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所指领导干部为各市和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正处级、副处级和享受正处级、副处级待遇(含离退休后未腾退办公用房)的领导干部。
2. 请填写领导干部使用的全部办公用房情况,每处办公用房填写一行,参见表3例样。
3. 级别:填写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如:“正处级”、“副处级”。
4. 在职情况:填写“在职”或“离退休”。
5. 职务:填写领导干部在为其安排办公用房的部门担任的职务。
6. 清理腾退情况:请结合清理自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已腾退”或“未腾退”,符合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的填写“正常使用”。
7. 离退休干部在“任职部门”、“职务”填写其离退休前的任职部门和职务。
8.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等单位有下属一级机构或独立法人单位的,下属机构和独立法人单位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须参照此表填报(可另附表)。
9. 具体清理情况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请附书面说明。
10. 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