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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存根

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存根

签发人:经办人:年月日--------------------------------------------------------------------------------------------------------------------

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2、凡因入团、入党、入学、参军和出国等进行政治审查,不能查阅其父母和其他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应按《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办理。

1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人事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借)阅手续。 2.任何组织不得批准任何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本人公务回避对象的档案,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人事档案。 3.公安、司法、检察、安全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人事档案的,应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和查档者本人工作证,由组织人事科陪同查档。 4.亲属入党、入团、参军、升学、参加工作等政审,需了解其父母情况者,不得查阅其父母档案,而应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人事档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借阅人员须在《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上说明理由,并经批准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不得把档案交无关人员或本人翻阅。借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6.查(借)阅人事档案,使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进行查阅。非中共党员不得查借阅人事档案。 7.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8.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查(借)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9.查阅人事档案时,查阅人员应在档案室或管档人员指定地方进行查阅,严禁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破坏。 10.查(借)阅人员在查(借)阅人事档案前,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进行查(借)阅登记,查阅后,应及时注销登记。

11.对未遵守以上规定的人员要给予批评,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人员,应给予组织纪律处分,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人员要依法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审批表 .doc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临床路径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临床常见病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减轻患者负担,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一、临床路径定义与内容 临床路径是医生、护士和其他人员共同制定的针对某种诊断或手术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和时间性的整体服务计划,是标准化诊疗护理流程,是医院实施实时质量管理的最简单易行的方式。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服务、减少康复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它主要是针对ICD码对应的病种或某种手术使用标准化的、综合多学科的过程来调整医疗行为,对病人的诊断,包括多种检查、治疗及护理要依据预先指定的基于时间或治疗结果的流程表顺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预算的费用内达到预定的治疗结果。临床路径的内容包括预期结果、评估、多学科的服务措施、病人与其家人的相关教育、会诊、营养、用药、活动、检验与检查、治疗和出院计划以及变异的记录等内容。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同时加强医院各部门、科室专业人员的沟通合作,增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合理使用医疗

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及时发现诊疗活动和医院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改善诊疗和质量管理,保持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三、临床路径的管理组织 (一)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设备信息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试点工作机制。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二)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 3、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4、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5、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根据全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统一部署,##单位对##名干部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初审和复审工作已于##月(中旬、底)结束。根据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人进行认定并找干部本人确认签字,已于###月(中旬、底)结束。现将档案审核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简要报告如下。 一、审核工作总体情况 ##单位有下属单位##家(不含本机关),开展审核工作管档单位数##家(含本机关)。其中公务员单位##家(若本机关符合含本机关),参公单位##家(若本机关符合含本机关),事业单位##家(若本机关符合含本机关),企业单位##家。 ##单位局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科员##人,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人,中层干部##人,其他##人,企业单位班子成员##人,中层干部##人,其他##人(其他类型人员)。下属单位①正科级领导职务##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科员##人……。

此次专项审核##单位干部档案工作中, ##名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进行了初审和复审交叉审核,共审核##名(总数)干部的档案。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科员##人……。 上述##名干部人事档案,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一致的共有##名,占总数的#%;其余##名干部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不完全一致,占总数的#%(其中,有##人是属于在职学历学位记载需要规范清理)。 1、年龄方面:出生时间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人,占总数##%(见附件1)。 2、工龄方面:参加工作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人,占总数##%(见附件2)。 3、党龄方面:主要是档案中有关材料前后填写不一致,需要按入党时间规范入党时间记载信息,此种情况共有##人;此外有##人档案中入党志愿书缺失,需要按规范程序调查补充入党志愿书。上述##人占总数##%(见附件3)。 4、学历学位方面:主要是档案中在职教育有关材料按照国家学历学位认定有关规定,需要规范完善,纠正干部任免表中

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事由: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XXX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提供查阅干部档案或查阅有关材料: (一)因对干部考察、任免、调动、聘任、审干、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参军、出国、职级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二)政法、安全、保卫等部门因侦查、审理和取证,必需通过人事档案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查阅有关材料。 二.查阅人员范围: 第二条查阅人事档案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除人事、组织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同级、上级或本部门以外人员人事档案。 第五条为便于档案利用、管理和保证档案安全以及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日常接触人事档案的人员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三.查阅手续: 第六条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审批表注明阅档人姓名、政治面貌、阅档原因及所阅档案的姓名、职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同级人员的档案,下级不得查阅上级人员档案。 第七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人将《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交于档案管理人员,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一)档案管理人员验明《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及相关证件后,查阅人应在相应登记簿册上登记,然后档案管理人员将被查阅人员档案交其查阅。

(二)归还后的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阅档人方可离开档案室。四.查阅要求: 第八条查阅人事档案一般限在人事档案阅览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应于一周内归还,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向档案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九条休假期间人事档案停止外借,已经借出的档案在休假前应一律归还入库。第十条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 不得转借人人或向他人汇露档案内容。阅档时如须摘录档案内容,必须摘录到保密本上,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在适当时候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未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复制人事档案材料。因出国或升学需要复印(拍摄)相关材料时,必须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阅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对待档案材料要认真负责。查阅两份以上档案时,不能同时打开,以防装错或丢失。如果发现档案中有问题,应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报告,由档案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阅档人不得擅自进行处理。第十四条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材料附近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档案材料;严禁拆卸、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批注、抽取、增添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因办理案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人员必须是案件主办单位的干部。查阅后需作旁证的,摘录材料应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日期,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十六条对违反制度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办法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办法 干部档案是组织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1、档案的管理范围按公司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2、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转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3、干部被开除公职以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给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4、干部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以后,重新安排工作的,其档案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5、干部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 6、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单位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二、干部档案管理的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保证干部档案的完整。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4、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5、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6、做好离职干部档案转移工作。 7、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8、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1、干部档案管理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的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需20至25平方米。库房内应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 2、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温度14℃一24℃,相对湿度45一65%); 3、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5、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 6、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六、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三)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借阅单位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派2名中共党员按照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二、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三、只允许查阅批准查阅的内容;查借阅单位或个人需要摘抄、复制档案内容的,必须经档案管理单位同意后才能摘抄、复制。 四、查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除干部死亡撰写生平材料需要外,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其他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限15天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人事档案接收证明

人事档案接收证明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人才交流的主要信息源。 人事档案接收会出具哪些证明?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人事档案接收证明,希望能帮到你。 人事档案接收证明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接收范围(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 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 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 案;(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2、办理手续(1)单位委托管理人事档案。 由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合同, 并提供员工档案所在地。 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和代办调集员工档案手续。 档案转入后,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人事服务。 (2)个人委托管理人事档案。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解除工作关系证明或退工单办理调档手续,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待档案转入后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合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人事服务。 3、注意事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员人事档案根据居住证受理窗口要求调入 本市管理的除外)。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转出事由流动人员因录用,新单位具有保管档案资格或委 托其他人才中心或职介所保管,并要求转出的;流动人员因退工或其他原因,要求档案转至街 道的。 2、转出手续录用单位具有保管档案资格的,由单位工作人员凭档案凭证、调档函(党委盖 章)、录用证明材料(如录用名册、聘用手册等)、取档人工作证办理调档手续。 录用单位委托其他人才中心或职介所保管的,由人才中心或职介所工作人员凭档案凭证、 调档函、工作证办理调档手续。 个人要求档案退至街道的,凭档案凭证、劳动手册(如无劳动手册需带户口簿)办理手续。 档案中退工手续须齐全。 退工手续不全的,个人须补办退工手续或提供户口所在区(县)职介所开具的同意接收档案 的证明。 原工作单位已注销的,须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 3、注意事项新录用单位调档的,原工作单位须已办妥退工手续。 集体户口或党组织关系挂靠的须先行转出。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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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正本 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 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 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 第一类履历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 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

表、简历表 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 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 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 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 1、自传、干部自传 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 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 (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

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1)

附件1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干部任免审批表 姓名李永秀 性 别女 出生 年月 ( 54 岁) 民 族汉 籍 贯四川 出 生地 安岳和 平 入党时间 参 加工 作 时间 健康 状况健康 专 业技 术职务中学高级 熟悉 专业有何 专长 学历学位 全 日制 教 育 中师 毕业 院校系及 专业四川内江教育学院 在 职 教 育 大专 毕业 院校系及 专业 数学 现任职 务教师 拟任职 务此栏不填写拟免职 务此栏不填写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初审人:初审时间:年月日复审人:复审时间:年月日 附件2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注:目前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现用名与初始资料来相符合,对于现用名与初始资料及参加工作时名字不相符的要写说明,并提供更改依据,文件中没有同意更改的依据的只能按初始姓名填写)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注:年龄填写一律以的方式进行填写;对于档案中涉及出生日期农历公历换算问题,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注明了农历(阴历、古历、旧历)等字样的,可以按换算后的公历(阳历)时间认定)。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借/查阅人事档案登记表 年月日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精品篇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 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 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事由:?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XXX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提供查阅干部档案或查阅有关材料: (一)因对干部考察、任免、调动、聘任、审干、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参军、出国、职级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二)政法、安全、保卫等部门因侦查、审理和取证,必需通过人事档案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查阅有关材料。? 二.查阅人员范围: 第二条查阅人事档案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除人事、组织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同级、上级或本部门以外人员人事档案。 第五条为便于档案利用、管理和保证档案安全以及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日常接触人事档案的人员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三.查阅手续: 第六条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审批表注明阅档人姓名、政治面貌、阅档原因及所阅档案的姓名、职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同级人员的档案,下级不得查阅上级人员档案。 第七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人将《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交于档案管理人员,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一)档案管理人员验明《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及相关证件后,查阅人应在相应登记簿册上登记,然后档案管理人员将被查阅人员档案交其查阅。

(二)归还后的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阅档人方可离开档案室。四.查阅要求: 第八条查阅人事档案一般限在人事档案阅览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应于一周内归还,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向档案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九条休假期间人事档案停止外借,已经借出的档案在休假前应一律归还入库。第十条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 不得转借人人或向他人汇露档案内容。阅档时如须摘录档案内容,必须摘录到保密本上,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在适当时候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未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复制人事档案材料。因出国或升学需要复印(拍摄)相关材料时,必须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阅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对待档案材料要认真负责。查阅两份以上档案时,不能同时打开,以防装错或丢失。如果发现档案中有问题,应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报告,由档案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阅档人不得擅自进行处理。第十四条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材料附近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档案材料;严禁拆卸、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批注、抽取、增添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因办理案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人员必须是案件主办单位的干部。查阅后需作旁证的,摘录材料应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日期,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十六条对违反制度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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