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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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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函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应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国内保函业务适用于申请人、受益人均为国内客户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权限根据总行授权书的相关规定执行;融资性保函业务一律由总行审批(低风险业务除外)。

第四条国内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用品种条件的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国内保函业务收费按总行金融服务价格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国内保函业务须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国内保函业务种类及定义

第七条国内保函业务根据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第八条非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申请人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承诺。业务种类包括:

(一)工程项下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维修、预留金保函。

工程项下投标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销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

工程项下履约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相当于工程合约金额的5%-10%。

工程项下预付款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银行将根据工程业主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金额返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

工程项下质量/维修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业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承包人又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换、维修、赔偿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5%-10%。

工程项下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负责退还预留金款项。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5%-10%。

(二)贸易履约保函。系指以商品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交易中,银行接受交易一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另一方(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销售方按规定交付商品而购买方未按合

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或购买方已支付商品价款而销售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银行将对受益人赔偿保函约定金额的商品价款。

(三)海关付税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加工贸易企业(申请人)的请求,在企业需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或风险保证金时,银行向海关(受益人)出具的书面保证承诺。包括关税保付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关税保付保函的担保范围为企业应缴海关的税款及缓税利息。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的担保范围为企业违反海关的具体规定或要求时,银行根据海关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非融资性保函。包括承包/租赁保函、财产保全保函、出入境备用金保函等。

承包/租赁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人或承租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发包人或出租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果承包人或承租人不能按期支付承包费或租金,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支付承包、租赁费用。

财产保全保函。系指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接受申请人请求,向人民法院(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因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导致被诉讼人遭受损失的,银行将根据法院的赔付通知,按保函约定金额支付赔偿款项。

出入境备用金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出入境中介机构(申请人)的请求,向公安机关(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该中介机构的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银行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按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利用其资信为申请人从第三方融通资金时履行本息偿付义务所作出的书面保证承诺。业务种类包括:(一)债券保函。系指在企业发行债券过程中,银行接受债券发行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债券持有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履行债券本息偿付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该保函业务主要品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保函、证券公司债券保函、一般企业债券保函等。

(二)信托计划保函。系指在信托投资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并运用资金的过程中,银行接受信托资金使用人(申请人)的请求,向信托公司(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信托资金使用人不能按期、足额履行信托资金本息偿付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向信托公司支付信托资金本金及利息。该保函业务主要品种包括房地产信托计划保函、一般信托计划保函等。

(三)借款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客户(申请人)的请求,向贷款方(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该客户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向贷款方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其他融资性保函。

第三章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第十条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对象原则上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可以申请办理低风险的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第十一条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按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在AA级(含AA级)以上。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

(五)能够提供符合农业银行规定要求的保证金及反担保。

办理低风险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可以不受上述(一)(二)条的限制。

第十二条客户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需提供以下基础资料:(一)开立保函申请书。

(二)经人民银行或银监会核准发放并经年检的贷款卡。

(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客户近3年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按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应提交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告。

(五)保函项下申请人和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或协议。

(六)反担保的相关资料。

(七)担保协议、担保函可在银行受理业务过程中提供。使用农业银行制式合同文本的,可免于提供。

经营行已有上述资料的,可不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客户应按《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主要品种操作规定》(附件2)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办理低风险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可只提供前三项资料。

第十三条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按《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农银发【2002】67号)规定的其他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十四条客户部门调查

(一)申请人资信情况。调查客户名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分析其资本构成、投资结构、信用等级、信用记录等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二)保函项下基础合同或协议约定事项。

1、保函项下基础合同或协议是否公平、合理。

2、申请人是否具备履行保函项下基础合同或协议的资质和条件。

3、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如何,是否具备履行保函项下基础合同或协议的能力;在以往履行基础合同或协议中是否有违约行为。

(三)保证金及反担保情况。保证人资产负债情况、经济实力、信誉状况,抵(质)押物价值、处分权、变现能力以及保证金到位情况等。

(四)对担保协议、担保函样本的条款及内容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一)业务资料的完整性。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我行规定。

(三)办理保函业务是否在申请人授信额度内。

(四)申请人是否具备履行保函项下基础合同或协议的资质和能力。

(五)反担保是否合法、足值、有效;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担保协议、担保函条款及内容是否合理。

第十六条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后,提交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后,由经营行根据相关规定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协议,与反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报一级分行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后,由一级分行对外出具正式担保函。经总行同意,一级分行可对二级分行转授权,由二级分行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并对外出具正式担保函。二级分行不得再对下转授权。

第四章融资性保函业务

第十七条申请办理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按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在AA+级(含AA+级)

以上。为固定资产项目运作而专门组建的项目法人可不受本条件限制,但其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产及业绩优良,经营规模较大。企业法人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事业法人年综合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且近三年收支(剔除自筹基建支出)结余大于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特定融资方式的企业在资产及经营规模上有具体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

(四)具有行业发展优势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给银行带来较大的综合效益。

(五)能够提供符合农业银行规定要求的保证金及反担保。

办理低风险融资性保函业务可以不受上述(二)(三)(四)条的限制。

第十九条农业银行不得办理下列融资性保函业务:

(一)为个人经济行为提供担保。

(二)为未经批准并依法注册登记的客户提供担保。

(三)为融资用于注册资本金的客户提供担保。

(四)为融资清偿债务以及第一还款来源无保障的客户提供担保。

(五)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提供担保。

第二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融资性保函业务,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保函项下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融资性保函业务操作流程为:客户申请→经营行客户部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直接或逐级报总行客户部门组织调查或评估→总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至经营行→经营行实施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客户部门调查

(一)申请人资信情况。调查客户名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等,分析其资本构成、投资结构、信用等级、信用记录等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二)保函项下融资事项。

1、融资事项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申请人资产规模、融资规模、期限、利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

2、申请人是否具有偿债能力。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如何;是否有偿还融资的计划安排并有足够的现金流偿还融资;对已到期债务是否有延期支付本息的事实。

3、保函项下融通的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及预期回报。

(三)保函项下融通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调查或评估,分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四)保证金及反担保情况。调查保证人资产负债情况、经济实力、信誉状况,调查抵(质)押物价值、处分权、变现能力以及保证金到位情况等。

(五)对担保协议、担保函样本的条款及内容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一)业务资料的完整性。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我行规定。

(三)融资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四)办理保函业务是否在申请人授信额度内。

(五)申请人是否具备偿债能力及第一还款来源。

(六)反担保是否合法、足值、有效;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担保协议、担保函条款及内容是否合理。

第二十四条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后,提交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后,由经营行根据相关规定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协议,与反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报一级分行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后,由一级分行对外出具正式担保函。

第五章保证金及反担保管理

第二十五条保函业务应当要求客户按规定比例交存保证金,保证金比例根据保函业务品种、客户信用等级及担保期限确定(银行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反担保额度可视同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比例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保证金比例一览表》(见附件1)执行。

第二十六条保证金应实行专户管理。会计部门必须按规定在相应保证金科目项下按客户设立保函保证金专户,每笔业务与其保证金一一对应,在保函到期前不得提前支取或挪用。保函担保期限届满后未发生索赔情况的,经营行凭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担保函开立后未使用的,申请人应将未到期的保函正本退还经营行,并提交书面申请,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审核后通知会计部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保函金额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客户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客户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可以采取以上一种或者多种反担保措施。对客户提供的反担保,会计部门应根据反担保性质的不同,按客户分别在表外备查登记类相应科目登记核算反担保金额。

第二十八条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中除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或总行批准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可减免保证金、免反担保办理保函业务外,其他客户均须按规定落实保证金及反担保。融资性保函业务中除总行特别

批准减免保证金、免反担保办理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客户外,其他客户须按规定落实保证金及反担保。

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九条保函业务审批同意后,若申请人要求修改担保函条款的,需报原审批行审批,如修改条款内容仅限于减少担保额度或缩短担保期限的,可由经营行审批,并报原审批行备案。

第三十条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在审批后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融资性保函业务在审批后超过1年(不含1年)时再对外出具担保函的,需向原审批行报备后再办理业务。如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保函项下合同的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发生变化,该项业务需重新报批。

第三十一条担保函对外开立后,经营行应根据担保协议按期计收担保费,按保函条款的规定及时核减担保余额或履行义务。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建立台账,及时登记担保业务;会计部门应在相关科目项下按客户对保函余额及担保费收入进行核算,在保函有效期间,对担保项下的每一次担保额的自然核减或发生垫款以及担保函到期、担保责任免除等事项,及时核减相应科目账户余额,准确核算保函额度。

第三十二条担保函对外开立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要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对于非融资性保函,要重点了解保函项下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融资性保函,要与客户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对客户进行账户资金监管,并督促客户根据融资金额和期限,定期将偿债资金存入在农业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中,专项用于偿付到期融资。保函业务日常管理应执行总行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定期分析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若保函业务申请人未能履行保函项下基础合同约定的义

务,受益人要求农行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经营行提交索赔付款通知书及有关单据,索赔书及单据应在有效期内寄达,经营行应对索赔书、单据及基础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农业银行履行保函代偿义务形成垫付款项的,应纳入保函垫款相应科目进行核算。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及时行使追偿权,保证农行资金安全,并将垫款情况及原因向原审批行报告。

第七章保函业务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保函业务合同文本按以下原则使用:

(一)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的申请书、担保协议中,农业银行总行已制定制式合同文本的,使用制式合同文本,总行未制定制式合同文本的,可由一级分行拟定格式,报总行信贷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一级分行辖内统一使用,也可根据具体业务内容拟定文本,在办理业务时一并报有权审批行审查、审批。

(二)融资性保函业务的申请书、担保协议可使用农业银行制式合同文本,也可根据具体业务内容拟定文本,在办理业务时一并报总行审批。

(三)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和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反担保合同必须使用农业银行制式合同文本。

(四)担保函正本一式两份,一份由农业银行留存,一份交保函申请人使用。

第三十五条与客户拟定的担保协议应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一)担保责任范围。

(二)担保金额、币种。担保金额必须为一确定的数值,涉及利率、费率的,应在协议中列明。

(三)索偿条件。包括受益人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方式、期限、渠道、

应提交的单据及证明等。应明确规定以第三者签发的单据或文件形式来确定索赔权利,且索赔书应在保函有效期内寄达担保行。

(四)保证金及反担保条款。

(五)保函费率及收费方式。

(六)担保协议与担保函的关系。

(七)担保有效期。

(八)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担保函应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一)担保函编号。

(二)各方关系人的法定名称和地址。

(三)担保金额、币种、担保范围、担保方式。

(四)申请人、银行、受益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索偿条件。

(六)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七)失效日期或失效事件。应规定明确的担保失效日期或可确定的失效事件及其失效日期,避免效期“敞口”。

(八)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三十七条单一客户办理低风险保函业务超过一定额度的(具体额度由一级分行确定),需向上一级行报备,由上一级行负责对担保协议、反担保合同、担保函文本进行法律审查,并对外出具正式担保函。

第三十八条原则上担保函不得转让,不得包含保兑条款、无条件付款或者不可撤销条款,如有特殊情况应报总行审批。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办理银行保函反担保业务按保函业务流程及相关规定执行。银行保函反担保业务系指在其他银行为客户出具保函过程中,农业银行应客户的申请,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提供的反担保。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农银发【1999】141号)、《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农银办发【2004】13号)、《中国农业银行证券公司发债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4】39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保证金比例一览表

附件2: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主要品种操作规定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保证金比例一览表

保函种类保函期限

保证金比例

AAA+级客户AAA级客户AA+级客户AA级客户

非融资性

保函工程项下投标、履约、

预付款、质量/维修、

预留金保函

≤1年不低于5%不低于10%不低于15%不低于20%

1-3年(含)不低于10%不低于15%不低于20%不低于25%

>3年不低于15%不低于20%不低于25%不低于30%贸易履约保函

≤1年不低于20%不低于25%不低于30%不低于35%

1-3年(含)不低于25%不低于30%不低于35%不低于40%

>3年不低于30%不低于35%不低于40%不低于45%海关付税保函不低于5%不低于10%不低于15%不低于20%承包/租赁保函100%

财产保全保函100%

出入境备用金保函100%

融资性保函≤1年不低于5%不低于10%不低于15%1-3年(含)不低于10%不低于15%不低于20%>3年不低于15%不低于20%不低于25%

注: 1、上表未列入的其他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比照工程项下保函业务收取保证金。

2、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中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或总行批准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可减免保证金,不受上表规定的比例限制。

附件2: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主要品种操作规定

一、工程项下保函

(一)客户申请办理工程项下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维修、预留金保函,除应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基础资料外,还应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招标书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批文。

(二)工程项下保函调查、审查要点:

1、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施工工艺、技术装备是否达到所承包或招投标项目的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工程项下基础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2、申请人在工程建设中的履约情况,作为投标方有无压价、欺骗招标的行为,作为承包人能否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

3、对保函项下工程项目的投资必要性、技术适用性、建设可行性、经济效益、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使用计划、结算方式以及工程项下基础合同内容、公平性等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评价。

二、贸易履约保函

(一)在贸易履约保函中,贸易双方作为保函的申请人或受益人,除具备《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

2、贸易款项由农业银行代理收付,通过农业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3、贸易双方有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4、所交易的商品具有产品国际或国内质量认证,市场状况良好。

(二)办理贸易履约保函,贸易双方均应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基础资料,同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交易合同。合同中应约定商品及货款结算方式。

2、贸易双方近两年业务合作及合同履约记录。

3、有关部门颁发的所交易商品的产品质量证书。

(三)贸易履约保函调查、审查要点:

1、贸易双方的主体资格、开户情况、资金归行情况。

2、贸易双方近两年信用履约状况,双方在贸易合作中是否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3、贸易项下商品交易是否合法、合规,商品交易是否具有效益性。

4、贸易双方经营、财务状况及履行贸易合同的能力。在“延期付款”交易中,付款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内是否具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在“延期交货”交易中,供货方是否能够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提供符合条件的货物。

(四)贸易双方应与提供保函担保的农业银行签订货款代理收付款协议,委托担保行代理收付贸易款项。商品及货款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在“延期付款”交易中,销售方在货物发出后,将增值税发票(或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商业发票)、产品出库单、货运单据等销售凭证送达担保行,由担保行通知购买方进行确认并向购买方移交销售凭证,购买方于约定的付款期内将交易款项足额存入担保行,由担保行通知销售方收款。

在“延期交货”交易中,购买方将交易款项足额存入担保行,由担保行转入销售方收款账户,销售方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发出货物,并将增值税发票(或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商业发票)、产品出库单、货运单据等提货

凭证送达担保行,由担保行通知购买方进行确认并向购买方移交提货凭证。

三、海关付税保函

(一)申请办理海关付税保函的客户,除具备《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特许营业证或营业执照。

2、为海关评定的A类或B类企业。

3、无偷税、逃税、骗税、走私等不良记录。

(二)客户申请办理海关付税保函时,除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基础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特许营业证或营业执照。

2、被海关评定A类或B类企业的证明文件。

3、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海关付税保函调查、审查要点:

1、申请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农业银行要求。

2、向海关核实申请人是否为规定的企业类别。

3、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出口贸易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偷税、逃税、骗税、走私等不良记录。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保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二)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保函的客户,除具备《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证监会规定的以下条件:

1、属上市公司的,需近3年连续盈利,且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上市公司,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不低于7%);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属国有重点企业的,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客户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保函,除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的基础资料外,还应提供其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报送证监会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股东大会作出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

2、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文件。

3、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及偿债计划。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与债券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推荐意见。

7、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保函调查、审查要点:

1、债券发行事项包括发行人基本条件、债券发行的规模、期限、利率、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上报证监会核准。

2、结合股市、债市行情及走向,分析债券转为股份的可能性。

3、申请人是否具有现金偿债能力;近3年特别在近1年内是否以现金

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债券1年的利息。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不得提供担保。

4、申请人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5、申请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在管理决策及业务经营中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管理层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在最近1年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大额增减资本的行为。

6、申请人在信息披露上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证券公司债券保函

(一)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申请办理债券保函的证券公司,除具备《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证监会规定的以下条件:

1、属综合类证券公司。

2、公开发行债券的证券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定向发行债券的证券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最近1年盈利。

5、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7、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证券公司申请办理债券保函,除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的基础资料外,还应提供其申请发债时报送证监会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行债券方案及股东会的专项决议。

2、主承销商推荐函。

3、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方案。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6、关于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7、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8、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证券公司债券保函调查、审查要点:

1、债券发行事项包括公司类型、资产规模、盈利额、债券发行总额、规模、期限、利率、方式是否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上报证监会批准。

2、募集的资金是否有确定的用途、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3、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评级的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及时;是否对债券作了后续跟踪评级安排。

4、申请人是否为支付债券本息设立了专项偿债账户,并明确了账户资金来源、提取方式和账户监管内容。

5、申请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运作是否规范,管理层是否稳定,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是否完善。

6、分析申请人经营状况、行业竞争力及行业排名,判断其是否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发展前景。

中国农业银行概述

中国农业银行 一.农行简介 本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本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向公众持股银行的跨越。 作为中国主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本行致力于建设面向“三农”、城乡联动、融入国际、服务多元的一流现代商业银行。本行凭借全面的业务组合、庞大的分销网络和领先的技术平台,向最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自营及代客资金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截至2013年末,本行总资产145,621.02亿元,各项存款118,114.11亿元,各项贷款72,247.13亿元,资本充足率11.86%,不良贷款率1.22%,全年实现净利润1,662.11亿元。 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23,547个,包括总行本部、总行营业部、3个总行专营机构、37个一级(直属)分行、351个二级分行(含省区分行营业部)、3,506个一级支行(含直辖市、直属分行营业部和二级分行营业部)、19,593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55个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7家境外分行和3家境外代表处。本行拥有12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其中境内9家,境外3家。 2013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本行位列第64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2012年一级资本排名计,本行位列第10位。2013年,本行标准普尔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1,穆迪银行存款评级为A1/P-1,惠誉长/短期发行人违约评级为A/F1;以上评级前景展望均为“稳定”。 二.农行历程 1951年7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的前身——农业合作银行建立,隶属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承担金融服务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恢复与发展的职责。1952年7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职能并入人民银行。 1955年3月,按照为农业合作化提供信贷支持的要求,正式以“中国农业银行”名称建立。1957年4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1963年11月,根据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再次建立,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65年11月,与中国人民银行第三次合并。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第四次恢复建立。 1984年6月1日,农业银行引进首笔世界银行贷款。 1985年6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首次统一行名字体。 1985年6月25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党委。 1993年12月,国务院明确做出“中国农业银行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 1994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向新组建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了绝大部分政策性业务。 1996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不再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信用社脱离行政隶属关系。 1999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向新组建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中国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总原则,中国农业银行进入股份制改革新阶段。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函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应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担保 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 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国内保函业务适用于申请人、 受益人均为国内客户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权限根据总行授权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 融资性保函业务一律由总行审 批(低风险业务除外)。 第四条国内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用 品种条件的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国内保函业务收费按总行金融服务价格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国内保函业务须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国内保函业务种类及定义 第七条国内保函业务根据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 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第八条非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申请人 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承诺。业务种类包括:

(一)工程项下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 / 维修、预留金保函。工程项下投标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 销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按照保函约 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 5%。 工程项下履约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 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工程合同约定 的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相当于工程 合约金额的 5%- 10%。 工程项下预付款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 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按合 同约定使用预付款,银行将根据工程业主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返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 工程项下质量 / 维修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业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承包人又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换、维修、赔偿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 5%- 10%。 工程项下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提前支 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负责退还预留金款项。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5%- 10%。 (二)贸易履约保函。系指以商品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交易中,银行接受交易一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另一方(受 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销售方按规定交付商品而购买方未按合

中国农业银行中间业务调查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中间业务调查报告 调查显示,发达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40%~50%,且中间业务具有投资少、风险低、收益稳定和创新发展空间较大等特征,在商业银行业务中的日趋稳固,发展中间业务已经成为我国银行扩大社会影响、拓展社会服务领域的重要途径,中间业务的发展正在为银行业创造者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变着银行也的经营方式,从而成为竞争日趋激烈的银行业的主要进军方向。 一、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是国际化公众持股的大型上市银行,中国四大银行之一;,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是在新中国时期成立的第一家专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年来,中国农行一直位居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列,在“全球银行1000强”中排名前7位,穆迪信用评级为A1。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农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15日,农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和16日,农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向国际化公众持股银行的跨越。 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全面推进业务经营转型,其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力持续提升。2010年末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2011年达11.68万亿元,占全国银行金融业资产总额的11.3%,是中国最具规模和实力的大型上市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末各项存款达9.62万亿元,各项贷款5.63万亿元左右,资本充足率为11.9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75%,均处较高水平,截至2011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分别下降0.48%,拨备覆盖率为263.1%,提升95.05%,各核心指标跃居国内可比同业前列。农行年报也显示,其中间业务发展最迅速,全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约461.28亿元,比上一年多收入104.88亿元左右,增幅超三成,如剔除代理财政部处置不良资产业务手续费收入后,那么这一增速更可提高至42.8%,其中的电子银行、信用卡、投资银行、代理保险等业务增幅均在50%以上。 2010年农行实现营业收入2904.18亿元,同比增长30.7%;净利润约949.07亿元,利润增长率达到46%左右;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777.31亿元,同比增长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赵学奎 摘要: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银行保函多属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习惯上称为独立保函。担保公司对银行独立保函提供敞口担保存在风险,应注意风险防范。 主题词:工程担保银行保函敞口担保风险防范 2006年以来,合肥市大力实施“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战略,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其中,“大建设”方面,2006、2007年两年,共安排新建和扩建道路207条、桥梁90座,市政建设投资224亿元。“三大推进”激活了担保市场需求,其中我公司1-9月新批担保金额近14亿元,出保额达10.59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加4.09亿元,增长62%。“三大推进”也催生了一些担保新品种,今年以来,我公司先后为数家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担保额超过1300万元。笔者结合业务实践,对工程担保概况、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的风险及防范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一、工程担保概述 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主要品种有:投标保证、履约保证、业主支付保证、付款保证、预付款保证、完工保证、分保保证、供货保证、维修保证、预留金保证等。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担保。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米勒法案”代替“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公共工程建造的承包商必须提供履约保证和付款保证;1942以来,各州又参照“米勒法案”先后通过了所谓“小米勒法案“,要求州政府投资兴建的所有项目必须得到担保。美国由此形成世界上最早、最大的工程担保市场。目前,全球年担保费收入35亿美元,美国占20多亿美元,其中2/3来自工程担保。 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担保书(surety Bond)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的履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的保证对象则是约定资金额度的违约损失补偿;担保书的担保额为工程的全部合同价格或合同价格的较高比例(50%以上),而保函的担保额一般是工程合同价格的较低比例(20%以下)。由于担保书或保证合同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履行,因此,对业主在工程质量和工期等方面提供的保护最充分。同时,不需要承包商提供押金或保证金,从而为承包商提供融资便利、减轻其资金压力,最受工程市场欢迎。传统上,北美地区主要使用美国式的高保额有条件赔偿保证合同。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得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经财政部评估、批准并每年进行复核验收、定期公布名单。欧洲地区过去主要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低保额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近来,欧洲地区出现向美国式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靠拢的趋势。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过程中最早引入工程担保;1998年5月,建设部提出在有条件的城市进行工程质量担保试点;1998年7月,我国首家专业化的工程担保公司——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成立;2004年8月,建设部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2005年5月,建设部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2005年10月,建设部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六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湖北、北京、江西、四川、陕西、重庆、河北、天津、福建、新疆、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自2003年以来先后推出“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积极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工作。工程担保在保障合同履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率、

中国农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及个人看法建议

中国农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及个人看法建议 开头 中间业务具有投资少?风险低?收益稳定和创新空间较大等特性,是商业银行中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并驾齐驱的三大业务之一,伴随着全球范围内自由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内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入与发展,发展中间业务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扩大自身社会影响、拓展对社会公众服务领域的重要途径,中间业务的发展正在为银行业创造着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成为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重要领域之一。 但是,无论是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是与国内同业相比,目前农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不但在业务品种?发展规模?业务范围,而且在业务收入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也有大的提升空间,农行网点和人员最多,代理业务提升空间最大。这或许是农行未来最大业绩提升亮点和潜力所在。因此,农业银行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以期有效地改善银行业务收入结构,不断提高整体收益水平。 现状 从规模来讲,农行中间业务增长迅速,未来增长潜力可期。 据半年报显示,2010年上半年,农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24.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42亿元,增长32.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55%,较上年同期提高0.19个百分点。剔除代理财政部处置不良资产业务手续费收入后,农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60.0%。改制前,农行收入结构曾呈现出手续费收入占比较低的特点,经过一系列内部运营改革,农行改制后在这方面正在迅速追近其它三大行,目前手续费收入占比为16.6%,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从结构来讲,传统和新兴业务各有千秋,齐头并进。 传统中间业务方面,农行庞大的网点和客户基础,为传统强项业务优势的保持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据半年报显示,2010年上半年,农行实现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70.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94亿元,增长24.5%,主要是由于农行巩固传统优势业务,不断推进结算产品创新,实现结算客户数和结算交易量稳步增加;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55.93亿元,同比减少6.51亿元,下降10.4%,主要是农行代理财政部处置不良资产业务手续费收入减少所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是: 核心价值观: 诚信立业稳健行远 核心价值观是员工的行为价值导向,是指导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信条。核心价值观起着确立行为取向、评价标准的作用,它是对如何完成农业银行使命、实现农业银行愿景的行为准则的界定,是农业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 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相关理念 经营理念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 管理理念 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业。 服务理念 客户至上,始终如一。 风险理念 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 人才理念 德才兼备,以德为本,尚贤用能,绩效为先。 工商银行企业文化 使命: 提供卓越金融服务 ----服务客户 ----回报股东 ----成就员工 ----奉献社会 愿景: 建设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重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 价值观: 工于至诚,行以致远 ----诚信、人本、稳健、创新、卓越 建设银行企业文化 一、愿景 始终走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最前列,成为世界一流银行。 二、使命 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

三、核心价值观 诚实公正稳健创造 四、理念 1.经营理念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 2.服务理念 客户至上注重细节 3.风险理念 了解客户理解市场全员参与抓住关键 4.人才理念 注重综合素质突出业绩实效 五、作风 勤奋严谨求真务实 农业银行企业文化 农行将践行“面向…三农?,服务城乡,回报股东,成就员工”的企业使命,传承“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全能型国际金融企业”的企业愿景,坚守“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全行将秉持“五大理念”,即“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业”的管理理念,“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德才兼备,以德为本,尚贤用能,绩效为先”的人才理念。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不知道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从偏居深圳蛇口一隅的区域性小银行,经过18年的不懈努力,以“力创股市蓝筹、打造百年招银”为目标,坚持“科技兴行”的发展战略,秉承“因您而变”

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

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中国农业银行五角场支行是坐落在五角场商业区的一个支行,领导杨浦区的各个营业网点。 经过在农行的1个半月的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地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第三方存管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储蓄业务、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工作包括最先简单的录入、统计和后来的前台营销、接待工作。 实习过程 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农业银行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 (二)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与操作方式 (三)学习银行卡业务的操作流程与录入复合工作 (四)推广第三方存管业务 实习内容 在实习的前两个星期,我在五角场支行的电子产品部学习银行的最基本工作,如录入、统计、制表、复核等。通过这些简单的工作,我了解了银行卡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未接触银行工作前看似简单的一张信用卡,是必须经过评估、审核、录入、复核、存档、编制、打印等一系列完整严密的手续才能完成的。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带来繁琐的纠正工作。刚开始认为对于简单的电脑操作完全可以胜任的我,慢慢明白,最重要的不是快,而是准。除了银行卡的操作流程,在做一些杂事,如电话联络各所业务人员、大堂经理等工作时,我也深刻体会到银行不是简单的存款取款的渠道,而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完整的金融机构。银行的后台业务也包罗万象,每个部门都有自己工作的操作流程,而我这次接触的是电子产品部,主要学习的是第三方存管业务。 经过两个星期的学习,我有幸有机会被分配到黄兴所营业网点进行前台的第三方存管业务处理。每天我和一名银行操作人员还有三名实习生一组人来到营口路上的中心建投证券所,推广第三方存管业务。“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对于这个国家刚出台的新型业务,我们要做好介绍和营销工作。在证券所,接触到的大部分人都是退休离职人员,年长的不在少数。我们除了需要耐心讲解外,还会根据他们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帮助他们申请和使用。介绍、答疑、填表、复印、装订、跑上跑下这些看似简单的活拼凑在一起,比起在办公室里的电脑录入工作可是辛苦多了。不过这样的“亲民”实习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收获颇丰:要做好一份工作甚至一个业务,要从顾客的角度切实为他们着想,要用诚心感动他们,尤其是银行这样一个公立的角色,更要时时以认真严谨的态度要求自己服务大众。

保函业务管理方案计划办法.docx

,. 江苏 XXXX 银行 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XXXX (以下简称本行)保函业务,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函业务指本行根据主合同债务人(即保函申请人)的申请,以保函的形式为主合同项下义务向受益人出具的, 承诺当保函申请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本行代为履行义务或 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第三条本行的保函业务仅限于非融资性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保函申请人与受益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本行可提供下列保函: (一)投标保函是指本行应招投标合同投标人的申请,为投标

人向招标人担保,保证投标人履行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投标人不履行标书中规定的义务,则由本行向招标人承担一定额度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二)履约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履行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卖方或承包方不履行义务,则由本行在一定的额度内向买方或发包方承担一定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三)预付款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按照约定使用预付款,否则由本行向买方或发包方退还预付款项的书面保证。该类保函的金额不应超过申请人收到的预付款总额。 (四)质量或维修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所供货物或承包方所交付的工程符合相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在规定期限内货物或工程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卖方和承包方又不能更换、维修或

XX银行保函业务实施细则

XX银行保函业务操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行保函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保函业务的操作方法,根据国家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XX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行可办理的非融资类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租赁保函、保释金保函、财产保全保函。 我行可办理的融资性保函有:关税保付保函、借款保函。 第二章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三条授信申请人除提交一般授信(可参照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与担保事项相关的下列资料: (一)投标保函: 1.工程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记载工程或项目名称、招标单位、工程或项目地点、概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资金来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起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准入条件;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2.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二)履约保函: 1.基础合同或签约备忘录等(招标文件项下的履约保函,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合同应注明工程或项目概况、合同工期、价格及付款方式、双方权利及义务、安全、验收、违约及其他条款; 2.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三)预付款保函 工程或项目合同中对预付款的约定,必须明确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时间与方式及其他队预付款的约定条款。

(四)其他保函 交易双方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对于客户提供的资料,授信业务经办人员要进行复印留存,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在复印件上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和姓名;对于足以对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要资产、交易证明文件,调查人要现场调查核实,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第三章业务调查 第五条授信业务经办人员除按我行一般授信业务(可参照流动资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外,还要对工程、项目、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担保人或反担保的实力进行调查。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 (一)资信情况:调查申请人经济地位、法定代表人素质和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生产经营状况等,主要指标包括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在本行业及地区排名情况、近3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增长情况等; (二)履约能力及履约情况:调查申请人资金实力、人员素质、设备装备能力及资质等级和履行情况等,主要指标包括: 1.资金实力:分析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例、速动比例、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人员素质及资信; 3.设备装备能力及水平:设备先进水平及占比状况等; 4.资质等级:有权单位颁发的资质等级; 5.履约情况:贷款按期偿还率、贷款利息偿付率、合同履约率、应付货款清付率、工程优良品率等; 6.诉讼风险:申请人是否已经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一、中国农业银行使命 面向“三农”,服务城乡,回报股东,成就员工 二、中国农业银行愿景 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全能型国际金融企业 三、中国农业银行核心价值观 诚信立业,稳健行远 四、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相关理念 (一)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 (二)管理理念: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业。 (三)服务理念:客户至上,始终如一。 (四)风险理念: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 (五)人才理念:德才兼备,以德为本,尚贤用能,绩效为先。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简要释义 一、中国农业银行使命:面向“三农”,服务城乡,回报股东,成就员工 使命是中国农业银行开展全部活动的根本原因和终极责任的集中反映。中国农业银行致力为中国“三农”事业贡献力量,为最广大城乡客户提供优质金融产品与服务,为股东创造持续一流价值回报,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搭建事业发展平台,着力实现与国家、社会、客户、股东以及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和谐相处、繁荣共进。

二、中国农业银行愿景: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全能型国际金融企业 愿景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目标,是全体农行人对未来的美好期待,是广大员工愿意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中国农业银行追求金融一体化的业务格局,卓越持续的经营业绩,国际先进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控能力;追求业务协调发展,主要业务稳居市场主流地位,核心经营指标位居国际一流水平;追求员工队伍人才济济、团结进取、精英辈出、团结和睦,产品品牌传播深远、客户信赖、倍受推崇,企业形象卓然出众、社会认可、受人尊敬。 三、中国农业银行核心价值观:诚信立业,稳健行远 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农业银行指导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价值导向。“诚信立业”是农业银行的发展之基,全行员工要坦诚做事、真诚待人、信誉至上、诚实守信;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农行事业。“稳健行远”是农业银行的发展之法,全行上下要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严谨务实、精细管理、开拓创新,正确处理发展速度、规模、质量和结构的关系,努力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有效匹配,走持续稳健的发展之路。 四、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相关理念 (一)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 市场是经营的基石,客户是经营的对象,效益是经营的目标。中国农业银行全面树立市场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经营方针,有效探索创新盈利模式;全面树立客户至上服务理念,坚持面向客户、贴近客户、心系客户,最大限度满足并引领客户需求;全面树立效益至上考核导向,倡导符合风险控制、提升客户价值的科学效益观,实现业务经营活动的价值最大化。 (二)管理理念: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

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长沙银发〔2012〕259号 长沙银行 关于印发《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支行(部): 现将《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原长沙银发〔2009〕299号文件从即日起失效,所有涉及保函业务操作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 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函业务管理,控制保函业务风险,促进保函业务正常开展,根据《担保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和《长沙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等我行业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函业务为国内人民币项下见索即付保函,是指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当申请人对合约关系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某种义务时,由我行承担保函项下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业务。

第三条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统一授信管理。融资性保函限总行出具,经办分、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可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总行及分、支行(部)的内部职能机构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出具保函。违规出具保函,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我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包括全额保证金保函,以及以存单(仅为我行出具的)、凭证式国债(仅为我行代售的)等提供质押反担保的保函。 第二章保函种类 第六条保函业务根据性质、作用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非融资性保函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留置金保函、关税保付保函、付款保函等。 第七条根据我行保函业务倾向性划分,分为主要保函业务和其他保函业务。 第八条主要保函业务是指我行重点开展的保函业务,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一)投标保函:我行接受投标方的委托,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者在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标书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我行将根据招标方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二)履约保函:我行接受合同一方当事人(债务人)的委托,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债权人)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我行将根据债权人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保函详细介绍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投标保函: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农业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维修保函: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是指对在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农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是指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需要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向农业银行申请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保函业务。 功能:履约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能满足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中国银行为其向海关出具税款保付保函后,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的需要。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能满足企业因开展加工贸易为免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的需要。 履约保函

中国农业银行进取系列每月开放式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进取”系列每月开放式理财管理计划第2期定期报告 (2019年7月24日) 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1重要提示 中国农业银行“进取”系列每月开放式理财管理计划第2期(以下简称“该产品”)投资管理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品投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资产。 产品投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产品相关资料。 本报告中资料未经审计。 2产品概况 2.1产品概况 该产品于2016年12月22日成立,到期日为2026年11月9日(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或产品是否延期)。产品投资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该产品属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管理计划以CPI+3%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以期获得稳定超越CPI指数的投资收益,但CPI+3%不是本理财管理计划的真实投资收益。本行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权对业绩基准中的3%进行调整,如需调整本行需在开放日前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产品封闭期为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2月3日,封闭期内不接受客户申购、赎回。封闭期结束后,每月4日为开放期;若4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开放期顺延至节假日后首个银行工作日。 本理财管理计划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包括债券类信托或证券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产品、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标准化金融投资工具、同业类资产、债券型基金及权益类资产等,为混合型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2.2产品净值情况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63号(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中间业务,提高本行综合竞争能力,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函是指本行应客户的申请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是为申请人投标、履行合同等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本行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本行”包括各支行、部。 第三条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第四条办理保函业务,应严格遵循自主经营、授权经办和反担保保障原则。 第五条保函业务是授信业务的一种,纳入申请人授信总额内管理。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所出具的保函是指有100%保证金的保

函,本行暂不对外出具敞口保函。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及办理程序 第七条本行办理的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总行审查认可的其他保函。 (一)投标保函:应投标人申请,本行向招标人出具保函,保证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进行赔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与招标人签约;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等。 (二)履约保函:应承包人、分包人、卖方书面申请,本行向业主、总包人、买方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不能履行合同时代为赔付。 (三)预付款保函:应申请人书面申请,本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收到预付款而未履约时代为赔付。 第八条本行保函业务的办理程序为:客户向经办行申请→经办行受理调查→申请人缴纳全额保证金→总行审批→经办行与申请人签定担保协议→开具保函→保函到期收回→退回保证金。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开立保函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生产正常经营,经济效益较好; (三)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银行保函管理规定

银行保函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ICS 备案号: Q/SE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2012-4-16发布 2012-4-16实施 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规范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合同谈判以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中关于银行保函(以下简称“保函”)条款的评审与决策程序,明确各类保函的评审与决策权限,明确保函的开立、修改、理赔、注销、接收、索赔、退回、存档、统计分析、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管理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SEA3016-B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提出并管理。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便于公司业务部具体操作和领导及时掌握保函状况,节约费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融资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开具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备用信用证、具有保证性质的安慰函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类似文件和协议(以下简称“保函”)。 本办法项下保函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担保自身责任,通过银行开立 的保函,包括国际承责保函和国内承责保函; 2、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 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承责保函; 3、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管理的海外营销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作为申请人, 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本地承责保函; 4、本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受益保函。 5、融资性保函。 思源电气或输配电公司为担保子公司责任,代替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业务不在本 办法管理范围之内,应按照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办 理。 3.定义 本办法中的下列术语及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或者母子公司为担保自身的责任、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客户或第三方开立的、保证本公司或子公司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指本公司根据融资银行的要求开立的,担保子公司、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还款的保函,包括银行及非银行保函。一般包括两类保函:1)银行为子公司单独设立信贷额度,而要求本公司提供子公司的还款担保,如内保外贷;2)项目融资中融资银行要求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客户风险而开立的保函。 国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承责保函。 国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与国内总包商合作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承责保函。

农行对公业务产品word版

农行金融服务产品 一、农行信贷业务产品 (1)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或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 年(含1 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3 年以下(含3 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功能和特色:流动资金贷款能满足借款人因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不足的本外币融资需求。 办理流程: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借款人、保证人近年来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 3、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等与申请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密切相关的有效文件。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6、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定义:固定资产贷款系指我行为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提供的本外币融资。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1 年,单位价值较高,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和准则应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的

资产。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指我行以针对融资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法人为借款人,以项目自身现金流和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以项目资产为保障提供的融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指我行以既有法人为借款人,以借款人全部现金流和收益为还款来源提供的融资。

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 中间业务系统金融平台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档编号:CG-C03-DLNH-200801-PBL01 编写人:XXX 审核人:YYY 丹东市启东信息工程研究所 2008-3-16

1.引言 1.1 编写目的 说明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中间业务系统金融平台改造项目的实现在技术上、经济上和社会条件方面的可行性;评述为了合理地达到开发目标而可能选择的各种实施方案;说明并论证所选定的方案的理由,从而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2 背景说明 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中间业务系统金融平台改造项目。 任务提出者 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 软件运行的网络 中国农业银行内部网。 同其他系统往来 本项目涉及到与第三方系统报文交换的地方较多。 1.4 参考资料 2.对现有系统的分析 目前面向交易的农行应用系统根据处理逻辑的不同分为三个层次:渠道层、金融产品层、核算层中,核算层及传统金融产品主要部署在ABIS系统中,为银行客户提供传统的金融产品服务,并为其他金融产品提供帐务逻辑处理的服务,而各种新型金融产品的应用逻辑(帐务逻辑除外)则根据业务的不同分别分布于AIPS、中间业务平台、投资业务平台、第三方后台服务等应用系统中。这样,根据应用部署的不同又可以按照渠道层、前置层、后台服务层等三个层次划分,如下图:

随着全国数据集中项目的稳步进行及ABIS系统的日趋稳定和完善,各分行的工作重点正逐步向渠道层和前置层转移,渠道整合、ACBS两个项目的实施为渠道层的应用逻辑统一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前置层上的应用处理则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方面,不同的业务在不同的应用系统中实现,就要求渠道层必须根据业务的不同判断其对应的后台并组装该应用系统所定义的报文,从而加重了渠道层应用处理的复杂度;另一方面,各级分行科技人员面临着总行开发推广的各种金融产品和各个不同的应用系统,还要应对各种本地化的新型金融产品,而总行开发推广的产品,大都由不同的产品组开发,有着不同的设计思想、不同的开发习惯、各种不同的工作流程、各种自定义的数据库表、不同的报表生成方式,大量的程序维护、大量的系统维护、各种不同的管理规则……,从总行到分行都在疲于奔命应付各种项目的开发、测试、推广以及技术支持。最终的结果是对业务需求的反应速度慢;技术人员进行着大量重复性的开发工作,各种低级的应用错误重复出现;同一个应用层上不同的业务归属于不同的技术人员负责,很多人做着相似的工作,从而造成人力、财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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