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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及其完善

最新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及其完善
最新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及其完善

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及其完善

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前言

通常来讲,小微企业是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统称;在我国,个体工商户被视作小型微型企业.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5606.16万户小微企业(其中个体工商户4436.29万户),为数众多的小微企业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50%的税收、80%的就业岗位,吸纳了1.5亿人口就业.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活跃市场、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经营分散、竞争力弱等原因,在市场中持续发展能力弱、抗冲击能力弱,因而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对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帮助与扶持是必要的.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若干政策手段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税收政策对于帮助小微企业抵御经济危机冲击、渡过经营难关,以及扶持其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显不足,存在进一步改进与完善的空间.

一、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及其问题

全面分析我国现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大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与涉税负担;二是帮助小微企业筹资、融资;三是促进小微企业科技进步.近期,我国再次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强化优惠

政策的落地效应;在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提高流转税起征点及适用范围的基础上,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对于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小微企业的税负也将进一步降低.政策及其实施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将有助于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

总体来看,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着力于小微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关节点,作用积极而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1.税收政策缺乏系统规划

我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多是基于特定时期、特定条件、特定情况的应急性、临时性安排,着重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临时性、特定性困难,尚未能根据小微企业不同于大中企业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从长远发展、持续发展、稳定发展的角度制定全面系统的税收支持政策,未能根据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制定具有针对性、解决发展阶段特定问题的所得税与流转税相互协调的政策支持体系.政策缺乏系统性和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引导的效应不突出.如,一些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往往规定有截止日期,而并非长期有效,对这些政策是否应当长期有效,缺乏规划.再如,减免小微企业的流转税会增加其收益水平,而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其所得税的纳税会增加,是否会抵消流转税的减免效果?

同时,税收政策与其他政策也存在不协调之处,如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在界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方面与国家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不完全吻合.按照划型标准,同为小微企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政策适用上存在差异,实际执行中容易产生偏差.

2.税收政策扶持多着力于企业税负的降低,而忽视政策对企业运行机制的影响

我国实行营改增并对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执行3%的征收率,这对降低小规模纳税

人的增值税负担无疑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对于生产中间产品或提供中间服务的

小微企业来说,只能按照征收率由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具体业务处

理中,销售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采取货款加税款的方法来开具,而大多采

取付款额一定的情况下以倒挤税款的方式来开具货款和税款.这样,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或劳务无疑会产生高征低扣问题,因而不愿从

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或劳务,或者采取压低价格的方式来购买小规模纳税人

的货物或劳务.这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抵消了增值税征收率降低给小微企

业带来的好处.而对于新成立的、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微企业来说,其在当

月再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根据第一次的销售额预缴3%的税款,待认证相

符后方可抵扣相关税款,这极易造成小微企业在内控管理中资金周期性的不平衡.

3.税收政策侧重减轻企业税负,但力度仍显不足

按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

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于企业来说一年只减少10000元以下的税款,相对于过去虽有所提高但力度依然

偏小.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当年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利润来弥补,这对于

那些濒临破产边缘的小微企业来说实际意义不大.小微企业在资产规模、就业人数、收入规模、投资规模、纳税规模等方面都相对较小,在税收减免方面与大企

业适用相同的比例,其实际获得的照顾力度并不大.2010年度全国小微企业享有

所得税收优惠数额为19.44亿元,占全部企业所得税优惠总额的0.8%.而在2011

年度,北京市已申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户数为15760户,占企业总数的8.1%,减免企业所得税3461万元,占减免总额的0.17%.

4.税收政策侧重资金扶持,而有助于小微企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的政策不足

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不仅要减轻其税负,促进其发展,还应使其符合大的经济环境的要求,促进其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但我国现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忽视了这方面的要求.如对小微企业流转税的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的减税政策,只是针对收入规模小、利润水平低的情况,没有考虑其生产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而目前小微企业中恰恰存在一些非环保、产业落后的情况,亟待扭转.同时,现行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从提升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方面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也较少.

现行优惠政策中,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鼓励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可能对小微企业并不适用.为了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现行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同时,因为技术进步的原因,可对创新型企业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

而现实中,小微企业的会计核算大多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于业务量较少,在企业报表中很少出现无形资产这一科目,或者其数额很小,且小微企业中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也需要支持和鼓励,但缺乏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完善

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从当前看,应当结合小微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分三步逐渐完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首先,

构建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体系,使之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法律体系,理顺各项政策法规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暂时性政策与长期性政策的合理搭配,促进小微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再次,制定配套措施以衡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1.构建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体系.应整合并完善现行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使各项政策相互协调配合,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效应.在具体规划中,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控管理体系的要求[4],在当前税法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小微企业的情况,以具体税种为依据,以纳税流程为主线,编制专门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法规.首先,归并当前功能相互重叠的政策;其次,完善效用缺失的政策;再次,撤销对中小企业发展不利的政策;第四,协调结果相互冲突的政策.也就是说,通过合并、改进、取消与平衡各项政策法规的关系,以达到整合的目的,构建起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体系.

2.建立长效机制,合理规划临时政策与长期政策.在构建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以及小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对体系内的政策法规进行完善.主要是建立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期的动态管理机制:以当前的一些临时性法规为参考,合理搭配长期性政策,在短期内对小微企业给予重点优惠,在中期内对小微企业给予优先鼓励,在长期内扶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程度的累退制,短期内的优惠程度最大,近期内的次之,长期内的最小并保持稳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以现行的一些定期减免税的政策法规为参考,实行分阶段税收优惠.例如,当前为了鼓励软件行业发展,在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在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12-08-30 来源:本站 一、直接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 1. 增值税、营业税提高起征点政策 自2011年11月1日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500元。(鲁财税[2011]91号) 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不含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营业额500元。(鲁财税[2011]91号) 2.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财税[2011]117号)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财税[2011]62号) 5.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难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难题及建议作者:唐婧妮王结玉黄朝晓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税制复杂、缺乏公平、征管不合理,遵从成本高。 1.税制复杂表现为适用税种多,内容繁杂。首先是小型微型企业征收税种过多。我国目前开征的十多个税种,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发生相应的纳税行为均要缴纳相应的税收。除此之外,还有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数个代征费用。对于规模小、业务单一、利润薄的小型微型企业来说,征收税种未免显得太多。其次是内容繁杂。以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的服务业为例,征收税种既有增值税也有营业税。如为增值税,按规模大小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适用税率有6%、11%、13%、17%,抵扣率6%、7%、11%、13%、17%;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征收率为3%。如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分全额计税和差额计税,以全额为主,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除基本法律法规外,补充规定、单独解释不断更新。在如此复杂的税制下,即使是专业人士,要正确运用尚属不易。对于财务管理极为薄弱的小型微型企业,首先要判断所属行业该缴哪些税就是个问题,而要准确计算所需缴纳的税额更是困难。 2.缺乏公平。 (1)组织形式不同,适用税制有区别。同为微型企业,如果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则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注册为公司,则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主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等

规模,只因组织形式的区别,却承担不同的税负,不利小型微型企业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2)产业不同,税种各异,税收负担有别。现行税法规定,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批发零售业主要征收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3%,计税依据为销售全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微、小型企业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服务业主要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以全额为主,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从税率可知,总体来说,同为微、小型企业,缴纳营业税的服务业税收负担要重于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 (3)名义税负重,实际税负轻重不一。小型微型企业不但税制复杂,而且名义税负重。现以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的批发零售业为例测算其名义税负:根据税法规定,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主要负担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占销售额的3%,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占销售额的0.3%。至于个人所得税为了方便征管,税务机关主要采取带征方式征税,带征率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有的地方带征率较低,如《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徐地税发[2009]106号)规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月营业额5000元(含)~10000元(含)带征率0.4%,月营业额10000元以上带征率为0.5%;有的地方带征率较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人所得税带征率为2.7%。①按低带征率0.4计算,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增值税、城乡维护建

小微外贸企业界定、特点及发展现状与建议

小微外贸企业界定、特点及发展现状与建议 2008年开始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经严重影响到实体经济,世界发达地区经济一蹶不振,整个世界经济疲软,在此背景下,海外进口商出于市场需求减弱及风险控制等因素,采购行为发生重大改变,大规模采购行为减少而定期小规模采购行为增加,另一方面,全球互联网技术迅速普及,3G 技术和4G 技术应用发展,采取得微需求和微供给相互影响,给传统经济贸易方式带来强烈冲击,形成了一股外贸微经济体,微供给者和微需求者通过外贸网络平台,使得产品与市场紧密结合,适销对路,微贸易发展迅速。另外,我国密集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六条”、“国12 条”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小微外贸企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小微外贸企业约有500多万个,虽然小微企业凭借其自身优势,在应付危机时表现突出,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中,我国外贸企业腹背受敌,一方面外有贸易保护战、汇率战、外部需求萎缩,另一方面内部宏观政策趋紧,用工成本和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资金紧张,可以说小微外贸企业内外交困,成长环境恶劣,本文试图从小微企业特点和发展现状中找寻其成长瓶颈,并提出相关发展策略。 小微外贸企业界定 2011 年6 月18 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该文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由于外贸企业涉及行业比较广泛,根据此文件无法对微型外贸企业进行明确界定。2012 年3 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小微企业信保易”承保方案,该方案将小微外贸企业界定为“上一年度出口额300 万美元以下的出口企业或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标准的出口企业”。 外贸企业是指企业有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注册企业的相关领域内,这些企业对合法产品有进出口经营权,具体可分为工贸一体的外贸企业,和缺少实体的外贸流通企业。各地实践操作中对小微外贸企业的界定多以年出口额300 万美元以下为标准。本文中小微外贸公司涵盖工贸一体的外贸企业和外贸流通企业。 小微外贸企业的特点 (一)规模虽小但数量多,发展意义重大 小微外贸企业数量多,在对外贸易额。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玉林市政府联合发布《中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报告(2012)》称,截至2 0 1 1 年底,全国工商登记实有企业1253.1万户,个体工商户3756.5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

中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中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站在浪尖上跳舞 尽管当前小微企业有向好趋稳的迹象,但困难仍然存在,并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不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他们中的大多数将如履薄冰、举步维艰。 困难是暂时的 小微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主要原因在于过度依赖资源、缺乏核心技术,所以必须要依靠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及科技进步,大力 发展新兴产业。一直以来,小微企业的困境不仅是基层经济状况的 反映,同时也已经成为判断决策层宏观经济政策的感应器。 全国工商联人士表示,目前90%以上的小微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 贷款,融资状态更为窘迫。即使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小微企 业要从银行拿到5分利也是很困难的。对此,中共佛山市委统战部 副部长、佛山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朱卫华坦言,佛山的民间资本相当 丰厚,已过万亿,仅存款余额就达8680亿,其中40%是企业存款, 但仍有上述人士所说的问题出现。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 室副主任张小松也表示,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原材料 价格、企业用工、能源资源价格和企业融资成本上涨,受国家宏观 调控政策正面冲击的高耗能、高污染、建筑业、房地产业经营上的 困难,以及2011年以来美国、欧洲、日本、中东、北非等海外市场 动荡,国内市场也由于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使一些小微企业的利 润空间收窄。 来自深圳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1年倒闭或转型的 电子商务企业接近500家。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高圣涵透露, 深圳只有20%左右的电子商务企业能持平或盈利,其面临的命运与 传统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但处境艰难不等于“倒闭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吴显亭表示,尽管小微企业生存逆境较大,但他们生产和生存状况 总体正常,没有出现大范围、趋势性的破产倒闭潮。 敢问路在何方 当前,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不尽相同,整体上呈现行业化、两极化的特性。行业化是受宏观大环境影响,但不同行业的影 响程度不同;两极化是同行业的企业因为各自行业地位和技术实力等 因素,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 当然,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的是两难的抉择:一方面,按照原有模式继续发展已经难以为继,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另一方面,由于整体 的生产经营环境恶化,转型的过程比预想的更为艰难。在一些资金 退出制造业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作 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机遇,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 的转变,变要素驱动为创新驱动、粗放发展为集约发展。 位于福建长乐的正隆纺织在目前严峻的经营形势下,今年依然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劳动生产效率比行业平均水平提高了 5倍;浙江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几次技改,“从两人管一台机器,到一人管一台机器,再到一人管两台机器”,在基本没有增加 员工的情况下,产能扩大了一倍。 专家指出,小微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不高,这是造成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不被信赖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 应建立与同类小微企业和中型、大型企业的合作意识,扩展合作项目,联合向市场、企业、政府以及融资渠道进行沟通,弥补规模劣势。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企业经营者要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注 意控制投资规模,避免盲目扩张,逐步建立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赖。 总之,当前小微企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是经济结构调整过程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必然要出现的“阵痛”,也是转型升级所带来的 “倒逼”压力。企业的优胜劣汰是国际惯例,关键是要在大浪淘沙 中成长出中坚力量,才能杀出一条血路,为我国下一步的经济发展 打好基础。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哪些新变化? 2、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 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什 么变化?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 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 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 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5、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 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小型微利企业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2014年之前,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 策,季度预缴环节不享受优惠。自2014年1月1日起,允许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环节提前享受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环节 再多退少补。这样,让小微企业提前享受税收优惠红利,有效缓解 资金紧张,减少贷款压力,增强其流动性。 7、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适用此次优惠政策 吗? 答: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 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 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8、查账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条件,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对于遭受重创的小微企业,老师加油加油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

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言之,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 【第一章】我国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探究绪论 【第二章】小微企业相关理论及我国小微企业发展概况 【第三章】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第四章】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第五章】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借鉴【第六章】完善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财税扶持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4 章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4.1 我国现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对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方针政策不断转变,从“抓大放小”重点支持大企业发展,到对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微企业的关注不断提升。我国陆续颁布了一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也随之逐渐凸显。2000 年7 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该意见提出在大力推进结构调整、鼓励技术创新、加大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公

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的八个方面促进中小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2003 年 1 月 1 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于2002 年7 月 1 日公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该法主要规定了财税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基本制度。此后,国务院于2009 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其他一系列的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推动作用的财税政策措施。自2011 年7 月,我国首次增加微型企业的标准以来,政策扶持的重点也不断向小微企业倾斜。2011 年10 月,国务院研究并出台了对小微企业在财税和金融方面给于照顾的“国九条”.2012 年4 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4.1.1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1.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政策 国家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多项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这些资金政策主要是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奖励投资补助等形式,给予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扶持政策。2008 年-2013年,我国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年财政资金总额由49.9 亿元增加到150亿元,增长规模超过两倍。24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浅析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浅析 发表时间:2009-09-19T21:34:37.920Z 来源:《魅力中国》2009年第10期作者:李灿 [导读] (郑州市房地产郑东新区交易中心,河南郑州 450008)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09)10-110-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不仅成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必需的协作服务、创新技术、带动中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由于融资难度大、社会负担重、政策支持力度小及其自身缺陷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文欲从税收政策层面就此进行浅析与考量。 一、我国现行与中小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了以下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一些税种及优惠政策如下:(一)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了税率,从33%降为25%,降了8个百分点,另规定了两档低税率: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对失业人员创立的中小企业和当年吸纳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免征所得税,实行税收优惠。 (二)增值税 增值税的最大优点是避免了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平的问题。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调整工业和商业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和80万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其适用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三)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对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 (四)其他方面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新的中小企业,对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可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二、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在对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突出对小企业低税负、激励小企业进行设备更新的政策导向,以加快资金流向小企业,并促进小企业的创新。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把资本收益税的最高税率从28%降至20%,并对创新型小企业的税率减至14%。该法还规定,凡新购买的设备,若法定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者,其购入价格的10%可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付税款;若法定使用年限为3年者,抵免额为购入价格的6%。 (二)英国政府运用税收政策,突出对鼓励开办中小企业并引导中小企业投资研发的政策导向。凡投资者创办中小企业,其投资额的60%可以免税,公司税从38%降到30%。取消投资收入税和国民保险附加税。自2002年起实行的中小企业投资研发减免税政策规定:年营业额少于2500万镑的中小企业,每年研发投资超过5万英镑时,可享受减免税150%的优惠待遇,尚未盈利的中小企业投资研发,可预先申报税收减免,获得相当于研发投资24%的资金返还。 (三)日本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低税负和多种税收优惠手段,体现政府鼓励技术创新、能源节约的原则。日本对利润较低的小企业按28%的较低税率征收法人税,远低于利润较大企业的37.5%征收率;通过折旧政策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为节约能源进行设备投资和使用新技术;中小企业在税制适用年度投入实验研究费用总额的6%可从法人税或所得税中扣除。 三、通过比照我国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两套税法,并将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25%,降低了8个百分点,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大大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现行税法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这项规定不利于中小企业对外投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仍不够彻底,不利于吸引中小企业投资。 (二)增值税方面 现行增值税制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是: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上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要到税务机关申请,而且只能按“征收率”填开应纳税额。这些政策不但加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使购货方因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愿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使占总纳税户80%甚至90%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降低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限制了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三)营业税方面 中小企业要发展,资金是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仅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税后净利,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度必然缓慢。由于社会观念和中小企业自身技术落后等因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惜贷”,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四)其他方面 首先,税收政策过散。我国现行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虽然有优惠政策,但没有形成固定的法律条款,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其次,纳税成本过高。中小企业的纳税期限较短,纳税程序较复杂,而中小企业往往由于规模较小,不会花大成本聘请精通财会业务、熟悉税收政策的专业财会人员,造成建账、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等方面不规范、不及时,增加了中小企业纳税的难度和成本;再次,社会负担过重。作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中小企业常被作为弥补财政收支平衡和转嫁负担的对象,中小企业的社会负担较重。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_林家庆

Management 经管空间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9046827.html, 2016年1月 027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 广东省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林家庆 摘 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多的机遇与挑战,小微企业自身也承担起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等责任。然而,因其在发展中仍有较多限制性因素,且并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旦市场经济环境发生变动,很可能为小微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在此背景下,便需考虑如何使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风险问题得以解决,引入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推动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社会效应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探析。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效应 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027-03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市场环境中最为活跃的细胞,涉及的领域范围极为广泛,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在“十八大”的相关报告内容中明确提出,在未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应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而小微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其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带来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因此,本文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 关于小微企业,其概念可界定为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发现,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指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与禁止的行业,如工业企业中,对于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被称为小微企业,而其他企业若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8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1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也可称为小微企业[1]。 从税收理论看,其涉及的内容主要以税收激励理论、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理论以及熊彼特创新原理等为主。其中在 税收激励理论方面,微观经济学理论指出,若市场环境下不征税,市场供求将会决定市场均衡情况,若选择征税会降低企业收益,因此需对企业采取一定的税收激励措施,使企业整体收益得到提高,有利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在亚当斯密税收理论中,其提出的税收原则成为国内外税收政策制定的重要理论参考,如“平等、便利、确定与最少征收费”,要求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遵循效率、公平等原则。另外,在熊彼特创新原理方面,主要强调企业在发展中注重将更多创新思想引入其中,小微企业可通过技术手段、产品、资 源配置模式、市场以及组织形式等角度提高创新水平,在自身得以发展的同时可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2]。 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我国企业总数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可达到3800余万之多,能够为社会提供80%的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与繁荣市场能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极大的肯定,以2014年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为例,明确指出对于小微企业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负担得以减轻。为贯彻中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2014]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57号相关文件、[2014]71 号相关文件等。再如2015年国家税务局推出的相关的政策,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针对所得税提出的内容主要为:2015年1 作者简介:林家庆(1958-),男,汉族,广东省江门人,中央党 校在职研究生,现任江门市税务学会会长,主要从事税收工作方面的研究。 网络出版时间:2016-03-01 08:44:09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9046827.html,/kcms/detail/10.1337.F.20160301.0844.020.html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4号)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7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 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而根据印花税的一般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 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 工本费。 以往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10%的优惠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页更多精彩“2017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其总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在国民经济和外贸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在当前剧烈的市场竞争形势面前,中小企业在扩大外贸出口中遇到诸多困难,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我国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大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产生的,发展历史较短,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形成的各种股份制企业,大都是只有十几年甚至几年的历史,总的来讲除个别企业有了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以外,大多数企业底子薄、基础差,特别是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方面,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信息不畅 我国中小企业一直以来都主要立足国内市场,为大企业加工零部件或生产“非标”产品居多,有些中小企业虽然进行独立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但往往也只是拾遗补缺而已。中小型企业定位的局限性使得其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对推销自己产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方面信息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根本不重视国际市场情况。因此,我国的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很多根本没有国际市场需求,自然也就谈不上出口贸易了。即使有的中小型企业想打入国际市场,也往往求助于一些中间商,特别是为了节约成本求助于一些信誉不佳的中间商,一旦受骗这些企业对国际市场就会望而却步、畏缩不前。 ㈡、进出口贸易量小、品种单一 我国中小企业在出口方面,除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外,大约只占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的20%左右。即使在进出口贸易较为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出口贸易中,居主导地位的仍是低附加值、品种单一的服装、鞋类、玩

具、家具、小型电子产品或附件,以及小礼品、小五金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来料或来样加工形式,贸易额不大、生命力短、竞争力差、利润不高,受国外市场主导性强,市场不具有稳定性。 ㈢、人才相对匮乏 中小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更重视对生产必需的生产技术人员或推销人员的选择,对懂得国际经济贸易的人才不重视,甚至不招聘此类员工。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更注重企业当前的既得利益,没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就必须有了解市场行情、懂得国际贸易操作程序和规则的专业人才,而专业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mini ipad移动硬盘拍立得百度书包 的最大障碍之一。 ㈣、国内政策和国际环境的限制 1、国内政策 ⑴人民币升值,出口成本上升。 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度。最近几年,人民币基本上每年都在升值。人民币升值意味美元贬值,直接导致出口成本直线上升,价格上扬,竞争力下降,对企业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⑵国家出口退税下调。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多次调低了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遇税率,因而导致企业出口成本提高、利润下降,对自营出口业务、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传统商品及产品销往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影响更大,特别是对纺织业。目前我国纺织行业的平均利润率3%左右,中小企业则更低。

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9046827.html, 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建议 作者:唐坤樊苗 来源:《商情》2015年第08期 【摘要】科技的发展能够加快社会进步,提高生活质量,因而各个国家都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其技术优势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着力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科技型小微企业高技术性、高成长性成为其发展驱动力的同时,其高风险性和规模小等特点也使其发展屡屡受挫。本文立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现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界定及特点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界定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界定,学术界并没有统一标准。但从学者的研究中我们也可得到较为准确的定义。秦瑶(2012)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定义是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高科技技术产品生产与经营、独立核算或能相对独立合算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并具有高新技术开发和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的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物联网、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特点是规模小、投资少;人员素质高、年龄构成年轻化;市场灵敏度高,时效性强。刘洛,陈树文(2012)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拥有少数科技人员,甚至其本身就是科技人员,并拥有一定知识产权、先进技术和知识,通过科技创新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小微企业。因而,我们可以得出:科技型小微企业人员少,素质极高、创新能力强,产品和服务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与一般小微型企业相比,具有较高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力。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特点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其它小微企业具有明显区别,具体特点我们总结如下:第一,产品市场和顾客需求变化快。目前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高新技术产品更新换代非常快,市场变化非常快,商机稍纵即逝,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顾客需求难以捕捉,有时就算能准确掌握顾客需求,也不一定能开发出能够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但是,小微企业规模小,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一旦发现形势不利,可以及时转产,就算失败,由于规模小,损失不会太大,还可以另起炉灶、东山再起。第二,资金需求大、依赖性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所涉及大多是高科技领域,产品科技含量高、产品生命周期短、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所以,这就需要不断地进行科研开发,不断地升级设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第三,员工素质都很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论是产品技术还是管理体系都需要高科技来支撑,科技含量很高,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很高。第四,投资风险和回报较高。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变化莫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有它自身的弱点,如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资金紧张,在运营方面会存在一

2020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2020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2016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 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 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小范围纳税人可适用财税[2013]52 号文件规定的免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需要备案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 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因此,小范围纳税人只要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可以免征增值税,暂无需备案就可以享受此优惠。 符合财税[2013]52号文免税的小范围企业申报表如何填写? 答: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包括小范围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 fa票的不含税销售额,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后,如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需要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处填入免征的税额。同时,在文件实行后,纳税人有到税务机关申 请代开fa票,当期未退还的,填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fa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栏次;当期 已退还的,填入“免税销售额”对应栏次。 小范围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填写零?

答:据实填写销售额,销售额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申报表保存时会提示“合计销售额小于起征点,是否输入减征额”这时您点击 确定后,减征额会自动生成,这时应纳税额就自动生成零。 小范围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如果前期向税务局代开专用fa票,税款已经预缴了,销售方fa票也已经认证了,无法退回,还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据实填写销售额,销售额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申报表保存时会提示“合计销售额小于起征点,是否输入减征额?”这时点击 “确定”后,不需要输入减征额。 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免征增值税,其中月销售额是指每月平均销售额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 下(含2万元),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 增值税或营业税。因此,月销售额指的是每月实际发生的销售额。 也就是说,此前年销售额不超过24万元的纳税人,才可以享受 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现在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元的纳税人, 都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个体户的受惠面进一步扩大。 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码,享受优惠户与优惠额增长明显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今年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码,小微企业受惠范围明显扩大。 比如,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将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销售 额5000至2万元。实际执行中,各地均从高选择适用了2万元的上限;比照起征点政策,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

最新整理中国外贸出口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出路解析.docx

最新整理中国外贸出口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出路解析中国外贸出口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出路解析 一、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 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都是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在xxxx第五届南方企业家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说:“中国经济以8%-10%的高速增长可以维持到2025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最有吸引力的国家,吸引着全球越来越多的眼光,进出口贸易随之发展迅速,交易额在世界的排名稳居在第三位。 中国一直是世界的工厂,同时也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外贸作为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驰骋多年。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29727.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7%,贸易顺差为xxxx1亿美元,减少6.4%,对外贸易总体向基本平衡的方向发展。 此外,单月的外贸进出口也相应的快速发展,连破纪录。去年12月份我国出口、进口值双双刷新11月刚刚创下的历史纪录。当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出口值和进口值环比分别增长4%、0.5%和8%,推动月度进出口规模首次超过2900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12月当月,我国进出口值2952.2亿美元,增长21.4%。其中出口xxxx1.5亿美元,增长17.9%;进口xxxx0.7亿美元,增长25.6%;当月贸易顺差xxxx.8亿美元,减少28.9%。 在贸易对象方面,保持与已有贸易对象良好业务运转的同时,扩大了贸易合作伙伴。贸易在与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中,20xx年,中欧双边贸易总值4797.1亿美元,增长31.8%。中美双边贸易总值为3853.4亿美元,增长29.2%。我国与日本双边贸易总值为2977.7亿美元,增长30.2%。此外,我国与东盟、印度、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双边贸易也在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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