第三章业务部

第十一条设立业务部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至少1家以上正式签署协议的新股、配股或增发主承

销项目;

2、有3家以上新股辅导项目(含创业版);

3、有至少1家配股或增发主承销商的潜在项目;

4、估量实现利润许多于1000万元;

5、有切实可行的设立方案。

第十二条各业务部应该突出业务重点,逐步形成各自业务优势。

第十三条业务部办公地点原则上应在区域内中心都市。

第十四条业务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第十五条业务部全年结算考核两次,分为半年和年终。

第十六条业务部前期开办费用不超过50—100万元,每月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150—200万元。

第十七条业务部职员原则上应在办公地都市聘请,人员编制应依照业务进展需要操纵在5—30人。

第十八条显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业务部应予以撤消:

1、年终结算显现亏损的;

2、工作中显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缺失的;

3、业务前景不明朗,年度打算无法落实的;

4、前期开办费用或每月亏损额超过规定限额,而无切实可

行的整改措施的;

5、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指标的。

第四章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

第十九条公司鼓舞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积极承揽项目。

第二十条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的费用、人员、奖惩、考核等由营业部自主治理,业务由总部统一和谐、指导。

第二十一条营业部承揽业务后,辅导、发行及上市举荐等项目需与业务部合作进行,由业务部具体承做材料。

第二十二条营业部与业务部进行项目合作,其项目组人员组成、收入分成等问题需事前协商确定。

第五章项目治理

第二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的所有项目必须通过总部立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投资银行项目治理实行三级审查、三级负责制,即所有业务的制作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业务部审核、总部复核

三级审查、负责。

第二十五条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实行从项目立项、签订协议到材料申报全过程的内部审核制度,以幸免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

治理部是公司发行材料内核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内部审核

工作由治理部承担。

第二十六条所有对外报送的材料,专门是项目申报材料定稿前,应严格遵守投资银行业务三级审核制,报治理部审核,经治理

部审核并报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批准后方可上报中国证监会

或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所有主承销项目的中介机构和谐会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需及时报送治理部,企业资产重组方案所有重大问题

的处置和项目的重大进展及时报告治理部,以便治理部对

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业务部应按月、半年、年向治理部报送当期工作总结,报告业务进展情形、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治理部应定

期向公司编报《投资银行简报》;业务部应按月向治理部报

送项目情形、收入、费用情形,总部将进行统计、评比,

并定期公布。

第二十九条所有项目完成后均需按照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档案治理制度,将项目档案完整地移交治理部存档。

第三十条项目涉及公司资金支持的(如余股包销),需提早一周向公司财务部门写出资金使用申请,包括用款数额、大体时刻、

内容。

第三十一条业务流程图如下:

第六章财务核算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业务部的收入、费用、利润指标进行核算与考核;

总部可依照实际运行情形,适当调整财务指标。

第三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不再实行项目结算,改为公司对业务部统一核算,业务部费用单独计帐、业务部奖金单独考核的方法。

核算与考核按季度进行。考核时,只领取应发奖金数额的

80%,其余部分在年终结算后领取。

第三十四条考核方法为费用率法:

1、奖金和费用混在一起统一运算费用率;

2、费用奖金总数=所有收入×费用率;

3、应得奖金数=费用奖金总额-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奖惩方法为:

1、业务部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时,按费用率55%计提奖金;

2、超额完成上交利润时,超额实现利润的10%用于额

外奖金;

3、未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时,按费用率45%计提奖金。

第三十六条总部的费用、奖金由公司核定。总部总经理奖金由公司决定,业务部总经理奖金由总部决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鼓舞所有职员积极承揽项目,不管公司内部人员依旧外部人员或机构均可领取介绍项目奖金,额度为项目收入

的2%。业务部在项目完成后,制定介绍项目奖金发放方

案,报总部核准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直截了

当发放给介绍人,其额度计入项目费用。除券商举荐项目

以外的项目,能够与公司的机构合作开发,与机构合作开

发的项目,其分成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入的30%。介绍

项目奖金只能支付一次,支付给机构合作费用后,不再向

其它机构或个人支付奖金。

第三十八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手机费、差旅费报销后,计入项目费用,其它按公司财务治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人事治理

第三十九条投资银行的人员编制、培训、工资、劳保、福利、考核执行公司总部统一标准。投资银行的人员编制由公司人力资

源部制定并下达给总部,再由总部下达给各业务部。投资

银行各部门的人员培训、考核由总部负责,人员的聘用、

解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四十条业务部负责人按公司人事任免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勤奋尽责,具备相关知识和资格,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四十三条本方法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说明。

第四十四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

投融资档案管理制度修正稿20160713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融资档案管理办法 (暂行) 2016年4月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投融资部项目档案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妥善保存,方便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及其他资料需求方对文件资料的查阅,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投融资的各类业务,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结束期间产生的各类项目纸质记录及电子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投资 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项目管理等资料,按照要件类、决策类、其他类分类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1要件类档案:指公司与外部相关方(含集团内部其他平 台公司)之间为开展业务而形成的完整、真实记录权利义务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收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的全部复印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2决策类档案:指集团及基投公司内部对项目决策形成 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

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审批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3其他档案:业务主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与项 目最终方案编制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和项目资金投放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访记录、项目总结、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不适合归入要件及决策类资料的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事业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在 项目公司成立前将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收集、分类并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将与项目相关的合 同、协议、备忘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投融资部:负责点验接收、编目立卷事业部、风险控制 部及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

投融资管理制度(初定本)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初稿) 部门名称:公司投融资业务部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一、部门职责 广州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汇公司)投融资业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的前期挖掘、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启动期及发展期的运作、项目专用资金管理、项目股权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为项目融资,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挖掘符合市场的投融资项目,对意向性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编写,同时进入项目的投资性时段安排、资金储备安排以及完成备选项目的其他前期准备性工作的具体操作阶段。 (二)建立投资项目库,选择投资合作项目,负责组织对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考察、论证,负责起草投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 Ps:建立项目库,合理管理项目数据,保证备选项目前

期报告的编写、后期融资资料的提供。 (三)配合好合作的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四)针对前期挖掘的项目从项目分析、项目谈判、项目资金运作等流程,充分培养部门员工能完整有序的参与项目前中后期的工作,作好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的示范点。 Ps:项目主协办制。 (六)负责公司项目投融资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五)积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对项目运作实行具体责任人资金激励制度。 (七)分阶段、有目的性的派遣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充电、考察挖掘备选项目,形成长久有效的个人素质提高机制,备选项目持续输入机制。 Ps:部门发展要求业务素质较高,员工需不断加强学习,同时也希望得到公司支持,多创造让员工学习深造的机会。 (八)以公司发展宗旨为依据,发展目的为导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投融资的顺利进行。 (九)做好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融资的手续。 Ps:跟踪项目,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十)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做好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Ps:专人管理,有序借还。

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投行和证券公司的区别

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投行和证券公司的区别 公司各有关部门: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 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 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核; 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 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 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

投融资管理制度(精选模板)

(精选模板)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发展计划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七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八条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投资并购小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并按照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

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续期管理规定

xx银行投资银行业务 存续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我行投资银行业务存续期管理,有效防控业务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存续期管理定义)本规定所称存续期管理,是指在我行对法人客户办理投资银行业务中,资金发放后的业务存续期间,我行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手段,对融资客户、融资项目、具体业务、担保物(人)、合作机构等进行跟踪检查、监测预警、资金使用监督、风险事件处理、信息披露等工作,以掌握融资风险状况和客户偿付能力变化情况,防控业务风险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法人客户定义)本规定所称法人客户,是指在我行办理投资银行业务的除自然人以外的客户,包括公司法人客户、事业法人客户、社团法人客户,以及非法人组织客户等。 第四条(存续期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行公司银行部(投资银行部)管辖的各类投资银行业务,具体包括债务融资类、股权融资类、并购重组类、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业务等。 (一)债务融资类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委托,将我行理财资 - 1 -

金或代销资金,以债权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融资客户(或融资项目,下同),用于其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周转、并购重组及其他合法用途,融资客户以其项目运营、综合经营、收益权等产生的合法收入偿付投资本金和收益的业务。 (二)股权融资类。是指我行接受委托将我行理财计划资金投资于合作机构所设立的投资工具,或代销合作机构投资工具代为募集资金,或通过同业投资渠道投资于合作机构所设立的投资工具,由该投资工具最终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权,通过企业上市后股权出售、股权转让、原股东股权回购、投资工具份额受让等方式退出并获得收益的业务。 (三)并购重组业务。是指我行运用投资银行技术手段,为并购交易主体涉及股权、资产、负债的收购、出售、合并、分拆、分立、置换和重组活动提供全过程、综合化、专业性的一站式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可能提供与之配套的融资安排。我行并购重组业务主要包括并购重组顾问业务和并购重组融资安排。 (四)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五)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以我行存量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且由我行按约定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履行存续期管理职责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前款除第(三)项中的并购贷款等表内授信和第(五)项业- 2 -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各有关部门: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 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

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X、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 市的规X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 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 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 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开展投资银行业 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

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 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 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 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 核; 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 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 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10、负责业务创新; 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总部应根据精减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编制5—10人。 第十条总部原则上不得从事具体业务,其承揽的项目交由业务部承做。

融资部管理制度详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指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二章融资管理原则和控制目标 第三条公司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对融资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效益性原则:公司采用合理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道。 (五)适量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统

筹安排,合理规划。 (六)授信原则:公司根据内部各级机构的经营风险大小、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各级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授信。 第四条融资管理控制的目标是: (一)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融资风险,防止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二)保证公司经营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融资决策科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证融资资料及相关及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第三章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融资活动作出决议,董事会授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对融资事项作出决策。财务总监对融资活动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项意见。 第六条融资部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融资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部门,负责对外借款融资的相关事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二)对融资项目的成本预算,组织协调实施融资预算,设计融资方

XX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XX银行XX分行投行业务准入标准实施细则》和《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组成。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范的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 (一)理财类:以我行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方式。 (二)代理信托类:指我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提供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资金收缴、资金退付、信托期满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投融通类:指我行通过对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结构化设计,充分利用表外资金,提供多元化投融资选择,并利用融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结构化增信措施,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四)其他:其他利用我行网络渠道和客户资源,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可能对我行声誉造成影响的,均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各级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等相关规定开展投行业务,切实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积极保障客户和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中发起原则。投行业务由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由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集中发起管理,各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辖内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投行业务。 第五条科学与集体决策原则。投行业务决策采取集体审议方式,确保独立运作、专业化和客观公正。 第六条流程化管理原则。投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第三章准入标准 第七条理财类准入标准 开展理财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第三方合作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等。 第八条代理信托类准入标准 开展代理信托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信托公司准入标准。 第九条投融通类准入标准 开展投融通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融资方、出资方准入等;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控制,规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管理主要是指公司对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事项的决策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对投资决策管理 第四条对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以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五条公司对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总额计划。 (二)按照本制度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提高项目承做质量,防范投资银行业务 风险,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部门:投资银行总部。 2.2 本办法适用业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等项 目的发行上市尽职调查工作。 3、定义和缩写 3.1 尽职调查:指项目组、保荐代表人对拟推荐公开/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4、职责与权限

5、政策 5.1 项目组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人员应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5.2 本办法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解释、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工作程序 6.1 项目组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据尽职调查指引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 6.2 项目组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应当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6.3项目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 6.4 项目组所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6.5 项目人员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各类文件、会议纪要、谈话笔录等资料。项目组可参照《IPO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一)及《再融资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二)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6.6 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项目组应在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制作及股票承销的其他业务环节中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制作工作底稿。投行内核部/质量控制部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底稿的质量是评判项目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以及项目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7 项目组应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8 项目组应在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制作专题调查工作底稿。如发行人按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专题调查要求的,项目组应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资料,并将补充资料按顺序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 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并购小组,由财务及证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

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并购小组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投融资管理办法

投融资管理办法 投融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融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融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融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投融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融资行为健康发展。 企业进行投融资及对已成立公司进行增资或转增资本的,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批复后,再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履行投融资程序。一、控制目标 (一)盈利能力方面:投融资主体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二)偿债能力方面:投融资主体长、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小,原则上速动比率不低于1,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70%以下,利息保障倍数大于2。 (三)新成立的子公司,经特别批准的。公司在选择投融资项目时,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融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融资项目额度; (2)投融资项目内部收益率: 内部收益率必须大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 (3)投融资项目资金回收期:原则上控制在资金使用周期之内; (4)流动资金贷款:借款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且能按时还本付息。 二、业务流程与控制点

1、投融资项目提出和拟定 (1)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制定当期投融资战略部署;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制定的战略部署草案;市场开发部组织研究并起草公司五年投融资规划,报董事会审议。 (2)市场开发部负责收集拟投融资项目和潜在项目资源相关资料和信息,完成具体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起草或初步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 (3)董事会在对这些项目进行筛选的基础上,拟定投融资项目。 2、投融资方案可行性论证 (1)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经理后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2)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审定及批复后,市场开发部依据不同情况可采用多种途径组织方案设计:一是委托咨询单位设计,二是招标设计。市场开发部确定了实施方式后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实施。 (4)采用委托咨询或招标设计方案的,应注意:1)公司的审计、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审核委托或招标方案,并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实施

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四章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总部、各子项目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其中,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 (一)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要经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对外投资方式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必须做到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短期投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 整版)

投融资部 一、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章以及《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及依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股东大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但该提案需于前述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公司。 第七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同时向董事会提交符合本规则前条要求的提案。 第九条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所列情形时,视为变更或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应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发出。会议召集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股东。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第十二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只须送达有权在类别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第十三条董事会接到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3) 第四章总则 (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8) 第九章其他 (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融资部管理制度

融资部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融资部 直接上级: 一、部门职责 融资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1、公司直接和间接融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进行融资的贷后管理。 2、整理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 3、配合公司整体经济运营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职责 融资部编制3人,包括总监1人,主管1人,资金专员1人。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总监: 1、在集团的领导下,主持投融资全面工作,并对本部门负责

2、结合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制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落实到部门员工工作中,指导督促其全面完成。 3、接受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各子公司或有关单位。 4、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员工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5、做好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银行融资岗 1、负责进行银行融资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包括收集研究公司、行业及与融资相关的政策信息,制定公司的银行融资计划并付诸实施。 2、负责进行银行融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合作银行的甑选,贷款前期的谈判,资料准备,贷款融资方案的制定,贷款的发放和使用等 3、负责进行银行融资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加强贷款的后评估工作,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解决贷款遗留问题、评估贷款还款对公司现金流和融资结构的影响等,降低融资风险、对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完成贷款期内与贷款行的沟通对接工作,梳理后续融资项目,建立项目融资资料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维护并优化公司的融资渠道。

投行业务工作底稿建立规则

工作底稿建立规则(试行) 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规范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政策及本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本规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投资银行部业务人员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工作底稿可以由业务人员编制形成,也可以由项目企业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业务人员审核后形成。 前述投资银行业务是指投资银行部目前正从事和将来可能从事的一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发行、发行新股、购并重组、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第三条(编制内容) 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某项具体投资银行业务全方面的情况,包括在工作中形成的所有重要事项、重要材料。 第四条(编制要求) 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要素齐全、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1)内容完整:即一切反映项目、有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情况,都应在工作底稿中得到反映。 (2)资料翔实:即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应有资料提供者的相关证明。 (3)要素齐全:即构成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4)格式规范:即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 (5)记录清晰:即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 第五条(复核)

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各业务片区分管负责人、质量控制部三级复核制度。 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在其复核过的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六条(备案) 业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所有项目的工作底稿报投资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其他事项) 工作底稿中由项目企业、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业务人员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记录。 经项目人员申请或质量控制部提出,经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批准,可在必要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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