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现就在本市的住房情况声明如下:
一、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在本市市辖十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宅基地住房、集资房、自建住房等)。
□在本市市辖十区有自有产权住房,所有自有产权住房情况已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内如实填写并申报。
二、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情况
□在本市市辖十区无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
□在本市市辖十区有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情况已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内如实填写并申报。
附:1.房产证复印件份
2.其他证明文件份
3.租赁合同份
申请人签名:
注:请在“□”内打“√”选择适用的内容。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签名:
日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离婚析产声明书(适用于自申请之日前离婚不满5年的申请对象)
本人谨此声明:
本人于年月日正式与□前妻/□前夫(身份证号: )办妥离婚手续,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因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共有房产,不存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房产转移(析产)的情形。
附件:1.《离婚证》
2.《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声明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请在“□”内打“√”选择适用的内容。
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同志:自年月起在本单位任职(如已离职,请注明离职日期:年月),职务为,□其无承租本单位的公房/□承租本单位的公房,地址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报、瞒报、造假等违反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的行为的,本单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证明仅限用于该职工申请住房保障。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日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适用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未办理继承住房登记手续的情形)
本人谨此声明:
本人□继承/□放弃继承已故亲属(与本人关系:)遗产住房,地址为,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应继承份额,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1.房产证明份
2.相关证明材料(如:经公证的遗嘱等)份。
声明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请在“□”内打“√”选择适用的内容。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租/借住房屋,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人士适用)
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地址为:。现就上述居住情况声明如下:
一、居住性质:□租住私房(非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
□借住私房(父母、子女、亲戚、朋友房)
二、居住房屋情况:建筑面积平方米、租金元/月;
三、本家庭与出租方(出借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申请人签名: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签名:
日期:
注:1.请在“□”内打“√”选择适用的内容。
2.请在“”上填写相应内容,若无则填写“/”。
共同申请/非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声明书
(申请人离异且子女已满18周岁适用)
本人谨此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的子女,现□同意/□不同意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住房保障。
声明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请在“□”内打“√”选择适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