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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和生态质量,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现根据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共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xx〕2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0年)》(市办发〔20xx〕25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办文〔20xx〕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继续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胜之战,强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施“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重点,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二、责任分工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项既定任务目标在今年要全部完成。按照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乡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分年度完成、分部门负责,依照“属地管理”和“属事管理”原则,来划分村和乡属部门的责任范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一)乡领导责任。实行乡领导包村和分管战线的乡领导负责对所分管工作的对上衔接工作。

(二)村委会责任。全乡9个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村,明确到人,安排和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推进工作落实。村支两委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村户评比和工作检查,动员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卫生整治

和日常保洁等工作。

(三)乡属部门单位责任。全乡所有乡属部门单位必须落实驻村帮扶所联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主要职责的单位,同步纳入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考评范围,实行统一排名奖罚。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深入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完成村与大莲村垃圾中转点的建设和“国省县干道垃圾池拆除、挂臂斗和垃圾桶清零”等工作。

2.广泛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积极开展适合我乡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保和村、村、扣子铺村三个省级帮扶村要

优先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一村一站一员”(一村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一支清扫保洁再生资源回收一岗多能保洁员队伍)的规划、实施和建设管理,其它村逐步推进。全乡9个村力争建立垃圾回收网点。

3.加快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步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村庄集中整治活动,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1.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库)长制管理,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加强对大规模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监管。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以沿河(水库)村庄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以集镇为示范点,省财信投帮扶的村为示范村,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推动集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优先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村庄污水治理,不断恢复水生态。

(三)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坚持农村改厕与易地扶贫搬迁、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一是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工作,消除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全面推进“空心房”整治

按照“拆、建、管”并重思路,以异地扶贫搬迁户闲置房、危旧房、零散房、违建房、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重点,开展“空心房”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清房。落实“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开展农村建房“一户多宅”清理

整治,推行“党员村干部带头拆、机关干部回乡拆、职能部门依法拆、村支两委组织拆、村规民约督促拆、广大群众自主拆”机制。二是严格管房。依法依规引导农民按规划建房。三是集中建房。规划建设村民集中建房点,配套完善路网、管网及小广场、微公园等公共设施,探索开展“带地入建、跨村建房”试点,有效利用宅基地,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四是高效用房。根据“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绿则绿、高效利用”原则,将腾退出来的土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能复垦的复垦耕地,不能复垦的用于公益事业建设。五是适当补贴。县政府将对“空心房”拆除给予适当补贴,腾退的土地及收益用于人居环境改善。

(五)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畜禽粪污有效治理。

(六)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实施“农村美化绿化气化工程”引导各地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与格桑花(目前,全乡已下发150斤格桑花种子,价值月4万元),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村等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着重对国省干道主要道路沿线的垃圾池进行拆除,并重新规划布局,铲除主要道路沿线杂草,疏通沟渠等。

(七)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在省、市、县验收以前,全面完成“多规合一”的乡村规划。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乡政府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顾问,乡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驻村干部、农业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向荣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农业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形成治理长效机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各村、各部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村支书记、驻村干部、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对各项工作实施结果负责。实行班子成员,村干部包片,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队员、党员组长包户”的责任机制,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联点帮扶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

结果。

三个深度贫困村(保和村、村、扣子铺村)要向帮扶单位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努力打造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亮点,争创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三)突出全民清扫,搞好集中整治。设立乡全民环境卫生清扫日,每个月的第三周为乡全民环境卫生清扫周,全乡进行一次彻底的垃圾大清扫,强化干部职工、村民的卫生意识。全乡所有的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含部门干部职工)、村干部、党员组长、各商户均要参加全乡环境卫生大清扫行动。同时,驻村干部下村指导、参加所驻村的环境卫生大清扫行动,乡党政主要领导到各村、各单位督促、检查环境卫生大清扫的落实情况,全民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任务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转变观念、积极作为,全面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每个村要设立1个以上宣传专栏。二是要充分利用村

村响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以及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标语、评比牌、横幅等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人居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各村要通过村规民约、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组长会、院落户主会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和开展村户评比活动等,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各村妇联要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同志讲卫生、爱干净的优越性,积极组织开展“美家美妇.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五是学校要通过“卫生常识进课堂”“小手牵大手”活动等切实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考核评比

1.完善考评机制。每个村的创卫工作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当年使用隔年清零。

2.奖励实行大评比、小奖励的方式进行,各村月评比,每个村民小组评出清洁户、不清洁户各一名,对长年外出户原则上不参与评比。奖励标准由各村自行确定。

3.允许各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以村规民约的形式

收取适当的卫生费。

4.制度奖惩办法;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办公室采取明查和暗查的考核办法验收一次卫生整治情况,并进行评比排队,奖先罚劣。检查和评比情况定期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①乡同治每2月检查排名靠前的3个村,依次奖500、400元、300元;排名后2位的,按300元、200进行处罚。

②被市、县抽查的村,排名前六名的奖励1000元/次,驻村干部奖500元/次;排名倒数后六名的,罚1000元/次,驻村干部各罚500元/次。

③保洁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村级保洁员考核细则》执行。(见附件1)

五、严肃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评先

评优紧密挂钩,并作为村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检查考评排名后3位的村,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村支书记、创卫专干进行约谈;对连续两次检查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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