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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档和案卷的组成与应遵循原则

专利申请文档和案卷的组成与应遵循原则
专利申请文档和案卷的组成与应遵循原则

专利申请文档和案卷的组成与应遵循原则

应当分别对所有专利申请(或专利) 提出请求,这些文件将被归入各自的案卷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不得使用“参见”的方式省略文件。对于专利申请集体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的,证明文件副本由专利局确认后,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1.文档及组成

专利申请文档是在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以及专利权有效期内逐步形成、并作为原始记录

批和作出各种结论的依据。

2.案卷

案卷包括案卷夹和案卷夹内的各种文件。

2.1案卷夹

组成部分。

当案卷夹遭到自然或者人为的损坏需要更换新案卷夹时,应当将案卷夹上的全部记录移至新案卷夹上,并将原案卷夹与案卷同时保存,不得销毁。

2.2文件

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文件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审查的过程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作出的各种答复。

(3)提出专利申请之后申请人主动办理各种手续时提交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交的各种文件以及人民法院等部门对这些文件审理后产生的文件。

(5) 其他相关文件。

2.3案卷的立卷

立卷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专利申请的审批、授权后各个法律程序中提交的原始文件。这些文件不得替换、删除、补充和涂改。

(2)独立原则。每一件专利申请应当建立一份独立的案卷,以该专利申请的申请号作为该案卷的案卷号,该案卷号使用于案卷存在的全过程。

同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对若干专利申请(或专利) 办理内容完全相同的手续时,应当分别对所有专利申请(或专利) 提出请求,这些文件将被归入各自的案卷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不得使用“参见”的方式省略文件。对于专利申请集体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的,证明文件副本由专利局确认后,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3)时间顺序原则。当事人依法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时,专利局应当对所提出的各种文件及时处理,并立卷归档。

3.电子文档

(1) 专利局基于当事人提交的纸件文件制作的图形文件和代码化文件;

(2) 当事人按照规定形式提交的核苷酸或者氨基酸的序列表;

(3) 在专利审批程序和复审、无效程序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通知、决定(如补正通知书、驳回决定等)及其他文件(如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等);

(4) 专利费用的相关数据;

(5) 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审批有关的法律状态及变化的历史记录;

(6) 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全部著录项目及其变更的历史记录;

(7) 当事人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的电子文件;

(8) 专利权评价报告;

4.法律效力

专利申请文档是对专利审批、复审、无效宣告等法律程序和涉及由权利归属纠纷引起的相关程序的真实记录。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组专利。专利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一项专利要想得到合理的保护,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得到法律的确认。 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 1、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3、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以上内容就是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详细解析,也就是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和单一性原则。只有符合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专利才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不能忽视专利的作用,同时也要及时进行专利的申请。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药品专利申请的5项基本要求

药品专利申请的5项基本要求 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研究结果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药学明及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生产用原材料研究资料: (1)生产用动物、生物组织或细胞、原料血浆的来源、收集及质量控制等研究资料; (2)生产用细胞的来源、构建(或筛选)过程及鉴定等研究资料; (3)种子库的建立、检定、保存及传代稳定性资料; (4)生产用其它原材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9、原液或原料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确定的理论和实验依据及验证资料。 10、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辅料的来源和质量标准,及有关文献资料。 11、质量研究资料及有关文献,包括参考品或者对照品的制备及标定, 以及与国内外已上市销售的同类产品比较的资料。 12、临床试验申请用样品的制造和检定记录。 13、制造和检定规程草案,附起草说明及检定方法验证资料。 14、初步稳定性研究资料。 15、直接接触制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1、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2、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免疫毒性和/或免疫原性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26、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研究和文献资料。 27、复方制剂中多种组份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8、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何为专利申请的三原则

何为专利申请的三原则 专利申请应当遵从专利原始的三性原则,在我国日益越发强盛的科技革新领域中,专利起着其他法律保护无法顶替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1920938.html,/ 下面我们深入探讨和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利法所指的三性原则: 一、何为新颖性? 所谓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新颖性不仅仅局限于这些, 还包括产品的外观样式。 二、何为创造性? 所谓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进步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一般是指该发明创造具有与现存技术的差别和改进, 这里的改进和差别可以是全部脱离现有技术自成一项技术,或者以现有技术为基础,改进了缺陷解决了原有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增加功能的基础上又不脱离原有技术,我们不妨可以这样形容这属于锦上添花。 三、何为实用性? 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实用性首先要满足下列条件:武汉专利代理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1920938.html,/ 1、中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3、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通俗点讲:该技术领域中的技术人员能够按照技术说明实现该项技术。 武汉专利代理

专利申请规范

专利申请规范 1.权利要求书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了授予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日后判定他人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内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 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包括两个部分内容: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与主题最接近的必要技术特征,并应尽量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或应用领域。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一起,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这一部分通常以“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开始。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页包括两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通常先写编号,再重述所引用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则引用此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可写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句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2.说明书 说明书用来详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作用。此外,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说明书还有一个作用是解释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中的文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或对其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即可用说明书(包括附图)来解释,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法范围。 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之外,说明书通常还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1920938.html, 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 要想取得专利权需要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人申请专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那么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专利申请遵循哪些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即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将各项手续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办理申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对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若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发明总构思的两项以上或者是实用新型发明可以作为一件提出;如果专利申请为外观设计且为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两项以上的,可以作为一件专利进行提出申请;另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即对某项发明创作同时进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时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专利。 3、先申请原则,即同样一份发明创造又不同的两人及以上分别进行申请专利,专利通过审核后将授予最先申请人,其最先申请日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日期为认定日期,若是以邮寄方式进行申请的,将以基础的邮戳日为准;同一日进行专利申请的,将由多方申请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将所有专利申请驳回,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后进行平等保护。 4、优先权原则,分为外国优先权以及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对相同主体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此优先权中;外国优先权跟国内优先权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可以在专利申请之日6个月以内进行在国内申请,国家会依照改外国捅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进而享有优先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为12个月内。 二、申请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一个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生存下来,一般会有自己的独门秘密,而这些秘密可能是专利技术、运营效率、商业方法等,那么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有什么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专利,也叫商业模式专利,由于绝大多数的商业方法专利与计算机软件相结合,故也有人称为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一般认为,其包括了普通的商业方法专利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普通的商业方法通常被视为智力劳动的规则,专利法不予以保护,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可能与技术相结合,能够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可能具有“可专利性”。 依据我国专利法对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进行判断时,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即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并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写的《审查指南》(2006年版)中,为了对“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给出更为清楚、更为明确的审查标准,规定了“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即:“(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以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均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2)除了上述(1)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

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需要具体分析,按下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应将该发明视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其专利权;(i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 二、专利初步审查的原则 在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15.2.1节审查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初步审查三种专利的统一要求对原审查原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制定了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明确了审查员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保密原则 (2)书面审查原则 (3)听证原则 (4)程序节约原则 强调了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赋有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在书面审查原则中明确了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因为初步审查的审查案件较多,审查的范围是

专利实质审查程序及其基本原则

专利实质审查程序及其基本原则 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 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也可以由专利局启动。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缺陷的,应当予以驳回。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情形。 本章所说的实质审查,是指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对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在本指南第三部分第二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中有具体规定的,适用该章规定;无具体规定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实质审查程序及其基本原则 1实质审查程序概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 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三个基本思想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三个基本思想 一、专利制度的三个基本思想 1、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是技术方案,无形商品,有价值; 2、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活动及其成果; 3、专利权的取得以公开技术为代价,即以技术公开换权利。 专利的作用现在是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一项专利要想得到合理的保护,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在国内,专利的申请一般要遵循四个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单一性原则。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我国申请专利的人越来越多,那么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关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小编整理了关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做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二、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的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专利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有些国家则实行实质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书的形式,而且对发明是否

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有具备上述专利条件的发明,才授予专利权。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实质审查制。 (一)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二)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

1专利撰写的基本要求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 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有申请权的人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取得专利权,这些以书面方式提交的材料称作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其作用有五方面: (1)启动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2)向全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使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 (3)阐明申请人对该发明创造所要求的保护范围。 (4)专利局根据专利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是审查的原始依据。(5)专利批准以后,专利申请文件是判断侵权的依据。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 主要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及其它附件。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愿望的一个文件,由其启动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 说明书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项技术文件向全社会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使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从而对社会科学技术发展做出贡献。作为这种社会贡献的回报,申请人可取的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说明书是专利要求书的依据,必要时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因此,一项专利申请取得专利权后,如果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出现权利要求的文字表达不清楚所造成的保护范围不确定时,可以用说明书来解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书的主要作用是用来表达申请人对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求的保护范围,授权的权利要求书被用来确定权利权的保护范围,成为专利纠纷调解和诉讼时判断侵权的法律文件。

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最重要的两部分,他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撰写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发明创造能否获得权利以及权利保护范围的大小,也会影响该权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进程。 二、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主体 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实施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发明专利保护的主体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 但是不是所有的产品和方法据该于专利保护,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五种不授予专利权的。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方法及由该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中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作了进一步规定,下述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1)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 (2)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 (3)单纯材料替换的产品,以及用不同工艺生产的同样形状、构造的产品。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一) 要求外国优先权 1.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审查员应当审查作为要求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否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提出的,或者是对该成员国有效的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对于来自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应当审查该国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否有权享受巴黎公约给予的权利,即申请人是否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或者申请人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的国民或居民。 审查员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是否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有两项以上的,其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对于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作出视为未要求那项超出优先权期限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通知。 初步审查中,对于在先申请是否是巴黎公约定义的第一次申请以及在先申请和后一申请的主题的实质内容是否相同均不予审查,除非第一次申请明显不符合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或者在先申请与后一申请的主题明显不同。 在先申请可以是巴黎公约第四条第A款定义的要求发明人证书的申请。 2. 要求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未写明或错写在先申请日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的,视为未提出声明,并以未提出书面声明为理由视为未

专利-专利申请人类型有哪些

专利的申请时对我在专利权的一种保护,如果别人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擅自用你的专利的话,是会付出一定的处罚责任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申请人类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专利申请人的分类如下: 1.原始申请人和继受申请人 原始申请人是指在发明创造完成之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约定,直接享有专利申请权利的人,如非职务发明创造人个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等。继受申请人是依法从原始申请人那里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如专利申请人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合同的受让人则为继受专利申请人。 2.先申请人与后申请人 先申请人和后申请人是针对多个专利申请人而作的划分,这种划分的基础条件是: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的独立申请人,先后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就同嘲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个申请人专利权。于是,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发明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 采用先发明原则可以保证最早发明人获得专利权,但是,在确定谁先发明时容易发生举证困难,也不利于促使发明人尽快提出申请并公布其发明。而采用先申请原则,简便易行,避免了谁是最先发明人的争论,减少了法律纠纷,还可以促使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促使新技术早日公开,推动技术的进步。因此,鉴于先申请原则的优势,我国专利法采用了先

申请原则。 具体而言,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法授予最先申请人专利权,后申请人即使实际上是先发明创造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那么,如何确定谁先申请?以申请日为准。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直接送达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而无论是直接申请或邮寄申请,如果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请求的,则按照优先权的原则确定申请日,即通过优先权的适用,依法将申请日提前。 3.外国申请人和本国申请人 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申请人的国籍为标准进行划分的。任何中国公民和单位依法都可以提出专利申请,而外国人(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国际惯例和《巴黎公约》的原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享有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公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一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二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三是尽管外国人所属国与我国既没有签订双边协议,又没有共同加人国际条约,但对方在专利法中规定或者在实践中依照互惠原则给我国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汇桔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申请专利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专利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专利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首先申请专利共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接下来我们具体来看一下申请专利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中国专利需提供的材料: 1、需要提供申请人签字盖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附:专利代理委托书-1); 2、需在与我所的协议上指明申请专利的名称、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发明人姓名、详细的联系人和联系地址;如果要求优先权,尚需注明首次申请国家/地区的申请号及优先权日并提供优先权文本(附: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协议-2); 3、需提供的专利申请技术素材:专利申请文件要求公开专利申请的详细技术方案,公开到本领域技术人员照着说明书即能够实施的程度为准,否则将会因“公开不充分”被专利局驳回,因此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资料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撰写文件,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类型专利申请所需提供的素材:附:机械电子类产品专利申请需提供的技术素材-3 化工产品及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方法专利申请需提供的技术素材-4 药品专利申请需提供的技术素材-5 组合物配方专利申请需提供的素材-6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提供的素材-7 注意:专利申请文件是严谨的法律技术文件,既要有充分公开的技术内容,又要有清楚的保护范围界定,因此申请人一方面要提供充分的技术素材,另一一方要与专利代理人充分交流,说明所要保护的重点所在,配合代理人写出一份形式要求合格、法律保护范围也要得当的专利申请文件,这样才能作到不仅可以获取专利权,而且还是获取了一项有着适当保护范围的专利权,一旦发生侵权纠纷,使相关专利产品能够切实得到法律的保护。中国公民或法人申请国外专利申请国外专利须知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只能在申请了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国家才会受到保护,因此一项在中国申请了专利的产品或技术若要想在某些国外市场得到保护,就需要到相关国家申请专利。 申请国外专利要注意:

专利的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专利的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专利权不能自动取得,必须履行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申请手续,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必要的专利申请文件,经法定的审批程序,最后审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一、先申请原则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应该如何处理?专利法是以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专利享有独占权为基本原则的。所以一项发明创造只应授予一个专利权。 换言之,一项发明创造若给予两个以上专利权,就违背了专利权独占性的原则。在日本将这一原则称之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在美国称为"排除重复专利原则"。 当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分别由若干个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时,只能对其中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授予专利权,专利权究竟授予谁?各国专利法对此一直存在着两种原则。 (一)第一种,先发明原则: 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论谁先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申请人。 目前,只有美国和菲律宾采用先发明原则。 (二)第二种,先申请原则: 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管是谁最先完成的发明,专利权

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 我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当及时提出专利申请,过晚提出申请,就有可能被他人抢先提出专利申请而失去取得专利权的机会。 但是,发明创造构思尚不成熟,或者申请文件尚未准备充分,则不宜仓促提出专利申请,不然在以后的审批程序中出现问题,也会影响专利权的取得。 二、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三、单一性原则 也称为"-发明-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四、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

浅谈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

浅谈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能够决定一个技术方案的命运,追求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是申请人不惜代价要作的事。所谓申请文件质量高,是指一个申请文件表述的技术方案具有较强的有效性,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具有较少的撰写损失。因此,在申请人进行文件审核或者代理人进行文件撰写时,如果能够尽可能发现申请文件的不当之处,就可以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 高质量申请文件有四个明显的特征:(1)主题抓得准;(2)权利要求、说明书清楚;(3)权利要求、说明书有效且说明书公开充分;(4)权利要求层次分明、保护范围适当。只有在撰写阶段充分认识现有技术和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审查、无效,甚至诉讼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才有可能撰写出具有上述特征的申请文件。一般认为,申请文件的撰写依赖代理人的三方面要素:技术能力、法律修养和基本素质。技术能力能够影响代理人与发明人的交流质量,从而影响技术方案的挖掘是否充分以及对技术方案的再创造程度;法律修养(主要指专利法修养)决定了代理人是否能够将一个技术方案按照法律的要求恰当地撰写出来,并且这种撰写充分考虑到了审查阶段和可能出现的无效、诉讼阶段出现的问题;基本素质能够决定撰写效率、减少撰写损失的程度等。由于撰写不当能够降低申请文件的质量、影响其有效性,但是任何人的所述三要素都不可能完美无

缺,尤其在所述三要素有缺陷时,更难以避免撰写损失,因此,讨论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申请文件质量不佳会以多种形式出现,例如,口头语、方言土语、语句过于复杂和语法规则杂乱可能导致文件内容不清楚等问题。本文要讨论的基本原则不涉及上述纯粹由代理人基本素质导致的问题,只涉及由于三要素缺陷导致的专利法的理解问题,更具体地说涉及审查指南的理解和运用的问题。 鉴于审查指南规定了专利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和权利要求的撰写原则,因此,依据审查指南所规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方式和规定可以获得内容“匹配原则”;依据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和规定可以获得“镶嵌原则”、和“替换原则”,上述原则可以用于确定申请文件是否存在形式、构思等缺陷,例如表述方式缺陷。 所述匹配原则,就是核查说明书的主题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与(独立)权利要求(发明方案)、发明效果之间的匹配关系,如果上述内容的每个部分不清楚、表述有缺陷或各部分之间逻辑上不协调,相互不支持,就不符合匹配原则。因此,该原则可用于审核说明书各部分内容、各部分内容之间,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之间,权利要求的各个特征自身、特征之间以及有引用关系的不同权利要求之间的内容是否匹配,从而确定上述内容是否

专利申请格式要求

技术交底书的格式要求 专利名称 陪同专利工程师 客户名称技术人员名称技术人员电话技术人员邮箱 专利类型 发明实用新型 注意事项: 1)由于审查员仅代表的是本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的水平,因此,技术交底书必须要充分公开,即技术交底书应该写的足够详细,完整,且通俗易懂,以便于审查员理解本技术方案。 2)所谓充分公开,是指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结合技术交底书的文字和附图内容,可以理论上将本申请实现出来。 3)由于代理人相当于初步审查员的作用,因此,技术交底书在充分公开的同时,还应该要指出本申请所有的改进点(发明点),以及每一个改进点对应的好处(有益效果),以便于代理人最大范围的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4)麻烦尽可能填写上述表格,以便于我司的代理人在技术方案理解有出入的情况下,可以尽快的联系到贵司相应的技术负责人,以尽可能的快的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整理。

一、专利名称 结合产品或者方法的功能特定来定义专利申请文件的名称: 例如:(1)密封性更好的连接头; (2)一种含有西洋参和桂圆的化妆品; (3)一种保湿霜的配方; (4)一种变色变纹的双层面料的加工工艺。 二、背景技术 简要描述与本发明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方案,同时尽可能的指出现有技术方案中存在的所有的缺陷(即突出本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三、具体实施方式 您可以贵司的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选择相应领域的对应格式准备材料: 1、机械领域 1)附图 a)附图中应当尽可能的反应出产品的所有的基本组件,并在附图的每个组件位置标识清楚其组件名称; b)附图可以是结构示意图、爆炸图、剖视图和局部放大示意图中的一个或者几个; c)附图为CAD或者solidworks可以打开编辑的文件格式。 2)实施例 首先,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装置(产品)的工作原理、工作过程和完成的功能; 然后,详细描述本装置(产品)所包含的基本组件,以及各组件之间的连接关系、位置关系和控制关系。

专利申请文件中科技术语的命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进行了这样的定义:本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本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审查指南(P1-46)进一步规定,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所述的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在专利申请文件中,不论是权利要求书还是说明书,都需要对所申请保护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进行描述,权利要求书要尽量做到简明、扼要、清楚、完整,而说明书则需要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以充分支持权利要求书,对于机械类产品的专利申请文件来讲,由于其本身大多由零部件组装而成,因此在描述技术特征时,往往需要对其组成部件或部位进行准确的命名。 对于专利代理人来讲,虽然申请人会在技术交底书中给出一部分零部件或部位的名称,但有时也会出现命名不全面、不准确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专利代理人需要结合专利法和审查指南的规定,在理解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对这些零部件或零部件的部位重新进行命名。 机械类产品会用到一定比例的标准件,以提高产品的标准化水平,但对于专利申请文件来讲,其重点描述的对象应落在作出改进的零部件上,而这些零部件往往不可能是标准件,大都具有一定的专用性,在对此类零部件进行命名时如果不考虑零部件的特征而草率下笔,则不能准确地表达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有时会给后续描述带来混乱,使人理解起来较为困难,有的甚至会产生歧义而对保护范围造成不良影响。 作为专利代理人,尤其是机械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来讲,我想大家大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那就是在给零部件起名时,由于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不够深厚,又缺少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标准,往往会浪费很长的时间,即便是这样最后得到的名字也不能令自己满意。 零部件是组成机械类产品的基本单元,一个贴切恰当的名称能体现零部件的某一种较为明显的特征,使阅读者在第一时间就能准去地理解其含意,而无需进行过多的思考,对零部件的命名要力求做到贴切、恰当、实用、简便,既不能过分简单或繁琐,也不能给人以怪异感。 一般机械类产品按结构构成先分为几个大的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称为系统,各系统又可细分为各个小部件或零件,这些小部件最终又划分为若干零部件,下面就除标准件之外的零部件的命名方式进行分类: 1.使用零部件的基本名称进行命名。这样的零部件往往能在一般的技术资料中查到,如机械设计手册,专利代理人借助工具书能方便地查到所要的零部件名称。基本名称是构成大多数零部件名称的基础部分,一般情况下,它们只有和其它词构成一个新词组才能反映零部件的特征,当然在不致引起混乱的前提下,也可以单独使用。例如板、杆、套、块、网、管、轮、轴、箱、壳、架、盘、框、罩等,其中杆、套、块、网、管是按照零部件形状进行命名

专利基本知识及撰写要求

专利基本知识及撰写要求 1.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2、专利的种类 在我国,专利包括三个种类: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最高,发明人所花费的创造性劳动最多。新产品及其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都可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 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要注意的是,只有设计产品构造、形状或其结合时,才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10年。 外观设计: 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使用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就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10年。 3、专利的特征 独占性。 拥有专利可以独占市场,没有专利权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生产该产品。 时间性。 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内受到法律保护,失效专利包括期限届满或专利权放弃、不交年费而中途丧失,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地域性。 一项发明在那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那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外国专利在中国不受保护,同样中国专利在外国也不受保护。 4、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如果一项技术成果是由单位承担完成或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那就是职务发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如果一项技术成果是由发明人在没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如设备、资金、未公开技术资料等)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内容也与他的本职工作及单位指派的科研任务无关,那就是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5、有了技术成果,先申请专利,在发表论文 在我国,专利审批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由于授予专利的条件必须具有新颖性,发表论文、参加展览、开鉴定会都会公开技术而丧失新颖

专利申请的规则有哪些

专利申请的规则有哪些 专利申请的规则有哪些?专利申请的规则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原则。对于专利申请的规则来说,一般而言大家都知道单一性和先申请原则。今天,龙成国际知识产权就专利申请的规则做一个最详细的介绍。 首先是专利申请的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是专利申请的申请单一性原则 (1)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再次是专利利申请的先申请原则 (1)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

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同时提出申请的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申请。 (2)申请日期的确定。 ①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如果邮戳不清,以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计算。 ②直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③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最后是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1)国际专利申请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 (2)国内专利申请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规则有哪些,相信大家在通过龙成国际上述的介绍已经有所了解,专利申请的原则主要就是以上的4大原则,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只要主要遵守这4大原则,应该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不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的问题的话,可以咨询龙成国际知识产权。龙成国际知识产权是深圳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知识产权确权、用权和维权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完善的职前培训及在职培训,针对个人能力和兴趣爱好,个性化的学习培养方法;健全的薪酬激励机制,龙成之星、年度优秀员工、最佳新人奖,年终奖、突出贡献奖、虚拟期权;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方向(销售人才、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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