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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巷道过采空区范本

开拓巷道过采空区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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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回风巷过4#煤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地测科下达的安全掘进预报通知书,我队施工的3004顶板抽放巷自开口中心向前掘进24m距离3002采空区岩柱10m,向前掘进34m距离采空区岩柱5m,向前43m将透开3002采空区。截止2011年10月12日,我队已施工24m,此时巷道顶板距离3002采空区岩柱10m,预计2011年10月28日将揭露采空区,穿约采空区需20m。为防止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及水害、顶板事故发生,确保巷道过采空区期间(自巷道顶板距离采空区底板岩柱10m起至巷道顶底板完全穿过且巷道底板距离二1煤层顶板岩柱5m期间约49m)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附图一、巷道平面剖面图)

二、施工方法

八一队施工巷道距离采空区岩柱10m时暂停掘进,由地测部门安排打地质钻孔,探明3002采空区情况并下达安全掘进通知书。由八一队继续掘进,掘进期间采用锚网喷加梯子梁支护方法;当掘进至岩柱5m时,停止掘进,采用超前注马丽散加固巷道,待注浆加固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由八一队继续向前掘进,掘进期间采用架设U29型棚喷浆支护,保证安全通过采空区。

三、支护形式及质量标准

(一)锚网喷支护加钢筋梯联合支护

1.巷道形状:为直墙半圆拱形

2.规格尺寸及支护结构:

规格尺寸:净宽3净高=280032800mm。

支护结构:锚网喷支护,锚杆间排距7003700mm,每排11根。锚杆长度2000mm,直径20mm,Φ6 mm点焊网,网片规格:15003800mm,网孔80380mm。混凝土喷厚100mm,强度不低于C20。钢筋梯为Φ16mm

钢筋焊接,规格为2100370mm。

(二)锚网喷支护质量标准

1、巷道净宽:2800mm。中心至任一帮距离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100mm,不小于设计。

2、巷道净高:2800mm,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100mm,不小于设计。

3、锚杆螺母扭矩:120N.M。

4、锚杆锚固力:不低于7T。

5、喷砼强度:达到C20。

6、喷厚:100mm,达到设计要求。

7、表面平整度:任一平方米内≤50mm。

8、基础深度:100mm,不小于设计值90%。

9、锚杆间排距:700mm3700mm,允许误差±100mm,要求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岩面,锚杆角度与巷道轮廓线的角度不小于75°。

10、钢筋网的网格必须焊接牢固,钢筋网的网格必须压接(或绑扎)牢固,并应在使用前清除锈污,握勾压接长度不小于100mm。

11、钢筋网到岩面间的喷厚不小于30mm,钢筋网外保护层的喷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三)注马丽散要求:采用超前打眼,预埋4#注浆管,用风动注浆机向正前注马丽散,钻孔布置5个,孔深3m,孔径42mm,眼孔距离顶、帮0.2m,钻孔角度以巷道中腰线为基准。施工时,若巷道两帮出现流矸,可在巷道两帮根据现场实际增加钻孔数量。4#注浆管用钢管加工,每根1m长,管两侧每隔0.2m打上直径10mm的圆孔。(附图二:马丽散注浆加固孔布置示意图)

(四)采用U型棚支护,掘进时预留断面为340033100mm,U型棚规格为净宽3净高=2.832.8m,U29型可缩性支架,每棚铁拉杆3根,

棚距600mm,全断面铺设菱形网,底板用背木、板梁背紧刹实。

(五)架U型棚支护质量标准

1、可缩性支架及其附件的材质和加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

2、可缩性支架的装配附件齐全,无锈蚀现象,螺纹部分有防锈油脂。

3、巷道净宽:2800mm。中心至任一帮距离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80mm,不小于设计。

4、巷道净高:2800mm,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100mm,不小于设计。

5、支架迎山角为3°,允许偏差为1°,不得退山。

6、拉杆要齐全有效,正顶部一根,两帮各一根,固定在卡缆下一个螺栓上,每棚共3根。

7、板梁每300mm一根,板梁要背紧、背牢,排列均匀。

8、柱窝深度200mm,柱窝要挖到硬底上,深度要符合设计。

9、梁腿搭接长度为400mm,允许误差为-30mm。

10、支架间距600mm。

11、卡缆间距200mm,允许误差为±20mm。

12、螺母扭矩不低于150N2m。

(附图三:U型棚支护示意图)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探掘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中腰线及允许掘进长度施工,施工期间生产地测科要经常搜集有关地质资料,经常校验巷道中腰线及校对距采空区底板法线距离,以防巷道掘进期间误揭露采空区。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掘进,通知生产地测科及有关部门。

2、施工时,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自巷道顶板距离采空区岩柱5m起,每次掘进前必须打探眼,探眼布置:探眼长度3m,探眼4个,探眼位置:1#眼布置在巷道顶板中心线处,与巷道中心成60°仰角向上探,2#眼布置在巷向前探。探眼方位以巷道中腰线为基准。(附图四、探眼位置布置示意图)

3、在探掘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工作面附近情况,如发现工作面围岩特别破碎、岩柱压出或崩落、压力增大、片帮掉碴、顶板冒顶、底鼓、瓦斯忽大忽小、气温异常、打钻夹钻、顶钻等异状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并向矿调度汇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人到进风流侧安全地点,并向调度等有关业务科室和矿领导汇报,由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在探掘期间,通风科必须确保施工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并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探眼及附近巷道内的瓦斯及有害气体,如发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立即撤人到新鲜风流中进行处理,待处理好后,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害气体不超限后,方可进行打钻。

5、在探掘过程中发现探眼出水时,不得拔出钻杆,观察水的压力、流量大小等情况,发现水压较大时,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及队值班人员汇报,待压力明显减小且水量稳定后方可继续施工。

6、打完探眼后,若无水流出或水流尽后,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施工巷道内探眼附近的瓦斯及CO情况,若探透采空区老空时,应

检查探眼内瓦斯及一氧化碳情况,如瓦斯或CO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待瓦斯、CO 等其它有害气体不超限后,方可恢复施工。

7、探眼探透老空后,必须先用风袖将采空区内的有害气体吹散后,方可向前施工。

8、在打探眼过程中,如发现巷道顶帮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出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及队值班人员汇报,发出警报,立即将开拓回风巷所有受水灾威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9、施工探眼及掘进时,通风区必须派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爆破,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若探眼内发现一氧化碳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向通风科及有关部门汇报,并撤出开拓回风巷内的所有施工人员。

11、经打探眼完后,确认无水或有水排尽后、瓦斯不超过0.7%时,方可向前正常施工。

12、安全科安全员及通风科瓦检员负责监督打探眼的全过程,跟班干部或班组长必须做好探眼施工记录,且升井后必须填写探眼施工记录本。

13、若探透采空区后,探眼不出水或水流尽时,必须用黄泥将钻孔封实,若孔深超过2m时,封孔长度不小于2m,若孔深小于2m时,钻孔必须全部封满。

14、探眼不得当作炮眼使用,每次放炮前,必须将探眼和地质钻

孔用黄泥封堵,封孔长度达到炮眼深度的1.5倍,瓦检员和放炮员负责落实。

15、

16、当施工至采空区位置时,要小断面揭开,然后慢慢刷大断面,并及时架设好透口处的支架,护好帮顶。小断面揭开透口后,风筒要紧跟透口处,防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等有害气体事故。

17、施工过程中, 3001中巷水沟要保证畅通,并掘一水窝,备用2台风泵,以防涌水量大时能及时排走。

18、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本地区的机电设备(非本安型)由机电工负责停电、落锁,由跟班队长负责落实情况。(附图五、站岗位置示意图)

(二)防止顶板事故措施

1、过采空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尤其是上山额头岩及迎脸岩石,打眼前、放炮后要及时找掉活矸危岩,严防片石伤人事故。

2、掘进放炮时,必须按光爆要求进行爆破,采用多打眼加密周边眼、少装药、分次放小炮的方法进行掘进。每次放炮后,要先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无异常时,方可继续放炮,爆破周边眼时,装药量控制应合理控制或采用钎子把周边围岩压下来,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岩石的破坏程度,严禁大炮轰,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事故。

3、过采空区期间,要根据岩石性质的变化及时改变掘进方法。若顶板破碎则周边眼眼布置在距巷道轮廓线不小于0.3m处,间距不大于0.25m,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75g。若遇特别破碎围岩,周边眼每隔两个眼装一个炮头,其它掏槽眼、辅助眼、底眼应同样适量减少装药量进行爆破。若此措施仍不能满足光面爆破要求,采取不装药爆破,用风镐、洋镐等工具扩刷修边掘进。

3、顶板破碎时,应提前打管缝锚杆护顶,减少装药量,防止因爆破崩翻支架,造成冒顶事故。

4、爆破后要及时找掉活矸危岩,安设超前支护或喷护顶浆临时护顶,护顶浆厚度不低于30mm,严禁空顶作业,确保作业人员在临时支护下作业。

5、减少循环进度,每循环进度不超过1.4m,架棚支护时,每循环进度不超过0.7m,掘一棚支护一棚,严禁空顶作业。

6、永久支护要紧跟掌子头,不留空顶距,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事故。

7、掘进工作面过采空区期间,棚距可适当缩小,避免推棚、冒顶。如遇岩石破碎时,停止掘进,支护形式改为加U型棚喷浆支护,直至穿过采空区10m岩性变好后,方可恢复原支护形式。

8、施工前,要备足木料、水泥、石粉、管缝式锚杆等物料,若发生冒顶,要等顶板稳定后再处理。

9、处理前人员站在棚下,先将冒顶区喷浆进行临时支护,喷浆厚度不小于50mm,待浆皮凝固后,再由外向里逐排打锚杆挂网进行支护,锚杆要先顶部再两帮,间排距5003500mm,锚网后立即架临时木棚,棚距600mm,腿要栽到硬底上,顶帮背紧刹牢。

10、若顶板冒顶,需绞顶时,先用长柄工具找掉活矸危岩,然后由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在确保有害气体不超限,供氧充分的情况下,迅速将顶部绞实。绞顶时,无关人员不得近前,且要有专人观顶。

11、发生冒顶需绞架时,按以下要求执行:

(1)先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用长柄工具(3.5m以上)敲帮问顶,站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捣下松动的活矸。

(2)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顶板来压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过后,经检查确实没有片帮冒顶

危险时,方可继续作业。

(3)工具备全、料备足,找好后路。

(4)至少四人配合作业,即一人备料,一人递料,一人绞架,一人观顶。

(5)绞架人员要先预想好站立位置、处理方法、隐身、退路,要有随时撤退的思想准备。绞架时,要做好掩护,在掩护下进行操作,精神要集中。

(6)架下人员必须听从架上人员指挥。

(7)绞架人员要密切配合,动作迅速,保证安全。

(三)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时,正常通风,每班通风区必须派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和无风(微风)作业。

2、信息中心要按规定安设好瓦斯监测报警仪,在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7%时,必须停止施工,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时,严禁爆破。

5、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施工时,风机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严

禁随意停开风机,并派专人看管。若发生意外停风,必须及时撤人;送风前,瓦检员要按规定先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不超规定,方可送电。

8、风筒要吊挂整齐,逢环必挂,接头严密,无漏风、拖地现象,过采空区期间风筒出风口距窝头不超过5m,瓦斯探头距窝头不大于5m,放炮时要保护好风筒探头。

9、对因瓦斯浓度超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 0.5%以下时,方可送电。

10、因故停电停风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全风压风流中。恢复通风前,由瓦检员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且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恢复通风。当瓦斯超过0.7%,但不超过3%时,由通风区瓦检员按固定排放瓦斯措施就地排放;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另行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报总工审批。

11、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当瓦斯浓度达到3%时,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四)架棚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各班组架棚支护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顶板活矸、浆皮处理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2、架U型棚时,作业点下方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不允许从事其他工作。

3、若顶板围岩较破碎,必要时要先对作业地点前2~3m范围内巷道进行临时支护,采用架临时木棚或在U型棚上穿超前探梁。架临时木棚时,棚距600mm,背紧顶、帮,棚与棚之间用拉杆钉牢连锁使用,临时支护要始终保证2~3m,交替前移。

4、需扩帮挑顶时,要逐棚进行,扩够一个棚距时,要及时架棚,严禁大面积破帮顶。

5、至少6人以上共同协作,抬棚梁及上梁时,要精力集中,动作协调,稳抬稳放,并由队干部或班组长在一旁统一指挥,以防发生事故,梁上到工作台之后,在可行安全的情况下再往棚腿上放,待调整位置合适后,立即上卡子固定。

6、上梁前,要用木板、木料搭建牢固的工作台,上梁时作业人员站在牢固的工作台上操作,工作台高度 1.0m左右,宽度不小于600mm,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扒锔钉牢,捆绑牢固可靠。

7、支架未架设好,不得终止工作,严禁下班时留有空帮空顶现象。

8、要保护好电缆、风筒、设备等物件,不得将电缆、风筒损坏或将电缆背到棚里面。

9、喷浆时,要喷实、喷平、喷严,不得有缝隙、孔洞现象。

10、过采空区期间,要求架设棚后立即喷浆封闭围岩,防止风化片帮冒顶。若底板松软,必须在棚腿下穿柱鞋。

(五)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为保证安全,上山施工期间,巷道上下严禁平行作业。并在掌子头往后10m处安设挡矸栏,防止流矸下滑发生事故。

2、每班由小班维修工认真检查该巷电器设备完好情况,做好记录,杜绝失爆及不完好现象。

3、施工现场挂设过采空区情况牌板,区队办公室建立关键环节距探掘台帐,准确掌握过采空区期间施工进度及探掘情况。

4、过采空区期间必须有队干部跟班,负责落实执行措施,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隐患。

5、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使用自救器,否则不

得入井。

6、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经常检查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3004顶板抽放巷至中央轨道暗斜井一车场段每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最后一组压风自救距掘进头25-40m按一组,每组压风自救能够满足5-8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少于0.1立方/分。

8、耙岩机要固定可靠,卡轨器齐全有效,卸载槽下方用支腿支牢,挡绳网要牢固,导向轮要灵活、固定牢固。耙岩机工作时,耙岩机以前严禁有人工作或停留,移动滑轮时,耙岩机要停电落锁。

9、揭露采空区放炮时,必须有矿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八一队队长现场指挥,进行监督、监护。

10、施工期间,跟班干部或班(组)长要经常检查后路支架的牢固稳定性,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安排专人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施工,且处理后路支架时,施工地点以里不准有人作业。

11、施工马丽散注浆孔时: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清活矸危岩,确保巷道围岩环境安全;

2)严格根据眼孔布置设计图进行,保证位置、深度、角度符合要求。

3)现场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施工。

12、避灾线路(附图六、避灾路线图)

工作面发生水、瓦斯等灾害时,避灾路线为:

掘进工作面→3001中巷→中央轨道暗斜井→—400轨道→-195大巷→地面。

巷道行走安全规定

巷道行走安全规定(一)大巷行走 1.所有下井员工,都应熟悉行走路线,特别是避灾路线,熟悉本矿 井规定的各种信号、巷道标志等。 2.井下人员应在行人侧有序行走,行走过程中严禁嬉戏打闹。 3.行走过程中应稳步前进,无紧急情况时,不得快跑,防止滑倒摔伤。 4.经过顶板支护不全或局部有矸石、喷浆离层地点时,应快步通过,严禁站在危险处逗留或私自处理。 5.大巷行走时严禁将随身垃圾(水瓶、包装袋等)乱扔在大巷内,应放进巷道设置的垃圾箱内。

6.在横跨大巷、交岔点、弯道时,必须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7.严禁从两矿车之间穿过。 8.不得触碰沿途各类设备、信号,要爱护安全设施。 9.通过风门时,先打开一道风门,通过后随手关门,再打开另一道风门并通过,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通过负压较大且设有卸压窗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窗卸压,再打开风门,人员都通过后及时关闭风门,并同时关上卸压窗。通过负压较大且没有卸压窗的风门时,应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一手扶稳门框、一手用力扳开风门,等人员全部通过后及时关闭,不得用撬杠等物品硬撬风门。 10.携带长件器具行走时,要与其他人员保持至少2米距离,注意力要集中,避免碰伤其他人员。 11.设置栅栏巷道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不得进入。

(二)斜巷行走 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2.在行走过程中,如遇提升作业时,行走人员必须躲入就近躲避硐室内,直到提升结束后(红灯不亮)方可继续行走。 3.行走时,要走行人台阶,上下台阶时要用矿灯照前方,防止台阶上有矸石、沙子或水导致滑倒摔伤。 4.严禁打开挡车栏、挡车门,严禁随意挪动或损坏“一坡三挡”装置。 (三)在采区巷道行走 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掘进巷道穿过采空区下方的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巷道穿过采空区下方的安全技术措施 1, 加强靠近探水地点的支护,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支架; 2,认真检查排水系统,保持状态完好,准备好适当的坡度和断面的排水沟及相当容积的临时缓冲水仓; 3,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水作业的主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作业; 4,探水地点要经常检查有无有害气体,发现有害气体溢出时,要及时采取通风措施; 5,在探水时制定安全退路并保证畅通,同时要与相邻工作和其他作业地点保持紧密的信号联系,以便万一出水立即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 6,打钻时,要时刻注意观察钻孔情况,发现孔中水量、水压突然增大,以及出现顶钻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钻检查,如钻孔内德水压很大,应马上将钻杆固定,切勿移动或拔钻,钻机后面不要站人,以免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或造成透水事故;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深度。 7,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钻进时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进

行处理; 9,每次钻孔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标识制度;10,钻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值班,检查钻孔和工作地点的空气成分。如果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井下瓦斯检查员及班长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及一氧化碳检测仪,加强观察和警戒、对工作地点瓦斯和一氧化碳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监测。工作面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有害气体监测装置必须随工作面掘进及时前移至合理位置对工作地点瓦斯和一氧化碳进行连续的不间断监测,保持完好齐全; 12,如果钻探到前方存在积水、承压水、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另行制定专门措施由专业人员进行排放; 13,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探放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文执行;15,避灾路线按该掘进施工作业规程中的避灾路线执行; 16,每班每循环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7,敲帮问顶时若发现顶帮声音异常或有裂缝时,跟班班长必须责令停止一切工作,将人员撤出险区,进行处理,待处理完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18,各工种作业时首先要对工作场所安全状况和施工条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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