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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2018年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我县校车安全规范管理新进程。

二、工作目标。

完善规章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意识及安全意识。强力推进2018年下学期全面取缔幼儿园非标准校车工作,全面推行幼儿园专用校车。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违规接送现象的整治力度,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规章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意识及安全意识。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切实

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营模式,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指标考核机制作用,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消极应对、慵懒无为、履职不到位的的单位和个人,考评予以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力推进2018年下学期全面取缔幼儿园非标准校车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乡镇组织、自主经营、部门监管、就近入园、区域指定”的原则,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2018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取缔幼儿园非标准校车,全面推行幼儿园专用校车在指定区域接送幼儿上下学,建立健全专车专营的幼儿园专用校车服务管理机制,杜绝非法营运、违规接送和跨区接送幼儿等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全县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出行环境。

(三)、狠抓“四个到位”,重拳打击“四超”。

1、狠抓“四个到位”。一是教育培训到位。学校每期不得少于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和一次乘车安全演练;公司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会;乡镇校车办每学期要组织两次司乘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会。二是逐车逐日考核到位。中小学幼儿园要抓实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认真填写《校车安全监管日志》,做到逐车逐日考核到位。三是排查整改落实到位。乡镇校车办每月需对校车运营线路、车辆进行一次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校车安全隐患月查月报制度。四是打击整治实施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接送车辆,超员、超速等违规车辆进行打击。

2、重拳打击“四超”

一是严禁“超员”。学生乘坐校车,必须坚持“一人一座”。二是严禁“超速”。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三是严禁“超趟次”。校车运营严格按“两趟次”接送,坚决打击“多趟次”。四是严禁“超时限”。校车不得在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6点时段内接送学生上下学。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校车安全责任落实。校车安全是生命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必须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校车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校车安全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使校车安全管理步入“政府主导、乡镇管理、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引发的校车安全事故。

2、加大安全投入,着力规范校车运行秩序。继续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采取校车运行实时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使等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乡镇校车办的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全部用于校车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将校车财政补贴全部发放到公司、到驾驶员,不得克扣,使县财政投入发挥最大效益。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校内车辆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非法营

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着力规范校内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

3、周密布署、部门协调、强化宣传,确保全力推进幼儿园非标准校车取缔工作取得实效。按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切实加大违规接送车辆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奖补政策,按照“政府主导、乡镇组织、自主经营、部门监管、就近入园、区域指定”的原则,稳步做好幼儿园非标准校车退出及标准校车进入工作,确保2018年全县所有幼儿园均启用专用校车专门承担幼儿园幼儿上下学接送任务,提供规范化的专车专营管理服务。

4、完善应急预警,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各级预警方案之间的衔接,并通过有针对性地应急演练,检验其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校车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率。

5、加强监管排查,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可能给校车运营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实行彻底排查,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细化监管流程,落实实名交接、签单发车手续,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安排。

1、岁末年初校车安全监管、(1月份)

责任单位:县校车办

协同部门: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2、校车安全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1一4月份)

责任单位:县校车办

协同部门: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3、校车运行线路隐患整改;申报、审批已变更的行驶路线,重新核发校车标牌;办理幼儿标准校车驾驶员驾驶资质,核发校车标牌。(2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协同部门:交通运输、教育、安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县校车办

4、指导乡镇校车办规范校车日常管理工作;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3月份)

责任单位:县校车办

5、整治“四超”、打击黑车及违规接送车辆中,进行全面取缔非标准校车取缔工作宣传。(2、3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6、校车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情况检查。进行全面取缔非标准校车取缔工作宣传。(4月份)

责任单位:县校车办

协同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7、进行全面取缔非标准校车取缔工作宣传,幼儿园标准校车购置情况摸底核实。(5、6月份)

8、各中小学、幼儿园对逐车逐日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幼儿园标准校车购置情况登记造册。(7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校车办乡镇人民政府

9、校车安全性能上线检测;校车运行线路隐患排查。幼儿接送区域划分(8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协同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安监、县校车办

10、司乘人员和校车管理人员教育培训。(9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协同部门: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县校车办

11、整治“四超”、打击黑车及违规接送车辆。(9、10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协同部门: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安监、县校车办

12、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百日整治行动。(10、11、12月份)

责任单位:县校车办

协同部门: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13、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12月份)

责任单位:县校车办

14、校车安全性能上线检测。(1月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校车办

协同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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