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DOC 16)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DOC 16)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DOC 16)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DOC 16)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

准则是一公共职业为获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提高执业的工作质量而制定的延续的、得到全行业公认的,通过行业的内在约束力来贯彻实施的行为规范。《辞海》中对准则的注释为“法式、标准”等含义,意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所有的职业均受制本行业从业人员所公认的准则的指导,同样资产评估准则即是为保证和提高评估工作质量而制定的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活动的行为规范。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为了促进资产评估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都把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资产评估的实践,把我国未来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框架划分为技术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后续教育准则4个部分。

一、技术准则

技术准则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具体指导准则、解释性说明3个层次组成。

(一)基本准则

由于基本准则是覆盖整个准则的共性准则,因此,应该将概念、术语、职业道德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保密责任等设计其中。

1.基本概念、定义。

(1)关于“资产”的概念。不同学科对资产的概念有不同的回答。目前国内评估中所述的“资产”概念与会计学中的概念基本相同,即资产是企业可占有和控制的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可以合理预期未来的经济收益。而美国的USPAP虽没有对资产定义的描述,但却将资产划分为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和珠宝首饰等,它们强调"资产的权利事实"。评估学中所说的资产即具有经济资源的属性,强调收益性,又强调权利构成。因此,资产应当是一种收益的权利,它可能是某种使用权、租赁权、所有权、特许权,或它们之间的某种组合。在这里应当强调资产是取得收益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本身。

(2)关于“价值”的概念。评估学中所述的价值概念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反映了在一定市场体系下资产供求双方的市场观念。价值和价格在评估理论中是有区别的,价格是一个给定的,通常是固定的或可决定的,价值只是一个理论概念。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包括资产本身的效用、替代资产的价值、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国民收入水平、社会支付能力、人们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市场的类型和政府的有关政策。

(3)资产评估的原则。注册评估师在形成价值意见的过程中往往遵循一些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应包括现实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科学性原则以及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供求原则、竞争性原则、变化原则、预期原则、规模经济原则等等。

2.职业道德要求和职业谨慎。注册评估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发表评估意见。

3.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注册评估师应当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的专业训练,并具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

4.保密责任。要求注册评估师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5.注册评估师的评估责任。评估师的评估责任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评估的专业要求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发表价值意见。

(二)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的设计最重要的是把握具体评估准则的分类依据。

1.评估目的分类。TIVS的具体准则采用以评估行为目的为主分类的方式。这种分类方式,有其深远的历史背景。由于TIVS主要是以不动产为评估对象,评估客体比较单一,所以在设计上采用了按评估价值类型确定。

2.资产类型分类。随着评估业务的发展,评估客体越来越多,许多国家在制定评估准则时,已经开始研究制定各类资产的准则,如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等。因此,无论从我国资产评估历史考察,还是对各国资产评估发展趋势判断,按照不同类型资产分别制定具体

评估准则有其合理性。

按照资产类型制定具体评估准则,首先应确定资产的种类。确定资产种类的原则一方面根据资产的特征确定;另一方面根据其独立存在性确定。以前,通常按照会计科目反映的资产种类进行评估。这样做的弊端很大。

例如,会计计价中的固定资产,其标准是单位价值高,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均包含在其中;但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说,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功能、性能不同,评估差异性很大,应按其自身特征,选择适当的方法、参数进行评估。因此,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应分别作为独立的资产类型设计评估准则,而不是笼统地作为固定资产评估。与之相类似的如“在建工程”,会计学上在建工程分别属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特殊形式,但从评估的角度看,单独把在建工程作为评估对象研究是不合适的,更不能形成在建工程评估准则,在建工程应分别在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评估中考虑。此外,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均可以作为独立资产,形成相应的具体评估准则。

各种类型的资产具有不同的特点,评估过程中考虑的因素、所用参数指标也不一样,这是各类资产评估具体准则的差异所在。但各类资产的评估规律是共同的,这就要求在具体准则的制定中,对各具体准则所涵盖的内容及内容安排应有统一的要求。另外,资产评估程序可以反映资产评估的过程。因此,在按照资产类型进行分类的同时,制定

各个程序的具体准则,即可以体现资产评估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也便于评估师在评估操作中理解和执行资产评估准则。

二、职业道德准则

职业道德是指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时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它应当体现资产评估职业特征,反映对资产评估人员的特殊要求,其基本作用是调整资产评估行业内部、外部的各种社会关系。评估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了社会公众的信赖和认可程度,因此,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除了包括制约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的内容外,还应包括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于对职业道德在评估中的特殊重要性的考虑,几乎任何一个国家的评估准则中都不会忽视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最典型的是TIVS和USPAP。TIVS中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很多,虽然没有制定单独的职业道德准则,实际上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贯穿整个TIVS始终。例如:在每一个准则说明的第一项都规定:"在接受一项评估业务之前,评估师应当确信其具有足够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按照国际评估标准和其他公认评估准则完成该业务,或者在接受评估业务委托前向客户披露存在的任何上述各方面缺陷"。而美国的USPAP则具有专门的职业道德条款,具体包括行为、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4个部分。

结合我国实际和国外职业道德准则制定的先进经验,参照我国相关中介行业的职业道德的规定,我国的评估师职业道德准则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一)评估师的基本职业品德(一般原则)

这是指评估师应具备的职业品格和道德行为,它是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部分,其基本要求是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所谓独立性是指资产评估的机构和评估师从实质上和形式上都独立于所服务的对象和其他外部组织,不受被评估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所谓客观性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所谓科学性是指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应根据特定目的和科学的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二)评估师的专业技术责任

1.评估师正确选择和解释计价标准的责任。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的计价标准不同,选择何种计价标准,体现了评估师的专业执业能力和职业责任。同时评估师应就所选择的计价标准的含义,适用业务及条件作必要的解释,防止评估结论被有意或无意的误用。

2.评估师对提供的评估结论的责任。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存在的多种计价标准、技术方法和计算公式的选择,以及技术误差因素的影响,使评估值不可能绝对准确,但评估师有责任避免做出不正确的数值结论。

3.不超出专业范围服务的责任。评估师作为一种专家,不可能具有多领域专门知识,评估师超出自己专业能力范围承接业务,应外聘该领域专家协助,否则,应视为执业能力与评估业务不一致,是不道德的。

4.评估师接受培训、教育的责任。评估师的专业执业资格须经严格的专业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对已取得执业资格的评估师也应不断补充新知识,进行后续教育,以保证评估师在专业领域的领先水平。

(三)评估师的公共关系

评估师的公共关系包括评估师与客户的关系、与公众的关系、与同行的关系。

1.评估师与客户的关系。这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评估师为客户提供的应该是有偿的、符合执业标准的专业性服务,这种关系以专业责任为基础,以不影响评估业务公正性为前提。评估师对客户委托的业务所做出的结论不以客户的好恶和利害为转移;评估师应如实让客户明白自己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和资格,不得作不实的或模糊的宣传;评估师还应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对客户委托评估这一事实及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2.评估师与公众的关系。评估师对客户委托的资产项目做出评估结论,在客户利用这个结论时,常常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有些项目还可能较直接的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公众或第三者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信赖程度,取决于评估结论是否客观、公正,不带任何偏见。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应充分关注公众利益和可能利用评估结论的第三者的利益。

3.评估师与同行的关系。评估师之间,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建立竞争、配合、共同维护和提高行业信誉的同行关系。在处理同行关系

时应遵守下列规则:以自身执业水平维护和提高行业信誉,不中伤同行,也不作渲染性广告宣传自己;不采用压价收费、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一个评估师不得在多个评估机构中任职,只能在所在评估机构中执业。

(四)评估师与评估对象和结果的关系

评估结论是客观、公正、科学的专业结论,是委托人或评估师意志的体现。而评估师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有时又与上述要求难以一致,因此,在处理评估师与评估对象、评估结论三者关系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评估师应回避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业务,这种利害关系主要指拥有评估对象的所有权;作为评估资产的产权交易的一方或其中一方的组成人员;充当被评估对象的资产业务代理人;参与评估资产的管理。上述利害关系,无论是现实的,还是预期将会发生的,都可能引起人们对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的怀疑,都应回避。

评估师对评估结论的做出、发表和签署,应当持有应有的谨慎,评估师不得轻率发表初步的,有待修正的不符合执业标准的评估结论,致使损害职业声誉;评估报告中的署名,应是实际参加评估的评估师,不得由未参加的人员签名,也不得只签评估机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而不签评估师姓名,评估师之间意见严重分歧以至无法统一的,不得隐去一方,只表达另一方意见。

三、质量控制准则

资产评估质量是指资产评估结果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为质量。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标准是围绕资产评估质量的特性和要求,为确保资产评估质量,要求评估工作符合资产评估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而建立的制度、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建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标准可以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管理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并为衡量、判断和评价质量控制的有效程度提供标准和尺度,因此也是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标准,应是以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为基础,以评估机构全面质量控制为核心,以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监管部门监督、考核为补充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标准是指在进行某一评估项目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或指南,以考核某一资产评估项目从前期调查、接受委托、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到出具报告全过程,是否遵循了资产评估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系列制度和程序。具体包括:1.对资产评估业务程序的规定性。任何一项业务和程序都应包括前期调查、签定业务约定书、编制计划、现场勘察、收集信息、计算分析、汇总与审核工作底稿、撰写评估报告。

2.对资产评估业务的合理控制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

(1)签约制度。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必须签订业务约定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工作完成时期、客户应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2)委派人员制度。评估机构对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的执行人,必须合理安排与分工。特别是明确项目负责人、明确每一位评估人员的职责,提醒评估人员特别是评估师,遵守职业道德和资产评估准则,熟悉委托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并发挥各自所长。

(3)编制、审核评估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评估方案,组织评估方案的分析、讨论,并交高级评估师或总会计师或总工程师审核。

(4)指导和监督制度。具体包括:首先项目负责人和注册评估师要指导助理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应按怎样的方式、技巧完成评估程序;收集哪些资料信息;怎样做工作底稿和进行调查;如何分析和预测资产的未来收益,测试资产的成新率等;以及要求达到怎样的目的。其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评估师对助理人员工作底稿要进行审核,以保证评估质量。最后,合理有效的监督整个评估过程。监督机构(或人员)对评估工作进度、评估工作质量进行监督。通常由项目负责人对各评估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或进行评估方案的修正调整;高级评估师或总工程师对整个评估项目进行再监督。项目

负责人或会同高级评估师或总工程师解决职业判断上的分歧,并负责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与签发。

(5)检查与复核制度。具体包括:检查资料信息收集的充分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评估方法选用的恰当性;分析、判断、推理的科学性、正确性;资产评估目的与估价标准和评估方法的匹配性以及评估人员是否严格遵循了资产评估标准和职业道德;整个资产评估过程和结果是否实现了委托评估的要求;复核各种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和评估工作底稿。

(二)全面质量控制标准

全面质量控制标准就是为保证和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资产评估人员,通过建立整套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综合运用各种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措施、程序、方法、控制影响资产评估质量的各因素,用以获得一个具有一定公允性的资产评估结果。全面质量控制标准应包括:目标责任控制制度、评估人员质量要求、评估机构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评估人员质量要求、考核与评价评估质量标准、评估质量控制程序、评估质量控制方法。

1.目标责任控制制度。为使评估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以至每个成员按照统一目标、方向,一致行动,确保资产评估质量,则要求把所有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按部门逐层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评估项目的每个环节和每一个评估人员,并授予相应的责权,使每个部门、每个评估人员明确质量控制目标责任。评估机构也

可以此来考核和评价每个评估人员和各部门是否按目标责任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2.评估人员素质要求。评估机构应规定评估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并定期考核和培训,对合格者予以奖励或晋升,对不合格者给予处罚或辞退。

3.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要完善、有效,特别是质量控制制度和质量考核制度要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监督部门或人员。

4.评估方案执行效果控制。道德要求评估人员按评估标准执行评估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监督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每个评估人员,而评估人员之间要互相监督评估方案的实施。

5.考核、评价质量标准。评估机构应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全面质量控制进行考核、评价。其考核、评价主要针对每一个评估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是否实现了评估目标。可采用分等级的形式对评估质量控制进行定级考核。

6.评估质量控制程序。评估质量控制必须贯彻到整个资产评估过程之中,且把质量按层次、顺序逐一控制。从层次上来说:决策层保证评估工作计划的预见性和可行性,保证中层领导和组长的素质,对整个评估基础上的实施过程执行间接控制与监督,对评估报告进行质量检测,把住最后质量关。中层领导确保评估人员素质,对所负责

的项目又组织又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直接监督与控制,保证编写评估报告的质量。执行者保证自己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资产评估标准,按评估方案完成自己岗位上的任务。从顺序上来说,资产评估过程中,每一道程序都不能将上一程序评估质量偏差带到下一程序中,发现评估质量偏差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正评估程序。

7.评估质量控制方法。评估质量控制方法采用分层、分环节质量控制法,关键点质量控制法,复查质量法,自查互查质量法。

(1)分层质量控制法。是指按每一评估机构内部组织设置的级次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首先,评估机构内部各层次据各自的目标责任对本层次所要履行的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决不将各自偏差带入下层次,下一层次工作也是对上一层次质量的考核,若有偏差则及时调整;其次,建立自上至下的质量监督体系,即高层次必须对下一层次的评估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性检查、评定,并提出改进意见。而下一层次须向上一层次报告评估工作质量信息。常见的办法是工作底稿层层审核法。

(2)分环节质量控制法。是按评估工作全过程不同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首先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对环节的质量进行控制;其次,据反馈控制原理,评估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下一环节应对上一环节的质量做出评价,控制办法采用"节节"审核法,即对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3)关键点质量控制法。是把握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的关键点,

由高级评估师或总会计师或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重点检查、控制关键点的质量。一般来说不同的评估对象,不同的评估方法会有不同的关键点,但也有其共同的地方。如收集资料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评估假设的恰当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等。若在评估过程中控制了这些关键点的质量,则基本上能保证该项资产评估的质量。

(4)复查质量法。是指组织质量复查小组(或复查人),在评估报告出具之前,进行全面检查。采用业务追踪质量复查,或采用完工复查,在评估实施阶段结束、评估报告签发之前组织复查人员对评估项目进行复查。

(5)自查互查质量法。是要求每一评估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底稿进行自查,也可由评估小组内部评估人员互相检查工作底稿。还可由评估机构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评估师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对薄弱环节、关键点进行复查。

四、后续教育准则

注册评估师的素质可以从专业知识和胜任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衡量。注册评估师的专业知识主要依靠学习获得,学习的途径包括系统的和零散的理论、技术与方法的学习,以及专业实践锻炼。专业知识的拥有与否可以通过专业资格认定的方式(如考核、考试)加以检验和控制,当然也必须通过后续教育方式不断的巩固、更新和提高。注册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在取得专业知识基础上,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在评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因而注册评估师的专业素质可从知识

教育、资格考试和后续教育三方面进行考察。其中职业后续教育是提高注册评估师专业素质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按照"成文法"的一般模式,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经制定了资产评估后续教育规范,只是从效力上还未上升到准则高度。它包括了:总则、一般原则、内容和形式、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等要素。未来的后续教育规范同样应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1.总则。说明准则制定的目的与依据、职业后续教育的涵义及准则适用范围。

2.一般原则。主要规定职业后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包括教育中的责任。如注册评估师应当在整个执业生涯中接受职业后续教育;注册评估师及评估事务所应当根据要求,采用适当的职业后续教育形式,合理确定职业后续教育内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合理组织并有效实施职业后续教育,以不断提高注册评估师全行业的职业水平。

3.内容和形式。主要规定职业后续教育应当包含的内容和可以采取的形式。一般来讲,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资产评估理论;执业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而形式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定。

4.组织与实施。主要对资产评估职业后续教育如何进行组织和实施做出规定,包括各级职业组织、评估事务所、注册评估师在职业后续教育中的具体职责与履行培训计划的制定等。

5.检查与考核。主要规定资产后续教育的评价方法与奖罚措施,

包括职业后续教育时间的计算方法,未完成规定后续教育的处罚措施。

2017年最新修订资产评估准则

2017年最新修订资产评估准则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3)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1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1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 (2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 (2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2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 (3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3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号) (3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4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5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5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17]40号) (5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7]41号) (6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66)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3号) (103)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42)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151)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6)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6]14号) (166)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79)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81)

资产评估辅导: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构成

资产评估辅导: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构成 1.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横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两个部分。 为突出职业道德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中的重要作用,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与资产评估业务准则并列。 2.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纵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分为不同的层次。 (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关系较为简单,分为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进行概要规范;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将根据评估实践中存在的与职业道德有关的问题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独立性、保密原则等进一步明确规范。 (2)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由于涉及面广,在纵向关系上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在整个评估准则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基本准则是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一大特点,目前在各国评估准则及国际评估准则中并没有类似的基本准则部分,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是将各类资产评估的共同规范进行有机结合的首次尝试。 第二层次为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分为程序性准则和专业性准则两部分. 程序性准则是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包括评估程序、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等 专业性准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特点,分别对不同类别资产评估业务中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根据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惯例和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专业性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准则等。 第三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以及对资产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 第四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004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本准则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执业资格,并依法注册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并对业务助理人员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不得违背本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第三章操作准则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第十三条评估程序通常包括: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整理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 目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6)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6)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企[2004]20号)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基本要求 (6) 第三章操作准则 (6) 第四章报告准则 (7) 第五章执业责任 (7) 第六章附则 (8)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 (8)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7-23财会[2001]1051号) (8) 引言...................................................................................... .. (8) 定义 (8) 基本要求 (8) 评估要求 (9) 披露要求 (10) 施行日期 (1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11) 第一章总则 (11) 第二章基本要求 (11) 第三章评估报告的内容 (12) 第四章附则 (1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14) 第一章总则 (14) 第二章基本要求 (15) 第二章评估程序要求 (15) 第四章附则 (17)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17) 第一章总则 (17)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18) 第三章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18) 第四章业务约定书的变更 (19) 第五章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20) 第六章附则 (20)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20) 第一章总则 (20)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业务约定书; (三)评估计划; (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2020030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使用资产评估方法的行为,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方法,是指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途径和手段。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第三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市场法 第四条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单项资产评估中的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等。 第五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考虑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一)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二)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第六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基于以下原则选择可比参照物: (一)选择在交易市场方面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可比的参照物; (二)选择适当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可比的参照物;

(三)选择与评估对象在价值影响因素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参照物; (四)选择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的参照物; (五)选择交易类型与评估目的相适合的参照物; (六)选择正常或者可以修正为正常交易价格的参照物。 市场法的比较基准通常因评估对象的资产类型、所处行业等差异有所区别,可以表现为价值比率、交易单价等形式。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运用市场法时应当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价值影响因素和交易条件存在的差异做出合理修正。 第八条运用市场法时,应当关注以下影响评估测算结果可靠性的因素: (一)市场的活跃程度; (二)参照物的相似程度; (三)参照物的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的接近程度; (四)参照物的交易目的及条件的可比程度; (五)参照物信息资料的充分程度。 第三章收益法 第九条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等;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节省许可费法、收益分成法等。

附录1:《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不动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根据委托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不动产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不动产评估包括单独的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 第四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并考虑其他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不动产评估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评估经验,具备从事不动产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由委托人明确评估对象,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恰当运用评估方法,合理形成评估结果。 第八条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关注不动产的权属,收集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没有权属证明文件的不动产应当要求委托人或者相关 ①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目前已颁布的26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了修订。此为《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当事人对其权属做出承诺或说明。 第九条不动产评估应当在评估对象符合用途管制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对于不动产使用的限制条件,应当以有关部门依法规定的用途、面积、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年限等技术指标为依据。 第十条当不动产存在多种利用方式时,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以最优利用方式进行评估。 第三章操作要求 第十一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人明确评估报告的用途,评估对象、范围和评估目的。不动产评估对象,可以是不动产对应的全部权益,也可以是不动产对应的部分权益。 第十二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全面了解不动产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掌握评估对象的主要特征。 第十三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不动产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加以披露。 第十四条不动产组成部分的价值存在相互影响关系。建筑物对于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价值减损的可能。如果建筑物对于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价值减损情形,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应当合理计算该损失金额并加以扣除。 第十五条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一般情况下,应当对所评估的不动产进行现场调查,明确不动产存在状态并关注其权属状况。特殊情况下,如果采用抽样等方法对不动产进行现场调查,应当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 第十六条对于水利工程、码头、桥涵、道路等不动产,应当根据不动产的价值特性和资产特点,通过设计概算、工程图纸、竣工决算资料、定额标准等技

财政部颁布中国资产评估新准则体系

财政部颁布中国资产评估新准则体系 11月28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发布会,颁布了包括8项新准则在内的15项资产评估准则,同时宣布成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副部长、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主席朱志刚在致辞中说,在过去的近20年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获得长足发展,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顺畅流转,服务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资本运作,配合财政改革、金融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志刚指出,此次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改革与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三是有利于维护公众利益,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四是有利于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和执业质量。五是有利于评估报告使用方理解评估行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注重品德要求,强调职业道德;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提升行

业社会公信力;关注新兴业务,主动服务市场需要;充分尊重委托方合理需求,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朱志刚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和评估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此次资产评估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广大执业人员要加强准则学习与实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准则,在实践中努力体会和运用准则。希望评估委托方、报告使用者、监管部门能加强与评估行业的交流沟通,了解准则的内容,促进准则的实施。 中国网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准则(2007)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说明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 则两部分。 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四个层次。 基本准则是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 具体准则包括规范评估业务流程的程序性准则和规 范各种资产类型评估业务的实体性准则。 评估指南是对特定评估目的和评估业务中某些重要 事项的规范。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7]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具体指代对象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相关当事方包括产权持有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等与评估报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准则所称程序涵盖评估业务全过程,按照评估业务的进展步骤阐述具体程序。只有履行了合理有效的评估程序,才能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评估程序的要求既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要求,也是对评估机构的要求。本准则中仍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规范主体,对其执行评估业务提出要求,同时适用于评估机构。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一般项目都要求履行本准则的既定程序,但基于评估业务的复杂性与特殊性,由于特殊情况需采用不同于本准则要求的程序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该在报

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25财企[ ]20号) 错误!未定义书 签。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操作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报告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执业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资产评估具体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7-23财会[ ]1051号) 错误!未 定义书签。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估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披露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行日期.............................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11-28中评协[ ]189号) 错误!未 定义书签。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我国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一、基本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二、具体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 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三、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 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四、指导意见 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 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 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 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 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五、其他 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 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 六、废止文件如下: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 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 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 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 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师】四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修订对行业的影响

四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修订对行业的影响 1.评估执业准则内容变化对比 2.对评估行业发展的指导意义 3.对考试及命题方向的影响直播内容: 一、评估执业准则内容变化对比 1.总体变化 10月30日,中评协发布了新的工作通知,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中的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档案共四项准则进行了修订,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资产评估法》颁布之后,在2017年,中评协对于《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一系列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已经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而此次对于四个准则的修订,可以认为是对于上一次大范围修订的完善。下面先来看四个准则的修订变化对比。 2.新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对比

(注:黄色底色表示增加或者删除,红色字体表示修改) 增加了“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表述,对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灵活度有了较大提升。在其他执业准则,比如《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原准则中,已经有这样的表述了,可以说,这一步修订,是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体系的完善。一、评估执业准则内容变化对比 删除了一个前提条件,使得投资价值的应用更具有灵活性。

这一条进行了较多的修改,但都是对于执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的补充和完善,应当注意的是,本条对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提出了要求,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收益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收益预测与历史或现实有重大差异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这些规定无疑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几条都是增加内容,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都是对于执业情况的补充或进一步说明,这几条的完善,使得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与实际执业情况更加贴近,更具有指导意义。

资产评估准则体系(DOC 91页)

资产评估准则体系(DOC 91页)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4)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4)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 企[2004]20号)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基本要求 (5) 第三章操作准则 (5) 第四章报告准则 (6) 第五章执业责任 (7) 第六章附则 (7)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 (8)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7-23财 会[2001]1051号) (8) 引言 (8) 定义 (8) 基本要求 (8) 评估要求 (9) 披露要求 (10) 施行日期 (1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07-11-28

中评协[2007]189号) (12) 第一章总则 (12) 第二章基本要求 (12) 第三章评估报告的内容 (13) 第四章附则 (1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基本要求 (17) 第二章评估程序要求 (17) 第四章附则 (20)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21) 第三章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21) 第四章业务约定书的变更 (23) 第五章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23) 第六章附则 (23)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24) 第一章总则 (24)

第二章基本要求 (24) 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 (25) 第四章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25 第五章附则 (26)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27) 第一章总则 (27) 第二章基本要求 (27) 第三章操作要求 (28) 第四章评估方法 (29) 第五章披露要求 (30) 第六章附则 (31)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31) 第一章总则 (31) 第二章基本要求 (32) 第三章操作要求 (32) 第四章评估方法 (33) 第五章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 估 (36) 第六章披露要求 (37) 第七章附则 (3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

附件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档案的形成及管理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档案,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工作底稿的编制 第四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工作底稿。 第五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资产评估业 务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七条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介质形式的文档,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谨慎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

第八条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为受理、计划、控制和管理资产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九条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资产评估计划; (四)资产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1.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如: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对象的权属证明资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历史、预测、财务、审计等资料,以及相关说明、证明和承诺等; 2.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等; 3.其他相关资料。

(完整word版)第四章 资产评估准则

第四章资产评估准则 需重点把握的考点 1.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框架体系 2.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介绍 3.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机制 4.《国际评估准则》的主要内容 5.《专业评估职业统一准则》的结构体系 6.《RICS评估准则》的结构体系 练习题 【习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资产评估准则说法中正确的有()。 A.资产评估准则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标准 B.资产评估准则是监管部门评价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重要尺度 C.资产评估准则是评估报告使用人理解资产评估结论的重要依据 D.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E.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评估准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资产评估准则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标准。 因此,选项A不正确。 最新版资产评估师资料购买唯一联系QQ:421722449 ,后续课程获取务必加Q群567633860 其他渠道均为倒卖,不保证课程质量! 【习题2·多选题】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特点包括()。 A.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综合性体系 B.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涵盖企业价值、无形资产、不动产、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动产等各主要类别资产和经济权益的评估,体现了综合性的特点 C.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更注重专业性准则 D.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包括针对主要类别资产特点而进行规范的专业性准则,如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和不动产评估准则等 E.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对重要评估程序设置了相应的准则项目,如评估报告、评估档案、评估程序等,通过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保证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专业性准则和程序性准则并重。 【习题3·单选题】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7年对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后重新发布,构建了包括()在内的新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A.1项基本准则、1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5项执业准则 B.1项基本准则、2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6项执业准则 C.1项基本准则、2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5项执业准则 D.1项基本准则、1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6项执业准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7年对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后重新发布,构建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1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5项执业准则在内的新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习题4·多选题】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遵循包括()。 A.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B.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职业形象 C.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国际资产评估准则 中文版

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文版11变2011 IVS框架 内容的段落 估价和判断1 独立与客观性2 - 4 能力5 - 6 价格、成本和价值7 - 10 市场11 - 15 市场活动16 - 18 市场参与者19 - 20 实体特定因素21 - 23 聚集25 - 24 价值26 - 29的基础 市场价值30 - 35 交易成本36 投资价值38 - 37 公平值43 - 39 特别价值48 - 44 假设49 - 52 强制销售53 - 55 评估方法56

市场接近55 - 58 收入接近59 - 62 成本方法63 - 64 应用方法65 估值输入71 - 66 框架 Draf t月2011员工 12变2011 系统框架包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原则和 国际估价标准的定义。这 框架应考虑和应用时,遵循个别标准 和估值应用。 评估和判断 1。将这些标准中的原则应用到具体情况中将需要练习. 判断。这种判断必须客观适用,不应用于 高估或低估的评估结果。行使审判时应具有 关于估值的目的、价值基础和其他假设 适用于估价。 独立性和客观性 2。评估过程需要评估机构作出公正的判断的 在得出结论时,对不同的事实数据或假设的信赖。 对于估值是可信的,重要的是,这些判断可以看出

有了一个环境,促进透明度和使 主观因素对过程的影响。 三.许多州都有法律或法规,只允许某些人特别重视 各种用途的资产类别。此外,许多专业机构和 估值提供者有道德规范,需要识别和披露 潜在利益冲突。这些标准的目的是在国际 估价编制和报告的公认原则和定义。 他们不包括这些调试之间的关系的规定 估值和那些承担他们,作为有关的行为和道德 行为评估是专业机构或其他机构有监管 在评估的作用。 4。而具体的行为规则是估价师在这些标准的范围,它是然而,一个基本的期望,适当的控制和程序 到位,以确保必要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程度 估值过程,使结果可以看出是免费的偏见。那里的 的评估目的需要评估师有一个具体的状态或披露 信心rming估价师抯状态进行,要求载于 适当的标准。 能力 5。因为估值需要技巧和判断力的练习,这是一个根本期望估值是由个人或公司有适当的准备 技术技能,经验和知识的评估,市场的主题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执行下列基本评估程序: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本准则,结合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适当的具体评估步骤。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评估程序,可以根据能否采取必要措施弥补程序缺失和是否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决定继续执行评估业务或者终止评估业务。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指导业务助理人员履行评估程序。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记录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形成工作底稿。 第三章评估程序要求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下列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七)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八)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Valuation Standards System in China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Since 1998,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MoF”) and the Chinese Appraisal Society started contempla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system in China. With contributions from and the support of various experts and professional sector representatives, significant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November 2007, MoF established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Committee while the Chinese Appraisal Society (“CAS”) established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Technical Committee and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Advisory Committee. These Committees comprise members from relevan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e.g. MoF, National Tax Bureau), supervisory authorities (e.g.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 Administration Committe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cademics, valuation industry, enterprises, financial industry, securities industry, legal profession, the CAS and societies like the China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 Role of each of the Committees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Committee meet to: 1) discuss the asset valuation standards to be announced by the MoF; 2) r eview and comment on the asset valuation standards to be announced by the CAS; 3) advise on the valuation standard related system, structure and projects; 4) o pine on the important and profession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valuation standards; and 5) advise on the detailed implementation of the valuation standards.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Technical Committee meet to: 1) review and comment on the asset valuation standards development plan; 2) r eview and comment on the draft or to be announced version of the valuation standards; 3) organize valuation standards related research topic; 4) promote view exchange of international asset valuation standard; and 5) execute the work of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Committee.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Advisory Committee meet to: 1) advise on the development work of the asset valuation standards; 2) p articipate in the research work related to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and 3) t ake up valuation-standards related research work. Apart from the members discussed above, this committee also includes members from international societies like 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mmittee, Society of the Chartered Business Valuation Appraisers of Canada, and international valuation firms like American Appraisal. The Current Valuation Standards In November 2007, MoF and CAS jointly announced the asset appraisal standards system, comprising 15 appraisal standards (the “Standards”), out of which 8 are new. The standards system comprises 2 parts – Professional Ethics Standard and Business Standards. The Business Standards are classified into 4 categories – Basic Standards, Detailed Standards, Valuation Guideline and Guiding Opinions, as shown below. Basic Standards 1. Assets Appraisal Standard – Basic Standard (1 May 2004) 2. Assets Appraisal Profession Ethics Standard – Basic Standard (1 May 2004)自一九九八年起,財政部(「財政部」)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開始研究探索建立中國資產評估准則體系。 經各方專家努力及多個機搆的支持,有關工作已取得重大進展。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財政部成立資產評估准則委員會,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評協」)成立資產評估准則技朮委員會及資產評估准則咨詢委員會。該等委員會成員包括相關政府部門(如財政部及國家稅務局)、監管機搆(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學朮界、執業界、企業界、金融界、證券界、法律界、中評協及諸如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等社團的成員。 各委員會的職責 資產評估准則委員會: 1) 討論財政部擬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 2) 審議中評協擬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 3) 對資產評估准則的體系,體例,結搆,立項等提供咨詢意見; 4) 對資產評估准則涉及的重大及專業性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及 5) 對資產評估准則的具體實施提供咨詢意見。 資產評估准則技朮委員會: 1) 審議資產評估准則制定計划; 2) 審議資產評估准則草稿或擬發稿并提出咨詢意見; 3) 組織評估准則相關的專題研究; 4) 推動資產評估准則國際交流;及 5) 承擔資產評估准則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 資產評估准則咨詢委員會: 1) 就資產評估准則制訂工作提供咨詢意見; 2) 參與有關資產評估准則的研究工作; 3) 承擔資產評估准則相關專項研究工作。 除上述成員外,資產評估准則咨詢委員會成員亦包括國際評估准則委員會成員、加拿大特許企業價值評估師協會成員及美國評值等國際評估公司的代表。 評估准則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財政部及中評協聯合公布資產評估准則體系,包括15項評估准則(「准則」),其中8項為新訂准則。 准則體系分為2部分 - 職業道德准則及業務准則。 業務准則分為4類 - 基本准則、具體准則、評估指南及指導意見,如下所示。 基本准則 1. 資產評估准則 - 基本准則 (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 2. 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 - 基本准則 (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 具體准則 a) 程序性具體准則 (“程序准則”) 3. 資產評估准則 - 評估報告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4. 資產評估准則 - 評估程序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5. 資產評估准則 - 業務約定書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6. 資產評估准則 - 工作底稿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b) 實體性具體准則 (“實體准則”) 7. 資產評估准則 - 無形資產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 8. 資產評估准則 - 機器設備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9. 資產評估准則 - 不動產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評估指南 10.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試行)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Valuation Standards System in China 中國資產評估准則体系 Leading / Thinking / Performing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