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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1〕64 号

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有关企业、评价机构:目前,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新一轮延期换证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办〔2010〕5号)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延期换证申请时间

省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安监局提出延期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申请延期换证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行为。

二、延期换证申请应提交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以下顺序装订)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 岗位操作规程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和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8.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制件);

9.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制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10.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复制件)。

11.列入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范围的企业,应按照鄂安监管危化[2010]95号文件要求,提交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报告书;已实现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不需进行改造的化工企业,应提出不需要改造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危险工艺、装置基本情况,不需要改造的原因)、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委托审查单位)签署的审查意见。

1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单行本);

15.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单行本);

16. 当地安监部门签署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理意见书(不需装订)。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盖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制件盖单位公章);

4.操作规程(复制件盖单位公章);

5、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盖单位公章);

6.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应盖单位公章);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应盖单位公章);

8.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9.安全评价报告;

10.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验收(检查)意见书复印件;

1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凭证明文件复印件;

1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1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其中票面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换证时不需要提交第4 、8、9条规定的文件、资料。

三、有关要求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

1.企业在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时,要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2.填写企业(申请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时,要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相一致;

3.填写企业从业人员人数时,应当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相一致;在填写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时,必须与企业取得由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人数相一致(兼职安监管理人员不计算);

4.填写企业许可范围的产品名称时,必须是《危险化学品名录》上列出的,并与安全评价报告所评价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相一致。生产能力要准确,工艺系统填写要简明扼要;

5.提供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企业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车间(分厂)班组长、岗位工人等,内容要具体;

6.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要提供完整内容。岗位操作规程可只提供清单;

7.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要求是企业正式文件,且必须是安全处(科、股)等行政管理机构,不能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等代替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10]5号文件的规定。

(二)安全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必须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

[2004]127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安监管危化[2008]205号)要求进行编制。

1.关于申报品种的界定。在评价报告中,要明确界定企业所有需申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产品和中间产品,确定的产品必须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中填报的许可范围完全一致,不得有缺项。

2.关于企业外部环境的分析评价。要说明企业(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与周边企业、社区、公共设施等的实际距离,并评价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并用方位示意图标注出来。

3.关于国家法定检测、检验项目。评价报告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界定企业生产装置或设施中属于国家法定检测、检验项目,企业必须全部检测、检验合格,评价报告方可作出该项符合要求的明确结论。不得将检测、检验问题作为企业的整改承诺。

4.关于评价报告附件。评价报告附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规定执行,此外,应附以下附件:企业的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道路交通状况图,企业有关法定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报告或清单,企业在专门规划区域的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企业有关消防验收(检查)的证明文件,企业危险工艺改造证明文件等。

5.关于隐患整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除企业与外部环境安全间距不足的其他隐患,由安全评价机构在企业整改到位后进行确认。

6.关于评价内容。要对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情况作为独立单元进行评价。

7.关于安全评价报告格式。安全评价报告格式包括布局,字号、字体,

纸张、排版,印刷,封页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规定。

(三)审查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省安监局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且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省级)以上的企业,可直接办理延期申请。

(四)安监部门

各级安监部门在审核申报资料时,要严格把关,认真进行核查。对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延期审查意见书”上签署“经审理,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同意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请各地安监部门迅速将此文转发到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

各地在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省安监局监管三处。

联系人:关业华(生产许可) 87830852

曹新谷(经营许可)87360987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新建加油站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程序

新建加油站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程序

新建加油站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程序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阶段 第一步取得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第二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三步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委托有能力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设计单位、安评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出具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第四步可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步建设单位在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项目建议书核准或备案)后,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及时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预评价。 第六步建设项目设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 (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五)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六)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 (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步经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委托有能力的中介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提交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取得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审查意见书。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 第八步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五)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六)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七)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八)结论和建议。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 资料要求( 2015 ) 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表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应注意: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名,企业所有资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企业年平均人数应与企业提供工伤保险人数和实际人数说明上的人数一致。延期企业还应完整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提供完整的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应一致。延期申请企业还应提供完整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包括延期和变更等内容。 初审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除申报材料中装订一份外,应单独装订一份。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 1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0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处(科)长、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 2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量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党委、工会、团委等部门,按“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总承包企业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 特点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 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范围内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具备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架子工作业等施工现场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1

河南省2015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行为许可与资格许可试题

河南省2015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行为许可与资格许 可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凡进入石油及化工生产区域的罐、塔、釜、槽、球、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__。 A.动火区作业 B.动火禁区作业 C.设备内作业 D.设备禁区作业 2、企业生产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所以必须及时捕获、反馈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及时采取行动。这是__原则的体现。 A.动态相关性 B.动力 C.因果关系 D.反馈 3、__是矿山企业最基本的基础安全培训。 A.择期培训 B.领导培训 C.全员培训 D.年度培训 4、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__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5、__的目的是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提供基础,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建立绩效基准。 A.学习与培训 B.体系策划 C.文件编写 D.初始评审 6、煤气发生炉空气进口管道上必须设控制阀和__。 A.防爆阀 B.逆止阀 C.放散阀 D.隔断阀 7、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

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裁定 B.仲裁 C.调解 D.裁决 8、行政处罚必须依照__来实施。 A.一般程序 B.简易程序 C.法定程序 D.听证程序 9、在__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对是否设置了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和声、光警示装置等进行考查。 A.无法消除危险 B.难以消除危险 C.无法预防危险 D.易发生故障 10、__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A.具备犯罪构成的要件 B.具备犯罪构成的证据 C.具备犯罪构成的现场 D.具备犯罪构成的条件 11、耐压试验主要用于检验压力容器承受__的能力。 A.静压强度 B.动压强度 C.液压强度 D.气压强度 12、一个完整的预警管理体系应包括外部环境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事故预警系统和__预警系统四部分。 A.外部管理 B.内部管理不良 C.政策法规变化 D.技术变化 1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其____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 A:股东会B:监事会C:董事会D:总经理 14、根据《国际危规》的要求,危险货物必须按照《国际危规》标准,附带正确耐久的标志。危险货物的标志由标记、图案标志和标牌组成,所有标志均须满足经至少__个月的海水浸泡后,既不脱落又清晰可辨的要求。 A.2 B.3 C.4 D.5 15、安全系数的提高应通过__来达到。 A.增加构件尺寸 B.增加构件重量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豫政〔2010〕29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省、市(直管县)两级受理并实施,省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受理、实施以下企业的许可工作: 1.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 2.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3.省直管县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省辖市(直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直管县)安全监管局)可接受委托受理、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受委托的市(直管县)安全监管局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安全监管局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省安全监管局和受委托的市(直管县)安全监管局统称实施机关。

要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些得具备

要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些得具备! 欢迎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环保智库,该智库收藏了新司法解释等,可以查阅环评分类 危废处置去向不好找?超低排放和脱硫废水零排放太贵?VOCs治理咋弄?高浓废水咋处理?环评手续繁琐?自主验收怎么办?请加微信eprens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 批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2审批类型证照核发3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7条;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发[2011]48号);5、《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28条;6、《关于发布的 公告》(2009年第55号);7、《关于发布南>的公告》(2009年第65号);8、《关于印发的通知》(冀环防〔2010〕330号);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危险废 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环防〔2011〕130号);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4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5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2年7月1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无储存)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目录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三项制度;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

衡水市桃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规定,我单位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现将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报来,请予以审查。 1.我单位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2.我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别是第三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等规定的内容是清楚的,现保证以上承诺事项和我单位提交的安全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人代表:申请单位: (签字或盖章)(盖章) 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

三项制度 (必须包括以下制度: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XXX有限公司(章)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XXX 邮编 528XXX 联系人XXX电话X 法人代表XXX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制

一、单位及项目情况 二、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 三、周围1公里范围内居民及周边土地使用情况,其平面布置如何,绘出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应绘出:1、设施法定边界;2、现有的及拟建设的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3、各个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主体设施,办公室和厂房位置。 四、厂房面积:(单位:m2)

五、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 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和措施 1、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 八、危险废物处理工艺 1、处理工艺流程 4、处理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九、危险废物处置工艺

1、处置工艺流程 4、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填表说明 1、申请领取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此“申请表”,不得以“无”、“具有某种能力”等系统语言填写;如不填写或无法填写,应详细说明理由。 2、“申请表”中如填写不下另加页并附说明。 3、“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填表说明: 项目(设施)建设日期:填写项目立项批复那一天,若未立项且未做可研,填写环评批复那一天。 项目(设施)运行日期:填写项目(设施)建成运行第一天。 危险废物经营服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填写经营危险废物服务地域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和名称。 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理、处置。 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设施中,以及为了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在自备的临时设施或者场所每批放置重量超过5000千克或者放置时间超过90个工作日的活动。贮存包括露天堆存、仓存、打包、散装、桶装等。 处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中有用物质进行回收的活动。 处置,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以及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填写环评有关数据,利用企业未做监测的可不填。 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和描述:“编号”指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类别编号。 危险废物名称: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应表填写。 危险特性:指危险废物的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 废物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提供危险废物的单位,说明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邮编。 鉴别标准与方法:填写标准号和鉴别方法。 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安全填埋和焚烧设施应填写地质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其他可不填。 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运输车、船等工具要说明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运输人员要说明现场运输司机和搬运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包括事故防范设施名称、数量和指挥系统人员的组成及主要的应急救援计划等。 利用工艺流程:绘制流程图并附说明。利用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先说明二次污染物的名称,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浓度等,再说明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所采取的防范设施和制度保障措施。 处置工艺流程:绘制流程图并附说明。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对二次污染物产生情况进行分析,再说明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所采取的防范设施和制度保障措施。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2〕55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鲁安监发[2012]55号) 1 总则 1.1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者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不包括在同台(套)反应器内多步化学反应连续进行、生成物质不断转化的中间产物。 1.3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包括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总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1.5本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新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2 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 2.1省安监局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不包括总部)、省管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2.2各设区的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各市安监局)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负责以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各市安监局接受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指导、监督,以省安监局的名义实施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许可。 省、市安监局统称实施机关。 2.3委托颁发有关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实施前,仍按《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委托颁发办法》(鲁安监发[2006]79号)、《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委托颁发有关问题说明》(鲁安监函字[2006]82号)执行。 3 取得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 省安监局依据国家及省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汇总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附件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上条件的要求,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企业申请 4.1申请提交部门 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不包括总部)、省管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向省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企业向所在地市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4.2初次申请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一、受理围 (一)《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所有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具有多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应就各处设施分别填报《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分别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四)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五)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六)具有相应监测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在生产一个月后,将生产中产生的“三废”的监测结果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之后每半年上报一次监测结果。 (七)企业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八)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应说明变更理由和需要变更的具体事项,并抄送经营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程序 (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文件。

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汇编 2016年6月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化学危险品业务负主要领导责任,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落实本企业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二.本人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从其他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 三、对本企业的经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的责任。、 四.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贸易和合作。 2、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制作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不向没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出售危险化学品 4、不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 5、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危害和防范措施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并且

具有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员岗位制度 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 二、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三、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品的品名、性能。危害和防护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简单处理缩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危害,懂得防护和保护自己。 四、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办事,坚决不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进货,也不向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和个人销售。要坚持要求买方使用具备专业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 五、负责业务台账的建立、记录和保管。 六、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内包装容器的时候,一定要用具有国家批准证书的厂家产品,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核算、票据受理审核等工作,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除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外,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省内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其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延期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2020年广西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及办理详解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但又是高投资高回报的一个产业。很多创业者都想从中获取一份收益,但申请程序、组织材料的过程极其繁琐,皓淼商务就出现的这个问题给各创业者分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及办理详解是怎么样?希望能对有需求的企业有帮助。”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办理详解: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区安监局提出申请,区安监局相关职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

申请提供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项目用地平面图、土地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条件: 符合当地政府的区域规划、当地出具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明、建设单位对提供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 安全条件论证及设计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安全条件论证及设计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八日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申请的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合格后及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自受理八个工作日内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做出同意不同意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及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二个工作日内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同意或不同意该验收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行政审批大厅安监局窗口、 建设项目“三同时”材料、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取证材料 现场勘查、审理、审批、发证 这就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及详解,本文信息由广西南宁皓淼商务有限公司整理所得,皓淼商务具有十年的商务服务从业经验。在工商注册、会计代理记账、各类经营许可证、建筑资质认证等领域都有代办经验。可为您提供免费的商务咨询服务,也可在您创业、拓业路上提供专业性的商务咨询服务;为您节省各类行政审批时间。 2020年皓淼商务期待与各企业家们合作交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报程序 事项编号: 0027C009 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服务对象:法人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118路四道口站联系电话: 68466300 监督电话: 68717192 相关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61334824.html, 备注:发证范围: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各区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颁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范围以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颁发。

办事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具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本,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关于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包括:化工、冶金等。 4、关于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证明。 (4)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还应提供转运车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的详细证明材料。 5、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包装工具照片、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照片、图纸及文字说明; (3)贮存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材料,以及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要求(一)

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要求(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做了专门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了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一是申请: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 三是发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是登记注册: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国家经贸委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经营许可证的种类、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国家标准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规定: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GBJ16—2000的要求。 (3)、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化学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4)、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郑州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 □首次申请□延期申请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编号: 评价完成日期: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此申请书为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使用。 2、加油站、成品油库、气体充装站、化工仓储经营企业属于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其他属于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 3、加油机分:单枪、双枪、四枪、六枪。 4、加油站需填写“加油站设施”一栏,其中“储罐结构类型”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要求填写:单层钢制油罐、双层钢制油罐、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 5、非加油站的需填写“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一栏,经营储存液体和液化气体的需填写储罐基本情况,如20 m3罐1座,300 m3罐4座,5000 m3罐2座等等,经营固体的,应填写仓库面积,如:总面积700 m2,其中1栋200 m2,2栋500 m2。经营的产品多,可附行。 6、“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情况”一栏中,品名、危险货物编号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规范填写,储存方式填写:储罐、桶装、袋装等等。储存能力,如经营加油站(有车用乙醇汽油油罐3座,其中20立方1座,30立方2座),应填写20m3*1座、30 m3*2座,如经营储存经营化工产品的(甲苯储罐4座,其中2座200立方、2座300立方),应填写200*2座、300 m3*2座,如经营苯酚(仓储储量300吨),应填写300t。 7、“县市区安监部门审查意见”一栏应明确“申请材料齐全,现场问题整改合格,同意上报。”并落款、注明日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审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审批 审批事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审批、发证。 审批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二十九条“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四条“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审批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持有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消防审查意见书;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审批程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审批程序: 1、剧毒化学品(含剧毒农药):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复审合格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终审;终审合格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 2、成品油:省属以上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直接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 其他成品油经营单位向所在地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终审,终审合格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 3、运输工具用液化气:向所在地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终审,终审合格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 4、其他省属以上经营单位:直接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 审批时限: 安监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审批处室: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一处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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