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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采购合同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合同是指本院经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授权与国内外其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管理责任部门是采购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部门是采购活动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院的采购合同分为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二大类。物资采购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服务采购指项目中的外包。

第五条采购合同技术协议部分由项目申请部门负责确认、商务部分采用审核会签办法。

第六条符合我院招标条件的,应严格按上级公司和我院有关招标的规定执行。其他采购采用招标、货比三家、直接采购的方式。对于列入效能监察的项目,按《院行政监察办法》执行。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审计与法务专职列席商务谈判。

第七条本院各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采购申请

第八条采购申请应已列入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外项目按相应的责职权限审批后,方可提出采购申请。

第九条采购合同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已批准的预算,如遇超过预算采购合同的情况,需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追加预算的审批手续。

第十条采购申请在院MIS上办理。

第十一条计划内5万元以上及特种设备的采购,申请部门应进行调研,提交“询价/货比三家”报告(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计划外采购申请或涉及科技项目的采购申请,必须提交“设备采购申请报告”(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涉及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申请的,按《劳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采购应在“合格供货方目录”中选择,对未列入“合格供货方目录”的,计划部应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对供方的评价方式可采取以下三种:

(一)书面调查:采购申请部门向供方发送供方调查表;

(二)现场调查:管理责任部门会同或指派有关人员到供方处进行现场调查;

(三)第二方审核:管理责任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权威部门对供方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对生产试验设备的供方评价

(一)对生产试验设备中间商评价应包括: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与实际相符的经营范围、签约代表的有效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销生产试验设备的授权证明等。

(二)对生产试验设备制造商评价应包括:

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信誉、资信、市场状况、对国产计量器具的供方一般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CMC证书、通过类似产品的历史比较和对其他使用者的调查了解。

第十五条对外包服务供方的评价,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服务能力及相应资质、仪器设备及人员情况、完成同类项目的情况。

第十六条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保管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采购合

同供方的评价档案。采购申请部门负责保管5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采购合同供方评价的档案。

第十七条服务供方评价档案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保管。

第三章采购合同准备

第十八条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采购申请进行评审,根据权限由分管领导确认。

第十九条管理责任部门将评审意见通知采购申请部门,并根据需要,提出签订相关协议的要求(包括技术协议)。技术协议见(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

第二十条采购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但可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加以适应性修改。

采购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采购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采购合同中涉及的数字、日期,需明确是否包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采购合同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代理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二)签约目的和依据;

(三)标的;

(四)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五)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支付方式;

(六)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十)根据法律或采购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十一)采购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十二)签约的地点、日期;

(十三)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十四)签约各方公章或采购合同专用章;

(十五)签约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采购合同的文书、信件、数据电文、图表等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

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审核时,应填写“经济合同签证审计单”。若有采购申请报告、报价清单、询价/货比三家报告、概预算清单的,应一并提供。

第二十四条管理责任部门对采购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技术性:

1、技术依据的真实、可靠;

2、技术措施完备、先进;

3、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科学、真实。

(二)可行性:

1、属于本院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

2、预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具有真实性;

3、项目预算范围内,项目实施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计划性:

1、符合已批准列项的项目范围与条件;

2、在已批准的项目预算范围内。

(四)安全性:

安全生产、工程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本院管理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对采购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

符合预算安排、计算方式正确、财务附件真实和齐备、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院长工作部对20万元以上采购合同条款法律符合性和法律风险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采购合同审计内容按审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审核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部门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如发现合同条款有遗漏和不妥之处,应在审核意见中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回的,应连同全部合同文本退回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交有关部门重新审核。

第三十条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应在合同审核单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章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一条院长或委托代理人根据管理责任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三十二条院长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采购合同时,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三条代理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不得转委托。

第三十四条采购合同审批权限:

(一)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分管领导审批;(三)20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第三十五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己方至少保留采购合同正本2份,副本1份以上。正本交财务部门作付款依据;1份正本及相关报

审资料交管理责任部门备案;其余若干副本由申请部门负责履行、使用、保管。

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采购合同,应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第六章采购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申请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采购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前,未经批准不得实际履行采购合同。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及付款申请,核准并执行采购合同付款事项。

第四十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发现采购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采购合同,应立即通知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采购合同供方提出异议。

第七章验收

第四十一条物资采购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所购物资的验收,通知申请部门领用。

第四十二条按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生产试验设备进行到货验收。

第四十三条外包服务申请部门负责对外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控制与验证,验证可采取参加分包方的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方法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验证。

第四十四条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供方交涉。

第四十五条当顾客有要求时,外包服务申请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使顾客能在分包方对外包方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

证。但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本院提供合格服务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拒收的可能,外包服务申请部门仍要对供方按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四十六条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申请部门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将履行情况上报管理责任部门,办理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财务部按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设备进行登记和编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审计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第八章采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七条采购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或法定及约定的情况出现时,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四十八条变更或解除采购合同的报审程序与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相同。

第四十九条变更或解除采购合同过程中的文书、电报和图表等由申请部门妥善保存,涉及商务的资料正本交财务部保存。

第九章采购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五十条发生采购合同纠纷时,采购合同申请部门应及时通知管理责任部门,并配合管理责任部门及时调查收集下列证据:(一)采购合同文本,包括采购合同附件、采购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二)有关的票据、票证;

(三)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四)证人证言;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十一条管理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申请部门、法务专职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纠纷,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向院领导报告。

第五十二条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管理责任部门审核、院领导同意,不得向供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提供文件资料。

第五十三条采购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四条采购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采购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管理责任部门会同法务专职提出诉讼代理人,仲裁或诉讼方案等,并经院领导同意。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计划或超计划订立,成件或成年的产品可安实际采购,特殊情况可追加计划,报分管矿长审批后订立。 4、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要求:包装费用及标准协商后注明,产品在包装时须附有装箱清单。 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矿专用线) 要求:产品一般由供方负责送货或代运,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6、交货期限 要求:严格按照矿计划进度及要求履行。 7、产品的验收方法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产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不论供方送货代运或需方自提,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由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检验或试验、提出书面异议;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从运转之日起6给月内提出异议。 8、结算方式 要求:要写明货款结算方式,原则上为保证产品质量可签为试用3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付款,或保留不少于10%的质量保证金,特殊要求除外。 9、违约责任 要求:一般情况下写明协商解决或由需方当地法院解决。 三、合同其它要求: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1、合同一经签订,签订人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 2、合同应一式五份,本矿留存三份,一份交矿财务科,一份交纪 检办,一份留供应科归档保存。 四、合同的签审 1、所有经济合同的签订都必须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办理。 2、合同的签订必须经供应科科长审批,报分管矿长同意,矿纪检办 主任签字后方能生效。 3、大型机电设备、高价值的设备配件、更改计划、基建工程设备材 料等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分管矿长、总工、纪检办主任及有关技术部门负责人协商同意后方可签订。

采购物资进货验证制度 为了规范物资进货渠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控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我矿,保障生产的安全、高效、优质、低成本。根据公司《质量 手册》和《程序文件》4.10中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必须对原辅材料和与安全有关的采购产品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验证采购产品的范围 1、生产所需原材料,如洗煤厂的介质等。 2、与安全有关的采购产品; A、民爆器材 B、防爆电器及配件 C、矿用电缆 D、主副井钢 丝绳E、运输带F、高中压阀门G、支护材料、水泥轨枕 H、风筒I、水泥等 3、其它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和试验设备。 二、验证单位 质检科、库管科、供应科、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总工办、 通风科、安全科以及相关的基层单位。 二、验证检查项目 三、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是否与合同或技 术要求相一致。 3、检查外观质量包括包装质量和包装标识。 4、需要时,则要求提供分承包方采用的质量体系标准的名称和版 本。 5、产品质量合格或产品和机械性能或产品试验报告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 制、签订、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公司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_______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采购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报送总经理/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采购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总经理、分管副总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 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 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合同一式四份,生产管理部、供应部、质量部各留存一份。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 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1

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它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它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职责 4.1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2

4.3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3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件/材料采购订单、设备购买合同、框架(长期)协议、寄售协议。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量统计、合同存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起草及准备工作。 第六条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接收登记采购部提交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量

统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审查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识别控制,对日常的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三章合同准备 第八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采购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第九条起草合同文本依据资料有: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十条合同文本应包括商务与技术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且明确约定:(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二)标的物;(三)品牌;(四)项数;(五)数量;(六)价款:(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适用法律等。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签署 第十一条物供中心合同部接收采购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统一编号、记录。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经营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XXXXXX 集团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河南XXXXXX …2011?1101号),按照XXXX控股要求,结合XXXXX 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永银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纠纷处理和其他合同行为。 (二)所有物资采购业务必须订立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实行报批制。 (三)物资采购合同使用XXXX公司统一的文本格式。 三、职责: (一)合同的签订: 1. 签约人必须取得合法授权,取得授权的程序和授权使用范围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2.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供应商是否具有合同签约资格、有无经营权、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其授权代理权限等。 3. 合同内容(商务条款及技术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投标审批结果签订,对于重大偏离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 4. 合同内容应具备以下条款:供货单位全称(或姓名)、地址、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款、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适用法律等,并注明签约日期和地点(原则上为我方所在地)等。

5. 实行合同审批制度,形成XXXXX合同会审会签单(详见附表1),合同按审批授权权限审批后方可签订。 (二)合同的履行 1.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各方应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及时、全面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供销部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具体责任人,对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和负责。 2. 对于供销部所采购的物资,由合同管理员完成合同的签订,及时归档管理,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合同中关键事项(经营管理部、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供应商全称、合同总价、付款方式等)。 3. 供销部及使用单位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和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对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事项(如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变动)向公司招议标领导小组及时汇报。 (三)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履行遇到困难,供销部应尽一切努力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尽力保障合同履行。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合同相对人积极沟通、协商。 2.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供销部门应从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出发,做好风险防范控制。 3. 变更、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审批权限和程序按原合同执行,但报批前供销部门应书面通报监督部门和相关单位。变更、解除资料与原合同一并归档管理。 (四)合同主体变更 1. 合同主体变动,我方须要求对方提供如下材料: (1)变更函或更换关系证明;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强购销合同的管理,明确购销双方的责任,保障购销双方的正当权益,明确职责权限,以利监督检查,根据《公主岭监狱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监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监的全部购销活动。 第二条凡一次总价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均应签订购销合同。 第三条购销合同由国资处按标准格式统一制作,包括技术合同、商务合同,其中,属招标采购的同时应有《合同审批运行表》。 第四条在进行商品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并一律采用合同制(上级指令调拨除外)。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技术合同主要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供货商所供货物的各项技术指标及参数编制,必须满足申购部门的使用要求;商务合同包括采购数量、总金额、付款方式、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条款. 第五条签订合同要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一) 商品名称、厂牌、规格、含重“计重单位、包装。 (二) 数量、质量(包括对质量的具体要求)。 (三) 价格(单价或参考价格,实价或扣率)。

(四) 交货时间、地点(包括自提、代运、运输方式、路线、中转地点和单位、到达地点的车站、码头)。 (五) 结算方式(包括开户银行、账号、付款期限)。 (六) 其它 (本办法中未列而应说明的特殊条款)。 (七) 违约责任。 (八) 实行“三包”的商品,合同上要写明“三包”的内容及期限。 第六条技术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认,并与供货商签订。供应科与供货商签订商务合同。 第七条供货商合同签字人应为法人成法人委托人(必须有法人委托函原件),其他人员一律不予签订。 第八条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签订手读完善后,由供应料负责填写《合同审批运行表》,履行有关签字审批手续。 第九条供应科是购销合间签订的唯一管理部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第十条供应科专人负责合同的草拟及管理: (一)商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须经购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员签字并盖章 (或合同专用章) 后方可生效。函件、电报、电传要货,待另一方承诺后,视为合同生效,货到后追补正式合同。 (二)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不准签订合同。 (三) 销货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按期交货. 半年合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其符 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采购合同的编写: 1、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2、A\C\D类物资须签订采购合同,B类物资可签订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编写程序: 1)采购主管负责起草合同模版,部门经理审核后,发法律顾问修正,形成初稿。 2)报总经理审批模版。 3)发生业务时,采购员根据物料特性,套用合同模版,附技术条款,按流程报相关人员审批。 三、合同审核、审批权限: 1、采购合同(订单)由采购主管复核。 2、固定资产合同报设备经理和主管副总,书面复核技术要求及验收条款。 3、1万元以下采购合同由采购经理审批。 4、1万元以上采购合同由总经理审批,其中固定资产超过2000元以上报董事长核准。 四、采购合同包括以下九个方面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采购合同的签订和保管: 1、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 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 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采购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采购(或劳务)发票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3)、以货易货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 元以下的,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签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 2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 2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3)、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生产保障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维修等接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 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计财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生产保障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行管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计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 在以后价格不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 (3)、计财部不受理涂改及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有权签字副总签批的合同。 第二条、付款管理规定采购(往来)付款业务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T 1、计财部往来会计核实- 2、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字- 3、财务负责人签字— 4、总经理签批— 5、财务出纳员付款 所有因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付款业务均需凭经核准的“用款申请”付款。“用款申请”由业务经办人出具,经计财部往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

物资合同管理制度

附件2 物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上每批采购(租赁)物资应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评审后签订合同。签订的物资采购(租赁)合同应使用集团公司公布的规范文本或政府推荐的合同范本。采购(租赁)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有关费用的分担、结算方式、结算银行及账号。(2)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分担。 (3)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提货单位或提货人、验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4)双方责任、违约处置、出现分歧的解决方式等。 (5)标的物若对职业安全健康或环境保护有影响,合同中必须注明相关条款。 (6)生产厂或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发票。 第三条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或销售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健康的各种物资机具不得采购使用。 第四条物资采购(租赁)合同实行评审制(表 4.10),具体评审流程按各子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物资部门应与发生经济关系的供应厂商签订“物资采购(租赁)廉洁协议”(见附件1)。 第六条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将采购(租赁)合同的原件交财务部 门 1 份,经办人自留 1 份,以便查询。同时将已生效的合同,按照工程 项目分类编号存放,妥善保管,并建立“物资合同台帐”(表 4.11),并及时对合 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记录,填写物资采购(租赁)合同履行登记表(表 4.12),履行 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 页脚内容1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2 职责 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控制等管理事项。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采购合同的编写 3.1.1 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a)选择供应商应是公司认可的合格供应商; b)采购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物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 择对公司最有利的供应商; c)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合同草案,报送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及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d)采购部应根据法律顾问及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3.1.2 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a)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b)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c)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d)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e)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f)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g)付款方式和期限; h)售后服务和其它优惠条件; i)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3.2 采购合同的签订 3.2.1 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3.2.2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它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2.3对于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可采取签订一份总合同(如一年期),此后以每一采购订单作为合同附件的方式进行交易。 3.2.4 签订后的合同由采购部保管。 3.3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3.3.1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3.3.2 采购部应配合品质管理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3.3 采购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并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3.3.4 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采购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伴,互惠互利。 3.3.5 采购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物料的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采购物料的库存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3.4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3.4.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些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采购部经调查核实,可与供应商重新签订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4.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原材料的涨价、人工工资的上涨等,供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交货),采购部可与供方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4.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供方无法按时交货,采购部经核实,可与供方协商签订双方的延期交货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合同终止: a)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取消合同; b)因市场环境或需求的变化,一方提出取消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保证交易的可靠有效,降低采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原辅料、外协加工、设备、工装模具、办公用品等交易金额在5 000元以上的采购。 第三条权责划分。 1.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商讨、草拟和合同的履行跟踪。 2.生产部、质量管理部、技术部和财务部参与合同条款的公审。 3.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合同签订的批准。 4.财务部负责合同原件的保管。 第二章合同拟定、审批和签署 第四条合同拟订。 1.合同拟订必须在进行供应商调查和询价、比价的基础上进行。 2.采购合同主管根据对方资信情况,起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采购合同。 第五条合同必要条款。 1.交货地点、方式。 2.交货期。 3.包装要求。 4.规格、特性指标。对于有特殊品质要求或内在性能较为复杂的货品,如设备、非标准件等,应做详细要求,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书。 5.验收。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期、如数、保质于指定地点交货。 (2)供应商供应的货品必须为完好新品。 (3)验收工作由企业进行,供应商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但对企业的最终判决不得

持有异议。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将抽样方式、样品试验、判定基准与对方沟通清楚。 6.标识要求。 对不同批号混用可能导致品质问题或带来生产不便的货品如布料或易于混淆的货品,应要求明确标识,以便进行区分管理。 7.不合格品处理。 (1)不合格品应由供应商取回,并由企业另定期限补齐。 (2)鉴别不合格品时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企业降低验收水准接受供应商的货品时,货款应酌情折让。 (4)因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8.保密条款。 供应商不得泄露企业订购物品或估价的零件、材料规格、数量、货物及其他业务机密。 9.付款方式。 (1)应尽量采用货到后每月按特定时间段付款的方式; (2)如采取付定金%,货到付%,验收合格在一个月后付%的方式,原则上定金不超过%,最后一笔款在%以上。 (3)款到发货的方式应尽量避免,不得已时也应以此为条件争取折扣。 第六条合同审批。 1.采购部将拟订的合同初稿交相关部门审核并使之提出建议。 2.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价款的形成依据、款项收取或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公司法律顾问主要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公司副总负责对合同所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办理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其他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对合同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6.公司采购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将总经理审查意见、合同签署相关附件等文件再次报送审查后,由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合同签署代理人正式签署合同。 第七条长期合同。 1.对于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可采取签订一份总合同(如一年期),此后以每一采购单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的合同管理,规范药品采购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药品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XXXXXX制定的《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与药品供应商共同协商并签订的协议和合同等,包括: (一)《年度购销协议》,以及附件、备忘录等与协议条款相配套的合同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贸易与结算条款、质量条款、违约责任等。执行与XXXX存在常年购销关系的采购业务,应当签订《年度购销协议》。 (二)为执行年度购销协议而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年度购销协议的日常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应当签订《采购合同》。 (三)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签订其它采购合同。执行内部文件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的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采购包括药品、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经营商品的采购,不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一)采购部是负责药品采购合同谈判、合同起草与预审、合同条款修订、合同签订与执行和合同保管的主办部门。采购部根据XXXX业务运营的要求,结合市场实际,在与供应商就协议主要条款认真梳理、反复沟通的情况下发起合同审核、会签与审批流程。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应根据合同内容认真履约,对因不可抗力和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约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变更或终止合同履行。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采购合同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合同是指本院经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授权与国内外其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管理责任部门是采购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部门是采购活动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院的采购合同分为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二大类。物资米购包括设备和材料的米购,服务米购指项目中的外包。 第五条采购合同技术协议部分由项目申请部门负责确认、商务部分采用审核会签办法。 第六条符合我院招标条件的,应严格按上级公司和我院有关招标的规定执行。其他采购采用招标、货比三家、直接采购的方式。对于列入效能监察的项目,按《院行政监察办法》执行。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审计与法务专职列席商务谈判。 第七条本院各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采购申请 第八条采购申请应已列入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外项目按相应的责职权限审批后,方可提出采购申请。 第九条采购合同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已批准的预算,如遇超过预算采购合同的情况,需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追加预算的审批手续。 第十条采购申请在院MIS上办理。 第十一条计划内5万元以上及特种设备的采购,申请部门应进行调研,提交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的方式和程序,提高经济效益,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合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3.参考文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2 采购部管理制度 4.定义 无 5.权责 5.1 采购部负责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合同的起草、审核、

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合同执行管理。 5.2 如有需要,其它部门或副总按职能可参与合同的谈判、会签 5.3 主管副总负责合同的审查、批准 5.4 总经理负责合同的批准(仅限于合同金额高于30万元的合同)。 5.5 风险管控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把关、确认。 6.作业流程 6.1 合同的签订和审查 6.1.1 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关系重大的合同签订 应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6.1.2 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采购部相关负责人应对合同对方进行相应的资信审 查,审查范围有以下内容: 6.1.2.1 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对方 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核定的名称相符等。 6.1.2.2 审查对方代理人或负责人资格:是否有正式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期 限是否有效,是否是对方公司正式职员等信息。 6.1.2.3 审查对方经营范围:是否按核准登记的范围开展经济活动。 6.1.2.4 审查对方履约能力:是否有支付能力,是否有生产力(生产设备、人员 等)。 6.1.2.5 对于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较差的,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可信的担保, 对方出示担保文件者的,应审查担保人的资格。

物资采购新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采购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恒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有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下属单位)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固定资产、建设物资主要材料、周转物资采购合同等。 固定资产、建设物资主要材料、周转物资范围见物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实施细则 各下属单位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润恒(陆野)公司管理职责 1、总经理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见第十三条)负责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批准。 2、副总经理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合同的评审,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合同的批准签订,负责合同签订、评审、履行过程中重大分歧的协调、解决。 3、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的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合同进行组织评审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负责收集审批意见及反馈。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合同

执行期间原件的管理。 4、比质比价办负责进行价格、质量控制评审。 5、物资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谈判、修改、履行、反馈、交底等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合同进行综合评审。 6、计划财务部、法规事务部按照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采购类合同的评审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查,合同签章,履行完毕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属单位职责 1、总经理、项目经理、指挥长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见第十四条)负责合同的批准签订。 2、副总经理、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合同的评审。 3、计划合同部门或行使计划合同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合同的评审及上报评审工作,并进行价格控制评审,负责收集审批意见及反馈。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和履行完毕前的合同档案管理。 4、物资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谈判、修改、履行、反馈、交底等工作。 5、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按照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负责本单位采购类合同的评审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部负责物资类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查,合同签章。 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履行完毕后档案管理。 第三章:合同管理原则

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上海华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订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华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所需物料以及公司经营所需各种物资的对外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公司采购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从采购申请、采购合同订立、履行和合同资料保存的具体内容和控制要求。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公司采购部门采购员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询价、议价、调研,以及具体的采购合同的谈判、起草、执行、变更等工作,以及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采购物资提供给采购授权部门; (二)公司法务人员对采购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把关; (三)公司采购部门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以上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批; (四)公司采购部门合同管理员负责采购合同盖章和合同保管工作; (五)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合同货款的筹措和支付工作; (六)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合格供应商评定工作; (七)公司采购申请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

(八)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合同的管理提供支持。 第三章采购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采购申请 公司采购部门采购员根据ERP系统已分配的物料采购单在入库管理“采购合同”模块中录入、提交采购合同。 各级授权领导对应采购金额授权范围在“采购合同”模块中直接进行审批。 第五条采购合同的形式 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签约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采购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属于合同的范围。 第六条采购合同的内容 采购合同(或订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内容: ——企业名称、地址、当事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标的全称、价款或报酬; ——数量和规格型号; ——质量和技术要求; ——履约方式和期限、地点; ——验收标准和方式; ——付款方式和期限; ——售后服务及其他优惠条款;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这些内容应编写齐全,各项内容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严谨,书写要工整。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CCESCC/WI-84) 1 目的 1.1 为规范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二建)的对外采购物资合同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合同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2.1 合法管理原则。订立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1.2.2 适当履约原则。履行合同应全面、及时,同时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 以中化二建名义对外签订所有设备、物资采购买卖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规定。 3 合同管理职责 3.1 物资管理部职责:物资部作为中化二建的采购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3.1.1 建立和完善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对公司范围内执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3.1.2 负责制订采购合同格式文本;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问题; 3.1.3 组织物资招议标采购的相关买卖合同谈判,负责采购合同签订的授权管理;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3.1.4 负责最终签订的买卖合同文件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归档工作; 3.1.5 定期、不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合同执行情况; 3.1.6 处理合同履行后的遗留问题。 3.2 其他部门职责: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合同评审、谈判和履行等相关工作。 3.2.1 经营部负责根据招议标等评标结果资料审核合同文件,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3.2.2 财务部资金中心负责按合同条款约定审核付款手续,并按时支付货款; 3.2.3 各分(子)公司、项目部负责所有合同物资到货后的验收、入库、储存、发放、财务挂账等一系列的物资管理工作; 3.2.4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4 合同订立 4.1 订立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代理人身份信息等情况,验明能够表明对方真实情况的证明材料。不得与身份不明的代理人进行洽谈,不得与无经营资格或相应资信的单位订立合同。 4.2 合同的订立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条款应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质量保证、包装标准、验收标准与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合同价格、付款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到货地点、合同生效时间及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基本条款。 合同的质量条款应根据标的物种类和性质约定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明确约定标的物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规格型号、款式等。质量标准约定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无强制性标准的应以样品或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样品必须经双方签认并妥善封存。 对于有特殊品质要求或内在性能较为复杂的物资,如设备、非标加工件等,应做详细要求,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书。 标识要求:应按照物资特性及其标准规定的标识要求在物资本体作出明显标识,以便进行区分管理,防止误用。 付款条款不仅应约定付款期限,还应约定严格、周密的付款前提条件以及付款的比例及付款的方式,应尽量避免预付订金(备料款或预付款),如确因加工订制非常规产品,需要支付预付款者,应控制在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下。款到发货的方式应尽量避免,不得已时也应以此为条件争取价格优惠。 4.3 合同文件原则上使用物资管理部格式合同文本(附件1),重大、复杂的合同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国家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采用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的,从其规定。 4.4 拟以中化二建名义对外订立的物资买卖合同应当经物资管理部审查,未经审核不得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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