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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机械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机械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机械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机械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3.《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4.《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5.《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7.《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9.《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6.《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7.《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2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C.1.4、C.1.5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按系数计取的费用项目与措施项目见C.1.14。

切削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

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

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6.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 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

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术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系统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五、齿轮加工机床(编码:030101008)、螺纹加工机床(编码:030101009)采用(编码:030101007)项目;插床(编码:030101011)、拉床(编码:030101012)采用(编码:03 0101010)项目;电加工机床(编码:030101014)采用(编码:030101013)项目;其他机床(编码:030101019)采用(编码:030101015)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项目。

锻压设备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水压机。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润滑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砂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四、弯曲校正机(编码:030102006)采用(编码:030102005)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 以内)分列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项目。

铸造设备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7.铸铁平台。

二、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地轨安装。

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定额单位为“每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五、造芯设备(编码:030103003)采用(编码:030103002)项目;清理设备(编码:030103005)采用(编码:030103004)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10t”为计量单位,按方型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

起重设备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t~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脚手架搭拆费用见C.1.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项目。

起重机轨道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3.脚手架的搭拆。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其中搭拆脚手架的材料和机械台班费不作调整,列项见

C.1.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项目。

二、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按每个重量“t”分列项目。

输送设备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秤。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厂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项目,再以组数乘以该项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项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项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项目。

二、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项目。

三、板式(裙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项目。

四、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项目。

五、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项目。

六、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项目。

七、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项目。

电梯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等电梯的机械

部分安装,不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以电梯分类为依据(见下表):《电梯分类表》(GBT7025.1-3-1999)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导架、导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厅门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6.自动扶梯和自动步行道的金属骨架、驱动装置、曳引链条、拉紧装置、梯级、踏脚板、扶手系统、装饰部分等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注意事项:

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

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4.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5.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坪土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6.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7.自动步行道的长度(机头至机尾的轮距)按30m/部考虑的,如需增减时,按增减长度的相应项目计算。

8.本章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项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三、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项目。

四、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自动扶梯按单人、双人、扶手中心距和层高分列项目。

风机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

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内机、

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音离心通风机、低噪音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

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4.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四、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风机按风机本体及电动机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2.非直联式风机按风机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五、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定额执行。

六、风机拆装检查

1.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

七、离心式引风机(编码:030108002)采用(编码:030108001)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泵:

(1)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离心式耐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

(4)离心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5)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潜水电泵。

2.旋涡泵、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

3.往复泵:

(1)电动往复泵: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计量泵。

4.转子泵:螺杆泵、齿轮油泵。

5.真空泵。

6.屏蔽泵:轴流泵、螺旋泵。

7.简易移动潜水泵。

8.管道泵。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2.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泵按泵本体、电动机以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2.非直联式泵按泵本体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3.深井泵按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五、深井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六、泵拆装检查

1.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二、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三、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

四、管道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压缩机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活塞式L及Z型2列3列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

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2M(2D)、4M(4D)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

动机驱动无垫铁安装。活塞式H型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及中间同轴同步压缩机安装。

二、本章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除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为整体安装以外,其他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3.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4.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及调整。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和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3.介质的充灌。

4.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5.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6.离心式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四、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五、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立式及L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则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

六、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七、本章定额原动机是按电动机驱动考虑的,如为汽轮机驱动则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14。

八、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定额适用于现场组对安装的中低压离心式压缩机组,高压离心式压缩机组可参照使用。凡按规范或设计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此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二、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三、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项目。

四、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工业炉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电弧炼钢炉。

2.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熔铁、熔铜、熔锌等熔炼电炉。

电阴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4.冲天炉:包括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

料机构等。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包括:(1)按型式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

(整体组合)、坩埚式等。

(2)按燃料分:电、天燃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

6。解体结构并式热处理包括电阻炉、天燃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无蕊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内衬砌筑。

2。电阴炉,真空炉以及高频、中频感应炉的水准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

3.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

4。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

5加热炉及处理炉的炉门升隆机构、轨道、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料、卸料装置等。

6.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

2.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

3.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

4.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

5.液压泵房站的安装。

6.阀门的研磨、试压。

7.台车的组立、装配。

8.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

9.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

10.烘炉。

四、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每一炉组为两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为一台炉子时,则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

五、冲天炉的加料机构,按各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本册C.1.5内“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定额。

辽宁省2008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 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 道执行 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 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 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 输等。 五、为了方便使用将 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价定额、 C.9《通风空调工程》计价定额合编成本册计价定额;使用时,因管道用途不同分别使用,各章节中的调整系数也分别使用。 六、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项目见 C.8.7、C.8.8。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五、相关规定 1.承插煤气铸铁管是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时,每个口增加螺栓 2.06套,人工乘系数 1.08。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 1.0 5。 2.燃气管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人工乘系数 1.3。 3.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低压燃气管 道 中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B A B A 压力(MPa) P≤0.005 0.005

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3/30/2011 阅读次数:1691】【我要打印】【关闭】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沈建价发(2011)1号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 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辽宁省住建厅、沈阳市政府及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进行调整。 一、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元,如无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可按工程总造价计算,每千元按1.50元计取。 二、社会保障费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沈阳市建设

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0]66号)、《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沈建发[2010]61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由建设单位直接向沈阳市建筑业管理站缴纳,社会保障费的计取标准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3.07%。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三、人工费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精神,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在2010年《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文件基础上,再调增8元/工日,调整后的人工费作为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辽建发[2007]87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执行。但该标准不包括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硬覆盖)、工地临时道路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工地出入口洗车及窨井等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编制工程造价时要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及我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要进行充分考虑。 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收缴、拨付、管理,应按《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10号)、《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10]126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11]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辽宁省2008装饰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八章规定计算。 九、本定额除普通木门窗以外的其他项目,定额中的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椤、椿木、楠木、柚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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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招聘专家,精准求职首选:电气就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3658810.html,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消防 消防工程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7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共分六章 1.水灭火系统 2.气体灭火系统 3.泡沫灭火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消防系统调试 6.其他项目 三、本计价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l75。 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ll0—87。 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细分招聘专家,精准求职首选:电气就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3658810.html, 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2. 飞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13.《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 14.《保安电视监视工程技术规范》。 1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四、下列内容执行计价定额其他册相应项目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册相应项目。 3.水箱制作安装执行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C.《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有关项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五、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费项目见C.7.7。 水灭火系统 说明

2008辽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构件吊装机械费已含在A.12措施项目垂直运输机械费中。因工程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吊装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不扣除定额项目垂直运输费。本定额吊装机械项目仍不能满足吊装需要时,另编估价表。 5.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口的高度之内。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定额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材料、构件的垂直运输及构件的吊装,另按A.12《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十一、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

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D1.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铺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 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沙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内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2米,其垂直运输按下表增加工日。(工程量按超过2米深部分工程量) 单位:100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辽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一

辽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摘录(一)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本书规定的附表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不能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未列、漏项的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予以补充,不能包括在其它项目中 措施项目是指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以项为单位 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65元每工作日8个小时 计价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是按300米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凡定额中材料栏内以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为确定的均为设备 材料设备暂估价有招标人提供填写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管理费与利润计算应按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规定执行计算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风险因素(P13) 坡屋面建筑高度指室外自然地面至坡屋面平均高度计算 土方 开挖深度超过6米人工乘以系数1.09 人工挖土为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线 挖土按机械或人工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人工挖孔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米时16m内按12米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 20米以内乘以1.5计算如遇流砂、淤泥另行处理 人工挖桩间土方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 档土板分密撑和疏撑(P30) 在档土板下挖土方人工乘以系数1.2 人工挖淤泥流砂(P30) 机械土方(p30) 土方体积折算表 沟槽:底宽3米以内,沟槽长大于宽3倍以上 基坑:基地面积在20m2以内 凡沟槽宽在3米以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填土方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处理

辽宁2008建筑定额混凝土模板及脚手架计算规定

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及支架、建筑物垂直运输、桩架90°调面及移动、构件吊装、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及打拔钢板桩等措施项目。 二、蒸汽养护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入措施项目。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说明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及回库维修费用。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的。 (1)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内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现浇砼中的斜梁、斜板、斜柱的模板,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2)电梯井壁直形墙模板:电梯井如与墙体相连时,分别计算其模板工程量;管道井壁模板可按电梯井壁相应定额及说明计算。 (3)本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2.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膜编制的。 3.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 (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 (3)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说明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是指自然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部分,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若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说明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楼梯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得应用编制得。 二、本定额得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得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得作用:就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得依据;就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得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与纠纷、审计与司法鉴定得依据;就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与概算定额得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得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就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得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得施工工期编制得。 五、本定额就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得补充与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就是以综合单价得形式表现得,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就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得,人工等级 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与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与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就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得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得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得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得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得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得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与相应得设计要求得合格产品考虑得;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与零星材料;定额中得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费用标准(word版)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给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㈠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包含该费用)3.施工机构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辽宁省2008年定额解释

一、08定额主要内容 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 1.进行量价合一 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 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 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 5.小型机械费调整 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 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 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 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

三、定额的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 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 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 (一)人工费: 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其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 ②普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 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 (二)材料费: 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1.材料费基价包括材料的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辽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辽宁建筑消耗量定额(2008)

11-1土方工程人工平整场地100m2110.88110.880.000.00 21-2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m)以内 1.5100m3635.36635.360.000.00 31-3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m)以内 2100m3830.72830.720.000.00 41-4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m)以内 4100m31254.881254.880.000.00 51-5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一、二类土深度(m)以内 6100m31556.201556.200.000.00 61-6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m)以内 1.5100m31148.921148.920.000.00 71-7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m)以内 2100m31344.281344.280.000.00 81-8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m)以内 4100m31768.441768.440.000.00 91-9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三类土深度(m)以内 6100m32069.762069.760.000.00 101-10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m)以内 1.5100m31761.401761.400.000.00 111-11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m)以内 2100m31956.761956.760.000.00 121-12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m)以内 4100m32380.922380.920.000.00 131-13土方工程人工挖土方四类土深度(m)以内 6100m32682.242682.240.000.00 141-14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2m以内100m31187.641187.640.000.00 151-15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4m以内100m31531.921531.920.000.00 161-16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一、二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1974.001974.000.000.00 171-17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三类土深度2m以内100m31891.281891.280.000.00 181-18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三类土深度4m以内100m32327.082327.080.000.00 191-19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三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2681.882681.880.000.00 201-20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四类土深度2m以内100m32861.042861.040.000.00 211-21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四类土深度4m以内100m33111.683111.680.000.00 221-22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沟槽四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3407.363407.360.000.00 231-23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一、二类土深度2m以内100m31312.241312.240.000.00 241-24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一、二类土深度4m以内100m31755.081755.080.000.00 251-25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一、二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2118.002118.000.000.00 261-26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三类土深度2m以内100m32227.442227.440.000.00 271-27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三类土深度4m以内100m32597.042597.040.000.00 281-28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三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2941.682941.680.000.00 291-29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四类土深度2m以内100m33219.403219.400.000.00 301-30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四类土深度4m以内100m33492.563492.560.000.00 311-31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挖基坑四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3831.163831.160.000.00 321-32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二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404.80404.800.000.00 331-33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二类土深度8m以内100m3485.40485.400.000.00 341-34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二类土深度10m以内100m3546.32546.320.000.00 351-35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二类土深度12m以内100m3607.20607.200.000.00 361-36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三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506.88506.880.000.00 371-37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三类土深度8m以内100m3608.24608.240.000.00 381-38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三类土深度10m以内100m3684.64684.640.000.00 391-39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三类土深度12m以内100m3760.32760.320.000.00 401-40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四类土深度6m以内100m3760.32760.320.000.00 411-41土方工程人工挖沟槽基坑人工挖桩孔四类土深度8m以内100m3912.40912.400.000.00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 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 —88。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 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 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 ?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5.锅炉安装执行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2008定额解释 一、08定额主要内容 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 1.进行量价合一 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 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 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 5.小型机械费调整 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 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 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

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 三、定额的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 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 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 (一)人工费: 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 ②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 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 (二)材料费: 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

辽宁省2008年结算文件

关于印发《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 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科): 为了做好2008 年我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我们于2008 年12 月12 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发给你们,做为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建设工程计价、工程进度款拨付以及工程结算的依据。请认真执行,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有关问题 1.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关系。

我省在编制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时,已充分考虑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相关规定,因此,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有关要求是一致的。在辽宁省应将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做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附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清单编码、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上述四要素应与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规定相一致;工程项目名称与计价定额不一致的,应在项目特征栏目中描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表格应按《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规定的表格执行。 2.2008 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问题。 根据新修编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的费用,因此该项费用必须按2008 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规定费率全额计取。 二、综合部分: 1. 使用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由业主缴纳水电费如何扣减问题。 有计量表,按计量表读数计算;没有计量表,按计价定额分析出的水电总量乘以系数 1.1 计算水电费进行扣减。 2. 由业主指定价格的分项工程如何计取费用问题。 由业主指定价格的分项工程,应按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的基价计算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作为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3. 周转性材料是否允许找价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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