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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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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个人总结范文

202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个人总结 范文 Job Summary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个人总结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对前一时间的工作学习活动等以书面形式形成的文字材料. 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篇一: 我镇按照县政府的布署,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经验,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落实。在县下达我镇目标任务基数偏大,我镇实际应参加人数偏少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发动城镇居民、学生参保,努力完成了参保任务。现将我镇今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39人,超目标任务数110人,完成了县政府下达我镇全年任务的120%。 二、我镇在工作落实中采取的措施 为了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参保任务,我们采取了多种有力

措施,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刘福兴为组长,副镇长刘剑副组长,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全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 (二)组织协调到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广,靠一个部门很难推动,我镇在县保险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大力协助下,加大沟通力度,进一步简化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流程,就社区居民缴费问题,采取由经办人员直接收费,即使解帐,从而提高了居民参保的效率。每半个月定时召开协调会,与民政、残联、卫生、工会等部门紧密联系,共同做好低保、重残等人群的参保缴费。 (三)层层下达分解任务,并与绩效挂勾。我们将任务落实到政府干部、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是政府为了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惠民工程,但还有很大部分居民没有理解或了解这一惠民政策,这主要是宣传工作还做得不够,在20XX年度建议县政府多利用电视、报纸、电台进行宣传,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二)县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基数过大,建议20XX年县政府下达参保任务时考虑住我镇辖区又不在我区参保人数和户口在我辖区又不在参保范围的退休人员等因素,核减我镇的目标任务

浅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浅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社会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人民病有所医。在此,针对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较为全面地分析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讨论。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1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6年又启动并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景谷县情况来看,在三年多试点工作中,,参保面不断扩大,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从实际出发确定了缴费标准,2010年统计,全县居民人数3.5万人,参保人数11000人,主要参保人员集中在县城四个社区。每年个人交纳费用和材政补贴共计150万元,每年发生报销费用110万元,处于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状态。在工作中积累了较多宝贵的经验,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只有认真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目前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对策作分析。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基本做到了“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但在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镇居民参保意识不强 在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一是过分强调政府引导和推动,忽视了增强城镇居民自觉参保的意识;二是基层部门在引导社区居民参保时的宣传不到位;三是实行首诊制和转诊转院制度,导致部分城镇居民和对医疗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江苏省三级医院名册

江苏省三级医院名册 南京(24)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江苏省中医院 (三甲, 特色:中医) 南京军区总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南京市鼓楼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南京市第一医院 (三甲)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南京市儿童医院 (三甲, 特色:儿童) 南医大二附院 (三甲) 南京市脑科医院 (三甲, 特色:神经、精神、心理)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 (三甲, 特色:妇幼) 南京市口腔医院 (三甲, 特色:口腔) 南京市第二医院 (三甲, 特色:传染)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三甲, 特色:妇幼) 江苏省肿瘤医院 (三甲, 特色:肿瘤) 解放军81医院 (三甲)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甲) 南京市胸科医院 (三甲)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南京明基医院 (三级) 江苏口腔医院 (三甲, 特色:口腔) 454医院 (三甲) 南京市江北人民医院 (三级) 江苏第二中医院 (三级) 长征医院南京分院 (三甲)

徐州(11) 徐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徐州市中心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徐州市中医院 (三甲,特色:中医) 徐州市矿务集团总医院 (三级)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 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级) 徐州市97医院 (三甲) 徐州医学院附三院 (三级)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甲, 特色:妇幼) 徐州市儿童医院 (三级, 特色:儿童) 徐州市东方医院 (三级, 特色:精神) 苏州(9) 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甲, 特色:综合) 昆山市中医院 (三级,特色:中医) 苏大大学附二院 (三甲, 特色:综合) 苏州市市立医院 (三级,特色:综合) 苏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级) 苏州市中医院 (三甲, 特色:中医) 苏州市儿童医院 (三甲, 特色:儿童) 苏州市立医院北区 (三级,特色:综合)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三级, 特色:传染) 无锡(8) 无锡市人民医院 (三甲,特色:综合)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甲,特色:综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表态发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从XX年截止今年,全镇城镇居民已有人参保,参保率达 %。为确保城镇医保参保率,完成参保任务,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继续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 要明确今年的目标任务,继续加强领导。在各社区指定责任人,专门负责医保对象摸底、登记等相关工作。每周及时向镇相关负责人报进度,镇工作人员及时向县医保公司报进度,做到一级级互动,环环相扣抓落实。 二、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意识。 镇及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要吃透政策,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把城镇居民医保意义讲清、政策讲透、程序讲明。在尊重城镇居民意愿的同时,注重工作方法和态度,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和理解居民医保政策,引导群众广泛支持和主动参与居民医保工作,向群众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从而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要继续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居民参保率。 在明确参保范围的前提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摸底排查,合理确定参保对象。同时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对新增参保对象要及时通知其参保。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确保财政投入。要将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做到足额预算配套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不挤占、不截流,努力把这件事关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实办好。 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造福民众的崇高事业,关系我县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让我们履行好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汇报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工作汇报,小编已经整理好在下面了,欢迎阅读! 汇报一20xx年6月12日县劳动保障局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回到社区,社区立即召开了居民组长会议,认真宣传讲解了居民医保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的医保政策,确保领会认识到位。通过居民组长在社区内发放宣传单400多份,张贴了标语22条,悬挂横幅1条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社区于7月1日正式登记参保,社区登记人员认真为每名参保居民讲清医保政策,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审核申报材料。细致地为困难人员中的低保户、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困难人员都能顺利参保。通过前期的工作,社区现有参保户户,参保人数人,其中低保对象人,三无人员人, 18周岁以下人。 回顾前期工作,发现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参保人数离原先摸底采集人数还有很大距离。认真分析主要是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部分人存在着观望态度,认为缴费偏高,负担较重;另外,社区挂户人口较多,部分户主不愿意为挂户人员承担保险费,给参保工作增加了麻烦;最后,在参保率不高的情况下,参保人员中带病参保的居民不少,隐性地为后期医保报销增加了负担。面临以上存在的问题,社

区在后期的工作中决心做到: 第一,负责参保登记的人员要深入到居民家庭中,变前期等居民参保为找居民参保的工作方式,力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第二,确保辖区内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都能参加医保,耐心帮助这些困难人员申请、准备材料,让他们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民生工程的实惠。 第三,入户登记参保中,继续做好宣传讲解工作。针对辖区内老弱病残多,文化水平偏低的现状,社区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宣传讲解,让他们切实理解吃透医保精神,另一方面,鼓励他们积极参保,对符合参保的居民当场为他们办理参保手续。 最后,社区相信通过后期的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次医保(20xx年铁路春运工作总结汇总)参保登记任务,力争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做实,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截止至12月20日。 今年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住院补助水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45%提高到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65%提高到75%,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等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医疗机构。 第二章记分实施 第五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并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由核准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 第六条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对登记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

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照《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应进行现场笔录,由医疗机构签字确认,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填写,并送达医疗机构和登记机关。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给予记分,并制作《通知书》。不能以记分代替处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记分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书》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不恰当记分、处罚有权予以更正和撤销。 第十二条记分周期按年度计算,由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累计分值自行消除,重新开始记分。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给予1~6个月暂缓校验: (一)校验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年度记分累计≥12分; (二)校验期为三年的医疗机构,在校验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记分累计≥12分。 第十四条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6月22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制定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7 月9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对全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入户摸底调查、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上门发证催收参保费、审核建档、报销医疗费等有效措施,使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有 7426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占应参保人数9908名的75%。其中学生参保3285人,占应参保人数3800人的86%;持《再就业优惠证》的1512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参保;退休人员参保890人,占应参保人数1124人的79%;其他居民参保1739人,占应参保人数 3472人的50%。居民个人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3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8万元。共为35人报销住院医疗费6万元。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乡镇、水洛街道办事处XX县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作日期,迅速启动开展工作。社保、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工作调研和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确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责,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配套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组织社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富裕xx、和谐xx”,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我县八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提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下面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查和参保情况。为了进一步掌握全县城镇居民人员情况,我县组织人员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入户调查工作。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在册的城镇居民全县总共有118298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入户调查40115户,调查人数113709人,全县调查率达到96、12%;据调查统计,全县城镇居民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60712人,已就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819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5599人,应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有23793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6876人,参保率已达到70、93%。 2、系统软件开发情况。自10月31日通过定向招标的方式由xx 新恩普公司承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项目后,组织人员经过一

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努力后,已顺利完成了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医院(药店)接口改造、功能测试等项目内容,xx年1月1日系统已顺利切换上线进行运行。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情况 (一)加强调研、仔细测算,出台了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历时5个月,组织进行了考察学习、数据分析、测算论证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居民、社区代表、有关部门座谈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xx年8月29日,xx县人民政府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x政发[xx]4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x政办发[xx]115号)、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计划》(x城居医[xx]1号)、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补充药品目录》(x劳社医[xx]81号)等文件,为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一是组织准备阶段(6月1日—8月30日),主要是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31日—9月30日),主要

医院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第四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耗材地市

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耗材地市成交确认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界面 (3) 二、企业报价 (4) 三、价格谈判 (8)

一、登录界面 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1830463.html,”,进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网站。江苏各地市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及相关公示公布信息将同步发布在各地市卫生局网站和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中,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最新信息。 2.点击主菜单【集中采购】下子菜单【成交确认】按钮,登录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耗材地市成交确认系统。 3.在系统登陆页面,电脑上接入CA后,点击【CA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二、企业报价 1.选择主菜单栏上的【竞价议价】,点击【打开项目】子菜单,进入【打开项目】页面。 2.在【打开项目】页面,选择项目名称前的空白方框打勾,然后点击栏目下方的【打开】按钮打开项目。项目打开后,在项目名称后的【是否打开】列,会显示【打开】,表明项目已打开。

3.在【打开项目】页面,点击项目信息行中的【医疗机构】按钮,可以看到该项目谈判主体包含哪些医院。 4.如果没有选择项目,将进入不了主菜单【竞价议价】下所有子菜单,点击任意子菜单都会显示“出错!项目未打开!” 5.点击主菜单栏上【竞价议价】按钮,选择【填报价格】子菜单,进入【企业报价】页面。

6.在【企业报价】页面,将显示本企业在该项目类别中所有省入围的商品包列表。其中【医疗机构数量】列显示在该项目中已报量的医疗机构数量;【已报产品数量】列显示商品包所在目录在该项目中的计划采购产品数,【省入围价】列显示商品包在省入围时的报价;【报价】列提供给企业填写报价;【已报价格】列显示已保存的报价;【医疗机构】列中点击【机构详情】按钮,可以显示目录计划量上报的具体详情。

20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富裕XX、和谐XX”,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我县八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提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下面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查和参保情况。为了进一步掌握全县城镇居民人员情况,我县组织人员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入户调查工作。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在册的城镇居民全县总共有118298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入户调查40115户,调查人数113709人,全县调查率达到96、12%;据调查统计,全县城镇居民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60712人,已就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819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5599人,应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有23793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6876人,参保率已达到70、93%。 2、系统软件开发情况。自10月31日通过定向招标的方式由XXX新恩普公司承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项目后,组织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努力后,已顺利完成了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医院(药店)接口改造、功能测试等项目内容,2020年1月1日系统已顺利切换上线进行运行。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情况 (一)加强调研、仔细测算,出台了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历时5个月,组织进行了考察学习、数据分析、测算论证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居民、社区代表、有关部门座谈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2020年8月29日,XX县人民政府

江苏省医疗机构发展规划

江苏省医疗机构发展规划 (一)数量分布 到2020年底,全省规划三级医院197所,比2016年增加43所。严格控制三级综合医院规模,新设置审批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数控制在500-1500张,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与辖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要求相衔接,专科医院床位规模与其医疗服务特点相符。 县(市、涉农区)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转设为三级医疗机构数量不在上述总数范围内,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根据有关县(市、涉农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医院能力水平、综合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任务落实等实际确定。鼓励发展三级康复医院,设置数量不受规划限制。 (二)结构分布 到2020年底,全省设置三级综合医院67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39所、妇幼保健院14所、专科医院77所(不含县、市、涉农区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新转设为三级医疗机构数,不含康复医院)。 1.三级综合医院67所,其中增设1所,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快、人民医疗服务需求水平高、

常住人口较多的地区,原则上由社会资本举办。 2.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39所,其中增设4所,力争85%的设区市都有2所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三级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举办。 3.三级妇幼保健院14所,其中增设3所,重点是为目前未建成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设区市设置规划目标,争取达到每个设区市都建成1所独立建制、标准化的三级妇幼保健院。 4.三级专科医院77所,其中增设35所(不含康复医院)。 传染病医院。全省规划设置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13所,其中增设2所。每个设区市规划设置1所。 精神病医院。全省规划设置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13-14所,其中增设3所。每个设区市规划设置1所。 儿童医院。全省规划设置三级儿童医院14所,其中增设9所。力争达到每个设区市规划设置1所。 老年病医院。全省规划设置三级老年病医院13所,均为增设。每个设区市规划设置1所。 其他专科医院(含妇产医院、眼科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骨科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皮肤病医院、心血管医院等),共规划设置24所,其中增设8所。根据各地专科医疗服务需求和三级专科医院基本标准出台情况规划设置。

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作业计划 下面是咱们文秘114的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作业计划,请我们参看! 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准则的定见》(xx发〔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准则的施行定见》(xx府发〔xx〕xx号)精力,结合我市实践,经市政府研讨赞同,决议施行推动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整合作业,现将施行计划拟定如下: 一、全体要求 坚持先整合处理体制、后整合方针准则,科学整合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准则(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处理资源,一致医疗保证处理体制,在xx年xx月底前,将新农合全体移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分,完结经办处理整合作业;xx年10月底前,研讨出台整合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准则的施行方法;xx年末前,树立全市一致的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准则;到xx年,我市全面施行处理体制一致、方针准则一致的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准则。 二、根本准则 1.齐抓共管、联动协作的准则。市、县两级同步展开整合作业,各有关部分要依照各自责任,对照作业要求,相互合

作、密切协作、真抓实干,保证在规则时间内不折不扣地完结整合使命。 2.保险推动、有序整合的准则。依照先整合功能、组织、人员、财物等,后整合准则、基金、信息体系等的准则,活跃保险、标准有序地做好整合作业。为坚持方针的连续性,在整合到位之前,依照分轨运转、平稳过渡的作业准则,全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依然分轨运转至xx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方针坚持不变,各大街(城镇)、社区(村)从事新农合作业的人员和责任不变,出入结算等经办作业坚持不变,暂时施行一致专户处理、分账核算的方法,保证移送进程思维不散、部队不乱、作业不断、方针不变,不影响大众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3.严厉操作、标准运转的准则。严厉作业纪律,强化监督辅导,在整合作业完结前,各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组织人员编制暂行冻住,除正常基金付出和作业开销外,不得借移送之机私分、瞒报和搬运产业,不得突击付出基金和突击花钱,坚决避免违纪违法现象发作。财务、审计等部分要及时组织展开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作业,对违背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厉追究责任。 三、施行过程 (一)前期预备阶段(xx年xx月xx日前) 在这个阶段,要点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敏捷树立作业和谐领

浙江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动输血医学学科建设,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制定《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基本配置、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及附则五方面。 第三条本规范是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血库)应向负责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定期接受用血资质审核后,与采供血机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方具有用血资格。 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血库)负责人为本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

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第七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医务部门管理医院日常临床用血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输血及输血治疗工作。 三、基本配置 第八条三级综合医院或年红细胞用量大于5000 单位的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用血需要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承担辖区内临床用血储存任务的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或独立血库,履行储血点和输血科(血库)功能。 第九条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一)输血科主任应具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血库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输血科(血库)应设置质量主管。质量主管应具有与输血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定期接受质量管理培训,具备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毕业于输血医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等专业,其它岗位人员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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