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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作业

《经济法概论》作业
《经济法概论》作业

《经济法概论》课程作业

作业题目: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

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第二章企业法

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特别是出资人的资格)

2、简述合伙企业的种类、法律特征。

3、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情形。

第三章公司法

1、简述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

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简述公司合并和分立的形式及原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

5、简述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第四章合同法

1、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要约的成立要件。

3、简述合同的主要条款。

4、简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5、简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实施条件。

6、简述代位权的含义和构成条件、实施方式与后果。

第五章工业产权法

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区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注意不授权的情形)。

2、简述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六章市场管理法

1、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2、简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简述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七章税法

1、简述税收的特征。

2、简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

第八章金融法

1、简述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

2、简述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

第九章经济纠纷的解决

1、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有效条件。

2、简述民事诉讼的普通管辖和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2、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

法律事实是指客观发生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情况.

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企业法

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特别是出资人的资格)

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5.个人独资企业须在中国境内设立。

6.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简述合伙企业的种类、法律特征。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大类: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情形。

1、合营期限届满;

2、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资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

第三章公司法

1、简述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

1.股东为一人。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组织机构的简化。

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简述公司合并和分立的形式及原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

公司的合并,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公司分立主要采取两种形式进行: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1、公司的消灭、变更和新设。在新设合并时,参与合并的公司均消灭,在此基础上产生一个新的公司。新设公司应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会,并办理设立登记。在吸收合并时,只有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余公司消灭,但存续公司的资本、股东等发生了变化,存续公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

2、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其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受。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受的权利义务不仅包括实体上的权利义务,而且还包括程序法上的权利义务。

3、股东资格的当然承继。合并前公司的股东继续成为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原来股东的股份按照合并协议的规定转换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份。

5、简述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2、在本金的偿还上有区别

3、收益是否固定有区别

4、公司对二者支付的红利财务处理账目不同

5、对公司的经营参与权不一样

6、二者在发行时间上有区别

7、有无担保不一样

8、标的不一样

9、在

法律是否允许收购上有区别10、二者超资产引起的法律后果不一样11、在公司解散时受偿程序有区别

第四章合同法

1、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2、简述要约的成立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简述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4、简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一、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两项: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效力待定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有以下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认定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5、简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实施条件。

1. 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 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 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 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

行能力。

5. 后履行方未为履行提供担保。

6、简述代位权的含义和构成条件、实施方式与后果。

代位权含义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应为: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第五章工业产权法

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区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注意不授权的情形)。

授予专利权条件

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

实质性条件

也称专利性条件,它是对发明创造授权的本质依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简述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第六章市场管理法

1、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如下:

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9、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包括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所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该法尚未规定的其他行为。

10. 混淆行为

11. 混淆行为

12. 虚假宣传行为

2、简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质量的义务;

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3、简述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安全保障义务”,

2. “产品应当具备基本适用性能义务”,

3.“产品质量明示担保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

2应当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

3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的产品其标示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

5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6不得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七章税法

1、简述税收的特征。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项基本特征。

2、简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即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在征税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纳人税收负担的轻重,反映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关系.

第八章金融法

1、简述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 本票的全称是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简述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

主要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欺诈投资者(客户)行为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第九章经济纠纷的解决

1、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有效条件。

主要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

有效条件:一)协议当事人有合法的缔约资格和能力,二)协议约定的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三)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4)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5)所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

2、简述民事诉讼的普通管辖和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普通管辖的一般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作了如下规定:

(一)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应当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除外。

(二)中级法院管辖以下三类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四)最高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一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是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还就级别管辖问题作了如下补充规定,即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00043 经济法概论(2016版)考试大纲

第一章: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识记) 2.公司的特征(领会) 3.公司法的概念(识记) 4.公司法的特征(领会) 5.公司设立和成立的概念(识记) 6.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设立程序(领会) 7.公司名称和住所(识记) 8.公司章程的概念(识记) 9.公司章程的作用、法定性和自治性(领会) 10.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概念;(识记) 11.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的概念;(识记) 12.公司合并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 13.公司分立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 14.公司资本和资产的概念;(识记) 15.公司资本“三原则”;(综合应用) 16.公司债的概念和分类(识记) 17.公司债与股票的区别(领会) 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识记) 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领会) 20.公司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参加民主管理的形式;(领会)

21.公司解散事由及公司清算的概念和种类;(识记) 22.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和清算程序;(领会) 2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 2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识记) 25.出资说明书的意义(领会) 2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构成(识记) 27.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领会) 28.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综合应用) 2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和组成;(识记) 3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领会) 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综合应用) 32.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识记) 3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权;(领会) 34.股权的转让和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3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识记) 3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 37.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股票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识记) 38.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领会) 3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综合应用) 4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识记) 4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领会) 42.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回避(识记)

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8页word资料

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 1、市场机制失灵的表现 市场经济的缺陷以三种形式表现:一是市场运行的条件不能达到正常状况而引起市场机制功能不到位;二是市场运行的条件已经达到正常状态但功能依然有缺陷;三是市场机制根本不起作用。 具体分析,市场机制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失灵:1.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可能拥有完全的市场信息,这样不可避免会导致决策失误、不公平交易等现象发生。2.存在外部效应。环境污染和员工跳槽问题是两个典型的市场经济外部效应例子。3.低效或无效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不可分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市场机制不可能使公共产品的生产达到社会所需要的最佳水平。4.存在收入分配差距。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竞争,会导致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促使社会收入差距扩大。5.垄断。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市场竞争在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导致市场中的集中与垄断趋势。6.盲目性引发经济运行不稳定。一方面,商品生产者追求商品价值增值,受价格信号调节;另一方面,商品世界的二重性矛盾会使经济运行不稳定。7.资源浪费。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生产效率上具有优越性,但是在如何消费已经生产出来的资源上没有明显的优越性,甚至具有浪费型。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哪些经济职能?政府干预宏观经济的局限性有哪些。 政府的经济职能:1.培育市场体系,提供市场信息;2.处理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实现内外部均衡;3.提供公共产品,合理组织非市场经济领域活动; 4.保护竞争,防止垄断; 5.调整收入再分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6.避免经济运行周期性震荡,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政府干预的局限性:1.政府行为目标决策偏离社会公共利益;2.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3.政府机构膨胀,效率低下;4.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负效应。 3、何谓国家发展战略?有什么特性?有何重大意义。 国家发展战略是指国家对较长时期(如10年、20年或更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的部署和安排,它关系到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景,是指导国家发展的重要依据。 基本特性:1.全局性;国家发展战略要从宏观的角度,统揽全局,体现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2.长期稳定性,国家发展战略涉及的期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2.要约 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在提出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要求或建议对方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企业的开办 企业的开办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 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指违反环境法和环境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商标 商标指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项目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区别的一种专用标志。 6.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哪几种? 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以下三种: (1)不申报,属过失不告知,指投保人应当了解的事项实际上却不了解,或者虽然了解某事项却因过失而未告知保险人; (2)隐瞒,属故意不告知,指投保人既了解某事项又清楚其重要性而故意不告知保险人; (3)错误申报,指告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哪几种? 《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 (4)发生法定事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3.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经济法概论》作业2

《经济法概论》作业二Array 一、单项选择 1、法的本质是()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事实 4、留置不适用于() A.保管合同 B.铁路运输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建筑合同 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C.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D.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有限按份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高人数为() A.19人 B.30人 C.20人

D.50人 8、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股东大会 B.总经理会 C.董事会 D.监事会 9、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 A.采用发信主义 B.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C.采用投邮主义 D.采用实践主义 10、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 A.应采用格式条款 B.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C.应对照两种条款的区别 D.应找出两种条款的共同点 二、多项选择 1、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A.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是非法人企业、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政府对企业的协调、监管职责包括() A.确保国有企业财产的国家所有权 B.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 C.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为企业提供服务 D.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目的在于() A.弥补公司亏损 B.扩大生产经营 C.增加公司资本 D.增加职工福利 4、破产欺诈的具体行为包括() A.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对原来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和放弃自己的债权 5、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包括() A.注册资本 B.经营范围 C.名称、住所 D.营业期限 6、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

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描述

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描述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描述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本论》选读、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说史等。 经济管理专业下面又有各种相关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具有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从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系统与软件、数据结构与数据库、计算机络、计算机程序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 工商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统计学、会计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市场营销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

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及教学、科研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消费心理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广告学、商务谈判、推销理论与技巧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及相关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等。 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具有经济贸易和管理理论基础,掌握计算机技术,掌握电子商务运作管理、开发技术,从事电子商务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主要课程:电子商务技术基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No.1 --------------------------------------------------------------------------------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4)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A、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 B、分析提要和理由同上2、3点。故略。 二、案例分析: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1、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不成立。2、分析提要。 公司乙的还盘已是实质上改变了公司甲发盘的实质条件,应视为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是新要约。而原要约(即公司甲发盘)因此而失效,导致本合同不成立。这是本案合同不成立的焦点,也是分析本合同不成立的关键。 3、理由:本案合同不成立,是因为公司乙的承 诺与公司甲发出的要约不一致,导致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致

00043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资料

经济法概论 1, 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61 答:企业的特征有:①企业是经济组织②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③企业是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④ 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定位。 2,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它的特征有哪些?, 61 答:⑴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责任的企业⑵特征:①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 财产为出资人所有③个人独资企 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责任。 3,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62 答: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4, 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及有限合 伙企业?, 63 答⑴: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⑴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5,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63 答:①有两个以上合伙人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 交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 殊性? 66 答: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7,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66 答: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③执 行事务合伙人权益与违约处理办法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⑤有限合伙人如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关互转换程序。 8, 有限合伙对合伙人有什么要求? 66 答: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 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 时,享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 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 于行使权力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 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 起诉讼⑧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 9,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与 普通合伙人转换身份有何要求?67 答:⑴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普 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 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⑵有限合伙 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 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普通合 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 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 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68 答: ①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② 由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其中外方合 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营企业 注册资本的25% ③合营各方共同经 营管理④合营各方共同承担风险、 共负盈亏。 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出资的要 求有哪些?, 68 答:⑴外国合资各方可以用货币出 资也可以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 的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 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货币以外的出 资,其作价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 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 的第三者评定。⑵外国合营者出资 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 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其作价不 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物料当时 的国际市场价格。外国合营者出资 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能显 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 高生产效率或者显著节约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外国合营者以机器设 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专有技 术出资,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12, 外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71 答:①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设 立的中国企业②外资企业的全部 投资由外国投资者承担③外资企 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 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不是外国企业或组织在中国的分支 机构。④公司是企业法人 13, 公司具有哪些特征?, 73 答:①依法设立②具有独立的法人 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③以全部财 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④公司是企 业法人 14, 我国公司成立的原则是什么?, 75 答:公司的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公司的成立在历史上经历 了自由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 和登记主义。 15, 我国公司资本“三原则”指什 么?, 77 答:指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 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16, 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有哪些?, 78 答: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②因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未 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 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 人代表,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 务到期末清偿。 17,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 些?, 81 答: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是股 东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和其他 机构股东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 股东 1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性质 是什么?, 83 答:股东会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各 种涉及股东权益事宜拥有最高决策 权的公司权力机构。但股东会对外 不代表公司,对内不执行业务,也 不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1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 权有什么要求? , 86 答:①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 转让股东应在转让前就股权转让事 项通知和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③ 其他股东在等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 买权。 20, 股份有限公司对注册资本有何 要求? , 87 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 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 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 为3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股票上市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不 少于3000万人民币,公司采用发起 设立的,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 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 分由发起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在5年内缴足。 21, 股票有何特征?, 89 答:①股票是有价证劵,股票是股 份的表现形式②股票是流通证劵, 股票可以转让和流通,这也是股份 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③ 股票是要式证劵,其形式、制作程 序、记载事项、记载方式,均应符 合法律的要求。 22, 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应具备什么 条件?, 90 答: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 况良好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 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④证劵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何限 制?, 91 答: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②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 票在证劵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③公司懂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④公司原则上不得收 购本公司的股票,否则与资本充实 原则不符⑤对股票质押的限制,公 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 的标的。 24, 上市公司有何特别规定?, 94 答:①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 重大事项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③董事会秘书④关联董事表决回 避。 25, 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 是什么?, 95 答: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不论 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还是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法人企业, 均适用破产法。但是没有法人资格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 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均不适 用。 26, 什么是破产、它有什么特征?, 95 答:⑴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以其全 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又未能与债 权人达成减免或迟延偿还债务的协 议,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 财产,使债权公平受尝,其余无力 偿还的则予免除的法律制度。⑵破 产的特征①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 程序,它以消灭债务人体资格来实 现债务的清偿②破产必须以债务 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特定条件 ③破产的核心是保证公平清偿债权 ④破产是一种强制执行程序。 27, 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有何规 定?, 96 答: ①地域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 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级别管 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级市 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 一般管辖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 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8, 什么叫共益债务,哪些属于共 益债务?, 98 答⑴: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 破产案件申请后发生的债务。⑵具 体包括①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 方当事人履行双方未履行完毕毕的 合同产生的债务②债务人财产受 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③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④债务人 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 保障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⑤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 损害所产生的债务⑥债务人财产 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9,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有何规定?, 100 答: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过半数通过,并由其所代表的债权 额占无财产担保权额总额的1/2 以上。而涉及全体债权人重大利益 的事项,如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 议,如要求债权人过半数以外,还

刘瑞《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民经济管理的必要性及其任务)【圣才】

第1章国民经济管理的必要性及其任务 1.1 复习笔记 一、市场经济功能及其缺陷 所谓市场经济,最简单地说,是指一种依赖于经济活动主体自发地参与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并从中获利的经济系统。它突出了商品经济作为交换经济的特征。 1.市场经济的机制 市场经济是通过一系列包含其要素与功能的具体运行机制来展开的。将迄今为止世界上所有的市场经济实践考虑在内,一个完整的市场经济至少由以下六个机制组成。 (1)供求机制 供求机制担负着市场经济的组织功能。 市场经济中所有的要素均可抽象为两个相互对等的独立方面:商品的供给与商品的需求。供给方向需求方提供商品,需求方向供给方购买商品。但双方各自追求的市场目标是不一致的:供给方最终追求的是商品的价值及其增值,而需求方最终追求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及其满足感。市场经济始终是在这种供求内生矛盾的存在、展开和化解过程中运行的。供求机制的运行会产生两种结果:市场供求平衡与市场供求失衡。 (2)产权机制 清晰的产权机制担负着市场经济的保障功能。 供求机制的健康运行依赖的市场前提条件是:供求双方各自独立地处置涉及自身利益的

事宜并由此承担后果。为此,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有关经济权利的产权机制。产权,在严格意义上是指财产所有权,在宽泛意义上是指人们对其所交易的东西的所有权。产权具有两个最基本的权能:收益分享权能和收益支配权能。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产权机制往往表现为法规条文。 (3)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供求机制的晴雨表,发挥着市场经济的信息功能。 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在本质上反映全社会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在形式上反映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情况及其稀缺程度。这是价格机制最鲜明的功能特性。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要素与供求要素结合形成了复杂的讨价还价交易过程。供求双方的平衡态势都是在一定价格水平下实现的,同时又是在价格水平波动中被打破的。 (4)竞争机制 竞争机制担负着市场经济的效率功能。 竞争的正面功能:①商品成本下降,市场价格水平下降;②需求方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并从中获利,供给方的生产经营质量有所改进;③创新活动增多,创新能力加强。 竞争过度的消极后果:①生产水平低;②涌现重复性建设现象;③从国民经济角度看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 (5)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担负着市场经济的动力功能。 激励机制的核心是对经济利益的关注与追逐,但是经济利益客观上存在于个人、企业、产业、区域和国家之间,由此形成了不特定层次和要求的多元经济利益。 (6)信用机制 信用机制担负着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功能。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部分) 第一章 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 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

自考00043经济法概论(财)2017年04月试卷

全国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财)试题 课程代码:00043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 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A) A.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董事长决定 C监事会主席决定 D.总经理决定 2.在我国,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C) A.工业产权 B.非专利技术 C.劳务 D.土地使用权 3.下列主体能够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C) A?公办高校甲 B.上市公司乙 C?个人独资企业丙 D.国有独资公司丁 4.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是(B) A.所有合伙人均可以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C.有限合伙人邢某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50人组成 5.某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 此期间应当依法向王某支付(B) A.一倍工资 B.两倍工资 C.三倍工资 D.四倍工资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包括(A) A.劳动争议当事人 B.工会代表 C.用人单位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7.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D)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合同 C.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 D.违反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订立的合同 8.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C) A.仓储合同 B.承揽合同 C.定金合问 D.头卖合问 9.甲委托乙公司研发新产品,乙公司指派员工丙完成了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委托研发 合同中未约定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该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依法应当属于(B) A.甲 B.乙公司 C.丙 D.甲与乙公司共有 10.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专利,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也自行研发出该产品并开始制 造。乙公司依法对该产品专利在原有范围内享有(C) A.独占权 B.转让权 C.使用权 D.许可他人使用权 11.某地大枣协会申请注册了“芝金”商标,核定使用在大枣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该 商标属于(A) A.商品商标 B.驰名商标 C.服务商标 D.联合商标 12.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薰衣草”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未经许可的行 为不甲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是(C)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甲公司的“薰衣草”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薰衣草”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薰衣草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薰衣草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产品后,将“薰衣草”更换 13下列选项属于违法垄断协议的是(B) A.因经济不景气,某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就减产达成协议 B.三家房地产公司就商品房销售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涨价20%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2.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3.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可将其分为(组织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 4.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形态,可将其分为(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与经济协调法律关系)。 5.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6.在债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7.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经济法律事实)。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9.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10.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是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11.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1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企业董事会)。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应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15.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股份的(总数的35%以上)。1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高人数为(50人)。 17.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福利)。 18.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时间为(90天)。 19.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0.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专利并授予专利权的是(B)。 A.一种疾病的治疗和诊断方法 B.一项对某种型号的汽车发电机进行改进的技术方案 C.一项天文科学发现 D.一项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 21.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22.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额度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所受到的损失 2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5.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的商品是(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 26.预算关系是指(预算收入关系、预算支出关系和预算管理关系)。 27.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最长时间是(30天)。 28.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为(30日)。 29.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的是(城乡维护建设税)。 30.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专利权法律制度 案例: 胡某设计的茶叶包装盒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0730005046.3. 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的茶叶包装盒推出市场后,以其外形美观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本专利产品销量直线上升,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但2008年9月,胡某在海口市新港水产批发市场发现,该茶艺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使用胡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用本专利产品赢得市场之机,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亲权产品,充斥市场。本专利产品由于受到这些仿制品的冲击,销量直线下降。胡某为了维权,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李武平律师代理此案。李武平律师接受代理后,认真研究案情,指导当事人收集、保全证据,经过努力,最后法院判决侵权成立,判令被告海口某茶叶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原告胡某专利号为ZL200730005046.3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 案例分析 一、《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设计。具体涵义是:第一,外观设计必须和产品结合在一起;第二,外观设计师对工业产品外观的新设计,不涉及内部构造、功能和改善;第三,外观设计作为一种新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性全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中,实质上的规定条件是器具有新颖性。对本案例,茶叶包装盒已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则胡某享有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物质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限购的独占权、许可实施权和转让权。其中,许可他人实施权利,也就是对专利发明创造使用权的转让。根据双方但是人约定的不同,许可合约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普通许可合同,按照该合同被许可人可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专利发明创造,但专利人仍保留在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权利;部分独占性许可合同,按该合同被许可人可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专利发明创造,取得利益的独占权,但不能因此排除专利人自己使用该专利发明创造的权利;完全独占性许

2017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是( B ) A.投资人决定解散 B.达到了破产界限 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 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的表述,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 ) A.可以用劳务出资 B.可以执行合伙事务 C.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调整的是( D ) A.初级农产品 B.建设工程 C.天然矿产品 D.农药 4.张某购买一条电热毯赠送给王某,王某使用电热毯时引发火灾。经查,电热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温控元件质量低劣。王某请求火灾损失赔偿的理由应是( A ) A.电热毯存在缺陷 B.电热毯存在瑕疵 C.电热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D.电热毯是张某购买的 5.依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对垄断协议予以豁免时,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是( D ) A.经营者为改进技术的 B.经营者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C.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的 D.经营者为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的 6.下列关于商业秘密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某数学原理只有李某一人知晓,该原理是商业秘密 B.某老字号的店训“童叟无欺”是商业秘密 C.甲公司将其保密的药品配方许可乙公司独家使用,该配方不再是商业秘密 D.某公司将原属于商业秘密的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公开供他人参观,则该产品制作工艺不再是商业秘密

7.下列不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是( B )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主管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C.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D.通过大众传媒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8.下列关于损害消费者权益赔偿责任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展销会举办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B.在租赁柜台接受服务,柜台出租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D.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9.甲公司在食品类商品上注册了“农山”商标,并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也使用了“农山,,非注册商标。“农山”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甲公司也不拥有其他在先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A.甲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B.乙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C.乙公司可以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10.下列关于注册商标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C ) A.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的,注册商标终止 B.商标注册人未申请续展的,注册商标终止 C.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由商标局主动撤销注册商标 D.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未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限期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1.下列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是( B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房地产抵押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12.下列关于林木采伐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严禁采伐环境保护林 B.严禁采伐自然保护区的林木 C.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后,应该在三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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