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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模式

投融资模式
投融资模式

PPP(公私合作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三大特征:

(一)伙伴关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二)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

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

关系。

(三)风险共担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

在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

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隧道、桥梁、干道建设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一般时间内车流量不够而导致私营部门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公共部门可以对其提供现金流量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在“分担”框架下,有效控制私营部门因车流量不足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由此,风险得以规避。

如果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毫无疑问,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就能最小化。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要突破简单化的“融资模式”理解,上升到从管理模式创新的层面上理解和总结。

模式一:融资性质

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2)民间主动融资(PFI)

PFI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3)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4)建造、移交(BT)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5)建设、移交、运营(BTO)

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6)重构、运营、移交(ROT)

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7)设计建造(DB)

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8)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9)建造、拥有、运营(BOO)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10)购买、建造及营运(BBO)

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

(11)只投资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模式二:非融资性质

(1)作业外包

政府或政府性公司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个人承担和完成,以期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一般由政府方给作业承担方付费

(2)运营与维护合同(O&M)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3)移交、运营、移交(TOT)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的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模式三:股权产权转让

政府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建立和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模式四:合资合作

政府方以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主要优点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

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

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

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3)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4)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7)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主要内涵: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

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

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

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车、技术培训等。

模式: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一)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特征: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优势,其基本特征可以总结为:

(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

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合同: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的几种合同结构形式。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却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须亲自完成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总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取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往往会根据其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将设备采购(制造)、施工及安装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所以,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交钥匙总承包;

(二)设计—采购总承包(E-P);

(三)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四)设计—施工总承包(D-B);

(五)建设—转让(BT)等相关模式。最为常见的是第(一)、(四)、(五)这三种形式。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种模式是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业主)来完成。

建设、转让总承包,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

造价:EPC承包模式中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在项目实施阶段,总承包单位应派驻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到施工现场进行费用控制,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对各专业进行分解,制订各部分控制目标。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在一些材料设备的选用上可能还有些出入,造价工程师都应该及早发现解决。通过设计修改把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具体措施包括:

1、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控制造价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4、EPC项目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方式: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权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构往往比较复杂。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特征:

1.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2.由获专营权的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无偿或有偿移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发展演变:

1.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

项目一旦建成,项目公司对其拥有所有权,当地政府只是购买项目服务。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3.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租赁—转让。

项目完工后一定期限内出租给第三者,以租赁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资和运营收益,以后再行将所有权转让给政府。

4.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转让—经营。

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有所有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所有权,其后再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

5.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即:修复—经营—转让

项目在使用后,发现损毁,项目设施的所有人进行修复恢复整顿—经营—转让。

6.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即:设计—建设—融资—经营。

7.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

8.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

9.ROMT(rehabilitate—operate—maintain—transfer)即:修复—经营—维修—转让

10.ROO(rehabilitate—own—operate)即:修复—拥有—经营

11.BST(Build_Subsidy_Transfer)即建设—补贴—移交,政府分期购买服务的方式。

BOT优势:

一:节省投资:BOT供热模式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大的好处是节省锅炉等供暖设备的投资,减轻设备招标、安装、施工的压力,实现系统、设备的最优化配置;

二:便于管理:对于物业管理方,BOT可以形成建造、运营的延续性,避免供暖产生的负面影响,把物业管理费用产生盈亏的可能性结果转化为预定量化指标;

三:业主体验:业主在按时、按质地得到供暖、卫生热水服务的同时不再支付供暖设备的维修费用,供热公司在承包期限到期后全套设备无偿转让给业主;

四: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完善系统节约能源,避免能源浪费。

BT模式:建设--移交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运作:

1.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权利,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和移交。

4.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

运作过程:

1.项目的确定阶段:政府对项目立项,完成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工作;

2.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政府确定融资模式、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

3.项目的合同确定阶段:政府确定投资方,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

4.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各方按BT合同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项目的移交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模式主体:

1、项目业主。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及所属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公司,也称项目发起人。负责对项目的项目建设特许权的招标。在项目融资建设期间,业主在法律上不拥有项目,而是通过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的支持。在项目建设完成和移交后,将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BT投资建设方。BT方通过投标方式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得项目建设的特许权。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安排融资和组织项目的建设,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相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原材料供应商等。

3、贷款银行或其他相关单位。融资渠道在BT模式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项目的融资渠道一般是投资方自有资产、银团贷款、政府政策性贷款等。而贷款的条件一般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BT方的管理能力和资金状况,以及政府为项目投资方提供的优惠政策。

特点:

1.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2.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3.BT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BT模式的重点是B阶段;

4.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

5.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风险:

1.风险较大,例如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需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最大的风险还是政府的债务偿还是否按合同约定;

2.安全合理利润及约定总价的确定比较困难;

3.做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对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融资成本,获取较大的利息差收入;

4.适当的利润率(大于资金的综合水平)水平和资金的有限监管投入与增值退出,便是合理令人满意的水平,最大的安全保障就是最大的效率。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P2P模式融资介绍及主要网贷平台

P2P模式融资介绍及主要网贷平台 P2P模式融资介绍及主要网贷平台 [打印本稿] [字号大中小] [手机看新闻]原标题:P2P模式融资介绍及主要网贷平台 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 网贷平台。 国内P2P进入爆发期 P2P网贷模式的雏形,是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

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在Zopa 网站上,投资者可列出金额、利率和想要借出款项的时间,而借款者则根据用途、金额搜索适合的贷款产品,Zopa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非赚取利息。 在我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在其后的几年间,国内的网贷平台还是凤毛麟角,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2011年,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2012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已达到2000余家。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国内含线下放贷的网贷平台全年交易额已超百亿元。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以每天1至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 P2P的加强版——P2B模式 P2B的全称是互联网投融资服务平台,是有别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一种全新的微金融服务模式。P2B是个人对非金融机构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 P2B互联网投融资服务平台是一种网络投融资平台,在P2B平台可以以远低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借到中短期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P2B互联网投融资平台负责审核借款企业融资信息的真实性、抵质押物的有效性、评估借款风险、通过从

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拓宽和创新企业债券等融资功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2015年4-5月,由省发改委徐幸副主任带领委财金处、基综办(省重点办)、法规处、省招标办、省信用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惠誉(北京)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及湖南、湖北等省份就如何拓宽我省重大建设项目融资路径创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力求准确把脉重大项目建设特点及投融资创新,及早谋划并拓展我省重点项目融资思路和渠道。 一、券商、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业务开展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其前身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61亿元,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05家营业网点,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公司拥有350万客户,客户资产规模4000亿元。业务范围涉及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等,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同时中信建投证券也是浙江企业债发行的主要承销商之一。大公国际是中国行业、地区、国家信用评级标准创立者,大公国际参加了国内大部分债务工具的创新设计与推广应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结构融资债券等信用评级市场占有率均名列前茅。此外,作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评级机构,大公受国家财政部推荐参加亚洲债券市场建设,并作为亚洲信用评级机构协会会员,中日韩三国信用评级机构合作的倡导者,大公在亚洲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惠誉评级是全球三大评级公司之一,侧重于金融机构的评级。惠誉的评级类型主要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结构融资和地方政府、国家主权等方面。惠誉对新兴市场的敏感度较高,尤其是在新兴市场企业债券发行方面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根据国际通行规则组建的全国性、专业化信用评级机构,并全资控股一家专业数据咨询公司。 这四家机构在与政府合作的过程中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业务水平。尤其是中信集团凭借其强大的综合实力,在与政府合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中信金融控股平台业务涵盖了证券、基金、银行、期货、信托、保险、资管等,能够为相关产业基金运作和项目融资等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运作支持。此外,中信集团约4万亿的资产形成的实业网络庞大,涉及能源和资源业务、文化传媒产业、制造业、海外平台、基础设施、房地产、工程承包、商贸服务业等,也会带来良好的投资机会和协同效应。2008年,中信集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中

投资融资基础知识以及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DOC

金融术语第一期—投融资的知识简介 (一)企业融资方式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二)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资金用途广泛,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主要融资特点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募集和私下募集。 (三)债券融资

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银行贷款是企业债务融资常见的一种方式。 (四)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Pr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股权融资主要优势: 1.稳定资金来源 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而且银行贷款要求抵押担保,收取利息,附加限制性契约条款,并可能在企业短期还款困难时取消贷款,给贷款企业造成财务危机。和贷款不同,私募股权融资增加所有者权益,而不是增加债务,因此私募股权融资会加强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私募股权融资通常不会要求企业支付股息,因此不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负担。投资后,私募股权投资者将成为被投资企业的全面合作伙伴,不能随意从企业撤资。 2高附加值服务 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人都是非常资深的企业家和投资专家,他们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以及广泛的商业网络能够帮助企业成长。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后,成为了企业的所有者之一,因此和现有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私募股权基金会尽其所能来帮助企业成长,例

2019年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能力建设 试卷

2019年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技能里建设试卷82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万亿元。 A.0.5 B.1.2 C.1.35 D.1.5 2.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责任的主要社会资本方的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A B.BBB C.AA+ D.AA- 3.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通常是财务投资者。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C.投资运营商 D.金融机构

4.要把()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A.服务实体经济 B.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C.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D.落实去杠杆的总体要求 5.可以长期积累“中产阶级的养命钱”的金融产品是()。 A.投资基金 B.信托产品 C.保险产品 D.互联网金融 6.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中使用了()。 A.世行贷款 B.亚行贷款 C.国开行贷款 D.西班牙政府贷款 7.主要由省级国有企业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铁路

B.航空 C.电力 D.高速公路 8.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的合作期限为()年。 A.10 B.15 C.20 D.30 9.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各地要落实()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 A.主体 B.属地 C.领导 D.监督 10.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中心法律主体。 A.SPV B.原始权益人

C.信用评级机构 D.受托管理机构 11.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中外方的持股比例为()。 A.30% B.49% C.50% D.51% 12.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亿元引导基金。 A.500 B.1000 C.1800 D.3000 13.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包括()。 A.运营协调委员会友好解决 B.专家小组调解 C.仲裁

投融资概念创新

投融资概念的创新 传统的投资、资金、资本、金融、融资和筹资等有关概念难以准确的描述经济现象。近年来,虽然出现了“投融资”这一全新概念并在实际部门的使用频率较高,但学术界对于投融资概念的认同感却显得相对不足。为此,我们对投融资概念的学术创新和实践意义等重大问题方面进行了专门和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愿为进一步推广这一新概念尽微薄之力。我们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 (一)、投资概念与金融概念之间相互交叉重复。 现实中对投资的定义可大致归纳为如下三类:即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中与消费相联系的投资概念;与固定资产相联系的基本建设投资概念;与股票、债券等相联系的金融资产投资概念。金融的概念一般可理解为资金融通,也有视其为“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其中,金融资产投资概念就集投资和金融概念于一身。 从融资方式角度看,虽存在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说法,但从内容上往往让人产生与其它概念重复交叉的感觉:第一,总体上看,间接金融与金融的定义近一些,而直接金融与投资,尤其是金融资产投资的定义近一些;第二,从间接金融的三方看,不可能全是“融资方”,按中文的理解和说法应该是: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向银行借款是筹资,作为处在资金剩余方和资金不足方之间的中介机构即银行才是融资,而作为资金最终供应方的居民则是投资(符合在银行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定义);第三,从直接金融的各方看,也不可能全是融资方,实际情况是作为资金需求而发行有价证券的企业方是筹资,作为资金供应而购买有价证券的居民方是投资,作为不同于银行中介机构的券商充其量也只能视为起到融资的作用而已。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以下几点:一是金融概念比较总括和笼统,即如果对应筹资、融资、投资等各具相对内涵的概念,“金融”到底是什么就显得不那么清晰了。二是金融与投资在概念上存在重合或交叉。这是因为就实际资产的形成而言,投资概念是独立的。但从金融资产角度看,就很难区别有价证券的投资与直接金融,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与间接金融的差异了。三是投资与融资概念也有交叉。这是因为如果以“为着预期收益而进行的投入”来定义投资的话,那本来作为融资概念出现的银行发放的贷款也符合这个定义,因为它可以说是“为获取利息收益而投放本金的活动”。 (二)、使用投融资概念的意义 投融资概念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既能函盖传统概念中各自的内容,又能在实际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形成、筹资、融资与投资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从而以对相关现象的准确描述来面对在传统概念下难以解决的问题:适合对独立现象作分别或综合的描述,此为其一。投融资=投资+融资,既可以包含传统的投资,又可以指传统的融资,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适合对现实经济中复合现象的描述,此为其二。我们知道,七十年代出现的“滞胀”(Stagflation)概念,是对以往Stagnation(停滞)和Inflation(膨胀)两个独立现象合为一体的综合描述即一种新经济现象。同样,如果将投资(Investment)和融资(Finance)合成为“投融资”(Invesnance)的话,那么这一概念也具有反映投资和金融两个独立现象的综合特征。 一种现象是“投资融资化”。当前,投资领域中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是投资额大于资本金,其特定含义是两者之间的缺口不但来源于银行的贷款,而且这种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非出资”形态成为投资额的主要部份。这种对于企业而言是投资或者说是实际投资,而对于银行来说则是融资或者是金融资产形成的状况,无论使用投资还是金融概念似乎都不合适,非投融资概念莫属。 另一现象是“融资投资化”。与居民在银行储蓄,银行运用储蓄向企业贷款,企业运用银行融资从事投资的各自独立行为相比,“融资投资化”则体现在有价证券的发行市场方面,表现为通过股票、可转换债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行为。例如,传统概念把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金融也可分为

几种融资模式介绍

几种融资模式介绍

DB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D-B(Design-Build,以下简称D-B)总承包模式是广义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是由一个机构与业主签订负责工程全部责任的单一契约,在工程进行初期即获施工委托同时负责设计和施工的一种承建模式。其最显著的特点有:该模式实行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够明显缩短工期;总承包单位唯一,责任明确,减少不必要的争端和索赔;减轻业主管理的压力;D-B 总承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有助于业主掌握相对确定的投资。在国外,D-B 模式涉及的工程多为房屋、公路和桥梁等土建工程。 DBB,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 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在DBB模式中,参与项目的主要三方是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 它具有通用性强的优点,因而长期而广泛的在世界各地应用,管理方法较为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监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缺点:工程项目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之后才移交给业主,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这种方式在国内已经被大部分人所接受,并且已经在实际应用。 传统管理模式(DBB)的特点。 1.业主只进行一次施工招标并与一个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有其他施工与供货单位参与项目,则它们均将由前述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并成为它的分包商。 2.该模式管理的技术基础是线性顺序法,所以具有该方法固有的缺陷,即耗时较长。 3.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协调已作为一种专业独立出来,往往由参与项目前期策划或设计管理的专业管理公司承担,以确保项目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4.由于国外多基于扩大初步设计深度的招标图进行施工招标并由承包商在驻地工程师指导下进行施工图设计,而承包商在安排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时,可根据计划进度的要求分轻重缓急依次进行,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了快速路径法,缩短了项目建造周期,弱化了该模式的缺陷。

新版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有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 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一般称其“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很显著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政府赋予私营公司或企业对某一项目的特许权,由其全权负责建设与经营,政府无需花钱,通过转让权利即可获得一些重大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极大的的社会效益,特许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 当然,投资者也因为拥有一定时期的特许权而获得极大的投资机会,并相应赚取了利润。所以BOT投资方式能使多方获利,具有较好的投资效果。

2.BT(build -transfer)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特点与优势: 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2.与BOT相比,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这个阶段;投资方在项目建成后直接进行移交。

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分

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69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包括()。 A.运营协调委员会友好解决 B.专家小组调解 C.仲裁 D.诉讼 合同体系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枢纽。 A.项目公司 B.地方政府 C.金融机构 D.施工企业 3.可以成为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主体是()。 A.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企业

C.上市公司 D.民营企业 4.属于城市副中心开发的典型案例是()。 A.中信汕头滨海新城 B.嘉善高铁新城 C.青浦重固镇 D.上海虹桥商务区 5.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的合作期限为()年。 A.10 B.15 C.20 D.30 6.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期限届满如需延长,依照双方约定。 A.20 B.30

C.40 D.50 7.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亿元。 A. B. C.18 D. 8.主要由城市政府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通信 B.能源 C.电力 D.垃圾处理 9.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通常是财务投资者。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D.金融机构 10.财政部的政策规定,PPP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ABS产品的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 A.50% B.60% C.70% D.80% 11.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责任的主要社会资本方的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A B.BBB C.AA+ D.AA- 12.《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为主。 A.直接投资方式

创新创业投融资管理

《创新创业投融资管理》课程论文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建议 学院金融学院 班级金融三班 姓名余晓磊 学号201302010329 2016 6 ________年_____月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建议 [摘要]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其具有的机制、信息、成本和效率优势,为自身找到了合理的市场定位和发展空间。目前来看,小贷公司基本遵循了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原则,但存在的问题也会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值得关注。所以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明确政府、工商、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各方的监管职责。严格坚持小贷公司的设立初衷,将真实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放款额度、比例作为业绩评价的首要标准;严防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责标准 Small loan company management recommendations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mall loan company by virtue of mechanisms, information, cost and efficiency advantages it has for itself to find a reasonable market positioning and development space. Currently, the small loan companies basically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serving the "three rural" and small businesses, but the problem will affect it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ncern. So for the small loan companies of government, industry and commerce, the People's Bank, the Banking sector regulatory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arties. Strictly adhere to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small loan companies, the amount of the loan's service "three rural" an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s the proportion of the primary criterion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revent illegal fund-raising and illegal deposits. [Key words]small loan company supervisory duties standards

2019年注册咨询师继续教育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及参考答案

2019 年注册咨询师继续教育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 力建设试卷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本题型共 15 道题】 1. 主要由城市政府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通信 B.能源 C.电力 D.垃圾处理 2. 在 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可以长期持股,依托长期运营收益。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C.投资运营商 D.金融机构 3.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各地要落实()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 A.主体 B.属地 C.领导 D.监督 4. 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亿元。 A. 7.6

B. 16.8 C. 18 D. 20.3 5. 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期限届满如需延长,依照双方约定。 A. 20 B. 30 C. 40 D. 50 6.PPP 合同体系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枢纽。 A.项目公司 B.地方政府 C.金融机构 D.施工企业 7. 可以成为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主体是()。 A.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企业 C.上市公司 D.民营企业 8. 主要由省级国有企业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铁路

B.航空 C.电力 D.高速公路 9.2017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为今后 3 年三大攻坚战之首。 A.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B.精准脱贫 C.污染防治 D.稳定房价 10. 属于城市副中心开发的典型案例是()。 A.中信汕头滨海新城 B.嘉善高铁新城 C.青浦重固镇 D.上海虹桥商务区 11.2018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万亿元。 A. 0.5 B. 1.2 C. 1.35 D. 1.5 12. 可以长期积累“中产阶级的养命钱”的金融产品是()。 A.投资基金

关于开发区投融资工作创新的相关思考

关于开发区投融资工作创新的相关思考 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区域投融资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区域竞争力尤其是开发区综合竞争 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模式,有利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对改革传统的负债发展模式提出了新要求。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和投融资创新,是当前我省对外开放工作中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基本情况 目前开发区投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与各类银行开展合作。开发区积极利用在手资源与中国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等国有和商业银行开展合作,以园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为抵押物,最大限度争取贷款额度。二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区结合自身优势,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合作,通过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直属交易平台累计发行债券5期,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等方面。同时,开发区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开发区资金压力。三是大力实施项目融资。以BT、BOT方式,对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商务大厦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由开发区与第三方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由第三方投资者组建公司并实施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再移交给开发区。

二、存在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开发区目前主要通过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从商业银行融资的单一方式,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国家货币信贷收紧、商业银行贷款不断从紧的金融政策背景下,尤其是在现有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和资产已被充分整合的基础上,已经无法再向商业银行融到更多资金。 二是优质资产不多。近年来,开发区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推进,但城投公司可供质押、抵押的优质资产较少,园区土地商业化、实体化运作尚未形成良性循环,土地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资产盘活利用成效不高。 三是机制体制尚不健全。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定位还不明确,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符合风险与收益一体化要求的投融资主体资格,影响了再融资能力。 三、思考建议 下一步,将结合宿城经济开发区实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总体思路,以投融资平台为桥梁,以具体项目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路径,形成资金闭环反馈系统,构建“投融资决策科学化、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多样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 一是加快投融资平台改革。立足当前改革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推进城投公司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要实行企业化管理,不得保留双重身份,使融资平台由事业法人向公司法

投融资机制创新

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从事各种旅游休闲活动。虽然《若干意见》规定的多是宏观引导性意见,但表明了中央的决策方向,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必将于近期出台。我县地处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核心位置,在密切关注上级有关政策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抢占先机。特别是当前,我县园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任务艰巨,旅游资源潜力亟待释放,“三网”绿化任重道远,我们更应该放开手脚,突破瓶颈,大胆实践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可以探索成立水务公司、林木公司、农业开发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基础产业开发公司。政府采取“扶上马、送一程、适时撤出来”的运作模式。“扶上马”,公司成立,由政府注入优势资产,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入股,保障公司有效运转。“送一程”,公司运作初期,政府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工作支持,协调帮助企业发展壮大。“适时退出来”,待公司发展成熟,具有造血功能后,政府采取转让股权的形式逐步退出,回笼建设资金,还原公司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创新机制,多渠道融集建设资金。国务院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并非对政府融资一棒打死,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主要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国家政策还是允许的。我县应积极创新机制,挖掘资源潜力,盘活政府经营性存量资产,拓宽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方面强化项目包装意识,以优质项目吸引优质资金,积极运用BOT(建设- 经营- 转让)、BOOST(建设- 拥有- 经营- 补贴- 转让)、融资租赁等多种市场化运作形式,使政府从资产负债链中退出来,投资商作为融资主体以项目去银行融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新格局。另一方面要适当转让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存量资产和特种经营权,采用TOT(转让- 经营- 转让)、TOST (转让- 经营- 补贴- 转让)形式,聚拢资金,减少经费,加快滚动发展。第三,尝试通过ABS( 资产证劵化) 运作重大盈利基础项目,架起民间资本与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桥梁,

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88

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88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C)可以长期持股,依托长期运营收益。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C.投资运营商 D.金融机构 2.《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发展改革委2015年第()号令。 A.22 B.24 C.25 D.30 3.2017年5月,济南市政府合并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组建(A )。 A.城市投资集团 B.城市建设集团 C.金融控股集团 D.文旅发展集团 4.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通常是财务投资者。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C.投资运营商 D.金融机构 5.融资平台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B )功能。 A.投资

B.融资 C.建设 D.运营 6.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的合作期限为(B )年。 A.10 B.15 C.20 D.30 7.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C)万亿元。 A.0.5 B.1.2 C.1.35 D.1.5 8.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责任的主要社会资本方的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A B.BBB C.AA+ D.AA- 9.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合同的签约政府方为(C)(含)以上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A.省级 B.副省级 C.地市级 D.县区级

10.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中使用了()。 A.世行贷款 B.亚行贷款 C.国开行贷款 D.西班牙政府贷款 11.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亿元。 A.7.6 B.16.8 C.18 D.20.3 12.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的运营协调委员会的派出单位不包括(B)。 A.上海环卫局 B.上海环保局 C.上海城投 D.项目公司 13.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中外方的持股比例为(B )。 A.30% B.49% C.50% D.51% 14.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B)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A.1 B.2

15种融资创新策略(

15种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企业进行资本运营,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而且妥善于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化、资本化运作。一般来说,名牌优势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化运作的主要方式是,以名牌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依靠一批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的规模联动,达到对市场覆盖之目标的。 二、特许经营融资策略 现代特许经营的意义已超越这一特殊投资方式本身,并对人们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特许经营实际上是,在常见的资本纽带之外又加上一条契约纽带。特许人和受许人保持各自的独立性,经过特许合作共同获利。特许人可以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大的市场,受许人则可以低成本地参与分享他人的投资,尤其是无形资产带来的利益。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交钥匙工程是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它工程项目,当设计与建造完成并初步运转后,将该工厂或工程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照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 交钥匙工程是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受阻后发展起来的一种非股权投资方式。另外,当它们拥有某种市场所需的尖端技术,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积覆盖市场,所能使用的资本等要素又不足时,也会考虑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国际间回购式契约经营,实质上是技术授权、国外投资、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颇为流行的补偿贸易的综合体,也被称为“补偿投资额”或“对等投资”。 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一般说来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输出整厂设备或有专利权的制造技术,跨国公司得到该企业投产后所生产的适当比例的产品,作为付款方式。

投资者也可以从生产中获得多种利益,如:机器、设备、零部件以及其它产品的提供等。 五、BOT融资策略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一种比较新的契约型直接投资方式。 BOT中的移交,是BOT投资方式与其它投资方式相区别的关键所在。契约式或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指投资方大都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投资,契约中规定,合营期满,该企业全部财产无条件归东道国所有,不另行清算。而在股权合资经营的BOT方式中,经营期满后,原有企业有条件地移交给东道国,条件如何,由参与各方在合资前期谈判中商定。独资经营的移交也采用这种有条件的移交。 六、项目融资策略 项目融资是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发放的一种国际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的主要担保是该工程项目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其它参与人对工程修建、不能营运、收益不足以及还债等风险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主办单位的财力与信誉。 项目融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无追索权项目融资,贷款人的风险很大,一般较少采用;二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即贷款人除依赖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并可在项目单位的资产上设定担保物权外,还要求与项目完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各种担保。各担保人对项目债务所负责任,以各自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按有关协议所承担的义务为限。 七、DEG融资策略 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目标是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及中、东欧的体制转型国家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DEG的投资项目必须是可盈利的,符合环保的要求,属于非政治敏感性行业,并能为该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DEG的投资对象须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没有行政干预,管理层在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免费贡献)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 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

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 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 当采用BOT、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对创新县域投融资模式的思考

对创新县域投融资模式的思考 [摘要]中国正处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的复合、集中、大规模、高效资金需求与单一、狭窄、低效率的投融资这对矛盾在当下显得尤为突兀,尤其在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县域地区更为突出。本文在对当前县域政府运用的主要投融资模式以及面临的投资融资困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从重新打造投融资主体、优化平台公司资产,创新信贷融资模式、增强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创新债券融资机制、扩大债券融资规模,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的作用等五个方面来创新县域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关键词]县域政府;信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 1 县域政府主要投融资模式 中国正处在城市化推进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的复合、集中、大规模、高效资金需求与单一、狭窄、低效率的投融资这对矛盾在当下显得尤为突兀。近年来,县(市)级地方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成立了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投融资平台。这些投融资平台大多是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以地方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融取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地方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目前,县域政府投融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直接投资。财政预算资金是县域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编制综合预算,将预算外资金调入预算内,与预算内资金统一安排,捆绑使用,主要投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利用城建投资公司和土地收益。成立以城市建设投融资为主体的城建投资公司,作为政府授权城市基础设施等资产经营机构,代替政府行使投融资职能;三是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吸引民间投资。发行城市建设债券是利用财政信用直接向社会融资的一种方式;四是盘活县域存量资产,带动增量资产。对原来国有投资形成的存量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后,实施资本运营,存量折股,增量参股。将一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存量资产通过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出让、拍卖经营特许权,合作、合资等各种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五是经营权特许融资方式。直接或间接从国外银行、国外政府、国外资本市场筹集国内城市建设资金。其主要方式有项目融资、BOT方式、TOT方式等;利用财政信用筹措资金。包括实施财政担保融资、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和利用财政资金贴息;其他筹资方式包括资源补偿筹集、政策性筹集、国外政府捐赠、民间捐赠等方式。 2 县域政府的投融资困境 当前,县域地区正处在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发展对大量资金的需求与投融资困境形成鲜明对比。尽管近年来大多县域政府建立了政府投资资金,对小额信贷等民间融资有所放宽,加强了金融体制创新。但仍然存在投融资主体和方式单一、市场化程度低、融资能力差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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