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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入户访、家属控、共同盯、积极治、真情帮”的收治管控“五步工作法”。截至目前,汇口派出所共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其他精神病人42名,没有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管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步:“入户访”。

今年3月,该所积极牵头镇综治、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了辖区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底数,并积极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订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管人、看护人员和责任。同时,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一建立档案,更新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第二步:“家属控”。

将排查出的42名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且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签订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做好日常自行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第三步:“共同盯”。

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这部分人员日常活动能力较强,但范围相对稳定,在发病时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对于他们,通过工作,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领导做好日常监测,如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今年5月11日,辖区三洲村村民反映该村精神病人员何某近来情绪不稳定,有肇事肇祸的倾向。何某患精神病多年,病发后曾有持刀追人、砍人的现象。为防止何某病发后肇事肇祸,该所社区民警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隐患。

第四步:“积极治”。

对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肇事肇祸史的精神病人进行严控。针对该类人员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可能、其家人和周边干部群众管控难度较大的特点,该所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向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动员他们支持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将重症患者集中到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今年以来,共有3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其家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第五步:“真情帮”。

针对部分病人家庭条件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服药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该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镇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给予患者家庭力所能及的帮助,将暴力性精神病人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列入农村医疗合作对象实施关爱救助,减轻了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增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心;协调卫生部门,积极动员暴力性精神病人家属配合做好病人的医治救助工作,对暴力性强、社会危害倾向大的精神病人,配合监护人送往精神病医院进行医治;对无经济来源医治的家庭,开辟绿色救助渠道,协调政府部门给予救助。

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各工作片、行政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为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尤其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赤岸镇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合理、及时、安全”的处置原则,完善“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排查、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 全面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 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持续稳定。 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四、工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部门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做好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 (一)明确分工,协调管理 镇政府:负责牵头会同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摸,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落实各部门职责,指导督查各部门建立精神病管控机制。 派出所:参与联合管理小组,纳入网格化监管服务体系,负责依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排摸;督促协助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进行监护治疗,或对潜在危险高风险病人动员其监护人送院治疗;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的管理。 财政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民政办: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的医疗求助和生活求助有关工作。 综治办: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季度报表申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各项制度。负责牵头组织、分解目标任务、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理工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午)》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XX年-20XX年)》的相关要求,依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夏邑县《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登记制度,完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员防治能力。 二、项目范围和管理对象 ㈠项目范围:全乡。 ㈡管理对象:辖区内常住人员中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

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三、机构与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乡 村医生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市慢性病防治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井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 医疗处置。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人员及保障条件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暂行办法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暂行办法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到201X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区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区张铁炎任组,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海东担任。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

精神病人管理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问题更加突出,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一个公共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社会稳定,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结合本部门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部署下,深入贯彻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精神卫生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方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实现********精神病人严重肇祸滋事零指标。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精神病人管理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组织我县社区民警对我县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对重点精神病人开展走访评估。由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

员等组成监控小组,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明确诊断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四期管理”:对疾病期管理对象每两周至少随访一次;对波动期管理对象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对慢衰期和缓解期管理对象每三个月至少随访一次。 3、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重点精神病人收住院治疗。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行为、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监护人或近亲属无力看管的和必须住院但监护人或近亲属不配合住院的,依据相关规定,公安部门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对境外来********的精神病人依照有关规定收住医院治疗。 4、对未住院精神病人落实分级管控。社区民警要对建议住院而未能住院以及在家监护的重点精神病人,分片包干,经常走访,并与监护人或近亲属建立联系,掌握动态;对一般关注的重点精神病人要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每日通报病人情况;对有肇事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当地管片民警要建立每日联络制度,了解掌握情况;对其他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一起做好管理工作。 5、做好住院精神病人的治疗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要积极进行治疗和管理,防止病人外逃,流落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尤其对于那些因病情波动发生肇事肇祸或滋事行为而住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服务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和创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服务为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围绕重点,积极兼顾;社会协同,综合防控”的工作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服务管理格局,全面落实“无遗漏排查、无缝隙管理、有保障治疗、有跟踪服务”和“预警直通、救治直达、帮扶直接”等各项举措,做到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和减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危害,促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功能,回归社会。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平安xx建设的要求,建立起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社区康复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起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的“五个体系”即: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体系、以综合治理为平台的排查预防体系、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监测预警体系、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救治救助体系、以社会化援助为补充的帮扶助困体系,着力形成“防控社会

性、诊治专业性、康复开放性”的工作模式。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为目标,确保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特成立xx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王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各项工作任务。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并邀请省级专家现场开展病例确诊,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利用各种方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协助人社部门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城镇居民医疗和农合报销政策。 (二)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并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台帐;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置工作;移送已经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南京市溧水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共6大类重性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3-5级高风险行为的患者或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三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区及镇(区)要成立由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教育、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稳定办、镇综治办(稳定办)。各级政府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村(居)委会应明确一分管领导负责。 第四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稳定)办牵头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居)委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诊治。 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对各乡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督导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我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与重性精神病人实际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充分认识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 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 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

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县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乡镇,我院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完成市卫生局和精神病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完成2015年度我院231人的患者筛查和录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精神病患者,要定期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微机。做好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门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专项化验、复诊、紧急住院治疗和病人家属的护理教育。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 2015年1月16日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治理工作要求,为加强对xx街道xx保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严格管控,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对包保社区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加强对重点精神病人的监管。协助社区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有肇事

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要与社区或当地管片民警建立管控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情况。 3.加强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助社区随时关注重点精神病人动态,由精神病患者家属监护的,要随时与患者家属保持联系,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保持信息通讯畅通。一旦发现患者有暴力、滋事等倾向,要快速反应,协助街道、社区妥善处置,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四、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责任和人员,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2015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制度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共6大类重性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3-5级高风险行为的患者或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3、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社区管理,居委会成立领导机构。 4、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综治办牵头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居委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会同有关

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诊治。 (3)居委会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发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落实本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5、本办法所指的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依法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所在居委会同意,也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权,受法律保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的居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6、监护人应当有效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应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有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对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负责结算医疗救治费用并及时领回监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

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 近年来,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也损害了精神病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0年5月3日召开的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9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专题会议和6月18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服务、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现实情况,为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打下工作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以街道、社区、乡村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普遍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二)采集信息。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为录入全国卫生系统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打好基础;公安机关要根据排查结果,更新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 (三)病情评估。切实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现实情况,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 三、排查范围 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癲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 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患人员,即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病人;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 四、组织领导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成立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一名司局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各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挥,督促落实措施,严格信息、数据保密制度,归口报送统计报表等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全面梳理线索,列出排查名单。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公安机关安康医院和民政部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于7月25日之前完成对曾经在本院接受诊断、治疗、救助的重性精神病人的梳理,逐人列出名单,提供给属地县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机构也要对机构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梳理,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性精神病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就诊的,由就诊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病人户籍地。 重性精神病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诊的,由就诊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报请

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2018年**卫生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并落实《精神卫生法》、《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根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之《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工作规范》以及省、市各级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通过培训、督导、考核等方式,促进我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实现区、街道、社区、镇、村全面覆盖。 (二)按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之《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工作规范》为患者提供免费建档、健康查体、随访服务等,提高检出率、管理率及规范管理率。 (三)加强精神卫生机构的建设,并建立和完善全区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四)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人群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消除群众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与偏见,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干预。 (五)加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二、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小组 (一)工作小组组长:** 成员:** ** ** 各村卫生室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分工 **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工作; **负责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乡村医生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 **负责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出院信息单录入工作;对村卫生室严重精神障碍健康管理的督导工作; **负责辖区内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体检表及随访信息录入工作; 各村卫生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各自村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辖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村卫生室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共6大类重性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3-5级高风险行为的患者或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三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区及镇(区)要成立由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教育、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稳定办、镇综治办(稳定办)。各级政府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村(居)委会应明确一分管领导负责。第四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稳定)办牵头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居)委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诊治。 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精神病人不能辨认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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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问题更加突出,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一个公共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社会稳定,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结合本部门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部署下,深入贯彻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精神卫生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方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实现********精神病人严重肇祸滋事零指标。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精神病人管理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组织我县社区民警对我县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对重点精神病人开展走访评估。由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组成监控小组,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明确诊断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四期管理”:对疾病期管理对象每两周至少随访一次;对波动期管理对象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对慢衰期和缓解期管理对象每三个月至少随访一次。 3、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重点精神病人收住院治疗。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行为、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监护人或近亲属无力看管的和必须住院但监护人或近亲属不配合住院的,依据相关规定,公安部门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对境外来********的精神病人依照有关规定收住医院治疗。 4、对未住院精神病人落实分级管控。社区民警要对建议住院而未能住院以及在家监护的重点精神病人,分片包干,经常走访,并与监护人或近亲属建立联系,掌握动态;对一般关注的重点精神病人要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每日通报病人情况;对有肇事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当地管片民警要建立每日联络制度,了解掌握情况;对其他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一起做好管理工作。 5、做好住院精神病人的治疗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要积极进行治疗和管理,防止病人外逃,流落社会,造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工作实施方案设计

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发兴同志任组长,镇分管政法党委副书记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张春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派出所: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民政办: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卫生院: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 (五)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人保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

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治理工作要求,为加强对xx街道xx保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严格管控,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对包保社区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加强对重点精神病人的监管。协助社区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亲属

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有肇事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要与社区或当地管片民警建立管控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情况。 3.加强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助社区随时关注重点精神病人动态,由精神病患者家属监护的,要随时与患者家属保持联系,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保持信息通讯畅通。一旦发现患者有暴力、滋事等倾向,要快速反应,协助街道、社区妥善处置,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四、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责任和人员,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区卫生局的精神,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落实我社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建立重性精神病防治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2009年启动本项目,将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做到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09年项目在本辖区范围开始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慢病管理科通过走访及查阅XX市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记录。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危机干预。 4、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与民政、公安、宣传、残联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规范化治疗管理水平。 (二)职责与任务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群情况调查、线索收集、病情评估、告知服务内容、预约登记、人员筛查、数据统计报告,并开展督促服药、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 四、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对慢病管理科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档案及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病管理率≥40%以上;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发兴同志任组长,镇分管政法党委副书记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张春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派出所: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民政办: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精神病人的管控内容

精神病患者属社会群体的特殊成份,如何安置和管理他们,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难题。不能得到治疗的这部分患者,他们的生存困境、生计困境交织在一起,容易导致他们焦虑并作出一些偏激的行为,如不尽快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必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严重障碍。长期以来社会对精神病人存在一种歧视误区,将精神病人简单划分为“疯子”、“高危人群”,很多人不把精神病的表现当做疾病看待,而认为他们道德、人品有问题。但是这种歧视的造成却不是社会单方面的,如果精神病患者都有足够的费用享受医疗救治就不会出现个别严重的赤身裸体、见人就骂、漫山放火、恐吓儿童、危害他人的现象发生了,许多人因此对精神病人惟恐避之不及。实际上他们只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心理脆弱,尤其需要周围人们的信任和尊重,只有使他们感觉到轻松和安全,才有望康复。对于条件艰苦、家庭无力监管而生活在精神病痛中的农村患者,社会的歧视和排斥仍然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福利院入住有条件限制,精神病院治疗有经济限制,救助站接收有时间限制,民政帮扶有政策限制,种种限制致使这部分患者游离于各种安置供养体系的大门之外,他们面对的是社会和旁人的异样眼光,个人声誉也受到了严重影响。这样,就容易造成他们在受到外界刺激的情况下,随时可能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这部分精神病人长期面对不公正待遇,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以过激行为“报复”社会,这就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不利因素。分析分析分析分析:::: 1、现行法律、政策、制度存在的死角滋生了精

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随着社会的发展,部门法的相关规定原则性太强,在实际工作中增加了一定难度。如《刑法》第18条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就困难重重。由于在立法上也没有对不履行上述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常常无钱或不愿意出钱为患者治疗。此外,对“由政府强制医疗”也没有可操作性的补充条款,很难落实。这些客观现实都导致精神病患者再次出现危害社会行为的可能性。曾经杀人的精神病患者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置,再次出现严重暴力行为的情况屡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人与罪犯的区别在哪儿?应如何对待他们?社会及其家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政府应提供怎样的帮助?由于没有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往往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导致争议很大,严重影响到法律的统一,如何有效管理精神疾病患者,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难题。 2、家庭贫穷、遗传、无力监管直接造成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目前,对精神病的治疗还无特效药物,往往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然而价格较便宜的药往往副作用大,而且不但不能减轻症状,反而加重病情的风险。副作用小的药,特别是进口药,效果较好,但往往价格昂贵,不堪负担。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药品,但是对于贫困或者受遗传影响的家庭,根本吃不起也照顾不过来、负担不起的。因此,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全家都将陷入困境,生存状态十分悲惨。有的被搞得倾家荡产,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以至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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