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一、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任职。对于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主确定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当前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兼任,但建造师执业范围和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现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2)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配置:

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必须配备且均不少于一名。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造价员,必须能满足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建安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或房

-1-

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0平方米)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工程投资规模每增加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不少于1人。

2、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一级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本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建工程的监理管理人员可参加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人员配备和执业规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上述条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采用)。

-2-

附件2: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更换审批表

月日

-3-

附件3: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情况确认书

-4-

标准化施工管理实施方案

标准化管理措施 1.标准化管理目标 以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管理手段为支撑,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为基础,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建设优质、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环水保、科技创新等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2.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总体上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培训阶段(开工后10天以内);第二阶段:标准化文件编写阶段(开工后第11天至20天);第三阶段:推进标准化管理、深化和巩固提高阶段(开工后第21天至30天)。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培训阶段。围绕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详细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对象、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及实施方式等,将采取会议动员、组织研讨、集中培训及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确保实效。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行业及铁道部关于建设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铁道部领导的讲话、开展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标准化管理知识,以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标准。 第二阶段:标准化文件编写阶段。各部门对照标准,梳理管理流程,彻底理顺管理程序。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接口,明晰各自职责。制订各项工作的工程程序、工作方法、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等,保证各项工作环节之间无缝链接,提高工作效率。围绕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方面,清理标准化管理所需的各项制度、办法、标准等,查缺补漏,对标准化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 第三阶段:推进标准化管理阶段。选择个别架子队作为推进标准化管理的试点示范单位。试点示范的重点放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试验检测、自主创新、“架子队”管理、物资设备、内业资料和培训教育等方面。项目经理部对试点示范中成熟的办法、经验等进行总结、提升和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深化本项目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本工程顺利实现标准化管理目标,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从思想、

工程施工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和监理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聘用外单位人员应当在聘用前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除本职工作完成、工程停工等特殊原因外,应当常驻施工现场。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人员配备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履行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基本施工管理人员。 第九条除配备基本施工管理人员外,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生产负责人、试验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企业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项目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不得代行基本管理人员全部职责。项目经理不得全权委托他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代行基本管理人员部分职责的人员应当具有基本管理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大中型项目基本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职,或兼任其他职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十一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企业委派,并持有有效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本单位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应的本单位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有效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其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了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本单位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的需要,应包括总监理工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1功能区域基本要求 1.1.1.1主出入口大门 1、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5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1600mm×800mm人行小门。 2、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3、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800mm×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4、大门图案及文字要求: (1)颜色:大门底色采用灰色;字体采用白色;LOGO采用红色。 (2)文字组合及其它:字高为500mm,LOGO尺寸为600mm×600mm,二者底端对齐,线下字样字高为200mm,整体文字组合在大门居中布置。 1.1.1.2次出入口大门 1、次出入口大门包括施工区次出入口大门和生活区、办公区大门。 2、大门的尺寸、形式需满足现场使用功能和当地政府要求,且美观、大方,在此不作统一规定。 3、在场地规划阶段,施工单位须将次出入口大门的样式图纸呈报项目部,审批

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1.1.1.3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安全网等,具体形式和尺寸须满足当地政府要求和营销需求。 3、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定制隔离网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并外挂密目网,高度均不低于 1.5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入口处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材料堆放区周围使用金属围挡,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挂网与周围隔离,高度1.2m~1.5m,并加标识注明。 5、各标段之间的隔离建议采用硬性隔离(彩钢板、砖墙等形式)进行分离,标段楼栋作业区隔离建议采用钢管架外挂密目网的方式,高度均不低于1.8m。 1.1.1.4门卫室 1、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访客借用安全帽记录)、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 1.0.3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各区域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1.0.4 本标准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1.0.5 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0.6 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 广应用,推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 1.0.7 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 2 文明施工 2.1 施工准备 2.1.1开工审批。必须依据政府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安全、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 2.1.2技术资料准备。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编制项目机构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清单》,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见附录B-1) 2.1.3文明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准备、临时建设、场容场貌、综合治理等主要内容。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1人员配置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推行架子队的相关规定,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架子队、工班配齐管理、施工人员。明确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队长、工班长及技术、施工、试验、测量、质检、安全、领工等各岗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路、铁路院校、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作业架子队工班作业工人进行技术、施工、安全、质量等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 2机构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1)项目部设置原则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以方便工作为原则,项目部设置于峡江县。 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机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征拆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设备物资部、中心试验室等。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2)架子队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原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及数量的架子队和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编号:SY-AQ-0888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Standardized management metho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外包维修厂副总是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辅修厂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成员的(项目施工部)。 每日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并记录在案: 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根据(项目施工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

则及奖惩标准;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元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九.评先评优。 第六条外包维修厂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 第七条外包维修厂厂长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第一节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临时设施 (一)临建设施基本要求 <1>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 <2>生活用、办公用临建设施采用工厂化的多层彩钢房,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生活区、办公区场地必须全部硬化或绿化。 <3>对临建设施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安全。 <4>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二)宿舍 <1>宿舍用暂设房材质采用标准二层或三层彩钢房,专业厂家定制,宿舍每层过道均应设置下水池与垃圾桶,以保持生活区卫生。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

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在建工程不得兼作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现场应设置集体宿舍,宿舍需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定期更换新的防火设备并与作业区隔离。 <3>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m,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2.5㎡。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床头设有姓名卡。 <4>宿舍内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严禁乱扯乱挂。 <5>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上墙明示。 <6>宿舍室内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宿舍后墙不得搭建在围墙上。 <7>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子和明火烧煮食物。生活区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空调、电暖器、电风扇等应设专用配电线路,并配备合格的断路开关、漏电开关等电器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使用专用充电柜,且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其它各类电加热器具。 <8>生活区设置盥洗室、淋浴室,按人数设置满足使用,寒冷季节应供应热水、暖气。淋浴室内须使用防潮防爆灯。 <9>施工现场设置医疗卫生室,配备急救器材及其它常用药品,应在流行病易发病季节及平时定期做卫生防病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精品文档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湘建建【2015】57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

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精品文档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班组 2.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施工部署,现场设项目经理一名,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管理机构, 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①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②执行公司对本工程下达的“三定”指标,向公司实行“三保”。 ③依据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材料、人事、机械、工程等各项规定,处理工程进行中的日常事务,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负责项目人事组织和调配,向公司提出人员增减计划。 ⑤领导制订施工计划,审定各种施工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重点抓好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 ⑥定期主持项目的工作会议。 ⑦对外部重要文件的审定或签定。 ⑧考核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表现,审批管理人员的请假,颁发放假或调整放假日的通知。 ⑨签署项目聘请人员合约,保管员工合同。 2、技术负责人 ①执行和推进工程总进度计划,统管用料,统管质量,统管安全,处理工程进度、质量等问题。 ②在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制每月、每层、每段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施工力量。 ③解决施工上必须及时解决的事项。 ④负责施工机械的安排和调配。 ⑤施工场地的规划及控制,务求做到场地清洁整齐,实行文明施工。 ⑥记录施工过程中一切原始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⑦预审图纸,提出图纸上不明确或标书惯例有差异的问题。 ⑧主持每天与施工员的碰头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上存在的问题。 ⑨负责工地上一切没有人管的工作安排。 ⑩参加编制并审定施工方案,指导编排每月的工作计划; ⑾审核图纸与工作章程的差异,并及时与项目主管人员、施工员沟通。 3、施工员 ①熟悉各分段内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②编制分项进度计划表。

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统一本标段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城建集团关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施工准备 1、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方案。由编写部门的上一级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进行审批。 2、工程处在施工组织、设计得到批准后,根据施工方案,组织人员(含分包队伍)、机械设备、材料进场。 3、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会审施工方案。 4、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如分项工程须进行分承包,必须签订分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租赁外单位机械、设备,须签订租赁协议;材料采购需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5、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市建委施工管理处备案。 6、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的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工地应设群众来访接待站。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并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周围群众工作,报规定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第二章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总包单位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安排。 3、施工现场四周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垂直,围挡高度按照图纸设计为2m(包含基础高度),必须使用硬质围挡。(原有围墙有保留价值的,可进行改造使其符合要求);围挡外立面颜色按北京城建集团公司企业形象涂刷为城建绿色,并每隔5米设置城建标志。 4、按照标准化施工的要求全线设置施工便道,便道结构为60cm房渣土+2cm石屑。并组建统一的文明施工队伍,专人管理,统一着装,对合同段内便道进行修建与维护,并负责各社会道路路口的看护与保洁。 5、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各施工单位施工车辆不得使用路政局管辖以外的道路。 6、现场必须在大门前一侧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字体为仿宋体,颜色为白底黑字,外框为城建绿色,标牌应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标牌面积1.5m×1m,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1m。 7、工地大门内必须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安全计数牌;(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卫卫生、质量管理、劳务管理业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图、牌、板要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统一为1.5米×1米形成整体,城建绿色外框,白底仿宋体黑字。 8、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搭设,保证设施牢固,整齐、美观,四周需做排水沟。 9、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 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

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主要的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资料

第六章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第一节项目管理体系 一、我公司已通过各项质量环境体系认证,本项目将严格按照 该体系标准进行施工管理。 二、项目经理授权制度:在确保公司有效监控和项目管理部严 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营的基础上,我公司对本项目实行全面授 权的方式,将本项目全面授权给项目经理,由他全权承担本工程的 管理职权,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效益、服务”六 个方面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完全按照“项目法”的施工模式管理 本工程;而公司则在施工过程和完工后根据内部管理目标对被授权 者做出综合评估,并根据内部管理条例对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在内的项目管理团队做出奖励、惩罚、提拔、降职、停止职务乃至开除。 项目经理部按公司颁布的《项目管理手册》、《公司文明施工指 导手册》、《公司安全施工指导手册》执行。 项目部组织构架图如下,根据管理体系,项目部建立岗位责任

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施工职责 第二节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 一、项目经理: 1、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贯彻实施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制定项目奖罚办法,规定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督促检查。 2、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策划,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3、负责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计划,签署采购合同和工程劳务合同。 4、全面落实和合理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对工程施工实施有效控制。 5、主持合同变更,审批物资的紧急放行,批准项目经理部人员培训计划。 6、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主持不合格的评审,负责处

理工程质量事故,提出让步接受申请。 7、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组织工程结算。 8、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9、贯彻企业视觉形象识别规范,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质量技术法规,负责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主持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资源需用计划,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4、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工程用料、施工机具和检测设备进行鉴定,确保过程能力。 5、协助项目经理主持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验收及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6、组织整理归档交工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上报。 三、施工员: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贯彻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各班组进行施工作业。 2、参加图纸会审,并负责按照施工图,规范规程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各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施工。 3、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协助材料员做好进场物资的检验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一、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任职。对于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主确定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当前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兼任,但建造师执业范围和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现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2)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配置: 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必须配备且均不少于一名。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造价员,必须能满足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建安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或房 精选范本

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0平方米)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工程投资规模每增加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不少于1人。 2、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一级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本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建工程的监理管理人员可参加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人员配备和执业规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上述条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采用)。 精选范本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她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经验交流与总结 为了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结合我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集思广益,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科学化。故我们应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努力打造标准化管理企业形象。 一、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执行依据 依据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JGJ146-20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国家、省、市规范与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 二、方案编制 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涵:施工现场围挡、临建设施、扬尘整治、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三、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米。墙板统一使用白灰色,立柱统一使用浅灰色。墙板与墙板之间应设置钢柱,墙板侧边靠紧钢柱。钢柱为截面为100mm×100mm×3mm方管钢,高度为,钢柱底板采用厚度不小于5mm×240mm×240mm钢板。 $ 2 、围挡墙必须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宽度不小于。 3、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

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在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并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的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以上。 4、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5、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6、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7、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围挡墙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同时应选取建设管理理念和文明城市等内容进行宣传。宣传材料应使用广告布,不得直接在围挡墙上涂写,色彩要与围挡墙颜色相协调,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四、临建设施 (一)大门设置 @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安装金属大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使用电动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2、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二)临建房屋设施 1、临建房屋搭建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办理临建手续。 2、安装使用阻燃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临建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