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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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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本章程于XX年XX月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豪赌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接听私人电话时,避免一边电话一边工作造成不必要危害。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

第十六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9:00-21:40(特殊情况或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下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1.5倍给予,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十六条启动机器前,应确保机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十七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十八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十九条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第二十条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第二十一条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第二十二条一定要在确保离合器脱开的情况下,才能开机。

第二十三条在使用脚踏板时,冲压或剪切间隔中,脚应移开脚踏,严禁将脚常搁于脚踏板上。

第二十四条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第二十五条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穿拖鞋、上机操作。

第二十六条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第二十七条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以防工件毛刺伤及人手。

第二十八条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九条每次关机后,切记切断电源后并将“双手/脚踏”开关置于中间位置。

第六章员工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上班期间,不准穿拖鞋,应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堆放材料,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

第二条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主要承担责任。

第三条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常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

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

第四条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诿,置之不理甚至拒绝。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第五条应坚守自己岗位,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打牌,打瞌睡等不良作风。

第六条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时,应当面找厂长或上级主管提出意见,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

第七条上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对自己手上的工作要有责任心,不得马虎,草草了事,一切为了公司发展,听从公司的生产安排。

第九条每一天早上,应安排好今天所要做的事情,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的进行。

第十条办公室内禁止员工吸烟,大声喧哗及乱扔垃圾。

第十一条下班后应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比如气瓶,焊机等)及电源,做好清洁卫生,确认以后方可关闭厂门。

第十二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以上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一节考勤打卡规则

第二节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请假,外出做事需厂长或上级签字,无上级签字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第三节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由厂长的签名同意。

第四节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由厂长签名同意:厂长需经总经理签名同意。由办公室

备案。

第五节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六节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的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

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

第七节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特殊情况外出出差应交待备案清楚。

第八节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九节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十节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

评。

第十一节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二节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节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无故旷工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

关证明。

第十四节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七节请假规则

第一节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以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下需经过负责人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算旷工处理。

第二节每月正常休息两天,公司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放假。

事假全年不超过30天,超过30(含)的扣发全年年终奖

第八节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

第九节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十节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用餐和住宿。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对每月按时上下班员工实行满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满勤奖

第三条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

第四条按照公司规定安全措施,正常操作所发生意外工伤由公司承担医药费用,若无按照公司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由自身原因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员工自付。第五条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六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满一年,可享受三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员工工作2-3年的可享有5天带薪假期,工作4-6年的可享有7天带薪假期.

第七条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八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二条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第三条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第四条出入各公共场所自觉依次排队,礼让步先,禁止喧哗哄挤。

第五条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第六条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第七条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第九章消防制度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三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四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五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六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七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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