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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保险单设计

第11章 保险单设计
第11章 保险单设计

第十一章保险单设计

本章要点

保险单的设计是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重要内容进行不同排列组合,从而形成满足各种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保险商品的过程。

保险单设计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如公平互利原则,适法原则,市场原则,语言直白、简练、规范、准确的原则,互补原则等。

保险单设计的常用方法主要有组合法和反求工程法。

寿险产品具有其特殊性,如期限长,保障、储蓄和投资功能并重,可代替性强,需求弹性高以及在营销过程中表现的顾客导向等,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寿险保险单设计过程中要更考虑其经济政策及制度、社会及文化、技术和法律等因素。同时寿险保险单还有一些特殊的条款。

财产保险单厘定费率的主要方法有评价法、分类法和增减法。从发展的趋势看,综合性保险单和团体财产保险单将较受欢迎。

第一节保险单设计概述

一、保险单设计的含义及其意义

保险单设计是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重要内容进行不同排列组合,从而形成满足各种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保险商品的过程。

保险单设计的重要意义不只是因为它是保险经营的第一步和保险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还在于它是保险经营的基础。保险单的设计是一个严谨和科学的研究过程,好的保险单应该是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重要内容的科学组合。它为保险业的稳健经营提供了保证。同时保险单的设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设计的基础是跟踪市场需求,这样保险单的设计过程就成为一个不断淘汰不适应市场的旧险种和不断推出适应市场的新险种的过程,保险单的设计是保持市场活力、保证市场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保险单设计的一般原则

(一)公平互利原则

这里的公平互利原则是指保险单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对当事人双方都应是有利的。

(二)适法原则

所谓适法原则是指保险单的设计首先必须遵循法律和维护社会道德规范和习惯。保险单的内容必须符合一国的基本法、商法、保险法和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政策;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习惯;维护社会道德而不是诱发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

(三)市场原则

所谓市场原则是指保险单的设计者要适应市场供求关系,使保险商品在险种上和价格上满足市场的需要。

1.保险险种要适应市场需求

(1)保险单的设计应较多地站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立场来设计保障内容。

(2)考虑保险消费需求的动态性质。经济水平、社会结构、人口结构和消费心理的变化

(3)充分考虑保险商品的生命周期性质,不断开发新险种。

(4)保险单的设计还应积极主动地引导消费需求、创造消费需求,而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保险消费需求。

2.保险费率高低得当

一是指保险费率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保证定价对供需双方的公平性。在实务上,费率的高低得当也是十分重要的。费率定得过高,虽然有利于保险人一时的利益,但不利于保

险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费率定得过低,虽然有利于保险人争取较多的业务,但不利于保险经营的稳健性。

二是指保险费率的水平要与投保人的支付能力相一致,否则保险提供的保障就不能成为有效需求。通常,投保人对保障的需求首先表现为一种潜在的需求,这种需求在多大程度上能形成有效需求取决于投保人的支付能力,如果不考虑这一点而只考虑潜在需求的话,高于投保人支付能力的高保障保险商品是不会有市场的。

(四)语言直白、简练、规范、准确的原则

绝大多数投保人并不是专业人士,所以保险单的语言直白、简练、规范、准确非常重要,它能保证投保人正确地理解保险单所载明的内容。直白、准确的语言,不仅有利于保险单的销售,也有利于减少合同生效后的法律纠纷。

(五)互补原则

所谓互补原则是指新保险商品的设计要能弥补原有市场的不足,以期达到提供全面服务,扩大业务的目的。例如,火灾保险只保因火灾引起的直接损失,于是保险人设计出营业中断保险承保企业的间接损失。

三、保险单的内容、设计的步骤和方法

(一)保险单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单应当记载的各种事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相互间的权利、义务等。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有重要的法律意义:①识别当事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②便于保险单的履行。如保险单成立后,保险费的交付、催告,以及保险金的给付均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有关。③发生保险纠纷后一诉讼的管辖、法律的适用、文书的送达以及进行破产清算的地点确定均涉及姓名或者名称与住所。

3.保险标的

只有明确保险标的,才能判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同时,明确保险标的对规定赔偿数额亦有重要意义。

保险标的及其处在何时何地何环境,直接与它的风险程度和损失概率及损失的程度有关。认识和区别不同的标的及与之相关的风险并据此设计不同的保险单是非常必要的。保险标的的设计常用方法有两种:陈述法和列举法。陈述法是用陈述的方法规定保险的对象;列举法则将保险对象一一列举出来。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单设计就是要规定保险人在哪些风险(或条件)发生以及这些风险发生引起何种程度的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负赔偿或给付的责任。保险责任之所以构成保险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因为保险责任是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边界。

在保险单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如下一些问题:第一,保险责任的决定。是扩大保险责任还是缩小保险责任,是单一保险责任还是综合保险责任,这要根据市场的需求、现实的购买能力、经营的技术以及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等因素来决定。第二,特殊情况的处理。由于保险单是标准化的,不可能照顾所有的标的物所处的特殊情况,所以就要考虑通过设置附加条款或特约条款来处理不同标的的特殊情况。第三,语言表达的科学性。不像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可量化的指标,容易产生歧义。这就要求保险责任的表达要以一般公众对其内涵的理解为原则,如果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责任与一般公众理解不一致,应作说明。例如,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单的保险责任之一是洪水。关于洪水,条款没有作特别的说明,而保险公司所依据的条款解释的内容对洪水的理解是江河泛滥,而一般公众理解的

洪水是造成损害的大水。这种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表达对一般公众有失公平,同时,在理赔时会导致纠纷。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单规定的保险人不应承担的责任。规定除外责任的意义在于:①更加明确保险人的责任范围;②避免发生争讼。有些除外责任容易与保险责任相混淆,易使投保人误以为属保险责任。保险条款予以明确,可避免争执发生。

5.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期限就是保险单效力发生和终止的期限。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害负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以外发生的保险事故,即使属于保险责任条款范围,保险人亦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保险期限也是计算费率的依据之一。由此可见,保险期限是保险单当事人履行义务的重要根据,必须在保险单中明确记载。保险期限一般为一个连续的时间段,有长期和短期之分。一般将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保险单称为长期保险单,而将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下的称为短期保险单。寿险保险单多选择长期保险期限,而非寿险则多选择短期期限,如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等一般选择一年作为保险期限,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则以一次行程的时间为保险期限。另外还有若干期限可供选择,或以合同生效至被保险人的自然死亡日期作为保险期限,或以合同生效日至被保险人的意外死亡日期作为保险期限,或以合同生效日至某一固定的年龄作为保险期限。

6.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即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属于财产保险单中的专有条款。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标准,要正确地确定保险金额必须对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定。如果对保险标的估价过低,则构成不足额保险,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如果对保险标的估价过高,则形成超额保险,投保人必然以多支付保险费为代价。

7.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承担的损失补偿或给付的最高限额,同时也是计算保险费的标准。保险金额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在保险单中明确规定下来。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在财产保险的场合,保险金额的约定,不得超出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或者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在人身保险场合,投保人和保险人一般依据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时间需要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保险单应对保险费的数额、交付保险费的方式、交付保险赞的时间和次数作出明确的规定。投保人不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不履行赔偿责任。

保险费的多少由保险金额和费率以及保险期限等方面决定,保险费率一般为比例费率。保险费率由纯保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是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损失概率、责任范罔、保险期限和经营费用等计算的。纯保费率是与赔款或给付有关的费率,附加费率是与经营有关的费率。财产保险费率的计算基础是损失概率,人寿保险费率的计算基础是人口预期寿命和利息率。定价的过程在保险业比其他产业更为重要。

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的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依法履行的义务,是保险业实现其经济保障职能的要求和体现,是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

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保险单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应当有所约定。

保险单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依照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处理。除此以外,保险单当事人违反保险单约定,致使保险单的履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保险单,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保险单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义务的,在不可抗力所及范围内免于承担履行保险单义务的责任。

保险单的争议处理,主要有以下形式:协商、仲裁或者诉讼。保险单应当对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有所约定。

11.订立保险单的日期

注明保险单的订立时间在法律上有相当重要的意义:①保险单的订立日期是判断保险利益是甭存在的时间标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单无效。②订立保险单的日期可以弄清保险危险是否已经发生,避免保险骗赔。订立保险单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有权收取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不可能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收回已支付的保险费。

(二)保险单设计的主要步骤

1.市场调查研究包括对保险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的调查和研究。

2.保险单的设讨一过程就是将保险单主要内容的各要素进行不同组合的过程。保险单设计的主体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情况。有些国家是由保险同业协会设计的,有些国家是保险公司设计的,有些国家则是由保险监管部门设计的。在前两种情况下,新设计的保险单往往被要求有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方能投入使用。

3.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三)保险单设计的常用方法

1.组合法

组合法是通过险种要素的重新组合而设计保险单的方法。组合法就是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的情况下,将这些因素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以创造出不同的保险单或保险商品,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用公式可以表示如下:

在保险单设计过程中,可以通过改变任何一个或几个参数构成新的保险单,从而创造出品种繁多的保险险种来。

2.反求工程法

这种方法是在对保险市场上已有险种的分析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取各不同险种的长处,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新的保险单。通常的做法是,收集保险市场上已有的保险单;然

后对其在保险市场的表现、消费者的反应进行总结和分析;最后将不同保险单的长处进行组合,形成新的保险单。如具有储蓄性质的家庭财产保险单就是寿险的储蓄性质和财产险的保障性质结合的产物。

第二节人寿保险单的设计

一、寿险商品的特征

寿险商品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一)明显的保障、储蓄和投资功能并重的特征

(二)人寿保险契约时间长

(三)人寿保险是一种可替代的商品

(四)人寿保险是一种需求弹性很高的商品

(五)人寿保险商品的层次分明

寿险商品有三个层次:核心商品、有形商品和引申商品。所谓核心商品是最本质的层次,是消费者最需要的东西。所谓有形商品是指寿险商品在这一层次上提供了生活保障、子女教育费用、养老费用、游资储蓄、保底分红、医疗费用等。保险单的设计就是要把核心商品转换成有形商品。所谓引申商品就是指售后服务、促销赠品、各项福利等。保险单设计要在提供有形商品之外,提供引申商品,以提高寿险商品的价值感。

图ll—1寿险商品的三个层次

二、影响寿险保单设计的因素

除了上述寿险商品的特点外,还有一个影响保险单设计的因素是寿险商品已由销售导向迈向顾客导向。整体营销的基本框架如图11—2所示。

图11—2整体营销的基本架构

整体营销以顾客为中心,因此保险单设计必须了解顾客的需求,而顾客的需求又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保险公司商品品种、价格、分销及推广等行销策略的影响,而行销策略的制定又受经济、制度社会、文化、技术和法律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保险单设计是商品营销策略中的一部分。在图11-2的第二层圈中的若干参数中,保险价格即保险费率计算的基础是风险发生率(生命表)、预定利率及预定附加费率,由于法律、法令及监管部门对这些参数有详细的规定,所以价格因素在保险单设计过程中较缺乏弹性。同时我们已经知道,寿险商品是一种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这样在保险单设计过程中就需要关注第三层圈中各因素对第二层圈价格之外各因素的影响。

(一)经济的因素

国民收入和居民家庭收入及其变迁、储蓄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其他投融资制度的发展状态、人口结构及其发展变化等参数会影响寿险品种和价格的设计。

(二)政策、制度的因素

利率政策、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对外的金融政策

社会保障制度

(三)社会、文化的因素

消费者意识的变迁。

家庭结构的变迁。

(四)技术因素

医疗技术

保险业的经营技术

(五)法律因素

有关寿险管理的规定、关于送审主要项目的规定、有关生命表的规定、有关基金投资和寿险保单利率的规定等。

三、人寿保险的主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因为人寿保险合同大都是长期合同,所以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过长的话,不易查清当时的告知是否属实,而且一旦被保险人死

亡,受益人也不一定了解当时的告知情况。因此,保险人一般只能在一至二年内可以投保人

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保险合同,这个期间称为可抗辩或可争时期,超过这个时期即进入不可抗辩或不可争时期,保险人不得提出异议,即使投保人确有告之不实的情形,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仍有给付的义务。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二)不丧失价值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又称为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除定期保险外,一般人寿保险单中都有此条款的规定。一般人寿保险合同在交付一定时期的保险费后都具有现金价值。这种价值称为不没收价值或不没收给付。当保险费交给保险人后,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保险人的费用,大部分被积存用作责任准备金,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也可以利用这部分现金价值;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可以取回全部保险金;而当投保人不愿继续投保而致使合同失效时,投保人仍然享有现金价值的权利,因此称为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有权任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现金阶值,如保单贷款、抵交保险费或于放弃保险单时领回现金。

(三)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是指在人身保险单中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情形下,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对到期没有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时间的优惠,让其在宽限期内补交续期保险费。在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可以在应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宽限期条款又称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条款。人寿保险单规定宽限期条款,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投保人,另一方面是为了不使保险合同轻易失效。我国《保险法》第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一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四)复效条款

投保人因不能如期交付保险费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失效后,既可以重新投保成立新合同,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要求恢复原保险合同。保险单中规定的恢复原保险合同的办法称为复效条款。我国《保险法》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恢复效力。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年龄误报条款

被保险人的年龄是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承保时测量风险程度、决定是否承保的论据。实际上在订立人寿保险合同时逐个验明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往往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者在年金保险开始给付时才核实被保险人的年龄。一般地,如发现年龄误报,保险金额按实际年龄调整。

一般来说,年龄误报不属不可抗辩条款的范围,但是中国的法律是将其列入不可抗辩条款的。我国《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六)自杀条款

自杀条款是关于被保险人自杀时间上的限制的条款。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也能获得保险金,就可能鼓励意图自杀的人在自杀前投保巨额人寿保险,从而诱发道德风险。如果对并非为图谋保险金而自杀的被保险人一概拒付保险金,也会影响受益人的正常生活,而且人寿保险的目的又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因此多数国家对自杀作了时间上的限制。只有在保险合同生效后若干年内发生的自杀行为,才作为除外责任。超过若干年后的故意自杀,保险人仍应给付死亡保险金。我国《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七)保险单转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作为个人资产的一部分,其现金价值逐年递增,因此它与所有的有价凭证一样,可以转让或用作借款抵押。但人寿保险合同的转让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一般不能变更被保险人,仅仅是一般民事权利义务的转移。一般地,人寿保险条款会规定,保险单的转让,非经书面通知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这样规定,使保险人在因不知转让的事实而将保险金给付原受益人时,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节财产保险单的设计

一、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

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可以分为评价法、分类法和增减法三种。

(一)评价法

评价法是采用个别方式单独厘定费率的一种方法。每一风险单位按其特性分别制定费率,而不涉及任何风险等级鉴定或计算公式。虽然评价法不科学,但仍然被一些险种采用,尤其是在没有充分、可靠的统计资料的情况下。在开发新险种时,人们常用其他粗略统计资料评价每一风险单位,否则费率无法确定。

(二)分类法

分类法是将相同的风险并人同一等级、课以相同的费率。这一方法又称等级法或综合法,常用于火灾保险和意外保险。

(三)增减法

增减法是就属于同一级的风险,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的实际损失经验或预期经验,对被保险人课以不同的费率的做法。

增减法又可细分为表定法、经验法和追溯法三种。

1.表定法

表定法先将分类表中的各种风险等级设定一个客观标准,再按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上下调整保险费率。即先依分类法厘定分类费率,如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比分类费率所设定的客观标准为佳,则予以减费;反之则予以加费。表定法主要用于火灾保险方面,也有用于责任保险、盗窃保险的。

2.经验法

经验法是根据被保险人过去的经验来计算未来应负担的保险费率。因为它是用过去的经验修正未来的费率,所以人们又称这一方法为预期法。经验法可以修正分类法,如被保险人的经验资料越充分.修正后的分类费率就越准确。经验法依修正系数来增减费率。

3.追溯法

追溯法是通过调整某一特定期间的保费率来反映保险人在该期间的赔款记录的方法。采

用此法时,在保险期间终了时再据保险人的赔款记录加收或退还保险费。这一方法可进一步修正分类法。

二、财产保险单的发展趋势

从世界保险市场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财产保险也在不断推出新的保单来满足市场需求。尽管保险商品品种繁多,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财产保险单的发展趋势。从保险单的功能来看,它是要用最简便的方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从营销的方法看,它正在借用人寿保险的团体保险单的方法。这样,综合性保险单和团体财产保险单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一)综合性保险单

我们已经知道,按保险单保障的风险事故分类,财产保险可分为列名式保险单和综合性保险单。从各国的经验看,市场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后者而不是前者。

综合保险单的保险费率会高于列名保险单,但它的优点是较为明显的。最重要的是,综合保险单提供一揽子保险,投保人不必按不同的风险投保多张保险单,这既可避免多张保险单可能造成的保障范围的重叠,又可避免可能遗漏的风险,从而获得全面的保障。对保险人来说,因综合性保险单对于承保的范围除不保事项外均予以承保,界定比较清楚和简单,可减少纠纷。同时,一张保险单代替多张保险单,可以减少签单费用,这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利的。

(二)团体财产保险单

人寿保险业较早销售团体保险单,现代财产保险业也开发出团体保险单。像团体寿险保险单一样,团体财产保险单的优点是明显的:第一,投保手续简单。保险人只需签发一张保单并给符被保险人一张保险证即可,投保手续大大简化。第二,保费低廉。团体投保一方面可以减少经营费用,同时还可要求享受团体折扣优惠。从保险人方面看,团体投保可扩张其业务,降低费率也是可能的。

目前,我国《保险法》允许产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保险公司推出新的产品、增加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契机。而今后随着国家对保险市场的监管进一步由经营上的监管转向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保险公司经营权限将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也将更加重视经营方式和产品的多样化,更加重视产品的设计和宣传。

《保险学》期末.doc

一、概念辨析(每题4分,共16分) 1、保险利益与保险价值 答: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实际价值或在发工保险事故吋所具有的实际价值。 2、风险事故与风险因素 答:风险事故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火的结果。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包括风险发生时,使损失结果扩大的条件。 3、权力代位与物上代位 答:权力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对该项标的的所冇权。 4、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 答: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合同,对每一个危险单位事先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而将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例分给再保险人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桥梁因设计失误导致倒塌的风险属于(B、D )。 A.道徳风险 B.责任风险 C.投机风险 D.纯粹风险 2.对发生频率低但发生后带来巨大损火的风险,我们应采用(D )方法来处理。 A.避免 B.预防 C.自留 D.保险 3.损失补偿的限制条件一般有(A、B、D ) A.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B.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C.以被保险人的保险价值为限 D.以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为限 4.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B ) A.定值保险 B.不定值保险 C.定额保险 D.超额保险 5.下列哪些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A、D ) 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B.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C.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D.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6.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B )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合同无效。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D.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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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的合理费用。 ⑵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⑶玻璃单独破碎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⑷自燃损失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⑸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⑹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

操作系统精髓与设计原理-第11章_IO管理和磁盘调度,第12章_文件管理

第十一章 I/O管理和磁盘调度 复习题 11.1列出并简单定义执行I/O的三种技术。 ·可编程I/O:处理器代表进程给I/O模块发送给一个I/O命令,该进程进入忙等待,等待操作的完成,然后才可以继续执行。 ·中断驱动I/O:处理器代表进程向I/O模块发送一个I/O命令,然后继续执行后续指令,当I/O模块完成工作后,处理器被该模块中断。如果该进程不需要等待I/O完成,则后续指令可以仍是该进程中的指令,否则,该进程在这个中断上被挂起,处理器执行其他工作。 ·直接存储器访问(DMA):一个DMA模块控制主存和I/O模块之间的数据交换。为传送一块数据,处理器给DMA模块发送请求,只有当整个数据块传送完成后,处理器才被中断。 11.2逻辑I/O和设备I/O有什么区别? ·逻辑I/O:逻辑I/O模块把设备当作一个逻辑资源来处理,它并不关心实际控制设备的细节。逻辑I/O模块代表用户进程管理的一般I/O功能,允许它们根据设备标识符以及诸如打开、关闭、读、写之类的简单命令与设备打交道。 ·设备I/O:请求的操作和数据(缓冲的数据、记录等)被转换成适当的I/O指令序列、通道命令和控制器命令。可以使用缓冲技术,以提高使用率。 11.3面向块的设备和面向流的设备有什么区别?请举例说明。 面向块的设备将信息保存在块中,块的大小通常是固定的,传输过程中一次传送一块。通常可以通过块号访问数据。磁盘和磁带都是面向块的设备。 面向流的设备以字节流的方式输入输出数据,其末使用块结构。终端、打印机通信端口、鼠标和其他指示设备以及大多数非辅存的其他设备,都属于面向流的设备。 11.4为什么希望用双缓冲区而不是单缓冲区来提高I/O的性能? 双缓冲允许两个操作并行处理,而不是依次处理。典型的,在一个进程往一个缓冲区中传送数据(从这个缓冲区中取数据)的同时,操作系统正在清空(或者填充)另一个缓冲区。 11.5在磁盘读或写时有哪些延迟因素? 寻道时间,旋转延迟,传送时间 11.6简单定义图11.7中描述的磁盘调度策略。 FIFO:按照先来先服务的顺序处理队列中的项目。 SSTF:选择使磁头臂从当前位置开始移动最少的磁盘I/O请求。 SCAN:磁头臂仅仅沿一个方向移动,并在途中满足所有未完成的请求,直到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_毕业设计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_毕业设计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 题目:保险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系统优化方案设计摘要:“投诉处理”是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方面,保险公司是处理客户投诉的一线部门,其工作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消费者问题能否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归纳现今保险公司的投诉处理的模式,挖掘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以期得出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诉工作的方式路径。关键词: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投诉”,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投诉,另一种为保险公司员工或者代理人基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代理合同进行的投诉。本文主要是指保险消费者的投诉,是指《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保险消费者所现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收到损害时,保险消费者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综上,本文所论述的保险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主要是指地市县域保险公司,当保险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受到损害产生争议时,依据《保险法》或者公司制度规定所采取的调查、处理等一系列措施。第一章保险公司投诉工作机制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经营的最基本的“单位”,最直接面对广大的保险消费者群体,是保险公司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的延伸,在整个保险合同的运行过程中,它是保险产品的销售者、保险服务的执行者,同样也是保险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最主要的解决者。 1.1投诉信息受理渠道从总体方面来看,保险公司投诉信息受理的渠道主要分为外部与内部两种,划分标准为是否为保险公司自身受理。投诉信息的外部受理渠道,一是所在地保险行业协会转办。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公司的自律组织,具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当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从XX年新疆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信访投诉数据来看,平均在40-50件左右。协会在受理投诉后,一般会采取协调解决的方式,居中调解,或者交涉案公司处理,并限时得出结论。二是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者信访部门转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是我国最早成立,也是知晓度较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根据其工作原则与办法,在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后会转交当地的保险公司处理解决。地方政府信访部门的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一般来说仅限于国有保险公司,例如人保或者国寿,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同。当然在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投诉时,地方政府也会充当纠纷调解者的角色,协调解决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三是保险监管部门转办。保险消费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后,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事项,监管部门一般会交当地的省分公司,由省分公司交所属公司处理。投诉信息的内部受理渠道,一是上级公司转办。保险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拨打全国的客户服务热线或者进行网络投诉,由总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转交省级分公司,再由省级公司交公司处理。或者是由省级公司接到投诉后直接交机构处理,具体因客户服务热线是否实行全国统一集中管理产生不同的差异。二是公司直接受理。保险消费者以来访为主要形式,向公司反映问题,公司受理进行信访投诉系统录入或者书面登记,然后按照投诉处理程序直接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 1.2投诉工作岗位设置机构受制于经费资源、人员配备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不会设立专职人员处理投诉,这里所指的投诉工作的岗位设置,主要是指具有投诉处理职能的人员所处的岗位特性。一是将投诉设置在综合岗。综合岗类似于办公室的作用,主要是处理公司的综合性事务,该岗位人员在投诉工作方面,主要是受理、分办、跟踪处理,并不直接处理投诉,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二是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或者理赔岗。寿险公司一般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主要作用是投诉信息的受理,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事项分流道各个部门,再由客户服务人员统一对投诉处理结果做出反馈。财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保险单设计)【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 第十一章保险单设计 本章要点 ●保险单的设计是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重要内容进行不同排列组合,从而形成满足各种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保险商品的过程。 ●保险单设计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如公平互利原则,适法原则,市场原则,语言直白、简练、规范、准确的原则,互补原则等。 ●保险单设计的常用方法主要有组合法和反求工程法。 ●寿险产品具有其特殊性,如期限长,保障、储蓄和投资功能并重,可代替性强,需求弹性高以及在营销过程中表现的顾客导向等,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寿险保险单设计过程中要更考虑其经济政策及制度、社会及文化、技术和法律等因素。同时寿险保险单还有一些特殊的条款。 ●财产保险单厘定费率的主要方法有评价法、分类法和增减法。从发展的趋势看,综合性保险单和团体财产保险单将较受欢迎。 第一节保险单设计概述

一、保险单设计的含义及其意义 保险单设计是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重要内容进行不同排列组合,从而形成满足各种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保险商品的过程。 保险单设计的重要意义:保险单设计是一个严谨和科学的研究过程,好的保险单应该是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重要内容的科学组合。它为保险业的稳健经营提供了保证。同时保险单的设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设计的基础是跟踪市场需求,这样保险单的设计过程就成为一个不断淘汰不适应市场的旧险种和不断推出适应市场的新险种的过程,保险单的设计是保持市场活力、保证市场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保险单设计的一般原则 (一)公平互利原则 这里的公平互利原则是指保险单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对当事人双方都应是有利的。 (二)适法原则

保险学课程设计.doc

一、家庭情况概述 1、家庭成员介绍 备注: 家庭有投资股票等理财产品,每年有红利2万元左右。 奶奶:虽然年龄较大,但是平日注重身体锻炼,所以除了有心脏病之外,身体基本健康,而且很少发病。 爸爸:由于在公司负责业务方面的工作,每年有几次出差,但不会经常出差。与奶奶同住。妈妈:某公司普通职员,朝九晚五的工作作息,没有出差的工作项目。与奶奶同住。 女儿:在父母所在城市一所高中就读高二。由于马上要上大学,家里要有意识的为其储备一定资金。 评价: 爸爸妈妈有社保,意味即被生活有了保障,但是社保无生命风险保障,而爸爸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优先购买保险,其中应包括人身意外险、重疾险等。同时爸爸是家用汽车的使用者,所以应考虑购买相关保险。奶奶是老人也应购买医疗保险。孩子由于比较小,性格比较调皮,应考虑人身意外险等类似保险。妈妈应考虑养老保险。

2、家庭财产情况 家中有一间在城市较繁华地段的15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房;房间有较好的装修;冰箱、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齐全。同时又一辆用了两年的别克家用汽车。 评价:在家庭财务中,汽车属于容易有损失的财务,室内的装修已经财务等容易遭受意外火灾、管道破裂等等的损害。所以汽车应考虑投保车险。由于整间房屋的价值较高,应考虑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二、家庭财产投保计划 考虑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险种。 因为中国太平洋保险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经营理念。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等专业子公司,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201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荣登财富世界500强企业。 同时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居民之间的口碑也非常好,其险种多以消费者的利益为考虑对象,财产险的选择种类较其他保险公司丰富,而且在服务期间也极其人性化。所以在投保财产保险时第一时间考虑太平洋保险公司 1、针对于房屋以及房屋内 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小康之家财产保险”B险种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保障其室内的财务安全是首要的考虑保险的因素,投保财产险正是这样一种一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手段之一,所以针对保险的特色以及条款,这款保险相比之下更为适合这个案例的家庭。保险条款中包括几乎囊括了室内的所有财务,保险责任范围也很宽广,从火灾、室内管道破裂到台风等自然灾害,再到室内盗窃,可以很好的保护家庭财产,在遭遇损害时可以有效的分散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产品特色:本险种以承保基本的家庭财产保险为主,主要涵盖针对房屋、室内装潢、室内财产、便携式电器以及现金珠宝提供的保险保障。本险种分为A主要以承保室内财产保险为主(不包括房屋),B承保了房屋并室内财产保险附加室内盗抢保险。 由于本案例的房屋价值较高所以房屋时保险的重要标的之一,所以综合考虑选择B款险种。 保险标的:(1)房屋,特指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2)室内装潢,包括各类附属设备,如供暖、供气等。(3)室内财产。(4)便携式家用电器。(5)现金以及贵重物品。(6)经特殊约定的财产等。 保险责任:其中包括了火灾、室内管道设施破裂、室内盗窃等较为常见的房屋损害。 2、针对于家用汽车 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车辆商业险(交强险在购买汽车时已经强制投保,所以这个就不在这里重复投保) 由于私家车在家庭财产中属于最易有损失的财产,所以在投保时将其单独罗列出来单独保险。车辆商业保险包括了汽车日常容易出现的各类状况的保险赔付,投保车辆商业险可以在车辆出现这类问题是减少家庭的额外支出,对家庭经济的稳定有极大的帮助。 保险范围:(1)自燃损失(2)玻璃单独破碎(3)新增设备损失(4)车身油漆单独损伤(5)涉水损失(6)车上货物责任(7)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8)随车携带物品责任保险范围包括了车辆常见的风险,还算是涉及到了各个方面,可以有效的保障家庭的利

保单设计思路

保单设计思路 1、一个人购买保险的目的为:保障、教育、医疗、养老及规避资产。 2、教师拥有的社保可以解决基本的医疗和养老,目前欠缺的是保障、教育及期望值以上的 医疗与养老,至于规避资产一般是针对特别富有的人,所以一般人不会考虑这一点。3、孩子的教育金其实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教育金可以分为2种,一种的教育金储蓄,一 种的教育金保障,目前储蓄作为一名教师讲来没有任何问题,那怎样保证这笔教育金一定能达成?这就需要拥有一定的保障,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孩子能够完成自己的学业。4、保障是针对自己所爱的人,当一份保险生效后在身故受益人栏里写的人一定是被保人最 亲爱的人。 5、本次所设计的险种包含有保障、医疗及养老,这些都是社保不能涉及到的,也算是对社 保做一个最好的补充。 保险责任 1、自保单生效90天后起至70周岁保单结束期间,不幸罹患约定的6种重大疾病可获得12 万,用于治疗,不幸罹患其余的26种普通重大疾病可获得10万元用于治疗;(经统计,26种普通重大疾病发生的概率占所有重大疾病3%) 2、自保单生效起至70周岁拥有10万的身价保障; 3、平安健康的来到60周岁时可领取1万元作为养老的补充; 4、自60~69岁,每年可获得2000元体检津贴; 5、70岁时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用于养老或其他,也可选择10年或20年领取;(假如选择 分期领的话可以享受公司的利息,目前是3.8%) 6、可以领取分红。(建议分红累计生息) 总结: 作为一个成年人,这款险种很好的对于社保作了一个补充,在身价保障、社保医疗和养老方面都有涉及,真正实现有病我保你,没病我还你。 商业保险的存在也是对社保作补充,假如把社保比作是房子的毛坯的话,那商业保险就是给房子装修。 以上观点仅作参考。

人寿保险设计方案模板

【人寿保单设计方案1---中年成功男士寿险设计方案分析过程】 张先生是一家大型外资企业的业务主管,35岁,年薪大约20万元。除了那一份稳定而高收入的工作之外,他还拥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他们刚刚添了一个小宝宝。 在外人眼里,张太太的生活是令人羡慕---无可挑剔的,张先生收入高,工作稳定。但是张先生却时时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来自与日俱增的家庭责任的压力!作为一个家庭的支柱,他现在可以保证妻儿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妻子安心在家带孩子……但能不能保证他们母子一生都能安享这样的幸福生活?自己如果出现意外,今后生活怎么办?为了妻儿今后的生活,他除了现在拼命挣钱、存钱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这几年也接触过一些保险代理人,对他们设计的保险方案不是很满意,原因在于保险方案中一些保障终身的保险责任,现在30—50万元能解决一定的问题,过个10年,20年,30—50万元能解决多少问题?10年后的30万元价值今日多少呢?另外,张先生有个同事,他的亲戚李先生身患癌症,单位有社保,自己有10万元寿险附加10万元重疾保障及一份补充住院报销保险,当李先生从保险公司取走10万元理赔金后,保险公司还给报销了2次住院费用,化解一部分医疗费用,李先生当时信心倍增,就觉得保险真好!转年度李先生家人准备为他继续缴纳保费时被保险公司告知---主险已经赔付了,保险责任终止了,附加医疗报销保险已经随着主险结束了;即便主险没有终止,依李先生目前的身体现状,不符合保险公司承保的条件,保险公司不会给李先生继续提供医疗报销保险的。得知这样的消息,可想而知对李先生及家人的精神打击有多大呀,当时保险代理人没有说这些呀,自己缴纳保费也有5-6年了,如果告诉他们附加医疗保险还有这个条款限制,就不会考虑这个附加险的,现在多伤人

1--保单架构设计

晨会工具—保单架构设计

1、客户的问题真的解决了吗? 客户购买了人寿保单之后,真的就能解决客户实际的问题了吗? 其实,保单架构的设计至关重要! 一、保单三方主体 1.投保人: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单的主人 2.被保险人: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护的对象 3.身故受益人: 《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财富的终点

保单架构设计原理 人物法律权利设计的智慧是否可变更投保人保单所有权人最安全的人是 被保险人年金领取人最危险的人否 身故受益人身故保险金领取人最需要照顾的人是 通过保单架构的巧妙设计, 满足客户资产隔离、定向传承、税务筹划等特定需求!

2、如何通过保单架构设计实现家企隔离? 客户背景: 王先生,38岁,企业家,经营外贸服装企业,风险较大,下 有10岁儿子,上有66岁父亲和63岁母亲,王太太36岁为全职太太。 客户担忧: 1.王先生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较大。 2.担心企业经营风险牵连家庭。 理财经理: 建议王先生拿出一部分资金配置年金险,实现家企隔离。

家企隔离,保单架构如何设计呢? 终身年金的保单架构设计 合同当事人当事人权利指定人员作用 投保人保单所有权人王先生母亲投保人为非企业人员 被保险人年金领取人王先生返还年金作为日常所需 身故受益人身故保险金领取人儿子保险理赔金属于受益人儿子,没有偿还企 业债务的义务,且免纳个税 资产的有效隔离 财富的定向传承

最新《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标的是( )。 A.运输工具 B.商品性货物 C.承运人 D.货主 2.国内水路、陆路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责任不包括( )。 A.地震 B.共同海损费用 C.盗窃 D.隧道、码头坍塌造成的损失 3.国内水路、陆路运输货物保险分为基本险和( )。 A.综合险 B.一切险 C.特别附加险 D.专门险 4.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责任不包括( )造成的损失。 A. 火灾、爆炸、雷击 B.飞机遭受碰撞、坠落、失踪 C.托运人的过失 D.装货、卸货时遭受雨淋 5.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规定,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限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 )为限。 A. 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6.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方式是( )。 A.不定值保险 B.定额保险 C.定期保险 D.定值保险 7.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规定,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仓库起,若被保险人不在( )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检验,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损失。 A. 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8.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中,若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则保险人采取的赔偿方式是( )。A.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B.限额赔偿方式 C. 估价赔偿方式 D.比例赔偿方式 9.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后,应在( )内赔付。 A. 60天 B.30天 C.15天 D.10天 10.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中,从( )起,如果超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A.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B.被保险人获悉遭受损失之日 C.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D.被保险人获悉遭受损失次日 11.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按( )确定。 A.货物成本价 B.货物发票价 C.货物发票价加运杂费 D.货物成本价加运杂费、保险费 12.邮包运输保险的责任终止期限是在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起算满( )为止。A.15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13.邮包运输保险的险别有( )和邮包一切险。 A.邮包基本险 B.邮包附加险 C.邮包险 D.邮包综合险 14.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规定,如果被保险货物没有抵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在( )后满30天为止。 A.飞机抵达目的地 B.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 C.被保险货物开始转运 D.被保险货物进行非正常运输的储存 15.我国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对象是( )运输的货物。 A.汽车和拖拉机 B.汽车和摩托车 C.汽车和火车 D.火车和拖拉机 16.陆运险的保险责任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 )的责任范围相似。

保险学课程设计讲解

一、课程设计目的 保险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通过这个学期对保险课程的系统学习,我现在对保险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学习了一些相关理论知识与案例的同时,理论联系实际,最终将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才是大学教育的目的所在。通过本次课程设计,把我们所学的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产生的自然与社会原因、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功能、保险的种类等保险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应用于实际,掌握观察和分析保险经济问题的正确方法,培养辨析保险理论和解决保险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家庭保险产品需求 (一)家庭情况概述 1.家庭成员 丈夫:阚先生,37岁,是某公司的经理,学历为高中,健康状况良好,年收入约8万元,有社会保险; 妻子:周女士,35岁,是某企业的统计员,学历为高中,健康状况良好,年收入约5万元,有社会保险; 女儿:阚XX,10岁,健康状况良好,有城镇医保; 母亲:钱女士,60岁,无职业,健康状况良好,每月有退休金800元。 2.家庭财产状况分析 银行存款:8万元负债:无 基金:2万元 房产:一处100平方公寓(价值80万元) 车:一辆12万 家庭每月基本生活费:3000元 因此,该家庭年收入约为:80000+50000-3000×12=94000元,为了方便计算,取整数为10万元,属于中等收入者。 (二)家庭投保计划概述 一般以年收入的20%为上限,家庭的投保金额应该控制在20000元以内。考虑到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投保方案应该倾向于保障、养老、教育齐头并进型。

首先考虑到的是家庭成员的人身保险。据合理资产配置分析,保险费用大概占家庭资产的10%至15%左右,即保费为1至1.5万元。 要让三代人都有保单,而作为整个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以及家庭支柱,因此要将大部分用在阚先生身上。因为保险就是保的风险最大的人身上,一旦发生风险,不仅家庭主要收入中断,而且要动用家里的储蓄及各方面投资来作为医疗费用,整个家庭的财务状况及生活质量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家庭投保计划第一步就是要完善阚先生的保障。剩余的保费则分散在阚先生的妻子、女儿、母亲的身上。对于妻子和母亲,投保时主要从其健康方面考虑,而对于女儿,投保时主要从其教育方面考虑。 其次考虑到的是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家财险主要特色在于:保费不高、保障全面。在投保过程中,应该衡量保额和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来确定合适的保费和保额。简单来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 阚先生家庭有房产一处,价值80万元,有私家车一辆,价值12万元,因此在房产和轿车上也应该考虑投保一定的金额。 三、保险产品供给调查 通过对家庭需求的简单分析,可以大致的规划出阚先生家庭的一个投保方向。而根据上面的这个方向,我对不同保险公司的同类保险产品进行了调查,归纳了其各自的特点。具体结果如下: (一)家庭财产保险产品 1.房产 ①中国人保财险公司——“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此种“金锁”系列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包括“家安”、“家顺”、“家康”、“家泰”四种定额保险单,提供范围不等的家庭财产保障,在主险下提供附加盗抢保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多个附加险。 “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规定,“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家庭财产(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二、室内财产),都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②“阳光e家财”——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A款保险产品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一章至第十三章【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保险经营 一、概念题 1.随收即付制[武大2012保险硕士] 答:随收即付制是一种社会保险财务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采用这种财务制度。它具有费率计算简单、无保值增值的压力、不受到货币贬值影响的特点。 2.保险偿付能力[武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 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支付赔款和给付的能力。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等于赔款、管理费用和适当利润的总和。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只有在其“认可资产”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时,才具有现实性。保险企业切实保障其偿付能力,是维持经营稳定的重要环节。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 3.暂保单[东北财大2004研] 答:暂保单是指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暂保单通常只记载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约定。经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签章后,交付投保人。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正式保险单签发前,保险人可以终止暂保单,但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二、选择题 1.财产保险合同有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之分,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不足额保险合同的赔偿方式是()。[东北财大2002研] 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B.第二危险赔偿方式 C.顺序责任赔偿方式 D.比例赔偿责任方式 E.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答案】D 【解析】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①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额;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来进行;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我国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属于比例赔偿方式。 2.第一次危险选择,即()的选择。[东北财大2004研] A.业务员 B.内勤人员 C.核保人员 D.体检医师

保险业务信息平台设计.doc

保险业务信息平台设计 目录 保险业务信息平台设计 (1) 一、系统概述 (2) 二、业务流程和重点问题分析 (2) 三、系统构架及技术指标 (2) 1、项目管理系统 (5) 2.内部办公管理系统 (5) 2.人力资源系统 (6) 3、财务管理系统 (6) 4、知识管理系统 (6) 5、商业智能分析系统 (7) 6、外部数据接口 (7) 四、项目管理系统模块功能说明 (7) 1、系统管理(用户及权限设置) (7) 2、项目前期管理 (9) 3、项目执行管理 (11) 4、保险维护 (13) 5、索赔管理 (14) 6、统计报表 (15) 7、接口 (16)

一、系统概述 介绍系统的功能及能达到的目标,使客户对系统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二、业务流程和重点问题分析 (一)业务流程 根据项目阶段画出具体业务流程图。 (二)重点问题分析 对客户关心的需要系统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如: 1、业务关系 2、资料提供 3、事项办理内容和要求 4、业务模板 5、沟通和反馈关系 6、留存备查 7、文档管理 8、…… 三、系统构架及技术指标 信息系统的软件体系构架是项目正常运作的基础,对各关系方是

否各司其职、业务配合是否流畅、服务内容、档案保存是否全面尤为重要。我们为贵公司制定的体系构架方案,是在全面研究了贵公司现有需求及该系统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完成的,也是我公司多年的保险经纪经验、丰富的业务知识,先进的企业信息管理理念和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结晶。 贵公司的软件构架涉及到管理系统、内部办公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财务系统、知识管理系统、同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数据交互的接口系统等几个部分。其中各个部分的关系都是密不可分的,复杂的业务需求对软件构架的要求更为严格,实现数据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输,需要有与各个层次相匹配的系统实现对业务的支撑,实现知识共享,资源再利用,协同完成企业级的系统日常运作。 作为一套长远的规划方案。贵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的发展阶段分步实施,确定每阶段的需求和目标,以便确定相应的应用软件功能,并能够在使用过程中不断的使应用软件能够得到不断的扩充、优化业务流程,更便捷更高效的和外界进行信息交互,从而实现信息沟通的及时和通达,达到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能力的目的。

人寿保险设计方案

【人寿保单设计方案1中年成功男士寿险设计方案分析过程】 张先生是一家大型外资企业的业务主管,35岁,年薪大约20万元。除了那一份稳定而高收入的工作之外,他还拥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他们刚刚添了一个小宝宝。 在外人眼里,张太太的生活是令人羡慕无可挑剔的,张先生收入高,工作稳定。但是张先生却时时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来自与日俱增的家庭责任的压力!作为一个家庭的支柱,他现在可以保证妻儿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妻子安心在家带孩子……但能不能保证他们母子一生都能安享这样的幸福生活?自己如果出现意外,今后生活怎么办?为了妻儿今后的生活,他除了现在拼命挣钱、存钱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这几年也接触过一些保险代理人,对他们设计的保险方案不是很满意,原因在于保险方案中一些保障终身的保险责任,现在30—50万元能解决一定的问题,过个10年,20年,30—50万元能解决多少问题?10年后的30万元价值今日多少呢?另外,张先生有个同事,他的亲戚李先生身患癌症,单位有社保,自己有10万元寿险附加10万元重疾保障及一份补充住院报销保险,当李先生从保险公司取走10万元理赔金后,保险公司还给报销了2次住院费用,化解一部分医疗费用,李先生当时信心倍增,就觉得保险真好!转年度李先生家人准备为他继续缴纳保费时被保险公司告知主险已经赔付了,保险责任终止了,附加医疗报销保险已经随着主险结束了;即便主险没有终止,依李先生目前的身体现状,不符合保险公司承保的条件,保险公司不会给李先生继续提供医疗报销保险的。得知这样的消息,可想而知对李先生及家人的精神打击有多大呀,当时保险代理人没有说这些呀,自己缴纳保费也有5-6年了,如果告诉他们附加医疗保险还有这个条款限制,就不会考虑这个附加险的,现在多伤人心呀,由于以上经历,张先生对保险即渴望又担心,担心万一用上的时候不能为家庭分担多少责任? 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为张先生设计了一套组合保险方案,具体保障额

保险方案具体设计要点(doc 10页)

保险方案具体设计要点(doc 10页)

1.3保险方案具体设计 1.3.1关于赵先生夫妇的保险方案 赵先生夫妇均有稳定的收入,且收入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良好,由于双方单位均为各自提供了养老保险,所以在这养老保险可以不作考虑。而双方工作地点固定,出差较少,所以只需要为他们投保一份健康保险,因此为他们选择投保了平安智胜人生万能险。 1.保险产品概况 平安智胜人生万能险 产品名 称 险种分 终身寿险 类 中国平安 保险公 司 终身 保险期 限 45岁(夫)、43岁(妇) 保险年 龄 每年10400元(夫妻两人) 应缴保 费 2.保险产品特色 “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包括“金锁”组合型保险和“金锁”自助型保险两种。“金锁”组合型保险是由综合险和附加险相互搭配组合而成,有家安保险、家顺保险、家康保险、家泰保险四种款式。“金锁”自助型保险由综合险和附加险组成,综合险包括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部分,附加险有盗抢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附加现金及首饰盗抢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自行车盗窃险。投保人可根据需要自由组合搭配投保。 3.保险产品特色 专门为老年人定制的老年人保险卡,为老年人日常生活最容易受到的伤害提供保障,涵盖骨折与关节脱位意外、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等,还提供住院护理津贴和专业医疗救援服务。

2 个人家庭保险方案设计及评析 2.1 家庭基本信息 罗xx,户主,男,41岁,靠外出做生意获得收入,收入不稳定,年收入30000元,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平时在外工作,地点不固定。 孙xx,户主妻子,女,39岁,妻子在家种地、饲养家畜,年收入10000元左右,一年四季都在家,很少出门,家里的一切几乎有她打理。 罗xx,户主儿子,男,2岁,年龄较小,爱调皮,缺少自我保护意识。 罗xx,户主父亲,男,62岁,身体健康,在家务农。 毛xx,户主母亲,女,60岁,身体健康,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在家务农。 罗xx,户主妹妹,女,22岁,在外地上大学,学费是学校贷款,每年需要生活费6000元,一年就毕业。 家里无负债,每年花销大概2万元左右,有1万元用来以备平时支出,还有1万元用来储存或者投资。

保险学保单设计(1)

《保险原理与实务》 课程设计指导书 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系 2012年12月 姓名:*** 学号:

1010220230 班级:金融10-02 婚姻保障险保险单设计 目录 一、可行性分析 二、保险单内容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范围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金额 6、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7、保险金额赔偿及给付方式 8、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9、保险价值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1、订立保险单的日期 三、总体点评

四、附合同保险单样本 正文 一、可行性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观念的转变,特别是爱情观的转变使得不少已婚夫妇婚姻关系的维持变得越来越困难,有些婚姻关系的解除完全是单方面的强制意思.这就使得另一方遭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损失。据调查:有10%的已婚夫妇离婚是单方面意愿,其中有3%离婚夫妇有取得赔偿的要求,而随着物质基础的改善使得人们有了这方面的支付能力,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能够有一部分结余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份保证,买保险成了他们的一大选择,所以,消费者的支付能力还是很强的。在此情况下婚姻保障险的推出无疑会受到已婚夫妇的推崇。 二、保险单设计包含的内容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保险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单,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

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的名称是指保险公司的全称;保险人的住所是指保险公司所在的地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一般印于格式保险单上。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是申请保险的,也是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要求是成年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做投保人。 受益人是指赔偿金的受领人,保险都需要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需要使用全称,它们的主要意义如下: 第一、识别当事人的资格; 第二、便于保险单的履行; 第三、发生保险纠纷后,诉讼的管辖、法律的适用、文书的送达以及进行破产清算的地点确定均涉及姓名与住所。 3、保险标的范围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本保单中保险标的为达到特定要求的已婚夫妇,其具体要求为成为合法夫妻达到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或者婚前恋爱达到三年(包括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夫妻关系,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款。以上要求的制定是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避免一些居心估测的已婚夫妇因觊觎保险金而铤而走险。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营销作业——保单设计

一、保单设计:学龄前幼儿健康成长保险 1、保单名称:幸福天使 2、保单功能:为少儿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的同时,也提供教育金等生存给付 3、适应人群:凡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被保险人具 有保险利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4、保险标的:凡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少儿。 5、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在保险合同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残疾及烧伤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2)重大疾病责任:保险期间,等待期后医院确认被保险人初次罹患条款规定的15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教育金给付责任: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初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6、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7、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与可选责任的各项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 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 择。 9、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 满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10、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式:定额给付与补偿给付相结合的方式 二、保单的营销策划案 1、广告词和媒体选择及投放 (1)广告词:保障与爱同行,幸福伴随成长 (2)媒体选择:报刊、网络营销、新闻 (3)投放:将保单产品信息印在幼儿园的期刊以及社区宣传册上,通过保险公司网站新险

《保险学》第一章习题及其参考答案精

《保险学》第一章习题及其参考答案 一、解释名词: 1、人寿保险 2、生命表 3、年金保险 4、医疗保险 5、意外伤害保险 6、不可争条款: 7、自杀条款 8、保单货款 二、填空题 1.按保险责任的转移方式分类,再保险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2.按再保险合同的形式分类,再保险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固定再保险合同和预约再保险合同。 3.保险费率由纯保险费率和附加保险费率组成。

4.社会后备基金主要包括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 5.保险基金具有合理分担金、责任准备金和返还性资金的特点。 6.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和股份制两种。 7.《保险法》规定:设立区域性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你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8.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0.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1.保险准备金按提取方式的不同,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费准备金;按业务的不同,分为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三、单项选择题 1.原保险人以个别保单或风险单位为基础,在特定的时间对特定风险所作出的再保险选择是: A合约再保险 B临时再保险 C预约再保险 D固定再保险 2.下列对再保险的作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分散风险 B扩大承保能力 C直接保障了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D扩大国际交流 E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3.保险基金的来源是 A保险费率 B保险金额 C保险费 D营业收入 4.被保险人缴付的用于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费用叫: A纯保费 B附加保费 C毛保费 D毛费率 5.人身保险的保险费是由()两部分组成的。 A毛保费和保险基金 B危险保险费和储蓄性保险费 C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 D纯保险费和保险基金 四、判断题 1、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赔付的保险金不进行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才终止。() 2、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是必须坚持有利于保险人() 3、保险基金是一种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 4、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 5、根据保险基金的支付对象和条件,它是一种责任准备金。() 6、根据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时间上的不一致,它是一种返还性资金。() 7、一般来说,财产保险资金的流动性比人身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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