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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包装要求

保健品包装要求
保健品包装要求

保健食品的包装文字要求

不需要,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上面的要求提供,下面是具体内容:

产品说明书

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标“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作用”即可)。

[主要原辅料](按配方书写顺序列出主要原、辅料。)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含量。含量应为确定值。营养素补充剂还应标注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报的保健功能名称书写。)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规格](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净含量。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

(1)液态保健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或ml。

(2)固态与半固态保健食品:用质量,单位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内包装的制剂,如胶囊(软胶囊)等,其质量系指内容物的质量。

[保质期](以月为单位计)

[贮藏方法]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还应根据产品特性增加注意事项。)

应该是有规定的: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合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字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识内容及其标示要求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健食品名称

1.1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1.3在采用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还可使用按1.2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1.5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

字。

2.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1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2.2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者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1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 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

3.2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的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3.3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X)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X)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

3.4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4.配料

4.1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4.2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以上的其它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则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

4.3配料、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4.4配料应标于“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

5.功效成分

5.1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计算其实际含量,

实际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围表示。实测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5.2能量

5.2.1凡通过调整食品中的能量产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须标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5.2.2能量以J(cal)表示。

5.3营养素

5.3.1已列入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营养素,其名称应使用该标准规定的名称。

5.3.2各营养素的单位如下所列:

蛋白质、氨基酸及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

脂肪及脂类物质以克或毫克为单位;

总碳水化合物以及分类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

应以百分比标示其中的蔗糖含量;

膳食纤维以克为单位;

维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国际单位为单位;

矿物质以克、毫克、微克为单位。

5.4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质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单位标示。微生态产品需标示在保质期内所含每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5.5功效成分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配料表”之后,标题为“功效成分表”。

5.6“功效成分表”应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产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见附件2)。

6.保健作用

6.1保健作用应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同。

6.2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6.3保健作用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功效成分表”之后,标题为“保健作用”。

6.4可以“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示保健作用声明短语,短语的字体不能大于保健食品名称的最大部分。

7.适宜人群

7.1适宜人群的分类与表示应明确。

7.2当保健食品不适宜某类人群时,应在“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的内容。

7.3适宜人群应该标于“信息版面”,位于“保健作用”之后,标题为“适宜人群”。

8.食用方法

8.1应准确的标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食用量可以质量或体积数表示,如只、瓶、袋、匙……。

8.2如销售包装中有小包装时,食用量应与小包装的净含量有对应关系。如小包装的净含量为10毫升,食用量可标示为每次10毫升。

8.3如不同的适宜人群应按不同食用量摄入时,食用量应按适宜人群分类标示。如儿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8.4应标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调制、勾兑、加工等方法,可用图形或符号辅以说明。8.5当保健食品的食用量过大,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或不适宜于发挥保健作用时,应在食用方法后,标示不适宜的食用量,其字体应略大于“食用量”的内容。

8.6必要时,应标示食用保健食品时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项。

8.7食用方法应该标于“信息版面”,且位于“食用量”之后,标题为“食用方法”。

9.日期标示

9.1保质期的标示可采用下列方式:

A保质期……个月

B保质期至……

C在……之前食(饮)用

D……之前食(饮)用

9.2日期的标示为年-月-日,如1996-08-12?

9.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于“信息版面”,且位于“食用方法”之后,标题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10.贮藏方法

如保健食品的保健期与贮藏方法有关,应标示其贮藏条件与贮藏方式。保健食品的贮藏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贮藏方法”。

11.执行标准

必须标示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编号。

执行标准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执行标准”。

1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

12.1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与依法登记注册的相一致?

12.2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标示原产国、地区(港、澳、台)名称及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名称。

12.3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制造企业及原产国(地区)的名称可标于“主要展示版面”,也可标于“信息版面”。

在“主要展示版面”时,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下方,并与底线平行。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企业的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者的地址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执行标准”后。

13.特殊标识内容

13.1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必须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射食品”或“本品经辐射”。

13.2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射”。13.3应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显位置标示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警示性标示内容”。

附件2 功效成分表的标示方式(略)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卫生监发[1996]第38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

保健品、礼品包装现状分析

保健品、礼品包装现状分析 金秋送爽,刚刚送走“十一”黄金周,马上就要迎来圣诞、元旦乃至新年。这时正是各种保健品、礼品消费的旺季。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美誉,节日之间人们礼尚往来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走亲访友,孝敬父母还是关爱儿女,都需要馈赠一些保健品和礼品。对于商家来说,这时更是闻不到硝烟味的战场,力求拿出浑身解数来吸引消费者。于是乎,在节日红灯的高照下,一场保健品、礼品的包装大战,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 品牌包装火热保健品市场 去年是保健品行业的大热之年,上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把保健品市场带入空前红火的年代。我国保健品市场在多年连续下跌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创造出保健品市场份额大幅飙升的神话。据统计,2003年国内保健品销售总额已突破300亿元大关,比上年猛增近50%。2004年整个保健品销售市场依然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尽管行业发展的巨大空间令业内人士欣喜不已,但其中存在的隐忧也令他们颇为不安。保健品市场产品繁多,各个品牌竞争激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的需求也各不相同。所以,现在保健品的竞争全面升级至品牌竞争时代。这场大战热热闹闹的持续到今年。 专家认为,中国的保健业企业数量日益增多,产品品牌层出不穷。在产品与营销手法都极为雷同的背景下,医药保健企业若要突出重围,只有两条出路:一,创新。创新才能开拓新的市场,创新才能保证产品独树一帜,创新才能规避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二,加大品牌传播力度。在同质化的市场中,谁的声音更大,谁给消费者灌输得最多,谁就能赢得更多消费者的支持,从而塑造出强势品牌。

随着保健品产业的迅猛发展,各个厂家对于保健品包装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包装微瓦纸盒开始走上前台,成为体现保健品产品品牌标识的象征之一,成为保健品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经管局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保健品包装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档次偏低,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调查数据明确的告诉我们一个信息:保健品包装只是达到国际20世纪80年代水平。现在国内的包装质量及包装保健品产业的贡献率偏低。在发达国家,保健品包装占其价值的30%,而我国这一比例还不足10%。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我国已经成功入世,有专家预测,今后5年将是我国保健品包装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专家指出,我国保健品包装行业每年有150亿元左右的年产值,仅能满足国内生产企业80%的需求。尤其是与层出不穷的新型保健品相比,与之相匹配的保健品包装跟进速度过慢,还不能适应新品发展的要求。 与此同时,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以及生产技术的成熟,今后几年,保健品的包装行业将蕴藏着诱人的巨大商机,同时也正是保健食品包装企业借势发展的黄金阶段,保健品厂家普遍希望保健品的包装能成为他们的品牌标识。 礼品市场时兴特色包装 与保健品市场相比,礼品市场的前景更加光明。由于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强劲,人民购买力大增,加上新奇礼品不断推出,价格稳定,致使中国礼品市场销售前景看好。 总体而言,消费者对于礼品的看法是喜新不厌旧。一般来说,30-50岁的中年消费者比较趋向传统的礼品,茶叶、工艺品、钢笔等等。但是18-29岁的青年消费者就喜欢新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1996]38号文件

保健食品的包装文字要求 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上面的要求提供,下面是具体内容: 产品说明书 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标“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作用”即可)。 [主要原辅料](按配方书写顺序列出主要原、辅料。)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含量。含量应为确定值。营养素补充剂还应标注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报的保健功能名称书写。)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规格](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净含量。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 (1)液态保健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或ml。 (2)固态与半固态保健食品:用质量,单位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内包装的制剂,如胶囊(软胶囊)等,其质量系指内容物的质量。 [保质期](以月为单位计) [贮藏方法]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还应根据产品特性增加注意事项。) 应该是有规定的: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合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怎样识别药品、保健品和食品

怎样识别药品、保健品和食品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把“食字号”产品和“卫食健字号”保健品当作药品来使用。其实“食字号”产品只是食品、“卫食健字号”产品只是保健品,根本没有治疗作用。如果把二者当作药品来治疗各种疾病,不仅不能治病,反而会延误病情。 “药准”字号产品才具备疗效 “准字号”和“消字号”有着本质的差别,后者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只有消毒功能,根本不具备疗效,前者才是具备疗效的药品。正是由于“消字号”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卫生部于2005年5月下发《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眼部护理产品不得再用“消字品”批号。“消字号”产品在很多药店仍然可见,据调查,市场上一些“消字号”滴眼产品存在大肆鼓吹其治疗、治愈功效。另外,许多“消字号”的滴眼液批准文号标示也相当混乱。 字号间的差异 判断某个产品是否为药品,关键要看该产品的功效,看作用对象是否是人体,看是否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是否提供了关于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方面的信息。药品的注册机关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级食品药监部门进行相应核查和检验。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B)+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J”代表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B”代表保健药品。保健药品属于药品,但它只具有辅助治疗功效,如金嗓子喉宝、海名威(海麒舒胶囊)等。它的审批机关为国家食品药监局。 那什么是保健食品呢?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

OTC和保健品的区别

1,简述健康食品药品和食品的区别看外包装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的说明是药品;“国食健字”号是保健品;某地食字号是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特殊类型; 药品是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保健食品是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种食品类别保健食品是食品,食品是没有毒副作用的,不能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而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然而“是药三分毒”,药品可以有毒副作用。 保健食品还安全性,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而药品则允许有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存在。 保健食品无需医生处方,药品一般要医生处方,剂量也受到限制。2,俗话说有饮酒伤身,但为什么说红葡萄酒会有益于健康,饮酒伤身:1)饮酒伤肝;2)饮酒伤胃;3)饮酒伤脑;4)酒精对心脏也同样是有害;2)红葡萄酒的作用:红葡萄酒是以葡萄为原料酿制的饮料酒, 红葡萄酒中富含多糖、有机酸、氨基酸、多酚、无机盐、微量元素、含氮物质及多种氨基酸类, 各种维生素类。①延缓衰老;②预防心脑血管病;③预防癌症;④美容养颜作用3,水分子电中性的 为什么又是极性化合物分子电中性是组成分子的原子的正负电荷数相等,对外显电中性。分子极性是由正负电荷分布的中心点是否重合决定的。重合的话就是非极性,不重合的话就是极性。这是跟分子的空间结构有关的。水分子由两个氢原子核一个氧原子组成。每个氧原子核带六个正电荷,核外有六个电子;每个氢原子核带一个正电荷,核外有一个电子;每个电子带一个负电荷。因此,整个分子所带正负电荷数相等,即呈电中性。氧原子核外的电子两两配成两对,剩余两个电子分别与两个氢原子的核外的电子“配对”成共用电子对。由于氧原子核所带电荷量更大,共用电子对均更靠近氧原子核,而组成水分子的三个原子排成折线形,就像“<”。氧原子在中间,氢原子在两边,因此,整个分子氧原子那边略显负电,氢原子那边略显正电。也就是极性化合物分子(其实是否是极性化合物分子很好判断,分子构型既是轴对称又是中对称图形的分子是非极性的,不满足该条件的就是极性分子)4,讲述茶叶的分类和特征(一)绿茶:不发酵的茶发酵度为零,如紫阳毛尖茶、六安瓜片、龙井茶、碧螺春、蒙洱茶等。绿茶是指采摘茶树新叶,未经发酵,经杀青、揉拧、干燥等典型工艺,其制成品的色泽,冲泡后茶汤较多的保存了鲜茶叶的绿色主调。(二)黄茶:微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20m),如霍山黄芽、蒙洱银针。在炒青绿茶过程中,由于杀青、揉捻后干燥不足或不及时,茶叶颜色即变黄而产生的新品类。黄茶的品质特点是“黄叶黄汤”。这种黄色是制茶过程中进行闷堆渥黄的结果。黄茶分为黄芽茶、黄小茶和黄大茶三类。(三)青茶:又称乌龙茶,属半发酵茶,即制作时适当发酵使叶片稍有红变,是介于绿茶与红茶之间的一种茶类。 它既有绿茶的鲜浓,又有红茶的甜醇。因其叶片中间为绿色,叶缘呈红色,故有“绿叶红镶边”之称。(四)红茶:全发酵的茶(发酵度为80~90m)红茶加工时不经杀青,而是萎凋,使鲜叶失去一部分水分,再揉捻(揉搓成条或切成颗粒),然后发酵,使所含的茶多酚氧化,变成红色的化合物。这种化合物一部分溶于水,一部分不溶于水,而积累在叶片中从而形成红汤、红叶。红茶主要有小种红茶、工夫红茶和红碎茶三大类。(五)黑茶:后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0m)依据成品茶的外观呈黑色,故名黑茶。如普洱茶,六堡茶,湖南黑茶。制茶工艺一般包括杀青、揉捻、渥堆和干燥四道工序。(六)白茶:是指一种采摘后,只经过杀青,不揉捻,再经过晒或文火干燥后加工的茶。比较出名的出自福建北部和宁波的白毫银针,还有白牡丹。5,自然界的物质应该是不灭的,但为什么人们还需要节约用水自然界中水一共分三种形式:冰水、海水、和淡水,其中只有淡水可以供人类饮用。水是生命之 源,没有了水就不可能存在生命。地球上虽有约71%的区域被水覆盖,但能供人类使用的可用淡水却只占水总量的2.53%,能直接供人类使用的却只占淡水总量的0.3%,而常供我们饮用的是地表水,如河流,水库,湖泊,水污染使得可饮用的水变成不可饮用的

保健食品包装设计发展

保健类食品包装设计发展 如何在保健食品包装中更好地实现沟通,关键看几点: 倾诉人性情感关怀 互动式个性化营销逐渐成为市场营销的主流模式,个性化的消费对保健食品包装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产品高度同质化的今天,产品的包装也有“同形化”的现象。消费者所关注的保健食品包装不是图画、也不是花哨,而是看包装是否体现对人的感情的尊重,是否具有亲和力,是否在设计中体现目标群体的品位和生活方式。那些赏心悦目且又有较高品位的包装,自然备受青睐。从这个角度看,保健食品包装实际上承担了心理治疗的责任,它要减轻食用者心理压力,达至咽出功效的效果。这就要求设计师在设计包装时要深入生活,注重对人情人性的把握。 尽显包装媒体特性 保健食品包装信息具有针对性、持久性强。表现力强、信赖度高等优点,这要充分利用。但包装本身也有许多不足,如灵活性差、信息量少、传播速度慢等。所以在保食品包装设计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巧妙取舍。要在包装上对特定人群做最后一步的通,就必须考虑这些与其他媒体相区别的特点,这样才能更大限度挖掘包装作为媒体的沟通作用。 消除含混不清地带 事实上,企业间的竞争观念已转变到企业的整体形象的竞争,CI的导入必然要求企业形象能够通过包装设计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一种独特的识别符号,包装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在保健食品逐渐市场化的今天,很多保健食品的形式显得过于陈旧,并已成为与消费者沟通的障碍。应该多借鉴—些新的样式,例如,在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印上该企业的品牌标识,是—种法国香水全部的外包装。这种包装向消费者传递了“货真价实”的内涵,这种品牌内涵也带动了同类品牌产品的销售。保健食品包装不必照搬这些做法,但是引入这种观念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通过包装设计表达企业形象,不仅有利于企业形象的传播,也减轻了企业在广告宣传中的支出。更重要的是,加强了消费者对社会及其品牌的认同,从而实现了深层沟通。 具备全球识别能力 随着国际贸易—体化进程的加快,保健食品要求包装设计尽可能达到国际水平,具备全球识别的能力。但是,包装设计不能为了全球化而全球化,任何包装设计都有其不可隔绝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包装只有有了地方色彩才会与众不同,在柜台、货架上才富有视觉冲击力。包装何体现民族风格,理论和实践都有不同的看法,但只要明白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和更多的消费者更好地沟通,在包装设计过程中就不会失去方向。

通用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通用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General provisions on the marking of health food

通用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 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 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 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怎样区分药品、保健品、食品(一般食品)

怎样区分药品、保健食品、食品(一般食品)? 很多人都弄不明白,保健品跟药品的区别,总是拿保健品当药吃,以为保健品的疗效真有药品的效果那么好,其实保健品只是起到保健作用, 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它是人体机理调节剂、营养补充剂。而药品是直接用于治疗疾病的。 (一)药品与保健食品、食品从定义上的区别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二)外包装的批准文号上有区别 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凡是批准文号标示“国药准字××××××”的产品为药品。 1. 2 从2000年起,卫生部负责保健食品审批工作,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国产)和“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进口)两种;2003年10月以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及“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 2. 3 一般食品没有批准文号,其产品外包装只标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

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介绍

蓝帽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业界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 保健品一般分两类: 一种是强化补充类,归属于食品范围,需要QS认证,如果具备活性成分具有功能性的保健作用,处于药物与食物之间,需要通过国家政策审核,还需要保健食品的批文或者蓝帽子认证。由于蓝帽子认证正在规范中,也许部分保健食品未能得到认证,但不归属食品领域,只要各项指标合格,仍然可以在市场流通着,日后再认证. 国家2008年开始所有关于食品类是都需要有QS标识,所谓的保健食品批号已在2008年就分为食品批号和药品批号。就算有这个批号无QS认证还是没用的。没有QS标志不能进超市. ! 选购保健食品要看“蓝帽子”标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越来越多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如何才能安全有效地购买使用保健食品呢?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保健食品时必须掌握以下知识和注意事项: 第一,一定要看清保健食品标志。 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 ××××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卫生部批准。这里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貌似保健食品的产品与正规的保健食品同柜同架混放销售,混淆视听,其实只是普通食品。只是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出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第二,看清产品标注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 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3、储存制度 4、出库制度 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卫生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9、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保健食品标识规范附件1

附件1: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 还可同时使用按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1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2.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 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1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3.2 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种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保健品不是药】保健品印不是药--一片苦心 但警示语无法替代监管

保健品印“不是药”一片苦心 但警示语无法替代监管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正式发布。按照该《指南》,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我们都知道,香烟的包装盒上都强制性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的保健品也要像香烟那样印上醒目的警示语了。当然,保健品的警示语不是“有害健康”,而是“不是药物,不能治病”。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是一句大白话吗,就算是不印到包装盒上面,大家谁不知道啊?我们拿“吸烟有害健康”来举例,其实这个道理大家也都懂。可是,法律法规仍然明确规定了,这句警示语必须出现在香烟盒上。为什么?就是因为,你懂得这个道理,不见得这个道理就会对你产生作用。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什么道理都懂,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人生。” 中国古人之所以发明了座右铭,就是要把最不能忘记的东西,放置在最容易看到的地方,从而起到时时刻刻警诫自己的作用。关于商品的告示,印制在商品包装盒上当然是最好的位置。每当瘾君子要想抽烟的时候,就能看到“有害健康”的提醒。对于保健品也一样,无

论是购买的时候,还是食用的时候,警示语都能当头棒喝:保健食品仅仅是食品而已,它不能用来当作药物治病!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些道理都是常识,但是对于一些老人则未必。一些无良公司和缺德从业人员,用保健品来榨取老人钱财、坑害老人利益的现象,还少吗?他们所玩弄的伎俩当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混淆正规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功能界限,夸大保健品的治疗效果,声称自己所卖的保健品“包治百病,无病健身”。一些老人经不起忽悠,花费几万、几十万购买保健品,等儿女发觉上当往往晚了。 也可以说,保健品上印制的警示语,首先就是给老人们看的。就是要让老人们明白,保健品不治病,如果真有头疼脑热,那应该到医院去看医生或到药店去买药品,而不是听信保健品推销人员的瞎忽悠。这些警示语,当然也是给保健品公司和相关从业者看的。这么显眼的“不治病”提醒,应该能够唤醒个别忽悠者的良知了吧? 当然,就像一句“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无法替代更细致更具体的控烟措施一样,保健品包装印上一句“不是药品”虽有警醒、棒喝的作用,却仍需要更多配套措施。“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足以让人去冒上绞刑架的风险。”一句“不是药品”的警示语,恐怕无法让那些故意坑老害老的人就此金盆洗手。“严格执法,露头即打”的法治常态,才是老年人合法利益的保护神。(via人民网)

保健食品包装及案例分析(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保健食品包装及案例分析(一) 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用来包装食品和药物的材料绝大多数是塑料制品,但让人们担心的是,在一定的介质环境和温度条件下,塑料中的聚合物单体和一些添加剂会溶出,并且极少量地转移到食品和药物中,从而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严重的甚至会致畸致癌。同时由于世界上每年消耗的塑料制品很多,人们使用完后随手丢弃,由于塑料很难腐烂,这也让环保业伤透脑筋。日本在这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尤其是许多经营食品的商人们已逐渐舍弃塑料包装。 纸包装优势多多目前,市场上的食品包装种类实在是繁多,从环保上 说:有可回收的,有不可回收的;从包装的材料上讲:有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和玻璃包装等。现在塑料包装市场占有率很大,但其生产还只是注重对食品的安全卫生,很少考虑环境问题,造成的污染人们也是有目共睹。那幺,未来食品包装的主导是纸包装还是塑料包装呢? 在现代包装工业体系中,纸与纸容器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我国, 纸包装材料占包装材料总量的40%左右,从发展趋势来看,纸包装的用量会越来越大。纸包装材料之所以在包装领域中独占鳌头,是因为有一系列独特的优点,例如:加工性能好、印刷性能优良、具有一定的机械性能、便于复合加工、卫生安全性好、原料来源广泛、容易形成大批量生产,品种多样、成本低廉、重量较轻、便于运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而塑料用做包装材料是现代技术发展的重要标志,原材料来源丰富、成本低廉、性能优良,成为近40年来世界上发展最快、用量巨大的包装材料。但是,塑料包装材料用于食品包装有很明显的缺点,存在着某些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及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问题。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保健食品包装将有重大变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14055229.html, 保健食品包装将有重大变化 作者:周程程 来源:《保健与生活》2019年第22期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保健食品的包装上都会印上这句警示语。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提出了上述警示语要求。 《指南》提出,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警示用语应使用黑体字印刷。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周邦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而不是药品,它不以治疗为目的,只是针对特殊的人群,也就是对亚健康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其目的是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通过警示用语,对抑制夸大宣传、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有很好的作用。 轻信宣传既“伤钱包”又可能延误病情 2019年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统计分析,发现保健产品投诉高发。不法商家打着“医疗保健”的幌子销售保健品、治疗仪等,让老年人误认为产品具有保健养生甚至治疗的作用而大量购买和使用,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贻误病情。 发布《指南》对警示语标注进行规范指导 在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中,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仅需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即可,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字号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号也很小,这也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之前曾有消费者反映,声明信息不直观、标注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注意,容易被“忽悠”、被欺骗。 此次发布的《指南》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了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了明确意见: 设置警示区,提高关注度《指南》提出,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

德国药品及补充剂包装上的字符含义和服用指南

德国药品及营养补充剂包装上的字符含义和服用指南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也可以叫膳食营养补充剂。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品是中国大陆的一般称呼,在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一般称之为: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一般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 德国有着世界上最严格的药检标准和最规范的医药品市场,除了日常保健,更具有医疗效果,德国保健品通常采用高浓缩精华制成,大部分每天吃一颗就行,这非常符合德国人雷厉风行的个性。 不过很多朋友对德国境内的药品或保健品包装标记或符号有很多疑问。本文给大家介绍下德国药品和保健品的包装所标一些字符的含义。 一、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 和中国一样,德国药品类也包含非处方药(OTC,Apothekenpflichtig)和处方药(Verschreibungspflichtig)。一些保健品类,如钙片,锌片,骨维力等在一些大型超市和药店都有零售。 但是一些保健品的同品牌的同类产品,药店零售的包装和一般超市的也有不同,药店零售版一般上面都有Apothekenpflichtig一行小字,意思为药房专售,也就是本产品只供应药房进行售卖。印有本单词的保健品或药品均为非处方药,就是无需凭借医生的处方,任何人都可以在药店购买到。 大家经常海淘代购的药品或保健品,比如沐舒坦,小绿叶,奥利司他,施保利通,爱活胆通等这些药品都属于这类。 二、包装上的条形码和PZN码 德国境内药房出售的任何药品或保健品都有条形码,条形码附近一般都能找到PZN码。PZN由德国医药产品信息中心(IFA)颁发。PZN由7位数字到8位数字组成,是德国医药产品的身份证。 PZN数据库是可以公开查询的,大家可以通过查询PZN码来对比产品的包装图片是否一致和产品真伪。若查到,说明该产品在德国是受到监管并且合法销售的。查询可以关注公众号dwedao或下图二维码,回复2进行自助查询。 三、德国药品包装盒上的N1,N2,N3的含义 德国药品包装盒上的N代表包装类型和剂量。N1一般为小包装,N2为中等包装,N3成瓶或较大包装。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药厂,不同品牌的药品的标记可能有一些差异。比如下面aspen出品的用于治疗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的6-巯基嘌呤片25片装就标记N1,而hexal出品的MTX甲氨蝶呤缓释片虽然才30片装,标记了N3。

保健品包装要求

保健食品的包装文字要求 不需要,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上面的要求提供,下面是具体内容: 产品说明书 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标“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作用”即可)。 [主要原辅料](按配方书写顺序列出主要原、辅料。)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含量。含量应为确定值。营养素补充剂还应标注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报的保健功能名称书写。)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规格](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净含量。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 (1)液态保健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或ml。 (2)固态与半固态保健食品:用质量,单位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内包装的制剂,如胶囊(软胶囊)等,其质量系指内容物的质量。 [保质期](以月为单位计) [贮藏方法]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还应根据产品特性增加注意事项。) 应该是有规定的: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合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017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 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 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 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 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 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 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 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 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品种重复积压以至过期失 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认真审查供货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采购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 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产品; [2] 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 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异常的产品; [4]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定的产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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