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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3定额公共册

湖北省2013定额公共册
湖北省2013定额公共册

湖北省静建设工程公共专业册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

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九、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

十、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

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

3.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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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石方及运输(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一、土方工程

1.本章定额土壤分类,见土壤分类表G1-1。

土壤分类表表G1-1

2.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 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如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章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4.本章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的维修和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和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时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6.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8.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10.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11.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1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3.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

14.挖密实的钢碴,按相应挖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且人工乘以系数2.5,机械乘以系数1.5。

15.本章定额项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如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时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如实际施工中洒水汽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洒水汽车和水的用量可以调整。(本章其他节仍适用)

二、石方工程

1.本章定额岩石分类,见岩石分类表G1-2。

岩石分类表表G1-2

2.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石方。

3.人工凿石、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如岩石类别为极软岩时,按软岩定额子目套用。

4.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和闷炮。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同时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7.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8.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

1.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己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2.汽车运土时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当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3.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项目是指装载机将已有的松散土方装上车,如装车前系原状土(天然密实状态),则应由推土机破土,增加相应推土机推土费用。

4.自卸汽车运土,如系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5.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6.运泥船运砂石定额,未包括由于河道清理施工封航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外租设备、船只的途中调遣费。

四、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士30cm以内的挖、填土方及找平。挖、填土厚度超过土30cm 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人工填土夯实定额项目中土方体积为天然密实体积,机械填土碾压定额项目中土方体积为夯实后体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非天然密实土方(如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和松填体积)应按表G1-3折算。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以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挖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及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G1-5、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G1-4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包括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加宽工作面和挡土板厚度(每边按100mm 计算)。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支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管沟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G1-6规定计算。

4.挖沟槽、基坑计算放坡时,在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5.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6.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

7.挖建筑物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8.挖管道沟槽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石方工程

1.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非天然密实石方应按表G1-7折算。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表G1-7

2.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爆破岩石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其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宽度每边允许超挖量:较软岩、较硬岩:200mm;坚硬岩:150mm。

三、土石方运输

(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和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

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2.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四、回填及其他

(一)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计算。

2.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碾压后的体积(夯实后体积)计算。

3.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计算:

1.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其他

1.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计算。

2.支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单面垂直支撑面积计算。双面支撑亦按单面垂直面积计算,套用双面支挡土板定额,无论连续或断续均按定额执行。

3.机械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按被拆除构件的体积计算。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施工。

一、地基处理

1.灌注桩中灌注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注: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2.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

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定

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5计算,其他不计。

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水泥掺量每增减1%定额调整。

3.SMW工法搅拌桩,搅拌水泥掺量按20%考虑,实际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插拔型钢按4次摊销考虑。4.水泥搅拌桩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木质素硫酸钙、硅酸钠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定额应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的材料费,其余不变。

5.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土方的运输、回填,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钢筋笼、钢筋网片及护壁、导墙的钢筋制作及安装,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曰。

2.喷射混凝土护坡中的钢筋网片制作、安装,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三、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以内时,其中人工、机械消耗量另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四、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五、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六、地基处理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本章定额未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管灌注砂(砂石)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m计算。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二、水泥搅拌桩

1.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小于0.5m或已达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时,另加长度应按实际长度计算或不计。

2.SMW工法搅拌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重量计算。三、高压旋喷桩工程量,引(钻)孔按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四、压力注浆微型桩按设计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五、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2.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3.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六、打、拔圆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按大头直径的截面积乘以入土深度计算。

七、打、拔槽型钢板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槽型桩钢板桩的重量计算。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八、打、拔拉森钢板桩(SP-IV型)按设计桩长计算。

九、锚杆(土钉)支护

1.锚杆(土钉)钻孔、灌浆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三章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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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桩基础施工。

一、预制混凝土桩

1.预制混凝土桩定额设置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子目,其中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实心桩考虑,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空心桩考虑。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定额取定价包括桩制作(含混凝土、钢筋、模板)及运输费用。

2.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按外购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

3.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套用接桩定额子目。

4.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m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定额按外购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设计要求设置的钢骨架、钢托板分别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桩钢筋笼和预埋铁件相应定额执行。

6.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定额已包括接桩费用,接桩不再计算。

7.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按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相应定额执行。

二、灌注桩

1.岩石按坚硬程度划分为软质岩、硬质岩两类,软质岩包括极软岩、软岩、较软岩,硬质岩包括较硬岩、坚硬岩。较硬岩、坚硬岩按入岩计算,软质岩不按入岩计算。各类岩石的划分标准,详见土石方工程“岩

石分类表G1-2”。

2.转盘式钻孔桩机成孔、旋挖桩机成孔,如设计要求进入硬质岩层时,除按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外,另应计算入岩增加费。

3.桩孔空钻部分的回填,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按土方工程松填土方定额计算。4.灌注桩中灌注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5.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6.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

7.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入材料含量。

8.各类成孔(钻孔、冲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规定范围,应另行计算。9.灌注桩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泥浆处理及外运,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10.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五、在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15,在室内打桩可另行补充。

六、预制混凝土桩和灌注桩定额以打垂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其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43。

七、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八、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本章定额未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十、本章定额未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送桩按送桩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0m计算。

3.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计算。

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2.送桩按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

3.管桩桩尖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

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实体积计算。

三、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重量计算。

四、桩头钢筋截断、凿桩头

1.桩头钢筋截断按桩头根数计算。

2.机械截断管桩桩头按管桩根数计算。

3.凿桩顶混凝土按桩截面积乘以凿断的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

1.钻孔桩、旋挖桩机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入岩增加费工程量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时按实调整。2.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增加1.0m乘以设计断面以体积计算。

3.冲孔桩机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4.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5.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计算。

6.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计算。

7.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

8.钻(冲)孔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六、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单桩体积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m计算。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夯扩(单桩体积)桩工程量=桩管外径截面积×(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式中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乘以系数0.85。

3.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第四章排水、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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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均按本章相关项目执行。

2.本章设置井点降水、抽明水两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排水、降水方式与定额不同时,可编制补充定额另行计算。

3.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 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4.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5.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6.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7.抽排明水,编制预算时按抽水量套用定额;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抽水机台班套用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按套天计算。

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套;

大口径井点φ400:10根为一套。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确定。

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2.井点降水总根数不足一套时,可按一套计算使用费,超过一套后,超过部分按实计算。

3.抽明水工程量,按抽水量时以体积计算,按抽水机使用台班时以台班量计算。

第五章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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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预拌砂浆项目,其相应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取费方

法与现拌砂浆对应定额子目相同。

二、本章定额是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常用现拌砂浆子目对应编制的。对于实际工程中使用预拌(干混)砂浆而本章定额未对应编制定额子目的,可按以下换算方法对现拌砂浆子目进行调整。此换算方法适用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计价定额。

1.定额人工消耗量调整

干混砌筑砂浆:普工扣减定额人工0.258工日/(m3定额砂浆用量);

干混地面砂浆:普工扣减定额人工0.269工日/(m3定额砂浆用量);

干混抹灰砂浆:普工扣减定额人工0.281工日/(m3定额砂浆用量)。

2.定额材料消耗量调整

干混砌筑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1.7t/m3折合换算;

干混地面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1.7t/m3折合换算;

干混抹灰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1.65t/m3折合换算;

水:增加0.25t/(m3定额砂浆用量)。

3.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调整

当定额子目中仅有现拌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时,扣除定额砂浆搅拌机消耗量,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0.046台班/m3定额砂浆用量)。

当定额子目中除有现拌砂浆外,还有其他需砂浆搅拌机搅拌的材料时(如水泥白石子浆等),按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扣减0.167台班砂浆搅拌机消耗量,同时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0.046台班/(m3定额砂浆用量)。

三、预拌砂浆强度等级根据《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中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并结合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中现拌砂浆配合比确定。具体对应关系见下表。当实际使用的预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设置不同时,强度等级可以换算。

四、预拌砂浆(干混)价格由两类费用组成,包括:材料出厂价及运输费用。

附录一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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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配合比表是确定湖北省预算定额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材料定额取定价的依据。

2.各项配合比按JGJ55-2000、JGJ98-2000、JGJ50204-2002标准及有关规定计算。

3.各项配合比中制作所需人工、机械已包含在各相应定额项目中。

4.各项配合比中材料用量,仅供确定基价时使用,如实际工用料不同时基价不得调整。

5.各项材料的配制损耗,已包括在配合比中,砂的用量已考虑了膨胀系数和过筛损耗的增加量。

6.本配合比中所列石灰膏按材料成品价考虑,各地如采用生石灰淋石灰膏时,应按实计算石灰膏单价。7.混凝土配合比分普通混凝土和防水混凝土两种。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分C10至C60十一种,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分为P6至P12四种。

8.混凝土配合比中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有32.5至62.5四级,根据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防水混凝土的需要,在各项配合比中选定一种强度等级的水泥,除设计规定水泥强度等级外,使用其他水泥强度等级时,基价不得调整。

9.混凝土配合比中采用的粗骨料分碎石和卵石两种,碎石规格分15mm以内、20mm以内、40mm以内三种,卵石规格分10mm以内、20mm以内、40mm以内三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

10.混凝土配合比中采用的细骨料,按中粗砂配制,如采用细砂或山砂制作混凝土时可另编制补充定额。11.混凝土配合比中除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加入GQT抗渗剂外,其他混凝土、砂浆均未考虑外加剂,如需添加其他外加剂时(如引气剂、防冻剂、泵送剂等),另行计算,但外加剂改变配比关系时,则不适用本配

合比,需另行编制补充定额。

12.沥青混凝土配合比按《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的有关规定计算。

13.水泥富余系数,已按调查的实际强度综合考虑列入定额,不论实际水泥强度等级富余情况如何,均不得调整水泥用量。

14.聚丙烯(杜拉纤维)实际价格与定额取定价不同时,可按价差处理,消耗量不变。

湖北地区建筑安装项目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2013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 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13】66号) 2、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3、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4、费率标准 5、工程量清单计价 6、定额计价 7、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8、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9、文件汇编 9.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 9.2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9.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9.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9.5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9.6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鄂建[2006]5号 9.8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额价工服规[2012]149号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 鄂建文【2013】66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预

结算工作,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3版定额”),现予发布,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2013年10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应执行2013版定额,2013年10月1日 以前已招投标开标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定额的版本。 二、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仍按原2008版定额执行。 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2、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湖北2013年定额

第一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按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三类编制,砌块的规格按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三类编制,各种砖、砌块规格如下表所示。 多孔砖、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砌筑是按常用规格设置的,如实际采用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含量可以调整。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 5.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6.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8.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执行砖墙定额。 9.砖水箱外壁,区分不同壁厚执行相应的砖墙定额。 10.检查井、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围上下水工程。定额已包括土方挖、运、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化粪池容积50m3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1.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12.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圆弧形砌块砌体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毛石护坡定额中已综合计列了勾缝用工料。 5.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砌筑砂浆 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如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相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套用。

湖北2013费用定额.

目录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第三部分费率标准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部分定额计价 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文件汇编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

2013年湖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doc要点

2013年湖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找平层 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65,台阶找平层乘以系数1.48。 三、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中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3.楼梯整体面层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底面的抹灰。 4.台阶整体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5.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四、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粘贴砂浆厚度见下表,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 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 1.楼地面按室内主墙间净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面积。 2.楼梯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防滑条如无设计要求时,按楼梯、台阶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 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 一、本定额的主要作用: 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标价的基础; 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 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 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 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注: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规定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2003年《湖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 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二、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本定额为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2.本定额为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 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挖孔深度与设计桩长不同时,另行计算 8.人工挖孔桩的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9.现浇混凝土导墙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中0.3M3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制作、安拆按施工措施技术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2018年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2018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1-3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4-7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7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湖北省费用定额 (2).doc

2018 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2013)44 号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 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 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 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 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 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

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 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人工级别普工技工高级技工 工日单价92 142 212 注: 1. 此价格为 2018 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 1-3 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 4-7 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 7 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六、总价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

湖北18序列定额章节说明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元/工日。 5.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入材料中。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6.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7.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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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定额 2018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 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 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市 人工级别专业夜普工房屋建筑工技工装饰工程高级技工 间施工增加费程通用安装工程政 0.16 0.14 0.15 0. 其按施工组二次 搬运费 0.0.34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 0.40 0.38 中 0.0.13 0.12 0.14 工程定

湖北省2013定额公共册

湖北省静建设工程公共专业册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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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3.本定额的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含: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 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 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 二 )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 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表(说明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湖北2013定额说明-公共专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石方及运输(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一、土方工程 1.本章定额土壤分类,见土壤分类表G1-1。 2.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如含水 率>40%时,另行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章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4.本章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的维修和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和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时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6.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8.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10.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11.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1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3.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 14.挖密实的钢碴,按相应挖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且人工乘以系数2.5,机械乘以系数1.5。 15.本章定额项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如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时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如实际施工中洒水汽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洒水汽车和水的用量可以调整。(本章其他节仍适用) 二、石方工程 1.本章定额岩石分类,见岩石分类表G1-2。 岩石分类表表G1-2

【湖北】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九、本定额的其他规定:

湖北省2013年新定额发布前讲解

湖北省2013年新定额发布前讲解 省造价站总工程师:柯经安2012.11.21 一、2013新定额概述: 1、新定额除机械台班已编制出来外,其余部分待完善,有望年底出台。 2、定额人工与市场人工差价,区别在定额人工含量与市场价人工含量,应区别定额人工单价,因为定额人工含量较高,2013新定额只能部分解决,即定额人工含量补人工单价不足的差距,定额人工是按8小时,而市场价人工则可能是十几个小时,本次修编主要解决定额人工与市场人工单价不相符的问题。(住建部已下文:鄂建文[2012]85号,要在2014年对全国统一定额进行一次全面修编,界时可以调整此项目差异)。 3、新定额部分计算规则有变动。 二、2013新定额编制原则: 1、定额消耗量及定额水平贴近市场,如:桩基础定额的调整。 2、定额人工工日数量合理化,定额人工单价市场化。 3、定额简明实用,删繁就简。 删繁就简的原则如下: 1)可以通过材料的换算进入基价; 2)可以通过材料价差替换的方法; 3)可以通过系数来解决; 4)去掉已淘汰的施工工与材料; 4、体现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淘汰陈旧。 新定额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如下: 1、增加了换算和乘系数的工作量。 2、完善材料库的工作显得重要(因为材料的减少,必将导致材料项目的减少,从而材料库也会减少,但是实际工作中多数材料还是需要,所以平时要加强材料库搜集)。 3、从业人员要时刻有非常清晰的概念和清醒的头脑(即一对多的关系)。 4、要有一个新定额的适应期。思想上要有所准备,工作强度将增加。 总体上对原有很厚的定额进行了减少,纸张页数上减少了许多 三、2013新定额的构架 2013新定额分如下几册: 1、公共册 2、建筑册 3、装饰装修册 4、安装册 5、市政册 6、园林绿化册 7、费用定额册 8、机械台班册 各分册的变化: 公共册(此册为新增):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和砂浆及预拌砂浆配合比、人材机定额取定价。 园林绿化册: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园林项目中的装饰部分并入装饰分册)。 节能定额:取消,土石方定额:取消。 公共册: 1、涉及到运(推)距定额子目的设置:均按“基本运距+每增加步距”的模式。

湖北2013年定额说明-装饰装修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找平层 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65,台阶找平层乘以系数1.48。 三、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中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3.楼梯整体面层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底面的抹灰。 4.台阶整体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5.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四、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粘贴砂浆厚度见下表,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 2.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 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面积在 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

1.楼地面按室内主墙间净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亦不增加面积。 2.楼梯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 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 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防滑条如无设计要求时,按楼梯、台阶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5.水泥砂浆、水磨石踢脚线按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三、块料面层 1.楼地面块料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1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2.楼梯、台阶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整体面层相同。 3.拼花部分按实铺面积计算。 4.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5.块料面层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成品木踢脚线按实铺长度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6.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7.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计算。 四、块料面层计算规则适用于塑料橡胶面层、地毯、地板及其他面层。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含型材)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部分装饰抹灰砂浆定额厚度取定见附表。 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两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两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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