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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部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巩固“三疑三探”教学成果,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交流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我校义务教育高度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自2014年秋季开始,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占教师总数的25%,两年内完成一轮教师交流,每周期初步定为两个月。力求通过交流,促使中心校和村小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各校师资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各校管理水平。

四、交流对象与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在课改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并能起到带头作用的,要优先交流。

3、凡在一所学校任教满五年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五、交流形式及时间

1、采取村小和中心校交流的形式。坚持组织选派的原则,以一对一岗位交流为主。交流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管理模式,交流原则上按对等原则实行(即学科、交流人数对等),也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师资交流。交流教师的选择应该尽可能保持学科、职称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

2、交流时间:以八周为一周期(暂定),所有交流教师必须按时完成交流任务。

3、人员安排:按学校及年组以抽签为准。

六、相关要求

学校对交流教师实行“六个统一”管理模式进行考核。

1、统一核定编制。按照标准先核定各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由中心校在片区内统一集中使用

2、统一岗位聘任。交流教师到另一所学校交流,承担新岗位(原教师)的所有岗位工作。

3、统一课程设置。交流的教师和原岗教师要沟通好,并且按照教学进度进行有计划的授课,保证完成授课任务。

4、统一教研活动。交流的教师无论都任何学校,都要参加该学校的教研活动,要积极踊跃,保证完成教研任务。

5、统一质量检测。在交流完成之前,中心校要统一对交流的教师所教的课程进行质量检测,成绩达标者完成交流任务,不合格者继续交流。

6、统一教师考核。根据交流的成绩和交流时的表现,各校对交流教师的评价,对交流教师统一进行考核,并记入教师年终考核。

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中心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三年内不晋级、不评优、不评先。

参加交流的教师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在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要真正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师生满意度较高。若在交流时所任教学科在质量测评时与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责任心不强引起学校及学生家长严重不满的,出现违背师德师风的,由中心校进行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14年8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心实施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2014年9月上旬,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4、交流活动结束,学校按照考核及教学成绩,将交流教师的总体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

七、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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